问:使用面积如何换算成建筑面积?
- 答:建筑面积:房屋外墙(柱)勒脚以上各层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包括阳台,挑廊,地下室,室外楼梯等。且具备有上盖,结构牢固,层高2.20米以上(含2.20米)的永久性建筑。
使用面积:房屋户内全部可供使用的空间面积,按房屋的内墙面水平投影计算,即通常所说的地毯面积或地砖面积。
简易换算公式:使用面积*1.3=建筑面积 。
扩展资料:
建筑面积也称建筑展开面积,是建筑行业的专业有名词,与实用面积及实用率计算有直接关系。它是指住宅建筑外墙勒脚以上外围水平面测定的各层平面面积之和,是一个表示建筑物建筑规模大小的经济指标,也是以平方米反映房屋建筑建设规模的实物量指标。
每层建筑面积按建筑物勒脚以上外墙围水平截面进行计算,它包括三项,即使用面积、辅助面积和结构面积。
住宅的使用面积,是指建筑物各层平面中直接为生产或生活使用的净面积之和。计算住宅使用面积,可以比较直观地反应住宅的使用状况,但在住宅买卖中一般不采用使用面积来计算价格。即套内面积减去套内墙体面积,也就是屋中的净使用面积。
其中套内面积=套内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阳台建筑面积。
参考资料: - 答:房屋建筑面积,以房地产权证记载的建筑面积为准。无房地产权证的,以相关批准文件记载的建筑面积为准,实际建筑面积小于相关批准文件记载的建筑面积的,以实际建筑面积为准。相关批准文件未记载建筑面积,或者虽无批准文件但在1981年以前已经建造用于居住的房屋,以有资质的房地产测绘机构实地丈量的建筑面积为准。 承租的公有非居住房屋,以房屋租赁合同记载的建筑面积为准。承租的公有居住房屋,以租用公房凭证所记载的建筑面积为准;租用公房凭证记载的是居住面积的,按下面所列的换算系数计算建筑面积:公寓2.06、独立住宅1.83、新里住宅1.82、新工房(有电梯、成套)2.00、新工房(无电梯、成套)1.98、新工房(无电梯、不成套)1.94、“两万户”新工房1.65、旧里住宅1.54、简屋1.25。 在2001年11月1日以前租用公房凭证中已有记载的,用于居住并已计算收取租金的阁楼,高度在1.2米至1.7米的部分,按照实际居住面积的一半及上述规定的换算系数计算建筑面积。其他情形的阁楼,不计算建筑面积。
- 答:“使用面积×1.3=建筑面积”,43×1.3=55.9,所以43平使用面积=55.9建筑面积。
1、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公摊面积。公摊面积,建筑内的楼电梯间、消防通道、为本楼服务的配电房、水泵房等附属设施用房、外墙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这些全部计算为公摊面积。
2、使用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套内墙体面积-阳台面积。套内使用面积,有个形象的说法叫“地毯面积”,简单说,就是把积全铺上地毯,能铺多少面积的地毯,就是多少的套内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套内墙体面积包括户型内部的分隔墙,两户之间的分隔墙,外墙三个部分。
扩展资料:
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
1、单层建筑物不论其高度如何均按一层计算,其建筑面积按建筑物外墙勒脚以上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单层建筑物如带有部分楼层者,亦应计算建筑面积。
2、高低联跨的单层建筑物,如需分别计算建筑面积,当高跨为边跨时,其建筑面积按勒脚以上两端山墙外表面间的水平长度乘以勒脚以上外墙表面至高跨中柱外边线的水平宽度计算;当高跨为中跨时,其建筑面积按勒脚以上两端山墙外表面间的水平长度乘以中柱外边线间的水平宽度计算。
3、多层建筑物的建筑面积按各层建筑面积的总和计算,其底层按建筑物外墙勒脚以上外围水平面积计算;二层及二层以上按外墙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参考资料来源: - 答:1、我们按照常规楼房建筑面积与使用面积之间的换算系数是1.333,但是根据具体楼房的建筑结构也有不同的换算方法,有的公摊系数能达到1.5。
2、据了解使用面积就是建筑面积减去套内墙体面积,一般说来使用面积的比例占总面积的60%到70%左右。
3、那没有固定的转换公式的,使用面积指住宅各层平面中直接供住户生活使用的净面积之和.使用面积和墙体面积(包括户内墙体及围护该户的外围墙体)之和叫套内面积,套内面积是该房屋在参与本楼座分摊时候的小的单位,分摊以后套内面积和分摊面积的和即为建筑面积。
拓展资料:楼房使用面积和建筑面积换算公式
1、对于其使用面积×1.3=建筑面积,可以利用该公式简单计算。套内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套内使用面积(厅、卧、厨、卫、储净面积+墙体面积+阳台建筑面积)。
2、其套内墙体面积套内墙体面积=1/2共用墙墙体投影面积或=非共用墙墙体水平投影面积。公共分摊面积公共分摊面积=公用建筑面积分摊系数×套内建筑面积。
3,据了解公用建筑面积分摊系数=整幢建筑物的公用建筑面积/整幢建筑物的各套套内建筑面积之和。 - 答:按照常规楼房建筑面积与使用面积之间的换算系数是1.333,但是根据具体楼房的建筑结构也有不同的换算方法,有的公摊系数能达到1.5,希望这个回答也能给你带来参考.
- 答:1、使用面积从字面意思上即可理解为户主真正所使用的面积。专业的说法是指建筑物各层平面中直接为生产或生活使用的净面积之和。计算住宅使用面积,可以比较直观地反应住宅的使用状况,但在住宅买卖中一般不采用使用面积来计算价格。
2、建筑面积大于使用面积,它是在使用面积的基础上还加上了墙体所占用的面积。专业的说法是指住宅建筑外墙勒脚以上外围水平面测定的各层平面面积之和。在房屋买卖中开放商就是以建筑面积来计算价格。
3、使用面积就是建筑面积减去套内墙体面积,一般说来使用面积的比例占总面积的60%到70%左右。
4、建筑使用面积包括:卧室、起居室、厅、过道、厨房、卫生间、储藏室、壁柜、不吊柜、室内内楼梯、阳台等空间。
建筑使用面积不包括:
1)突出内墙面的壁柱、管道井、通风道、垃圾道;
2)阳台与一般门洞口、屋顶平台、吊柜;
3)住宅户内楼板有挑空部分, 则挑空部分不计入使用面积;
4)烟囱、通风道、各种管道竖井等均不计入使用面积;
5、建筑面积和使用面积的区别
区别1:建筑面积大于使用面积,建筑面积减去室内墙体面积既是套内使用面积。
区别2:使用面积不作为购房价格的计算,购房价格均依照建筑面积的大小来计算。
区别3:包含的空间部分不同,建筑面积包含使用面积、内墙面积、外墙的一半面积以及分户墙的一半面积的建筑面积。套内使用面积包括不含内墙、外墙等所有占地面积的,它厨房、餐厅、客厅、卧室、等可使用的净面积之和。 - 答:建筑面积和使用面积的换算要看建筑的性质。准确数字只能是通过测绘得知。速算系数:塔楼或是带电梯的住宅,使用面积计算系数为:建筑面积÷1.434;多层住宅或是不带电梯的楼房,使用面积计算系数为:+建筑面积÷1.333。
扩展资料:
住宅的使用面积,是指建筑物各层平面中直接为生产或生活使用的净面积之和。计算住宅使用面积,可以比较直观地反应住宅的使用状况,但在住宅买卖中一般不采用使用面积来计算价格。即套内面积减去套内墙体面积,也就是屋中的净使用面积。
其中套内面积=套内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阳台建筑面积。
参考资料:
问:房屋租赁有疑问怎么处理
- 答:对房屋租赁面积有疑问的,其处理方式为,与出租人协商,确定实际的租赁面积,修改或者补充进租赁合同;如果当事人之间不能协商一致的,可以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来确认。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问:租赁合同面积与实际面积不符怎么办
- 答:法律分析:租赁合同约定以租赁面积确定租金的,实际租赁面积与合同约定不符,承租人可以主张调减租金。租赁房屋需要依据合同约定的面积来确定具体范围,租金数额与租赁面积直接相关,承租人以合同约定面积与实际面积不符为由,主张出租人承担减付相应租金等违约责任的,人民法院可予支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据前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二)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依照规定履行。(三)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四)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请求履行,但是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五)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六)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因债权人原因增加的履行费用,由债权人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