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伤保险偿付优厚(论文文献综述)
李湘杉[1](2019)在《中国特色社会保障制度研究》文中研究表明习近平同志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中提出“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全面建成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尽快实现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完善失业、工伤保险制度。建立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统筹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1)本文开篇以社会保障的定义及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理论为基础,剖析社会保障体系的构成,明确社会保障的目标和功能,社会保障基金的运行、监管及社会保障管理体制的分析,阐明中国特色社会保障制度对新时代中国发展的意义。文章前两部分就国际及中国对社会保障的定义、社会保障体系的构成、社会保障的目标、功能、意义等基础概念进行阐述,以及对社会保障基金的运行监管、社会保障的管理体制,并通过对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理论基础进行分析。结合中国社会保障发展历程,以及中国特色社会保障的现状,即结合中国国情,充分发挥社会保障在精准扶贫上的积极作用,利用互联网、大数据建立现代中国特色社会保障运行机制,充分发挥商业保险在社会保障中的作用,探索出一条中国特色的社会保障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保障的优势及特点在于:养老保险的覆盖范围及待遇水平显着提升;养老保险经办管理不断增强;养老保障基础建设基本完善;社会化管理程度不断提升,养老保险制度转型,构建完善的责任分担体系。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加剧,中国对计划生育政策进行调整,随之而来的是政策调整对生育保险基金管理、使用及累积带来的巨大压力,政府应为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生育的家庭建立全覆盖、高标准、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制,构建国家层面的计划生育家庭社会保障安全网。同时随着中国老龄化程度的不断加深,社会对医疗资源的需求日益旺盛,基本医疗保障根本无法满足社会成员的需求,人们希望能够通过更多专业化的产品,来为年老时期提供长期护理服务,因此长期护理保险未来具有广阔的发展空间。人们的健康意识增强带来的是医疗费用的逐年增长,给医疗保险基金带来了巨大的压力,医疗保险管理部门通过不同的医疗保险基金给付形式,达到高效使用医疗保险基金的目的。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社会救助等社会保障政策是针对相关特殊人群所建立的,在遭遇低收入或无收入的情况下,为这类人群提供一定的物质保障,使其基本生活不受影响,是维护社会稳定的“安全网”。中国社会保障制度在发展和运行中也存在的一定的问题以及面临着一些挑战。社会保障基金监管体系存在着缺陷,如监管政出多门,法律法规不完善,社会保障基金存在贬值的风险,社会保障机构自身建设有待加强等问题;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与新时期社会保障工作不相适应;养老保险制度的“双轨制”;“老龄化”给社会保障制度带来挑战;医疗保险基金在使用及监管上存在漏洞;社会保障相关法规制度有待完善等。针对当前中国社会保障制度存在的问题以及面临的挑战,提出完善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对策及建议。养老保险制度可以通过改革、合并、整合等方法解决目前存在的双轨制、碎片化等问题。医疗保险改革应以底线公平为基础,消除医疗保险制度阶层化,以普遍覆盖为核心,从经办角度加大对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的管理力度为方向,组建国家医疗保障局,进一步探索中国特色的医疗保险制度。失业保险制定适度的社会保障水平以及项目内容、覆盖范围。失业保险通过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失业保险金的定位,从而达到合理使用失业保险金的目的。工伤保险通过加强法规建设,推动预防、补偿和康复制度体系的进一步发展和完善,扩大工伤保险的覆盖面,建立完善的工伤保险运行机制等措施,进一步推动工伤保险制度的向前发展。生育保险应建立全国统一的生育法规,扩大生育保险的覆盖范围,关注育儿假期的待遇将解决部分生育保险在运行中出现的问题,未来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将合并实施,目前试点城市的经验表明,两险合并有利于维护参保人的利益。社会救助能够为社会成员提供基本生活保障;有利于促进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实现一个国家和民族的繁荣昌盛;能够维持社会的稳定和谐发展;对社会保险制度起到了完善和补充作用。
叶敏,王坚[2](2017)在《论商业保险在社会风险防范体系中的地位与作用——以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为例的探讨》文中研究表明随着转换政府职能改革的不断深化,市场主导的商业保险应当在社会风险防范体系中起到更重要的作用。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是在我国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背景下企业经济需求与市场智慧的一个典型体现,体现了从静态监管思路向市场化选择转化的大趋势,其与工伤保险互相配合,可以起到市场选择与行政强制相结合、互相补充的作用。在现代社会商业责任保险发挥着越来越重大的作用,具有弥补行政刚性规定的不足、督促企业提升风险管理水平与配合行政监管手段实现"社会共治"目标的优势。政府应更多摒弃强制性监管思维,以鼓励性措施引导和激励商业保险在现代社会风险防范体系中更好地发挥作用。
曹春[3](2012)在《社会保障筹资机制改革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经过三十多年的改革开放,中国成功地完成了从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转型,步入了一个崭新的发展阶段。经济的快速增长,也带来了收入分配不均衡的问题,贫富差距进一步扩大,经济发展的紧迫性从快速增长转变为全面协调发展。与此同时,与其它发达国家相比,我国人口老龄化特别是农村人口老龄化形势严峻。在这种情况下,国家不仅应当担负起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重任,还要在筹资过程中负主要责任,使我们国家走向和谐和共同富裕。社会保障筹资机制的稳定和可持续,是当前社会保障改革中的重要问题之一。本文通过对社会保障筹资机制的研究,探求如何通过完善社会保障筹资机制,支撑社会保障制度的可持续发展,进而达到优化收入分配格避、促进社会公平的目标。第一章以社会保障筹资的理论分析为切入点,通过对风险的研究,指出政府主导社会保障制度的必然性。本章以公共风险和社会保障为主题,对个体风险、社会风险和公共风险的概念进行了界定,指出人类所面临风险的内容和特征处于不断变化的过程中,呈现出更加紧密的相关性和相互转化的特性。而公共风险是国家唯一的公共事务,因此建立以国家为主导,以公共权力为依托,通过帮助个体应对风险从而达到管理公共风险目的的社会保障制度成为必然。政府应该承担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和运行管理的责任,其中资金给付责任是政府的主要责任之一。本章对政府筹资责任与国情条件进行了理论分析,研究了政府筹资责任在不同经济、文化、社会和政治背景下所体现的不同特征第二章确立了社会保障筹资研究的基本框架,把筹资过程中的各个环节和基本要素联系起来,详细论述了社会保障筹资机制中筹资责任、筹资水平、筹资渠道和财务模式等要素的内涵和外延,为研究我国社会保障筹资机制的问题打下了良好的基础。第三章、第四章和第五章以筹资机制的四个基本要素为基点,对社会保障筹资的各个环节进行了全面的比较研究。第三章从我国社会保障筹资的历史展开,回顾了建国以来和改革开放后社会保障制度建立、摧毁、重建、探索和发展的过程,深入剖析了我国原有制度形成的背景、存在的合理性、成功发展的原因和其中的问题所在。并对改革开放后各项探索进行了认真研究,找出制度建立和稳固发展所必需的条件。第四章对我国社会保障筹资现状进行评述,在总结已有成就的同时,指出在现阶段我国筹资改革所面临的风险,找出制度中存在和需要解决的问题,剖析问题的原因所在,为下一步解决问题奠定基础。第五章以发达国家的社会保障改革为背景,对各个国家的筹资改革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和比较,一方面选取具有代表性的国家进行横向对比,考察不同国家社会形态对社会保障制度理念与筹资机制的影响;另一方面对筹资机制改革过程中各个环节和要素的发展趋势和轨迹进行深入的纵向对比分析,指出制度发展中的共性和特性,找出对我国筹资机制改革的启示第六章是论文前五部分论证的延续、扩展和总结。该章在上文研究论证的基础上,为我国的筹资机制改革确立了目标和原则,针对我国筹资改革中存在的问题和从国际比较中得到的启示,提出了改革的具体建议,包括明确相关主体筹资责任,合理确定筹资水平,明确现收现付、总量积累的财务模式,以及健全多渠道的筹资机制等。本文的创新之处与主要贡献有四:首先,以风险为视角,研究个体风险、社会风险和公共风险的内涵,以及它们之间的关系,奠定政府主导社会保障制度建立和运行的理论基础,提出政府筹资责任有限性的理论依据。第二,第一次从供给理论角度提出社会保障是一种供给制度的概念,把社会保障筹资机制作为社会保障供给系统中的融资环节进行研究,确立了从筹资渠道、筹资责任、筹资水平、财务模式四个方面对社会保障筹资机制进行系统分析的研究框架,研究社会保障筹资链条中责任、渠道、水平和财务模式等相关组成部分的具体结构、关键环节及各个环节之间的联系,使筹资机制具有自适应性,即在外界因素变化的同时,自身也自动地进行适应性的调整,以保持制度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第三,对协调推进社保税与个人所得税改革、适时推动两者整合提出了初步思路,建议通过个人所得税来降低社会保障税的累退性,通过个人所得税与社保税的征收衔接解决重复征税的问题。对提高统筹层次特别是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提出了初步建议。第四,从风险的结构和形态随着社会不断向前发展在不断发生变化的角度提出,风险社会的到来对社会保障制度和社会保障筹资体系都提出了新的问题。在社会保障筹资机制中,应该从风险不断发展和变化的维度,体现出一种积极应对的策略。对此,本文给出了具体的政策建议。
刘婷[4](2012)在《南非工伤保险法律制度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南非的工伤保险法律制度起步较早,在1914年就颁布了第一部《劳工补偿法》,1930年实现了从雇主责任保险制到工伤社会保险制的转变。南非工伤保险法律制度主要包括工伤补偿、工伤康复、工伤预防三方面的内容,相关的立法主要包括:1993年《工伤与职业病补偿法》(第130号)、1993年《职业卫生与安全法》(第85号)和1996年《矿业卫生与安全法》(第29号),该文主要以工伤补偿为重点研究内容。南非工伤保险的实体性法律制度内容丰富充实,主要介绍和分析了工伤保险待遇、工伤保险基金、工伤康复与预防等问题。南非对工伤采用广义定义,包括工伤事故和职业病两部分。工伤保险待遇主要分为三大类:因工致残待遇、因工死亡待遇、工伤医疗待遇,其中因工致残待遇根据雇员伤残等级的不同而设定了不同的待遇标准;因工死亡待遇中工亡雇员的供养亲属范围广泛,配偶再婚者可继续享受抚恤金;工伤医疗待遇包括运送工伤雇员的交通费用。文章通过对Jooste v Score Supermarket Trading (Pty) Ltd和Jiya v Durban roodepoortDeep Ltd两个案例的分析,剖析了在工伤保险待遇与雇主民事赔偿责任竞合时,南非适用全面替代模式的合宪性以及保留伤残雇员民事损害赔偿权的可能性。南非的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包括补偿基金委员会、互助协会(兰特互助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和雇主互助保险协会联合会),补偿基金主要是通过雇主缴纳的强制性评估费而筹集的,并运用奖惩结合的行业费率和浮动费率来调整雇主的评估费用,以保证基金收支的平衡和促进工伤预防。另外,通过《职业卫生与安全法》和《矿业卫生与安全法》两部法律来保障工伤康复与预防事业的发展。程序性法律制度主要介绍工伤保险待遇相关的程序、争议处理机制和监督管理机构。南非工伤保险的完整程序为:申请工伤认定—申请补偿—受理申请—核发工伤保险待遇—先异议后上诉,其中临时法庭负责对异议的处理。监督管理模式采用政府指定中央部门(劳动部门和卫生部门)监督,并依靠补偿委员会的管理方式。该文在每一章节后运用对比分析法,比较了南非工伤保险法律制度与中国的异同,并在全文最后运用逻辑分析法从宏观上评价了南非的工伤保险法律制度。
林伟[5](2012)在《工伤保险之专业自保公司运用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工伤保险对于美国企业是一项很大的负担,专业自保公司是美国企业风险管理的创新性工具,为企业节省了巨额保费,并增加企业的价值。我国的工伤保险体制是社会保险与雇主责任保险相结合的保险体制,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法律意识的增强、物价水平的上升,责任保险的经济赔偿金额将越来越高。我国企业建立专业自保公司承保超额的工伤保险,会增强大型企业的风险管理水平,并从真正意义上使工伤保险做到预防、补偿和康复相结合。
王丽兰[6](2011)在《农民工工伤保险政府责任研究》文中提出在我国,不幸遭遇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的大部分是农民工。由于种种原因,农民工工伤保险仍未达到全覆盖。农民工工伤保险问题对进一步构建和谐社会产生不利的影响,政府应妥善处理农民工工伤保险问题。因此,农民工工伤保险政府责任研究具有重要意义。本文通过调查问卷、随机访谈、文献研究等方法,概括了G市农民工工伤保险存在的主要问题,并运用弱势群体保护理论论证农民工工伤保险中政府责任存在的必要性,指出农民工工伤保险问题的主要原因在于政府责任的缺失,主要体现在立法、监管、宣传方面。最后提出强化政府在农民工工伤保险中责任的建议,包括完善法律法规、严惩违法企业、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农民工素质等。研究认为:工伤保险制度作为准公共物品,应由政府来提供,同时,从社会公平和正义出发,从保护弱势群体的角度,政府应责无旁贷地承担起责任。只有政府真正承担起立法、监管、宣传的责任,才能使农民工工伤保险制度得到更好的发展和完善,才能切实地保护好农民工工伤权益。研究对发展农民工工伤保险具有一定参考价值。
何雪飞[7](2011)在《中国建筑业农民工工资权利救济制度研究 ——以建筑企业农民工工资垫偿制度构建为中心》文中研究指明在中国建筑业农民工为城市建设做出突出贡献的同时,建筑业农民工工资权利却受到严重侵害,由于工资拖欠数额大、人数多、时间长,形式多样,受损害的不仅是农民工的生存权益和社会秩序,还包括法律尊严、政府威信和社会公平,开展和加强建筑业农民工工资权利救济的法律保护已经成为当前我国一项重要课题和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本文采用比较研究、实证分析、逻辑分析等研究方法在对建筑业农民工欠薪成因阐释的基础上,构建了建筑业农民工工资权利保障实体和救济程序制度。中国建筑业农民工工资拖欠具有深刻的社会背景,改革开放后大量的农民进入城市就业,由于城乡二元社会结构的制约,他们职业身份发生了转换,户籍身份却未同步改变,于是在中国出现了影响广泛的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群体—农民工。伴随着我国城市化的进程,我国建筑业也迅速发展,建筑业生产活动的内在特征和我国农民工的特征共同决定了庞大的建筑业农民工群体的产生,但2500万进入城市建筑业的农民工却无法成为真正的建筑工人。建筑企业劳动制度改革的结果是企业逐渐剥离劳动关系,包工头承担用人单位的角色,负责招工、管理、监督和工资发放,农民工无法成为建筑企业的劳动者。通过研究我们发现,我国现阶段建筑业农民工工资拖欠成因复杂。工资支付是用人单位的主义务,但由于建筑业包工现象拉长劳动关系链条,虚幻劳动法上的雇佣关系,造成用人单位缺位是拖欠工资的首要原因。地方政府滥用政府信用,超财力搞建设,建筑企业层层转包和垫资,引发建筑市场信用缺失,导致资金链条上拖欠资金的恶性传导,必然引发农民工工资拖欠。农民工身份模糊、亦工亦农,从事有偿劳动获得工资收入的同时,在农村依然有土地承包经营权,享有土地承包权益,工资和土地对农民工生存的二元保障竟使拖欠变得“合情合理”。法律设定的劳动监察、劳动争议仲裁和诉讼的救济程序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欠薪问题更多是通过政策渠道解决,而拖欠工资的法律责任也没有形成对企业的有效制约。我国香港、台湾地区工资支付的一般规定和工资权利的实现方式对解决建筑业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具有参考和借鉴意义,本文在比较分析香港、台湾地区工资保护法律制度的基础上,提出应完善建筑业农民工工资权利保障实体法律制度,具体内容包括实化建筑业劳动关系与包工形式转换,禁止政府建设工程政府信用的滥用、禁止建筑企业垫资开发,构建建筑业行业内工资垫偿制度及欠薪逃匿入罪。在完善我国建筑业农民工工资权利救济制度方面提出了劳动监察应理性处理拖欠工资问题、综合治理政府及其部门的拖欠、引入惩罚性赔偿制度、由工会代言和代行及构建简捷有效的劳动争议仲裁、审判机制。
陈琦[8](2010)在《海上人身损害赔偿制度论 ——困境与回应》文中研究表明海上人身损害具有不同于一般人身损害的诸多特性,其在一般人身损害赔偿法律框架内的不应性在理论和实践中已经充分显现。因此,有必要构建单独的海上人身损害赔偿的法律规制,以弥补一般人身损害赔偿法调整海事领域的乏力与不足。论文以我国海上人身侵权损害赔偿制度中存在的理论及现实困境与回应为主线,通过运用比较分析、历史分析、法经济学分析以及实证分析等方法,力图寻求我国海上人身损害赔偿的应然之法。论文主要分为六章。第1章论证“海上人身损害”名称的合理性;厘清海上人身损害赔偿的基础性概念;提出构建我国海上人身损害赔偿制度的必要性。第2章厘清海上人身损害赔偿的双方主体,即赔偿权利人和赔偿义务人,对因相关法律纷繁复杂造成的主体识别障碍,以及海事司法实践中存在的主体问题进行系统地分析与论述。第3章梳理归责原则历史流变进程,在此基础上,提出我国侵权损害赔偿归责原则的2+2元论。结合海上人身损害的特点,建议我国海上人身损害赔偿制度按照过失推定原则和严格责任原则的双层归责原则进行重构。第4章论述我国海上人身损害的赔偿原则、赔偿范围与标准,在质疑现行相关法律规定的合法性与合理性的基础上,提出应然的海上人身损害赔偿制度。第5章探讨海上人身损害的共同侵权人所承担的连带赔偿责任与其享有的海事赔偿责任限制之间的冲突与解决,并提出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制度也应对海上人身损害中的精神损害赔偿适用。第6章阐述海上人身损害赔偿中的雇主承担责任的诸类情形与雇主责任的性质、雇主责任的归责原则与免责事由,进而提出海上雇主责任与海上人身损害的侵权赔偿责任的竞合及处理。
李迪[9](2010)在《中美工伤保险制度比较研究》文中指出工伤保险是世界上实行最早、实施最为广泛的社会保险制度,也是迄今为止世界上最具有普遍意义的社会保险制度。然而,在中国以往的社会保障制度中,工伤保险相对于养老、失业、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却相对滞后,形成了与现实需求严重脱节的局面。工伤保险制度建立的基础是劳动者的生命权和健康权。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应当建立和完善工伤保险制度。本文首次对中美两国工伤保险法律制度进行了系统的、全方位的比较研究,从历史发展的起源和过程到现行的基本制度找出两国的工伤保险制度差异和我国工伤保险制度的不足之处,为中国工伤保险制度的改革提出可供借鉴的国际经验。经过查阅大量的美国资料,本文详细介绍了美国工伤赔偿法颁布的历史背景、工伤赔偿的发展趋势、美国州保险基金的概况,从而对中美两国工伤保险制度进行了系统的、全方位的比较研究,从历史发展的起源和过程到现行的基本制度,逐一比较分析了两国制度之间的异同以及形成这些异同的原因。通过详细分析中美两国工伤保险立法进程,对工伤保险制度立法、覆盖面、工伤待遇、组织机构、制度种类、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几个方面进行了比较研究,发现中美两国的工伤保险制度存在差异主要因两国国情的不同和制度成熟程度不同而致,体现在组织机构的不同和法律保护范围和方式上的差别。通过比较分析发现我国工伤保险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和矛盾:立法不健全、覆盖面较窄、工伤待遇偏低、组织机构功能不完善、雇主责任保险发展落后、工伤预防和康复缺乏积极性。虽然我国的工伤保险制度有了很大的进步和发展,但仍然还存在很多问题。针对上面我国在工伤保险制度所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对相关制度的完善对策:应全面加快工伤保险法制建设,发达国家的工伤保险制度都拥有强力的法律后盾,立法层次的提高意味着法律效力的提高,更有利于工伤保险实践工作的开展;扩大工伤保险受保主体,广覆盖能够保证社会公平原则的贯彻和社会成员的安全,并保证企业机会均等、效率优先的竞争原则得以实施;提高工伤保险待遇,需制定工伤保险待遇的自动调整机制,切实实现工伤保险待遇的保障功能;完善工伤保险组织管理机构职能,加强经办机构能力建设,加强工伤保险队伍建设;鼓励、支持雇主责任保险的发展;加强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建立健全工伤预防、工伤赔偿和职业康复三位一体工伤保险制度,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杨一帆[10](2010)在《在高危行业强制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研究》文中研究指明2000年以来,我国在经济持续快速增长的同时,安全生产保持了总体稳定、趋于好转的发展态势,但目前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事故总量还很大,煤矿等重点行业领域重特大事故多发的势头还未得到有效遏制,需要全方位采取措施进行综合治理。在我国已经建立的工伤保险制度及在煤炭、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等行业领域实行的意外伤害保险机制等都进行了有益的尝试。但是,这些保险机制主要侧重于事后对人员伤亡的补偿,没有充分反映安全生产预防为主的原则,虽然发挥了生产企业对员工的事故赔偿作用,但忽视了防范和化解企业对员工的安全生产法律责任风险。在我国安全生产保障体系中,责任保险缺位的现象还比较突出。国内外的经验和国内现实情况均表明,发挥责任保险的积极作用,有利于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减轻政府在事故发生后的救助负担,促进政府职能转变。研究建立与安全生产管理紧密互动的责任保险机制,大力推动责任保险与安全发展的有效结合,充分运用责任保险经济手段加强和改善安全生产状况。
二、工伤保险偿付优厚(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工伤保险偿付优厚(论文提纲范文)
(1)中国特色社会保障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思路 |
三、研究方法 |
四、创新之处 |
五、关于社会保障制度的基本理论级研究 |
第一章 社会保障制度的基本内涵 |
第一节 社会保障的相关概念 |
一、社会保障的定义 |
二、社会保障体系的构成 |
三、社会保障的目标及功能 |
第二节 社会保障基金 |
一、社会保障基金的内涵 |
二、社会保障基金的筹集 |
三、社会保障基金的运行 |
四、社会保障基金的监管 |
第三节 社会保障管理体制 |
一、社会保障管理体系及模式 |
二、国外社会保障管理体制及启示 |
三、我国社会保障管理体制的改革思路 |
第四节 社会保障制度 |
一、社会保障制度的基本概念 |
二、社会保障制度的特点 |
三、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构成 |
四、社会保障制度的意义 |
第二章 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历史与现实 |
第一节 新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创建阶段 |
一、中国劳动保险制度的建立 |
二、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探索 |
第二节 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阶段 |
一、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起步 |
二、失业保险确立基本框架 |
三、工伤保险在改革中酝酿 |
四、生育保险的改革试点 |
五、社会保障管理体制的改革 |
第三节 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阶段 |
一、建立统账结合的养老保险模式 |
二、医疗保险制度改革与农村合作医疗的建立 |
三、失业保险制度全面确立 |
四、建立适应市场经济的工伤保险制度 |
五、全面实现生育保险社会统筹 |
第四节 中国社会保障制度在发展中不断完善 |
一、统筹城乡养老保险制度 |
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的建立与发展 |
三、失业保险与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并轨 |
四、工伤保险的法制化 |
五、“二孩”政策下生育保险的完善与调整 |
第五节 社会保障的创新阶段 |
一、社会保障与精准扶贫 |
二、互联网+时代下的中国特色社会保障制度 |
三、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障 |
第三章 中国特色社会保障制度的优势与特点 |
第一节 养老保险覆盖范围及待遇水平显着提升 |
一、中国养老保险的发展及现状 |
二、中国养老保险制度取得的成就 |
第二节 “老龄化”社会下的社会保障政策 |
一、生育保险在人口老龄化下发挥巨大作用 |
二、社会保险的“第六险” |
第三节 医疗保险给付形式的多样化 |
一、医疗保险基金的筹集 |
二、医疗保险给付形式的多样化 |
第四节 建立维护社会稳定的“安全网” |
一、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社会救助的特点 |
二、“安全网”的保障形式 |
第四章 中国社会保障制度存在的问题与挑战 |
第一节 社会保障基金监管存在的问题 |
一、社会保障基金管理及自身建设问题 |
二、社会保障基金监管法律法规的不完善 |
三、社会保障基金面临贬值及流失的风险 |
第二节 养老保险制度的“双轨制” |
一、养老保险制度的“双轨制”的形成 |
二、养老保险制度的“双轨制”的特点及缺陷 |
第三节 “老龄化”给社会保障制度带来的挑战 |
一、中国“老龄化”社会现状 |
二、“老龄化”给社会保障制度带来的挑战 |
第四节 医疗保险基金在使用及监管上存在的问题 |
一、医疗保险基金监管立法尚待完善 |
二、对医疗机构及参保人员的管理问题 |
三、医疗保险经办存在的问题 |
第五节 社会保障相关法规制度尚待完善 |
一、失业保险收支结存量过大 |
二、生育保险的发展欠均衡 |
三、工伤保险运行机制不健全 |
第五章 完善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思考 |
第一节 完善管理体制加强基金监管 |
一、统一社会保障管理体制 |
二、建立专门的经办机构 |
第二节 养老保险制度的并轨 |
一、加大养老保险改革力度 |
二、完善养老保险监督机制 |
三、建立健全企业年金制度 |
四、推动养老金入市 |
五、高层次统筹发放养老金 |
第三节 完善保障制度应对“老龄化” |
一、加大社会保障投入力度 |
二、建立多元化养老保障体系 |
三、适当延迟退休年龄 |
第四节 医疗保险基金的利用及监管 |
一、消除医疗保险制度阶层化 |
二、医疗保险的普遍覆盖 |
三、从经办角度加大管理力度 |
四、医疗保障的专门管理 |
第五节 完善法规制度充分发挥保障作用 |
一、建立适度保障制度,促进就业 |
二、统一生育保险制度提高待遇水平 |
三、加强工伤保险法规建设 |
四、实现社会救助高层面高标准立法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2)论商业保险在社会风险防范体系中的地位与作用——以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为例的探讨(论文提纲范文)
一、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发展历程与现实困境 |
(一) 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静态监管思路的弊端 |
(二) 替代性的措施———市场选择下的安全生产责任商业险 |
二、安全生产责任险与工伤保险的比较 |
三、商业保险相对于传统管理思路的优势 |
(一) 商业保险的灵活性补充强制风险抵押金的不足 |
(二) 商业保险机构可以成为促进安全生产的原生动力 |
(三) 市场监管对行政监管的补充作用———社会共治目标的达成 |
四、商业责任保险在新型社会风险防范体系中地位的法理分析 |
五、从强制到鼓励———政府行政思路的转换与具体制度建议 |
(一) 应否推广采用强制保险的方式? |
(二) 特殊行业先行, 逐渐构建我国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障接轨的保障体系 |
(三) 具体激励方式与路径选择 |
(1) 税赋减免或给予财政补贴 |
(2) 加强法律制度保障 |
(3)社会保障筹资机制改革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言 |
一、选题的背景与意义 |
二、概念的界定 |
三、国内文献综述 |
四、国外文献综述 |
五、研究思路、方法与主要创新点 |
六、结构安排与主要论点 |
第一章 社会保障筹资的理论分析 |
第一节 公共风险与社会保障 |
一、风险、社会风险和公共风险 |
二、社会保障的目标与职能 |
三、社会保障制度的功能 |
第二节 社会保障与政府责任 |
一、社会保障与社会保障筹资 |
二、公共风险与社会保障责任 |
三、公共产品与政府责任 |
四、马克思的社会总产品分配理论与政府责任 |
五、社会保障其它相关理论 |
第三节 政府责任与国情条件 |
一、政府组织形式 |
二、国家经济体制 |
三、经济发展阶段 |
四、社会形态 |
五、劳动力供求关系 |
六、社会保障基本制度模式 |
七、政治—社会体制 |
八、社会文化传统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社会保障筹资机制的基本研究框架 |
第一节 社会保障筹资责任 |
一、风险的分类决定社会保障筹资的责任 |
二、个人和家庭、雇主以及政府责任之间的关系 |
三、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筹资责任 |
第二节 社会保障筹资水平 |
一、筹资行为与国民财富收入再分配的关系 |
二、社会保障筹资水平的微观效应 |
三、社会保障筹资水平的宏观效应 |
四、社会保障筹资的再分配方式 |
五、社会保障筹资水平的主要指标 |
第三节 社会保障筹资渠道 |
一、筹资渠道的选择依赖于社会保障制度模式 |
二、一般税收和社会保障税 |
三、其它筹资渠道 |
四、社会保障资金的征缴方式 |
第四节 社会保障筹资财务模式 |
一、现收现付制 |
二、完全积累模式 |
三、部分积累制 |
四、三种财务模式之间的优劣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我国社会保障筹资的历史变迁 |
第一节 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初步确立 |
一、新中国成立后城市社会保障制度及筹资机制 |
二、农村合作医疗 |
第二节 改革开放后社会保障改革探索——社会保险 |
一、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与筹资机制 |
二、城市医疗卫生服务筹资 |
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框架和筹资机制 |
四、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筹资 |
五、全面发展和制度创新 |
六、建立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作为战略储备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我国社会保障筹资现状与问题 |
第一节 我国社会保障筹资的现状 |
一、社会保障筹资责任的划分 |
二、现阶段社会保障支出水平 |
三、社会保障资金征缴模式 |
四、社会保障资金管理的财务模式 |
第二节 我国社会保障筹资所面临的风险 |
一、社会保障筹资的制度风险 |
二、人口老龄化对社会保障筹资机制变革的要求 |
三、社会保障资金管理与金融市场 |
四、风险社会的到来对社会保障筹资的影响 |
第三节 我国社会保障筹资的问题分析 |
一、社会保障基金管理基本制度尚须完善 |
二、社会保障基金统筹层次低 |
三、社会保障基金筹集责任划分不清 |
四、社会保障筹资结构不合理 |
五、社会保障财务模式不健全 |
六、社会保障基金保值增值存在问题 |
七、全国社保基金运行存在问题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社会保障筹资的国际比较与对我国的启示 |
第一节 主要的社会保障筹资模式 |
一、多元筹资的筹资模式 |
二、政府筹资为主体的筹资模式 |
三、个人筹资为主体的筹资模式 |
第二节 社会保障筹资机制改革的起因 |
一、经济因素 |
二、社会因素 |
三、政治因素 |
四、理念因素 |
第三节 社会保障筹资改革的国际经验 |
一、调整式的改革策略 |
二、提高微观筹资水平 |
三、建立完全积累的个人账户 |
四、名义个人账户 |
五、强化个人和地方政府的筹资责任 |
六、社会保障筹资改革的启示 |
第四节 世界社会保障筹资改革对我国的启示 |
一、社会保障制度统一,项目由少到多 |
二、宏观筹资水平变化趋同 |
三、主要筹资渠道趋同 |
四、税务部门征收是社会保障资金征收的主要方式 |
五、建立筹资改革新旧体制转换成本的消化机制 |
六、由专门的机构负责社保基金的运营管理 |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我国社会保障筹资机制改革的政策建议 |
第一节 社会保障筹资的目标和原则 |
一、社会保障筹资的目标 |
二、社会保障筹资的原则 |
第二节 明确相关主体的筹资责任 |
一、中央和地方筹资责任 |
二、政府和市场的筹资责任 |
三、健全国家和个人的筹资风险分担机制 |
第三节 合理确定筹资水平 |
一、降低养老保险税率 |
二、逐步提高社会保障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 |
第四节 明确现收现付、个人名义账户的财务模式 |
一、积累的个人账户不能有效应对老龄社会的支付风险 |
二、个人账户的积累制与经济增长不呈现正相关 |
三、积累制容易使养老制度暴露于投资风险中 |
四、做实个人账户会使社会负担巨额的转制成本 |
五、全国社保基金的储备可以实现应对人口老龄化支付高峰的需要#291 |
第五节 健全多渠道筹资机制 |
一、扩宽筹资渠道 |
二、实现社会保险“费”改“税” |
三、实现社会保障税与一般税收的收缴衔接和统筹使用 |
四、开打其它筹资形式 |
五、充实社会保障储备基金 |
六、不同渠道所筹资金的特质及供款方向 |
本章小结 |
结论与未来研究方向 |
参考文献 |
一、书籍文献 |
二、报刊杂志 |
三、外文资料 |
图表索引 |
表索引 |
图索引 |
后记 |
(4)南非工伤保险法律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引言 |
1.1 问题的提出与研究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3 研究方法及论文结构 |
第2章 南非工伤保险法律制度的历史考察 |
2.1 历史渊源 |
2.2 法律渊源 |
2.2.1 权威性渊源 |
2.2.2 辅助性渊源 |
2.3 小结 |
第3章 南非工伤保险的实体性法律制度 |
3.1 工伤保险法律制度概述 |
3.1.1 工伤的定义与范围 |
3.1.2 工伤保险的适用主体 |
3.2 工伤保险待遇 |
3.2.1 工伤保险待遇的给付对象 |
3.2.2 工伤保险待遇的种类和标准 |
3.2.3 工伤保险待遇的调整、移转与丧失 |
3.2.4 工伤保险待遇与其他权利救济间的关系 |
3.3 工伤保险基金制度 |
3.3.1 工伤保险基金的筹集和管理 |
3.3.2 工伤保险费率机制 |
3.3.3 工伤保险基金运行中的问题 |
3.4 工伤康复与工伤预防 |
3.5 小结 |
第4章 南非工伤保险的程序性法律制度 |
4.1 工伤保险待遇的相关程序 |
4.1.1 工伤认定的申请程序 |
4.1.2 工伤补偿的申请程序 |
4.1.3 工伤补偿申请的受理程序 |
4.2 工伤保险争议处理机制 |
4.2.1 工伤保险争议的类型 |
4.2.2 工伤保险争议的处理 |
4.3 工伤保险监督管理机构 |
4.3.1 补偿委员会 |
4.3.2 其他机构 |
4.3.3 工伤保险管理中的法律责任与处罚 |
4.4 小结 |
第5章 对南非工伤保险法律制度的评价 |
5.1 南非工伤保险法律制度的优点 |
5.2 南非工伤保险法律制度的不足 |
结语 |
附表 1:职业病一览表 |
附表 2:工伤保险待遇一览表 |
附表 3:永久性伤残程度一览表 |
附表 4:降低费率的计算 |
附表 5:提高费率的计算 |
参考文献 |
致谢 |
附录 A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5)工伤保险之专业自保公司运用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一、美国劳工补偿保险体制研究 |
二、我国工伤保险制度的分析 |
三、专业自保公司在劳工补偿保险中的运用分析 |
四、结 论 |
(6)农民工工伤保险政府责任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目录 |
导论 |
一 研究背景和研究意义 |
二 文献综述 |
1 国内研究状况 |
2 国外研究状况 |
三 研究内容及研究方法 |
四 研究创新之处 |
第一章 农民工工伤保险政府责任的相关理论 |
一 相关概念的界定 |
二 农民工工伤保险政府责任的必要性 |
1 弱势群体权益保护理论 |
第二章 农民工工伤保险的实证分析——以G市为例 |
一 农民工工伤保险相关的法律法规体系 |
1 中央层面的法律规范性文件 |
2 地方层面的法律规范性文件 |
二 G市农民工工伤保险的主要问题 |
1 劳动合同签订情况不容乐观 |
2 农民工工伤保险权益受侵害严重 |
3 农民工自我保护意识薄弱 |
4 工伤预防措施落实差 |
5 工伤赔偿程序复杂,时间漫长 |
第三章 农民工工伤保险问题的原因分析:政府责任缺失 |
一 法律法规尚需完善 |
1 立法层次不高 |
2 不适应农民工的特点,缺乏适用性 |
3 对违法企业的处罚力度不够,缺少依据 |
4 缺少"由工伤基金先行支付"的配套细则 |
二 政府部门监管不力 |
1 监管部门力量不足,各自为政,执法权威不强 |
2 监管部门监管执法不到位 |
三 政府宣传尚未完全到位 |
1 普法宣传对提高农民工保险意识效果欠佳 |
2 引导企业正确看待社会保险费的缴纳做得不够 |
第四章 强化政府在农民工工伤保险中的责任 |
一 完善法律法规,严惩违法企业 |
二 加大政府职能部门的监督执法力度 |
三 加大宣传力度 |
四 提高农民工素质 |
第五章 结论与不足 |
一 本文结论 |
二 研究中不足之处 |
三 需要进一步研究的问题 |
注释 |
参考文献 |
附录 |
研究生期间发表的论文 |
致谢 |
(7)中国建筑业农民工工资权利救济制度研究 ——以建筑企业农民工工资垫偿制度构建为中心(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本文研究背景和研究意义 |
二、本文研究方法 |
三、研究综述 |
四、论文的结构和主要创新 |
第一章 改革开放以来建筑企业劳动制度改革及其劳动关系变迁 |
第一节 城市化与建筑业的繁荣—“农民工”的语境 |
一、农民工的界定 |
二、城市化进程中的农民工 |
三、建筑业的农民工 |
第二节 历史上的“民工”与当代“农民工”比较 |
一、历史上的“民工” |
二、历史上的“民工”与当代“农民工”比较 |
第三节 农民工与建筑企业劳动法律关系的深度分析 |
一、农民工与建筑企业劳动法律关系分析的意义 |
二、劳动法律关系的基本理论 |
三、农民工与建筑企业劳动法律关系的深度分析 |
第四节 建筑企业走向市场与劳动关系剥离—“包工头”的角色 |
一、计划经济时期建筑企业劳动制度与劳动关系 |
二、建筑企业劳动制度改革与劳动关系变迁 |
三、包工头的历史演变和成因 |
第二章 建筑业农民工工资拖欠现状与成因分析 |
第一节 建筑业农民工工资拖欠现状 |
一、工资的概念和特殊保护 |
二、建筑业农民工工资拖欠的现状和特点 |
三、建筑业农民工工资拖欠的危害 |
第二节 建筑业农民工工资拖欠成因分析 |
一、包工现象拉长劳动关系链条、虚幻劳动法上的雇佣关系—用人单位 的缺位 |
二、建筑企业垫资施工和地方政府滥用政府信用 |
三、农民工身份的模糊性、生存保障的二元性以及各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社会心理 |
四、权利救济程序的软化与农民工工资拖欠之间的联系 |
第三章 我国香港、台湾地区工资支付的一般规定和工资权利的实现 |
第一节 香港工资支付的一般规定和工资权利的实现 |
一、香港劳工立法中关于工资支付的一般规定 |
二、雇员工资权利的实现方式 |
三、对破产案件中欠薪保障的特殊规定 |
第二节 台湾工资支付的一般规定和工资权利的实现 |
一、台湾地区劳动立法对工资支付的一般规定 |
二、劳工工资权利的实现方式 |
第三节 香港、台湾工资保护法律制度的比较和借鉴 |
一、工资权利实现方式应该多样 |
二、工资垫偿基金制度是保护工资权利的重要方法 |
第四章 我国建筑业农民工工资权利保障的实体法律制度完善 |
第一节 实化建筑业劳动关系与包工形式转换 |
一、明确和实化建筑业劳动关系的不同观点及分析 |
二、建立和完善建筑企业劳动用工管理制度 |
第二节 禁止政府建设工程政府信用的滥用、禁止建筑企业垫资开发 |
一、禁止政府建设工程政府信用的滥用 |
二、依法治理建筑企业垫资施工 |
第三节 建筑业行业内工资垫偿制度—以企业担保与共济为中心 |
一、实践中欠薪保障制度的三种模式 |
二、建筑业行业内农民工欠薪保障模式的选择 |
第四节 欠薪逃匿入罪的法理学分析与刑罚制度形成 |
一、欠薪逃匿入罪的必要性 |
二、增设欠薪逃匿罪的可行性 |
三、欠薪逃匿罪的构成要件和法条表述 |
第五章 建筑业农民工工资权利救济程序制度完善 |
第一节 劳动执法的边界—拖欠时间与情形背景下的执法理性 |
一、劳动监察制度应然性分析 |
二、劳动监察在处理拖欠工资问题上的执法边界 |
第二节 拖欠傲慢的治理—政府及其部门拖欠的应对 |
一、建立政府及其部门拖欠工资的政府负责制度 |
二、落实政府及其部门先行垫付农民工工资的责任 |
三、治理政府及其部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其他手段 |
第三节 拖欠的代价—惩罚性赔偿制度 |
一、惩罚性赔偿制度概述 |
二、工资拖欠引入惩罚性赔偿制度的理论基础 |
三、确立惩罚性赔偿制度的现实意义和适用 |
第四节 工会的代言与代行—团体行动的力量与效果 |
一、工会代言与代行的理论基础 |
二、工会代言和代行的方式 |
第五节 简捷有效的权利救济机制构建 |
一、劳动争议仲裁制度的改革和创新 |
二、劳动争议审判制度的修正和创新 |
结论 |
附录 |
参考文献 |
(8)海上人身损害赔偿制度论 ——困境与回应(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第1章 海上人身损害赔偿之总论:界定与构建 |
1.1 为海上人身损害赔偿正名 |
1.1.1 "海上人身伤亡损害"称谓的由来 |
1.1.2 "海上人身伤亡损害"称谓的局限性 |
1.2 海上人身损害赔偿相关概念的界定 |
1.2.1 海上人身损害 |
1.2.2 海上人身损害赔偿 |
1.2.3 海上人身损害赔偿制度 |
1.3 海上人身损害赔偿制度之构建必要 |
1.3.1 完善海上人身权私法性、体系性保护 |
1.3.2 符合海上风险发展的客观情况 |
1.3.3 取决于海上职业特殊性与国家政策导向 |
1.3.4 法律形式正义框架下实质正义的必然要求 |
本章小结 |
第2章 海上人身损害赔偿之主体论:识别与厘清 |
2.1 海上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 |
2.1.1 直接受害人 |
2.1.2 间接受害人 |
2.1.3 赔偿权利人识别中存在的其他问题 |
2.2 海上人身损害的赔偿义务人 |
2.2.1 船舶所有人作为赔偿义务人的情形 |
2.2.2 光船承租人作为赔偿义务人的情形 |
2.2.3 船舶管理人作为赔偿义务人的情形 |
2.2.4 船舶经营人作为赔偿义务人的情形 |
2.2.5 定期租船人作为赔偿义务人的情形 |
本章小结 |
第3章 海上人身损害赔偿之归责论:诠释与选择 |
3.1 损害赔偿归责原则之历史流变 |
3.1.1 归责与归责原则 |
3.1.2 前罗马法时代的结果归责 |
3.1.3 过失责任原则的出现与发展 |
3.1.4 过失推定原则的出现与发展 |
3.1.5 严格责任原则的出现与发展 |
3.1.6 公平责任原则的出现与发展 |
3.2 损害赔偿归责原则体系之争 |
3.2.1 学界对于损害赔偿归责原则体系的争论 |
3.2.2 过失推定原则的独立性之争 |
3.2.3 严格责任原则的独立性之争 |
3.2.4 公平责任原则的独立性之争 |
3.2.5 损害赔偿归责原则体系之我见 |
3.3 海上人身损害赔偿归责原则之现实 |
3.3.1 《海商法》中的海上人身损害赔偿归责原则 |
3.3.2 一般法中的海上人身损害赔偿归责原则 |
3.3.3 海上人身损害赔偿现行归责原则之总结 |
3.4 海上人身损害赔偿归责原则体系之重构 |
3.4.1 海上人身损害赔偿的一般归责原则 |
3.4.2 海上人身损害赔偿的特殊归责原则 |
3.4.3 船舶碰撞中的人身损害赔偿归责原则之特别分析 |
本章小结 |
第4章 海上人身损害赔偿之赔偿论:实然与应然 |
4.1 海上人身损害赔偿原则 |
4.1.1 损害赔偿原则概述 |
4.1.2 海上人身损害中财产损失的赔偿原则 |
4.1.3 海上人身损害中精神损害的赔偿原则 |
4.2 海上人身损害的赔偿范围与标准 |
4.2.1 人身损害的赔偿范围与标准概述 |
4.2.2 海上人身损害中财产损失的赔偿范围与标准 |
4.2.3 海上人身损害中精神损害的赔偿范围与标准 |
4.3 海上人身损害赔偿的困境与回应 |
4.3.1 "涉外性"引发的《涉外规定》适用难题 |
4.3.2 《涉外规定》80万元责任限额的质疑 |
4.3.3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确立的城乡二元制的差别赔偿问题 |
4.3.4 海上人身损害赔偿双轨制不合理性的探讨 |
4.3.5 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人数对精神损害赔偿金的影响 |
4.3.6 预先确定精神损害赔偿数额的问题 |
4.3.7 精神损害赔偿数额过低的问题 |
4.4 关于我国海上人身损害的赔偿构想 |
本章小结 |
第5章 海上人身损害赔偿之限制论:冲突与协调 |
5.1 海上人身损害赔偿中的海事赔偿责任限制 |
5.2 海事赔偿责任限制与海事连带责任 |
5.2.1 责任限制方对受害人的赔偿责任 |
5.2.2 责任限制方在内部追偿关系中的责任限制 |
5.2.3 责任限制方的存在对非责任限制方赔偿责任的影响 |
5.2.4 《征求意见稿》述评 |
5.2.5 海事赔偿责任限制与海上侵权连带责任冲突之协调 |
5.3 海事赔偿责任限制与精神损害赔偿 |
本章小结 |
第6章 海上人身损害赔偿之责任关系论:走过竞合 |
6.1 海上人身损害赔偿责任竞合概述 |
6.2 海事雇主责任与海事侵权责任 |
6.2.1 雇主责任的诸类情形 |
6.2.2 雇主责任的性质 |
6.2.3 雇主责任的归责原则和免责事由 |
6.2.4 雇主责任与工伤保险 |
6.2.5 海上人身损害的工伤保险与雇主侵权责任之竞合 |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海商法》新增"海上人身损害赔偿"一章的立法建议 |
攻读学位期间公开发表论文 |
致谢 |
(9)中美工伤保险制度比较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导论 |
1.1 问题的提出 |
1.2 现实意义 |
1.3 论文研究的主要内容和创新点 |
1.3.1 论文主要内容 |
1.3.2 论文创新点 |
第2章 工伤保险相关理论 |
2.1 工伤和工伤保险的概念 |
2.1.1 工伤的概念 |
2.1.2 工伤保险的定义 |
2.2 工伤保险的特点 |
2.3 工伤保险的原则 |
2.4 工伤保险的功能和作用 |
第3章 我国工伤保险制度实践 |
3.1 我国工伤保险制度发展状况 |
3.1.1 计划经济时期的职工工伤待遇 |
3.1.2 经济体制转变中的工伤保险制度改革 |
3.1.3 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工伤保险制度 |
3.2 我国工伤保险基金的筹集管理 |
3.2.1 工伤保险基金概述 |
3.2.2 工伤保险基金的征缴 |
3.2.3 工伤保险基金统筹层次 |
3.2.4 我国工伤保险基金的管理 |
3.3 我国工伤保险基金的支出管理 |
第4章 美国工伤赔偿制度概况 |
4.1 美国工伤赔偿历史沿革 |
4.1.1 美国工伤赔偿法颁布的历史背景 |
4.1.2 美国工伤赔偿立法历史发展 |
4.2 工伤赔偿的发展趋势 |
4.2.1 工伤赔偿法的规定 |
4.2.2 职业覆盖面的变化 |
4.2.3 工伤赔偿支出额的增长 |
4.2.4 保险金水平的提高 |
4.2.5 医疗待遇、伤残和受害者家属费用支出额 |
4.2.6 伤残和疾病比率的下降 |
4.2.7 不同种类保险公司支付份额的趋势 |
4.3 美国州保险基金的出现 |
4.3.1 州保险基金的类型 |
4.3.2 州保险基金的优势 |
4.3.3 州保险基金的经营 |
4.3.4 州保险基金的领导力 |
4.4 亚利桑那州州基金 |
4.4.1 亚利桑那州SCF概况 |
4.4.2 保险费率的确定 |
4.4.3 SCF提供的服务 |
4.4.4 工伤赔偿和赔偿金 |
4.4.5 其他信息 |
4.5 加利福尼亚州州基金 |
4.5.1 州保险基金索赔服务 |
4.5.2 工伤赔偿保险金 |
第5章 中美两国工伤保险制度的比较 |
5.1 中美两国工伤保险立法比较 |
5.1.1 美国工伤保险赔偿立法的成因 |
5.1.2 美国工伤赔偿的主要立法 |
5.1.3 中国工伤保险立法的建立和发展 |
5.1.4 比较结论:我国工伤保险改革推动力量不足、立法层次低 |
5.2 工伤保险覆盖面比较 |
5.2.1 美国工伤保险覆盖范围 |
5.2.2 我国工伤保险主体 |
5.2.3 比较结论:工伤保险覆盖面和制度发达程度成正比 |
5.3 工伤保险待遇的比较 |
5.3.1 中美工伤保险赔付标准比较 |
5.3.2 周赔偿额时间序列法估算工亡赔付值比较分析 |
5.3.3 比较结论:我国工伤保险赔付标准有待提高 |
5.4 工伤保险组织机构比较 |
5.4.1 美国工伤保险体制 |
5.4.2 我国国家直接管理模式 |
5.4.3 比较结论:中美两国都采取国家管理模式 |
5.5 工伤保险制度种类比较 |
5.5.1 美国的工伤保险制度的种类 |
5.5.2 中国的工伤保险制度的种类 |
5.5.3 比较结论:我国雇主责任保险、企业自保发展落后 |
5.6 工伤预防机制问题比较 |
5.6.1 美国工伤预防实施安全计划 |
5.6.2 我国工伤预防现状 |
5.6.3 比较结论:我国工伤预防机制落后 |
5.7 职业康复制度问题 |
5.7.1 美国职业康复措施 |
5.7.2 我国职业康复现状 |
5.7.3 比较结论:我国职业康复制度尚未成熟 |
5.8 中美工伤保险制度成效比较分析 |
5.8.1 美国职业伤害分析 |
5.8.2 中国工伤保险实施情况分析 |
5.8.3 总结:建立工伤预防、工伤赔偿、职业康复三位一体的工伤保险机制 |
第6章 完善我国工伤保险制度的对策 |
6.1 加快工伤保险法制建设,扩大工伤保险受保主体,提高工伤保险待遇 |
6.1.1 强化宣传培训,积极营造主动参保氛围 |
6.1.2 完善机制,实现工伤保险行业扩面均衡发展 |
6.1.3 加强工伤保险的立法工作,强化工伤保险扩面征缴力度 |
6.1.4 调整待遇结构,提高待遇水平 |
6.2 完善工伤保险组织管理机构职能 |
6.2.1 加强经办机构能力建设,建立行为规范运转高效的支付体制 |
6.2.2 提高工伤保险组织管理工作,加强工伤保险队伍建设 |
6.3 加快雇主责任保险和企业自保的发展步伐 |
6.3.1 完善雇主责任保险法律制度 |
6.3.2 确保工伤保险和雇主责任保险协调发展 |
6.3.3 使自保公司成为我国企业管理风险的一种有效手段 |
6.4 建立适用于我国的工伤预防体制 |
6.4.1 重视工伤事故与职业病预防工作 |
6.4.2 加强工伤保险和工伤预防相结合 |
6.4.3 建立工伤预防基金,保障工伤保险预防费用的投入 |
6.4.4 完善机构,理顺关系 |
6.5 工伤职业康复加强制度化 |
6.5.1 重视工伤职业康复 |
6.5.2 积极发展工伤康复事业 |
6.5.3 积极促进工伤职工重新就业 |
6.5.4 为受伤雇工提供过渡工作 |
第7章 结论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及参与的科研项目 |
(10)在高危行业强制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引言 |
1.1 安全生产责任险概述 |
1.1.1 安全生产责任险概念和特征 |
1.1.2 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特征 |
1.1.3 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责任险的适用范围 |
1.1.4 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与其他相关保险产品的差异 |
2 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责任风险及其管理现状 |
2.1 我国各安全生产高危行业责任风险分析 |
2.1.1 责任风险概述 |
2.1.2 高危行业的主要责任风险 |
2.2 我国安全生产高危行业的责任风险管理现状 |
2.2.1 责任风险管理的手段与方法 |
2.2.2 高危行业责任风险管理现状 |
3 国外实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践研究 |
3.1 国外高危行业安全责任风险管理 |
3.1.1 欧盟对高危行业的划分 |
3.1.2 美国对高危行业的划分 |
3.2 国外高危行业责任风险管理概况 |
3.2.1 国外高危行业责任风险管理普遍采取的手段 |
3.2.2 美国高危行业责任风险管理 |
3.2.3 日本高危行业责任风险管理 |
3.3 国外高危行业责任保险的发展现状与趋势 |
3.3.1 国外高危行业责任保险概况 |
3.3.2 主要国家高危行业责任保险的发展现状 |
3.3.3 国外高危行业责任保险的发展趋势 |
3.3.4 国外高危行业责任保险的经验与启示 |
4 我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运行机制研究 |
4.1 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方式研究 |
4.1.1 可供选择的实施方式比较分析 |
4.1.2 实施方式的确定 |
4.2 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运行机制设计 |
4.2.1 强制投保机制设计 |
4.2.2 安全管理和事故预防机制设计 |
4.2.3 事故处理机制设计 |
4.2.4 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与安全生产抵押金的转换机制设计 |
4.2.5 评价校正机制设计 |
5 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产品设计 |
5.1 产品形式 |
5.2 产品责任范围 |
5.3 赔偿范围 |
5.4 保险费率 |
5.4.1 取费基数 |
5.4.2 费率 |
5.4.3 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费率浮动 |
5.5 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业务单独核算和费率调整 |
5.5.1 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业务单独核算 |
5.5.2 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保险费率水平的调整 |
5.5.3 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保险费率调整的方式 |
6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四、工伤保险偿付优厚(论文参考文献)
- [1]中国特色社会保障制度研究[D]. 李湘杉. 中共中央党校, 2019(01)
- [2]论商业保险在社会风险防范体系中的地位与作用——以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为例的探讨[J]. 叶敏,王坚. 山西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7(09)
- [3]社会保障筹资机制改革研究[D]. 曹春.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 2012(01)
- [4]南非工伤保险法律制度研究[D]. 刘婷. 湘潭大学, 2012(01)
- [5]工伤保险之专业自保公司运用研究[J]. 林伟. 保险研究, 2012(03)
- [6]农民工工伤保险政府责任研究[D]. 王丽兰. 暨南大学, 2011(10)
- [7]中国建筑业农民工工资权利救济制度研究 ——以建筑企业农民工工资垫偿制度构建为中心[D]. 何雪飞. 中国政法大学, 2011(09)
- [8]海上人身损害赔偿制度论 ——困境与回应[D]. 陈琦. 大连海事大学, 2010(01)
- [9]中美工伤保险制度比较研究[D]. 李迪. 江苏大学, 2010(08)
- [10]在高危行业强制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研究[D]. 杨一帆.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201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