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土地使用权转入相关项目的确认时间及会计处理的探讨(论文文献综述)
李树静[1](2020)在《当代中国农村契约秩序研究 ——以北京市延庆区为样本》文中指出契约是当事人对交易标的达成基本共识基础上的交换关系。“契约秩序”意指特定社会组织通过契约安排所达成的运行状态。全方位贯穿于农村生产生活中的契约,既内生于农村社会,又与国家权力密切关照,构建了当代中国饶有特色的农村契约秩序。通过契约实现产权价值,是契约秩序的内在功能,契约的缔结形式、内容、契约的履行和纠纷解决方式,是契约秩序的外在表现。本文以北京市延庆区为样本,将当代中国农村契约分为公共事务契约、私人事务契约两大板块,从三个层面对农村契约秩序加以梳理和分析:第一,通过翔实的数据和鲜活的事例展现当代中国农村契约的基本样态;第二,以产权相对性理论为基础,阐释当代中国农村契约秩序在实现产权价值功能方面的实然与应然状态;第三,通过分析契约秩序所具有的系统性特征,从农村秩序系统的外在表征,即农村契约的形式与内容、农村契约的履行、农村契约争议解决三个维度,论证农村契约秩序的法治化问题并提出相应建议。本文共分为四章。第一章,研究北京市延庆区农村公共事务契约基本样态。农村公共事务契约以农村集体经济合同为主,因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和村民(代表)会议决议(统称“村民自治规约”)建立在村民合意基础上,并且作为村民自治领域极其重要的社会规范,对包括农村集体经济合同在内的农村公共事务契约具有极其重要的影响,本章将二者共同作为研究对象,通过对2019年1月前延庆区尚在履行中的四类集体经济合同(资源类合同、资产类合同、资金类合同和其他类合同)基本样态进行分析,发现作为当代中国农村的主要契约类型,农村集体经济合同存在多方面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一是代表“村集体”行使产权人权能的主体混乱,村民委员会、集体经济组织关系不清;二是政府对农村集体经济合同内容或过度规制,或监管不足,其中,乡镇政府审批和备案流于形式的现象较为突出;三是已签约的村集体资源、资产闲置率较高,产权价值未能充分实现;四是合同内容违法者不在少数,集中体现在合同期限超过法律规定、违反土地用途管制法规(尤其是在未履行转批手续的情况下将农用地用于非农建设);五是农村集体经济合同面临口头形式不稳定、书面形式不完善的双重挑战。通过对延庆区现存村民自治规约体例形式、内容、制定实施程序的分析,发现尽管随着国家对乡村治理关注程度的加深,村民自治规约的规范化水平有所提高,但目前延庆区村民自治规约的共通问题是:不能充分体现“民意”,村干部、政府的意志过多注入,尤其是村干部与村民代表组建的利益共同体,凌驾于村民之上操纵村民自治决定的情况仍很突出。另外,村民自治规约的频繁变动、村民自治规约与法律难以有机协调,法律法规对于村民自治规约侵犯村民基本权利的救济途径不畅,导致维权之路步履维艰,也是困扰延庆农村的重大难题。第二章,研究北京市延庆区农村私人事务契约基本样态。家庭承包土地经营权和宅基地使用权是具有社会保障属性的用益物权,与之相关的农户家庭承包合同、土地流转合同、农村房屋宅基地买卖合同,直接影响农村社会的稳定与发展。本章梳理了延庆区此三类农村私人事务契约及相关制度的演进脉络、契约的稳定性与规范化程度,认为农户家庭承包契约秩序相对稳定,以出租为主要方式的土地流转需要通过村集体实现,延庆区土地大多流转给企业和政府相关部门用于造林绿化,土地流转存在区域差异,并且土地流转合同不规范现象普遍。尽管国家对农村房屋宅基地买卖施加诸多限制,但延庆区此等交易意愿强烈,受内生传统规则、外在法律规制以及时代发展进程多重影响,通过契约所交易的农村房屋宅基地因环境而异,相关买卖契约样态不断演变,现实中的农村房屋宅基地的权利主体多元、用途一主多辅。农村家事契约兼具人身属性和财产属性,延庆区农村普遍存在婚约,相应制度调整需求强烈,广泛的“假离婚”现象冲击着当地社会秩序的公平与稳定,父系传统下准契约性质的传统分家协议,逐渐被父系传统弱化下具有契约特征的当代分家协议所取代。第三章,分析农村契约秩序的功能:实现产权价值。农村契约秩序形成的前提是存在用于交换的产权,农村契约秩序的功能在于通过契约交换实现产权价值。以产权相对性为理论基础,本章对村集体资产、家庭财产、宅基地以及农用地的产权内容、产权限制及其价值实现方式展开研究。村集体对其资产所享有的所有权,受到承包权、经营权制约,最终收益权及其处分决策权属于村集体成员。有资格代表村集体行使产权人权能的法律拟制主体包括村民委员会和集体经济组织,二者之间的界分无论在法律规范层面还是在现实执行层面,都不清晰。避免村民委员会和集体经济组织在代表村集体过程中出现僭越,确保村集体意志的载体(包括但不限于村民自治规约)真实反映其成员的集体合意,有赖于村级民主程序的正常履行,解决之策在于不断完善法律体系、加强司法审查力度、推动行政干预恰当有据。家庭财产的产权价值实现方式研究,建立在家户关系、家庭结构分析基础上,由于中国农村家庭财产价值实现方式具有契约化特征,应以尊重家庭成员的契约自由为根本原则,但当此等契约严重扭曲了社会公认的价值理念时,需要外部权威力量及时恰度介入。在宅基地产权价值实现方式一节,首先阐述了宅基地产权限制政策的演变过程,推导出2018年后宅基地三权分置与农房使用权放活之必要性,借助宅基地“三权”的具体权利内容分析,建议通过宅基地使用权附条件入市,实现农村房屋和宅基地产权价值的最大化。关于农用地的产权价值实现研究,首先以翔实的数据论证了当前农用地产权价值实现状况,进而分析认为当前中国农村存在一定程度的产权价值攫取问题,建议构建尊重产权人意愿、集体积极参与、国家适度干预和社会广泛动员的农村契约秩序。第四章,论证农村契约秩序的法治化。农村契约秩序具有自成一体的系统性特性,该系统的运作全部围绕契约铺开,契约的形式与内容、契约的履行与争议解决,共同构成了农村契约秩序系统的外在表征。本章通过对农村契约形式与内容的法律规制及实然状况分析,从法治化角度提出对策建议。与静态展现农村契约秩序的契约形式与内容不同,契约的履行和争议解决更多关照动态运作中的农村契约秩序。分析发现,当代中国农村公共事务契约履行状况较好,土地流转合同履行状况不稳定,农村房屋宅基地买卖契约履行状态欠佳。提升农村契约履约水平,有赖于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本章聚焦于公权机关对推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所应发挥的作用,建议政府强化程序性服务与指导、法院建立裁判文书依申请公开制度、检察机关配合公益组织推动农村环境公益诉讼以及监察机关强化村干部监管。为稳定农村契约秩序,本章提议构建农村契约纠纷的多元解决机制,以解决当前以与村民自治规约相伴的农村公共事务契约纠纷、村民自治规约侵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纠纷、国家法律刺激下的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农民工合同纠纷和农村家庭契约纠纷为主要类型的农村契约争议。所构建的农村契约纠纷多元解决机制,应科学定位及有效发挥现有解决方式的作用,司法机关在充分履责的基础上坚守底线,行政裁决与行政复议机构回归为民服务定位,信访部门在发挥纽带职能的同时强化问责,各级调处机构在前线冲锋陷阵将矛盾消解于基层,而农村契约的缔约者自行解决纠纷,至少通过提高缔约能力、强化留痕观念减少纠纷,方为根本之策。农村契约纠纷多元解决机制,需要通过统一尺度、搭建平台,信息共享、引导到位,村为平台、各方辅助的方式协调互动,形成农村契约纠纷化解共同体。
孙敏[2](2019)在《煤炭企业环境成本界定与计量问题研究》文中认为我国是煤炭生产及消费大国,据报告显示,2016年煤炭储量达到15980亿吨,受国家供给侧改革及产业优化升级影响,2017年煤炭市场供需达到平衡且价格提升,煤炭企业盈利能力增强,煤炭企业仍拥有较强的发展前景;同时,随着国家及人民的环保意识逐渐增强,清洁生产成为我国煤炭行业亟待完善之事。但煤炭在采掘生产以及加工成其他产品时,排放出多种污染物,甚至造成土地坍塌及地表沙化等多种负面影响。但目前没有任何一家企业对环境成本进行单独确认和计量,企业管理者、投资者等不能直观其环境成本金额,也不能将环境成本反映到产品成本之中。由于目前我国相关法规未对环境成本进行界定,即使众多学者从不同角度对环境成本进行界定和分类,但煤炭企业环境成本仍未统一界定。因此论文在国内外研究成果和法规支撑下,根据煤炭企业的特点,对环境成本的内涵和构成进行健全,选择合适且具有可操作性的方法对环境成本进行确认和计量,有利于促进煤炭企业加强环境成本控制和管理。论文在分析外部性理论、可持续发展理论、清洁生产理论、价值链理论的基础上,结合煤炭企业生产活动特点,分析煤炭开采等行为对环境及人类的负外部性影响,并运用熵权法及回归分析法对有关因素加以验证,从而界定了煤炭企业环境成本的内涵及构成;通过分析煤炭上市公司企业对环境成本处理的不足之处,提出论文观点,叙述了对内部环境成本以及外部环境成本的计量方法;结合XX煤炭企业2017年内发生的相关环境事项,进一步验证了上述关于煤炭企业环境成本确认与计量相关理论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最后提出完善煤炭企业环境成本界定与计量的相关建议。论文通过分析煤炭企业环境成本的界定与计量现状,经过研究得出以下结论:政府应当建立健全环境成本核算机制,从而激励煤炭企业加强环境保护和进行全面的环境成本信息披露;二是企业应当主动确认和计量环境成本,通过独立的环境报告形式对企业发生的环境事项进行确认、计量和披露,从而增强企业的社会责任。
李寒凝[3](2019)在《中国农地流转契约安排及实施机制研究》文中研究指明随着中国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快速发展,如何促进农地有序流转、实现适度规模经营,是推进中国农业现代化发展和经济结构转型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给定中国农村土地“三权分置”的制度改革逻辑背景,农地流转市场交易复杂性日益增长,适宜的契约安排,为流转主体权利保护与行为约束、风险分担机制的完善以及契约实施效率的提高提供有效途径,农地流转契约安排研究显得日益迫切,因为契约作为交易的规制结构,是确保农地流转交易可预测性、稳定性和可靠性的制度基础。对农地流转契约安排的决定因素进行深入研究,在理论上为中国农地制度框架下契约经济学的本土化拓展应用提供可能的桥梁,实践中亦可为流转契约安排的解释提供有益参考,从交易治理的视角为建立健全农地流转市场提供针对性的政策启示。本研究基于契约经济学理论,通过对中国农村经济发展与农地制度安排实践探索,实证分析与案例研究相结合,以识别农地流转的农户决策及其制约因素,检验实施成本约束下流转契约租金安排所蕴含的主体行为激励机理,探究契约形式差异以及有效的非正式契约自我实施机制,剖析土地股份合作契约安排的剩余权利配置与风险分担作用,以期为保障流转农户权利、化解履约风险提供有益启示。基于以上研究,得出以下结论和政策建议:首先,农户参与农地流转是契约缔结的前提,农户流转决策中的行为特征及约束条件,决定了流转交易的特征和与其相匹配的契约形式。研究基于中国家庭追踪调查(CFPS)农户数据,应用Bivariate Tobit模型检验表明,农户农地转入和转出决策相互关联,转出规模受土地生产价值与保障功能的约束,转入规模主要取决于农业生产的路径依赖与政府补贴。农户自生能力促进流转交易规模增加,随着自生能力提升,农户流转决策的逻辑由生存目标向经济理性转换。在农地模糊产权不确定市场环境下,适宜的农地流转契约安排,是促进农地流转的微观制度基础,理清交易主体流转决策决定因素,是流转契约安排研究的前提。其次,流转租金是契约安排的核心。在实施成本约束下,契约租金安排所蕴含的行为激励与风险配置机理,以及中国农地产权安排在其中的影响,值得深入分析。研究利用河北承德市农地流转契约调查数据,应用二元Logit模型分析发现,分成或固定的租金安排取决于约束道德风险与契约实施成本的权衡,对道德风险监督和约束的需要越强、实施成本越低的流转交易中更易采用分成租金;农地确权通过赋予农户更完整的土地权能,促使农户采用分成租约参与流转收益分享;风险态度并未为流转契约租金安排提供有效解释,原因在于流转双方农户在人口统计特征上的对等导致其风险态度趋同。再次,实现契约租金安排的激励与约束机理离不开有效实施机制的保障。现阶段中国农村乡土社会规则下,非正式流转契约是正式制度的有益补充,契约自我实施机制有助于化解口头契约违约风险。研究基于河北承德市农地流转契约调查数据,应用多值离散选择模型和Heckman Probit模型,分析表明农户选择非正式契约是基于对社会关系网络中非正式规则的信任和节约交易成本的需要;声誉和社会网络可以形成有效的流转契约自我实施机制,通过增加违约成本、建立隐形监督以及信任互惠的关系治理促进履约;二者的交互作用表明,声誉贬值效应在紧密的社会网络中促进履约的效果更强。最后,在对租金安排和实施机制的内在机理分析的基础上,契约剩余权利配置在本质上决定了主体间的收益和风险分配,在土地股份合作契约中合理界定剩余控制权和剩余索取权,是农民收益权实现和流转风险合理配置的根本途径。研究通过对河北承德二兴营土地股份合作契约的案例研究表明,土地股份合作制建立“确权确股不确地”制度安排,在明晰农地产权的前提下,通过股份分配量化保障农户对土地的财产权和收益权;建立“企业+合作社+农户”的契约链条,将剩余控制权赋予农业企业,转移农户分散经营土地时面临的自然风险;采用“固定租金+收益分红”的租金安排,在确保固定收入前提下赋予农户部分剩余索取权,实现农地规模经营和资本化运营的收益共享和风险分担。与已有研究比较,本研究基于对契约经济学理论的梳理与农地流转契约安排本土化研究的总结,系统深入地考察了中国农地流转契约安排的决定因素问题,从研究思路、研究方法与研究视角三个方面做出了一定的创新。研究思路创新在于通过分解考察农地流转的整个交易过程,从事前缔约主体行为,到事中契约内容安排,再到事后的契约实施机制,系统地分析农地流转交易特征及其契约治理机制,区别于以往研究仅考察其中某一环节,或将流转契约作为一个整体进行研究。研究方法的创新首先在于应用Bivariate Tobit模型考察相互关联的农地转入和转出数量决策,区别于以往对转入和转出行为的割裂分析,有益于准确识别契约主体行为特征和决策偏好;其次在于应用Heckman Probit方法检验农地流转非正式契约的实施机制,避免因样本选择问题带来的内生性偏误。研究视角的创新首先在于,在中国现行集体土地所有制所引致的模糊农地产权安排背景下,从产权交易的视角对流转契约安排及其决定因素进行分析;其次,以契约为基本研究单位,从不完全契约与产权视角透视土地股份合作契约安排的剩余权利与风险安排机理,这一方面区别于已有研究从产权明晰或农户增收的视角对土地股份合作制进行分析,另一方面通过对土地入股这一特殊流转形式及其契约安排的考察,对多数关注流转租赁契约的已有研究视角形成补充。
李丹凤[4](2017)在《高速公路BOT项目会计处理改进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的基础设施建设呈现快速增长的趋势,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所需资金数额庞大,而财政资金在弥补基础设施所需资金上显得心有余而力不足。因此,为了减少政府财政压力、充分利用社会资金并借助社会企业的先进管理经验,BOT业务应运而生。公路作为公共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建设与运营的过程中,采用BOT方式能够充分利用各方资源,达到较优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但是高速公路BOT项目在发展中也出现了会计处理上的一些问题。本文以我国19家A股公路上市公司为主要研究对象,分析了BOT项目会计处理的相关理论,包括公共产品理论、产权会计理论、利益相关者理论等,这些理论构成了高速公路BOT项目会计处理的理论基础;分析了我国高速公路和高速公路BOT业务的发展现状;指出了我国高速公路BOT项目在项目前期、建设期和运营期会计处理上的不足之处,具体包括项目建设前期费用的披露不充分、特许经营权资产属性划分不恰当、土地使用权的处理方式不一致、特许经营权的确认时点不当、借款费用的处理不明确、建造合同收入处理不清晰、项目运营期未实现融资收益处理不明确、需移交的基础设施的范围界定不明确等;在结合实际情况和会计准则的基础上提出了相关改进建议,包括加大前期费用的明细披露、特许经营权应采用单一无形资产模式、无论以何种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均计入特许经营权成本、无形资产特许经营权在项目完工时进行结转、依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确认借款费用资本化的范围和时点、采用车流量法对特许经营权进行摊销且减值允许转回、采用成本加成法确认建造合同收入、长期应收款未实现融资收益计入营业收入等。通过本文对高速公路BOT项目会计处理的改进研究,有利于规范公路经营企业关于BOT项目会计处理的行为,进一步完善我国的会计理论体系。
刘盼[5](2016)在《林地资产的会计确认与计量研究》文中研究指明本文按照“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研究思路探讨:林地资产是森林资源资产重要组成部分,是林业经济发展的基础,林业生产经营者不断地通过获取林地资产扩大经营规模,对于经营主体来说有必要对其进行会计核算,然而经营主体对日常发生的与林地资产密切相关的经济交易或事项没有给予正确的会计核算。鉴于此,本文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通过采用文献研究法、对比分析法和案例分析法等相关的研究方法,并依据产权理论、森林资源资产化理论和地租理论分析,从森林资源资产和林地资产相关定义着手,分析林地资产的特殊性及其对会计确认和计量的影响。由此将林地资产初始确认为一种具有双重属性的特殊资源性资产,其是一项单独资产,在对其进行再次确认列报时需设置“林地资产”科目并列示在报表中“固定资产”相关项目之后,“无形资产”各个项目之前,并且本文分析探讨了对林地资产会计核算中涉及到的会计科目设置以及相应的会计处理。林地资产会计确认后,接着需要对林地资产的经济交易进行量化处理,即林地资产计量问题。基于林地资产的特殊性,分析得出林地资产计量采用货币计量和实物量计量并行。同时本文探讨了林地资产会计计量涉及到的三要素,其中重点分析了计量属性选择问题,考虑将林地资产初步正确地纳入会计核算系统以及林地资产市场的活跃度,林地资产计量属性采用“历史成本”为主,“公允价值”为辅。基于以上分析的基础,本文以林业上市公司作为案例分析,做到理论与实际的结合。为了更好地做到林地资产会计核算工作从理论到实践的结合,本文最后提出了进一步研究建议和相关政策性意见。
陈洁[6](2013)在《不确定性产权流转会计论》文中研究说明产权是市场经济的基础,明晰产权可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产权流转包括全部产权交易和部分产权流转。部分产权流转是指使用权和收益权的流转,如土地使用权流转、矿业权流转以及租赁业务等。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土地和矿产资源归国家所有,人们只能拥有土地和矿产资源的使用权和部分收益权。本文在这种特殊的公有产权制度下,以价值理论、产权理论、契约理论、不确定性理论以及财务会计概念框架理论为基础,运用规范分析和实证分析相结合的研究方法,分析不确定性的部分产权流转价值的构成、计量与信息披露。根据部分产权流转不确定性程度的高低,将产权流转分为高度不确定性产权流转、中度不确定性产权流转和低度不确定性产权流转,并构建了不确定性下产权流转的会计理论框架。由于不确定性程度的不同,在进行产权流转的价值计量与信息披露时,选择的计量属性也有所不同。对高度不确定性的产权流转,主要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中度不确定性的产权流转采用公允价值与历史成本计量属性混合计量,对于低度不确定性的产权流转,以历史成本计量为主,辅以公允价值计量。高度不确定性产权流转计量主要以矿业权为例。矿业权在勘探开采之前的流转具有极大的不确定性。矿业权流转包括矿产资源权益的交换、转让、租赁、合作经营等方式,会计作为提供信息的工具,必然反映这些问题。矿业权流转的不确定性程度极大,为了反映矿业权流转过程的风险,建议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矿业权流转价值,从受让方和转让方两个角度探讨矿业权流转过程中的价值计量。中度不确定性的产权流转计量主要以土地使用权为例。在我国特殊的产权体制下,土地产权只能部分流转。现行会计准则没有为土地流转发布单独的会计规范,导致会计信息缺乏可比性。在市场经济迅猛发展,尤其是房地产市场蓬勃发展的今天,土地流转越来越频繁,运用公允价值计量土地流转价值成为现实,从土地二级市场的转让方和受让方角度探讨我国土地流转价值计量,以期对我国土地流转相关政策的制定提供理论基础。低度不确定性的产权流转计量主要以租赁业务为例。阐述租赁业务的产权内涵、分析现行世界各国租赁会计的发展情况。以4家上市航空公司为例,阐述我国承租人和出租人的会计处理现状,并根据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提出的租赁业务新模式,分析将经营租赁承诺资本化后,将会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流动比率、资产负债率等财务比例产生怎样的影响。结果表明,经营租赁承诺资本化后,公司的流动比率、资产负债率都较资本化前有提高。信息披露是不确定性产权流转会计的重要部分。阐述矿业权流转、土地使用权流转以及租赁资产使用权流转的信息披露问题。不确定性产权流转中最大的问题就是风险,将采取实证研究的方法分析高度不确定性产权流转、中度不确定性产权流转和低度不确定性产权流转在风险披露方面的异同,认为在高度不确定性程度下应披露更多的信息。本文的创新点有:(1)在我国特殊的公有产权制度下,以使用权流转为主的产权流转会计研究具有中国特色,在国内属首创。(2)现行会计规范对矿产资源、土地使用权及租赁资产使用权的会计处理多以历史成本为基础,没有考虑资源的价值,本文以公允价值为计量基础,研究产权流转价值的计量与信息披露。(3)将契约理论和不确定性理论运用到产权流转会计中,突破了会计学就会计谈会计的局限,将会计理论与产权理论、契约理论、不确定性理论密切联系在一起,弥补了产权经济理论研究的缺陷。根据不确定性程度的高低来进行会计计量和信息披露是本文的重要创新点。
魏威[7](2011)在《土地使用权的会计核算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土地作为一种重要的生产要素,为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带来很大收益。我国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实行土地公有制,在土地所有权与土地使用权分离的产权制度下,土地转变为公有私用,土地使用权的分离与各项权能的分割,使土地使用者获得了我国特有情况下的产权,加强了土地使用权在企业中地位。土地使用权作为企业较大比例的资产存在,是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重要载体,针对我国目前土地使用权会计核算现状,加强其会计核算具有重要意义。本文首先对土地使用权的相关概念内容分类进行描述,分别介绍了相关的理论基础包括产权理论及地租理论作为确认与估价的指导。然后指出我国土地使用权使用现状,明确在社会主义公有制下,研究我国土地使用权的现实意义,并对会计准则下土地使用权的规定进行分析研究,指出我国土地使用权的会计核算中的问题,结合国际会计准则进行比较借鉴经验,提出改进方向。其次,企业作为一个经济实体,其所获得的土地使用权已具备资产的基本特征,应将其作为资产予以确认。文中阐述了会计确认理论并分析了土地使用权作为资产的条件,以及它的无形资产属性及区别于固定资产的属性,将土地使用权作为一种资产类的生产要素无形资产入账,并分类对划拨及租赁进行无形资产确认。再次,对土地使用权的计量进行研究,资产的计量作为会计核算的重要部分不可忽视。文中通过介绍了几种土地价值评估方法对土地资产的入账价值问题进行确定。进一步规范和细化了我国主要取得方式的土地使用权的会计计量方式,此外,对分离出的投资性房地产的计量提出改进,通过对以上几种方式获得的土地使用权及投资性房地产的会计处理进行规范性研究,增加了企业对土地使用权的重视,并体现了我国土地使用权会计核算的完整性和可操作性。最后,规范了土地使用权的会计信息披露,介绍了会计信息披露的含义,强调了土地使用权会计信息披露的必要性,根据我国土地使用权会计信息披露目前的问题,增加了土地使用权会计披露的内容,通过表内和表外披露的改进,完善了我国企业土地使用权的会计信息。
邵翠丽[8](2011)在《现行准则下土地资产会计信息披露问题的探讨》文中指出文章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为背景,以企业为视角,主要采用定性分析的方法,运用会计学、经济学等相关知识和理论,遵循会计学理论研究思路,对企业土地资产确认、会计信息披露等会计问题进行研究,指出要从现行财务报告内容进行改进和建立土地资产的非财务信息报告两方面对土地资产信息进行充分披露。
孟凡林,章新蓉[9](2010)在《一般企业土地使用权会计处理相关问题探讨》文中研究指明我国的土地制度实行公有制。在现实中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相分离,一般企业(非房地产企业)以出让、转让、租赁、作价入股等形式取得土地的使用权。在核算时,该资产因其特殊性,不能完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确定和计量。在具体会计处理时,企业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要体现实质重于形式
魏薇[10](2010)在《土地使用权的会计问题研究》文中提出土地作为一项重要的自然资源,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其对于一个国家的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从社会制度看,我国属于公有制的国家,实行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相分离的制度,而大多数国家都以私有制为主,因此,需要对我国特殊的土地制度下,土地使用权的会计问题进行研究。随着经济的蓬勃发展,土地的商品属性日益凸显,土地使用权的会计问题更加深化,亟需加强准则中土地使用权会计核算的可操作性,以适应企业经营活动的复杂化。此外,由于知识创新步伐不断加快,人们越来越关注无形资产对企业的作用和贡献,无形资产的外延逐步扩大,它包含了以知识产权为核心的诸多资产,因此,国际会计界要求加强对无形资产的会计核算和披露的国际协调,这就引发了对于我国土地使用权归属问题的质疑。本文首先从土地使用权的思想演变和法律制度基础入手,明确在社会主义公有制下,研究我国土地使用权的现实意义。然后,对于目前我国国有土地使用现状,存在的问题,土地价格的变动情况,以及土地使用权在总资产和无形资产中的比例进行数据说明,目的在于对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重要性和特殊性进行考察。其次,从我国土地使用权会计核算的历史变革入手,详细论述土地及土地使用权的会计核算方法,系统分析目前土地使用权会计核算存在的问题和国际差异。同时,针对目前存在的问题,将中国的特殊国情与国外的现状相比较,对新准则中土地使用权核算的问题进行研究,指出现行土地使用权按无形资产核算存在的问题。再次,分析土地的双重属性,以及土地使用权区别于无形资产、固定资产的特殊属性,分析比较土地使用权单独核算存在的意义和积极作用,提出合理的解决方案。基于以上研究,本文提出将土地使用权从无形资产、固定资产中分离出来,进行单独核算的设想,并从确认、计量、披露三个方面提出土地使用权单独核算的方法,结合具体案例,进一步规范和细化了土地使用权的会计核算。同时,对不同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在不同科目中核算,甚至不在资产负债表中反映的现象进行深入研究,认为应对划拨土地使用权予以确认、计量和披露,以保护国有土地资源。第三,规范了土地使用权的会计信息披露方法,增加土地使用权会计披露的内容,强调土地使用权会计信息披露的重要性,为国有土地资产的管理提供帮助。
二、对土地使用权转入相关项目的确认时间及会计处理的探讨(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对土地使用权转入相关项目的确认时间及会计处理的探讨(论文提纲范文)
(1)当代中国农村契约秩序研究 ——以北京市延庆区为样本(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第一节 问题缘起:农村秩序具有契约偏好 |
一、农村契约具有构造社会秩序的作用 |
二、诸多与农村契约相关的问题有待解决 |
第二节 研究现状 |
一、国内研究现状 |
二、国外研究现状 |
第三节 研究目的与研究内容 |
一、研究目的:推动当代中国农村契约秩序的功能实现和法治化 |
二、研究内容:农村公共事务契约和私人事务契约 |
第四节 核心概念界定 |
一、“契约”及其与“合同”的异同 |
二、农村契约 |
三、农村契约秩序 |
第五节 研究方法与创新之处 |
一、研究方法 |
二、创新之处 |
第一章 北京市延庆区农村公共事务契约基本样态 |
第一节 农村集体经济合同 |
一、资源类合同 |
二、资产类合同 |
三、资金类合同 |
四、其他类合同 |
第二节 契约合意下的村民自治规约 |
一、延庆区村民自治规约的总体样态 |
二、村规民约 |
三、村民自治章程 |
四、村民(代表)会议决议 |
第二章 北京市延庆区农村私人事务契约基本样态 |
第一节 农户家庭承包及流转合同 |
一、农户家庭承包合同 |
二、土地流转合同 |
第二节 农村房屋宅基地买卖契约 |
一、农村房屋宅基地买卖意愿强烈 |
二、农村房屋宅基地买卖契约基本样态 |
第三节 农村家事契约 |
一、婚姻契约 |
二、分家协议 |
第三章 农村契约秩序的功能:实现产权价值 |
第一节 产权与农村契约秩序的关系 |
一、产权明晰是契约秩序形成的前提 |
二、产权具有相对性 |
三、实现产权价值是契约秩序的主要功能 |
第二节 村集体资产的产权价值实现 |
一、村集体资产的产权人及产权内容 |
二、村集体资产的产权价值实现方式 |
第三节 家庭财产的产权价值实现 |
一、家与户的关系 |
二、家庭结构 |
三、家庭财产的产权价值实现方式 |
第四节 宅基地的产权限制及其价值实现 |
一、宅基地的产权限制政策 |
二、宅基地的产权价值实现方式 |
第五节 农用地的产权价值实现与攫取 |
一、当前农用地的产权价值实现状况 |
二、农用地的产权价值攫取 |
三、农用地产权价值最大化的建议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农村契约秩序的法治化 |
第一节 农村契约形式的规范化 |
一、立法对农村契约形式的规制 |
二、农村契约的实然形式 |
三、农村契约形式现存问题及解决方案 |
第二节 农村契约内容的法治化 |
一、立法对农村契约内容的规制 |
二、完善农村契约文本内容 |
三、农村契约内容的法治化问题及解决方案 |
第三节 以法治方式推动农村契约履行 |
一、农村契约履行状况 |
二、公权机关对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应发挥的作用 |
第四节 农村契约纠纷的多元解决机制 |
一、农村契约纠纷的主要类型及发生原因 |
二、农村契约纠纷多元解决机制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在学期间学术成果情况 |
(2)煤炭企业环境成本界定与计量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1.1 环境问题日益突出 |
1.1.2 完善煤炭企业环境成本界定与计量需求 |
1.1.3 环境成本研究促进环境会计发展 |
1.2 研究意义 |
1.2.1 理论意义 |
1.2.2 现实意义 |
1.3 研究方法、内容、创新点和技术路线 |
1.3.1 研究方法 |
1.3.2 研究内容 |
1.3.3 创新点 |
1.3.4 研究技术路线 |
第二章 文献综述及理论基础 |
2.1 文献综述 |
2.1.1 国内研究现状 |
2.1.2 国外研究现状 |
2.1.3 国内外研究文献评述 |
2.2 环境成本理论基础 |
2.2.1 外部性理论 |
2.2.2 可持续发展理论 |
2.2.3 清洁生产理论 |
2.2.4 价值链理论 |
第三章 煤炭企业环境成本现状及原因分析 |
3.1 煤炭企业的特点 |
3.2 煤炭企业环境成本现状分析 |
3.2.1 煤炭企业环境成本界定现状 |
3.2.2 煤炭企业环境成本确认与计量现状 |
3.3 煤炭企业环境成本相关原因分析 |
3.3.1 环境会计法规制度的缺失 |
3.3.2 地方政府对企业环境成本的管控失严 |
3.3.3 环境因素对煤炭企业股价的影响较弱 |
3.3.4 企业管理人员环境成本意识淡薄 |
第四章 煤炭企业环境成本的界定 |
4.1 环境成本界定方面的主流观点 |
4.1.1 不同空间范围的环境成本 |
4.1.2 不同功能的环境成本 |
4.1.3 不同时间范围的环境成本 |
4.2 煤炭企业外部环境成本构成要素分析 |
4.2.1 煤炭企业负外部性影响分析 |
4.2.2 环境污染指数分析 |
4.2.3 回归分析 |
4.3 煤炭企业环境成本的界定 |
4.3.1 煤炭企业环境成本概念的界定 |
4.3.2 煤炭企业环境成本分类的界定 |
第五章 煤炭企业环境成本的确认与计量 |
5.1 煤炭企业环境成本的确认 |
5.1.1 环境成本的确认依据 |
5.1.2 环境成本的处理标准 |
5.1.3 环境成本的账务处理 |
5.2 煤炭企业环境成本的计量 |
5.2.1 计量单位 |
5.2.2 计量属性 |
5.2.3 一般性计量方法 |
5.2.4 内部环境成本核算 |
5.2.5 外部环境成本核算 |
第六章 XX煤炭企业环境成本案例分析 |
6.1 企业介绍 |
6.2 环境成本现状分析 |
6.2.1 环境成本确认 |
6.2.2 环境成本的计量 |
6.3 XX煤炭企业环境成本确认及计量 |
6.3.1 内部环境成本确认及计量 |
6.3.2 外部环境成本确认及计量 |
第七章 完善环境成本界定与计量的对策 |
7.1 基于企业角度优化建议 |
7.1.1 逐步建立环境成本核算体系 |
7.1.2 完善环境成本信息披露 |
7.2 基于政府角度的优化建议 |
7.2.1 建立煤炭企业激励与约束机制 |
7.2.2 建立健全环境会计体系 |
第八章 总结与展望 |
8.1 总结 |
8.2 展望 |
8.3 不足之处 |
参考文献 |
附录 |
附录一 |
附录二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及取得的相关科研成果 |
致谢 |
(3)中国农地流转契约安排及实施机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问题的提出 |
1.2 研究目的、内容与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思路与内容安排 |
1.2.3 研究意义 |
1.2.4 核心概念界定 |
1.3 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 |
1.3.1 研究方法 |
1.3.2 技术路线 |
1.4 数据来源 |
1.4.1 中国家庭追踪调查数据库 |
1.4.2 农地流转契约实地调查数据 |
1.4.3 其他补充资料 |
1.5 研究的可能创新与不足 |
1.5.1 可能的创新 |
1.5.2 可能的不足与研究展望 |
2 理论基础与文献综述 |
2.1 契约经济学内涵演进 |
2.1.1 契约的内涵演进 |
2.1.2 经济学契约内涵发展 |
2.2 契约经济学理论发展 |
2.2.1 委托-代理理论: 信息不对称条件下的激励机制设计 |
2.2.2 交易费用理论: 交易特性与契约治理结构匹配 |
2.2.3 产权理论: 不确定性与剩余权利安排 |
2.3 土地契约安排的国外研究 |
2.3.1 分成租佃制的激励机制与风险配置 |
2.3.2 土地契约安排中的交易成本与风险分担 |
2.4 模糊产权下的中国农地流转契约安排困境 |
2.4.1 政府与农户的权利博弈与中国农地流转 |
2.4.2 模糊产权下的农地流转“柠檬市场” |
2.4.3 中国农地流转契约安排现状与挑战 |
2.4.4 农地流转契约研究的本土化困境 |
2.5 总结与研究启示 |
3 农地流转参与决策影响因素 |
3.1 缔约前提:农户的农地流转参与 |
3.2 研究设计 |
3.2.1 数据来源 |
3.2.2 研究模型 |
3.2.3 变量界定与描述性统计 |
3.3 农地流转参与决策影响因素的实证检验 |
3.3.1 Bi-tobit模型结果与检验 |
3.3.2 农户转出、转入农地决策决定因素 |
3.4 异质性农户流转决策分析 |
3.4.1 农户自生能力分组回归模型结果 |
3.4.2 异质性农户流转决策: 从生存目标到经济理性 |
3.5 结论及其启示 |
3.6 本章小结 |
4 农地流转契约租金安排:道德风险约束与实施成本 |
4.1 契约分成租金安排的经济学解释 |
4.2 研究方法与数据来源 |
4.2.1 计量模型选择 |
4.2.2 数据来源 |
4.2.3 变量界定与描述性统计 |
4.3 农地流转租约安排的实证分析 |
4.3.1 二元Logit模型回归结果 |
4.3.2 契约租金安排: 产权确权与道德风险约束 |
4.3.3 其他影响因素的计量结果分析 |
4.4 农地流转契约租金安排中的风险分担 |
4.4.1 风险分担变量的回归结果讨论 |
4.4.2 风险态度的稳健性检验 |
4.5 结论与政策建议 |
4.6 本章小结 |
5 农地流转契约实施机制: 声誉与社会网络 |
5.1 契约形式与实施机制: 非正式规范下的农地流转 |
5.2 研究设计 |
5.2.1 研究模型 |
5.2.2 变量界定与量化 |
5.2.3 数据来源与描述性统计 |
5.3 社会网络、交易成本与契约形式选择 |
5.3.1 多值离散选择模型回归结果 |
5.3.2 契约形式选择的影响因素 |
5.4 农地流转非正式契约实施机制 |
5.4.1 Heckman Probit模型回归结果 |
5.4.2 声誉、社会网络与非正式契约实施 |
5.4.3 其他变量对非正式契约实施的影响解释 |
5.5 结论及其启示 |
5.6 本章小结 |
6 剩余权利与风险配置: 基于土地股份合作契约的案例研究 |
6.1 理论基础:不完全契约与产权理论 |
6.2 土地股份合作制发展与研究进展 |
6.2.1 土地股份合作制度背景与发展现状 |
6.2.2 土地股份合作制研究进展 |
6.3 案例研究设计 |
6.3.1 案例研究设计 |
6.3.2 案例来源: 河北省承德市二兴营村土地股份合作社 |
6.4 案例分析: 土地股份合作契约的剩余权利与风险配置 |
6.4.1 土地股份合作制产权安排: 确权确股不确地 |
6.4.2 剩余控制权配置与风险转移 |
6.4.3 剩余索取权安排: 保底收入下的风险分担 |
6.5 土地股份合作契约安排的成功机制与推广策略 |
6.6 本章小结 |
7 主要结论与政策启示 |
7.1 主要结论 |
7.2 政策启示 |
参考文献 |
附录1 |
附录2 |
附录3 |
作者简历及在学期间所取得的主要科研成果 |
(4)高速公路BOT项目会计处理改进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目的及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2.3 文献述评 |
1.3 研究内容与方法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4 本文的创新点 |
第二章 BOT项目会计处理的相关理论分析 |
2.1 公共产品理论 |
2.1.1 公共产品理论的内容 |
2.1.2 公共产品理论与BOT项目会计处理 |
2.2 产权会计理论 |
2.2.1 产权会计理论的内容 |
2.2.2 产权会计理论与BOT项目会计处理 |
2.3 利益相关者理论 |
2.3.1 利益相关者理论的内容 |
2.3.2 利益相关者理论与BOT项目会计处理 |
第三章 我国高速公路BOT项目会计处理问题分析 |
3.1 我国高速公路及高速公路BOT业务发展现状 |
3.1.1 我国高速公路发展现状 |
3.1.2 我国高速公路BOT业务发展现状 |
3.2 我国高速公路BOT项目会计处理问题分析 |
3.2.1 项目前期费用披露不够充分 |
3.2.2 项目建设期存在的问题分析 |
3.2.3 项目运营期未确认融资收益处理不清晰 |
3.2.4 项目移交存在的问题分析 |
第四章 高速公路BOT项目会计处理改进建议 |
4.1 扩大BOT项目前期费用在附注中的披露范围 |
4.2 项目建设期的改进建议 |
4.2.1 特许经营权采用单一无形资产模式 |
4.2.2 土地使用权计入特许经营权成本 |
4.2.3 特许经营权在项目完工时进行结转 |
4.2.4 依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确认借款费用资本化的范围和时点 |
4.2.5 采用车流量法对特许经营权进行摊销且减值允许转回 |
4.2.6 建造合同收入采用成本加成法 |
4.3 长期应收款未实现融资收益计入营业收入 |
4.4 项目移交的改进建议 |
4.4.1 与高速公路正常运行的基础设施都应作为移交资产 |
4.4.2 根据业务实质进行移交时的会计处理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5)林地资产的会计确认与计量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导言 |
1.1 研究背景和研究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进展及评价 |
1.2.1 境外研究进展 |
1.2.2 国内研究进展 |
1.2.3 国内外研究进展评价 |
1.3 研究方法与思路 |
1.3.1 研究方法 |
1.3.2 研究思路及技术路线 |
1.4 研究特色和创新之处 |
2 相关概念界定与理论基础 |
2.1 相关概念界定 |
2.1.1 森林资源 |
2.1.2 森林资源资产 |
2.1.3 林地资源 |
2.1.4 林地资产 |
2.2 理论基础 |
2.2.1 产权理论 |
2.2.2 森林资源资产化管理理论 |
2.2.3 地租理论 |
3 林地资产的特殊性及其对会计确认与计量的影响 |
3.1 林地资产的特殊性 |
3.1.1 林地资产是一种具有双重属性的特殊资源性资产 |
3.1.2 林地资产价值与其上附着物的价值具有密不可分性 |
3.1.3 林地资产经营的长周期性 |
3.1.4 林地资产具有正外部性 |
3.1.5 林地资产的双重计量性 |
3.1.6 林地资产的流转性 |
3.2 林地资产的特殊性对其会计确认与计量的影响 |
3.2.1 资产属性的不明确对会计确认和计量的影响 |
3.2.2 林地资产长周期性对会计确认与计量的影响 |
3.2.3 林地资产获得正外部效补偿对会计确认与计量的影响 |
3.2.4 林地资产的双重计量对会计确认与计量的影响 |
3.2.5 林地资产流转市场的不完善对会计确认和计量的影响 |
4 当前林地资产会计确认与计量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
4.1 林地资产会计确认与计量存在的主要问题 |
4.1.1 林地资产被简单地确认为无形资产 |
4.1.2 林地资产正外部效益的会计确认不一致且不准确 |
4.1.3 林地资产实物计量单位的运用和披露不充分 |
4.1.4 林地资产经营期间相关费用的确认和计量不明晰、不充分 |
4.1.5 林地资产确认和计量时所采用的计价标准不规范 |
4.2 原因分析 |
4.2.1 对林地资产的特性认识不明确 |
4.2.2 财务会计制度规范建设滞后 |
4.2.3 监管力度不够 |
4.2.4 林地资产评估体系不健全 |
5 林地资产的会计确认 |
5.1 林地资产的初始会计确认 |
5.1.1 林地资产初始确认的涵义与条件 |
5.1.2 林地资产初始确认的主要内容 |
5.1.3 林地资产初始确认应设置的专用会计科目 |
5.2 林地资产的再次确认 |
5.2.1 林地资产再次确认的涵义 |
5.2.2 林地资产再次确认的主要内容 |
6 林地资产的会计计量 |
6.1 林地资产的会计计量单位 |
6.2 林地资产会计计量属性的探讨 |
6.2.1 历史成本与公允价值计量属性的比较分析 |
6.2.2 林地资产会计计量属性的选择 |
6.3 林地资产会计计量模式 |
6.4 林地资产的评估计量(计价)方法 |
6.5 林地资产增减变动的会计计量分析 |
6.5.1 自行开发或改造的林地资产按历史成本计量 |
6.5.2 外购和投资者投入的林地资产按公允价值计量 |
6.5.3 接受捐赠的林地资产的计量分析 |
6.5.4 出售的和对外投资的林地资产按公允价值计量 |
6.5.5 林地资产的其他事项的会计计量分析 |
7 案例分析 |
7.1 A公司林地资产会计确认与计量的现状 |
7.1.1 A林业上市公司的基本情况 |
7.1.2 A公司关于“林地资产”在报表中的列示情况 |
7.1.3 关于林地资产相关费用和生态正外部性的处理 |
7.2 关于A公司林地资产会计确认与计量的评价分析 |
7.2.1 公司未将“林地资产”在相关的会计报表中予以单独列示 |
7.2.2 林地资产相关费用和价值转移摊销确认的评价 |
7.3 对A公司林地资产会计确认与计量的建议 |
7.3.1 应将“林地资产”在相关的报表中予以单独列示 |
7.3.2 关于“林地资产”会计核算相关科目设置的建议 |
7.3.3 关于A公司与林地资产相关的经济事项的会计确认处理 |
8 研究结论与建议 |
8.1 研究结论 |
8.1.1 林地资产是一种具有双重性、特殊的资源性资产 |
8.1.2 林地资产应单独在资产负债表等相关的报表中予以列示 |
8.1.3 林地资产的计量属性应以历史成本为主、公允价值为辅 |
8.1.4 应专门设置林地资产会计确认与计量所需的会计科目 |
8.2 提升林地资产会计确认与计量水平的政策建议 |
8.2.1 应制定可操作性强的林地资产会计核算办法或实施细则 |
8.2.2 加强林地资产核算监管力度 |
8.2.3 完善林地资产评估体系并推动与会计核算相互促进 |
8.2.4 加大林地资产流转市场的建设 |
8.3 进一步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6)不确定性产权流转会计论(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插图索引 |
附表索引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与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国外研究综述 |
1.2.2 国内研究综述 |
1.2.3 研究述评 |
1.3 研究思路与研究内容 |
1.3.1 研究思路与技术路线 |
1.3.2 研究内容 |
1.3.3 主要创新 |
第2章 产权流转会计的基本问题 |
2.1 产权流转会计相关的理论基础 |
2.1.1 价值理论 |
2.1.2 产权理论 |
2.1.3 契约经济学 |
2.1.4 产权会计理论 |
2.1.5 财务会计概念框架理论 |
2.1.6 不确定性会计理论 |
2.2 产权流转会计的基本问题 |
2.2.1 产权流转的不确定性分析 |
2.2.2 不确定性产权流转会计的理论框架 |
2.3 本章小结 |
第3章 高度不确定性产权流转计量:以矿业权为例 |
3.1 矿业权的界定及矿业权流转制度的演进 |
3.1.1 矿业权的界定 |
3.1.2 矿业权流转制度的演进 |
3.2 矿业权的价值构成及评估 |
3.2.1 探矿权的价值构成 |
3.2.2 采矿权的价值构成 |
3.2.3 矿业权的价值评估 |
3.3 矿业权流转计量属性的选择 |
3.3.1 各国矿产资源会计准则及计量方法比较 |
3.3.2 我国矿业权确认与计量的现状 |
3.3.3 公允价值在矿业权流转中的运用条件分析 |
3.4 矿业权流转——受让方会计 |
3.4.1 矿业权取得方式 |
3.4.2 矿业权资产的确认 |
3.4.3 矿业权资产的计量 |
3.5 矿业权流转——转让方会计 |
3.5.1 矿业权出售的处理 |
3.5.2 矿业权作价出资的处理 |
3.5.3 矿业权租赁的处理 |
3.5.4 矿业权抵押的处理 |
3.5.5 未探明储量矿业权资产转让收益的确认 |
3.6 本章小结 |
第4章 中度不确定性产权流转计量:以土地使用权为例 |
4.1 土地产权流转内涵 |
4.1.1 土地产权及土地产权制度 |
4.1.2 土地资产及其特性 |
4.1.3 土地产权流转 |
4.1.4 中国土地产权制度的演进过程 |
4.2 土地使用权的价值构成及评估 |
4.2.1 土地价值的构成 |
4.2.2 土地价值评估 |
4.3 土地流转价值的确认与计量 |
4.3.1 现行会计政策对土地的核算 |
4.3.2 运用公允价值计量土地流转价值 |
4.4 本章小结 |
第5章 低度不确定性产权流转计量:以租赁业务为例 |
5.1 租赁发展概况 |
5.2 租赁业务的产权流转分析 |
5.3 租赁资产价值的评估——期权模型的运用 |
5.4 租赁会计处理现状 |
5.4.1 现行租赁会计基本规范 |
5.4.2 我国航空公司租赁会计处理现状 |
5.5 租赁会计新模式——“使用权模式” |
5.5.1 “使用权”模式下承租人的会计处理 |
5.5.2 “使用权”模式下出租人的会计处理 |
5.6 本章小结 |
第6章 不确定性产权流转的信息披露 |
6.1 会计信息披露的基本规范 |
6.1.1 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对会计信息披露的规范 |
6.1.2 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对会计信息披露的规范 |
6.1.3 中国财政部对会计信息披露的规范 |
6.2 不确定性产权流转的信息披露 |
6.2.1 矿业权流转的信息披露 |
6.2.2 土地流转的信息披露 |
6.2.3 租赁业务的信息披露 |
6.3 产权流转的风险披露 |
6.3.1 风险信息披露的规范 |
6.3.2 我国上市公司产权流转风险信息的披露现状 |
6.3.3 产权流转风险信息披露对策 |
6.4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附录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所取得的主要学术成果 |
(7)土地使用权的会计核算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2.3 研究现状总述 |
1.3 研究目的及意义 |
1.4 研究内容与方法 |
1.5 技术路线图 |
2 相关概念界定及理论基础 |
2.1 相关概念界定 |
2.1.1 土地使用权 |
2.1.2 土地使用权的内容 |
2.1.3 土地使用权的分类 |
2.2 理论基础 |
2.2.1 产权理论 |
2.2.2 地租理论 |
2.3 本章小结 |
3 土地使用权会计核算现状 |
3.1 我国土地使用权现状 |
3.2 企业会计准则下土地使用权会计核算 |
3.3 我国土地使用权会计核算存在的问题 |
3.3.1 我国土地使用权确认、计量存在的问题 |
3.3.2 我国土地使用权披露存在的问题 |
3.4 我国土地使用权会计核算的国际比较与经验借鉴 |
3.5 本章小结 |
4 土地使用权的会计确认 |
4.1 会计确认的含义与原则 |
4.2 土地使用权的资产确认 |
4.3 土地使用权的无形资产属性 |
4.3.1 土地使用权的无形资产本质 |
4.3.2 土地使用权与固定资产的区别 |
4.4 划拨土地使用权无形资产确认 |
4.5 租赁土地的无形资产确认 |
4.6 本章小结 |
5 土地使用权的会计计量 |
5.1 会计计量的含义与标准 |
5.2 土地入账价值确定 |
5.2.1 土地评估方法 |
5.2.2 土地使用权评估方法的选择 |
5.3 土地使用权的计量 |
5.3.1 划拨土地使用权的会计计量 |
5.3.2 出让土地使用权的会计计量 |
5.3.3 租赁土地使用权的会计计量 |
5.3.4 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的会计计量 |
5.3.5 投资性房地产的会计计量 |
5.4 土地使用权的后续计量 |
5.4.1 土地使用权的摊销 |
5.4.2 土地使用权的减值准备 |
5.5 本章小结 |
6 土地使用权的披露 |
6.1 会计信息披露的含义 |
6.2 土地使用权的表内会计披露 |
6.3 土地使用权的表外披露 |
6.4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致谢 |
(8)现行准则下土地资产会计信息披露问题的探讨(论文提纲范文)
一、研究成果综述 |
二、会计准则对土地资产的规范 |
(一) 在国企改革和土地制度改革之初, 国有企业土地资产确认的核算方式 |
(二) 我国企业土地资产当前的核算规定 |
三、土地资产信息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
(一) 信息披露不及时、不充分 |
(二) 土地资产信息披露的明晰性差 |
(三) 企业利用对土地资产价值确定以及会计处理中的漏洞进行虚假披露, 操控利润 |
四、土地资产会计信息披露的改进意见 |
(一) 无形资产下单独设置土地使用权科目 |
1. 资产负债表披露的改进。 |
2. 利润表披露的改进。 |
3. 现金流量表披露的改进。 |
4. 报表附注披露的改进。 |
(二) 建立土地资产非财务信息报告 |
(10)土地使用权的会计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目录 |
1 引言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对象与研究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现状分析 |
1.3.1 国内研究现状 |
1.3.2 国外研究现状 |
1.4 研究方法与思路 |
1.5 研究贡献与不足 |
2 土地使用权概述 |
2.1 土地使用权思想的演变 |
2.2 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制度基础 |
2.3 土地使用权的概念及内容 |
2.3.1 土地使用权的概念 |
2.3.2 土地使用权的内容 |
2.4 土地使用权的分类 |
2.5 土地使用权的特征 |
2.6 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 |
3 国有土地使用现状及问题 |
3.1 国有土地使用现状 |
3.1.1 国有土地市场状况 |
3.1.1.1 国有土地供应及收益情况 |
3.1.1.2 土地使用权流转情况 |
3.1.1.3 土地价格变动情况 |
3.1.2 土地使用权在企业无形资产中的比例分析 |
3.2 国有土地使用中存在的问题 |
4 土地使用权会计核算的历史沿革及问题 |
4.1 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体制下土地的核算 |
4.1.1 建国初期土地的核算 |
4.1.2 1956年以后土地的核算 |
4.2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土地使用权的核算 |
4.2.1 1992年以前土地使用权的核算 |
4.2.2 1992年以后土地使用权的会计核算 |
4.2.2.1 第一次会计改革后土地使用权的会计核算 |
4.2.2.2 第二次会计改革后土地使用权的会计核算 |
4.2.2.3 第三次会计改革后土地使用权的会计核算 |
5 土地使用权的特殊资产属性研究 |
5.1 土地的双重属性 |
5.2 土地使用权的资产属性 |
5.3 土地使用权的特殊资产属性 |
5.3.1 土地使用权有别于一般的无形资产 |
5.3.2 土地使用权与固定资产的区别 |
5.3.3 土地使用权的特殊资产属性 |
6 土地使用权会计核算的改进 |
6.1 土地使用权的科目设置 |
6.1.1 会计科目设置的概念及原则 |
6.1.2 土地使用权的会计科目设置 |
6.2 土地使用权的会计确认 |
6.2.1 会计确认的含义及原则 |
6.2.2 土地使用权的会计确认 |
6.3 土地使用权的会计计量 |
6.3.1 会计计量的含义和标准 |
6.3.2 土地使用权的会计计量 |
6.3.3 土地使用权的初始计量 |
6.3.4 土地使用权的后续计量 |
6.3.5 对于设立"土地使用权专项基金"的思考 |
6.4 土地使用权的会计信息披露 |
6.4.1 会计信息披露的含义 |
6.4.2 土地使用权会计信息披露 |
6.4.2.1 土地使用权在财务报告中的披露 |
6.4.2.2 土地使用权的表外披露 |
7 结论与建议 |
7.1 结论 |
7.2 建议 |
参考文献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致谢 |
四、对土地使用权转入相关项目的确认时间及会计处理的探讨(论文参考文献)
- [1]当代中国农村契约秩序研究 ——以北京市延庆区为样本[D]. 李树静.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 2020(12)
- [2]煤炭企业环境成本界定与计量问题研究[D]. 孙敏.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 2019(06)
- [3]中国农地流转契约安排及实施机制研究[D]. 李寒凝. 浙江大学, 2019(02)
- [4]高速公路BOT项目会计处理改进研究[D]. 李丹凤. 长安大学, 2017(02)
- [5]林地资产的会计确认与计量研究[D]. 刘盼. 福建农林大学, 2016(04)
- [6]不确定性产权流转会计论[D]. 陈洁. 湖南大学, 2013(09)
- [7]土地使用权的会计核算研究[D]. 魏威. 东北林业大学, 2011(10)
- [8]现行准则下土地资产会计信息披露问题的探讨[J]. 邵翠丽. 会计之友, 2011(04)
- [9]一般企业土地使用权会计处理相关问题探讨[J]. 孟凡林,章新蓉. 中国农业会计, 2010(06)
- [10]土地使用权的会计问题研究[D]. 魏薇.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201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