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国生态环境治理中的非营利组织的性质与功能(论文文献综述)
吕萌[1](2021)在《工作整合型社会企业的社会治理行为研究 ——基于台北市非营利组织多个案比较》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工作整合型社会企业”2007年后开始在台湾地区蓬勃发展,是台湾最常见与盛行的社会企业组织,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工作整合型社会企业为弱势身心障碍者提供支持性就业,以社会整合的形式推进身心障碍者的社会参与和潜能开发。而其产生是政府失灵、市场失灵与志愿失灵的组织生态下,提出的新社会治理要求,三部门也以各自优势推动新治理主体产生与运用。笔者选择台北市三家有代表性、大型残疾人社会福利基金会作为个案进行深入研究,它们在组织生态下基于不同考量发展出不同的社会企业化行动策略。而不同策略在与弱势者员工关系、市场关系、政府关系和社会关系的型塑中显现出了不同作用,并以不同程度参与社会治理。因工作整合型社会企业的重要功能即为弱势者“赋权”,故笔者将组织与治理客体层面作为社会治理研究的重心。基于三个个案,分析出在台湾地区支持性就业中,赋权的三个层面与影响赋权程度的因素,即为组织服务障别、产能核薪标准、与基金会母体的关系和市场化程度。本文基于对所选案例的分析、现有文献的整理及当前研究的限制,以组织生态、社会治理、员工赋权等视角、提出两个问题:怎样的外部生态推动着台湾地区新社会治理主体产生?以及三家基金会不同的社会企业化实践在社会治理中发挥了怎样的作用?本文将组织生态理论、社会治理理论与赋权理论作为研究工具,从政府生态面、市场生态面、第三部门生态面进行工作整合型社会企业产生与运作的外部环境分析发现,在身心障碍者就业议题中,市场的绝对工具理性体现出明显的排斥性与无效性;政府作为关键主体,主导性的自上而下模式在社会治理中存在明显有限性和滞后性;第三部门对政府资源的高度依赖决定了其很难实现自主经营,进而也很难满足新的市场、社会需求。三部门的现状与行为为工作整合型社会企业产生与运作塑造了外部生态环境。其次,工作整合型社会企业的社会治理行为体现在与治理客体、其他治理主体和社会的关系上。其中治理客体是社会治理研究的主轴。本文将赋权理论引入社会治理的探讨,基于三个台湾地区的个案将赋权分为三个层级:个人赋权、社会赋权与政治赋权,并分析三个个案不同程度的赋权实现。但深入研究后又发现,看似实现政治赋权的胜利基金会在身心障碍员工的层面上仍未实现真正政治赋权。其看似完全市场需求导向的运作模式已赋予身心障碍员工极大能动性,但其政治赋权也只停留在组织领导人层面,未深入至身心障碍员工在组织中的决策力。胜利基金会中组织领袖个人的决策全权决定着组织的行动和发展战略,组织完全自上而下的运作模式让组织领袖与身心障碍员工间的社会阶层、社会化程度、身障程度、障别等差异更加凸显。各工作整合型社会企业如何平衡各影响因素以实现内部自下而上的赋权,实为组织发展的难点。
陈卓[2](2021)在《非政府组织参与少数民族社区教育角色与功能的个案研究》文中研究表明学习型社会的建构和终身教育理念的渗透,使得社区教育在人的发展过程中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非政府组织以其自身的灵活性、专业性等特征,日益在社区建设和社区教育的过程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发挥着独特的功能,是社区发展和社区成员终身学习的助推器。本研究主要通过参与观察法和深度访谈法进入D社区墨雨村学搜集第一手资料,以非政府组织参与社区教育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为本文的逻辑起点,在第三章采用CORPS模型对非政府组织参与少数民族社区教育的实例——墨雨村学进行分析,并对少数民族社区的特殊性进行梳理,归纳当前墨雨村学的社区服务成效和存在的问题。在第四章中依据SWOT模型探讨了非政府组织存在的优势、劣势、机会和威胁,综合分析、科学制定非政府组织参与社区建设和社区教育的发展策略,从而扬长避短,趋利避害,以满足居民日益增长的社区教育需求,缓解政府在提供社区建设和社区教育方面的压力。通过以上研究,笔者在第五章归纳了非政府组织在参与少数民族地区社区教育中的角色:一、政策倡导者;二、执行策划者;三、服务提供者;四、社区教育者;五、合作互动者;六、创新先驱者的角色。并总结了非政府组织在居民层面、政府层面和社区层面所发挥的主要功能。基于以上分析,笔者对非政府组织参与少数民族社区教育提供了可操作的对策建议,以期起到推进社区教育和社区建设的借鉴作用。
马娅[3](2021)在《洱海水环境治理中的公众参与问题研究》文中研究表明水环境的质量深深影响着周边社会的发展和居民的生活,由于水环境污染的日益严重,水环境治理也逐渐受到政府部门和公众的重视。洱海治理是近几年当地政府的重点工作,但在治理过程中依旧暴露出政府部门主导的水环境治理工作还存在公众接受程度底、参与程度低、政策执行难度大等问题。科学治理是实现洱海有效治理的必由之路。其中,公众参与是社会及环境治理的重要环节。本文试以洱海治理为例,通过在当地民众间采取抽样调查,了解公众对洱海治理的实际诉求,并对当前洱海治理过程中公众参与的现状加以分析,总结出公众参与洱海治理亟待解决公众参与的形式单一、参与程度不深、公众参与的程序不规范、非营利环保组织缺失、公众参与缺少法律保障等问题。通过学习借鉴国内外水环境治理公众参与的优秀案例,因地制宜的提出地方公共管理部门应积极搭建公众参与水环境治理的线上、线下多维平台,营造、培育公众参与的氛围和土壤,让公众参与扎根于公共事务管理之中,用更全面的视角和综合的判断解决洱海治理问题。
李晶淼[4](2020)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第三方组织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研究法治政府建设中的第三方组织,在于厘清法治政府建设中的第三方组织在立法中应当具备的规范功能和法律地位,以证成第三方组织对我国法治政府建设的必要性。回归规范的法律意义上对法治政府建设中的第三方组织的法律地位、法律行为进行健全与完善是摆脱实践中的法治政府建设中的第三方组织及理论需求中法治政府建设中的第三方组织所遭遇的困境之关键所在。如此,能够紧跟法治政府内涵的新发展,建设符合法治政府建设需求的第三方组织,实现法治政府建设的目标。我国已经积极开展了多年的法治政府建设实践,因此也积累了较多的经验。但是伴随着法治政府建设进程的深入,无论是法治政府目标的确认还是法治政府建设的路径,占据主导地位的“政府推进型”法治政府建设进路都遭遇了不少问题。“政府推进型”进路在面对国家治理能力的提升和治理体系现代化的需求与法治政府建设所应当遵循的程序正义标准时都遭遇了无法周延的正义困境。目前,在实践中产生并区别于“政府推进型”进路的“第三方组织推进型”进路从内涵和外延上都符合其应遵循的自然正义与协商共识的正义标准,为破解当前法治政府建设所遭遇的问题提供了可能,也为法治政府建设紧贴正义维度保驾护航。第三方组织除了自身必须具备的组织性、独立性特征外,在理论和实践中往往具有相对性,故而,必须结合其所处的具体环境和场域开展考察,否则只能流于形式。因此,要研究法治政府建设中的第三方组织必须抛却只关注主体的内在特征的静态研究逻辑,需将第三方组织放置在法治政府建设的具体场域中,关注两者的关系与互动,以主体要件、行为要件和结果要件共同作为法治政府建设中的第三方组织的存在标准,方能实现研究的周延性。法治政府建设中的第三方组织是指在法治政府建设活动中能够以自己的认知和行为积极参与并影响政府法治意识和行政行为的社会组织,其相对于政府及行政相对人,具有中立或独立地位。换言之,它应是对法治政府建设产生促进作用的社会组织。从广义上来分析,它不仅包含了实践中的已经进入法治政府建设领域实际发挥影响力的第三方组织,也包含了在理论设计中被期待出现的能发挥自身功能、促进法治政府建设的第三方组织。理想的法治政府建设中的第三方组织应当具备回应法治政府建设需求的能力,能以独立的地位顺利开展活动并得出符合自身认知的结论,进而通过影响政府主体的行政行为或者法治观念等方式,对法治政府建设实际产生促进作用。而在实践中,法治政府建设中的第三方组织存在自身失灵的消极状况,其功能发挥被阻碍和影响力实现被制约;与此相对,在法治政府建设过程中,也面临着第三方组织志愿性不足、第三方组织加入的路径单一等问题。问题大多因法律制度设计与现实需求之间存在的张力所致,尤其是第三方组织的法律地位难以确认,其身份角色的二重性使得“法治政府建设者”角色时常被“行政相对人”的角色掩盖,因此,第三方组织与政府组织和其他主体之间的关系在实践中往往失衡。同时,问题产生的另一成因是历史观念的局限性,“官本位”和“国家主义”的思想在中国的法文化中的深入人心也会影响第三方组织对政府组织的影响力,在一定程度上削弱其对法治政府建设的促进作用。面对中国问题,要打造法治政府建设中理想的第三方组织,必须考虑法治政府建设中第三方组织的功能、行为和结果三个要件的内容,结合其主观和客观方面应当具备的特征,依照法治政府建设的需求,通过法治思维与手段对第三方组织进行改造。具体路径如下:第一,减少立法尤其是行政立法与现实之间的张力,在行政法律体系中寻求法治政府建设中的第三方组织作为行政相对人和法治政府建设者双重身份的平衡,革新法治政府建设中第三方组织主体的监督、管理立法和行政组织法的相关制度。第二,结合程序性、程序度这两项程序法基本原理对主体行为的法律规则加以设计,确保第三方组织在法治政府建设领域中的活动规范、顺畅,以实现法治政府建设中的第三方组织行为需求。第三,依据我国的法治政府建设的需求和实际情况,在具体领域对第三方组织实现扶持和激励,促使有潜力的第三方组织进入法治政府的建设中,满足法治政府建设中第三方组织的广度需求;第四,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增加第三方组织的实际影响力,为功能的发挥和促进作用的实现保驾护航。
姜郸[5](2020)在《中国城市社区互动式治理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城市社区既是观察社会治理水平的微观窗口,也是实现人们美好生活向往的幸福家园;既是社会矛盾冲突交织与化解的缓冲带,也是一切治理工作得以顺利开展的落脚点。城市社区治理现代化是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和社会治理新格局的关键性和基础性工作。在我国社会结构转型和全面深化改革的时代背景之下,党中央高度重视城市社区治理在国家发展全局中的独特地位。党的十八大首次将“城乡社区治理”写进党的纲领性文件。十八届三中全会将社区治理置入国家治理、社会治理的全局中进行战略部署。党的十九大进一步强调加强社区治理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性,并指出“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的良性互动”。“良性互动”、“合作互赢”、“民主协商”成为当前我国城市社区治理创新目标的关键词。那么,面对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的十字路口,究竟哪条道路可以帮助我们拉近与理想目标之距离?治理理论中的新范式——“互动式治理”理论,似乎为我们的选择提供了一个别样的视角。本土化的互动式治理理论在城市社区中的发育显得应时应需,其价值内核与社会治理创新需求显得尤为契合。城市社区互动式治理构建不仅是一种理念构建,更是作为一种工具的机制构建,是价值理性与工具理性的完美融合,也是实现社会治理创新现实需求的有力推手。本文考察当代中国城市社区治理的发展进程,分析十八大以来城市社区治理实践的现状、困境。为破解当前治理困境,本文提出城市社区互动式治理的本土化机制构建及其实现路径。通过以中国特色的互动式治理机制构建与实现路径为研究主题,以“行动者-制度-行动”作为研究的分析框架;以中国城市社区治理行动者即政府治理、社会调节、居民自治、市场参与的互动性为线索;以梳理互动式治理的基本概念与相关理论为研究基础;以观察新中国成立后我国城市社区治理的历史发展进程为脉络;以田野调查方式对我国城市社区治理进行案例分析;以我国城市社区治理转型创新的困境为问题意识。在以上分析的前提下,有利于能够深入理解互动式治理理论嵌入我国城市系统末梢——社区治理的契合性与可行性;同时提出城市社区互动式治理的机制架构及构建路径,力图较为全面、系统、准确地回答中国城市社区互动式治理模式构建的问题。我国城市社区互动式治理的理论来源,既有西方治理理论和中国本土化后的“善治”理论的继承,又蕴含着“国家-社会”关系理论的思想内涵,能够为新时期我国城市社区互动式治理的构建提供重要理论依据。中国城市社区互动式治理是在中国城镇社区区域范围内,为实现人民美好生活向往和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强调以“民主法治”、“责任理性”、“合作共治”为理念宗旨,以协调政府治理、社会调节、居民自治为行动路线,促进国家-社会-市场行动者在公共事务中良性互动的治理过程。在宏观把握“国家-社会”互动分析范式、互动式治理分析范式的基础上,试图构建我国城市社区互动式治理的分析框架——“行动者-制度-行动”分析框架。一切人类社会和历史发展进程都是理论与实践交相辉映的过程,是学术研究与实践活动相互推动、相互融合、相互协调、实现共同发展的过程。我国城市社区治理的历史变革、治理形态架构与转型,是在历史传承、文化传统、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上,长期不断地渐进、改进、调适、演化的结果。虽然社区治理真正推进是在20世纪80年代之后,但中国城市社区的早期实际存在却也得到许多学者的认同。本文依照城市社区治理主体结构特征、社区制度和政策变迁、社区主体行动的互动逻辑为划分标准,发现我国城市社区是沿着“行政管理-全面建设-多元治理”的发展脉络前进。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将社区治理置入到国家治理现代化体系的战略高度,也为互动式治理在中国城市社区的发展提供现实可能性。源于复杂的历史发展与现实因素,我国城市社区治理长期处于政府主导的一元化治理状态,行政色彩浓郁。十八大以来,全国各地社区治理机制和模式的创新为实现政府治理、社会调节、居民自治间的良性互动,及建设社区治理现代化提供有力助推。新时代下中国城市社区处于急剧变革的状态,虽在治理现代化建设中取得一定成绩,但也面临着重重治理困境。故此,选取了三种不同类型的城市社区,并研究该社区对不同问题的治理实践与创新。具体来看,当前我国社区治理实践面临着行动者角色迷失、社区资源整合困境、陌生人社区治理困境和互动渠道不畅通等众多问题。因此,我们必须探索更为科学化、现代化的治理手段和治理机制,破除社区治理困境。互动式治理机制则不失为一个符合当前中国城市社区治理发展情境的合适选择。中国城市社区互动式治理的机制架构包括行动者、制度、行动三要素。行动者层面,中国城市社区互动式治理具有不同价值取向、利益偏好、资源权力的行动者——国家行动者、社会行动者、市场行动者,三方行动者之间的关系为互补与互嵌。制度层面则指对中国城市社区互动式治理的制度化框架,是从动态的角度分析行动者的法律政策体系。行动层面则关注行动者的行动空间、行动的共同目标、精神内核、互动逻辑等。中国城市社区互动式治理机制构建的路径选择主要包括互动网络架构、互动规则建设、互动精神塑造、互动平台打造四个方面。这四个方面的相互统一、协调互动的,网络是基础、规则是关键、精神是动力、平台是保障,共同组成城市社区互动式治理的建构之路。互动网络架构是我国城市社区互动式治理的总出发点和构建之基。互动规则建设则是从法治化、制度化和监督角度助力社区互动式治理建设,为其提供合法性与规范性保障。互动精神塑造是我国城市社区互动式治理机制构建的文化内推力,其对城市社区公共精神重塑和社区公共体回归具有重要意义。互动平台打造是我国城市社区互动式治理行动的落实载体。综上所述,构建中国特色的城市社区互动式治理机制是对“治理重心下移”改革方向的积极回应;是处理好城市社区中多元矛盾冲突的优良方案;是冲破当前治理重重桎梏的探索力量,是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和社会治理新格局的创新之路。
崔继梅[6](2020)在《跨界水污染合作治理法治化研究》文中研究说明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经济建设取得了巨大的成绩,但在经济腾飞的同时,各种环境问题也陆续出现,水污染问题就是其中的一项。为解决当前严峻的水污染问题,国家也出台了多部法规、政府也采取了多项措施,但治理效果却始终不太理想。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水污染具有公共性、流动性,而我国水污染治理采取的却是传统的“条块分割”体制,这种治理体制不利于解决跨行政区域的水污染问题,因此,想要有效解决跨界水污染问题,必须打破现有的行政化的管理模式,探索新的、具有可行性、适用性的跨界水污染合作治理模式。通过分析当前跨界水污染的现状、水污染治理面临的体制机制障碍,改进政府间的合作方式,倡导流域内相关利益主体共同参与水污染治理,从而保证我国经济社会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在跨界水污染合作治理的具体实践中,包含多种要素,首先要在流域内建立健全跨界水污染合作治理机制,其次要完善相关的政策、法规,最后要辅之以必要的流域内水污染治理决策机制、执法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等。总之,要实现跨界水污染的有效治理,必须在流域内各级政府、各个部门间建立良好的合作治理机制,探讨跨界水污染合作治理及其法治化研究能够为水资源的保护和治理提供制度保障和法治保障。
杨婷[7](2020)在《教育治理视野下区级家长委员会职能发挥研究 ——以J区家庭教育促进会为例》文中认为在新的时代背景下,多元主体都应当被纳入到教育治理的体系之中,其中包括由学生的家长组成的家长委员会。而区级的家长委员会因为出现时间短,并没有被人们所熟知。因此,厘清区级家长委员会在教育治理中的应然职能和职能发挥的实然状态是非常必要的。论文对“教育治理”和“家长委员会”等核心概念进行了界定,在梳理前人观点的基础上,提出区级家长委员会在教育治理中应当发挥沟通与教育、监督与评价、参与决策等职能。采用调查研究法和个案研究法,笔者对J区的家庭教育促进会的运作情况展开了研究。研究发现:在教育职能方面,学生家长和教师都从中受益,得到了相应的提高,但存在调研与反馈缺失等问题;在沟通方面,虽然给普通家长提供了机会均等的可能性,但效度和力度依然不够。在监督与评价职能上,家长通过各种制度增加了监督评价的机会。而在参与决策的职能上,家长在“家庭教育促进会”内部的决策中参与较为充分,但是在参与学校和对教育行政部门的政策等的制定上,依然有所欠缺。针对区级家庭教育委员会在职能发挥上应然和实然的差距,笔者剖析了三方面的原因:其一,外部的环境与条件尚不完善;其二,“家庭教育促进会”自身建设有待加强;其三,家长参与治理的意识与能力有所欠缺。基于此,笔者提出:政府相关部门要主动作为,“家庭教育促进会”要健全内部运作机制,并且提升服务各方的能力。
李晓娟[8](2020)在《民间环保组织参与环境治理的路径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近年来伴随着环境污染的产生以及各类环境事件的发生,人们更加认识到环境保护的重要性。环境问题不断从“隐形”走向“显性”,公众对于环境治理的认识和重视程度也与日俱增。现有实践表明,因为环保目标与经济利益的冲突,政府部门提出的环境政策和解决方式在实施过程中往往因多种因素而流于形式,环境治理成效有待提升。环境问题的负外部性使得市场运行机制受阻,成本-收益模式下企业过于追求经济利益反而加重了环境污染和破坏。依靠传统的政府治理和市场的自主调节模式产生的“双重失灵”要求实现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的现代治理体系。普通民众虽有较强的环保意识,但因缺乏组织性和专业知识,参与环境保护的执行力较弱。因而需要依靠强有力的平台来推动民众参与环境保护。民间环保组织作为实现公众集体价值诉求的重要载体,能恰如其分地挑此重担并在环境保护、利益冲突的调和中发挥自身的优势,承担作为社会集体力量所赋予的责任。我国的民间环保组织起步较晚,但是发展速度快。其参与环境治理的路径也逐渐从环境宣传、环境教育扩展到环境政策倡议、环境公益诉讼等多个方面。凭借多元途径参与到环境治理的过程中,成为影响政府环境治理的一支重要力量。但民间环保组织在参与环境治理过程中也面临着诸多困境:参与环境治理的相关制度不够成熟、组织本身的社会影响力和公信力相对薄弱以及环保组织内部建设不够完善等成为制约民间环保组织参与环境治理的因素。本文以多中心治理理论、社会资本理论和新制度主义理论为基础,通过梳理民间环保组织参与环境治理过程中的参与路径,总结当前民间环保组织参与环境治理的特点。分析民间环保组织在不断变迁的制度背景下是如何采取行动并逐步扩大参与环境治理的路径。分析民间环保组织参与环境治理存在的困境并分析原因,在分析困境的基础上提出相对完善的措施优化其参与环境治理的路径,以更好的推动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建设。
杜蕾[9](2020)在《城市重大突发事件协同应急网络研究》文中提出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不断促使城市人口、规模和功能的扩大,城市逐步成为推动经济可持续增长和保证社会安定的重要载体,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中发挥着核心作用。与此同时,伴随着城市化发展而来的是各种不稳定因素的积聚,无论是频率还是规模,城市已成为当前突发事件,尤其是特大、重大突发事件的高发地。区别于一般突发事件,城市重大突发事件大多属于复合型安全问题,面临的环境复杂、任务紧急,呈现出脆弱性、衍生性、连锁性和交叉性等特征。一旦爆发,不仅会诱发多种次生灾害,还会严重破坏区域内人们的正常生活,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给城市经济社会发展带来诸多风险挑战,城市公共安全正面临着极大挑战。然而传统意义上的应急管理更多的依赖于单一政府应急主体,层级化自上而下的直线型组织结构及运行机制已经很难满足该类事件对应急处置的高效需求。多主体协同应急已成为当代有效应急管理的重要标识。多主体协同要求政府组织充分吸纳和鼓励非营利组织、企业组织等的参与,积极调配和整合各主体的应急资源与信息,最终形成以政府组织为核心,非营利组织、企业组织积极响应和支持的网络式应急组织结构。研究表明网络式应急组织结构是应对城市重大突发事件的一种有效制度安排。因此,本论文致力于对城市重大突发事件协同应急网络构成、网络关系、网络结构、网络演化等的研究。首先,论文界定了城市重大突发事件协同应急网络的内涵。借鉴现有的研究成果,本文对城市重大突发事件以及协同应急网络内涵进行了界定。进一步在对复杂网络理论系统梳理的基础上,借鉴其复杂网络博弈动力学分析、复杂网络结构拓扑分析以及复杂网络演化动力学分析的思路,构建了本文的研究框架,主要包括城市重大突发事件协同应急网络构成分析、城市重大突发事件协同应急网络分析、城市重大突发事件协同应急网络演化仿真分析三部分。其次,论文分析了城市重大突发事件协同应急的网络构成。在梳理突发事件应急模式、协同应急网络构成原则、生成要素的基础上,本文借鉴协同学理论和博弈论从网络节点和节点间博弈关系展开了对城市重大突发事件协同网络构成的分析,为城市重大突发事件协同应急网络拓扑结构的分析提供了理论基础。第三,论文对城市重大突发事件协同应急网络进行了静态测度分析。城市重大突发事件协同应急网络静态的研究主要包括网络结构和网络关系的测度。对于网络结构,采用密度、中心度、结构洞等指标对整体网络结构、子网络结构以及个体在整体网络中的位置与角色进行了分析;对于网络关系,划分协同应急网络为命令传递、资源流动和信息沟通三大类,采用社会网络分析方法中的指数随机图模型探究了三种类型的网络关系、两两网络交互作用以及组织属性对网络关系的影响。第四,论文对城市重大突发事件协同应急网络进行了动态测度分析。为进一步探究在不同时间阶段,城市重大突发事件协同应急网络的发展演变特征,本文从动态视角展开了对协同应急网络的研究。基于实际的应急过程,采用时间切片将“江苏响水3.21事故”划分为三个阶段,对协同应急网络结构、协同应急网络组织功能、协同应急网络组织位置随时间发展变化进行了分析,深入了解了城市重大突发事件协同应急网络的阶段性动态特征。第五,论文仿真分析了城市重大突发事件协同应急网络的发展演化过程。为更加清晰的掌握城市重大突发事件协同应急网络的发展演化规律,本章构建了城市重大突发事件协同应急网络模型,并从初始网络规模、初始网络结构、主导节点数量、从属节点参与比例等方面数字化仿真分析了城市重大突发事件协同应急网络发展演化的全过程。第六,论文提出了城市重大突发事件协同应急网络的建设对策。本章分别从优化城市重大突发事件协同应急网络结构、改善城市重大突发事件协同应急网络关系、关注城市重大突发事件协同应急网络动态性和健全城市重大突发事件协同应急网络运行保障体系四大方面阐述了城市重大突发事件协同应急网络的建设对策。
郜清攀[10](2019)在《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研究》文中研究表明中国农村社会经济的持续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推动农民群体的公共服务需求不断升级。而当前中国农村地区相对落后的公共服务供给水平却愈益无法满足农民群体日益增长的公共服务需要。十九大以来,乡村振兴战略的提出,将“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作为农业农村进一步发展的战略目标的同时,也为当前农村地区的基本公共服务事业提出了一系列新目标、新要求,使人们对农村公共服务供给的认识水平上升至了一个全新的高度。乡镇政府处于国家与农村社会交互作用的关键节点,是连接政府与农民的中枢和纽带。乡镇政府作为农村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组织者、协调者和践行者,不仅负责各项具体农村公共服务政策的贯彻落实,而且决定着农村公共服务供给的发展方向和总体水平。在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转变乡镇政府职能,提升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建设服务型乡镇政府,对完善农村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提高农村基层公共服务供给水平,推进农村基层治理现代化,乃至满足农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都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现阶段,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不足,服务内容结构性失衡、服务供需脱节以及服务效能滞后,成为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实现农业农村全面振兴的制约因素。鉴于此,本文综合运用文献研究、实证研究、比较研究等研究方法,从提升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现实意义出发,以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的要素条件与其内部结构和外显结构之间的互动机理为依据,系统分析了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的评价指标体系。基于对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的现状及能力不足表现的考察,从不同视角探析了造成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不足的原因。在此基础上,结合国内外加强基层政府改革的实践经验,以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加强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建设的目标要求和应遵循的基本原则为指导,为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的提升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本文主要由三个部分构成:第一部分为引言,主要对选题的研究背景、研究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研究思路、研究方法、创新与不足等进行了阐释。第二部分为论文的主体部分,由五章内容构成。第一章,结合国内外相关研究的理论成果,详细考察了政府、乡镇政府、公共服务、政府公共服务能力、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等概念。基于乡村振兴的概念、内涵与基本要求,全面考察了新时代新矛盾背景下乡村振兴战略提出的历史渊源、现实依据、时代背景及其意义。并从市场失灵理论和政府失灵理论、公共产品提供和生产分离理论、服务型政府理论以及治理和善治理论等多个角度阐释了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研究的理论基础。在此基础上,从完善农村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推进农村基层治理现代化以及满足农民对美好生活需要三个方面系统阐释了提升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对乡村振兴战略的意义。第二章,对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指标体系的分析。基于“要素构成—内部结构—外显结构”三者之间的逻辑关系,从内部结构和外显结构两个维度系统考察了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的结构,通过对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要素条件的检视,深入透析了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的要素条件与其内部结构和外显结构之间的互动机理。在此基础上,以乡村振兴战略的相关目标和理念为指导,从静态(结果)和动态(过程)两个维度设计了一套用以测量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状况的评价指标体系。第三章,对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建设的现状、问题及影响因素的实证分析。运用规范与实证相结合的研究方法,从基层群众的服务需求、满意度和公共服务供给过程三个方面对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在不同服务领域的具体表现进行系统考察。立足于实证分析的成果,对乡镇政府公共服务供给总量和质量不足、供给结构失衡等问题进行系统分析。基于当前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建设的困境,从政府职能定位、财权与事权关系、考评机制、供给方式、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系统阐释了造成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不足的深层次原因。第四章,对国内外提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的改革实践与经验启示的分析。基于比较研究的视角,结合国内外不同地区的实践,详细探讨了国内一些乡镇政府在公共服务集约化、市场化、民主化、信息化等多个方面的改革实践,以部分西方发达国家为例,从政府向市场放权、政府之间放权、政府向社会放权三个维度,系统考察了西方发达国家在公共服务市场化、分权化、社会化改革等领域的实践创新。在此基础上,系统梳理了上述实践在政府组织机构改革、公共服务多元化供给、政府间权责划分以及社会组织培养等方面对现阶段提升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的启示。第五章,以乡村振兴战略的若干发展理念为指导,明确加强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的目标要求和基本原则,进而从乡镇政府的行政体制改革、财政管理体制、人才队伍建设、服务供给机制、服务供给模式等多个层面为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的提升提出针对性措施。第三部分是结论部分,从整体上对本文的主要研究内容进行了概况、总结及展望。本文的主要结论有:第一,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可分为内部结构和外显结构。内部结构是指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本身所凭借的权力资源、财力资源、人力资源、信息资源等要素。外显结构表现为两个方面:从服务结果来看,包括乡镇政府的医疗卫生服务能力、社会保障服务能力、文化教育服务能力、生态环境服务能力、基础设施服务能力和公共安全服务能力。从服务过程来看,包括乡镇政府的民意聚合与甄别能力、资源获取与配置能力、公共决策和执行能力、监督问责与评估能力、民意诉求回应能力。第二,影响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的要素条件包括体制性要素、制度性要素、主体性要素、策略性要素四个方面。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的形成就是通过乡镇政府的体制性要素、制度性要素、主体性要素以及策略性要素的有机结合和共同作用,将政府潜在的权力资源、财力资源、人力资源、信息资源等各种资源转化为政府各种外显公共服务能力的过程。第三,通过对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现状的分析可知:从服务内容来看,首先,医疗卫生条件、养老保障服务、公共卫生安全以及污水治理属于基层群众最关心同时也是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表现较差的领域;其次,道路交通、基础教育、合作医疗保险属于基层群众比较关心,同时也是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表现较强的领域;再次,在水电气供给、社会治安、生产安全、贫困救助、农田水利、垃圾处理、自然灾害防治等领域,基层群众的需求不显着,但乡镇政府的公共服务能力表现良好;最后,在法律援助、失业救济、公共文化、环境绿化等领域,基层群众的需求不显着,同时乡镇政府的公共服务能力表现较差。从服务过程来看,乡镇政府在民意聚合与甄别、公共决策与执行、监督问责与评估、对民意诉求的回应等方面的能力表现尽管较为平衡,但普遍偏低,在资源获取与配置方面的能力存在明显不足。第四,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不足具体表现在:一是公共服务供给总量和规模不足,二是服务内容存在着结构性失衡,三是乡镇政府对公共服务职能的认识模糊清晰,四是服务供给脱离农村基层社会的实际需要,五是乡镇政府应对基层群众服务需求升级的能力不足。究其原因,制约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的体制性因素包括乡镇政府发展定位不明确、财权与事权不匹配;制度性因素主要表现为绩效考核与评估机制不健全;主体性因素主要是指乡镇政府服务人员的结构不合理以及整体素质和能力的欠缺;策略性因素主要表现为乡镇政府垄断公共服务供给,公共服务供给方式单一。第五,针对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的提升路径,应当以建设服务型乡镇政府、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等为目标要求,以坚持农民主体地位、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因地制宜、循序渐进,促进城乡统筹融合发展为基本原则,逐步提升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具体而言,一是推进乡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二是完善以服务为导向的乡镇财政管理体制,三是加强乡镇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四是建立群众广泛参与的公共服务供给机制,五是探索多元主体协同的服务供给模式。
二、我国生态环境治理中的非营利组织的性质与功能(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我国生态环境治理中的非营利组织的性质与功能(论文提纲范文)
(1)工作整合型社会企业的社会治理行为研究 ——基于台北市非营利组织多个案比较(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问题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问题 |
1.1.3 研究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社会企业的界定 |
1.2.2 工作整合型社会企业相关研究 |
1.2.3 社会治理相关研究 |
1.2.4 赋权理论相关研究 |
1.2.5 组织生态学理论相关研究 |
1.3 研究框架 |
1.3.1 组织生态学 |
1.3.2 社会治理理论 |
1.3.3 赋权理论 |
1.3.4 本文研究框架 |
第2章 多个案呈现:三家基金会发展轨迹描述 |
2.1 研究设计与资料搜集 |
2.1.1 研究方法 |
2.1.2 方法论 |
2.1.3 资料搜集 |
2.1.4 研究可行性与限制 |
2.2 三家基金会发展历程与分支机构介绍 |
2.2.1 财团法人喜憨儿社会福利基金会(台北区)简介 |
2.2.2 财团法人台北市胜利社会福利事业基金会简介 |
2.2.3 财团法人爱盲基金会简介 |
2.3 三家基金会社会企业化策略异同比较分析 |
2.3.1 多个案同一性分析 |
2.3.2 多个案差异性分析 |
第3章 工作整合型社会企业产生与运作的外部生态环境分析 |
3.1 身心障碍群体治理的外部生态环境与现实问题 |
3.1.1 市场生态面:社会治理中的排斥性与无效性 |
3.1.2 政府生态面:社会治理中的复杂性与有限性 |
3.1.3 第三部门生态面:社会治理中的竞争性与业余性 |
3.2 新社会治理行为体的产生与发展——工作整合型社会企业 |
3.2.1 政府推动 |
3.2.2 市场推动 |
3.2.3 第三部门推动 |
第4章 工作整合型社会企业参与社会治理行为分析 |
4.1 赋权视角下工作整合型社会企业与治理客体 |
4.1.1 个人赋权 |
4.1.2 社会赋权 |
4.1.3 政治赋权 |
4.1.4 影响工作整合型社会企业赋权程度的因素 |
4.2 生态视角下工作整合型社会企业与其他治理主体 |
4.2.1 与市场关系:运用与修正 |
4.2.2 与政府的关系:组织合法性与制度再设计 |
4.3 工作整合型社会企业与社会的关系 |
第5章 研究结论与借鉴意义 |
5.1 研究结论 |
5.2 对中国大陆的借鉴意义 |
参考文献 |
后记和致谢 |
(2)非政府组织参与少数民族社区教育角色与功能的个案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及意义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国内外研究现状综述 |
一、国内的理论观点与具体研究现状 |
二、国外的理论观点与具体研究现状 |
三、对国内外研究现状的评析 |
第三节 研究目的与问题 |
一、研究目的 |
二、研究问题 |
第四节 研究方案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第二章 非政府组织与少数民族社区教育的关系 |
第一节 概念界定 |
一、非政府组织的概述 |
二、社区教育的探讨 |
第二节 理论基础 |
一、终身教育理论 |
二、第三方管理理论 |
三、人力资本理论 |
第三节 非政府组织与少数民族社区教育的相关性分析 |
一、非政府组织参与少数民族社区教育的必要性 |
二、非政府组织参与少数民族社区教育的可行性 |
第三章 非政府组织参与少数民族社区教育的分析——以墨雨村学为例 |
第一节 D社区墨雨村学基本情况 |
一、D社区的概况 |
二、墨雨村学的成立与简介 |
第二节 基于CORPS模型分析墨雨村学的运行现况 |
一、CORPS模型的内涵 |
二、墨雨村学的运行现况 |
三、对墨雨村学现状的分析 |
第四章 非政府组织参与少数民族社区教育的讨论与思考 |
第一节 SWOT分析模型 |
第二节 非政府组织参与社区教育的SWOT分析 |
一、优势分析(Strength) |
二、劣势分析(Weakness) |
三、机会分析(Opportunity) |
四、威胁分析(Threats) |
第三节 非政府组织参与少数民族社区教育的策略选择 |
一、SO组合战略 |
二、WO组合战略 |
三、ST组合战略 |
四、WT组合战略 |
第五章 非政府组织参与少数民族社区教育的角色功能与对策建议 |
第一节 非政府组织参与少数民族社区教育的角色与功能 |
一、非政府组织的角色 |
二、非政府组织的功能 |
第二节 非政府组织推动少数民族社区教育的对策性建议 |
一、提升专业服务能力,引进社工人才队伍 |
二、多元主体协同治理,转变社区服务方式 |
三、优化整合社区资源,促进社区永续发展 |
四、践行终身教育理论,构建良好学习社区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和研究成果 |
致谢 |
(3)洱海水环境治理中的公众参与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缘由 |
二、国内外研究综述 |
三、研究方法 |
四、研究价值和创新点 |
第一章 公众参与水环境治理的相关概述 |
第一节 理论基础 |
一、新公共服务理论 |
二、治理理论 |
三、环境权理论 |
第二节 公众参与水环境治理相关概念的界定 |
一、水环境治理的概念和范围 |
二、公众参与的内涵 |
三、公众参与水环境治理的概念 |
第三节 公众参与水环境治理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
一、公众参与水环境治理的必要性 |
二、公众参与水环境治理的可行性 |
第二章 洱海治理中公众参与的现状和问题分析 |
第一节 洱海治理中公众参与现状的问卷调查 |
一、调查问卷设计 |
二、问卷评估结果 |
三、调查结果分析 |
第二节 洱海治理中的公众参与存在的问题 |
一、公众参与的程度浅、途径少 |
二、公众参与的程序不规范 |
三、非营利环保组织缺失,专业性不强 |
四、公众参与缺少法律保障 |
第三节 洱海治理中的公众参与问题的原因分析 |
一、政治文化的传统和公众自身的因素 |
二、法治建设的不健全 |
三、信息传播的滞后性和信息互动的不对称 |
四、公众教育和宣传针对性不强 |
第三章 完善水环境治理公众参与的对策建议 |
第一节 完善信息互动机制 |
一、构建公开透明的信息环境 |
二、拓宽公众参与水环境治理的渠道 |
第二节 规范公众参与的程序 |
一、明确和扩大公众参与的范围 |
二、理清公众参与的程序 |
第三节 完善公众参与的保障机制 |
一、构建公众参与的监督制度 |
二、完善公众参与的法律支持 |
三、建立公众参与的激励措施 |
第四节 构建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的格局 |
一、培育和发展本土非营利环保组织 |
二、培育公众参与水环境治理的意识和能力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洱海水环境保护公众参与调查问卷 |
致谢 |
(4)法治政府建设中的第三方组织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缘起与意义 |
二、研究综述 |
三、研究思路与方法 |
四、创新与不足 |
第一章 第三方组织——法治政府建设的正义之维 |
第一节 “法治政府建设中的第三方组织”的内涵及外延 |
第二节 法治政府建设的二元价值 |
一、法治政府建设的实体与程序 |
二、法治政府建设遵循的正义标准 |
第三节 第三方组织外延与自然正义需求之契合 |
第四节 第三方组织内涵对共识正义条件之满足 |
第二章 法治政府建设中的第三方组织应有特征 |
第一节 客观特征 |
第二节 主观特征 |
第三节 行为与结果特征 |
第三章 法治政府建设中的第三方组织实践考察 |
第一节 法治政府建设中的第三方组织的既有实践状况 |
第二节 政社合作型第三方组织 |
一、政社合作型第三方组织的法治政府建设实践 |
二、政社合作型第三方组织的优势 |
第三节 政社分立型第三方组织 |
一、政社分立型第三方组织的法治政府建设实践 |
二、政社分立型第三方组织的优势 |
第四节 法治政府建设中的第三方组织的实践遭遇的问题 |
一、第三方组织的专业标准异化 |
二、第三方组织的营利手段异化 |
三、第三方组织的志愿性异化 |
第四章 法治政府建设中的第三方组织的功能 |
第一节 我国法治政府建设中第三方组织的功能定位 |
一、协助政府全面履行职能 |
二、参与程序实现良性立法 |
三、监督政府严明公正执法 |
四、督促政府廉洁诚信行政 |
五、独立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
第二节 法治政府建设中的第三方组织功能发挥之困境 |
一、法治政府建设中的第三方组织数量不足 |
二、法治政府建设中的第三方组织作用领域单一 |
三、法治政府建设中的第三方组织影响力有限 |
四、法治政府建设中的第三方组织促进程度低 |
第三节 法治政府建设中的第三方组织积极作用的制约因素 |
一、立法与现实之间的张力 |
二、历史观念的局限 |
第五章 打造理想的法治政府建设中的第三方组织 |
第一节 完善第三方组织基本法的设想 |
一、以功能发挥为导向更新第三方组织的监督管理立法 |
二、以提升治理能力为导向革新行政组织法相关规范 |
第二节 法治政府建设中的第三方组织行为规则的程序化拓展 |
一、法治政府建设中的第三方组织行为规则的程序性 |
二、法治政府建设中的第三方组织行为规则的程序度 |
三、法治政府建设中的第三方组织程序性权利与义务规则 |
第三节 “第三方组织参与法治政府建设活动促进法”的构建 |
一、第三方组织参与法治政府建设的激励规则 |
二、第三方组织加入法治政府建设重点领域的鼓励措施 |
第四节 第三方组织功能发挥之观念保障 |
一、创新民主科学的传播载体与传播形式 |
二、坚持党在政治主流价值传播中的领导权 |
结论与展望 共同推动和促进法治政府的早日全面建成 |
参考文献 |
致谢 |
(5)中国城市社区互动式治理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缘起与研究意义 |
(一)研究缘起 |
(二)研究意义 |
二、研究概况与总体评价 |
(一)国外相关研究概况 |
(二)国内相关研究概况 |
(三)总体评价 |
三、研究方法及研究思路 |
(一)研究方法 |
(二)研究思路 |
四、研究可能的创新及不足 |
(一)可能创新之处 |
(二)研究不足之处 |
第一章 中国城市社区互动式治理研究的核心概念、理论基础与分析框架 |
一、核心概念 |
(一)社区、城市社区与社区治理 |
(二)中国城市社区与社区治理 |
(三)互动式治理 |
二、理论基础 |
(一)治理理论 |
(二)“国家-社会”关系理论 |
三、分析框架 |
(一)对“国家-社会”互动分析范式的继承 |
(二)对互动式治理分析范式的继承发展 |
(三)“行动者-制度-行动”分析框架构建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历史沿革与演进特征:中国城市社区治理的前世今生 |
一、传统到现代:中国城市社区治理发展的历史沿革 |
(一)1949~1990:城市社区行政管理阶段 |
(二)1991~2011:城市社区全面建设阶段 |
(三)2012~2019:城市社区多元治理阶段 |
二、管控到互动:中国城市社区治理发展的演进特征 |
(一)一元化向多元化演进的治理主体 |
(二)单位制向社区制演进的制度转型 |
(三)纵向型向网络型演进的行动策略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实践案例与困境分析:互动式治理视阈下当代中国城市社区治理的探索 |
一、中国差异化城市社区治理类型中的实践探索 |
(一)行政导向:大都市边缘社区治理实践 |
(二)社会导向:智慧社区建设的治理实践 |
(三)市场导向:新型商品房社区治理实践 |
二、中国城市社区治理的现状特征 |
(一)治理行动者:党政为核心的多元主体治理转型 |
(二)治理制度:顶层设计与具体运作的制度化体系 |
(三)治理行动:多样化治理方式交叠的调适性互动 |
三、中国城市社区治理的互动困境 |
(一)行动者角色迷失困境 |
(二)社区资源整合的困境 |
(三)陌生人社区治理困境 |
(四)互动渠道不畅通困境 |
四、中国城市社区治理的困境归因 |
(一)公共性不足问题 |
(二)治理模糊性问题 |
(三)路径依赖的问题 |
(四)法治化建设问题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行动者-制度-行动”框架下中国城市社区互动式治理的机制构建 |
一、中国城市社区互动式治理生成发育逻辑 |
(一)城市社区互动式治理的传统意蕴 |
(二)城市社区互动式治理的时代要求 |
二、行动者:城市社区互动式治理中的多元动态主体 |
(一)国家行动者——党组织、政府、居委会的治理参与 |
(二)社会行动者——业委会、非政府组织的治理参与 |
(三)市场行动者——社区企业等市场力量的治理参与 |
(四)行动者间关系:国家-社会-市场行动者在互动式治理中的互补互嵌 |
三、制度:城市社区互动式治理行动者与行动的制度空间 |
(一)城市社区互动式治理制度的内在逻辑 |
(二)城市社区互动式治理制度的外在互动 |
四、行动:中国城市社区互动式治理中行动空间与互动逻辑 |
(一)社区互动式治理的行动空间内涵 |
(二)社区互动式治理行动的共同目标 |
(三)社区互动式治理行动的精神内核 |
(四)社区互动式治理行动的互动逻辑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中国特色城市社区互动式治理的实现之路 |
一、互动网络:社区互动式治理行动者的关系架构 |
(一)互动式动态网络构建的关键要素 |
(二)互动式动态网络架构的具体策略 |
二、互动规则:社区互动式治理的制度化体系完善 |
(一)社区互动式治理的法治之路 |
(二)社区互动式治理的软法之治 |
(三)第三方评估机制的监督之力 |
三、互动精神:社区互动式治理行动的文化内推力 |
(一)重塑社区公共精神 |
(二)整合社区公共文化 |
(三)培育社区文化组织 |
四、互动平台:社区互动式治理行动中的落实载体 |
(一)信息化中的技术型平台建设 |
(二)利益诉求的表达型平台建设 |
(三)民主互动的协商型平台建设 |
本章小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期间的科研成果 |
附录一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区治理重要讲话 |
附录二 十八大以来中共中央重要文献中社区治理相关论述 |
附录三 十八大以来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社区治理相关论述 |
附录四 十八大以来国家级重要规划中社区治理的相关论述 |
附录五 城市社区治理相关法律和行政法规 |
附录六 中央及部委城市社区治理相关政策文件 |
附录七 某市社区治理任务与工作内容汇总 |
后记 |
(6)跨界水污染合作治理法治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和意义 |
第二节 国内外研究现状 |
第三节 本文的研究方法和基本框架 |
第二章 跨界水污染合作治理的相关理论 |
第一节 相关概念的界定 |
第二节 相关理论的概述 |
第三章 我国跨界水污染合作治理的相关经验及困境 |
第一节 我国跨界水污染合作治理的有益经验 |
第二节 我国地方政府跨界水污染合作治理的困境 |
第四章 国外跨界水污染合作治理的经验及启示 |
第一节 国外跨界水污染合作治理的经验概述 |
第二节 国外跨界水污染合作治理的经验启示 |
第五章 我国地方政府跨界水污染合作治理构建思路 |
第一节 多角度倡导坚持跨界水污染合作治理的发展理念 |
第二节 多层面探求跨界水污染合作治理的法治路径 |
第三节 多维度构建跨界水污染合作治理的制度体系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后记 |
附录: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发表的部分学术论着 |
(7)教育治理视野下区级家长委员会职能发挥研究 ——以J区家庭教育促进会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一、研究的缘起 |
(一)研究的背景 |
(二)研究的意义 |
二、核心概念的界定 |
(一)教育治理 |
(二)家长委员会 |
(三)职能 |
三、研究的方案设计 |
(一)研究目的与问题 |
(二)研究的主要方法 |
(三)研究的思路与论文框架 |
第二章 文献综述与理论基础 |
一、以往研究的回顾 |
(一)文献检索情况 |
(二)主要观点梳理 |
(三)简要评论 |
二、本项研究的理论基础 |
(一)利益相关者理论 |
(二)系统理论 |
(三)CORPS模型理论 |
第三章 区级家长委员会的职能定位 |
一、区级家长委员会的价值论证 |
(一)全方位地代表家长利益 |
(二)强有力地协调各方的关系 |
(三)更有效地服务家长群体 |
二、区级家长委员会的组织属性 |
(一)非政府性的民间组织 |
(二)非附属性的独立机构 |
(三)非营利性的服务组织 |
三、区级家长委员会的职能解析 |
(一)沟通与教育职能 |
(二)监督与评议职能 |
(三)参与决策职能 |
第四章 区级家长委员会职能发挥的个案调查 |
一、J区家庭教育促进会的演进 |
(一)“家促会”的缘起 |
(二)“家促会”的组织架构 |
(三)“家促会”的活动开展情况 |
二、J区家庭教育促进会职能发挥的成效 |
(一)教育职能发挥较好 |
(二)对学校的监督与评议比较到位 |
(三)组织内部的重大决策能够反映民意 |
三、J区家庭教育促进会职能发挥的缺陷 |
(一)沟通的力度与有效性不足 |
(二)对政府部门的监督与评议较为薄弱 |
(三)对教育决策的参与不充分 |
第五章 区级家委会职能发挥不理想的原因探究 |
一、外部的环境与条件尚不完善 |
(一)相关法规政策的规定较为模糊 |
(二)政府部门主动探索的动力不够 |
二、“家促会”自身的建设有待加强 |
(一)决策核心的人员变动较大 |
(二)资源筹措与使用存在缺陷 |
(三)组织运作机制不畅 |
(四)服务不够系统与深入 |
三、家长参与治理的意识和能力不强 |
(一)不少家长对自身的定位有偏差 |
(二)多数家长的参与能力与需求有落差 |
第六章 改善区级家长委员会职能发挥的对策建议 |
一、政府相关部门要主动作为 |
(一)政府机构要加速职能转变 |
(二)教育局要加强对“家促会”的指导 |
二、“家促会”要改善内部的运行机制 |
(一)建立常驻与流动相结合的人员调整制度 |
(二)扩大资源开发利用的渠道与透明度 |
(三)完善活动开展的工作流程 |
三、“家促会”要提升服务各方的能力 |
(一)建设畅通高效的信息交流平台 |
(二)建立分级分类的家长参与机制 |
(三)建构政府与家长之间的“缓冲器”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1 访谈提纲 |
附录2 2018 年上海市J区家庭教育促进会章程 |
附录3 上海市J区家庭教育促进会理事、监事选举办法 |
后记 |
(8)民间环保组织参与环境治理的路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的背景及意义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二、国内外文献综述 |
(一)国外研究综述 |
(二)国内研究综述 |
(三)文献评述 |
三、研究思路和方法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四、创新之处和存在的不足 |
第一章 民间环保组织参与环境治理的相关概念和理论阐释 |
一、民间环保组织参与环境治理的相关概述 |
(一)民间环保组织的相关概念 |
(二)环境治理的相关概念 |
二、研究理论阐释 |
(一)多中心治理理论 |
(二)社会资本理论 |
(三)新制度主义 |
第二章 民间环保组织参与环境治理的发展历程及特点 |
一、民间环保组织参与环境治理的发展历程 |
(一)政府主导时期以环境宣传、教育为主的参与(1991-2003年) |
(二)可持续发展下向环境政策倡议拓展的参与(2003-2010年) |
(三)生态文明建设下加强社会动员的参与(2010-至今) |
二、现阶段民间环保组织参与环境治理的特点 |
(一)以获取政府信任为出发点,采取非制度化渠道 |
(二)联合官办环保组织、专家、媒体工作者构建社会行动网络 |
(三)行动的碎片化和初具规模的联合模式 |
第三章 民间环保组织参与环境治理的困境及原因 |
一、民间环保组织参与环境治理的困境 |
(一)登记管理制度下缺乏“合法”身份 |
(二)社会公信力不高、社会影响薄弱 |
(三)民间组织自身的人员和资金支持乏力 |
二、困境产生的原因分析 |
(一)管理制度的不完善和法律建设的缺失 |
(二)社会传统观念的影响以及欠缺社会监督机制 |
(三)组织内部的结构不完善、规范化不足 |
第四章 国外环保组织参与环境公益诉讼的相关经验借鉴 |
一、环境公益诉讼原告资格的确立以及范围界定的经验 |
二、环境公益诉讼中行政公益诉讼制度的经验 |
第五章 民间环保组织参与环境治理的路径优化 |
一、完善参与环境治理的制度环境 |
(一)健全法律制度建设,构建合法身份 |
(二)完善对民间环保组织的监督体系 |
(三)完善制度化和非制度化的参与渠道 |
二、构建多层次、多元化的合作网络 |
(一)加强、完善与政府的合作 |
(二)提升组织社会影响力,吸引公众参与 |
(三)构建环境治理的社会机制 |
三、加强民间环保组织自身建设 |
(一)组织运行机构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
(二)构建专业化、多层次的人才队伍 |
(三)建立多元化的资金筹措渠道以及内部监管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后记 |
(9)城市重大突发事件协同应急网络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论文研究的背景、目的及意义 |
1.1.1 论文研究的背景 |
1.1.2 论文研究的目的 |
1.1.3 论文研究的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2.3 国内外研究现状综述 |
1.3 论文的总体思路、研究内容及研究方法 |
1.3.1 论文的总体思路 |
1.3.2 论文的研究内容 |
1.3.3 论文的研究方法 |
1.4 论文创新之处 |
第2章 城市重大突发事件协同应急网络的理论基础与研究框架 |
2.1 城市重大突发事件协同应急网络的相关概念 |
2.1.1 城市重大突发事件的内涵 |
2.1.2 协同应急网络的内涵 |
2.2 城市重大突发事件协同应急网络的研究框架 |
2.2.1 城市重大突发事件协同应急网络研究框架的理论基础 |
2.2.2 城市重大突发事件协同应急网络研究框架的内容分析 |
2.3 本章小结 |
第3章 城市重大突发事件协同应急网络构成分析 |
3.1 城市重大突发事件应急模式 |
3.1.1 集权式应急模式 |
3.1.2 分权式应急模式 |
3.1.3 协同式应急模式 |
3.2 城市重大突发事件协同应急网络构成基础 |
3.2.1 城市重大突发事件协同应急网络构成原则 |
3.2.2 城市重大突发事件协同应急网络构成要素 |
3.3 城市重大突发事件协同应急网络节点 |
3.3.1 城市重大突发事件协同应急网络节点类型 |
3.3.2 城市重大突发事件协同应急网络节点角色位置 |
3.4 城市重大突发事件协同应急网络节点间关系 |
3.4.1 政府组织节点间关系 |
3.4.2 政府组织与非营利组织节点间关系 |
3.4.3 政府组织与企业组织节点间关系 |
3.5 本章小结 |
第4章 城市重大突发事件协同应急网络静态分析 |
4.1 研究设计 |
4.1.1 研究对象 |
4.1.2 研究方法 |
4.1.3 数据获取与处理 |
4.2 城市重大突发事件协同应急网络结构测度分析 |
4.2.1 协同应急网络整体结构测度 |
4.2.2 协同应急网络内部子结构测度 |
4.2.3 协同应急网络角色位置测度 |
4.2.4 协同应急网络结构测度结果讨论 |
4.3 城市重大突发事件协同应急网络关系测度分析 |
4.3.1 测度准备 |
4.3.2 协同应急网络命令传递关系测度 |
4.3.3 协同应急网络信息沟通关系测度 |
4.3.4 协同应急网络资源流动关系测度 |
4.3.5 协同应急网络交互作用测度 |
4.3.6 协同应急网络关系测度结果讨论 |
4.4 本章小结 |
第5章 城市重大突发事件协同应急网络动态分析 |
5.1 城市重大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阶段划分 |
5.1.1 应急预防准备阶段 |
5.1.2 应急响应处置阶段 |
5.1.3 应急恢复重建阶段 |
5.2 研究方法与数据处理 |
5.2.1 研究方法 |
5.2.2 数据处理 |
5.3 城市重大突发事件协同应急网络动态性测度 |
5.3.1 协同应急网络结构关系动态性测度 |
5.3.2 协同应急网络节点功能动态性测度 |
5.3.3 协同应急网络节点位置动态性测度 |
5.4 城市重大突发事件协同应急网络动态性测度结果讨论 |
5.4.1 协同应急网络结构关系动态性分析 |
5.4.2 协同应急网络节点功能动态性分析 |
5.4.3 协同应急网络节点位置动态性分析 |
5.5 本章小结 |
第6章 城市重大突发事件协同应急网络演化与仿真分析 |
6.1 复杂网络演化模型与机制 |
6.1.1 复杂网络演化模型 |
6.1.2 复杂网络演化机制 |
6.2 基于复杂网络理论的城市重大突发事件协同应急网络演化模型构建 |
6.2.1 协同应急初始网络 |
6.2.2 协同应急网络增长 |
6.2.3 协同应急网络演化终止 |
6.3 城市重大突发事件协同应急网络演化仿真分析 |
6.3.1 协同应急初始网络结构 |
6.3.2 协同应急初始网络规模 |
6.3.3 协同应急网络主导节点数量 |
6.3.4 协同应急网络从属节点参与比例 |
6.4 本章小结 |
第7章 城市重大突发事件协同应急网络建设对策 |
7.1 优化城市重大突发事件协同应急网络结构 |
7.1.1 增加协同应急网络组织节点的异质性 |
7.1.2 增强协同应急网络核心节点的影响力 |
7.1.3 提高协同应急网络边缘节点的参与度 |
7.2 改善城市重大突发事件协同应急网络关系 |
7.2.1 加强协同应急网络的信息沟通能力 |
7.2.2 提高协同应急网络的资源整合能力 |
7.3 关注城市重大突发事件协同应急网络动态性 |
7.3.1 引导不同阶段协同应急网络节点的联系互动 |
7.3.2 强化不同阶段协同应急网络节点的核心功能 |
7.3.3 明确不同阶段协同应急网络节点的所处位置 |
7.4 构建城市重大突发事件协同应急网络运行保障体系 |
7.4.1 健全协同应急网络运行的法律法规 |
7.4.2 完善协同应急网络运行的制度保障 |
7.4.3 培育协同应急网络运行的社会资本 |
7.5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和取得的科研成果 |
致谢 |
附录 |
(10)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研究背景与意义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综述 |
(一)国内研究综述 |
(二)国外研究综述 |
三、研究内容与方法 |
(一)研究内容 |
(二)研究方法 |
四、研究创新与不足 |
(一)研究创新 |
(二)研究不足 |
第一章 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的基本理论分析 |
一、核心概念的界定 |
(一)乡镇政府、政府能力与公共服务 |
(二)政府公共服务能力与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 |
(三)乡村振兴战略 |
二、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研究的理论基础 |
(一)市场失灵理论和政府失灵理论 |
(二)公共产品提供和生产分离理论 |
(三)服务型政府理论 |
(四)治理和善治理论 |
三、提升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对乡村振兴战略的意义 |
(一)是完善农村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的重要内容 |
(二)是推动农村基层治理现代化的现实需要 |
(三)是满足农民对美好生活需要的必由之路 |
第二章 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指标体系的构建 |
一、构建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指标体系的依据 |
(一)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的内部结构 |
(二)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的外显结构 |
二、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形成的要素条件 |
(一)体制性要素 |
(二)制度性要素 |
(三)主体性要素 |
(四)策略性要素 |
三、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指标体系的构建 |
(一)基于结果的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指标体系构建 |
(二)基于过程的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指标体系构建 |
第三章 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存在的问题及归因 |
一、调查数据和资料的来源 |
(一)问卷调查 |
(二)访谈调查 |
(三)实地调查 |
二、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发展现状的考察 |
(一)对农民群体公共服务需求的考察 |
(二)基于满意度的公共服务能力考察 |
(三)基于供给过程的公共服务能力考察 |
三、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不足的综合表现 |
(一)农村公共服务供给总量不足 |
(二)服务供给内容的结构性失衡 |
(三)政府公共服务职能认知模糊 |
(四)脱离农村基层社会实际需要 |
(五)应对服务需求升级能力不足 |
四、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不足的归因分析 |
(一)乡镇政府发展定位不明确 |
(二)政府的财权和事权不匹配 |
(三)人才管理制度机制不完善 |
(四)政府绩效考评机制不合理 |
(五)公共服务供给方式不科学 |
第四章 国内外提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的改革实践与经验启示 |
一、国内提升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的改革实践 |
(一)“政务中心”:公共服务集约化改革 |
(二)“以钱养事”:公共服务市场化改革 |
(三)“民主恳谈”:公共服务民主化改革 |
(四)“互联网+”:公共服务信息化改革 |
二、国外提升基层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的改革实践 |
(一)公共服务市场化改革 |
(二)地方政府分权化改革 |
(三)公共服务社会化改革 |
三、国内外提升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的经验启示 |
(一)优化乡镇政府的组织结构 |
(二)促进公共服务多元化供给 |
(三)合理划分政府间权责关系 |
(四)积极培育服务类社会组织 |
第五章 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提升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的对策探讨 |
一、乡村振兴战略对提升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的目标要求 |
(一)加快推进服务型乡镇政府建设 |
(二)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
(三)满足农民群众多元利益诉求 |
(四)确保农村贫困人口全面脱贫 |
二、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提升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
(一)以坚持农民主体地位为核心 |
(二)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前提 |
(三)以因地制宜循序渐进为准则 |
(四)以城乡统筹融合发展为宗旨 |
三、基于乡村振兴战略的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提升的策略 |
(一)推进乡镇行政体制改革 |
(二)完善公共财政管理体制 |
(三)加强服务人才队伍建设 |
(四)革新公共服务供给机制 |
(五)探索多元服务供给模式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在校期间公开发表论文及着作情况 |
四、我国生态环境治理中的非营利组织的性质与功能(论文参考文献)
- [1]工作整合型社会企业的社会治理行为研究 ——基于台北市非营利组织多个案比较[D]. 吕萌. 吉林大学, 2021(01)
- [2]非政府组织参与少数民族社区教育角色与功能的个案研究[D]. 陈卓. 云南师范大学, 2021(08)
- [3]洱海水环境治理中的公众参与问题研究[D]. 马娅. 云南师范大学, 2021(08)
- [4]法治政府建设中的第三方组织研究[D]. 李晶淼. 湖南师范大学, 2020(01)
- [5]中国城市社区互动式治理研究[D]. 姜郸. 吉林大学, 2020(08)
- [6]跨界水污染合作治理法治化研究[D]. 崔继梅. 三峡大学, 2020(06)
- [7]教育治理视野下区级家长委员会职能发挥研究 ——以J区家庭教育促进会为例[D]. 杨婷. 华东师范大学, 2020(11)
- [8]民间环保组织参与环境治理的路径研究[D]. 李晓娟. 南京师范大学, 2020(04)
- [9]城市重大突发事件协同应急网络研究[D]. 杜蕾. 哈尔滨工程大学, 2020(04)
- [10]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研究[D]. 郜清攀. 东北师范大学, 2019(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