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投保方保险欺诈问题研究(论文文献综述)
徐明杰[1](2020)在《我国机动车保险诈骗犯罪及防控对策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机动车保险作为一种风险保障,其自身也存在一定的风险。随着机动车保险的市场份额不断上升,机动车保险诈骗的风险也不断升高,其逐渐成为保险类诈骗犯罪的重灾区。机动车保险诈骗犯罪侵害了保险公司的经济利益,损害了其他投保人的合法权益,也阻碍了整个保险行业的健康发展和我国市场经济秩序的平稳运行。机动车保险诈骗犯罪既是保险行业的顽疾,更是民生和社会问题,对其进行研究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本文从犯罪学的视角出发,通过案例和数据的统计分析,总结我国当前机动车保险诈骗犯罪的现状;利用多学科理论和研究方法剖析机动车保险诈骗犯罪产生的各种原因,探究机动车保险诈骗犯罪的内在逻辑;借鉴其他国家的成功经验,为我国机动车保险诈骗犯罪的防控提出针对性的建议。本文主要分为四部分:第一部为概念界定。对保险诈骗犯罪、机动车以及机动车保险、机动车保险诈骗犯罪等相关概念进行界定。第二部分总结描述我国机动车保险诈骗犯罪的现状。这部分基于国家统计局等机构发布的官方数据,以及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讼案例网上所收集到的2014年至2019年的有效案例1217起作为支撑,总结出我国机动车保险诈骗犯罪的整体态势、犯罪特征、主要类型等。第三部分剖析我国机动车保险诈骗犯罪的原因。分别从市场环境、法律法规、保险公司等社会层面和犯罪人个体方面,多角度分析我国机动车保险诈骗犯罪产生的原因;借助信息不对称理论、道德风险理论、成本收益分析、理性人理论等经济学理论,以及相关的犯罪学、心理学理论,为原因分析提供理论支撑。第四部分提出我国机动车保险诈骗犯罪的防控对策。结合犯罪现状和犯罪原因的分析,并借鉴美国、英国等发达国家的先进经验提出针对性的防控对策。运用不完全契约理论、强化理论、最大诚信原则等,从规范车险市场、完善法律法规、强化外部打击、优化内部管控、以大数据技术赋能、加强个体教育等方面提出防控对策,从而为实务部门防控该类犯罪提供切实可行的参考和建议。
王俊方[2](2020)在《甘肃省机动车辆保险反欺诈研究》文中研究表明随着我国经济水平的提高和汽车保有量的增加,车险保费规模逐年增长。2019年车险保费收入达到8188亿元,与去年相比增加了354亿元,同比增长4.52%,在财险中的占比虽有所下降,但也达到了66.64%,是我国财产保险的第一大险种。在我国汽车拥有量和车险业务规模迅速扩大的同时,欺诈与反欺诈的问题也一直存在,以2017年为例,超过3500亿元的赔款支出中近两成涉及到保险欺诈。如何对车险欺诈进行更加有效的预防和打击,成为保险业持续关注的重点问题。本文以甘肃省车险市场为研究对象,在对整个甘肃省机动车辆保险市场概况把握基础上,总结了机动车辆保险欺诈的类型及特点,反欺诈的实施措施、存在的问题、原因及解决建议。全文共分为六个章节,第一章是绪论部分,介绍了本文的选题背景和意义、国内外文献综述、研究的内容、具体思路和方法,研究的创新与不足。第二章通过甘肃省市场车险业务最大的前两家公司的理赔数据分析了甘肃省车险的欺诈与反欺诈现状,从车辆损失和人伤两个角度列举了常见九种车辆欺诈手法和四种人伤欺诈手法。第三章分析了与甘肃省保险市场上欺诈产生最多的两种原因相对应的典型案例,对案件经过、存疑点、侦破过程进行了具体阐述。第四章介绍了国内外车险反欺诈的经验与启示,对美国、英国、日本等国的车险反欺诈体系做了简要总结,同时通过查找国内各省的保监局和行业协会的网站概括了关于车险反欺诈工作我国所做的一系列应对措施,如各省份成立省内反欺诈机构、开展“安宁”系列行动等。第五章在借鉴反思的基础上,就前文所提目前甘肃省车险反欺诈工作中尚存的问题,从政府、银保监、行业协会、社会媒体层面提出一些建议。第六章则是论文总结与展望部分。
赵鑫[3](2020)在《ZY保险公司保险欺诈风险管理研究》文中研究说明近年来,保险行业飞速发展,在国家经济发展中担任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其社会价值也逐渐得到了国家和民众的认可。保险所具备的经济补偿特点,对于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起着积极作用,一旦投保人发生符合保险合同约定的损失,便能获得保险公司给与的相应经济赔偿以及补偿。投保人在保险公司的帮助下能够快速恢复到正常的经营或生活,从另一个方面保障了国内经济平稳发展以及社会生活秩序稳定。对保险欺诈风险管理的研究意义在于有助于保险公司的健康发展、对经济和社会的健康发展进行保障。然而,随着保险行业的不断发展壮大,保险欺诈现象环生,严重扰乱了保险行业的正常发展,致使保险行业的社会地位和信誉受到了严重的威胁。保险欺诈现象日益增多,对国家、民众以及行业的危害也日益显现,然而,保险公司受行业环境、人员素质以及行业领导者的重视程度等多重因素的影响,致使其在应对保险欺诈风险时缺乏相关的应对策略和制度,因此,一套完整和行之有效的保险欺诈风险管控机制是目前的保险行业迫切需要的。正是基于这样的一个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下,全文围绕着现状分析、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四个步骤展开深入研究。首先,本文尝试着通过对ZY公司保险欺诈风险管理工作的现状分析,从而引申出该公司在保险欺诈风险管理工作上存在的问题,即:1.缺少规范性的保险欺诈风险识别体系,过分依赖外部机构力量的协助,公司内部对保险欺诈风险点没有系统的总结;2.公司内部无任何保险欺诈风险预警机制;3.公司内部管控措施较弱,导致面对保险欺诈风险无计可施;4.公司组织架构不合理,缺乏保险欺诈风险管理的监督;5.整个保险行业缺少针对保险欺诈风险管理的合作。紧接着,进一步对这些存在的问题进行详细的原因分析,即:1.管理层不够重视,公司没有针对保险欺诈风险管理工作出台专门的政策;2.技术手段落后,众所周知,引进新的系统或者开发新的平台都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和人员投入;3.缺少外界部门合作,就我国目前的保险市场来看,客户的信息对于每家保险公司来说,都被称为商业机密,很难会有一家保险公司因为客户涉嫌保险欺诈,就将客户的信息透露给其它保险公司,这无疑是将自己的客户资源拱手相让;4.我国目前的大环境下,保险行业虽然与医疗行业、公安机关联系密切,但合作却是不多,还没有做到互联互通的地步,以至于一些重要的信息证据无法从这些机构处取得。最后,再针对ZY公司保险欺诈风险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基于风险管理相关的理论基础提出改善对策,即:1.建立保险欺诈风险识别体系,也就是风险管理理论中的风险识别,归纳总结了保险欺诈案件常见的共性特点,对全辖理赔工作人员做培训计划,以此来实现短时间内业务能力的高质量提升;2.建立完善的保险欺诈风险信息预警体系,就是风险管理理论中的风险估测评价,主要是以前台和后台部门建立,做到首尾呼应,循环渐进,设计出一套无需额外人力、资金投入的预警体系;3.加强内部管控措施,优化风险对策,指的是风险管理理论中的风险对策,主要对前台承保部门与后台理赔部门在合规上提出加强对策,针对问题多发的操作环节,做出了具体的做法建议;4.完善组织架构,实现风险监督,对应的是风险管理理论中的风险监督,消除一个部门独自为战的窘境,成立保险欺诈风险管理专项工作委员会,来直接对疑似或确认的保险欺诈案例做统一工作部署和决策,由其统一协调工作开展,速度且高效的开展保险欺诈风险管理工作;5.保险欺诈风险管理保障措施,这里基于博弈论的污染博弈、道德博弈理论对保险市场分析,提出改善保险欺诈风险管理工作僵局的建议,也对外界部门的合作建议畅想。本文从保险欺诈相关理论出发,结合案例公司具体保险欺诈案例从可操作性、简便性等贴近实战的角度来分析,有针对性的提出了一套行之有效的保险欺诈风险管理对策,十分有助于保险行业现在以及未来的发展。
陈思迎[4](2019)在《大数据背景下机动车辆保险欺诈风险及其防范研究》文中研究说明随着我国机动车保有量快速上升,车险保费由2000年的400余亿元增长至2018年的预计7860亿元,19年间增加了18倍,占财产险保费收入的75%以上。受2018年汽车消费减速影响,2018年车险保费增幅首次低于10%,为2000年来车险增幅的最低点;同时2018年全国承保机动车辆商业保险保单保费为6149亿元,同比增长仅2.6%。2019年初国家发展改革委出台政策促进新能源汽车、农村商用车和二手车的消费,必将推动汽车销量增长,从而带动车险发展。车险作为财险公司的支柱险种,是保费收入的重要来源,但一直处于“高赔付、低收益”的状态。2018年,车险行业综合成本率为99.86%,综合费用率为43.16%,综合赔付率为56.7%。由于车险业务占比巨大,财险公司因车险欺诈而支出的高额费用使得车险综合赔付率居高不下。据统计,车险欺诈占保险欺诈案件的近八成。车险欺诈不但妨碍了车险市场的正常发展,还扰乱了社会公共秩序,必须对车险欺诈进行防范和打击。随着反欺诈力度的加大,欺诈表现形式日益多样化、隐蔽性越来越强,凭借传统的识别方法已经难以高效地防范车险欺诈。借力大数据技术实现车险欺诈识别与防范,是突破车险反欺诈瓶颈的重要渠道之一。我国财产保险公司和监管机构对防范车险欺诈都十分重视,已经建立并利用车险信息共享平台设立反欺诈系统,但由于缺乏整体性规划,行业标准与数据安全规范仍待完善,大数据与车险欺诈识别模型结合仍处于探索阶段。因此,本文基于大数据背景利用监督和无监督机器学习方法来研究机动车辆保险欺诈风险及其防范,具有一定创新性和较为重要的理论及现实意义。本文采用规范分析和实证分析相结合的方法,首先从机动车辆保险和保险欺诈相关理论方面入手,界定车险欺诈的概念,并与道德风险进行比较,根据机动车辆保险的特征分析了车险欺诈风险的特征;对大数据的含义、特征及关键技术进行简要介绍;其次按照欺诈实施主体分析车险欺诈风险的类型、表现、成因、危害及防范必要性,并简要概括防范车险欺诈风险的传统和新型措施,基于大数据特征对大数据与防范车险欺诈风险的融合点进行深入剖析;接着比较识别车险欺诈的传统常用模型和新兴模型的优势与不足,基于大数据背景选取机器学习中的监督学习kNN算法和无监督学习K-Means算法进行车险欺诈识别的实证研究并对实证结果进行比较;然后通过对应用大数据防范车险欺诈的美国经验与中国实践进行比较分析,得出符合我国国情的启示借鉴;最后总结归纳研究结论,针对大数据在我国车险反欺诈领域应用存在的问题提出一些对策建议,并作出研究展望。笔者根据上述思路,将本文分成六个部分:第一部分绪论阐述了论文的选题背景、研究目的及意义,对国内外关于欺诈风险和车险欺诈识别的研究成果进行梳理,发现学者们一般从信息不对称、保险合约、博弈论以及法学等角度进行研究,而我国对保险欺诈研究多集中于保险欺诈特征和欺诈防范相关理论层面,针对车险欺诈识别与防范的实证研究较少;而国外学者对保险欺诈的实证研究较丰富,尤其是车险和医疗保险欺诈识别,大多使用Logit、Probit、SVM、决策树、朴素贝叶斯等模型,近来开始使用神经网络、梯度提升决策树等更加复杂的方法。因此,本文基于大数据背景利用美国AIB模拟数据集采用监督和无监督机器学习方法研究车险反欺诈是具有探索意义的。第二部分对机动车辆保险的概念、特征、市场主体及其特殊性作概述;并对与保险欺诈相关的信息不对称理论、行为经济学、制度经济学和经济伦理学进行梳理,为本文奠定理论基础;通过与道德风险比较界定车险欺诈的概念,分析其特征;简要介绍大数据的含义、特征和关键技术,为后文将大数据引入车险欺诈风险防范做铺垫。第三部分从车险欺诈实施主体角度概括了机动车保险欺诈的主要表现和类型,并分析车险欺诈风险的成因、危害及防范必要性,并简要概括防范车险欺诈风险的传统和新型措施,基于大数据特征对大数据与防范车险欺诈风险的融合点进行深入剖析。由于车险数据本身的性质与大数据特征契合且使用大数据技术可以提升车险反欺诈精度和效率,所以结合大数据防范车险欺诈风险是可行的,但实际应用中从数据收集到处理整个流程都存在困难,并且数据安全与隐私保护问题不容忽视。第四部分比较识别了车险欺诈的传统常用模型和新兴模型的优势与不足,基于大数据背景选取机器学习中的监督学习kNN算法和无监督学习K-Means算法进行车险欺诈识别的实证研究并对实证结果进行比较,发现两种算法的欺诈识别正确率不相上下。但在基于大数据背景的车险反欺诈领域中,无监督机器学习能实现更准确和广泛的欺诈检测,更具发展潜力。而最优的反欺诈方法是将反欺诈领域专家规则和机器学习模型结合。第五部分为介绍了应用大数据防范车险欺诈风险的美国经验与中国实践,通过比较分析发现国内的反欺诈系统服务商在人工智能技术方面和美国等发达国家差距不算很大,但在数据来源及质量、数据平台搭建、数据信息共享和数据安全保护上仍有相当距离。此外,美国在专业反保险欺诈机构建设、反保险欺诈法律制订和反保险欺诈宣传方面的经验值得我国借鉴。第六部分是对本文研究结果进行总结,在此基础上提出对策建议和对未来研究的展望。本文的创新之处有两点。一是选题及研究视角具有创新性。笔者尝试基于大数据背景来探讨机动车辆保险欺诈风险及其防范,既分析比较了传统常用车险欺诈风险识别模型和新兴模型的优势与不足,又对大数据与防范车险欺诈风险的融合点进行深入探讨,并通过比较分析中美两国应用大数据反车险欺诈的案例得出符合我国国情的启示借鉴,对大数据在我国车险反欺诈领域的应用与发展具有一定的理论和现实意义。二是采用前沿的机器学习方法进行实证研究。笔者通过自学Python及机器学习的基础知识,尝试采用大数据框架下的机器学习方法来进行车险欺诈风险识别的实证研究,选择监督学习kNN分类算法和无监督学习K-Means聚类算法分别对美国AIB模拟数据集进行车险欺诈识别,并比较分析结果,得出大数据背景下利用无监督学习方法反车险欺诈更具优势的结论。
贾兰[5](2019)在《我国机动车保险欺诈及识别问题研究》文中研究说明机动车保险作为我国财产保险中保费收入占比最高的险种,其经营情况直接关系到财产保险公司的经营稳定性。但是,在我国乃至国际保险市场上,机动车保险都存在着严重的欺诈索赔现象。机动车保险欺诈(以下简称“车险欺诈”)不仅会影响保险市场的正常运行,危害诚实投保人的利益,而且故意制造交通事故、损害他人财物等行为也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针对这一现象,本文对车险欺诈进行理论分析、对欺诈案件进行有效识别,具有强烈的理论意义与现实意义。本文首先对车险欺诈的概念进行界定,然后介绍目前国际上流行的机动车保险欺诈识别方法以及本文分析车险欺诈问题所用到的信息不对称、不完全合约、最大诚信原则和成本收益等理论。接下来,针对我国机动车保险欺诈及识别问题的现状,本文总结了五类我国目前常见的机动车保险欺诈手段,并分析了车险欺诈对保险公司、诚实投保人和国家社会等主体的危害,提出了我国机动车保险欺诈产生和盛行的原因,主要包括投保人认知有限和诚信缺失、保险机构识别方法与技术落后、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缺少欺诈识别信息共享平台等。最后,针对我国机动车保险欺诈识别工作的现状以及各种欺诈识别方法的优缺点和适用条件,选择将Logistic回归与BP神经网络模型相结合的方法作为本文的实证分析方法。在此基础上,再对我国某大型财险公司P分公司的302例机动车保险索赔案件样本数据(其中,诚实案件200例、欺诈案件102例)进行实证分析:在变量指标选取方面,本文共收集了事故信息、当事人信息和车辆信息三类信息中的17项指标作为解释变量,将案件类型(诚实或欺诈)作为被解释变量。第一步,使用SPSS 22.0软件对此17项指标进行案件相关性检验后,对12项显着性指标进行Logistic回归分析,最终确定“报案时间”、“交通事故类型”、“是否当天报案”、“是否第三方报案”、“出险地点”、“索赔金额”、“车辆用途”等7项指标对车险欺诈案件的识别具有显着性作用;第二步,根据经验和神经网络输入输出数据的特点,本文构建了一个三层BP神经网络模型,选择合适的传递函数和训练函数,用262例样本对该神经网络进行训练,用40例样本作为测试样本分析BP神经网络模型对车险欺诈索赔案件识别的有效性。最终得出BP神经网络模型对精炼指标下车险索赔案件样本识别的平均正确率为91.25%,其中对诚实案件识别正确率为93.75%,欺诈案件为88.75%。最后,基于上述理论分析和实证分析,本文提出了7点关于我国车险欺诈问题的防范对策,包括重视承保入口审核、充实查勘信息内容,细化指标分类、提高理赔人员专业技能,重视欺诈识别体系的应用、加强公司内部配合,广泛借助外部执法机构力量、建立欺诈信息共享平台,成立联合反欺诈组织、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强普法宣传,使公众深刻理解保险欺诈的违法后果等。在结论部分,本文对此次样本统计和实证分析过程中存在的不足之处进行了总结,并对我国未来的车险欺诈识别与反车险欺诈工作进行了展望。
梁志坚[6](2018)在《我国车险反欺诈法律规制的完善研究》文中研究说明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及国民收入的逐步提高,我国已进入了汽车时代,机动车辆保险成为与人民生活密切关联的主要财产险种之一。就目前国内的主要保险公司而言,车险也是其主要的支柱性险种。随着车险业务的快速发展,车险欺诈活动逐渐成为各大保险公司面临的重要问题之一,特别是隐蔽性的保险欺诈对保险公司的费率厘定造成了严重的影响,影响了保险公司的正常运行,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影响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并制约了车险业务的健康、稳定发展。车险欺诈案件的增加,是造成车险赔付率居高不下的重要原因之一,较高的赔付率反过来则影响了车险业务实践活动,较高的车险赔付率影响了车险费率市场化调节机制作用的发挥。近年来,我国车险费率市场改革逐步的推进,但其实际的成效微小,各项措施未得到很好的落实,车险欺诈行为有增无减。车险反欺诈工作的开展,是保证我国车险市场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保险欺诈的存在对目前我国费率的改革造成一定的影响,车险反欺诈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因此,车险反欺诈迫在眉睫。本研究基于保险法最大诚信原则,以经济伦理学、不完全合约、信息不对称等研究视角,对车险欺诈的主要根源进行了研究,并结合当下我国车险市场的发展现状、存在的主要问题、理赔流程及相关车险条约等,集中探究了车险欺诈对保险公司、消费者个人及社会造成的危害。本研究从政府、行业及保险公司的角度分析了各主体在车险反欺诈活动中的主要措施,结合当下我国车险市场,分析了车险反欺诈实践活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并结合我国保险行业的发展现状、企业控制成本负担及公众接受程度等,基于我国车险费率市场改革的主要背景,从法律规制、保险公司及车险行业等多角度提出了符合我国发展要求的、具有一定操作基础的车险反欺诈措施及建议,旨在促进我国车险行业健康、稳定发展,通过降低保险欺诈行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李海澈,张军,王春鹏[7](2018)在《商业医疗保险欺诈的危害与法律规制——以投保方欺诈为关注点》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近年来,国家大力推进医疗保险市场的发展,公众对商业医疗保险的了解和受益状况逐年提升。但是,商业医疗保险欺诈的存在,削弱了商业医疗保险社会实效,浪费了医疗资源,影响保险市场健康发展。我国立法在对商业医疗保险欺诈的规制方面,成效与问题并存,成效体现在最大诚信原则的概括限制、设定法律责任、对保险人赋权及行业监管指导等;问题表现为缺少体系化控制措施、对欺诈形式缺乏动态跟进、法律责任设定失衡、不可抗辩条款及损失补偿原则适用不当、未建立反欺诈组织体系等。对此,要完善专门法律体系、充实立法内容,增强对法律的理解适用,建立商业医疗保险反欺诈组织,以此强化我国对商业医疗保险欺诈的惩治与防范,保障商业医疗保险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李海澈[8](2018)在《商业医疗保险欺诈构成要件及法律责任分析》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商业医疗保险欺诈构成要件包括:主观上具有以虚构或隐瞒获得医疗保险保障而直接或间接获利的故意;客观上实施了对健康状态、疾病事故的虚构和隐瞒;保险人因欺诈诱使对患病风险或疾病事故陷入错误认识,并因此做出与真实认知完全相悖的承保或理赔决定。法律责任的不足与改进方面:民事责任落实与加大制裁力度,扩展责任主体及明确赔偿范围;刑事责任应关注刑罚设置、犯罪类型涵盖及刑民交叉问题;行政责任则在于加强可执行性。
李海澈,刘昕,张军[9](2018)在《商业医疗保险反欺诈法律措施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商业医疗保险投保方欺诈受到法制环境、医疗环境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欺诈目的包括不当享有医疗保险保障范围或骗取医疗费用相关的保险理赔。反欺诈法律存在专项立法缺位、内容分散、适用性差、相互冲突、法律责任不明确、执行主体缺位等问题。笔者指出商业医疗保险反欺诈法律措施的整体推进思路为加快专门立法、构建反欺诈法律规范体系、形成"医""保"结合的反欺诈组织架构、促进建立与社会医疗保险共通互利的反欺诈措施融合机制,并提出现行法律措施的具体完善建议。
王鹏鹏[10](2018)在《互联网保险合同信息利益失衡的规制路径研究》文中研究指明本文以《互联网保险合同信息利益失衡的规制路径研究》为题,对互联网保险合同这一新型的合同类型进行研究,重点研究互联网保险合同因信息不对称进一步加剧,由此带来的保险人和投保人之间的利益进一步失衡的规制。第一章主要是论述互联网保险合同当事人因信息失衡加剧导致信息利益失衡。该章通过论述互联网保险的快速发展,对互联网保险合同的信息利益平衡产生了冲击。互联网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借助互联网保险平台完成保险交易,并且在互联网保险平台上完成保费支付、合同履行以及事故理赔等。在形式上表现出技术性、虚拟性以及广泛性等特点;在法律上,其身份识别规则出现技术化、意思表示规则发生异化、要约承诺规则也发发生了转变。同时,由于保险人不仅掌握传统的保险条款拟定优势,而且还有信息技术优势,因此保险人与投保人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加剧,由此引起了当事人信息利益失衡加剧。若对互联网保险合同信息利益失衡长期不加以规制,不仅侵害投保人的利益,也会造成大量的保险合同纠纷,还会影响互联网保险行业的发展。第二章主要论述传统保险合同信息利益失衡规制的原理及在互联网中的适用。互联网保险合同的信息利益失衡是由于信息不对称加剧所引起的。在传统的保险合同理论中,其主要是通过最大诚实信用原则、保险利益原则以及信息成本规则等对保险合同的信息不对称加以调整。而在传统的制度中,事前主要是通过说明义务和如实告知义务的履行达到信息披露的目的,事后主要是裁判者通过合同解释的方式到达信息矫正的结果,以实现保险合同利益的平衡。互联网保险合同的信息利益失衡的规制也是现有的保险法理论和制度中加以发展完善。同时,传统的这些理论和制度在互联网保险合同中,将通过理论调试和制度调整,更好的矫正互联网保险合同的信息不对称,而规制保险合同当事人的信息利益失衡。第三章主要是对互联网保险合同保险人说明义务强化进行探讨。互联网保险合同中,除的一般提示说明义务和明确说明义务外,还增加了特别说明义务。通过对528个互联网保险案例的保险合同梳理发现,互联网保险合同保险人说明义务的履行信息输出呈现出程序性、脱媒性、单向性的特点。同时,互联网保险合同说明义务履行与产品营销混杂、无法得到具体落实的目的、形式化较为严重等问题。因此,需要通过强化互联网保险人说明义务的履行,扩大说明义务的主体和内容,强化主体的行政责任,借助互联网技术更好的履行说明义务。第四章主要探讨互联网保险合同投保人如实告知义务的弱化。互联网保险合同中,投保人主要是如实告知投保人信息、被保险人或者保险标的信息以及投保人具有保险利益的信息。通过对互联网保险合同具体类型的分析,诸如车险、健康保险、旅游保险以及财产保险的分析,发现互联网保险合同投保人如实告知义务的履行形式上极度弱化、保险人可以通过互联网技术实现投保人的如实告知、并且概况性条款增多。之所以会造成这些现象,主要是由于保险人技术发展和事前设置的,因此可以进一步弱化投保人在互联网保险合同中如实告知义务的履行,引入比例原则减轻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责任。第五章主要讨论互联网保险合同当事人信息利益失衡的事后解释再平衡。尽管保险人说明义务和投保人如实告知义务通过事前的信息披露,可以因信息不对称而引起的信息利益失衡。但是,当相关主体未履行上述义务或者履行上述义务后仍无法实现信息利益平衡就需要裁判者事后通过合同解释的方式矫正合同的信息利益平衡。互联网保险合同的解释是由于互联网保险合同存在漏洞。文义解释是互联网保险合同解释的逻辑起点,不利解释是互联网保险合同解释的价值判断,而合理期待原则的解释则为保护互联网保险合同普通投保人的利益提供救济。最后部分是结语:互联网保险合同中,保险人和投保人之间的信息不对称进一步加剧,造成保险合同当事人之间的信息利益出现失衡。为矫正上述的信息利益失衡,可以通过事前保险人说明义务和投保人如实告知义务的制度调整和事后的解释工具的介入,达到平衡保险人与投保人之间合同利益的目的。此外,随着互联网保险的进一步发展,特别是5G技术、区块链技术、人工智能技术的介入,保险合同的信息利益失衡将进一步凸显。总而言之,新技术的发展将引起新的变革,也需要新的法律制度进行有效规制。
二、投保方保险欺诈问题研究(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投保方保险欺诈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1)我国机动车保险诈骗犯罪及防控对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1 机动车保险诈骗犯罪相关概念的界定 |
1.1 保险诈骗犯罪的界定 |
1.2 机动车的界定 |
1.3 机动车保险的界定 |
1.4 机动车保险诈骗犯罪的界定 |
2 我国机动车保险诈骗犯罪的现状 |
2.1 我国机动车保险诈骗犯罪的总体态势 |
2.1.1 赔款额逐年增长,案发量整体趋升 |
2.1.2 犯罪遍布全国,东部沿海高发 |
2.2 我国机动车保险诈骗犯罪的特征 |
2.2.1 犯罪主体特征 |
2.2.2 组织形式特征 |
2.2.3 犯罪数额特征 |
2.2.4 犯罪手段特征 |
2.2.5 危害结果特征 |
2.3 我国机动车保险诈骗犯罪的主要类型 |
2.3.1 “硬性”车险诈骗 |
2.3.2 “软性”车险诈骗 |
3 我国机动车保险诈骗犯罪的原因 |
3.1 市场环境层面原因 |
3.1.1 市场信息不对称,道德风险多发 |
3.1.2 投保量急剧上升,市场恶性竞争 |
3.1.3 各部门独立作战,打击力度不足 |
3.2 法律法规层面原因 |
3.2.1 法律法规不够完善,滞后性凸显 |
3.2.2 刑罚轻缓打击不严,惩戒性不足 |
3.3 保险公司内部原因 |
3.3.1 保险公司粗放经营,赔保流程疏于管控 |
3.3.2 重业务数量,轻职员素质培训 |
3.3.3 单据有瑕疵,业务链过长 |
3.3.4 反诈骗技术落后,技术投入不足 |
3.4 犯罪人的个体原因 |
3.4.1 经济利益驱动 |
3.4.2 心理认知偏差 |
3.4.3 法律意识淡薄 |
4 我国机动车保险诈骗犯罪的防控对策 |
4.1 实现信息共享,规范车险市场 |
4.1.1 破解信息不对称,完善信息共享平台 |
4.1.2 各部门各尽其职,加强车险市场管理 |
4.2 强化打击力度,提高犯罪成本 |
4.2.1 各方联合防治,构建打防协作体系 |
4.2.2 注重侦查策略,寻找犯罪蛛丝马迹 |
4.3 完善法律法规,加大惩罚力度 |
4.3.1 完善法律法规,提供法律保障 |
4.3.2 加大惩罚力度,增强法律威慑 |
4.4 优化内部管控,堵塞行业漏洞 |
4.4.1 强化思想认识,转变经营模式 |
4.4.2 加强流程管理,降低骗保风险 |
4.4.3 提高职员素质,加强队伍建设 |
4.4.4 完善保险单据,增设新型险种 |
4.4.5 改进奖惩机制,落实举报制度 |
4.5 以大数据为依托,系统防控诈骗风险 |
4.5.1 构建风险特征数据库 |
4.5.2 广泛开展数据采集 |
4.5.3 科学进行风险识别 |
4.5.4 准确实施风险评估 |
4.5.5 高效采取应对策略 |
4.6 加强个体教育,纠正错误认知 |
4.6.1 注重诚信教育,建立投保信誉机制 |
4.6.2 开展普法教育,提高公众法律意识 |
结论 |
参考文献 |
在学研究成果 |
致谢 |
(2)甘肃省机动车辆保险反欺诈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选题背景和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外文献综述 |
1.2.2 国内文献综述 |
1.3 研究内容与思路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的具体思路 |
1.4 研究方法、创新与不足 |
1.4.1 研究方法 |
1.4.2 创新与不足 |
2 甘肃省机动车辆保险欺诈和反欺诈现状 |
2.1 甘肃省车险欺诈现状 |
2.2 欺诈现象和手法 |
2.2.1 车辆欺诈手法 |
2.2.2 人伤欺诈手法 |
2.3 机动车辆保险欺诈的成因及特点 |
2.3.1 车险欺诈的成因 |
2.3.2 车险欺诈的特点 |
2.4 各主体反欺诈应对措施 |
2.4.1 保险公司的应对措施 |
2.4.2 监管机构的应对措施 |
2.4.3 行业协会的应对措施 |
2.5 甘肃省机动车辆保险反欺诈存在的问题 |
2.5.1 承保端风控不严 |
2.5.2 主体联动不够 |
2.5.3 人伤理赔管理不到位 |
2.5.4 宣传力度不足 |
3 甘肃省车险反欺诈典型案例分析 |
3.1 酒驾导致多方事故 |
3.1.1 案发经过 |
3.1.2 案件疑点 |
3.1.3 侦破经过 |
3.1.4 处理结果 |
3.1.5 案件启示 |
3.2 故意制造单方事故 |
3.2.1 案发经过 |
3.2.2 案件疑点 |
3.2.3 侦破过程 |
3.2.4 处理结果 |
3.2.5 案件启示 |
4 国内外机动车辆保险的反欺诈经验与启示 |
4.1 美国经验 |
4.1.1 “四位一体”的治理格局 |
4.1.2 车险反欺诈嵌入公司文化 |
4.2 英国经验 |
4.2.1 完善的体系构建 |
4.2.2 有效的保险公司内部管理 |
4.2.3 创新的信息技术 |
4.3 日本经验 |
4.3.1 完善的法制建设 |
4.3.2 强有力的非寿险管理协会组织 |
4.4 国内其他省份经验 |
4.4.1 成立反保险欺诈专业机构 |
4.4.2 开展“安宁”行动 |
4.4.3 创新工作机制 |
4.5 经验借鉴 |
4.5.1 树立车险欺诈是可控的理念 |
4.5.2 设立专门机构,实施内外联动 |
4.5.3 有效利用高科技技术 |
4.5.4 完善反欺诈法律法规 |
5 甘肃省机动车辆保险反欺诈建议 |
5.1 政府层面 |
5.1.1 推进地方法律法规建设 |
5.1.2 加强对公估机构的监管 |
5.1.3 加强民众舆论引导 |
5.2 甘肃省监管机构层面 |
5.2.1 加强征信系统建设 |
5.2.2 加强反欺诈指引 |
5.3 保险公司层面 |
5.3.1 加强内部管理 |
5.3.2 提高第一现场查勘率 |
5.3.3 加大技术创新投入 |
5.3.4 建立人伤数据库 |
5.4 其他主体层面 |
5.4.1 甘肃省保险行业协会 |
5.4.2 社会媒体力量 |
6 结论和展望 |
6.1 研究结论 |
6.2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后记 |
(3)ZY保险公司保险欺诈风险管理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和意义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文献综述 |
一、保险欺诈研究综述 |
二、保险欺诈风险管理研究综述 |
三、文献评述 |
第三节 研究内容 |
第四节 研究方法 |
第五节 本文创新点 |
第二章 相关概念界定与理论基础 |
第一节 相关概念界定 |
一、风险管理概念 |
二、保险欺诈概念 |
三、保险欺诈风险管理概念 |
第二节 理论基础 |
一、风险管理理论 |
二、精细化管理理论 |
三、风险预警系统理论 |
四、博弈论理论 |
第三节 保险欺诈风险识别概述 |
一、保险欺诈产生的原因 |
二、保险欺诈表现形式 |
三、保险欺诈的危害 |
第三章 ZY公司经营状况与保险欺诈风险管理现状 |
第一节 ZY保险公司简介 |
第二节 公司经营业务情况 |
第三节 公司面临的主要风险 |
第四节 公司保险欺诈风险管理现状与问题 |
一、公司保险欺诈风险管理现状 |
二、公司保险欺诈风险管理存在的问题 |
第四章 ZY保险公司主要险种保险欺诈案例分析 |
第一节 保险欺诈案例选取说明 |
第二节 主要险种保险欺诈风险点案例回顾 |
一、机动车险欺诈风险点案例回顾 |
二、非车财险欺诈风险点案例回顾 |
第三节 主要险种保险欺诈风险点应对措施 |
一、机动车险欺诈风险点应对措施 |
二、非车财险欺诈风险点应对措施 |
第四节 保险欺诈案例启示 |
一、公司保险欺诈风险管理的成效 |
二、公司保险欺诈风险管理中代表性问题成因分析 |
第五章 提高ZY保险公司保险欺诈风险管理的对策 |
第一节 建立保险欺诈风险识别体系 |
一、规范总结保险欺诈风险点 |
二、人才的培养和重视 |
第二节 建立完善的保险欺诈风险信息预警体系 |
第三节 加强内部管控措施优化风险对策 |
一、加强承保营销口的管控 |
二、加强理赔口的管控 |
第四节 完善组织架构实现风险监督 |
第五节 高端科技的应用 |
一、征信软件的引用 |
二、基于云数据的AI技术引用 |
第六节 保险欺诈风险管理保障措施 |
一、运用博弈论理论降低保险欺诈风险 |
二、外界部门的改善建议 |
第六章 结论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4)大数据背景下机动车辆保险欺诈风险及其防范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导论 |
1.1 选题背景及研究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研究目的及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国外相关文献 |
1.2.2 国内相关文献 |
1.2.3 文献评述 |
1.3 研究方法 |
1.4 研究思路、内容及框架 |
1.5 论文的创新与不足 |
2.相关概念及理论基础 |
2.1 机动车辆保险概述 |
2.1.1 机动车辆保险的概念 |
2.1.2 机动车辆保险的特征 |
2.1.3 机动车辆保险市场主体及其特殊性 |
2.2 保险欺诈的相关经济学及经济伦理学理论 |
2.2.1 信息不对称理论与保险欺诈 |
2.2.2 行为经济学与保险欺诈 |
2.2.3 制度经济学与保险欺诈 |
2.2.4 经济伦理学与保险欺诈 |
2.3 车险欺诈的内涵 |
2.3.1 车险欺诈的概念:与道德风险比较 |
2.3.2 车险欺诈风险的特征 |
2.4 大数据相关基础理论 |
2.4.1 大数据的含义 |
2.4.2 大数据的特征 |
2.4.3 大数据的关键技术 |
2.5 本章小结 |
3.中国机动车辆保险欺诈的风险防范及大数据的引入 |
3.1 机动车辆保险欺诈的类型及主要表现 |
3.1.1 投保方的车险欺诈 |
3.1.2 第三方的车险欺诈 |
3.2 机动车辆保险欺诈风险的成因分析 |
3.2.1 投保方(投保人、被保险人及被保险人允许的驾驶员) |
3.2.2 保险人 |
3.2.3 第三方(汽车修理商、汽车销售商、保险中介) |
3.2.4 针对保险欺诈的法律法规不完善 |
3.3 机动车辆保险欺诈风险的危害及防范必要性 |
3.3.1 机动车辆保险欺诈风险的危害 |
3.3.2 防范机动车辆保险欺诈风险的必要性 |
3.4 防范机动车辆保险欺诈风险的措施及大数据的引入 |
3.4.1 防范机动车辆保险欺诈风险的传统措施 |
3.4.2 防范机动车辆保险欺诈风险的新型措施 |
3.4.3 引入大数据防范机动车辆保险欺诈风险 |
3.5 本章小结 |
4.应用大数据识别车险欺诈的实证研究:基于AIB模拟数据 |
4.1 应用大数据识别车险欺诈的模型选取 |
4.1.1 识别车险欺诈的传统常用模型 |
4.1.2 识别车险欺诈的新兴模型 |
4.1.3 基于大数据背景选取车险欺诈识别模型 |
4.2 AIB模拟数据集统计特征 |
4.3 应用大数据识别车险欺诈的实证分析:监督学习KNN算法 |
4.3.1 kNN算法简介 |
4.3.2 kNN算法模型 |
4.3.3 kNN算法实证 |
4.4 应用大数据识别车险欺诈的实证分析:无监督学习K-MEANS算法 |
4.4.1 K-Means算法简介 |
4.4.2 K-Means算法模型 |
4.4.3 K-Means算法实证 |
4.5 大数据背景下监督学习和无监督学习识别车险欺诈的比较分析 |
4.6 本章小结 |
5.应用大数据防范车险欺诈风险的美国经验及其比较借鉴 |
5.1 美国应用大数据防范车险欺诈风险的经验 |
5.1.1 专业反保险欺诈机构 |
5.1.2 保险公司:美国保险公司Allstate Corporation |
5.1.3 专业大数据科技公司:LexisNexis Risk Solution |
5.2 应用大数据防范车险欺诈风险的中国实践 |
5.2.1 中国保信“全国车险反欺诈信息系统” |
5.2.2 太保集团“基于图计算技术的车险精确反欺诈管理平台” |
5.2.3 专业车险理赔反欺诈公司 |
5.3 应用大数据防范车险欺诈风险的中美比较及其启示借鉴 |
5.3.1 应用大数据防范车险欺诈风险的中美比较 |
5.3.2 美国应用大数据防范车险欺诈风险对中国的启示借鉴 |
5.4 本章小结 |
6.结论、对策建议及展望 |
6.1 研究结论 |
6.2 对策建议 |
6.2.1 监管机构应引领统筹大数据资源防范欺诈风险 |
6.2.2 保险公司应强化应用大数据技术防范欺诈风险 |
6.2.3 监管机构和保险行业应协作防范欺诈风险 |
6.3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
后记 |
致谢 |
(5)我国机动车保险欺诈及识别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引言 |
1.1 选题背景及研究目的和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研究目的和意义 |
1.2 研究思路与主要研究内容 |
1.3 文献综述 |
1.3.1 国外文献综述 |
1.3.2 国内文献综述 |
1.3.3 总结与评述 |
1.4 主要研究方法 |
1.5 创新点与不足之处 |
1.5.1 创新点 |
1.5.2 不足之处 |
2 机动车保险欺诈概述 |
2.1 机动车保险欺诈的概念 |
2.1.1 保险欺诈 |
2.1.2 机动车保险欺诈 |
2.2 机动车保险欺诈识别方法 |
2.2.1 统计回归方法 |
2.2.2 人工智能方法 |
2.3 机动车保险欺诈的相关理论 |
2.3.1 信息不对称理论 |
2.3.2 不完全合约理论 |
2.3.3 最大诚信原则 |
2.3.4 成本收益理论 |
3 我国机动车保险欺诈及识别现状 |
3.1 我国机动车保险欺诈现状、危害及成因 |
3.1.1 我国机动车保险欺诈现状 |
3.1.2 我国机动车保险欺诈的主要类型 |
3.1.3 我国机动车保险欺诈的危害 |
3.1.4 我国机动车保险欺诈的成因 |
3.2 我国机动车保险欺诈识别现状及方法选择 |
3.2.1 我国机动车保险欺诈识别工作现状 |
3.2.2 我国机动车保险欺诈识别方法的选择 |
4 我国机动车保险欺诈识别的实证分析 |
4.1 样本选取原则 |
4.2 识别指标说明 |
4.2.1 事故信息 |
4.2.2 当事人信息 |
4.2.3 车辆信息 |
4.3 Logistic回归分析 |
4.3.1 分类变量赋值 |
4.3.2 描述性统计 |
4.3.3 Logistic回归结果 |
4.3.4 其他指标说明 |
4.4 BP神经网络模型分析 |
4.4.1 样本数据归一化 |
4.4.2 BP神经网络建模 |
4.4.3 模型的训练与检验 |
4.4.4 精炼指标下BP神经网络的识别效果 |
4.5 本章小结 |
5 我国机动车保险欺诈防范对策 |
5.1 重视承保入口审核,从源头上防范欺诈风险 |
5.2 充实查勘信息内容,细化指标分类 |
5.3 提高理赔人员专业技能,重视欺诈识别体系的应用 |
5.4 加强公司内部配合,广泛借助外部执法机构力量 |
5.5 建立欺诈信息共享平台,成立联合反欺诈组织 |
5.6 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责任追究制度 |
5.7 加强普法宣传,使公众深刻理解保险欺诈的违法后果 |
6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 |
后记 |
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清单 |
(6)我国车险反欺诈法律规制的完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2 研究内容与方法 |
1.3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3.1 国内研究现状 |
1.3.2 国外研究现状 |
1.4 创新与不足 |
2 车险欺诈的界定及其产生的根源 |
2.1 车险欺诈 |
2.1.1 车险欺诈的概念 |
2.1.2 车险欺诈与其他保险欺诈的比较 |
2.1.3 我国目前车险欺诈的典型类型 |
2.2 车险欺诈的危害 |
2.2.1 增加保险公司的经营风险 |
2.2.2 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 |
2.2.3 不利于和谐社会的构建 |
2.3 车险欺诈产生的根源 |
2.3.1 车险合约的不完整性及诚信缺失 |
2.3.2 车险理赔要求的时效性局限 |
2.3.3 车险相关法律的约束效力不对等 |
2.3.4 车险各方当事人的信息不对称 |
3 我国车险欺诈法律规制的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
3.1 我国车险欺诈法律规制的现状 |
3.1.1 我国车险反欺诈的立法评述 |
3.1.2 我国行业的车险反欺诈措施评述 |
3.1.3 保险公司的车险反欺诈内部控制措施评述 |
3.2 我国车险欺诈法律规制存在的主要问题 |
3.2.1 缺乏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 |
3.2.1.1 保险欺诈立法不完善 |
3.2.1.2 立案调查取证难 |
3.2.1.3 反车险欺诈法制意识欠佳 |
3.2.2 缺乏完善的车险反欺诈组织体系 |
3.2.3 保险公司车险反欺诈机制不完善 |
4 域外车险欺诈法律规制的特点及启示 |
4.1 美国反车险欺诈法律与运作机制 |
4.1.1 美国反保险欺诈立法 |
4.1.2 反保险欺诈特别机构 |
4.2 英国反保险欺诈法律与运作机制 |
4.2.1 反保险欺诈的相关立法 |
4.2.2 民事审查为主的审判原则 |
4.2.3 反保险欺诈监管机制 |
4.3 欧洲保险业反保险欺诈运行机制 |
4.3.1 欧洲保险反欺诈联合组织 |
4.3.2 欧洲保险公司 |
4.4 域外车险反欺诈机制的经验和启示 |
5 我国车险欺诈法律规制的完善措施与建议 |
5.1 建立完善的保险反欺诈法律法规 |
5.1.1 制定保险反欺诈专项法和车险反欺诈法规 |
5.1.2 完善保险诈骗罪犯罪主体的规定 |
5.1.3 完善保险诈骗罪犯罪客观方面的规定 |
5.1.4 增设惩罚性的法律条文 |
5.1.5 赋予保险监管机构、保险公司反保险欺诈职责 |
5.2 建立和完善的车险反欺诈协同机制 |
5.2.1 建立完善的车险反欺诈组织体系 |
5.2.2 建立完善各部门合作与交流机制 |
5.2.3 建立车险欺诈事故处理中心机制 |
5.3 建立完善的车险反欺诈信息共享平台机制 |
5.4 建立健全保险公司内控体系 |
5.4.1 引导保险公司正确认识车险反欺诈 |
5.4.2 建立完善的公司内部反欺诈机制 |
5.5 加强反保险欺诈的法制教育和宣传 |
5.5.1 完善公民个人信誉机制 |
5.5.2 加强保险反欺诈普法宣传 |
6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7)商业医疗保险欺诈的危害与法律规制——以投保方欺诈为关注点(论文提纲范文)
一、问题的提出 |
二、商业医疗保险欺诈的危害 |
(一) 削弱商业医疗保险的社会实效 |
(二) 损害社会同类风险群体的利益 |
(三) 干扰正常的医疗秩序, 浪费医疗资源 |
(四) 影响商业医疗保险市场的健康发展 |
三、商业医疗保险欺诈法律规制现状 |
(一) 以最大诚信原则概括限制, 缺少体系化的专门控制措施 |
(二) 以列举性规定明确欺诈形式, 但难以跟进商业医疗保险的动态变化 |
(三) 赋予保险人抗辩权, 但未将欺诈排除适用不可抗辩条款 |
(四) 确定给付标准防范重复索赔, 但存在立法与司法的争议 |
(五) 赋予法律责任加强打击, 但重刑轻民理念导致责任设定失衡 |
(六) 监管力度持续提升, 但反医疗保险欺诈组织体系及技术性指导有待完善 |
四、加强商业医疗保险欺诈法律规制的对策 |
(一) 构建商业医疗保险反欺诈法律体系 |
(二) 设立兜底性条款, 完善对欺诈类型的涵盖功能 |
(三) 有条件适用不可抗辩条款 |
(四) 确认损失补偿原则对医疗费用保险的涵盖 |
(五) 严格法律责任, 加强对非罪型欺诈的制约 |
(六) 建立专门的反欺诈组织体系, 在多层面发挥反欺诈功能 |
(8)商业医疗保险欺诈构成要件及法律责任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一、商业医疗保险欺诈与相关概念的关系 |
(一) 与医疗保险道德风险的关系 |
(二) 与保险诈骗的关系 |
二、商业医疗保险欺诈的构成要件分析 |
(一) 主观构成要件分析 |
1. 投保时是否具有欺诈故意的分析 |
2. 索赔时是否具有欺诈故意的分析 |
(二) 客观构成要件分析 |
1. 对健康状态的虚构和隐瞒 |
2. 对疾病事故的虚构和隐瞒 |
(三) 欺诈后果及与行为的相关性要件分析 |
1. 保险人对疾病风险或疾病事故陷入错误认识 |
2. 保险人因错误而做出对投保方有利的缔约或理赔决定 |
三、法律责任现状及其改进 |
(一) 商业医疗保险欺诈民事责任立法现状及其改进 |
1. 立法现状与不足 |
2. 改进建议 |
(二) 商业医疗保险欺诈刑事责任立法现状及其改进 |
1. 立法现状与不足 |
2. 改进建议 |
(三) 商业医疗保险欺诈行政责任立法现状及其改进 |
1. 立法现状与不足 |
2. 改进建议 |
(9)商业医疗保险反欺诈法律措施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1 商业医疗保险欺诈的界定 |
2 商业医疗保险欺诈的影响因素 |
2.1 诚信观念 |
2.2 法制环境 |
2.3 医疗环境 |
2.4 风险特征 |
2.5 条款设计 |
2.6 运行机制 |
3 商业医疗保险反欺诈法律措施现存问题 |
3.1 专项立法空白, 缺少有针对性的法律措施 |
3.2 法律规定分散, 缺乏体系化衔接 |
3.3 现有规范适用性差, 欺诈认定不明确 |
3.4 法律规范间存在冲突, 司法实践具有争议 |
3.5 法律责任不明确, 缺乏制裁措施 |
3.6 反欺诈执行主体缺位, 职能不清晰 |
4 商业医疗保险反欺诈法律措施的整体推进思路 |
4.1 加快专门立法, 构建反欺诈法律规范体系 |
4.2 形成“医”“保”结合的反欺诈组织架构 |
4.3 促进建立与社会医疗保险共通互利的反欺诈措施融合机制 |
5 现行商业医疗保险反欺诈法律措施的具体完善建议 |
5.1 明确将询问告知项下健康信息的故意不实告知认定为投保欺诈 |
5.2 合理设定不可抗辩条款对商业医疗保险适用的除外事项 |
5.2.1 将具有欺诈故意的抗辩期内患病、抗辩期外索赔明确为除外事项。 |
5.2.2 结合医学发展状况, 将两年后与故意欺诈具有关联的重大疾病列为除外事项。 |
5.2.3 排除保险人已用尽医学核保中通行的健康审查手段。 |
5.3 对费用补偿型医疗保险适用损失补偿原则, 杜绝欺诈性重复投保 |
5.4 完善民事责任, 转变“非刑事处罚不为欺诈”的错误理念 |
5.5 完善行政责任体系, 提高可执行性 |
(10)互联网保险合同信息利益失衡的规制路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三、文献综述 |
四、研究方法 |
五、可能的创新与存在不足 |
第一章 互联网保险合同信息利益失衡加剧 |
第一节 互联网引发的保险行业的新变革 |
一、互联网保险的突飞发展 |
二、互联网保险发展新特性 |
三、互联网保险发展的瓶颈 |
第二节 互联网保险合同厘定及特性强化 |
一、互联网保险合同的概念厘定 |
二、互联网保险合同的外在特征 |
三、互联网保险合同的实质特征 |
四、传统保险合同特性在互联网下的强化 |
第三节 互联网保险合同当事人信息利益失衡加剧 |
一、互联网保险合同信息利益的界定 |
二、互联网保险合同信息不对称加剧 |
三、信息不对称加剧引起的信息利益失衡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传统保险合同信息利益失衡规制原理及在互联网的适用 |
第一节 传统保险合同信息利益失衡规制的理论基础 |
一、最大诚信原则对保险合同信息利益失衡的规制 |
二、保险利益原则对保险合同信息利益失衡的矫正 |
三、信息交易成本降低矫正保险合同信息利益失衡 |
第二节 传统保险合同信息利益失衡规制的法律制度 |
一、事前说明义务的履行规制了保险人的利益优势 |
二、事前如实告知义务履行规制了投保人利益优势 |
三、事后合同解释介入再平衡保险合同的信息利益 |
第三节 互联网保险合同信息利益失衡规制的原理适用 |
一、互联网保险合同信息利益失衡规制的理论调试 |
二、互联网保险合同信息利益失衡规制事前信息披露制度调整 |
三、互联网保险合同信息利益失衡再规制的事后解释工具引入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互联网保险合同保险人说明义务的强化 |
第一节 互联网保险人说明义务履行的现状 |
一、互联网保险说明义务规范文件扩张 |
二、互联网保险人说明义务履行的现状 |
三、互联网保险人说明义务的特性转变 |
第二节 互联网保险合同说明义务履行的反思 |
一、互联网保险人说明义务履行不到位 |
二、互联网保险人说明义务过度营销化 |
三、互联网保险人说明义务形式化严重 |
第三节 强化互联网保险合同说明义务 |
一、互联网保险合同说明义务强化的现实基础 |
二、互联网保险合同说明义务强化的立法选择 |
三、互联网保险合同说明义务强化的制度改进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互联网保险合同投保人如实告知义务的弱化 |
第一节 互联网保险如实告知义务的信息利益失衡规制 |
一、互联网保险合同如实告知义务的信息提供 |
二、互联网保险合同如实告知义务的类型研究 |
三、互联网保险合同如实告知义务的履行特性 |
第二节 互联网保险如实告知义务的转变 |
一、互联网保险合同如实告知履行的形式弱化 |
二、互联网保险合同如实告知履行的目的实现 |
三、互联网保险合同如实告知的概括条款增多 |
第三节 弱化互联网保险合同如实告知的义务 |
一、互联网保险合同如实告知弱化的技术原因 |
二、互联网保险合同如实告知的范围应该缩小 |
三、互联网保险合同如实告知的比例原则引入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互联网保险合同信息利益失衡的事后解释再平衡 |
第一节 互联网保险合同解释的特有逻辑 |
一、互联网保险合同解释基础在于信息的爆炸性 |
二、互联网技术介入保险合同需要事后合同解释 |
三、合同解释将再次矫正互联网保险合同信息利益失衡 |
第二节 互联网保险合同的文义解释的探寻 |
一、文义解释对互联网保险合同的真意探寻 |
二、文义解释在互联网保险合同的具体适用 |
三、文义解释对互联网保险合同的目的衍生 |
第三节 互联网保险合同的不利解释的规制 |
一、不利解释原则对互联网保险合同信息利益失衡规制基础 |
二、不利解释原则在互联网保险合同信息利益失衡规制适用 |
三、不利解释原则对互联网保险合同信息利益失衡具体规制 |
第四节 互联网保险合同的合理期待解释引入 |
一、合理期待原则对互联网保险合同失衡的矫正 |
二、合理期待原则在互联网保险合同的识别标准 |
三、合理期待原则对互联网保险合同信息利益失衡矫正结果 |
本章小结 |
结语 |
一、互联网保险合同保险人与投保人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加剧 |
二、互联网保险合同当事人信息不对称使信息利益失衡严重 |
三、强化互联网保险合同信息利益失衡事前矫正与事后规制 |
四、互联网技术发展引起信息利益失衡规制制度变革的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互联网保险案例调研(528个) |
致谢 |
四、投保方保险欺诈问题研究(论文参考文献)
- [1]我国机动车保险诈骗犯罪及防控对策研究[D]. 徐明杰.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2020(12)
- [2]甘肃省机动车辆保险反欺诈研究[D]. 王俊方. 兰州财经大学, 2020(02)
- [3]ZY保险公司保险欺诈风险管理研究[D]. 赵鑫. 云南财经大学, 2020(07)
- [4]大数据背景下机动车辆保险欺诈风险及其防范研究[D]. 陈思迎. 西南财经大学, 2019(07)
- [5]我国机动车保险欺诈及识别问题研究[D]. 贾兰. 河北经贸大学, 2019(08)
- [6]我国车险反欺诈法律规制的完善研究[D]. 梁志坚. 广东财经大学, 2018(07)
- [7]商业医疗保险欺诈的危害与法律规制——以投保方欺诈为关注点[J]. 李海澈,张军,王春鹏. 长白学刊, 2018(06)
- [8]商业医疗保险欺诈构成要件及法律责任分析[J]. 李海澈. 中国卫生法制, 2018(05)
- [9]商业医疗保险反欺诈法律措施研究[J]. 李海澈,刘昕,张军. 医学与社会, 2018(08)
- [10]互联网保险合同信息利益失衡的规制路径研究[D]. 王鹏鹏. 厦门大学, 2018(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