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级别管辖最新规定2021有什么变化
- 答:调整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标准,各地中院普通第一审案件的管辖标准不再有区分,同时基层法院管辖范围大幅度提高,基层最高可受理诉讼标的额5亿元以下(不含5亿)的民事案件。为适应新时代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事诉讼需要,准确适用民事诉讼法关于旅档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的规定,合理定位四级法院民事审判职能,现就调整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标准问题,发出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调整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标准的通知》
第一条当事人住所地均在或者均不在受理法院所处省级行政辖区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诉讼标的额5亿元以上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第二条当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受理法院所处省级行政辖区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诉讼标的额1亿元以上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第三条塌旦战区军事法院、总直属军事法院管辖诉讼标的额1亿元以上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四、对新类型、疑难复杂或者具有普遍法律适用指导意义的案件,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由上级人民法院决定由其审理,或者根团镇扰据下级人民法院报请决定由其审理。
问:最高法院关于级别管辖的金额标准
- 答:法律主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级别管辖的规定如下: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法律另有塌简规定的除外旅拦。中级人民法院管辖重大涉外案件、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主要有两种:一是海事案件和海商案件,二是除专利行政案件外的其他专利纠纷案件)。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民事案件。最高人民团镇裤法院管辖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和认为应当由本院审理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