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论公民权利与义务作文1000字
- 答:公民的权利、责任意识和独立人格。人性平等差渣的自然原则决定了人人生而拥有平等的自由权利,而自由本身就是生命的本性①,生命的发展就是不断超越各种内虚薯悄在的、外在的束缚而达到更高自由境界的过程。每一个公民都应知道拥有不可剥夺、不可被侵犯、不可转让的基本权利。财产权、生命权、思想言论自由权和社会(政治)参与权是最基本的不可分离的四项自由平等权利,如被剥夺了其中任何一项权利,人将无法保持平等、自由的状态,这是人之为人的最起码的尊严。其他权利都可从此导出。权利是人之本性要求的反应,是手衫社会规范的基础,每一个人权利的存在的前提是尊重他人的权利。
自由即选择,任何选择都会有代价,都要承担责任。光享受责任不承担责任,最终自由将无法保证。神圣的权利意味着不可逃避的社会责任,这是对称的。
公民之所以称“公”,不但要意识到自己和他人都有不可剥夺的自由平等的基本权利, 不再是传统社会少数人压迫大多数“老百姓”的统治机关,而是经公民让渡了部分权利并以纳税支撑的公共服务机关。 的天职就是保障和支持公民自由平等的发展。党和 很重视这一问题,一直都强调一切权力来源于人民。
问:谈谈你对法律与权力的看法
- 答:法律是一个国家的最高行为准则,是物哪要求的。权力是限制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行专为。当所有属权力都限制在法律范围内时,则国家运作有序,国富民强。当权力变成了高于法律,成为以权谋私,拉帮结派的工具时,则国家出现政局动荡,尘皮民不聊生,腐败盛行。
法律是维护国家稳定、各项事业蓬勃发展的最强有力的武器,也是捍卫权利和利益的工具,也是统治者统治被统治者的手段。
法律是一系列的规则,通常需要经由一套制度来落实。但在不同的地方,会以不同的方式来阐述人们的法律权利与义务。其中一种区分的方式便是分为和英美法系两种。有些国家则会以他们的宗教法条为其法律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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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于其他规范的另一个重要特征是它的严谨性。它由特殊的逻辑构成。构成一个法律的要素有法律原则、法律概念和法律规范。每一个法律规范由行为模式和法律后果两个部分构成。行为模式是指法律为人们的行为所提供的标准和方向。其中行为模式一般有三种情况:
①可以这样行为,称为授权性规范;
②必须这样行为,称为命令性规范;
③不许这样行为,称为禁止性规范。 - 答:法律是一个国家的最高行为准则,是要求强制猛冲执行的。权力是限制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行为。当所有权力都限制在法律范围内悉拦时,则国家运作有序,国富民强睁知胡。当权力变成了高于法律,成为以权谋私,拉帮结派的工具时,则国家出现政局动荡,民不聊生,腐败盛行。
- 答:现实就是,法律目前还是统治阶级的工具。理想状态是:法律是人民权利和权力的“圣经”。
扯-------立镇哗法、执法和法律适用存在一些脱节。有法不依,执法不严。
乱-------法律适用上存在时空差异,法律适用标准尚未完全统一;地方立法和部门立法,包括司法解释都存在有违反上位法的情况。
粗-------立法技术有待提高,宜粗梁旅辩不宜细的方法导致有原则没规则,貌似有规则的橡缺地方,没有可操作性。
基本的法治框架已经建立,细化程度有待提高,法治和法律思想意识仍有巨大的提升空间。
问:权力为什么要受权利的约束? 500字 思政
- 答:A 权 利 制 约 权 力
马克思主义法学认为,权力是权利的高度聚合,其力量远远强于权利,但其合理性却源于权利。没有权利的驱动和指引,权力会失去源泉和方向;没有权利的制衡和约束,权力将会在其社会运行中蜕变。民主政治的理想就是要使政治权力服从于人民的权利,并使权利有效地毁氏制约权力。
现代民主国家都承认“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但是因地域广阔、人口众多等原因,决定了国家权力的所有者不可能直接地行使属于自己的权力,而只能实行间接民主的代议制,即由人民选出一定的代表机关,代表其行使国家权力。人民主权原则表明:人民是国家主权当然的享有者, 的权力由人民所赋予, 代表人民行使权力。
因此,反映在人民权利同国家权力相互关系上,必然拦薯得出如下结论:政治权力基于人民权利而产生,人民权利是 权力的本源。既然如此, 必须在人民授权范围内活动,不能滥用人民赋予的权力。判定某项权力是否被滥用,其前提必须明确该纤衡散项权力的界限或范围,法律恰恰充当了这样的角色。各国人民赋予 以权力的基本方式是通过代表机关进行立法,以法律明确规定 的职权范围及活动规则,使 权力取得合法性,并据此确立 权力的有限性原则:即 权力仅限于法律明确赋予的范围,法律无明确赋予的权力, 不得行使; 一旦超越法律所规定的权限,即为越权与非法。在此种情况下,法律成为控制权力活动过程的基本规则和管制权力的工具。从表面看来, 权力受到了法律的限制,但由于法律是由人民选出的代表机关所制定,故 权力归根结底是受人民权利制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