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强兽医卫生监督检查促进检疫工作的开展(论文文献综述)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1](2021)在《吉林省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建设管理条例》文中研究说明(2002年5月31日吉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2011年7月28日吉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修订2021年11月25日吉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修订)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75号《吉林省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建设管理条例》经吉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于2021年11月25日修订通过,现予公布,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陈艳灵[2](2020)在《江津区生猪屠宰检验检疫现状及问题研究》文中指出在我国,生猪屠宰实行“定点检疫,集中屠宰”,所以屠宰厂(点)或屠宰企业是城乡居民猪肉食品消费的主要来源地。一般通过肉品品质检验和屠宰检疫分设的方式实现对产品质量的把关。承担屠宰检验工作的是屠宰企业自派的肉品品质检验员;承担检疫职责的是驻场官方兽医。生猪屠宰检验检疫工作主要目的是为了保证猪肉及其相关产品的安全性,它是生猪从养殖环节流入“加工”环节和“餐桌”环节的最后一道防线,所以研究屠宰企业的生猪屠宰检验检疫工作现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笔者于2019年7月至2020年6月,以江津区七家生猪屠宰企业的检验检疫工作情况为研究对象,采用结构访谈、文献研究、问卷调查、综合分析等方法,调研七家生猪屠宰企业基本情况、硬件建设情况、实验室检验仪器配备情况、重点疫病和猪肉品质质量安全情况、检验检疫环节生物安全防控现状、屠宰企业制度建设情况、屠宰检验检疫开展情况、检验检疫人员配置和综合素质情况,发现:1.江津区七家生猪屠宰企业整体屠宰量远小于设计屠宰量,硬件设施建设标准参差不齐;2.实验室检验仪器设备简陋;3.检验检疫人数配置不足;人员综合素质有待加强;4.检验检疫工作整体质量不高;5.屠宰企业存在一定程度的生物安全隐患。笔者结合企业实际,对屠宰检疫检验工作提出以下建议:1.针对屠宰企业检测实验室设备不足,建设标准存在参差不齐的情况,建议政府加大资金倾斜力度,给予符合条件的定点单位优惠政策和政府补贴,同时鼓励屠宰企业开展全国生猪屠宰标准化创建工作;2.针对屠宰企业生物安全防控意识差,防控水平低的情况,建议完善企业内部生物安全防控制度,加强屠宰检验人员的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同时畅通投诉渠道,完善查询平台,构建全民共监体系;3.针对提高屠宰检验检疫队伍人员配置不足,综合素质偏低的情况,建议重视对专业性人才的引进与培养,建立内评考核办法,鼓励人员参加区级、市级、国家级检疫比赛,不断提升检验检疫水准,同时加强对驻场官方兽医开展“以案说法”警示教育宣传。由于在调查过程存在调查范围、调查手段的局限性,加之地域因素,所以结果的适用范围可能具有一定局限性,但作者希望通过此文,对生猪屠宰企业的屠宰检验检疫工作提升有所帮助,同时能以此提升产业素质,引导社会共治,形成产业发展与质量安全兼容的新局面。
叶超[3](2020)在《浅析福建省某市动物卫生监督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文中认为近年来,我国经济发展方向逐渐从高速度向高质量方向转变,大量资本涌入,带动畜牧业产业规模不断壮大,也进一步刺激市场展开更加激烈的竞争。行业中的某些个人或团体,为了追求高额回报,不惜冒天下之大不韪违规滥用兽用抗生素、饲料添加剂等,引发各种动物源性食品安全问题。如何保证动物源性食品的安全性已经成为大众广泛关注的热点。本项目主要采用文献研究、问卷调查、比较分析等方法开展研究。深入了解掌握国际主流国家在动物卫生监督体制、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体系、执法体制管理、兽医执法队伍、权力运行、工作职权等方面现状,与国内动物卫生监督情况进行多角度对比分析。同时,以福建省某市为例,通过实地调查,该市在推进动物卫生监督工作开展的过程中,存在法律配套体系有待完善、人员经费不足,执法不规范、宣传教育推广力度不足、多头管理问题突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管有待加强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提出八个方面的对策,一是完善法律配套体系,二是加强队伍素质建设,三是健全财政保障机制,四是规范监督执法行为,五是优化监督执法环境,六是集中收归执法权限,七是严格落实无害化处理,八是建立责任追究制度。
徐海川[4](2019)在《基于动物卫生监督系统的移动终端软件功能设计及应用》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随着社会的进步和现代畜牧的发展,兽医除了直接保障畜牧业生产外,已逐渐扩大到公共卫生、环境保护、人类疾病模型和医药工业等领域。然而,和其他传统行业相比,兽医在动物卫生监督执法监管中的方式方法已经显得捉襟见肘,无法适应时代的发展,不能满足监管部门监督管理需要。通过大力发展动物卫生监督官方兽医信息化应用平台,改变以往官方兽医老旧的执法监管模式,同时拓宽畜牧兽医向养殖户提供服务的渠道,这是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在内的现代兽医发展的一个新的课题。本研究中整个移动终端软件的设计和应用,主要围绕四个内容进行。一是广泛调研,了解吉林省动物卫生监督系统工作人员掌握移动终端软件情况,剖析使用人员内心真实想法,为移动终端软件的设计和开发提供有力支撑和研发方向。从各个调研内容分析得出结论。1.兽医应用软件已经得到动物卫生监督系统普遍认可。2.使用兽医应用软件具备基本前提条件。3.从移动终端软件的关注点来看,大家更希望终端软件既要符合实际需要,又不能过于复杂,工作重点是动物检疫、执法监督、无害化处理和流通监管。4.移动终端重点功能和服务拓展功能排在前三位的是,数据统计、无害化处理监管、监督检查环节和市场行情监测、疫病诊断、政策法规查询。二是需求分析,移动终端的研发应满足动物卫生监督系统在业务工作上的需要,选择适合的中央数据库研发系统,功能设计应用必须要符合动物卫生监督系统依据的法律法规。分析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环节容易出现的问题和功能设计需求,完成了以移动执法终端应用数据库为依托,以动物检疫、监督检查、流通监管、执法办案、无害化处理、无疫区建设、办公自动化、学习培训、服务园地、系统管理等功能为核心模块,构建了兽医应用软件的整体结构。三是功能设计,按照动物卫生监督系统平时开展的业务和必须遵守的工作流程及重要环节,尝试设计了本软件的各个核心模块需要承载的子功能。此部分对移动终端的所有功能进行了整体设计和分块详细设计,基本覆盖了动物卫生监督系统的主体工作,并按照各个环节的工作流程,详细设定了相应模块功能,如动物检疫中的检疫申报、检疫出证、病理变化图的对照,流通监管中的检查登记、业务统计、检疫信息推送,执法办案中的法律法规、执法文书制作、典型案例剖析等,力求使移动终端在实际工作中能够发挥应有作用,为下一步移动终端软件功能的真正实现和较好的应用奠定了基础。四是实现应用,通过对移动终端实际功能的各个展现、具体操作和应用,得出了移动终端的研发应用基本实现了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所具备工作职责,包括了实际工作里动物检疫申报过程、临床检查、检疫出证、真伪证查询,动物及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监管的申报过程、核实,监督执法中的制作执法文书、案件登记,动物及动物产品相关场所监督检查的检查登记、查询,流通监管中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的检查登记、入境统计、查询、检疫信息推送以及办公自动化等其他涉及的工作职责,在实际工作中,移动终端带来了巨大变化,转变了动物卫生监督系统传统工作模式。
乔小亮[5](2019)在《河南省生猪屠宰企业屠宰检验、检疫现状调查研究》文中认为随着河南省经济的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猪肉已经成为了居民日常餐桌上随处可见的食品。当前,河南省居民对猪肉的消费量占各类肉品总量的百分之六十以上,所以保证猪肉品质质量安全尤为重要。生猪屠宰一头连着生猪养殖,一头直接连着人们对猪肉产品的消费,而生猪屠宰检验、检疫是生猪屠宰最重要的关口。把好生猪屠宰检验、检疫关口,做好生猪屠宰检验、检疫工作对提高河南省生猪屠宰企业屠宰检验、检疫行为的规范程度、提升河南省生猪屠宰行业发展水平、保证动物源性食品安全、保障公共卫生安全具有重要意义。虽然我国目前已经制定了用于指导生猪屠宰检验、检疫工作的法律法规及规范,但生猪屠宰检验、检疫及其监管工作依然存在着较多问题。为了进一步规范河南省生猪屠宰检验、检疫行为,提升河南省生猪屠宰行业发展水平,维护人们舌尖上的安全,笔者于2018年5月—2019年3月对河南省多个地市的生猪屠宰企业进行了抽样调查,并到部分兽医主管部门与相关工作人员进行面对面访谈,了解当地生猪屠宰检验、检疫工作开展情况及其监管现状,掌握了一手资料。通过调研发现目前我省生猪屠宰存在检验人员综合素质较低,检验、检测设施设备建设不完善,屠宰检验行为不规范,屠宰检疫人员综合素质有待提高,屠宰检疫设施设备有待完善和更新,检疫操作行为规范程度有待提高,生猪屠宰法律法规不完善、监管不够严格等问题,这些问题不利于我省生猪屠宰检验、检疫行为进一步向更高标准方向发展,还会给肉品质量安全带来威胁,制约我省生猪屠宰行业的良好发展。通过调研和分析河南省生猪屠宰检验、检疫现状,研读生猪屠宰方面的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要求和借鉴国内外先进的生猪屠宰检验、检疫的工作方法,提出了能够提升河南省生猪屠宰检验、检疫的对策与建议即:提高对屠宰检验人员的要求,加大屠宰检验设施设备的引进与建设,加强屠宰检验职业培训,实行严格监督检查考核制度,规范检验操作行为,健全绩效考核制度,鼓励检验人员规范检验,提高屠宰检疫人员准入门槛,选拔优秀人才,加强屠宰检疫设施设备建设和更新,注重对屠宰检疫人员的培训教育,完善生猪屠宰行业法律法规标准体系建设,落实监管职责,推进生猪屠宰行业管理工作,鼓励和引导行业协会和社会团体参与生猪屠宰监督管理。此外对屠宰检验、检疫工作制度进行探讨,探讨了推进生猪屠宰检验、检疫归并。
冯思恩[6](2019)在《广州市生猪屠宰监管机制优化的对策研究 ——以P区为例》文中提出生猪肉品在我国居民日常消费机构中占有重大比例,是人民生活主要的食用农产品之一。近年来,由于猪肉价格的波动性较大,病害猪肉、注水猪肉、瘦肉精猪肉等问题猪肉的出现,严重威胁到人民群众餐桌上的安全。生猪屠宰作为我国食品加工领域传统的经济发展模式,生猪屠宰环节监管的缺失与不足,更是直接影响到消费者的生命健康安全,对我国经济可持续发展和社会稳定建设提出了重要考验。2005年起,广州市生猪屠宰管理工作由工商部门接管,并于2014年交由农业部门负责。农业部门接管生猪屠宰管理工作以来,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和优势,不断加强对生猪屠宰环节的监管力度,加大巡查执法力度,对生猪屠宰违法行为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各级农业部门的共同努力下,生猪屠宰环节肉品质量基本安全。但在食品安全形势日益严峻的今天,生猪肉品质量监管环节,尤其是生猪屠宰环节的肉品质量安全监管领域,仍存在较多问题。因此,优化广州市生猪屠宰监管机制,对提高生猪屠宰行政监管效能,保障屠宰环节生猪肉品质量安全和供应稳定,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具有较强的现实意义。本文在综述国内外文献和实地调研的基础上,以提高生猪肉品质量安全和供应稳定为切入点,综合运用文献分析法、比较分析法、数理分析法等方法,对广州市生猪屠宰监管机制的优化进行深入研究。以广州市P区生猪屠宰监管机制为研究对象,借鉴广东省其他城市生猪屠宰监管机制的成功经验,从公共管理角度对生猪屠宰监管机制现状情况和存在问题进行分析,并据此提出广州市生猪屠宰监管机制的优化对策:注重政府管理决策的科学化、加强生猪屠宰部门协同管理、构建监管智能信息互动平台、完善监管执法队伍制度建设、加强行业自律和自主发展。
王薇[7](2015)在《动物疫情公共危机政府防控能力建设研究》文中研究说明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畜牧业得到了空前的发展,已经成为世界上畜牧养殖数量最大的国家,畜牧业也成为中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目前我国动物疫情防控形势越来越严峻复杂。动物疫病防治工作关系国家食物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关系社会和谐稳定,是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重要职责,是农村农业工作的重要内容。2012年5月2日,《国家中长期动物疫病防治规划(2012-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发布实施。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个指导全国动物疫病防治工作的综合性规划,是我国动物疫病防治发展史上的重要里程碑,标志着动物疫病防治工作进入了规划引领、科学防治的新阶段。本论文在此背景下,从政府管理的角度出发,依据《规划》的基本理念,研究影响我国动物疫情政府防控能力的基本要素,对于我国制定合理的防控政策、创新防控组织体系建设、防控技术推广以及促进、社会防控资源整合有着很强的迫切性和现实性。本文在公共管理学、危机管理学、农业推广学、社会学、经济学等多学科视角下,综合运用公共危机管理理论、风险理论、脆弱性分析、动物卫生经济学理论以及系统管理理论对动物疫情公共危机政府防控能力建设进行理论分析的基础上,依据《规划》提出的四个能力建设的基本保障,提出我国动物疫情公共危机政府防控能力建设的四大基础要素:法制规范、组织体制、科技支撑和条件保障。分章对此四大基本要素在我国建设的基本概况、存在的基本问题、问题引发的原因、国外的基本经验及做法以及可能的改进方向和做法进行了综合分析,旨在提升我国政府提高动物疫情公共危机防控能力。本文通过理论分析、文献探讨和实证昀方法对动物疫情防控能力建设的一系列问题进行了具体分析,得出了一系列重要的观点与结论。首先,改变观念,建立系统化的动物疫情防控法律体系。其中需要改变观念,从动物卫生安全的高度看待动物疫情公共危机防控立法;健全动物防疫组织立法,防止动物疫情防控立法碎片化;树立动物疫情风险意识,健全动物卫生风险评估机制。其次,突破限制,建立开放型的动物疫情防控体制框架。需要从专业性出发设立常规性指挥机构;以任务为中心建立复合式组织结构;以政府为中心的多元主体参与共治。再次,创新科技,构建有机性的动物疫情防控科技支撑。需要做到接轨国际标准,加强科技支撑基础条件建设;抓住核心技术,做好科技支撑沟通平台建设;注重社会需求,完善科技支撑能力评价机制;重视技术应用,科学研究与防控实践相结合。最后重视投入,建立稳定性的动物疫情防控条件保障。需要在条件保障上重心前移,加大和稳定动物疫病防控财政支持;建立多元化的动物疫病防控资金分摊机制;对动物疫病防控重点领域进行合理分派;合理安排重大动物疫情应急资金和物资储备。本文借鉴相关研究成果及通过案例的实地调查和大量的统计数据来进行我国动物疫情公共危机政府防控能力建设研究,可能在两方面具有创新:一是基本研究思路的创新性。文章突破单纯的从畜牧兽医学的角度来探讨动物疫情防控问题,而是从人类社会公共管理的角度来考察人类社会的管理行为如何削弱或消减动物疫情公共危机的发生的风险。二是计量研究方法具有创新性。本项目采用回归分析对现阶段我国动物疫情防控的基本情况进行实证分析,找出目前影响防控能力的关键性要素,对我国短期内的防控政策的制定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贾皓[8](2013)在《我国兽医体系效能评估指标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兽医体系效能评估指标体系是衡量兽医体系运行质量水平及业绩、效率和能力的依据,适时构建适合我国国情,又与国际接轨的兽医体系效能评估指标体系,是我国兽医体系建设的一件大事,也是维护兽医公共安全的一项重大举措。本文采用文献分析、问卷调查、实地考察、对比分析等方法,在系统研究PVS的建立背景、用途、适用情况、主要内容、评估理念、形成基础,以及PVS评价结果的使用与OIE兽医体系效能提升程序的基础上,深入了解我国兽医体系的现状和主要问题,比较我国兽医工作机构与PVS中要求的兽医机构标准的主要差别,分析现行的机构考评方法与PVS的差异,提出了我国兽医体系运作效能评估框架建立的基本理念、基本用途和难点所在,着重分析构建目前适用于我国的兽医体系效能体系应当设立的要素和指标,最终提出我国兽医体系效能评估指标体系。本文的主要研究内容和结果如下:(一)深入分析了OIE PVS的内容与结构和运行原理PVS是OIE推荐给成员国的一个全面评价兽医体系运行效能和质量水平的标准与工具。经初步研究该PVS工具是科学的、全面的、适用的。因此,本文系统的对OIE PVS的内容、结构、作用、依据和运行机制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充分了解和掌握PVS的关键要素、指标和等级设置的基本要求,分析总结了OIE PVS的评估理念、形成基础和特点。(二)提出了我国兽医体系运作效能评估框架建立的基本理念、基本用途和难点本文在兽医体系运行的现状全面了解的基础上,分析了兽医体系运行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形成的关键原因,借鉴和参照PVS的理念与原理,提出了我国兽医体系运作效能评估框架建立的基本理念、基本用途和难点。(三)在比较分析的基础上提出构建评价指标和标准框架本文在比较研究的基础上,找出我国兽医体系运行过程中及其现行评价制度与OIE的规则及其PVS评估存在的主要差异,并借鉴PVS的理念、基本原则、工作原理及其指标体系,提出了构建我国兽医体系运行效能的评估指标和标准的框架,以及实施评价的建议和意见。
孙江,王利军,李军波[9](2012)在《中国动物保护法制建设白皮书 第四编 中国动物保护法律法规汇编》文中指出通过对我国动物保护法律法规的阶段性划分和深入解读、评价,我们可以从宏观上对我国动物保护立法进程、现有状况和未来发展趋势进行把握。但是,这些仅仅是理论上的论述与总结,时至今日,全国各地现已公布实施、现行有效的立法到底有哪些?每一部立法又有哪些具体条文涉及动物保护的哪些方面?对于这些问题,我国相关着述或法律汇编中并未有所展示。为了弥补这个缺失,本课题组再一次对我国现行有效的动物保护立法进行全面梳理,
孙江,王利军,李军波[10](2012)在《中国动物保护法制建设白皮书 第一编 中国动物保护法制建设立法进程》文中研究表明一个国家对待动物的态度可以显现其文明程度。我国是一个有着五千年文明的古老国家,源远流长的历史长河积淀了中华民族博大而精深的传统文化,其中蕴含的动物保护思想让我国早在黄帝时期就已有了明确的保护野生动物和森林资源的思想,同时也潜移默化地影响着古代动物保护法的制定与实施。新中国成立之后,中国人民开始为争取民主、自由、平等,建设法治国家而奋斗,我国的法制建设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经过60余年的不懈努力,已建立了一套具有中国特
二、加强兽医卫生监督检查促进检疫工作的开展(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加强兽医卫生监督检查促进检疫工作的开展(论文提纲范文)
(1)吉林省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建设管理条例(论文提纲范文)
第一章总则 |
第二章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建设 |
第三章规定动物疫病的预防 |
第四章规定动物疫病的控制 |
第五章动物和动物产品的检疫 |
第六章病死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的无害化处理 |
第七章动物诊疗 |
第八章兽医管理 |
第九章监督和管理 |
第十章保障措施 |
第十一章法律责任 |
第十二章附则 |
(2)江津区生猪屠宰检验检疫现状及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文献综述 |
1.1 研究背景 |
1.2 相关概念 |
1.3 研究目的及意义 |
1.4 研究思路 |
1.5 国内外研究现状 |
2 材料和方法 |
2.1 相关材料 |
2.2 研究方法 |
2.3 研究流程 |
2.4 生猪屠宰检疫流程 |
3 结果与分析 |
3.1 江津区屠宰企业基本情况 |
3.2 江津区屠宰企业硬件建设情况 |
3.3 生猪屠宰企业内部生物案例制度建设情况及防控情况 |
3.4 江津区生猪屠宰企业检验工作现状 |
3.5 江津区生猪屠宰监管队伍现状 |
4.讨论及建议 |
4.1 生猪屠宰检验检疫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
4.2 改进生猪屠宰检验检疫的建议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3)浅析福建省某市动物卫生监督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前言 |
1.1 动物卫生监督基本概况 |
1.1.1 定义 |
1.1.2 特点 |
1.1.3 具体内容 |
1.1.4 行政措施 |
1.1.5 意义和作用 |
1.2 动物卫生监督的重要性 |
1.2.1 动物卫生监督是构建动物防疫工作秩序的重要保障 |
1.2.2 动物卫生监督是构建动物防疫工作长效机制的有力措施 |
1.2.3 动物卫生监督是构建动物产品全国统一入市标准的有效途径 |
1.2.4 动物卫生监督是维护市场各方参与者合法权益的重要保障 |
1.2.5 动物卫生监督是防治动物疫情的关键措施 |
1.2.6 动物卫生监督是提高畜牧兽医工作地位的重要方式 |
1.2.7 动物卫生监督是推动动物及动物源性食品全程监管的有效手段 |
1.3 国际动物卫生监督 |
1.3.1 国际动物卫生监督体制 |
1.3.2 国际立法情况和技术标准体系 |
1.3.3 机构管理制度 |
1.3.4 兽医执法队伍 |
1.3.5 权力运行 |
1.3.6 工作职权 |
1.4 研究目的及意义 |
第二章 国内外动物卫生监督的比较研究 |
2.1 国内外动物卫生监督情况对比 |
2.1.1 管理体系差异 |
2.1.2 管理模式差异 |
2.1.3 技术标准要求差异 |
2.1.4 追溯体系建设差异 |
2.1.5 工作人员从业要求差异 |
2.1.6 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差异 |
2.2 改进国内执法管理的对策 |
2.2.1 建立健全兽医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体系 |
2.2.2 推动内外检职能合并 |
2.2.3 提高重视程度,加大各方力量投入 |
第三章 福建省某市动物卫生监督体系的现状、问题及原因 |
3.1 研究方法 |
3.2 福建省某市畜牧业生产基本情况 |
3.2.1 福建省某市主要畜禽产品生产情况 |
3.2.2 福建省某市动物卫生监督管理机构概况 |
3.2.3 福建省某市动物卫生监督管理设施概况 |
3.2.4 福建省某市动物卫生监督执法队伍的管理与规范 |
3.3 与国内部分地区动物卫生监督情况对比 |
3.4 福建省某市动物卫生监督存在问题及原因 |
3.4.1 动物卫生监督法律配套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 |
3.4.2 监督执法人员经费投入有待进一步加强 |
3.4.3 执行监督执法程序不规范 |
3.4.4 宣传教育推广力度不足 |
3.4.5 多头管理问题突出 |
3.4.6 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管有待加强 |
3.5 讨论 |
第四章 福建省某市动物卫生监督存在问题的对策 |
4.1 完善法律配套体系 |
4.2 加强队伍素质建设 |
4.2.1 强化官方兽医队伍建设 |
4.2.2 加强协检员队伍建设 |
4.3 健全财政保障机制 |
4.4 规范监督执法行为 |
4.4.1 严格落实市场准入制度 |
4.4.2 严格动物屠宰检疫管理 |
4.5 优化监督执法环境 |
4.6 集中收归执法权限 |
4.7 严格落实无害化处理 |
4.8 建立责任追究制度 |
全文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4)基于动物卫生监督系统的移动终端软件功能设计及应用(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前言 |
第1章 综述 |
1.1 兽医信息化应用的背景 |
1.2 动物卫生监督移动终端软件 |
1.3 兽医应用软件应用领域 |
1.3.1 兽医应用软件+大数据 |
1.3.2 兽医应用软件+云计算 |
1.3.3 兽医应用软件+物联网 |
1.4 兽医应用软件的作用 |
1.4.1 养殖方式变智能 |
1.4.2 市场发展变智能 |
1.4.3 信息服务变智能 |
1.4.4 行业监管变智能 |
1.5 国内外兽医应用软件研究进展 |
1.5.1 我国兽医软件应用现状 |
1.5.2 欧洲兽医软件应用现状 |
1.5.3 澳大利亚兽医软件应用现状 |
1.6 当今兽医信息化软件设计和应用存在的问题 |
1.6.1 现代畜牧兽医复合型人才稀缺,限制发展速度 |
1.6.2 平台维护人力资源成本较高,创建不易维护更难 |
1.6.3 政府扶持力度稍显不够,兽医软件应用发展受限制 |
1.6.4 动物疫情频发,相关部门自顾不暇 |
1.6.5 受众人群文化素质、技能水平和年龄结构限制了兽医信息化软件的推广应用 |
1.6.6 构建全产业链条进度较为缓慢 |
1.7 发展兽医应用软件的对策及措施 |
1.7.1 持续建设畜牧兽医复合型人才队伍 |
1.7.2 增加资金和人力的投入 |
1.7.3 加速全产业链的构建 |
1.7.4 扩大宣传力度 |
1.7.5 设计合理,操作简单 |
第2章 吉林省动物卫生监督系统工作人员移动终端软件需求情况调查 |
2.1 调查对象 |
2.2 调查内容 |
2.3 调查时间 |
2.4 调查方法 |
2.5 调查结果 |
2.6 讨论 |
2.7 本章小结 |
第3章 动物卫生监督工作分析及功能模块需求 |
3.1 有关术语名词 |
3.2 遵循依据 |
3.3 数据库建立 |
3.4 各工作环节分析及功能设计需求 |
3.4.1 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 |
3.4.2 动物及动物产品相关场所监督检查 |
3.4.3 动物及动物产品流通监管 |
3.4.4 动物及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 |
3.4.5 违反《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执法办案 |
3.4.6 吉林省无疫区建设 |
3.4.7 动物卫生监督系统工作人员学习培训 |
3.4.8 全省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办公自动化 |
3.4.9 动物卫生监督系统工作人员服务园地 |
3.4.10 系统管理 |
3.5 核心模块整体结构 |
3.6 讨论 |
3.7 本章小结 |
第4章 移动终端软件核心模块及框架设计 |
4.1 材料 |
4.2 动物检疫模块 |
4.3 监督检查模块 |
4.4 流通监管模块 |
4.5 动物及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模块 |
4.6 执法办案模块 |
4.7 办公自动化模块 |
4.8 无疫区建设模块 |
4.9 学习培训模块 |
4.10 服务园地模块 |
4.11 系统管理模块 |
4.12 移动终端总体功能模块框架 |
4.13 讨论 |
4.14 本章小结 |
第5章 动物卫生监督系统移动终端软件功能实现及应用 |
5.1 吉林省动物卫生监督系统移动终端软件 |
5.2 整体实现功能 |
5.3 动物检疫模块及应用 |
5.3.1 动物检疫申报 |
5.3.2 动物检疫出证 |
5.3.3 临床检查对照 |
5.3.4 检疫信息推送及查询 |
5.3.5 动物检疫统计及检疫知识 |
5.3.6 动物检疫模块应用示例 |
5.4 动物及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模块及应用 |
5.4.1 无害化处理申报 |
5.4.2 无害化处理查询及指导 |
5.4.3 无害化处理模块应用示例 |
5.5 执法办案模块及应用 |
5.6 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流通监管模块及应用 |
5.6.1 检查登记及查询 |
5.6.2 检查站统计 |
5.6.3 各模块配合使用应用示例 |
5.7 相关场所监督检查模块及应用 |
5.8 办公自动化模块及应用 |
5.8.1 办公自动化接收公文、通知、信息 |
5.8.2 办公自动化发文及报送 |
5.9 吉林省无疫区建设模块及应用 |
5.10 学习培训模块及应用 |
5.11 服务园地模块及应用 |
5.12 讨论 |
5.12.1 监管能力提升 |
5.12.2 监管成本降低 |
5.12.3 培训能力提升 |
5.13 本章小结 |
第6章 结论 |
参考文献 |
导师简介 |
作者简介及在学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 |
致谢 |
(5)河南省生猪屠宰企业屠宰检验、检疫现状调查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
摘要 |
1 文献综述 |
1.1 研究背景及相关概念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相关概念 |
1.1.2.1 生猪定点屠宰 |
1.1.2.2 屠宰检验 |
1.1.2.3 屠宰检疫 |
1.1.2.4 屠宰检疫人员 |
1.1.2.5 动物卫生监督 |
1.2 研究目的与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2.2.1 提高河南省生猪屠宰企业屠宰检验、检疫行为的规范程度 |
1.2.2.2 提升河南省生猪屠宰行业发展水平 |
1.2.2.3 保证动物源性食品质量安全 |
1.2.2.4 保障公共卫生安全 |
1.3 国内外研究动态 |
1.3.1 国内外畜禽屠宰法规现状 |
1.3.2 国内外畜禽屠宰检验、检疫现状 |
1.3.3 国内外畜禽屠宰监督管理现状 |
1.3.4 国内外畜禽屠宰及其产品追溯体制现状 |
2 引言 |
3 材料与方法 |
3.1 相关材料 |
3.1.1 图书馆相关书籍资源 |
3.1.2 数据库资源 |
3.1.3 相关管理部门资料 |
3.1.4 网络资源 |
3.1.5 实地调研资料 |
3.2 研究方法 |
3.2.1 问卷调查法 |
3.2.2 文献研究法 |
3.2.3 半结构访谈法 |
3.2.4 综合分析法 |
4 结果与分析 |
4.1 样本调查情况 |
4.2 河南省生猪屠宰企业屠宰检验现状及存在问题 |
4.2.1 屠宰检验人员现状及存在问题 |
4.2.2 屠宰检验、检测设施设备现状及问题 |
4.2.2.1 常规检验设施设备配备现状及问题 |
4.2.2.2 屠宰企业实验室的建设现状及问题 |
4.2.3 屠宰检验人员检验操作现状及问题 |
4.3 河南省生猪屠宰检疫现状及问题 |
4.3.1 屠宰检疫人员现状及问题 |
4.3.2 屠宰检疫设施设备现状及问题 |
4.3.3 屠宰检疫操作规范程度现状及问题 |
4.4 河南省生猪屠宰监督管理现状及问题 |
4.4.1 河南省生猪屠宰法律法规现状及问题 |
4.4.2 河南省生猪屠宰监督管理现状及问题 |
4.5 屠宰检验、检疫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
4.5.1 屠宰检验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
4.5.1.1 对屠宰检验人员的履职能力要求较低 |
4.5.1.2 企业对屠宰检验、检测设施设备的资金投入不足 |
4.5.1.3 屠宰检验行为规范程度不高 |
4.5.2 对屠宰检疫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
4.5.2.1 屠宰检疫人员的入职门槛仍需提高 |
4.5.2.2 屠宰检疫设施设备有待完善和更新 |
4.5.2.3 生猪屠宰检疫行为不规范 |
4.5.3 河南省生猪屠宰监督管理问题分析 |
4.5.3.1 河南省生猪屠宰法律法规不完善 |
4.5.3.2 生猪屠宰监督管理不到位 |
5 讨论 |
5.1 提升屠宰检验综合能力的建议和对策 |
5.1.1 提高对屠宰检验人员的要求,以提升屠宰检验人员履职能力 |
5.1.2 加大屠宰检验设施设备的引进与建设,以提升检验检测的效率和准确性 |
5.1.2.1 完善常规检验设施设备配备 |
5.1.2.2 鼓励屠宰企业加强实验室建设 |
5.1.3 加强职业培训,增强屠宰检验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
5.1.3.1 提高对检验人员资格培训考核的要求 |
5.1.3.2 强化企业内部培训 |
5.1.3.3 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加强对屠宰检验人员的继续教育 |
5.1.4 实行严格监督检查考核制度,规范检验操作行为 |
5.1.5 健全绩效考核制度,鼓励检验人员规范检验 |
5.2 关于能够提升屠宰检疫综合能力的建议和对策 |
5.2.1 选拔优秀专业人才 |
5.2.2 推进屠宰检疫设施设备建设和更新 |
5.2.3 注重对屠宰检疫人员的培训教育 |
5.2.3.1 注重在思想领域方面的培训教育 |
5.2.3.2 注重在专业技能方面的培训教育 |
5.2.4 完善管理考核制度 |
5.2.5 健全绩效考核制度 |
5.3 完善生猪屠宰监管机制的建议和对策 |
5.3.1 完善生猪屠宰行业法律法规标准体系建设 |
5.3.2 落实监管职责,推进生猪屠宰行业管理工作 |
5.3.2.1 完善生猪屠宰监管体系,加强内部协作,提高工作效率 |
5.3.2.2 加强联合执法,强化行刑结合,形成执法合力 |
5.4 鼓励和引导行业协会和社会团体参与生猪屠宰监督管理的建议和对策 |
5.5 关于推进生猪屠宰检验、检疫归并的探讨 |
6 全文总结 |
参考文献 |
附件 |
英文摘要 |
(6)广州市生猪屠宰监管机制优化的对策研究 ——以P区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目的与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文献综述 |
1.3.1 国内文献综述 |
1.3.2 国外文献综述 |
1.4 研究内容 |
1.5 研究方法 |
1.5.1 文献资料法 |
1.5.2 比较分析法 |
1.5.3 数理统计法 |
1.5.4 访谈法 |
1.6 技术路线 |
第二章 基本概念及理论基础 |
2.1 基本概念 |
2.1.1 生猪屠宰 |
2.1.2 生猪定点屠宰 |
2.1.3 监管机制 |
2.2 理论基础 |
2.2.1 外部性理论 |
2.2.2 信息不对称理论 |
2.2.3 政府规制与激励理论 |
第三章 广州市P区生猪屠宰监管机制的现状分析 |
3.1 生猪屠宰监管部门 |
3.1.1 协调机构 |
3.1.2 职能部门 |
3.1.3 基层单位 |
3.2 生猪屠宰监管情况 |
3.2.1 规划设置 |
3.2.2 经营监管 |
3.3 生猪屠宰法规保障 |
3.4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广州市P区生猪屠宰监管机制运行中存在问题分析 |
4.1 机构部门设置不够健全 |
4.1.1 执法监管体系 |
4.1.2 检疫监督体系 |
4.1.3 监管职能重叠 |
4.2 职能部门协同不够到位 |
4.2.1 协调机构作用发挥不充分 |
4.2.2 监管部门间信息共享困难 |
4.2.3 部门刑事司法衔接不严密 |
4.2.4 属地管理职责落实不到位 |
4.3 队伍建设水平有待提高 |
4.3.1 行政执法人员编制不足 |
4.3.2 检疫人员业务能力不高 |
4.3.3 属地监管人员配备不够 |
4.3.4 企业检验人员资质较低 |
4.4 法规政策执行不够高效 |
4.4.1 屠宰行业自律不规范 |
4.4.2 屠宰场点规划不合理 |
4.4.3 代宰制模式存在漏洞 |
4.4.4 屠宰设施设备较落后 |
4.4.5 环境评价结果不达标 |
4.4.6 屠宰工无证上岗情况 |
4.5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广东省其它城市成功经验及启示 |
5.1 经验介绍 |
5.1.1 佛山市 |
5.1.2 东莞市 |
5.2 启示 |
5.3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广州市生猪屠宰监管机制优化的对策 |
6.1 注重政府管理决策的科学化 |
6.1.1 构建集权式的生猪屠宰监管机制 |
6.1.2 健全动物疫病防疫监督管理体系 |
6.1.3 整合生猪屠宰与动物防疫监管职能 |
6.2 加强生猪屠宰部门协同管理 |
6.2.1 发挥政府议事协调机构作用 |
6.2.2 建立生猪应急供应保障机制 |
6.2.3 实行生猪肉品监测预警机制 |
6.2.4 建立质量安全可追溯管理机制 |
6.2.5 落实牲畜屠宰属地管理责任 |
6.3 构建监管智能信息互动平台 |
6.3.1 强化检验检疫监督和信息公开 |
6.3.2 实施生猪电子标识信息化体系 |
6.3.3 全面启用屠宰场远程监控体系 |
6.3.4 构建“菜篮子”电子商务平台 |
6.3.5 建立质量安全信息披露机制 |
6.4 完善监管执法队伍制度建设 |
6.4.1 完善生猪屠宰监管制度 |
6.4.2 建立新型兽医管理体系 |
6.4.3 落实肉品质量安全标准 |
6.4.4 建设高水平综合执法队伍 |
6.4.5 完善生猪产销对接制度 |
6.5 加强行业自律和自主发展 |
6.5.1 明确行业协会自律监管职责 |
6.5.2 提高生猪屠宰的组织化程度 |
6.5.3 实行生猪肉品市场准入制度 |
6.5.4 生猪屠宰企业自主并购发展 |
6.6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1:P区生猪屠宰监管机制访谈记录表 |
附录2:P区生猪屠宰监管机制访谈提纲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附件 |
(7)动物疫情公共危机政府防控能力建设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及研究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文献综述 |
1.2.1 危机防控能力研究 |
1.2.2 动物疫情公共危机的研究 |
1.2.3 动物疫情公共危机防控研究 |
1.2.4 对已有研究的评述 |
1.3 研究问题与内容 |
1.4 本文研究框架与方法 |
第2章 相关概念及理论基础 |
2.1 相关概念界定 |
2.1.1 公共危机 |
2.1.2 动物疫情公共危机 |
2.1.3 危机防控能力 |
2.1.4 能力建设及其基础 |
2.2 相关理论基础 |
2.2.1 公共危机管理理论 |
2.2.2 风险管理与脆弱性研究 |
2.2.3 动物卫生经济学 |
2.2.4 系统管理理论 |
第3章 我国动物疫情公共危机能力建设基础及其形成 |
3.1 能力基础之一:法制体系建设情况 |
3.2 能力基础之二:管理体制建设情况 |
3.3 能力基础之三:科技研发支持情况 |
3.4 能力基础之四:条件保障建设情况 |
3.5 综合能力形成:应急响应实施情况 |
第4章 动物疫情公共危机防控法制体系建设 |
4.1 我国动物疫情公共危机防控法制体系建设 |
4.1.1 我国动物卫生法律体系建设概况 |
4.1.2 我国动物疫情公共危机应急管理法规建设情况 |
4.2 我国动物疫情应急法制体系建设存在的问题 |
4.2.1 立法文本及内容自身存在的问题 |
4.2.2 法律文本与实践工作存在脱节 |
4.2.3 应急法律体系的操作性存在欠缺 |
4.3 其他国家动物疫情防疫法律体系建设经验借鉴 |
4.3.1 美国:1+N系统化动物卫生法律体系 |
4.3.2 澳大利亚:风险监控为主的动物疫情防控立法 |
4.3.3 加拿大:体系健全覆盖面广的疫情防控立法 |
4.3.4 欧盟:规范化、人性化的动物卫生立法体系 |
4.4 我国动物疫情防控立法的改进方向 |
4.4.1 健全动物防疫组织立法,防止立法碎片零散 |
4.4.2 树立动物疫情风险意识,健全风险评估机制 |
4.4.3 改变动物疫病防控观念,做好系统规范立法 |
第5章 动物疫情公共危机防控管理体制建设 |
5.1 构建应急管理组织体系的理论基础 |
5.1.1 应急管理组织结构设计的原则 |
5.1.2 公共危机组织结构的特点 |
5.2 我国动物疫情公共危机管理体制建设现状 |
5.3 我国动物疫情公共危机管理体制建设的问题及原因 |
5.3.1 动物疫情常态应急机构尚未建立 |
5.3.2 危机管理指挥联动系统尚且缺乏 |
5.3.3 官方组织缺乏与社会力量的整合 |
5.3.4 重大动物疫情区域合作机制缺乏 |
5.4 动物疫情公共危机防控管理体系的改进 |
5.4.1 专业性、常规性指挥机构的设立 |
5.4.2 以任务为中心建立复式组织结构 |
5.4.3 政府、企业、社会组织相协调 |
第6章 动物疫情公共危机防控科技支撑体系建设 |
6.1 动物疫病公共危机防控科技支撑体系建设现状 |
6.1.1 我国动物疫病防控科研机构发展现状 |
6.1.2 我国动物疫情防控科技成果研发情况 |
6.1.3 我国动物疫情防控科技成果运用情况 |
6.2 我国动物疫情防控科技支撑体系建设的问题 |
6.2.1 防控科技人力资本待遇较低、队伍不稳 |
6.2.2 防控技术研究投资不足、应用水平偏低 |
6.2.3 防控科研项目立项及管理处于无序状态 |
6.2.4 科技成果鉴定评价机制忽视了实践需求 |
6.2.5 科研成果推广缓慢,不能满足社会需求 |
6.3 制约科技支撑体系建设的主要因素分析 |
6.3.1 缺乏与时俱进的科学劳动价值评价机制 |
6.3.2 缺乏全面、完整、连续的经费资助机制 |
6.3.3 缺乏国家层面统一的科技管理服务平台 |
6.3.4 缺乏科技需求方主导的制度化评价机制 |
6.3.5 缺乏与社会转型相适应的成果转化机制 |
6.4 我国动物疫情科技支撑体系建设的途径 |
6.4.1 优化薪酬结构,尊重科技人才价值 |
6.4.2 改善投资机制,加强基础条件建设 |
6.4.3 抓住核心技术,做好管理平台建设 |
6.4.4 注重社会需求,完善鉴定评价机制 |
6.4.5 重视技术应用,科研与防控相结合 |
第7章 动物疫情公共危机防控条件保障建设 |
7.1 我国动物疫病财政支持政策概述 |
7.1.1 我国动物疫病防控财政支持政策的历史演变 |
7.1.2 我国动物疫病防控条件保障基本理念的形成 |
7.2 我国动物疫病财政支持存在的问题 |
7.2.1 财政支持总量尚显不足 |
7.2.2 财政支出结构不够合理 |
7.2.3 财政支持的持续性不够 |
7.3 我国动物疫病财政支持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
7.3.1 财政投入理念存在差距 |
7.3.2 财政分摊机制并未健全 |
7.3.3 财政支出方式过于单一 |
7.4 美国和澳大利亚动物疫病防控财政支持的基本经验 |
7.4.1 财政支持总量充足力度较大 |
7.4.2 财政支出结构动态均衡变化 |
7.4.3 多元主体共同平衡分摊费用 |
7.4.4 疫病消灭计划占据较大比重 |
7.5 改进我国动物疫病防控条件保障的建议 |
7.5.1 加大和稳定动物疫病危机防控财政支持 |
7.5.2 建立多元化动物疫病防控资金分摊机制 |
7.5.3 对动物疫病防控重点领域进行合理分派 |
7.5.4 合理安排动物疫情应急资金和物资储备 |
第8章 政府动物疫情公共危机防控的应急响应 |
8.1 动物疫情公共危机防控应急响应的理论框架 |
8.2 Matlab回归分析理论模型 |
8.3 我国动物疫情防控应急响应的实证研究 |
8.4 提升动物疫情公共危机防控的应急响应的路径选择 |
第9章 基本结论与政策建议 |
9.1 改变观念,建立系统化的动物疫情防控法律体系 |
9.2 突破限制,建立开放型的动物疫情防控体制框架 |
9.3 创新科技,构建有机性的动物疫情防控科技支撑 |
9.4 重视投入,建立稳定性的动物疫情防控条件保障 |
第10章 研究不足与展望 |
10.1 防控能力建设基础的综合性研究 |
10.2 防控能力基础条件的精细化研究 |
10.3 防控能力建设效果的全面性评估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作者简历 |
读博期间科研成果目录 |
(8)我国兽医体系效能评估指标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和意义 |
1.1.1 研究的背景 |
1.1.2 研究的意义 |
1.2 研究的目的 |
1.2.1 深入研究细致分析 PVS 的内容与结构和运行原理 |
1.2.2 掌握我国兽医体系运行现状和主要问题 |
1.2.3 在比较分析的基础上提出构建评价指标和标准框架建议 |
1.3 研究内容 |
1.4 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 |
1.4.1 研究方法 |
1.4.2 技术路线 |
2 OIE PVS 介绍 |
2.1 OIE PVS 产生背景 |
2.1.1 泛美洲农业合作组织(IICA)的 PVS |
2.1.2 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 PVS 产生背景 |
2.2 PVS 的内容 |
2.2.1 PVS 的要素内容 |
2.2.2 PVS 的指标内容 |
2.2.3 PVS 的等级标准 |
2.3 PVS 的评估基础 |
2.4 PVS 的更新 |
2.4.1 PVS 更新程序 |
2.4.2 OIE PVS 发展趋势分析 |
2.5 本章小结 |
3 PVS 评估的实施程序 |
3.1 评估前准备 |
3.1.1 评估申请 |
3.1.2 确定评估小组 |
3.1.3 评估准备 |
3.2 实施评估 |
3.2.1 书面评估 |
3.2.2 实地评估 |
3.3 评估后处理 |
3.3.1 撰写报告初稿 |
3.3.2 同行评议 |
3.3.3 与被评估国沟通 |
3.3.4 最终评估报告 |
3.4 本章小结 |
4 OIE PVS 指标体系的实用 |
4.1 OIE PVS 指标等级的实际应用 |
4.1.1 收集信息 |
4.1.2 辨别相关信息 |
4.1.3 确定指标等级 |
4.2 PVS 的适用 |
4.2.1 OIE PVS 适用现状 |
4.2.2 申请评估的划分 |
4.2.3 评估状况分析 |
5 OIE 兽医机构效能提升程序 |
5.1 概述 |
5.1.1 提升程序的意义 |
5.1.2 提升程序的本质要求 |
5.1.3 提升程序形成过程 |
5.1.4 提升程序的基本构架 |
5.1.5 提升程序本质探讨 |
5.2 兽医机构效能提升程序的内容 |
5.2.1 “诊断”——PVS 评估 |
5.2.2 “处方”──差距分析 |
5.2.3 “治疗”——OIE 兽医体系相关服务项目 |
5.3 后续跟进 |
6 对 OIE PVS 的研究分析 |
6.1 理论依据: |
6.1.1 木桶理论 |
6.1.2 质量管理理论 |
6.1.3 同一个世界,同一个健康理论 |
6.2 PVS 的形成基础 |
6.2.1 法律制度完善 |
6.2.2 普遍实行官方兽医制度 |
6.2.3 动物疫病基本扑灭 |
6.2.4 兽医工作机构健全完善 |
6.2.5 兽医体系和利益相关方人员素质较高 |
6.3 PVS 的功能 |
6.3.1 内部评价 |
6.3.2 国际贸易 |
6.3.3 外部评价 |
6.4 PVS 的特点分析 |
6.4.1 科学性 |
6.4.2 系统性 |
6.4.3 全面性 |
6.4.4 合理性 |
6.4.5 PVS 即是方法标准工具,又是指标标准工具 |
6.5 小结 |
7 我国兽医体系比较研究 |
7.1 我国兽医体系分类研究 |
7.1.1 法律法规体系 |
7.1.2 工作体系 |
7.1.3 兽医队伍 |
7.1.4 保障体系 |
7.1.5 技术体系 |
7.1.6 兽医教育 |
7.2 我国主要兽医机构职能分析 |
7.2.1 我国兽医机构职能介绍 |
7.2.2 我国主要兽医机构职能分析 |
7.3 OIE PVS 中的兽医体系 |
7.3.1 OIE 中的有关定义 |
7.3.2 兽医体系建设的基本原则 |
7.3.3 职能 |
7.3.4 OIE 新的发展 |
7.4 我国与 OIE 兽医体系比较研究 |
7.4.1 未形成过程管理 |
7.4.2 没有实施个人负责制度 |
7.4.3 机构建设缺少标准 |
7.4.4 疫情报告不畅 |
7.4.5 缺乏与管理相对人的协调 |
7.4.6 没有形成风险管理机制 |
7.4.7 法律法规的健全程度 |
7.5 我国兽医体系存在的问题 |
7.5.1 法律法规体系建设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
7.5.2 工作体系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
7.5.3 基层兽医队伍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
7.5.4 物力财力资源保障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
7.5.5 人力资源保障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
7.5.6 行政管理保障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
7.5.7 技术体系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
7.5.8 兽医教育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
7.6 OIE PVS 与我国传统考核评价制度的差异 |
7.6.1 理念差异 |
7.6.2 评估目标的差别 |
7.6.3 评估依托的区别 |
7.6.4 追求目标比较 |
7.6.5 评估结果适用各异 |
7.6.6 产生的后果不同 |
7.6.7 小结 |
8 我国行政执法机构和技术支持机构现状及主要问题分析 |
8.1 机构组织现状 |
8.1.1 名称 |
8.1.2 级别 |
8.1.3 法定职责 |
8.1.4 编制 |
8.1.5 内设机构 |
8.1.6 岗位设置 |
8.2 人力资源 |
8.2.1 工作人员学历情况 |
8.2.2 人员年龄构成 |
8.2.3 人员能力和素质 |
8.3 物资资源 |
8.4 经费保障 |
8.4.1 人头经费 |
8.4.2 办公经费 |
8.4.3 专项经费 |
8.4.4 培训经费 |
8.4.5 小结 |
8.5 行政管理 |
8.5.1 规章制度及其执行情况 |
8.5.2 机构协调能力 |
8.6 机构法定职责履行 |
8.7 法律法规的制定、实施 |
8.7.1 地方性法律规范制定情况 |
8.7.2 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及相关问题 |
9 建立我国兽医体系效能评估的思路 |
9.1 在我国实施兽医体系效能评估的分析 |
9.1.1 难点分析 |
9.1.2 基本思路 |
9.2 建立我国兽医体系效能评估指标的原则、依据和用途 |
9.2.1 建立我国兽医体系效能评估指标的原则 |
9.2.2 建立我国兽医体系效能评估指标体系的依据 |
9.2.3 确定我国兽医体系效能评估的用途 |
9.3 确定我国兽医体系效能评估的理念、对象和内容 |
9.3.1 确定我国兽医体系效能评估的基本理念 |
9.3.2 确定我国兽医体系效能评估的对象 |
9.3.3 制订我国兽医体系建设标准 |
9.4 建立我国兽医体系效能评估指标的基本步骤 |
9.4.1 提炼 |
9.4.2 消化吸收 |
9.4.3 整理、设计 |
9.4.4 延伸和具体化 |
10 建立我国兽医体系效能评估指标体系 |
10.1 提炼 PVS 中与我国兽医体系相关的指标 |
10.1.1 人力、物力和财力资源 |
10.1.2 技术权威性及能力 |
10.1.3 与利益相关方的互动交流 |
10.1.4 进入市场的能力 |
10.2 构建评价指标体系的相关要素 |
10.2.1 兽医机构要求相关要素 |
10.2.2 兽医工作要求相关要素 |
10.2.3 人力资源相关要素 |
10.2.4 物资资源相关要素 |
10.2.5 财力资源相关要素 |
10.2.6 完成法定职责能力相关要素 |
10.2.7 进入市场能力相关要素 |
10.2.8 动物卫生法律支持相关要素 |
10.3 建立我国兽医体系效能评估指标体系的基本架构 |
10.3.1 基本要素 |
10.3.2 指标 |
10.3.3 指标的评估等级 |
10.4 设立我国兽医机构评估指标体系的思考 |
10.4.1 借鉴了 OIE PVS 的理念 |
10.4.2 参考了 OIE PVS 的功能 |
10.4.3 体现了我国兽医机构的特点 |
10.4.4 参考了 OIE 评估工具中的相关要素和指标 |
10.5 拟建兽医体系效能评估指标体系的具体构成 |
10.5.1 兽医机构 |
10.5.2 兽医工作要求 |
10.5.3 人力资源 |
10.5.4 物资资源 |
10.5.5 资金保障 |
10.5.6 完成法定职责能力 |
10.5.7 进入市场能力 |
10.5.8 法制建设 |
11 结论与建议 |
11.1 PVS 是科学合理的 |
11.2 我国目前不宜直接适用 OIE PVS |
11.3 构建的评估指标体系具有创新性 |
11.4 尽快制定兽医体系建设标准 |
11.5 继续修订完善评估指标体系 |
11.6 适时开展评估 |
致谢 |
参考文献 |
附录 |
省级兽医行政管理机构资金保障调查表 |
省级兽医行政执法机构资金保障调查表 |
省级兽医技术支持机构资金保障调查表 |
市级兽医行政管理机构资金保障调查表 |
市级兽医行政执法机构资金保障调查表 |
市级兽医技术支持机构资金保障调查表 |
县级兽医行政管理机构资金保障调查表 |
县级兽医行政执法机构资金保障调查表 |
县级兽医技术支持机构资金保障调查表 |
作者简介 |
(10)中国动物保护法制建设白皮书 第一编 中国动物保护法制建设立法进程(论文提纲范文)
第一部分中国大陆动物保护法制建设立法进程 |
第一章野生动物保护立法进程 |
第一节起步发展期(1949~1977) |
第二节全面建设期(1978~1999) |
一、有关非法狩猎、走私的规定 |
二、《野生动物保护法》及相关条例中的规定 |
三、有关野生动物栖息地保护的规定 |
第三节繁荣创新期(2000~至今) |
一、打击非法捕猎、走私野生动物力度增加 |
二、野生动物保护地方立法繁荣发展 |
三、野生动物自然保护区全面建设 |
(一)国务院有关自然保护区的重要通知 |
(二)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 |
(三)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的有关规定 |
四、其他有关野生动物保护的规定 |
(一)关于肇事野生动物补偿工作 |
(二)关于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及网络救助 |
(三)关于自然灾害中的野生动物保护 |
(四)关于禁食野生动物的规定 |
第二章农场动物保护立法进程 |
第一节起步恢复期(1949~1965) |
一、农场动物保育的有关规定 |
二、发展农场动物养殖的有关规定 |
三、农场动物屠宰、防疫的有关规定 |
四、关于农场动物的其他规定 |
第二节曲折停滞期(1966~1976) |
第三节全面建设期(1978~1989) |
一、农场动物养殖发展的有关规定 |
二、农场动物生存发展基本问题的有关规定 |
三、农场动物防疫的有关规定 |
四、农场动物用药管理的有关规定 |
第四节迅猛发展期(1990~1999) |
一、农场动物种畜禽管理的有关规定 |
二、农场动物防疫检疫的有关规定 |
三、农场动物屠宰管理的有关规定 |
第五节繁荣创新期(2000~至今) |
一、农场动物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的有关规定 |
(一)《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 |
(二)《动物源性饲料产品安全卫生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
二、农场动物用药管理的有关规定 |
三、农场动物防疫免疫管理的有关规定 |
四、《畜牧法》的有关规定 |
(一)畜禽遗传资源保护的有关规定 |
(二)种畜禽品种选育与生产经营的有关规定 |
(三)畜禽养殖的有关规定 |
(四)畜禽运输的有关规定 |
(五)质量安全保障的有关规定 |
五、其他涉及农场动物福利的有关规定 |
第三章实验动物保护立法进程 |
第一节起步发展期(1979~1982) |
第二节全面建设期(1983~2005) |
一、实验动物立法体系全面建设 |
(一)专门规范实验动物管理的立法出台 |
(二)实验动物管理地方立法全面建设 |
(五)其他立法中的对于实验动物管理的相关规定 |
二、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制度的建立 |
(一)七部委共同制定的部门规章——《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办法》的出台 |
(二)地方性立法中关于实验动物许可证的有关规定 |
(三)其他地方性立法中的实验动物相关规定 |
四、《实验动物环境及设施(GB 14925-2001)》的发布 |
第四节繁荣创新期(2006~至今) |
一、有关实验动物福利立法的提出 |
二、实验动物的地方性立法繁荣发展 |
第四章伴侣动物保护立法进程 |
第一节快速发展期(1980~1999) |
一、伴侣动物传染病防治的有关规定 |
二、伴侣动物的出入境检疫的有关规定 |
三、伴侣动物的运输管理的有关规定 |
四、伴侣动物限制管理的有关规定 |
第二节全面繁荣期(2000~至今) |
一、伴侣动物的饲料管理的有关规定 |
(一)国务院各部委相关公告中的有关规定 |
(二)对伴侣动物饲料质量安全情况进行监管和通报 |
二、伴侣动物的诊疗、用药管理的相关规定 |
(一)《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
(二)地方性立法中动物诊疗的有关规定 |
(三)伴侣动物用药管理的有关规定 |
三、伴侣动物防疫检疫的有关规定 |
(一)狂犬病防治的有关规定 |
(二)伴侣动物进出口检疫的有关规定 |
四、地方立法中关于伴侣动物管理的有关规定 |
第五章工作动物保护立法进程 |
第一节起步发展期(1949~1977) |
第二节全面建设期(1978~1999) |
一、工作动物的饲料方面 |
二、工作动物防疫、检疫的相关规定 |
三、工作动物管理的相关规定 |
四、工作动物运输的相关规定 |
第三节繁荣创新期(2000~至今) |
一、导盲犬的相关规定 |
二、检疫犬的相关规定 |
三、搜救犬的相关规定 |
第六章娱乐动物保护立法进程 |
第一节观赏动物保护的立法简述 |
第二节演艺动物保护的立法进程 |
第二部分中国港澳台地区动物保护法制建设立法进程20 |
第一章中国香港地区动物保护法制建设立法进程 |
第一节中国香港地区动物保护法制建设进程概述 |
一、香港动物保护法制建设进程概述 |
二、动物保护立法中最核心的一部法律——《防止残忍对待动物条例》的相关规定 |
(一)防止残忍对待动物的一般性规定 |
(二)残忍对待动物的法律责任 |
第二节中国香港野生动物保护的法制建设进程 |
一、《野生动物保护条例》的相关规定 |
二、《动植物(濒危物种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 |
三、《渔业保护条例》的主要内容 |
四、《捕鲸业(规管)条例》的相关规定 |
五、其他法律中有关保护野生动物的规定 |
第三节中国香港地区驯养动物的法制建设进程 |
一、香港地区农场动物福利的法律规定 |
二、香港动物运输保护的法律规定 |
三、香港动物屠宰保护的法律规定 |
四、香港实验动物保护的法律规定 |
第二章中国台湾地区动物保护法制建设立法进程 |
第一节中国台湾地区动物保护法制建设进程概述 |
第二节中国台湾地区野生动物保护的法制建设进程 |
第三节中国台湾地区驯养动物保护的法制建设进程 |
一、中国台湾地区动物福利保护法制概述 |
二、中国台湾地区农场动物保护的法律规定 |
三、中国台湾地区实验动物保护的法律规定 |
四、中国台湾地区动物运输保护的法律规定 |
五、中国台湾地区动物屠宰的法律规定 |
四、加强兽医卫生监督检查促进检疫工作的开展(论文参考文献)
- [1]吉林省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建设管理条例[J].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吉林省人民政府公报, 2021(24)
- [2]江津区生猪屠宰检验检疫现状及问题研究[D]. 陈艳灵. 西南大学, 2020(05)
- [3]浅析福建省某市动物卫生监督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D]. 叶超. 福建农林大学, 2020(02)
- [4]基于动物卫生监督系统的移动终端软件功能设计及应用[D]. 徐海川. 吉林大学, 2019(03)
- [5]河南省生猪屠宰企业屠宰检验、检疫现状调查研究[D]. 乔小亮. 河南农业大学, 2019(04)
- [6]广州市生猪屠宰监管机制优化的对策研究 ——以P区为例[D]. 冯思恩. 华南理工大学, 2019(02)
- [7]动物疫情公共危机政府防控能力建设研究[D]. 王薇. 湖南农业大学, 2015(08)
- [8]我国兽医体系效能评估指标研究[D]. 贾皓. 内蒙古农业大学, 2013(10)
- [9]中国动物保护法制建设白皮书 第四编 中国动物保护法律法规汇编[A]. 孙江,王利军,李军波. 中国动物保护法制建设白皮书, 2012
- [10]中国动物保护法制建设白皮书 第一编 中国动物保护法制建设立法进程[A]. 孙江,王利军,李军波. 中国动物保护法制建设白皮书, 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