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美国WWW.FIRSTGOV.GOV全面面向政府、企业、公众的电子政府(论文文献综述)
周笑梅[1](2021)在《新型智库发展优化研究 ——以地方社科院实践为例》文中指出智库是国家软实力的表征。自国家启动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以来,新型智库建设取得了显着成效,但智库的政策咨询水平和服务社会能力,与现阶段国家的综合国力及国际地位仍明显不相称。制约智库发展的突出困境在于:在新型智库最重要的关系中,智库与政府双向维度同时存在深层体制改革的阻滞,且彼此复杂纠缠。一方面,这种制约呈现为相应的国家制度供给不足与治理理念、治理方式滞后,另一方面,新型智库在对自我重塑的能动把握上也存在观念滞后、行动迟滞、内部机制创新不足。内外部因素的复杂交错,致使新型智库依然受制于传统治理结构与组织结构,难以支持智库转型所需要的决策研究范式及运营模式的现代跃迁,因而也难以全面达成自身应有的职责担当,在整体上呈现深层结构性矛盾。如果将对这一矛盾的分析,单纯指向智库内部机制,或单纯指向政府制度供给,都难以有效解释问题的深层归因和回应问题的复杂性。本文试图将对这一矛盾的分析,置于国家治理现代化总体背景中,对其进行整体性系统性研究,以期更全面深入地理解与认知新型智库发展的内外部环境,并从中探寻其发展的深层结构性影响因素,进而系统探索对其发展优化更具应用价值的实践对策。这是本文研究的基本问题。新型智库建设关系到国家治理的核心问题,即政府决策的科学性与决策效率,关系到由国家决策体制改革、国家治理体系创新等因素共同构成的国家治理现代化。中国当前在国内国际复杂局势中,同时面临重大机遇与挑战,而信息化网络化智能化对人类经济社会结构及运行模式深刻复杂的改变与形塑,则使这种机遇与挑战空前放大,进而使智库对国家及政府决策能力的重大影响进一步突显,作为决策体制改革及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环节,新型智库的良性发展成为意义重大的现实与理论问题。在国家治理总体架构下,存在三个对新型智库发展具有重要影响的基本维度:国家的制度供给、智库的内部治理、智库的外部关系。这三个维度既决定着智库的发展模式与发展空间,同时也都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因素与重要环节。本文主要依据国家治理、参与式治理、网络化治理、决策过程参与等理论,基于“国家制度供给-智库内部治理-智库外部关系”的研究框架,通过对国内外智库发展经验较为系统的考察,以31个省市自治区省级地方社科院为核心研究案例,分别在三个基本维度下展开深入系统研究,以剖析新型智库发展中的结构性问题及其影响因素,并对其未来发展提出优化路径及对策。在形成对新型智库发展状况及问题判断时,本文做了一定数量国内外实践案例的实证分析,特别是以31个省级地方社科院为核心研究案例详细开展了相关研究。结合学术文献研读及理论资源支撑,基于以上综合考察与研究,提出了相应的新型智库发展优化对策:第一,在政府维度,加大力度扭转突出的制度供给不足问题,加强对新型智库发展的制度供给和赋权。新型智库发展制度供给体系应包括:决策过程参与保障制度、机构主体重塑保障制度、智库市场化运行保障制度、智库现代传播保障机制等内容。第二,在智库内部治理维度,探索法人治理结构改革,并在清晰战略目标定位前提下,对智库的研究机制、管理机制、运营机制等进行系统创新。第三,在智库外部关系维度,围绕新型智库发展所形成的重要外部关系,以激活主体能量与活力为前提,建构政府主导、智库发挥重要作用的网络化治理合作伙伴关系。在三个基本维度分别研究的基础上,本文提出了一些整体性政策建议:优化国家对新型智库建设的总体布局,持续培育现代政治文明;在秉持稳步渐进改革原则的同时,加快提升新型智库发展相关立法层次,以强大的国家立法保障并规范新型智库发展;合理布局新型智库发展体系,以建立和形成有效保障各类智库均衡而充满活力发展的资源配置模式,维护不同类型智库共同构成的整体国家知识资源及决策智慧宝库;积极回应大数据时代要求,推动新型智库信息平台基础设施整体升级,制定并实施涵盖政府、智库、企业及社会的互联互通、共建共治共享的知识管理及数据库网络,为建立国家智慧决策模式做足准备,以提高国家治理效能,进一步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
杜海龙[2](2020)在《国际比较视野中我国绿色生态城区评价体系优化研究》文中认为人类文明进入生态文明,城市作为人类文明的载体也进入崭新阶段。伴随着世界城镇化发展,城市人口需求面临的挑战不断增加,绿色生态化成为全球城镇化发展趋势。中国的城镇化是一场引领全球的规模最大、速度飞快的城镇化,当前中国的城镇化已经由高速发展转向高质量发展的新时代,这项运动不仅决定着中国的历史进程,更深刻影响着21世纪人类的发展。当今世界正处于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国际秩序迎来历史转折,全球治理体系正发生深刻变革,应对气候变化成为全球首要挑战之一,绿色生态城市成为全球城镇化发展的理想目标。建立绿色生态城市的标准体系,为全球城市绿色生态化发展提供中国范式和标准引领,是国家核心竞争力的体现,事关人类共同命运。本文系统梳理了绿色生态城市的相关概念,辨析了绿色生态城市的内涵,论述了绿色生态城市的基本特征,完善了绿色生态城市的理论体系,并初步构建了“绿色生态城市系统模型”。基于绿色生态城市系统模型设计了ESMF比较矩阵,依托矩阵对英国、美国、德国、日本及中国的绿色生态城区评价标准开展了全面系统化的比较,寻求借鉴与启示。通过总结我国绿色生态城区发展现状及现存问题,结合我国城市发展新变化、新城新区新需求、城市更新领域等多方面的新挑战,明确我国绿色生态城区评价体系的优化方向。在完善理论工具、全面比较借鉴和充分发掘问题三项基础工作之后,集合生态学、城市学和系统学的工具模型建立了绿色生态城区“钻石”评价模型,对我国现有绿色生态城区评价体系在价值导向、体系结构、评价内容和评价方法四方面进行了优化,并通过典型案例验证了相关评价模型和评价体系优化的适用性。全文共七章,内容介绍如下:第一章:结合人类文明发展,中国及全球城镇化发展阶段,当今世界格局巨变等现实需求,论述了开展绿色生态城市标准体系建设的必要性。综述了国内外绿色生态城市及其评价标准的研究现状,明确了研究目的、研究内容和研究技术路线。第二章:对绿色生态城市相关概念进行梳理,就绿色生态城市的内涵与基本特征进行辨析,论述了绿色生态城市的理论基础,应用系统工程的方法论从目标准则、结构组织、运行机制三个维度构建了“绿色生态城市系统模型”。第三章:在“绿色生态城市系统模型”的基础上,从层次分析出发设计构造了ESMF比较矩阵,从宏观环境、评价体系、机制保障和模式特征四个维度对英国BREEAM Communities,美国LEED-ND、LEED-Cities and Communities,德国DGNB UD,日本CASBEE UD、CASBEE Cities,中国绿色生态城区评价标准GBT51255-2017展开全面系统化对比,通过比较研究寻求启示与借鉴,用于指导我国绿色生态城区评价体系的优化。第四章:全面总结我国绿色生态城区发展现状及现存问题,结合我国城市发展的主体、模式和逻辑变化的时代背景,深入剖析我国新城新区建设和城市更新领域对绿色生态城区发展提出的新挑战,以问题和挑战为导向明确我国绿色生态城区评价体系的优化方向。第五章:提出我国绿色生态城区评价体系的优化原则和优化目标,建立了绿色生态城区“钻石”评价模型。在现有国家评价体系基础上,补充完善了“城区治理”、“生活质量”、“创新智能”和“过程管理”四方面评价内容;在评价方法上细化城区类别与指标权重;在评价结果的表达上,提供了直观的得分罗盘图、钻石模型雷达图。第六章:以中新天津生态城等城区为实例,验证以上评价内容的补充完善、评价方法的优化提升和“钻石”评价模型的适用性。第七章:总结了本文的主要工作,并展望绿色生态城区建设及评价标准下一步的发展方向。
于丽春[3](2020)在《并联审批促进政府部门间合作研究 ——基于目标和行动的维度》文中指出在组织活动中,通过合作能够提升组织效率、服务质量,而合作缺失,则会带来服务质效的下降。政府组织亦如此,即政府部门间合作与否会对其服务质量和效率产生重要影响。在中国现代化的过程中,政府部门间合作是其发展的内在要求。首先,社会转型带来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问题,要求通过政府部门间合作提升治理能力加以解决;其次,发展经济的压力,要求通过政府部门间合作提高办事效率;再次,公共服务需求的不断提升,要求通过政府部门间合作满足公众需求;最后,信息化的推进,要求通过政府部门间合作打破传统的“碎片化”运行模式。在具体实践中,我国政府逐步加强对政府部门间合作问题的关注,并通过“大部制”改革、跨部门协调机制等方式促进政府部门间合作,但仍存在着不足之处。“大部制”改革促进了政府部门间关系调整,但没有形成顺畅的政府部门间合作关系;建立协调机制对高效推动特定跨部门事项发挥了积极作用,同时推动了政府部门间合作,但容易带来机构林立,政府部门间合作的长效性、内生性不足等问题。并联审批是伴随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而产生、发展的一种促进审批效率提升的运行方式,外在形式上,其是探索政府部门间合作的一个微观切口;内在本质上,并联审批通过流程优化促进政府部门间合作,避免了组织机构变动和新的机构设置,有助于形成长效性、内生性的合作机制,是探索政府部门间合作的一个必要切口。所以,基于现实问题与实践考量,本研究聚焦并联审批这一运行方式,对其如何促进政府部门间合作进行分析。那么,并联审批如何促进政府部门间合作?通过何种机制、何种路径促进政府部门间合作?这构成了本文要回答的核心问题。首先,政府部门间合作需求与合作困境共存,对合作困境生成逻辑的探索有助于破解政府部门间合作的难题。在跨部门行政审批事项改革的场域内,政府部门面临着两方面的挑战,一是行政体制改革的持续推进,二是经济、社会对公共服务需求的不断提升,而政府部门间合作是应对以上挑战的必然选择。合作需求是政府部门间合作的逻辑起点,其形成源于两方面的因素,第一,实现更高效率以满足经济社会的公共服务需求,是形成合作需求的直接原因;第二,提升政府整体效能以获得更大效用,是形成合作需求的深层原因。虽然,政府部门间合作具有理论上的基础和实践中的需求,但是跨部门行政审批事项改革中的政府部门间合作常常面临一些问题和挑战,产生合作困境。主要体现在“权责壁垒”使政府部门间整体性价值缺失、增加沟通成本、阻碍公共服务水平提升,导致形成合作难;“分割式”审批使审批流程破碎、审批标准不一,导致合作执行难。那么,政府部门间合作困境的生成逻辑为何?基于目标和行动的维度,目标不一致、行动不一致是政府部门间合作困境的生成机理,前者表现为,政府部门的“自利”导致部门间目标各异、政府部门的“利他”但与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不一致;后者表现为,分散化审批、流程破碎、信息不畅致使部门间行动不一致。但分化的组织结构是合作困境的深层诱因,其纵向关系瓦解政府部门间合作意愿,横向关系削弱政府部门间合作动力。其次,并联审批作为探索政府部门间合作微观且必要的切口,具有促进政府部门间合作的优势。并联审批经历了萌芽、发展和相对成熟阶段,其发展历程中体现了各政府部门从简单的联合办公逐步转化为相互合作的过程。进一步地,并联审批促进政府部门间合作的优势体现在形成过程和执行过程之中。第一,并联审批的形成过程包含了政府自身改革因素,以及来自群众和企业的经济社会因素,其有利于政府部门间目标一致的形成也体现在政治和经济社会方面。政治方面,并联审批是产生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一种创新方式,目的在于提升政府的审批效能;经济社会方面,并联审批是相对于串联审批的一种高效运行的审批方式,强调各审批部门的共同推进;基于以上方面,其有利于政府部门间目标一致的形成。第二,并联审批的执行过程,强调一个部门或者窗口向申请人收取申请材料,通过后台并联式运行对跨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统一受理,各部门在规定时限内提出意见,对符合要求的申请送达审批结果。为达此要求,并联审批基于组织载体进行集中审批、以优化流程为运行前提、以信息科技为技术支撑,从而有利于政府部门间行动一致的生成。从最终效果来看,并联审批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政府部门间合作,表现为促进了政府部门间的联合行动、增进了公共价值。但是,政府组织结构的分化不可避免、政府部门间的利益不会得到根本性的调和,这决定了并联审批促进政府部门间合作的限度。最后,为了化解合作困境,实现跨部门行政审批事项改革中政府部门间合作,需要对政府部门间的目标和行动进行一致性协调。第一,基于政治、经济和社会三个维度,并联审批促进政府部门间目标一致的形成。具体表现为,在行政体制改革持续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建设、不断提升的公共服务需求的宏观背景下,跨部门行政审批中的政府部门需要进行合作,并联审批在不改变原有制度设置和职能划分的基础上,以审批事项为中心,促进了政府部门间目标一致的形成。第二,通过组织、流程和技术三个方面,并联审批促进政府部门间行动一致的生成。组织方面,政务服务中心和行政审批局是并联审批促进政府部门间行动一致的组织载体;流程方面,审批流程的整体化建设和标准化建设,是并联审批促进政府部门间行动一致的运行前提;技术方面,电子政务建设和“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是并联审批促进政府部门间行动一致的技术支撑;以此为基础,并联审批促进了传统上以政府部门为核心的“职能驱动型”服务模式向以审批流程为核心的“流程驱动型”服务模式的转变,促进了政府部门间行动一致的生成。通过目标一致、行动一致,并联审批促进了跨部门行政审批事项改革中政府部门间合作的实现。本文最后一章,以J省不动产登记改革为例对前文的理论分析部分进行验证。第一,从合作需求来看,社会经济的发展以及行政体制改革的推进,引发不动产登记改革中政府部门间合作的需求;但是,不动产登记改革中存在政府部门间合作困境,即“权责壁垒”导致形成合作难、“分割式”审批导致合作执行难;而合作困境的生成机理在于相关部门间的目标不一致、行动不一致,分化的组织结构则是合作困境的深层诱因。第二,不动产登记改革中并联审批的发展历程,体现了不动产登记已经从简单的部门联合办公转化为部门间的相互合作,与此同时,从其形成过程和执行过程来看,具有促进政府部门间目标一致形成、行动一致生成的优势;并且,不动产登记改革中并联审批促进政府部门间合作取得了积极效果,但也因分化的组织结构使其具有一定的限度。第三,不动产登记改革中,并联审批促进政府部门间合作的实现主要体现在,促进政府部门间目标一致的形成,具体包括政治、经济和社会维度;以及促进政府部门间行动一致的生成,具体包括组织载体、运行前提和技术支撑。综上,本研究的主要结论包括,第一,政府部门间合作困境的生成逻辑包括生成机理和深层诱因两个层面;第二,并联审批促进了政府部门间合作,但面对合作困境生成逻辑的不同层面,其有效性与有限性并存;第三,基于目标一致和行动一致构建的分析框架,能够对并联审批如何促进政府部门间合作进行解释,而目标一致、行动一致是促进政府部门间合作的有效路径。
刘世鑫[4](2020)在《S县电子政务建设问题研究》文中研究表明随着网络信息技术的发展,电子政务成为世界各国政府信息化建设和行政体制改革的必然选择,基层政府的电子政务建设,作为我国电子政务建设重要的一环,在提高服务效能、增加政府透明度、增强群众满意度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我国目前不同地区的电子政务建设仍存在着较大的差距,尤其是欠发达地区县级政府电子政务建设存在着诸多问题。针对S县电子政务建设问题的研究,一方面对我国欠发达地区基层电子政务建设现状有一个整体的把握,另一方面对加快我国欠发达地区基层电子政务的发展提供可行的建议。通过实证和比较研究发现,S县电子政务建设目前在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政务服务、数据共享方面存在着突出问题,而问题的深层次原因在于财政资金投入少、缺乏足够认识、体制机制不健全和和专业人才短缺等,通过整合资源,拓宽资金渠道,营造电子政务建设氛围、健全机构制度等几个方面的做法可以在资源有限的条件下,加快S县电子政务的建设。
胡漠[5](2020)在《智慧政府信息协同的满意度感知与网络结构模型构建》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在过去的近20年间全球人口出现向大城市迁徙的现象。随之而来的是大城市里出现人口膨胀、交通拥堵、房价高、看病难等“大城市病”症状。引起“大城市病”的病因众多,其根源在于传统的社会管理与服务方式落后,无法便捷、高效地满足企业发展与民众生活过程中产生的对政府服务的需求。因此,亟待探索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新的社会管理与服务方式。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智慧政府建设为社会管理与服务方式的转变提供了全新的视角。智慧政府被称之为电子政务的下一次更迭,日新月异的信息技术研发成果为智慧政府建设提供了技术保障,使实现智能化的社会管理与服务方式成为可能。当前,虽然我国的智慧政府建设仍处于初级阶段,但放眼全球,迪拜、澳大利亚、新加坡等国家与地区的智慧政府建设均已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从全球视角来看,不同国家与地区在智慧政府建设中显差异化发展的同时,也在一些领域形成聚焦,如政府信息协同。政府信息协同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政府部门间为满足自身需求而发起的信息交流,并通过信息交流共同完成同一政务事项的信息活动。据全国信标委SOA的调研报告:政府、企业与用户均认为“跨部门业务协同”、“政府的统一规划和指导”、“信息资源共享与整合”是推动我国智慧政府建设与发展的主要推动力。而在现实中,不同政府部门间的信息共享不足、信息协同水平较低等问题并不鲜见,信息协同已然成为制约我国现阶段智慧政府建设与发展的瓶颈问题。鉴于此,本文基于民主治理理论、协同理论、信息熵理论、群体智慧理论、信息生态理论,运用理论研究与实证研究相结合、定性研究与定量研究相结合的方法,围绕智慧政府信息协同网络结构这一研究主题展开深入研究。通过对智慧政府、服务型政府建设、信息协同、满意度感知等研究领域已有研究成果的追本溯源,获悉了智慧政府信息协同相关研究领域的研究热点与研究趋势,并在此基础上界定了智慧政府信息协同网络结构模型构建为本研究的核心内容。具体内容阐述如下:第3章智慧政府信息协同网络结构识别本章对智慧政府信息协同网络结构识别进行了研究。首先,采用网络爬虫方法在政府官网中抓取公开的政府文件作为数据源,并采用命名实体识别的方法识别出数据源中的节点(政府名称)数据与节点关系(不同政府部门间的信息协同关系)数据。其次,基于节点数据与节点关系数据,运用可视化分析软件识别出现阶段我国智慧政府信息协同网络结构。最后,运用社会网络分析与信息熵相结合的方法,分析出对我国智慧政府信息协同网络结构具有较强影响力的节点、节点关系、节点信息协同关联强度。第4章群体智慧视域下智慧政府信息协同网络结构满意度感知本章以本文第3章识别出的现阶段我国智慧政府信息协同网络为感知对象,对群体智慧视域下智慧政府信息协同网络结构满意度感知进行了研究。首先,基于群体智慧理论界定了符合智慧群体标准的智慧个体,通过深度访谈法以智慧个体为访谈对象获取本章研究的数据源;其次,采用扎根理论的方法对数据源进行逐级编码;最后,在理论饱和度检验通过后,得到满意度感知视域下智慧政府信息协同网络结构满意度感知因子。第5章融合满意度感知的智慧政府信息协同网络结构模型构建本章融合本文第4章析出的群体智慧视域下智慧政府信息协同网络结构满意度感知因子,构建了融合满意度感知的智慧政府信息协同网络结构模型。首先,析出了智慧政府信息协同网络结构模型的构成要素,分别为信息人要素、情境要素和信息要素;其次,析出了智慧政府信息协同网络结构模型的特征,分别为提供让群众满意的智慧政府服务、“互联网+政务服务”、关联数据;最后,基于本文第3章识别出的现阶段我国智慧政府信息协同网络结构、本文第4章析出的群体智慧视域下智慧政府信息协同网络结构模型满意度感知因子、本章析出的智慧政府信息协同网络结构模型的构成要素与特征,构建了智慧政府信息协同网络结构模型。第6章信息生态视域下智慧政府信息协同网络结构模型驱动机制本章为提升本文第5章构建的智慧政府信息协同网络结构模型的信息协同效应,结合信息生态理论,采用问卷调查与结构方程模型相结合的研究方法,对智慧政府信息协同的协同效应作用机理进行了实证研究,获取了智慧政府信息协同网络的协同效应作用机理。并根据信息生态视域下的智慧政府信息协同网络的协同效应作用机理析出了信息生态视域下智慧政府信息协同网络结构模型的驱动机制。第7章对接驱动机制的智慧政府信息协同网络结构模型驱动策略本章根据本文第6章析出的信息生态视域下智慧政府信息协同网络结构模型的驱动机制,从面向利益相关者、面向技术、面向智慧政府信息协同环境3个视角着手,有针对性的提出了智慧政府信息协同网络结构模型的驱动机制。本文在理论研究层面,推动了智慧政府信息协同网络结构向生态化方向发展,对智慧政府信息协同网络结构识别提供了科学方法与理论支撑,为优化智慧政府信息协同网络结构提供了新的思路与方法,并且为构建智慧政府信息协同网络结构模型提供理论框架与概念模型。本文在实践研究层面,提供了完善智慧政府信息协同网络结构模型的新方法,为在智慧政府信息协同网络建设中践行“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指导思想提供案例,并且为相关智慧政府建设部门精准施策推进智慧政府信息协同网络建设提供依据。未来研究中,将结合情报学、心理学、公共管理学、计算机科学等领域的研究理论与研究方法,拓展智慧政府信息协同网络在城乡差异、不同省市间信息协同等方面的研究,以期提升我国智慧政府信息协同网络结构的协同效应,进而提升民众对智慧政府提供的政务信息服务的满意度感知。
张燕[6](2020)在《新媒体时代档案记忆再生产转型研究》文中指出档案与记忆共生相长,恒久绵长。“社会记忆”现已成为学界共所关注的重要问题域。社会记忆再生产属于一种普遍性社会现象,档案领域为其重要领域和典型场域。档案记忆再生产研究是近几年档案学界出现的新课题,以探索档案记忆再生产内在机制、参与社会再生产发展规律为问题导向。本文引入档案记忆再生产这一新的研究视角,汲取档案学、信息科学、社会学、历史学、传播学、哲学等多学科的理论营养,综合运用档案记忆理论、社会记忆理论、社会再生产理论、媒介传播理论等,从档案、人与社会的本质关系出发,深入阐释档案记忆再生产的内涵实质、运作过程与作用机理,从学理上就其理论逻辑、历史逻辑和实践逻辑进行抽象与分析,并以变革中的新媒体时代为研究背景与分析语境,探讨档案记忆再生产的转型发展与推进机制。本研究采用“档案记忆再生产”这一新范畴统摄多方面的档案实践,进一步提炼其概念、要素、结构、性质、功能、运行机理等,初步构建档案记忆再生产的理论分析框架。档案记忆表现为从中介切入的“刻写”的社会记忆形态。档案记忆再生产是行为、过程与结果的统一,融文本形式、内容、意义再生产于一体,经由生成、加工到消费的往复更新过程,实现档案记忆的累积、更新、展演、传播与共享。作为一项典型的记忆实践活动,档案记忆再生产以记忆传承、社会治理、文化认同三大社会功能的发挥,作用于整体社会记忆再生产和人类社会再生产。借鉴文件连续体模式,本文构建了档案记忆再生产参与社会记忆再生产的“太极图”式运行机理模型,将既往受忽视的媒体要素纳入其中,从档案记忆社会化、社会记忆档案化两个维度突出加工性和往复更新性。结合实践考察,本研究探析档案记忆再生产的历史演变、影响因素,以及新媒体时代的社会情境变化。档案记忆再生产普遍存在于人类社会实践活动的各个时空,从古至今呈现出由封闭、分散、单一走向开放、系统、多元的演变轨迹。档案记忆再生产受档案记忆系统内外多重因素影响,包括政治、经济、文化、媒介技术等外部因素,以及档案记忆再生产主体、档案记忆制度、档案记忆资源等内部因素。步入快速演进的新媒体时代,以互联网为代表的新媒体已深度嵌入社会结构,社会转型、国家治理、文化消费、媒体融合等社会情境的变化共同推动档案记忆再生产转型发展。聚焦具体环节,本文深入解析档案记忆再生产在生成、加工、消费三方面的变化。档案记忆生成环境从传统、单一、单向度转向电子环境、竞争记忆场域和交互语境;生成主体从官方、精英走向民间、大众;生成对象从传统形态记忆转向数字记忆,并扩展到新媒体档案记忆、个体档案记忆。档案记忆加工目的趋向意义再生产,从注重史学研究到追求共享记忆;加工形态由文本到可视化,并以空间记忆和影像记忆为代表;加工方式转向数字化、叙事化、创意化、融合化。档案记忆消费主体由传统用户到数字消费者;消费对象从内容到注重情感、认同、价值等的意义消费,并成为档案记忆资本化消费的主要内容;消费方式转向数字化、个性化、品牌化、休闲化,消费途径趋向在线获取。本研究提炼概括新媒体时代档案记忆再生产转型的总体特征,探究这一转型对整体社会记忆建构的影响,进而提出相应的实践推进机制。新媒体时代档案记忆再生产在路径、取向、内容、方式、范围五方面,由单向性、生产性、凝固性、单一性、区域性转向多元化、消费性、流动化、融合化、全球化。档案记忆再生产转型对整体社会记忆建构将产生多重影响,包括数字记忆迈向智能、媒体记忆加速融合、共享记忆趋向反思、社会记忆竞争加剧、社会记忆遗忘凸显。档案部门可从档案记忆再生产的主旨、主体、客体、中介、关系等维度,实施价值引导、协同参与、消费者培育、多维叙事、媒体融合和伦理约束等六大机制,提升档案记忆再生产转型能级,促进社会记忆及整个社会再生产。研究档案记忆再生产转型蕴涵理论研究对实践的深度关切。当下媒体融合浪潮方兴未艾,对档案领域将持续产生重大影响。媒体不仅作为记忆中介,更作为重要的记忆机制作用于档案记忆再生产。本文将档案和档案工作视作一种社会建制,统摄于档案记忆再生产的论域,对新媒体时代档案实践活动的热点问题予以回应,从理论层面进行抽象与建构,在丰富档案记忆理论研究的同时,对新媒体时代档案工作转型发展具有现实启发意义。
李晶[7](2020)在《信息社会场域中我国政府网络公关的职能研究》文中研究指明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推动了人类社会从工业社会向数字化信息社会的演进,信息社会的到来不仅极大提高了社会生产力,改变了人们的生产方式,而且深刻改变了人们的思想观念和社会生活方式,影响着人与人之间乃至政府与公众之间的关系。然而,信息技术是把“双刃剑”,一方面它为促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的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另一方面,它又诱发了一系列新问题、新情况,传统的政府管理理念、治理结构和政策行为都受到了巨大冲击,使政府的各项工作面临新的环境。面对如此情境,政府网络公关得以应运而生并不断发展。所谓政府网络公关,是政府为了更好地实现其管理和服务职能,将网络沟通传播方式引入政府公共关系活动,利用互联网信息平台收集和传播信息,与公众进行双向互动交流,以争取公众的信任、支持与合作,从而实现政府公共关系目标,塑造与维护政府良好形象的公关理念与行为。政府网络公关不仅涉及网络信息技术,而且涉及了一种以网络媒介为手段的崭新政府治理模式,其实质为政府与公众之间借助网络媒介进行双向互动与沟通,建立一种互利互信的理想公共关系状态。我国的政府网络公关始于1999年启动的政府上网工程。2000年后开始“三网一库”工程建设,即大力推进政府办公业务网、业务资源网、政府公众信息网和信息资源库的建设和完善,促进了政府机关信息资源的共享,实现了网络化、协同化办公,提高了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政府网络公关得以快速发展。自2011年起,各级政府机关和部门又纷纷开设政务微博,将其作为获取社情民意、公开政务信息、推行网络问政、塑造政府形象的重要平台。近几年,以政务APP为代表的移动客户端快速成长起来,与政务微博一起成为政府网络公关中不可或缺的信息沟通媒介,其巨大的媒介优势和信息沟通效果,使政府网络公关展现出新的形态、新的活力。我国政府网络公关如今正朝着一个以公众为中心、政府网络公关媒介融合发展的良好局面迈进。但是,政府网络公关面对的是广泛而复杂的社会公众,所涉及的事务涵盖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网络技术又改变了信息的传播方式,网络谣言、舆论压力、信息安全等问题对政府网络公关提出了严峻的挑战。因此,如何借助新兴网络媒介的优势,利用有效的公关手段,制定和实施适合中国国情的政府网络公关策略,使其职能能够得到充分发挥,成为现阶段政府必须着重思考的问题。以职能为主线分析我国政府网络公关所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能够全面、清晰地了解当前我国政府网络公关的实际状况,帮助我们探寻完善政府网络公关的有效策略。政府网络公关具有政府形象塑造、公共危机治理、公共政策传播和信息服务等四项基本职能。政府网络公关的首要职能是政府形象塑造,其能够借助多元化网络公关媒介的优势,帮助政府树立沟通型、互动型、创新型等良好的政府形象。不过,面对复杂的网络环境,需要不断提升政府自身能力与素质,强化对公众的正确引导,加强对网络媒介的管理和应用,从而使政府网络公关的政府形象塑造功能得到更好地发挥。其次,公共危机治理是当代政府不可推卸的责任,也是政府网络公关的重要职能。政府网络公关在帮助政府获取准确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动员社会力量参与、修复政府形象、提升政府危机治理能力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由于政府网络公关意识和专门网络公关部门的欠缺,政府与公众间出现信息沟通不畅,影响了公共危机的有效治理。通过强化政府的网络危机意识、培养公众的责任意识、完善政府网络公关系统,能够有效提升政府的公共危机治理效能。再次,政府网络公关重新定义了公共政策的传播模式,畅通了政府与公众之间的政策信息沟通渠道,有利于政策传播优化和公共政策目标的实现。然而,公共政策传播的封闭性、公共政策传播反馈渠道受阻,以及公共政策传播的舆论场分离,严重阻碍了公共政策传播效果的实现。为此,应借助政府网络公关的有效方式和手段,创新公共政策传播的理念、内容和方式,实现公共政策传播的优化。最后,政府网络公关对完善政府信息服务有显着的正向效应,让政府信息服务的价值得到充分实现,让政府信息服务的效能大幅提升。但是,目前仍然存在政府在线信息服务能力不足、公众对信息服务参与度不高、政府信息服务不平衡以及政府与公众沟通不深入等问题。为此,应当充分发挥政府网络公关主体的作用,通过整合政府信息资源、提升政府信息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增强公众的参与能力、升级政府信息服务平台、完善政府信息服务制度和创新政府信息服务模式,来让尽可能多的公众享受到优质的政府信息服务。中国已经迈进了新时代,明确了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发展目标,我国的政府网络公关也必须与时俱进,实现从传统模式向现代模式的转变。“双向-主动-引导”是未来的发现方向,其既强调了政府网络公关在主客体间信息沟通的互动性,又能明确公关态度上的主动性,还体现了公关手段上的引导性,是未来政府网络公关模式的理想状态。
于跃[8](2019)在《中国智慧政府的价值目标追求及其实现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美国IBM公司于2010年提出智慧城市愿景并将之推向世界。很多国家相继展开智慧城市实践,并以此推动智慧社会乃至智慧国家建设,使得智慧类实践热潮空前炙热,智慧化建设需求日益攀升。当城市、社会和国家治理由智能化转向智慧化,必然要求它们的管理者——政府所提供的管理、决策和服务也能从智能化提升至智慧化,由此引发的对政府具有高度智能和更多智慧的需求,必然要求电子政府由智能政府向智慧政府转型,同时要求其电子政务由智能政务向智慧政务转化。因之,智慧政府建构成为电子政府适应智慧化建设需求、进入新的发展阶段的必然选择。智慧政府基于电子政府已有成果建设,实践才刚刚起步,成果也只是初步的。在建的智慧政府和智慧政务成果是否名副其实?应该如何评判它们是否符合“智慧”的原则要求?未来的智慧政府及其政务系统建设和发展到底应往哪儿去、该怎样走?这些都取决于人们能否对智能与智慧、智能政府与智慧政府做出正确理解和合理区分。为正确理解智慧政府,明确智慧政府的衡量标准和表征标识,第一章从语义、哲学、科学、技术等维度辨析“智能”与“智慧”的区别与关联,从相关理论研究成果中析取智慧元素,在归纳已有的智慧政府概念的要点的基础上,厘定智慧政府的基本涵义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理念,以满足公众需求和解决社会复杂问题为导向,以创新为动力,以政府职能清单为基本构架,以智慧决策为核心,利用信息技术和政府内外部合作共建具有高度智能和更多智慧的政务系统,从而主动精准、优质高效地推送令公众满意甚至超出公众期望的政务服务的一种新的政府形态。还在分析智慧政府的特质的基础上提出智慧政府的属性主要表现为智能性与智慧性、集聚性与延展性、可能性与可行性、继承性与批判性、自主性与规范性的统一,以此为确定智慧政府的评判原则提供初步素材,为摆正智能政府与智慧政府的关系与界线提供考据。之后,探究智能政府和智慧政府为何区分及以何区分,指出二者区别不在于比对它们的智能高低,而在于运行中注入、融汇、融会智慧的多少和程度,应以此促进两者相互转化,而相互转化的关键在于人类智慧的持续融入。智慧政府唯有依靠人民的智慧这一根本性的要素,才能追求智慧,进而更多地具有智慧,更好地应用智慧,从而推动电子政府向智慧政府晋阶。关于电子政府应该以智慧政府为发展方向的观念已经达成基本共识,很多国家已将智慧政府写入国家电子政府规划或专门制定的智慧政府规划,并已开始付诸行动。各国筹划的或在建的智慧政府的目标规划各有不同,并不一定符合本文提出的智慧政府的衡量标准和表征标识。但是,即使是在信息技术领先国家也很少有电子政府能够达到基本符合智慧政府的衡量标准和表征标识的情况下,各国的智慧政务建设在它们的目标规划的引导下也有不同程度的进展,说明各国有关电子政府和智慧政府的建设规划中所设计的目标的确有很多值得借鉴之处。至少,它们在努力建设智慧政府并将之提升到国家战略高度,这一行动本身的宝贵之处就在于:原则性地给出了电子政府应“往哪儿去”的答案。在智慧政府处于初步发展阶段的现实情况下,借助智能技术、机器和系统支撑智慧政府具备高度智能固然重要,令智慧政府至少具有与其智能程度相匹配的“智慧”更为重要。这就是为什么各国政府高度重视智慧政府建设并纷纷从国家战略高度对其目标做出规划的原因或初衷。第二章从明确中国政府和社会的价值追求入手,考查国外电子政府和智慧政府规划中设计的目标及其启示和借鉴,在明确中国智慧政府的价值目标选择原则的基础上,确立了中国智慧政府的价值目标取向,包括:开放透明的治理环境、共商共议的合作氛围、共建共享的基础资源、精准高效的政务服务、平等包容的伙伴关系。主要目的是明确中国智慧政府的发展方向,带领各级政府和全体人民向着正确的方向前进,从而做到不仅力促智慧政府追求智慧,还能够更多地具有智慧和更好地应用智慧。针对智慧政府的智能化和智慧化需求,着眼于建构具有更高定位——“以人民为中心”和更智安排——“数据驱动、精准对接的智能型政务系统与数据管理、信息管理、知识管理及更多智慧的相互融合”的智慧政府,第三章探讨智慧政府的生成和演进的逻辑规律,寻求智能生成和智慧演进所需依靠的资源要素和支持智慧政府具有智慧的逻辑模型,旨在获取使智慧政府具有高度智能和更多智慧的应然建构。采取的技术路线是:首先厘清智慧政府的生成逻辑,探寻智慧政府的机器或系统的“智能”究竟应该依靠哪些资源要素来生成,即解决“智能化从哪里来”的问题,提出应以数据资源为核心,借助数据、信息和知识等资源要素的递进关系逐步生成智能;其次研究智慧政府的“智慧”可以依靠哪些知识要素、采取怎样的逻辑进路来实现由“智能”向“智慧”的演进,即解决“智慧化往哪里去”的问题,提出可以将人类生成智慧的资源要素作为智慧政府的智慧生成需要依靠的基本要素,通过具体运用相关的管理理论和方法、技术手段和工具以及其他智慧元素,实现逐层管理资源、持续融入智慧、递进实现晋阶的效果,旨在为维持智慧政府生存和发展的合法性与合理性提供模式和方法。一些公共管理学者主张采取将人工智能向政府不断渗入的模式建构智慧政府。本文主张与之相向而行,即智慧政府通过将人的智慧嵌入政务系统之中使之事实上具有智能,再借助政务系统应用中的人机交互环节,将智信人的智慧持续注入系统之中,经由政务系统对其智慧进行融汇,继而再由智信人完成融会的工作,使得政务系统因为融入智慧而具有智慧,实现智慧的动态建构,推进智慧政府由智能向智慧晋阶。已有的电子政府和智慧城市实践为智慧政府建设积累了实践基础和有益经验。对于建立在电子政府和智慧城市已有成果之上的智慧政府而言,其研究重点显然不在技术基础、管理基础和体制机制上,凡此种种固然重要,但这却是电子政府分内应该解决或早该解决的问题。智慧政府所应具有的“智慧”之处,才是它更应该关注和解决的问题。基于此,第四章主要探索如何借助政务系统的智能以及社会公众的智慧实现以智慧武装智慧政府头脑的目的,并探讨了如何为之提供可能与可行的思想条件和实施路径。具体地讲,就是从智慧政府应用智慧的需求出发,首先,提出要进行主体间性思想建设、包容性文化建设、伦理道德教育、思维观念转变和知识能力培养等思想条件建设,借以提高智慧政府的软实力;其次,从完善顶层设计和行动计划、建设基础资源和政务系统以及改善内外部合作伙伴关系等路径提出智慧政府应用智慧的实践条件,以便为智慧政府硬实力建设提供解决方案,最终实现智慧政府的价值目标。
张金艳[9](2019)在《经济法视域下我国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作为驱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内生要素,技术创新不仅是现代生产力的重要表现,更是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引发产业革命的重要内核,在新技术革命时期,尤其如此。虽然技术创新的主要参与和推动力量是企业等市场主体,但创新的持续推进离不开必要的国家干预。历次工业革命无不彰显国家在技术创新中的重要干预色彩,国与国之间的竞争实则以科技创新为内核的核心竞争力之争。2018年备受关注的中美经贸摩擦不仅仅是单纯的国际经贸摩擦,更是两国之间创新能力的博弈;不仅是技术之战,更是法律之战。迈克尔·波特的国家竞争优势理论亦表明,在创新驱动经济发展阶段,企业技术创新和政府作用都是构建一国竞争优势的重要因素。制度创新决定技术创新,技术创新引领经济发展离不开相应的制度创新与有力保障。创新必需的良好法治、竞争、文化等营商环境的营造不仅是国家干预经济运行的重要目的,更是其干预的重要表现。经济法作为促进和保障经济健康、协调发展之法,对经济运行的介入和调节使命决定了其内含的国家干预本质。在众多法律制度领域,经济法在有效链接政府与市场、实现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中的重要规范与保障作用无可取代。经济法语境下的国家干预既是尊重市场经济规律的谦抑性干预,又是以整体经济利益最大化为目的的适度干预。经济法既能对技术创新行必要的促进、激励与保障作用,又能以其特有的规制功能引领技术创新朝向合理化方向发展,通过激励与规制双重维度的作用发挥,彰显其在创新驱动发展时期经济发展促进法的本质。本文立足于全球新一轮技术革命和产业变革的时代背景和我国创新驱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现实需求,基于技术创新的生产力本质和国家干预经济运行的经济职能,在经济法视域下考察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问题,意图在经济法国家干预理念与制度保障下,正确界定技术创新领域国家干预的最优体制保障、最佳界限厘定等,在促进技术创新与防范技术风险的双重维度充分彰显经济法在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中的制度作为。这既是对技术创新与经济发展的必然因应,亦是经济法自身制度创新的应有之义。本文共有五章,沿着基础理论——提出问题——分析和解决问题的基本研究与论证逻辑进行展开。具体如下:第一章为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与经济法:理论与因应。该章试图建构本文研究的理论基础与视域勾连。第一节首先从技术创新及其国家干预的基本内涵展开,界定了本文研究范畴下的主要概念。本文的技术创新是以企业为主体、涵盖技术研发、成果转化以及产业化运营全链条的完整经济行为,国家对其干预建立在弥补或修复市场失灵、防范技术风险等基础之上。文中的国家干预并非广泛意义的国家干预,而是以政府等经济管理主体为主的政府干预行为,与政府干预具有概念统一性。这里的概念解读与限定意在与经济法视域下国家干预经济运行的基本研究语境与范畴保持一致。接着梳理了技术创新的基本理论,回顾比较了不同阶段技术创新理论中相应国家干预元素的变迁,试图解构论文中技术创新领域国家干预的由来及演进。第二节重点梳理了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不同理论分支,为论文研究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问题奠定直接理论基础。本节对相关理论的梳理与介绍主要从国家干预技术创新的不同维度进行分类,首先从激励、引领、促进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视角,重点介绍了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市场失灵理论和市场创造理论。根据传统的国家干预理论,技术创新领域国家干预的必要性主要源于该领域市场失灵的存在。技术创新因其明显的知识外溢性、高风险性等特征使其具有不同于一般市场失灵的特点与表现,决定了不同的国家干预需求。在对技术创新领域传统市场失灵理论梳理与阐述的基础上,论文接着对近年来西方非主流经济学关于技术创新领域的“市场创造理论”进行了介评与分析,意在拓宽本文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理论支撑。市场创造理论对于技术创新领域的国家干预解读超出了一般意义上国家干预的诱因与范畴,将国家在新技术革命时期技术创新领域的相应超强规划与干预解读为弥补或修复市场失灵之外的市场创造的内容。这也是近年来在非主流经济学领域备受关注的全新观点,其在技术创新领域“企业家型国家”的角色定位的确反映了现代国家在新技术革命和产业变革中的重要作用。无论该理论是否超越了传统意义上国家干预的市场失灵理论,其对印证技术创新领域国家干预的不可或缺都有所裨益。其次从防范技术风险、保障国家经济安全的干预视角,重点介绍了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风险社会理论和负责任创新理论,意在从规制与约束技术创新负面效应的角度,为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另一维度寻找理论支撑。现代社会充满了风险,其中技术创新尤其是新技术迅速发展带来的风险更加难以预估。技术创新作为一把双刃剑,其在具有促进经济发展典型正外部性的同时,亦会因技术成果的滥用带来诸如环境污染、经济秩序失范、危及经济安全等负外部性,甚至会挑战道德、伦理与法律等。国家必须进行一定程度的干预,对技术创新带来的风险进行预防与消弭,敦促技术创新主体进行负责任创新。而无论是风险社会理论还是负责任创新理论,其实都暗含了必要的国家干预需求。而其中不当的国家干预与规制本身又可能成为新的风险源泉,因此必须将这种国家干预纳入法制的框架,以避免其干预在消弭市场失灵的同时,产生新的干预失败问题。这种需求就与经济法本身的国家干预本质具有天然的契合性,因此,论文最后介绍了经济法语境下的国家干预理论,为本文经济法语境下研究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问题建立自然的理论衔接。经济法作为国家干预本国经济运行之法,本身就具有对市场失灵与政府失灵进行双重矫治与匡正的内在功能,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作为国家干预经济运行的必要组成部分,自然与经济法的国家干预理论具有天然契合性。论文分别从国内外经济法概念与代表性经济法国家干预理论的视角诠释该理论的主要内容。以上相关理论建立了经济法视域下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完整理论架构,也奠定了全文研究与论证的维度与基调。第三节针对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与经济法之间的因应重点着墨,亦是本文论证的重要铺垫,主要在于解决从经济法视域下审视与论证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必要性。技术创新会影响制度创新,推动其不断发展完善;而制度创新又进一步保障与规范技术创新。论文主要基于技术创新与制度创新之间的协调互动关系,为接下来论证技术创新与经济法之间的因应奠定基础。技术创新尤其是新技术革命直接推动经济法的发展,同时经济法的基本特征、功能及回应性品格也决定其回应技术创新及其国家干预的必然性。经济法不仅要在技术创新过程中不断回应与调适、完善自身,更应以其必要的创新与发展,保障技术创新在安全、有效的制度环境中运行。论文主要从经济法的经济性和现代性特征、经济法促进发展之法的使命以及经济法之风险防范与规制法功能等三个方面论证经济法与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之间的必然回应关系。以上对经济法与技术创新及其国家干预之间关系的论证再次夯实本文研究的范畴与语境。第二章为经济法视域下我国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之现状。该部分是论文研究的实证逻辑起点,目的在于通过对我国技术创新及其国家干预现状的分析,探寻其中存在的问题及瓶颈。第一节主要论述了我国技术创新体制发展的不同时期、取得的主要成就及存在的问题。经过多年科技体制改革与发展,我国技术创新取得了较为突出的成就,正在逐步跨入创新型国家行列,但是仍然具有较大的提升空间。机制体制尚需完善、自主核心技术依然缺乏、距离创新型国家标准还有差距等,这些均制约国家核心竞争力的提升,同时也对相应国家干预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第二节重点论述了我国促进技术创新相关国家干预的现状,从国家干预技术创新的第一个维度展开。本节首先论述了促进技术创新国家干预及经济法规制的正当性。促进技术创新几乎是所有国家干预技术创新的首要目的,也是国家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中发挥重要作用的基本体现,主要在于通过克服技术创新过程各环节存在的市场失灵问题,更好激励和促进技术创新与发展。在技术创新的基础研究、共性技术研发、应用研究、技术开发与扩散以及市场进入等不同阶段,存在的市场失灵及相应国家干预需求是不同的,因此国家介入的程度与手段也应有所区别。经济法作为规范国家干预经济运行之法,理应通过其促进经济发展的相关规范在促进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过程中发挥其重要保障作用。论文接着阐述了促进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相关政策及具体举措。主要梳理了我国不同时期的科技创新政策与产业政策。此处的国家干预政策主要表现为国家层面的战略、规划等顶层制度设计,也属于广义上的经济法律规范范畴。在国家干预技术创新的主要举措方面,论文分别从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为主的营商环境优化,加大财税、金融支持力度,优化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创新激励,主导或引导产学研协同创新等实践层面展开,意在说明及国家在技术创新领域的积极作为。最后重点论述了促进技术创新领域的具体经济法律制度的现状。首先梳理了激励技术创新及成果转化的专门法律制度安排与相关经济立法。在专门法律制度安排领域,本文主要列举了与科技成果转化与应用相关的具体法律,重点围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新修订部分的“市场导向”亮点进行了详细解读。在相关经济法律制度部分,本文重点围绕激励技术创新的宏观调控法律制度安排和维护技术创新市场竞争秩序的法律制度安排两个维度进行列举与介绍。前者主要体现为财政、税收、金融、政府采购、促进企业技术创新领域的相关法律规范,后者则主要是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市场规制法律规范,主要在于呈现经济法在促进技术创新领域的制度保障现状和基本样貌。第三节重点从国家干预技术创新的技术风险防范维度呈现我国经济法在防范技术风险领域的立法及制度现状。首先是对防范技术风险国家干预及经济法规制的正当性分析,论文从技术风险的定义出发,介绍了技术风险的不同成因、危害与不同分类。本文的技术风险主要是指技术应用过程中结合经济、政治等社会因素产生的外部风险或负外部性,并非指技术研发过程中因其不确定性产生的内部风险,该风险类型是促进技术创新国家干预过程中着力规避的对象。接着再次重申经济法对其进行规制的正当性。第二部分重点介绍了目前技术风险防范领域国家干预的政策及立法体现。由于促进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政策在所有技术创新政策中占据绝对优势地位,技术风险防范的政策内容异常薄弱,因此本部分与相关经济立法一并阐述与呈现。第三章为经济法视域下我国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之困境,亦是本文的问题提出部分。该部分共分为三节,每一节呈现一个较为突出的困境或问题,为下文的针对性对策解决提供论证的对应框架。第一节从目前科技创新体制角度论述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困境。重点围绕现行体制下的主体同构与政策协调问题展开。体制是否顺畅直接关乎国家干预技术创新的效果,现行体制下的干预主体众多之累、协调沟通之困及政策弥合之惑均是制约干预效果与成本的重要因素,也是文章着力研究、探讨与试图解决的重要问题,意在通过干预体制优化下主体的同构、政策的弥合等为解决经济法视域下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扫清主体不统一与干预效果掣肘之困。科技与经济发展的深度融合不仅是创新驱动发展之基本要义,更是经济法与技术创新国家干预进行勾连的重要背景。在科技经济深度融合过程中,科技、经济等不同干预主体之间的协调与配合甚至是深度融合必要且迫切。现有体制下,与技术创新相关的国家干预主体涵盖了科技、经济等众多管理部门,看似国家对技术创新支持与鼓励的全面覆盖,但也会呈现出干预主体繁多、机构烦冗的困扰。在国家一贯主张并力促科技与经济发展深度融合背景下,当前科技与经济管理平行体制下的干预主体沟通、协调之困无疑会阻碍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的步伐,这也是导致我国长期以来科技与经济“两张皮”的重要原因。文章从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的提出及必要性入手,分析了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下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主体之间的协调与政策联动之困。第二节重点探讨了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界限厘定之困。国家干预界限或政府与市场之间的关系问题是经济学和经济法学研究中历久弥新的话题,由于二者之间的界限始终难以准确界定,因此在技术创新领域依然具有探讨与研究的必要。在促进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方面,依然因干预越位、缺位并存对干预适度的把握造成困扰。在防范技术风险的相关干预领域,也存在监管与创新之间的平衡难题。技术创新过程中的国家干预越位或缺位其实就是干预失灵的问题,对其进行充分预警有利于尽可能减少干预失败造成的损失或成本,尤其在促进技术创新的举国体制下,过度的产业政策激励未必产生应有的效果。本节最后一部分以光伏和新能源领域的产业政策实施为例,探讨了目前对技术创新国家干预失败的预警不足之困,为下文进一步思考相应的经济法矫治对策进行铺垫。第三节为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经济法律制度不足之困。本节是在第二章经济法制度现状基础上,进一步从促进技术创新与防范技术风险的双重维度探讨经济法律制度的不足之处。目前虽然有关于促进和规制技术创新的经济法律制度,但是相关制度还很不完善,防范技术风险、新兴产业规制等领域亟需补缺。第四章为美国、日本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之借鉴。本文重点选择美国和日本两个典型创新型国家作为蓝本,通过对两国不同科技经济发展和国家干预传统下技术创新领域国家干预及其立法的介绍评价,为我国经济法视域下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体制保障、界限厘定及经济法律制度完善提供启示与借鉴。论文前两节分别围绕美国和日本的技术创新及国家干预进行介评,分别梳理了两国科技创新与经济发展不同时期的国家干预及立法。美国虽然历来具有市场自由主义的悠久传统,对国家干预具有天然的排斥和反感,但是美国崛起与创新之路却始终伴随国家干预的影子,其在新技术革命时期的“企业家型国家”角色更为彰显,不同时期的科技政策与立法一直是其国家干预的体现和保障。美国自工业革命以来就是在政府与市场协同共进下依靠技术创新的力量逐步实现其经济的迅速崛起。日本虽然也属于资本主义创新型国家,并且和美国一样经历了早期经济复苏与发展过程中市场换技术的阶段,但是日本的引进、消化、吸收到自主创新之路却与较强的国家干预紧密相随,其一路发展过来的经济社会环境和国家干预传统与我国比较相似。日本这种政府主导的经济发展模式和广泛存在的产业政策对我国的创新型国家建设与经济改革与发展更加具有启示与借鉴意义。第三节重点总结美国、日本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及立法对我国的启示。首先,无论是倾向于市场自由的美国还是重产业政策的日本,在以技术创新为内核的经济发展过程中均离不开不同程度的国家干预,而科学完善的科技创新体制是其创新成功的重要保证。其次,美国和日本在创新型国家建设和发展过程中的国家干预是以充分尊重市场为前提的适度干预,国家干预与市场自由相得益彰、游刃有余,所有相关干预手段和措施均是基于市场失灵修复或必要领域的市场塑造和引领。美国和日本均重视对政府干预失败的预警,为尽量减少政府失灵,美国一直秉承市场优先、经济自由的悠久传统,对国家干预保持一定的忌惮和谨慎;日本为汲取创新领域相关产业政策的失败,也在不断调整干预力度与模式。再次,完善的法律制度是两国实现技术腾飞与经济跨越的重要保障。两国不仅高度重视促进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及立法,还注重对技术创新与发展过程中相应经济风险防范的立法规制,以保障技术创新驱动经济发展的同时,尽量降低野蛮技术创新带来的经济、道德、伦理风险与秩序失范。这些均对我国相应国家干预提供了有益启示与借鉴。第五章为经济法视域下我国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之完善。本章为论文的对策篇,亦是论文着力追求的创新之处,论文针对前文提及的问题,在进行域外借鉴的基础上逐一进行完善。第一节为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下的干预体制优化,与前文提及的第一个突出问题相对应。论文认为,解决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体制之困的关键是应积极探索科技与经济管理体制的大部制改革,通过进一步优化、整合科技与经济管理部门,使其具备从技术研发到投入市场、转化为产业的全链条技术创新管理与干预能力,避免因现行科技、经济管理体制相对分立下出现的干预低效问题。论文首先提出了科技与经济管理体制的大部制改革探索,介绍了大部制改革的含义及我国历次改革的概况,指出了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的现实需求和地方科技与经济管理大部制改革的探索等改革的内在动力和改革的基础,同时分析了改革面临的困境,进而提出了深度推进的具体措施等。由于大部制改革的推进并非一蹴而就,在现行体制下关键是解决好现有干预主体以及相关干预政策之间的协调与联动问题,论文针对以上问题亦提出了相应的解决对策。在现行体制下,尽量加强相关干预主体之间的沟通与协调,通过建立相应的沟通协调机制,降低干预的沟通成本问题;加强政策实施之间的协调与配合,减少政策实施中的掣肘与低效问题。第二节为我国技术创新国家干预边界的正确厘定。分别从应客观审视技术创新领域国家干预之边界、正确把握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之限度、预警及矫治技术创新国家干预失灵等三个方面进行论述。第一部分内容为对技术创新领域国家干预之边界的客观审视。文章主要从坚守市场失灵弥补之边界,正视引领、塑造市场的超强干预之边界和探索技术风险防范之边界三方面展开。首先,技术创新是以企业等市场主体为主的自发行为,动力主要源于自身利益最大化实现的需要,放松管制、减少干预是技术创新所需的最佳外部环境。产业革命与转型是技术创新的最终归宿,只有尊重市场规律的谦抑干预、适度干预,才能真正突出企业的创新主体地位,激发企业的创新活力。其次,国家在基础研究和重大技术、关键技术创新领域的超强引领与干预必不可少,意在发挥其“企业家型国家”角色,这也和我国建构型、过渡型的市场经济体制相契合。再次,在抑制、消弭、防范技术创新风险和保障经济安全领域,国家亦负有重要的干预责任,文章强调了对技术风险防范领域国家干预的强化与重视,不仅与前文的风险社会及负责任创新理论因应,又与文章促进技术创新与防范技术风险的双重经济法律制度设计进行呼应。第二部分为正确把握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之限度。首先论述了技术创新领域政府与市场之间的基本互动规则,接着阐述了技术创新领域国家干预的适度原则,该部分主要结合经济法国家适度干预原则进行论证。适度干预或需要干预其实是对国家干预界限的一种笼统却又相对灵活的表达,适度其实就是为了避免干预的越位或缺位问题。政府失灵的存在更需要国家在干预经济运行中始终保持谦抑的品格,以需要国家干预作为介入经济运行的边界标准。引领、主导型超强干预抑或以尊重市场为前提的谦抑、必要干预均以正确发挥技术创新驱动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为己任。本部分对适度干预的必要性、判定原则、判定标准及适度把握等进行了阐述。国家干预的界限与限度掌握不好,极易产生国家干预失败。第三部分重点论述了技术创新国家干预失败的预警及矫治。首先论述了国家干预失败的含义、原因及表现。在对一般意义上国家干预失灵进行界定与论述的基础上结合技术创新领域对其表现进行阐述。国家干预失灵或政府失灵问题一直以来都是不可回避但却难以有效解决与矫治的问题,技术创新领域亦是如此。本节最后一部分提出了相应的矫治方案。首先论述了公共选择学派关于政府失灵的一般矫治手段。但是无论是改革宪政、财政立宪还是引入公共部门的竞争与激励机制均非经济法视域下能够解决的问题。文章接着从立法、执法、司法及社会监督等方面简要论述了技术创新领域国家干预失败的综合矫治对策。经济法视域下的矫治与匡正主要借助于经济法律制度的建构与完善,将国家干预技术创新的行为纳入经济法律制度框架本身即是一种矫治,也是经济法对市场失灵与政府失灵双重矫治功能的重要体现。因此,文中技术创新国家干预失灵的经济法矫治其实就是通过相应的经济法律制度设计将其干预行为纳入法制的框架,也为文章最后一节经济法律制度完善埋下伏笔。第三节为我国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经济法律制度完善,呼应论文提出的最后一个问题,主要解决经济法视域下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制度完善问题。本节共有三部分内容,首先结合目前技术创新国家干预领域的政策与法律现状、困境,进一步强调了加强经济法制度建设的重要性,其实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经济法律制度既是广义的国家干预技术创新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对其干预行为的一种规范与保障。接着呼应全文关于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基本维度,分别从促进技术创新与防范技术风险的双重维度展开对经济法律制度完善与创新的论述。前者主要论述了财政、税收、金融、政府采购、促进企业技术创新等领域相关法律制度和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竞争法律制度的完善,更好发挥经济法在弥补市场失灵,促进、激励创新方面的作用;后者则从防范新技术发展下共享经济、金融科技、人工智能产业、基因技术应用等新业态、新经济相应风险维度,通过相应市场监管或规制法律制度的创新或完善,发挥经济法通过必要的国家干预以防范相应经济风险、保障国家经济安全的作用。其中贯穿了国家干预过程中对鼓励创新与必要监管、创新主体私益与社会公共利益兼顾、创新自由与国家安全等兼顾的综合平衡与考量,亦对新技术革命时期政府、市场与社会等多元共治下的国家干预定位进行思考。结论部分再次重申关注与研究经济法视域下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重要性,并对未尽研究进行展望。要充分发挥经济法在促进、鼓励技术创新与有效防范、规制相应技术风险中的重要作用,就必须合理厘定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界限,正确把握干预的限度,对干预失灵进行充分预警并进行相应的矫治,同时还应关注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下的干预体制优化与主体同构问题。只有遵循制度创新保障和决定技术创新的规律,对经济法进行相应的制度创新与完善,才能在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和创新驱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过程中,不负经济法促进发展之法的使命。
王希熙[10](2019)在《我国政府门户网站无障碍的建设研究》文中研究表明21世纪以来,随着互联网的欣欣向荣,“互联网+”的时代已经悄然开幕。在我国,电子政务已成为连接政府与公众之间重要的纽带。与此同时,为满足部分残障人士与老年人等上网有障碍群体的需求,我国各级政府部门纷纷对门户网站实施了无障碍建设,提升了对有障碍群体的服务能力和服务效能。国务院在“十三五”规划中已提出要进一步推进信息交流无障碍,将无障碍信息交流建设纳入信息化建设规划,各部委、各省、设区市政府网站和主要社会公共服务机构网站到2020年,无障碍服务能力要达到基本水平。事实上,目前我国许多政府门户网站无障碍的建设现状仍未达到最低可使用的标准。通过对省级政府门户网站的调查以及发放调查问卷和对工作人员个别访谈的方式,发现目前我国政府门户网站无障碍的建设存在法规标准缺乏、供需双方不对称、保障支撑不足、参与主体单一的问题。通过分析其产生的具体原因,为研究开展提供了客观需求和实践依据。文章从公共管理学、经济学等相关理论出发,分析了我国各级政府门户网站无障碍建设的必要性和重要性;阐述了我国政府门户网站无障碍建设的现状,借鉴了美国、日本、英国等政府门户网站无障碍建设的经验,为进一步强化我国政府门户网站无障碍建设提供现实依据和启示。针对我国各级政府门户网站无障碍的建设所存在的问题,从完善制度基础、深化网站无障碍的内容、多渠道提供保障、扩大参与的主体覆盖面等方面提出了建设性的措施,完善了我国政府门户网站无障碍相关理论,为政府部门提供了可参考的意见。
二、美国WWW.FIRSTGOV.GOV全面面向政府、企业、公众的电子政府(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美国WWW.FIRSTGOV.GOV全面面向政府、企业、公众的电子政府(论文提纲范文)
(1)新型智库发展优化研究 ——以地方社科院实践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的缘起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研究的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一)国外相关研究 |
(二)国内相关研究 |
(三)研究现状评析 |
三、研究思路与论文结构 |
(一)研究思路 |
(二)论文结构 |
四、研究的方法 |
(一)案例研究法与网络调研法 |
(二)参与式观察与深度访谈 |
(三)比较研究法 |
五、可能的创新点与不足 |
(一)可能的创新点 |
(二)有待改善之处 |
第一章 概念界定与理论基础 |
一、概念界定 |
(一)智库与新型智库 |
(二)社科院与地方社科院 |
二、理论基础 |
(一)治理理论 |
(二)公共政策理论 |
(三)制度供给理论 |
(四)知识管理理论 |
第二章 新型智库发展的实践逻辑 |
一、新型智库发展的政策背景与战略目标 |
(一)新型智库发展的政策背景 |
(二)新型智库发展的战略目标 |
二、新型智库实践需求的三个基本维度 |
(一)新型智库实践需求的政府维度:制度供给 |
(二)新型智库实践需求的自身维度:内部治理 |
(三)新型智库实践需求的关系维度:主体互动 |
三、新型智库实践需求三个基本维度的关系 |
(一)三个基本维度的内在关系 |
(二)三个基本维度在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中的关系 |
(三)三个基本维度在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关系 |
第三章 新型智库发展成效、困境及归因:地方社科院案例研究 |
一、案例选择的典型意义 |
(一)五种主要智库类型比较 |
(二)地方社科院智库的特殊性与代表性 |
二、地方社科院智库的历史演进 |
(一)地方社科院智库初步发展阶段(1949-1979年) |
(二)地方社科院智库稳步探索阶段(1980-1999年) |
(三)地方社科院智库快速发展阶段(2000 年至今) |
三、地方社科院新型智库发展的基本成效 |
(一)地方社学院新型智库决策影响力提升 |
(二)地方社科院新型智库传播影响力提升 |
(三)地方社科院新型智库社会影响力提升 |
四、地方社科院新型智库发展的深层困境 |
(一)地方社科院新型智库的身份困境 |
(二)地方社科院新型智库的资政困境 |
(三)地方社科院新型智库的资金困境 |
(四)地方社科院新型智库的人才困境 |
五、地方社科院新型智库发展的影响因素 |
(一)制度供给维度的制约 |
(二)内部治理维度的制约 |
(三)外部关系维度的制约 |
第四章 智库发展的国内外实践经验镜鉴 |
一、国外智库发展经验 |
(一)国外智库的国家制度供给 |
(二)国外智库的内部治理机制 |
(三)国外智库的外部关系建构 |
二、国内智库发展经验(地方社科院以外的案例研究) |
(一)中国社科院——国情调研中的智库科研管理机制创新 |
(二)国经中心——理事会模式的智库内部治理探索 |
(三)人大国发院——跨学科研究中的智库组织结构创新 |
第五章 新型智库发展优化之政府维度:制度供给 |
一、新型智库发展的国家制度供给体系 |
(一)政治环境根本支撑 |
(二)决策参与保障制度 |
(三)机构体制改革制度 |
(四)市场运行保障制度 |
(五)舆论引导保障机制 |
二、加强新型智库发展的国家制度供给 |
(一)优化国家总体战略布局 |
(二)健全决策参与制度保障 |
(三)加强机构重塑制度保障 |
(四)强化市场运行制度保障 |
(五)提升舆论引导机制保障 |
第六章 新型智库发展优化之自身维度:内部治理 |
一、探索新型智库法人治理结构 |
(一)法人治理结构改革国家相关政策 |
(二)国外法人治理结构发展脉络溯源 |
(三)国内事业单位相关改革基本经验 |
(四)法人治理结构的智库适应性探讨 |
(五)新型智库法人治理结构改革对策 |
二、创新新型智库内部治理机制 |
(一)新型智库战略目标清晰定位 |
(二)新型智库决策研究机制优化 |
(三)新型智库科研管理机制创新 |
(四)新型智库知识管理机制拓新 |
(五)新型智库现代运营机制强化 |
第七章 新型智库发展优化之关系维度:主体互动 |
一、新型智库与政府的关系 |
(一)共同培育智库与政府协同研究机制 |
(二)共同营造智库与政府沟通交流平台 |
(三)共同打造智库与政府人员互动通道 |
二、新型智库与媒体的关系 |
(一)积极支撑新闻媒体深度政策宣传 |
(二)紧密结合网络媒体推动品牌传播 |
(三)完善自身媒体建设拓展潜在关系 |
三、新型智库与公众的关系 |
(一)以公众为智库营养源泉 |
(二)恰当参与公共舆论引导 |
(三)成为政府与公众的纽带 |
四、新型智库与同行的关系 |
(一)拓展国内同行合作关系 |
(二)拓展国际同行合作关系 |
结论 |
参考文献 |
在学期间主要科研成果 |
致谢 |
(2)国际比较视野中我国绿色生态城区评价体系优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 |
1.2 研究目的 |
1.3 研究现状 |
1.4 名词界定 |
1.5 研究内容 |
1.6 研究方法 |
1.7 本文创新 |
第2章 绿色生态城市理论研究及系统模型 |
2.1 概念梳理 |
2.2 内涵辨析 |
2.3 特征论述 |
2.4 理论基础 |
2.5 系统模型 |
2.6 本章小结 |
第3章 绿色生态城区评价标准国际比较研究 |
3.1 ESMF比较矩阵 |
3.2 英国BREEAM Communities |
3.3 美国LEED ND、LEED Cities and Communities |
3.4 德国DGNB UD |
3.5 日本CASBEE UD、CASBEE Cities |
3.6 中国绿色生态城区评价标准 |
3.7 宏观环境与评价体系的比较小结 |
3.8 机制保障比较 |
3.9 模式特征比较 |
3.10 本章小结 |
第4章 我国绿色生态城区发展现状与挑战 |
4.1 我国绿色生态城区发展现状 |
4.2 我国绿色生态城区现存问题 |
4.3 我国绿色生态城区现实挑战 |
4.4 本章小结 |
第5章 我国绿色生态城区评价体系优化 |
5.1 评价体系现存问题 |
5.2 评价体系优化思路 |
5.3 钻石评价模型 |
5.4 评价体系结构 |
5.5 评价内容优化 |
5.6 评价方法优化 |
5.7 本章小结 |
第6章 评价体系优化实证 |
6.1 中新天津生态城案例验证 |
6.2 其他比较案例验证 |
6.3 本章小结 |
第7章 结论创新与展望 |
7.1 结论 |
7.2 创新 |
7.3 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中新天津生态城国标(GBT51255-2017)评价验证 |
后记 |
读博士学位期间的主要工作 |
(3)并联审批促进政府部门间合作研究 ——基于目标和行动的维度(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缘起 |
(一)问题提出 |
(二)研究意义 |
二、研究述评 |
(一)政府部门间合作相关研究 |
(二)并联审批相关研究 |
(三)既有研究的启示与可供拓展的空间 |
三、研究内容与方法 |
(一)研究内容 |
(二)研究方法 |
四、创新与不足 |
(一)创新之处 |
(二)不足之处 |
第一章 概念界定、理论基础与分析框架 |
一、相关概念界定 |
(一)政府部门间合作的概念界定 |
(二)并联审批的概念界定 |
二、理论基础 |
(一)整体性治理理论 |
(二)无缝隙政府理论 |
(三)协同学 |
三、分析框架 |
本章小节 |
第二章 政府部门间合作需求、困境及其生成逻辑 |
一、政府部门间合作的发生场域、需求与困境 |
(一)合作的发生场域:跨部门行政审批事项改革 |
(二)合作需求的形成 |
(三)合作困境的外在表现 |
二、合作困境的生成机理:基于目标和行动的解释 |
(一)目标不一致 |
(二)行动不一致 |
三、合作困境的深层诱因:分化的组织结构 |
(一)纵向关系:瓦解政府部门间合作意愿 |
(二)横向关系:削弱政府部门间合作动力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并联审批的发展历程及其促进政府部门间合作的优势与效果 |
一、并联审批的发展历程 |
(一)并联审批的萌芽阶段(2001年以前) |
(二)并联审批的发展阶段(2001-2012) |
(三)并联审批的相对成熟阶段(2013年以来) |
二、并联审批促进政府部门间合作的优势 |
(一)形成过程:有利于部门间目标一致的形成 |
(二)执行过程:有利于部门间行动一致的生成 |
三、并联审批促进政府部门间合作的效果 |
(一)并联审批促进政府部门间合作的有效性 |
(二)并联审批促进政府部门间合作的有限性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并联审批:跨部门行政审批事项改革中政府部门间合作的实现 |
一、并联审批促进政府部门间目标一致的形成 |
(一)政治维度 |
(二)经济维度 |
(三)社会维度 |
二、并联审批促进政府部门间行动一致的生成 |
(一)组织载体 |
(二)运行前提 |
(三)技术支撑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并联审批促进政府部门间合作的案例分析:以J省不动产登记改革为例 |
一、不动产登记改革中政府部门间合作的需求、困境及生成逻辑 |
(一)合作需求 |
(二)合作困境 |
(三)生成逻辑 |
二、不动产登记改革中并联审批的发展历程及促进政府部门间合作的优势与效果 |
(一)不动产登记改革中并联审批的发展历程 |
(二)不动产登记改革中并联审批促进政府部门间合作的优势 |
(三)不动产登记改革中并联审批促进政府部门间合作的效果 |
三、并联审批促进不动产登记改革中政府部门间合作的实现 |
(一)目标一致的形成 |
(二)行动一致的生成 |
本章小结 |
结论与启示 |
一、研究结论 |
二、研究启示 |
参考文献 |
附录 不动产登记改革案例相关材料收集 |
在学期间取得的学术成果 |
致谢 |
(4)S县电子政务建设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0 绪论 |
0.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0.2 国内外文献综述 |
0.3 研究的思路和内容 |
0.4 研究方法 |
0.5 本文的创新点 |
1 概念界定与理论基础 |
1.1 相关概念界定 |
1.1.1 电子政务 |
1.1.2 服务型政府 |
1.2 相关理论基础 |
1.2.1 新公共管理理论 |
1.2.2 业务流程再造理论 |
1.2.3 新公共服务理论 |
2 S县电子政务建设情况及探索 |
2.1 S县情况简介 |
2.2 S县建设电子政务的必要性 |
2.3 S县电子政务建设的积极探索 |
2.3.1 O2O为民服务中心 |
2.3.2 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 |
2.3.3 微警务平台 |
2.4 S县建设电子政务的成效 |
3 S县电子政务建设存在问题及原因 |
3.1 S县电子政务建设存在的问题 |
3.1.1 政府门户网站建设落后 |
3.1.2 政务新媒体实用性差 |
3.1.3 “互联网+”与政务服务不能完全同步 |
3.1.4 数据孤岛问题仍然存在 |
3.2 S县电子政务建设存在问题的原因 |
3.2.1 财政资金投入较少 |
3.2.2 缺乏对电子政务建设足够认识 |
3.2.3 专业人才短缺 |
3.2.4 工作机制欠缺 |
4 国内外电子政务建设的实践借鉴 |
4.1 国外电子政务建设实践借鉴 |
4.1.1 美国电子政务建设实践 |
4.1.2 新加坡电子政务建设实践 |
4.1.3 国外电子政务建设的经验借鉴 |
4.2 国内其他城市电子政务建设实践借鉴 |
4.2.1 青岛市“数字青岛”建设实践 |
4.2.2 杭州市“智慧杭州”改革实践 |
4.2.3 国内其他城市电子政务建设经验借鉴 |
5 加快S县电子政务建设的对策 |
5.1 加强资金投入 |
5.2 营造电子政务建设氛围 |
5.3 加强信息化队伍建设 |
5.4 健全管理机构,完善管理制度 |
5.5 扩大服务范围 |
6 研究结论与不足 |
6.1 研究结论 |
6.2 研究不足 |
参考文献 |
附录1 |
作者简历 |
致谢 |
学位论文数据集 |
(5)智慧政府信息协同的满意度感知与网络结构模型构建(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意义 |
1.2.1 理论意义 |
1.2.2 现实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现状综述 |
1.3.1 智慧政府研究现状 |
1.3.2 服务型政府建设研究现状 |
1.3.3 信息协同研究现状 |
1.3.4 满意度感知研究现状 |
1.3.5 研究现状总结与评述 |
1.4 研究内容、方法与对象 |
1.4.1 研究内容 |
1.4.2 研究方法 |
1.4.3 研究对象界定 |
1.5 技术路线 |
第2章 概念界定与理论基础 |
2.1 概念界定 |
2.1.1 智慧政府 |
2.1.2 信息协同 |
2.1.3 智慧政府信息协同网络结构 |
2.2 研究理论基础 |
2.2.1 民主治理理论 |
2.2.2 协同理论 |
2.2.3 信息熵理论 |
2.2.4 群体智慧理论 |
2.2.5 信息生态理论 |
2.3 本章小结 |
第3章 智慧政府信息协同网络结构识别 |
3.1 本章研究框架 |
3.2 本章数据获取与研究方法 |
3.2.1 数据获取 |
3.2.2 研究方法 |
3.3 智慧政府信息协同网络识别及可视化 |
3.3.1 节点识别 |
3.3.2 节点关系识别 |
3.3.3 智慧政府信息协同网络结构可视化 |
3.4 节点影响力分析 |
3.4.1 节点影响力测度算法 |
3.4.2 节点影响力测度结果 |
3.5 节点关系影响力分析 |
3.5.1 节点关系影响力测度算法 |
3.5.2 节点关系影响力测度结果 |
3.6 节点信息协同关联强度分析 |
3.6.1 节点信息协同关联强度测度算法 |
3.6.2 节点信息协同关联强度测度结果 |
3.7 本章小结 |
第4章 群体智慧视域下智慧政府信息协同网络结构满意度感知 |
4.1 本章研究框架 |
4.2 本章数据获取与研究方法 |
4.2.1 数据获取 |
4.2.2 研究方法 |
4.3 满意度感知研究思路 |
4.4 数据分析与编码 |
4.4.1 开放式编码 |
4.4.2 主轴编码 |
4.4.3 选择性编码 |
4.4.4 理论饱和度检验 |
4.5 群体智慧视域下智慧政府信息协同网络结构满意度感知因子 |
4.5.1 信息协同需求端感知因子 |
4.5.2 信息协同供给端感知因子 |
4.5.3 信息协同服务载体感知因子 |
4.5.4 信息协同环境感知因子 |
4.6 本章小结 |
第5章 融合满意度感知的智慧政府信息协同网络结构模型构建 |
5.1 本章研究框架 |
5.2 智慧政府信息协同网络结构模型构成要素分析 |
5.2.1 信息人要素 |
5.2.2 情境要素 |
5.2.3 信息要素 |
5.3 智慧政府信息协同网络结构模型特征分析 |
5.3.1 服务理念——提供让群众满意的智慧政府服务 |
5.3.2 服务模式——“互联网+政务服务” |
5.3.3 实现途径——关联数据 |
5.4 智慧政府信息协同网络结构模型构建 |
5.5 本章小结 |
第6章 信息生态视域下智慧政府信息协同网络结构模型驱动机制 |
6.1 本章研究框架 |
6.2 本章数据获取与研究方法 |
6.2.1 数据获取 |
6.2.2 研究方法 |
6.3 信息生态视域下智慧政府信息协同网络结构模型 |
6.4 信息生态视域下智慧政府信息协同网络结构模型协同效应作用机理 |
6.4.1 研究假设 |
6.4.2 研究变量 |
6.5 信息生态视域下智慧政府信息协同网络结构模型协同效应作用机理之实证研究 |
6.5.1 信度与效度分析 |
6.5.2 结构方程模型与假设检验 |
6.6 基于协同效应作用机理的智慧政府信息协同网络结构模型驱动机制 |
6.6.1 选择反馈驱动机制 |
6.6.2 内生动力识别驱动机制 |
6.6.3 外源动力识别驱动机制 |
6.6.4 信息价值主导驱动机制 |
6.6.5 协同创新驱动机制 |
6.7 本章小结 |
第7章 对接驱动机制的智慧政府信息协同网络结构模型驱动策略 |
7.1 本章研究框架 |
7.2 面向利益相关者的驱动策略 |
7.2.1 面向群众的驱动策略 |
7.2.2 面向政府公务员的驱动策略 |
7.2.3 面向企业管理者的驱动策略 |
7.3 面向信息技术的驱动策略 |
7.3.1 面向区块链技术的驱动策略 |
7.3.2 面向5G技术的驱动策略 |
7.4 面向智慧政府信息协同环境的驱动策略 |
7.4.1 面向经济环境的驱动策略 |
7.4.2 面向政策环境的驱动策略 |
7.4.3 面向技术环境的驱动策略 |
7.4.4 面向基础设施环境的驱动策略 |
7.4.5 面向信息安全环境的驱动策略 |
7.4.6 面向信息公开环境的驱动策略 |
7.5 智慧政府信息协同网络结构模型驱动策略集成 |
7.6 本章小结 |
第8章 研究结论与展望 |
8.1 研究结论 |
8.2 研究创新点 |
8.3 研究局限及展望 |
8.3.1 研究局限 |
8.3.2 未来研究方向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与研究成果 |
致谢 |
(6)新媒体时代档案记忆再生产转型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与研究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主要概念与理论基础 |
1.2.1 主要概念 |
1.2.2 理论基础 |
1.3 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4 研究创新 |
第二章 文献综述 |
2.1 社会记忆再生产研究述评 |
2.1.1 国外社会记忆再生产研究述评 |
2.1.2 国内社会记忆再生产研究述评 |
2.2 数字记忆再生产研究述评 |
2.2.1 国外数字记忆再生产研究述评 |
2.2.2 国内数字记忆再生产研究述评 |
2.3 档案记忆再生产研究述评 |
2.3.1 国外档案记忆再生产研究述评 |
2.3.2 国内档案记忆再生产研究述评 |
2.4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档案记忆再生产的理论阐释 |
3.1 档案记忆再生产的内涵 |
3.1.1 档案记忆再生产的双重维度 |
3.1.2 档案记忆再生产的实践表现 |
3.1.3 档案记忆再生产的比较分析 |
3.2 档案记忆再生产的结构 |
3.2.1 档案记忆再生产之形式、内容与意义 |
3.2.2 档案记忆再生产之主体、客体与关系 |
3.2.3 档案记忆再生产之生成、加工与消费 |
3.3 档案记忆再生产的性质与功能 |
3.3.1 档案记忆再生产的实践性质 |
3.3.2 档案记忆再生产的社会功能 |
3.4 档案记忆再生产的运行机理 |
3.4.1 文件连续体模式的启示 |
3.4.2“太极图”式运行机理模型构建 |
3.4.3“太极图”式运行机理模型内涵 |
3.5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档案记忆再生产的历史演变与转型情境 |
4.1 档案记忆再生产的历史演变 |
4.1.1 古代档案记忆再生产 |
4.1.2 近代档案记忆再生产 |
4.1.3 现代档案记忆再生产 |
4.1.4 档案记忆再生产的演变轨迹 |
4.2 档案记忆再生产的影响因素 |
4.2.1 档案记忆系统外部环境因素 |
4.2.2 档案记忆系统内部构成因素 |
4.2.3 档案记忆再生产影响因素的综合作用 |
4.3 新媒体时代档案记忆再生产的社会情境 |
4.3.1 新媒体时代社会转型的发展 |
4.3.2 新媒体时代国家治理的转变 |
4.3.3 新媒体时代文化消费的兴起 |
4.3.4 新媒体时代媒体融合的变革 |
4.4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新媒体时代档案记忆再生产之生成转型 |
5.1 档案记忆生成与社会记忆再生产 |
5.1.1 档案记忆生成的内容与方式 |
5.1.2 档案记忆生成的记忆再生产性质 |
5.1.3 档案记忆生成的记忆再生产功能 |
5.2 档案记忆生成环境的转变 |
5.2.1 从传统环境到电子环境 |
5.2.2 从单一场域到竞争记忆场域 |
5.2.3 从单向语境到交互语境 |
5.3 档案记忆生成主体的转变 |
5.3.1 从官方走向民间 |
5.3.2 从精英走向大众 |
5.4 档案记忆生成对象的转变 |
5.4.1 从传统记忆到数字记忆 |
5.4.2 新媒体档案记忆的兴起 |
5.4.3 个体档案记忆的显现 |
5.5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新媒体时代档案记忆再生产之加工转型 |
6.1 档案记忆加工与社会记忆再生产 |
6.1.1 档案记忆加工的内容与类型 |
6.1.2 档案记忆加工的记忆再生产性质 |
6.1.3 档案记忆加工的记忆再生产功能 |
6.2 档案记忆加工目的的转变 |
6.2.1 传统史学研究的记忆转向 |
6.2.2 从公共记忆到共享记忆 |
6.3 档案记忆加工主体的转变 |
6.3.1 档案记忆加工主体的社会化 |
6.3.2 档案记忆加工主体的协同化 |
6.4 档案记忆加工形态的转变 |
6.4.1 档案记忆加工的视觉化转向 |
6.4.2 档案记忆加工之影像生产 |
6.4.3 档案记忆加工之空间生产 |
6.5 档案记忆加工方式的转变 |
6.5.1 档案记忆加工的数字化 |
6.5.2 档案记忆加工的叙事化 |
6.5.3 档案记忆加工的创意化 |
6.5.4 档案记忆加工的融合化 |
6.6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新媒体时代档案记忆再生产之消费转型 |
7.1 档案记忆消费与社会记忆再生产 |
7.1.1 档案记忆消费的过程与特点 |
7.1.2 档案记忆消费的记忆再生产性质 |
7.1.3 档案记忆消费的记忆再生产功能 |
7.2 档案记忆消费主体的转变 |
7.2.1 从传统档案用户到数字消费者 |
7.2.2 档案记忆消费者与生产者的融合 |
7.3 档案记忆消费对象的转变 |
7.3.1 从档案记忆资源到记忆资本 |
7.3.2 档案记忆资本化消费的新动向 |
7.3.3 档案记忆资本化消费的边界 |
7.4 档案记忆消费方式与途径的转变 |
7.4.1 档案记忆的数字化消费成为基本方式 |
7.4.2 档案记忆的个性化消费成为重要方式 |
7.4.3 档案记忆的品牌化消费成为优选方式 |
7.4.4 档案记忆的休闲化消费成为新兴方式 |
7.4.5 档案记忆的在线消费成为主要途径 |
7.5 本章小结 |
第八章 新媒体时代档案记忆再生产的转型影响与推进机制 |
8.1 新媒体时代档案记忆再生产转型的总体特征 |
8.1.1 档案记忆再生产路径:单向性转向多元化 |
8.1.2 档案记忆再生产取向:生产性转向消费性 |
8.1.3 档案记忆再生产内容:凝固性转向流动化 |
8.1.4 档案记忆再生产方式:单一性转向融合化 |
8.1.5 档案记忆再生产范围:区域性转向全球化 |
8.2 档案记忆再生产转型对社会记忆建构的影响 |
8.2.1 数字记忆迈向智能 |
8.2.2 媒体记忆加速融合 |
8.2.3 共享记忆趋向理解 |
8.2.4 社会记忆竞争加剧 |
8.2.5 记忆遗忘冲突凸显 |
8.3 新媒体时代档案记忆再生产转型的推进机制 |
8.3.1 面向主旨的价值引导机制 |
8.3.2 面向生成、加工主体的协同参与机制 |
8.3.3 面向消费主体的消费者培育机制 |
8.3.4 面向客体的多维叙事机制 |
8.3.5 面向方式的媒体融合机制 |
8.3.6 面向关系的伦理约束机制 |
8.4 本章小结 |
第九章 结语 |
9.1 研究结论 |
9.2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作者在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 |
作者在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所作的项目 |
致谢 |
(7)信息社会场域中我国政府网络公关的职能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缘由及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述评 |
三、研究思路与内容 |
四、研究方法 |
五、创新之处与存在的不足 |
第一章 政府网络公关的理论阐释 |
第一节 政府网络公关的内涵解析 |
一、政府网络公关的涵义 |
二、政府网络公关的基本要素 |
三、政府网络公关的特征 |
四、政府网络公关的比较性优势 |
第二节 政府网络公关的主要形式 |
一、政府门户网站的综合公关 |
二、电子邮件的针对性公关 |
三、政府网络论坛的引导公关 |
四、“两微一端”的“微时代”实时公关 |
第三节 政府网络公关的主要职能 |
一、政府形象塑造 |
二、公共危机治理 |
三、公共政策传播 |
四、政府信息服务 |
第四节 政府网络公关研究的理论基础 |
一、政府再造理论 |
二、风险社会理论 |
三、分众传播理论 |
四、新公共服务理论 |
第二章 我国政府网络公关的兴起与发展 |
第一节 我国政府网络公关兴起的背景 |
一、信息社会的来临 |
二、信息社会的基本特征 |
第二节 信息社会我国政府网络公关面临的机遇 |
一、政府网络公关基础夯实 |
二、政府网络公关动力增强 |
三、政府网络公关能力提升 |
四、发达国家提供了经验借鉴 |
第三节 信息社会我国政府网络公关面对的挑战 |
一、信息传播方式变革,致使政府网络公关的难度加大 |
二、信息传播速度提升,致使政府网络公关的反应时间减少 |
三、传受角色模糊,致使政府网络公关针对性不足 |
四、把关人角色弱化,致使政府网络公关信息传播失真 |
第四节 我国政府网络公关的发展历程 |
一、政府网络公关之萌芽:政府门户网站的建立 |
二、政府网络公关之成长:“三网一库”工程”的建设 |
三、政府网络公关之强化:“政务微博”的实时互动 |
四、政府网络公关之新形态:新兴媒介的开发应用 |
第三章 政府形象塑造与政府网络公关 |
第一节 信息社会对政府形象塑造的影响 |
一、政府形象与政府形象塑造的内涵 |
二、信息社会政府形象塑造的紧迫性 |
三、信息社会政府形象塑造的新导向 |
第二节 政府网络公关塑造政府形象的实效 |
一、政府网络公关在政府形象塑造中的积极作用 |
二、政府网络公关在政府形象塑造中的困境 |
第三节 政府网络公关塑造政府形象的策略 |
一、提升政府自身素质与能力,夯实政府形象塑造的基础 |
二、增进与公众的信息沟通,营造良好的政府形象塑造环境 |
三、加强对网络媒介的管理与应用,完善政府形象塑造机制 |
第四章 公共危机治理与政府网络公关 |
第一节 信息社会公共危机治理的新趋势 |
一、要求政府第一时间争夺话语权 |
二、要求信息沟通公开透明 |
三、要求多元主体协同参与 |
四、要求重视日常危机预警和处置预案的建设 |
第二节 政府网络公关对于公共危机治理的突出作用 |
一、沟通信息与引导舆论,塑造应对公共危机的良好环境 |
二、动员社会力量,实现公共危机的多元共治 |
三、修复与优化政府形象,提高公共危机治理效能 |
第三节 政府网络公关应用于我国公共危机治理的困境 |
一、政府网络公关的意识狭隘、能力欠缺 |
二、缺少专门的政府网络公关部门和统一的制度规划 |
三、政府网络公关的信息沟通不畅 |
四、公众对政府的信任不足制约政府网络公关 |
第四节 公共危机治理中政府网络公关的完善 |
一、提升政府的网络公关能力 |
二、培养合格的“网络公民” |
三、优化政府与公众的互动交流 |
第五章 公共政策传播优化与政府网络公关 |
第一节 我国公共政策传播的现状 |
一、公共政策与公共政策传播的内涵 |
二、信息社会公共政策传播的新态势 |
三、当前我国公共政策传播的现实困境 |
第二节 政府网络公关促进公共政策传播优化的机理 |
一、两者的建构理论相同 |
二、两者在信息传播方面的性能相同 |
三、两者的价值取向高度一致 |
第三节 政府网络公关促进公共政策传播优化的策略 |
一、以“共治共享”理念为引领,创新政策传播思维 |
二、以人性化为原则,创新政策传播内容 |
三、以多元化为方向,创新政策传播方式 |
四、以信息技术为依托,创新政策传播媒介与手段 |
第六章 政府信息服务与政府网络公关 |
第一节 我国政府信息服务的现状 |
一、政府信息与政府信息服务的内涵 |
二、信息社会政府信息服务的发展趋势 |
三、目前我国政府信息服务存在的问题 |
四、我国政府信息服务问题的成因 |
第二节 政府网络公关对完善政府信息服务的正向效应 |
一、实现政府信息服务的价值目标 |
二、创新政府信息服务的实现方式 |
三、提升政府信息服务的整体效能 |
第三节 基于政府网络公关考量的政府信息服务完善对策 |
一、发挥政府网络公关主体的作用 |
二、完善政府信息服务制度 |
三、创新政府信息服务模式 |
四、提高公众参与政府信息服务的能力 |
结语我国政府网络公关的发展趋势 |
一、变单向为双向:强化政府与公众的网络互动 |
二、变被动为主动:提升政府网络公关的主动性 |
三、变牵制为引导:强化对网络舆论的正面引导 |
参考文献 |
后记 |
在读期间科研成果 |
(8)中国智慧政府的价值目标追求及其实现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的背景和问题的提出 |
(一)研究的背景 |
(二)问题的提出 |
二、研究的意义 |
(一)理论意义 |
(二)实践意义 |
三、文献回顾与研究述评 |
(一)智慧政府的相关概念谱系 |
(二)智慧政府的前提条件准备 |
(三)智慧政府的基本策略安排 |
(四)研究述评 |
四、研究思路和方法 |
(一)研究思路 |
(二)分析框架 |
(三)研究方法 |
第一章 核心概念与理论资源 |
一、核心概念 |
(一)“智能”与“智慧”辨析 |
(二)智慧政府的基本涵义 |
(三)智慧政府的特质和属性 |
二、智能政府与智慧政府区分 |
(一)智能政府和智慧政府为何区分 |
(二)智能政府和智慧政府以何区分 |
三、理论资源 |
(一)合作治理理论 |
(二)数据管理理论 |
(三)信息管理理论 |
(四)知识管理理论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中国智慧政府的价值目标考量 |
一、中国政府和社会的价值追求 |
(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价值观念 |
(二)政府治理的价值取向 |
(三)社会公众的现实诉求 |
二、国外电子政府和智慧政府的目标规划及其启示借鉴 |
(一)国外电子政府的目标规划及其启示借鉴 |
(二)国外智慧政府的目标规划及其启示借鉴 |
三、中国智慧政府的价值目标取向 |
(一)开放透明的治理环境 |
(二)共商共议的合作氛围 |
(三)共建共享的基础资源 |
(四)精准高效的政务服务 |
(五)平等包容的伙伴关系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智慧政府建构的逻辑进路和支持模型 |
一、智慧政府建构的逻辑进路 |
(一)智慧政府的生成逻辑 |
(二)智慧政府的演进逻辑 |
二、智慧政府建构的支持模型 |
(一)智慧政府的数据管理模型 |
(二)智慧政府的信息管理模型 |
(三)智慧政府的知识管理模型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中国智慧政府建构的思想条件和实施路径 |
一、智慧政府建构的思想条件 |
(一)主体间性思想建设 |
(二)包容性文化建设 |
(三)伦理道德教育 |
(四)思维观念转变和知识能力培养 |
二、智慧政府建构的实施路径 |
(一)完善顶层设计和行动计划 |
(二)优化基础资源和政务系统 |
(三)改善内外部合作伙伴关系 |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期间发表的论文及其他科研成果 |
附件 数据管理的关键技术集 |
后记 |
(9)经济法视域下我国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言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研究价值及意义 |
三、文献综述 |
四、主要研究方法 |
五、论文结构 |
六、论文主要创新与不足 |
第一章 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与经济法:理论与因应 |
第一节 技术创新的基本理论及其中国家干预的变迁 |
一、技术创新及其国家干预概述 |
二、技术创新的基本理论 |
三、技术创新理论中国家干预的变迁 |
第二节 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主要理论 |
一、市场失灵理论与市场创造理论 |
二、风险社会理论与负责任创新理论 |
三、经济法语境下的国家干预理论 |
第三节 经济法与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之因应 |
一、技术创新与制度创新之间的影响及协同 |
二、经济法与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呼应 |
第二章 经济法视域下我国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之现状 |
第一节 我国科技创新体制及发展现状 |
一、我国科技创新的体制演变 |
二、我国技术创新取得的主要成就 |
三、我国技术创新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 |
第二节 我国促进技术创新相关国家干预的现状 |
一、促进技术创新国家干预及经济法规制的正当性 |
二、促进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相关政策及具体举措 |
三、促进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相关经济立法 |
第三节 我国防范技术风险相关国家干预的现状 |
一、防范技术风险国家干预及经济法规制的正当性分析 |
二、防范技术风险国家干预的相关政策及经济立法 |
第三章 经济法视域下我国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之困境 |
第一节 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下现行干预体制之困 |
一、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的含义及意义 |
二、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下干预主体协调之困 |
三、技术创新国家干预政策联动之困 |
第二节 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边界厘定之困 |
一、促进技术创新中的干预适度之困 |
二、防范技术风险中的监管平衡之困 |
三、对干预失败预警不足之困——以部分产业政策为例 |
第三节 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经济法律制度不足之困 |
一、促进技术创新的经济法律制度尚需完善 |
二、防范技术风险的经济法律制度明显不足 |
第四章 美国、日本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之借鉴 |
第一节 美国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及立法介评 |
一、美国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及立法概况 |
二、美国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及立法小结 |
第二节 日本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及立法介评 |
一、日本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及立法概况 |
二、日本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及立法小结 |
第三节 美、日技术创新国家干预及立法的启示 |
一、技术创新与发展得益于良好的体制保障 |
二、技术创新中的政府与市场灵活互动、并行不悖 |
三、充分重视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中的立法保障 |
第五章 经济法视域下我国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之完善 |
第一节 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下的体制优化 |
一、探索科技、经济管理的大部制改革 |
二、实现不同干预主体间的有效互动与协调 |
三、加强现有体制下相关干预政策的协调与联动 |
第二节 我国技术创新国家干预边界的正确厘定 |
一、客观审视技术创新领域国家干预之边界 |
二、正确把握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之限度 |
三、预警及矫治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之失灵 |
第三节 我国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经济法律制度完善 |
一、强化经济法律制度完善的必要性 |
二、促进技术创新的经济法律制度完善 |
三、防范技术风险的经济法律制度完善 |
结论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后记 |
(10)我国政府门户网站无障碍的建设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和研究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内研究现状 |
1.2.2 国外研究现状 |
1.2.3 国内外研究述评 |
1.3 研究思路和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4 研究重点、难点和创新之处 |
1.4.1 研究重点 |
1.4.2 研究难点 |
1.4.3 创新之处 |
第2章 相关概念的界定及研究的理论基础 |
2.1 相关概念的界定 |
2.1.1 电子政务 |
2.1.2 政府门户网站 |
2.1.3 无障碍与信息无障碍 |
2.1.4 政府门户网站无障碍 |
2.2 研究的理论基础 |
2.2.1 多元公共行政观 |
2.2.2 信息不对称理论 |
2.2.3 战略管理理论 |
2.2.4 治理理论 |
第3章 我国政府门户网站无障碍的发展历程及实证调查 |
3.1 我国政府门户网站无障碍的发展历程 |
3.1.1 发展的四个阶段 |
3.1.2 发展取得的成效 |
3.2 我国政府门户网站无障碍的实证调查 |
3.2.1 问卷调查 |
3.2.2 个别访谈 |
3.2.3 样本调查 |
3.3 我国政府门户网站无障碍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
3.3.1 法规技术缺乏 |
3.3.2 供需双方不对称 |
3.3.3 保障支撑不足 |
3.3.4 参与主体单一 |
第4章 国外政府门户网站无障碍建设的经验与启示 |
4.1 几个典型发达国家政府门户网站无障碍的情况 |
4.1.1 美国 |
4.1.2 日本 |
4.1.3 英国 |
4.2 国外政府门户网站无障碍的借鉴与启示 |
4.2.1 法律政策保障 |
4.2.2 公民参与推进 |
4.2.3 社会组织介入 |
4.2.4 社区邻里帮扶 |
第5章 我国政府门户网站无障碍的建设路径 |
5.1 完善制度基础 |
5.1.1 健全无障碍制度与标准 |
5.1.2 加强无障碍宣传工作 |
5.1.3 推进大数据共享建设 |
5.1.4 完善基础设施建设 |
5.2 深化网站无障碍内容 |
5.2.1 增加网站的深度和广度 |
5.2.2 安排简明的网站布局 |
5.2.3 加强网站的集约化管理 |
5.3 多渠道提供保障 |
5.3.1 保证经费投入 |
5.3.2 强化考核评估 |
5.3.3 多元化监督模式 |
5.4 扩大参与的主体覆盖面 |
5.4.1 培养公众参与意识 |
5.4.2 扩大公民参与途径 |
5.4.3 调动社会组织的积极性 |
5.4.4 强化社区帮扶的作用 |
第6章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一 :政府门户网站无障碍的现状调查问卷 |
附录二 :政府门户网站无障碍现状访谈提纲 |
读研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 |
致谢 |
四、美国WWW.FIRSTGOV.GOV全面面向政府、企业、公众的电子政府(论文参考文献)
- [1]新型智库发展优化研究 ——以地方社科院实践为例[D]. 周笑梅. 吉林大学, 2021(12)
- [2]国际比较视野中我国绿色生态城区评价体系优化研究[D]. 杜海龙. 山东建筑大学, 2020(04)
- [3]并联审批促进政府部门间合作研究 ——基于目标和行动的维度[D]. 于丽春. 吉林大学, 2020(03)
- [4]S县电子政务建设问题研究[D]. 刘世鑫. 山东科技大学, 2020(06)
- [5]智慧政府信息协同的满意度感知与网络结构模型构建[D]. 胡漠. 吉林大学, 2020(08)
- [6]新媒体时代档案记忆再生产转型研究[D]. 张燕. 上海大学, 2020(02)
- [7]信息社会场域中我国政府网络公关的职能研究[D]. 李晶. 南京师范大学, 2020(07)
- [8]中国智慧政府的价值目标追求及其实现研究[D]. 于跃. 吉林大学, 2019(02)
- [9]经济法视域下我国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研究[D]. 张金艳. 华东政法大学, 2019(02)
- [10]我国政府门户网站无障碍的建设研究[D]. 王希熙. 南华大学, 201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