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两个值得纠正的问题(论文文献综述)
徐子越[1](2021)在《江西高等法院第四分院覆判研究(1935-1949)》文中研究表明覆判作为特别刑事诉讼程序,是传统司法观念与新式司法理念的结合,亦是新式司法机关与传统司法部门的调和。自晚清创制、民国北京政府修订施行再到民国南京国民政府延用,历时逾半个世纪,伴随着近代司法迈向现代化的历程。在既有研究中,学者们将学术视野主要集中于晚清至民国北京政府时期覆判的内在演变与外部关联,而对于南京国民政府时期覆判程序的运行实效尚有值得深入研究的空间。本文以南京国民政府时期江西高等法院第四分院覆判案件为研究对象,力求回归司法实践场域之中,通过“外法史”与“内法史”交互研究理路,重点关注覆判作为特别刑事诉讼程序之运作价值,探讨南京国民政府时期江西高等法院第四分院覆判程序的运行实效。全文在绪论及结语部分之外,分有五章,现简述如下:第一章,考察了江西高等法院第四分院的设立运行及覆判管辖。通过对其司法机构、司法人员及司法经费等诸因素的考证,可得知,支持司法独立的地方司法资源配置与迈向规范化的司法程序之间未能同频共振、发挥合力。因此,把覆判程序的关键压在江西高等法院第四分院,预设以审级配置司法资源带动地方司法良性发展,但江西高等法院第四分院的司法资源也难以得到有效保障,只能是勉力维持运转。第二章,论证了江西高等法院第四分院覆判之核准判决发挥裁判指引的实效。覆判核准的审断依据是罪刑无出入,通过书面审理并核准原审情罪相符的判决,一定程度上指引着县级司法机构作出合法合理的司法判决。第三章,论证了江西高等法院第四分院覆判之更正判决发挥有限监督的实效。覆判更正的审断依据是罪刑失当,通过书面审理并更正原审显属违误的判决,一定程度上监督着县级司法机构所作出的司法判决。第四章,论证了江西高等法院第四分院覆判之覆审裁定发挥形式救济的实效。覆审的裁定依据是罪刑未合,通过书面审理并采取发回覆审、提审等方式对原审判决予以撤销,一定程序上救济着覆判案件当事人的权利。第五章,分析了江西高等法院第四分院覆判的运行实效与制约因素。通过从个案深描中抽离出来,客观真实地评判了其矫正初判以实现司法指引、监督与救济价值,统一法律适用标准等实效价值。全面深入地剖析了其司法群体法律素养差异影响着覆判的裁判,传统司法观念影响着覆判的审结等制约因素。最后,初步得出南京国民政府时期江西高等法院第四分院覆判程序运行的实效是:核准、更正与覆审的程序运行共同构成覆判的裁判规则。有限监督的更正与形式救济的覆审虽能在覆判程序运行中发挥各自实效作用,但并未能较好地实现覆判程序的预设司法价值。只有当核准初审判决在覆判中的占比越来越多时,覆判的裁判指引这一法律的规范作用才得以充分发挥,进而在有限司法资源配置中不断指引县级司法迈向现代化与规范化,为县级司法改革提供“造血细胞”。
展嘉易[2](2021)在《初中生作文中标点符号的误用情况及教学改进建议 ——以上海四所普通公办初中为考察对象》文中指出标点符号是书面语中不可缺少的成分,也是传情达意的重要工具,是否能够正确地使用标点符号,也是学生语文素养的一处体现。《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2011年版)》在每一学段中都提出了掌握标点符号的要求,笔者梳理了上海四个区631篇初中生作文,统计分析发现初中生标点符号的使用水平参差不齐,误用较多,探究其误用原因,并且适当遵循初中学生的发展特点,制定相应的教学方法和策略,调整提出教学改进手段措施,以此从细微处提升学生语言文字运用能力,并且全面提升学生的语文综合素养。本文首先从书写形式与语义功能两方面,对学生习作中的标点符号误用情况作分析。发现学生的错误较多呈现在不规范的书写形式,以及对标点符号停顿、表示语气和标示成分性质这三种语义功能的误用。接着分析了学生标点符号误用的原因,指出学生的认知偏差、教师对基础知识的教学不到位,社会语言环境尤其是网络环境对标点符号的模糊使用是三个主要影响因素。在此基础上,本文提出具体教学改进手段措施,一是在基础知识与认识手段上更加强调标点符号,增强标点符号意识,选择恰当的标点符号教学方法,注意提示各类区分方法;二是要求教师借助阅读教学重视标点符号,注意实用类文本中标点符号的标准性与规范化,文学作品中的标点符号丰富性与个性化,文言文句读的句意停顿训练;三是在写作过程中及时发现改正问题,划分错误类型并认清原因,并且培养和发展学生的语感。
谢文韬[3](2021)在《都市变革下的近代旧体诗坛》文中研究表明近代引领着变革潮流的都市,和象征着传统的旧体诗坛之间,看似并不协调,实则存在紧密联系。研究近代都市变革与旧体诗坛之间的关系,有助于发掘近代旧体诗坛的独特性,从而确立其文学史意义。但旧体诗坛面对近代都市的诸多变革,并非一味被动地受到影响,而是根据主观意志进行适应调整,最终形成了与前代不同的面貌。因此需要超越一般文学史书写中常用的机械反映论,避免将旧体诗坛的创作、批评等活动看成都市变革的注脚,单纯从其中寻找涉及近代都市变革的内容的做法,如罗列堆砌与都市某一方面变革相关的诗词作品等,而应将近代旧体诗坛看成由具备不同意志的群体构成的复杂存在,摸索近代旧体诗坛与前代不同的运作机制,寻找其在文学史上的位置。探讨都市变革下的近代旧体诗坛,先须确定近代都市中与旧体诗坛联系紧密的变革,以及近代旧体诗人与都市的基本关系,从而为深入研究打下铺垫。首先物质方面,都市交通方式的变革让诗人们的出游、交际大为便捷;通讯媒介变革与诗人的谋生、求知与济世活动紧密相关;交际场所的变革让诗人们有了新的互动空间。其次在社会方面,都市政治环境的变革给积极入世的诗人们提供了为理想奋斗的机遇;教育体系的变革让在都市中求学、任教成为诗人们的普遍经历;思想风潮的变革则给诗人们走向多样化的人生道路提供了指引。正因如此,凡是在近代旧体诗坛稍有影响的诗人,都与变革的都市密切相关,或长住于这些都市,或长期以其为中心活动,或兼而有之。在明确二者的基本联系后,便可考察都市变革背景下旧体诗坛的生存空间变化。以民国建立、新诗兴起和新文化运动等关键事件为节点,都市中旧体诗坛的实体依托发生了不同轨迹的走向,这直接影响了旧体诗坛的生存状态。在晚清时期,诗坛与都市政治强人的幕府间联系,较前代质变虽然不多,量变却达到了一个新高度;但进入民国后,这种联系却突然断裂。而报刊在晚清民初经不同诗人群体的努力,逐步被旧体诗坛接受、认可,然而随着新诗的兴起,旧体诗坛在报刊上受到严峻挑战,不得不进行反击,但在关键的论辩方式上,面对以概念定义为逻辑起点的新文学阵营,学衡派为代表的诗坛中坚力量仍保持着以历史经验为逻辑起点的思维模式,在报刊空间中表现得并不适应,反倒是旧体诗坛基层在论战过程中实现了一定的自我突破。而近代高等教育机构,长时间内并未表现出与旧体诗坛的特别联系;但新文化运动后,随着旧体诗坛在社会上逐渐式微,它们成为了旧体诗坛延续微弱生命的难得依托。在理清近代都市变革作为背景的影响后,便可将坐标切换至旧体诗坛本身,探讨近代旧体诗坛自身如何在创作潮流、批评活动以及组织结构方面进行行为上的主动调整以及机制上的自我调适,以适应近代都市的变革。最明显的体现是在创作潮流上。首先,都市政治环境的变革,使得诗人们要通过在诗歌创作中表现政治热情和政治能力来在都市政治场域中生存,甚至获取更多政治资源。虽然这种情况前代也有,但在近代程度可谓达到顶峰。然而不同政治热情、政治目标以及诗歌风格的诗人,在转型幅度和方式上各有不同。其次,近代都市生活场域的变革,则让各种新名物开始成为书写对象,但不同时期诗坛对新名物语汇所普遍采取的书写模式不同。最开始抱着介绍、夸耀心态的诗人,往往将新名物作为诗歌的主题进行书写;而在新名物被熟悉之后,诗人更多将之作为单位在诗中使用,但保守的诗人,则一直只将其作为背景以减弱对旧体诗歌传统造成的冲击。相较之下,尽管都市思想场域的变革使得新概念语汇同样开始进入诗人的笔下,但旧体诗坛最初普遍没有将之与传统的语汇区分开来,故在书写模式上多与传统典故混同,不过随着诗人文化普及意识的提高,诗人们逐渐会将以诗歌作品总体来对这些新概念进行介绍阐释。近代旧体诗坛的批评活动方面也体现了旧体诗坛面对都市变革时的调整。随着信息传播技术与都市中公共话语空间的形成,诗歌批评的形式、对象与本质都在发生变化。形式上,过往单向、个人化的诗话,成为了一种高度公开化、互动化的批评形式,它可由报刊征集素材而生成,能够成为一种集体意志的表达,读者可以用各种即时性的反馈手段来影响诗话的创作,批评者在创作诗话时也必须时刻考虑读者,同时它又保持了一定的自身特色,报刊带来的一些互动形式由于其体式传统而并不能被广泛接受。对象上,在没有被某种具有特定观念的特定群体所垄断的都市公共话语空间中,不同群体用不同的方式发出自己的声音,这就使得过往累积的诗歌资源会被重新挖掘。而对于诗歌本质的认识,也随都市中社会阶级的变化与前代不同。诗歌不再被视为士人的身份象征,甚至不再是知识分子必须掌握,而对诗歌的文学知识的研究、诗歌的鉴赏等,开始从原有的知识体系中分离出来,渐渐变得可以独立进行,且渐渐被知识分子所看重。面对近代都市变革,旧体诗坛结构体系的变化,从宏观到微观都有体现。就诗坛流派而言,“都市型”诗派开始取代“地域型”诗派,成为诗坛主导。就诗人社群而言,过往实地、封闭、主要依赖士人关系网的特点发生改变,在都市的公共空间中更加具有全国意识,对士人关系网有所突破。成员地位取决于存在感,而社群之间界限模糊,比起内部进行活动,向外界公开举办活动变得更为重要。在诗坛的个体层面,都市的风气与社会阶级变革使诗人对于使用诗歌谋取经济利益不再感到可耻,诗歌开始向书画靠近,其交易有走向体系化的趋势,这使得诗人的交际策略和关系网也发生了变化。综合这些方面来看,近代都市的变革,对于旧体诗坛的整体影响,在于地理特征层面的去地域化、社会定位层面的去阶级化以及知识谱系层面的专门多元化三点。这些相对于前代的独特之处也正是近代旧体诗坛的近代性体现。
贾一村[4](2020)在《多元系统理论视阈下《毛泽东选集》俄文翻译研究 ——以“文化空缺”现象的翻译研究为例》文中认为《毛泽东选集》是建国后第一部进行系统外译的党和国家主要领导人着作,也是20世纪我国对外影响最大的中央文献着作之一。其俄文译着诞生于50多年前,整体质量精湛,文中大量的“文化空缺”现象引人关注,具有极高的翻译研究价值。多元系统理论主张以动态、发展、关联的眼光来研究翻译问题,将翻译活动置身于其所处的时代环境和社会背景之下进行审视,关注政治、社会文化等系统中的多种因素对于翻译活动所产生的影响,这为本文开展翻译的社会研究提供了重要思路。鉴于此,本文将以中央编译局翻译的《毛选》一至三卷俄译本为研究对象,以文本中的“文化空缺”现象作为翻译研究的切入点,结合多元系统理论之视角,对《毛选》俄译情况进行审视、评价、探讨、总结和展望,深挖其翻译研究价值。首先,本文整理了《毛选》及其俄译本的出版发行状况,并通过文本分析路径,对《毛选》中较典型的“文化空缺”现象(共计约700个案例)进行了详细梳理,将其划分为物质文化空缺、制度文化空缺和精神文化空缺三大类,并继续向下细分为7小类,归纳总结出《毛选》俄译本所采取的4套翻译方法、7种翻译策略和3条翻译理念,共同形成了《毛选》文本翻译之全貌。随后,再通过社会分析路径,借助多元系统理论基本原理,以“当年视角”来对《毛选》文本翻译之全貌进行评析和探讨。作者认真梳理了当年时代背景下的政治环境和社会发展状况,并以“文化空缺”现象为例,通过对编译局版与莫斯科版的《毛选》译文进行对比研究,深度解析当年编译局译者修订译文时的主要考量及背后所遵循的翻译逻辑,清晰还原了当时政治系统(国际政治、国内政治两方面)和社会文化系统(文化交流、教育发展、译学思想三方面)的多种文本外因素对《毛选》的文本翻译所产生的至关重要的影响,为《毛选》翻译研究提供了新的思路。再以当年之翻译标准(“信达雅”)对《毛选》译文进行审视和评价,在充分肯定其整体精湛的翻译质量的同时,也对译文中一些可优化提升之处(比如,一些中国特有的度量单位词的翻译需完善、某些文化内涵信息翻译不全而难以理解的问题等)进行商榷和探讨。然后,回归“当今视角”,理清当前时代背景下我国政治、社会文化各方面因素的新变化及其对翻译的影响,整理归纳出当前我国中央文献翻译工作在5个方面的新变化和提出的4点新要求。以此为参照,以当代之眼光重新审视当年的《毛选》译文并对其做出评析,并对其中一些重要的翻译新问题(比如,其翻译整体策略的优化调整问题,由于时代变迁和共同记忆的丧失而导致的“文化新空缺”问题,以及通过译者艺术“演译”而产生的“逆向文化空缺”问题等)进行探讨,为其他中央文献的翻译提供了一些参考借鉴。通过研究,本文主要得出以下结论:第一,《毛选》俄文翻译整体质量精湛,采用了丰富的翻译方法和策略,体现了鲜明的翻译理念,符合当年“信、达、雅”的翻译标准,是我国译界的“标杆”和经典之作。第二,以当年之标准审视《毛选》译文,在总体翻译质量精湛的同时,亦存在一定的可提升空间,一些翻译处理尚可探讨和商榷。第三,以当今之眼光审视《毛选》译文,其整体方略宜做适当调整(由“忠实为主”转向“整体均衡”),文中一些翻译案例的处理需与时俱进加以完善。第四,《毛选》俄译本的最终面貌是文本翻译和社会力量共同影响下的综合产物,当年时代背景下的政治、社会文化系统内多种因素对《毛选》译文面貌的塑造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第五,《毛选》文本中包含内容丰富的“文化空缺”现象,译者对其翻译处理整体上佳,但“文化空缺”是动态发展的,它随着时间的流逝不断变化(既有“消亡”,又有“新生”),因此其翻译工作亦当与时俱进、不断更新。最后,立足当前,本文总结了《毛选》俄译的历史意义,并展望未来,探讨了《毛选》优良翻译传统(主要包括:集体翻译的工作方法、自力更生的坚强意志、精益求精的专业精神、以我为主的翻译原则)的继承与发展问题,力求为中央文献翻译事业的长远发展提出一些参考和建议。
顾王乐[5](2020)在《清末民国时期利用古文字资料校证《说文》之研究》文中研究指明《说文》是我国第一部运用“六书”原理对汉字进行系统分析的文字学专着。《说文》中保存了大量的古代文字资料,以及许慎时代关於文字的研究成果,爲古文字学的研究提供重要的依据。但是许慎所见到的小篆、古文、籀文等字形已有譌误,他对字形结构和造字本义的理解有不少是不可信的。而且《说文》成书以後,屡经传抄刊刻,年代浸远,谬误滋多。历代学者在校正《说文》方面都做出了很大努力,但真正有所突破则是在近代古文字学兴起以後。随着古文字资料在《说文》研究中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古文字与《说文》的互证研究已经成爲《说文》学研究的一个重要方面。清末、民国时期学者在利用古文字资料考订《说文》方面取得了十分显着的成果,除一些专门研究《说文》的着述外,这一时期的许多甲骨金文考释书籍、论文、札记和题跋中都能看到不少根据古文字资料纠正《说文》错误的意见。目前对於清末民国学者利用古文字资料校正《说文》的研究和总结还有很多不到位之处,许多早期的研究成果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而一些已经被古文字学界判定爲错误的观点在《说文》学界仍然有很大的影响,也没有得到及时的修正。本文对清末民国时期学者在利用古文字资料校证《说文》方面的成就、特点以及不足进行全面系统的总结。全文主要分爲以下几个部分:绪论部分包括相关术语的界定,学术史的回顾,选题目的及其意义,研究思路等方面内容。第一章主要讨论了与清末民国时期利用古文字资料研究《说文》密切相关的学术背景:一是利用金石文字考订《说文》的学术传统;二是清末民国古文字学的发展及其对传统《说文》学的拓新;三是出土材料的新发现与研究在清末民国《说文》学界的不同反响。第二章详细介绍了清末民国时期利用古文字资料研究《说文》的学术历程,共分爲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从1883年吴大澂《说文古籀补》书成到甲骨文发现前夕;第二阶段,从1899年殷墟甲骨文发现到1929年马叙伦《说文解字研究法》出版;第三阶段,从三十年代起到1949年新中国成立。每一阶段介绍代表人物及其主要研究成果。第三、四章是清末民国时期利用古文字资料校证《说文》成果例释。第三章主要考察清末民国学者在利用古文字资料印证和纠正《说文》篆文和说解方面的具体成果。第四章则主要收录清末民国学者利用古文字资料考订《说文》古籀形体方面的成果。第五章是清末民国时期利用古文字资料校证《说文》研究之失误例析。我们对这一时期学者在利用古文字资料校证《说文》研究中的失误类型和失误原因进行分类与总结。结语部分对清末民国时期利用古文字资料校证《说文》的研究进行总体的评价,并对研究中需要注意的问题进行说明。附录部分是清末民国利用古文字资料校证《说文》的相关论着目录,分爲《说文》研究论着目录、古文字学论着目录和文字学通论着作目录三类。
陈辉[6](2020)在《监察委员会处置权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处置权是监察委员会依据法定程序作出的具有强制执行力的处置性决定权,兼具纪律检查权与国家监察权、实体权力与程序权力、判断力与执行力的双重属性,可分为建议型处置、处分型处置和移送型处置等三种类型。处置权的运行原则,包括职权法定、程序正当、监察独立、处置协同等。在现行人大至上的宪法体制之下,协调好监察委员会处置权与人大罢免权、行政惩戒权、检察监督权和审判权之间的关系,是监察委员会处置权运行的正当性基础。监委行使处置权应受人大监督,处置权与罢免权存在职能分工且互不替代。从制度运行层面看,监委会对人大机关领导人员、人大选举任命官员及人大代表履行撤职或开除等处置职权时,与人大罢免权存在不同程度的张力。在协调机制上,对涉及人大机关领导人员的监督,应通过提级管辖的方式来消解监察全覆盖与人大至上权力体制的逻辑悖论;对人大选举任命官员的处置应坚持与人大人事监督进行协同;对人大代表的处置应遵循政治责任优先原则。监委会与检察院存在监督与制约关系,前者有权对后者公职人员进行监督,但不宜对后者是否履行法定职责进行监督;后者通过对前者职务犯罪调查活动的合法性监督、决定是否批准逮捕及提起公诉等方式对其进行制约。立足于审判中心主义的理念,应当对监委会监督审判机关公职人员的范围进行限缩,并遵循正当程序原则。审判机关对监察机关的制约包括对移送审查起诉刑事案件和对从宽处罚建议的司法审查,以及对处分型处置措施的有限监督等。宪法创设“执法部门”概念在于迎合监察体制改革法治化的需要,强化执法部门与监察机关的配合与制约。处置权和行政机惩戒权分属于异体监督和同体监督,前者可以对后者进行再监督,而后者则可以通过先行处分的方式制约监察机关的处置措施。适用边界遵循法律保留,处理程序遵循监察优先,运行方式遵循权力协同共同构成了内外两种监督机制的协调路径。建议型处置权是一种附条件的强制性执行权力,是监察机关处置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监察建议这一法律概念,应进行限缩解释,并对被派驻监察主体“根据授权”提出监察建议的条款进行合理规制。此外,在设定适用事由时,应从监察建议制度的目标能否实现和监察建议是否会侵犯其他权力的核心领域等两点加以考量。监察问责制度存在供给不足的问题,有待进行法制化完善。从宽处罚建议是监察法为实现监察程序与司法程序衔接的制度安排,具有法法衔接与资源优化,利益平衡与人权保障的双重价值取向。从宽处罚建议具有独立价值和一定的证据属性,应被赋予独立的法律地位;其法治化路径,应围绕法法衔接背景下的制度整合,配合与制约原则下的司法回应,以及审判中心主义视角下的司法审查等三个予以展开。处分型处置权是监察机关处置权的核心内容,兼具实体性与程序性、独立处置与协同处置等特点。政务处分在类型上属于典型的处分型处置措施。在现行双轨处分体制下,监察机关的配置模式难以满足政务处分制度的任务需求,且任免机关、单位的处分权难以有效行使。对此,有必要从“异体监督”与“同体监督”监督模式视角下厘定政务处分和处分的关系,明确监委会对任免机关、单位惩戒权的监督与制约、以及二者的分工、配合与制约关系。基于对法律规范结构的分析,应当将违法作为政务处分的适用事由。对监察对象道德审查的法治安排、重典治吏传统监察文化的传承以及公职人员模范遵守法律的义务要求,是确立政务处分违法事由的法理基础。监察法治原则导控下政务处分违法事由的规范路径,在形式上要求违法事由应当法定,在实质上要在合理划定违法行为事由类型的基础上,实现违法行为与政务处分的轻重程度相匹配。政务处分程序具有独立性、封闭性、二元结构性和多样性的特征。整体上看,政务处分程序在内容上可分为一般程序、特别程序和救济程序三大板块。如何在法律程序框架内对政务处分程序进行体系化构建,是今后理论研究和立法完善的努力方向。移送型处置权主要是指监委会将其案件移送相关部门处理的权力,主要是指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权力。移送审查起诉是职务犯罪案件从监察程序切入诉讼程序的端口。监察案件转化为刑事案件应当以检察机关通过受理程序接受监察案件材料为节点。退回补充调查的程序在属性上应当界定为司法程序。监察证据与刑事诉讼证据的同质性、刑事诉讼法在监察程序中的可适用性是在职务犯罪领域构建具有可操作性、层次化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前提要件。基于移送审查起诉是监察机关作出的最为严厉的处置措施,有必要强化移送审查起诉处置措施的内部规制机制。检察机关对移送案件的审查包括案件受理时的审查和案件受理后的审查。前者侧重于形式审查,由检察机关案件管理部门负责,而后者侧重于实质性审查,由公诉部门负责。对职务犯罪行为的调查活动,检察机关应有权介入,但应将审查范围框定在非法取证领域,对监察机关的内部审批程序,因其并不遵循刑事诉讼的程序逻辑,不宜直接审查。
孙世萍[7](2020)在《刑事错案论》文中研究指明公平正义一直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然因一批冤错案的曝光,在人民群众中产生不小的震动,并引发关于“错案”问题的激烈讨论,由此也拉开了第四轮司法体制改革的序幕。错案率作为检验司法体制改革成果的重要指标,不能不引起我们的重视。也许是出于对公平正义的极度渴望,也许是出于改革的迫切心情,人们几乎将全部的精力都投入到对刑事错案的成因以及预防的研究中,而对于刑事错案的本来样貌却甚少关注,并出现刑事错案概念泛化、重事实认定轻法律适用等倾向。这非常不利于对刑事错案的正确认识,也不利于全面系统的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为此,我们有必要以更加冷静、理性的态度重新审视“错案”问题以及相关司法改革问题。本文从认识论出发,重新界定刑事错案的概念,进一步明确刑事错案的法律属性,厘清事实认定对象与法律适用对象的界限,并对法律适用问题进行了深入细致的研究,避开“错案预防”的习惯性视角,达到了正本清源的目的。在全面认识刑事错误的基础上,以此轮司法体制改革为切入点,在刑事错案本原中重新审视抑制刑事错案的路径与方法,并重点从法律安全区的提倡以及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和法官职业评价体系的完善等三个方面提出改革建议,为司法体制改革不断向纵深发展提供参考。
杨益航[8](2020)在《论司法公正与媒体报道之关系》文中研究表明司法公正与媒体报道之关系是当前法学界和新闻传播界共同研究的重要课题。构建和谐的司法与媒体关系能够有效推动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促进形成公平公正公开的司法环境。其内涵基于司法公开,是把司法权置于公众视野内,让公众了解司法,让司法裁判经得起检验的制度安排。此研究的实际意义却远不至此,和谐的司法与媒体关系可以使司法理念深入人心,厚植法治根基,树立司法权威,进而在全社会营造尊法、懂法、守法的法治氛围。司法与媒体之间关系十分复杂,司法可以对媒体进行制约,媒体也可以对司法进行监督,同时二者之间不存在隶属关系。如何在维护共同价值的基础上找到司法公正与媒体报道的平衡点,怎样构建司法与媒体良性互动、相生相长的和谐关系是国内外各相关领域努力的方向。本文从当前司法活动与媒体报道之间的价值目标出发,梳理了国内外在应对涉法新闻报道方面的实践和发展,就典型问题进行了初步阐释,并在理论的基础上以比较法研究的方式对国内外的一些典型案例进行研判,探讨在应对热点案件和舆情中的一般和特殊情况及应对方法,从发展角度对新媒体环境下的新挑战和新问题初步分析,倡导建立和谐有序的司法与媒体互动关系。全文共六章十六万字,主要内容如下:首先,从概念入手分析司法公正原则和媒体新闻报道的特点,从知情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理论来分析媒体参与司法活动的正当性,并在此基础上就二者之间的共同价值追求和不同的工作方式进行对比,指出实践中的冲突和难点。聚焦司法公开,从审前和审判公开分析媒体报道在不同阶段介入的特点和难点,就媒体报道对司法公开的价值和当前实践中存在的冲突进行深入分析,同时就例外原则进行初步探讨。通过近年来国内的热点案例分析司法与媒体关系的不同特点。以呼格吉勒图案、赵作海案分析媒体报道在纠正冤假错案方面的作用;以药家鑫案分析舆论压力对审判工作的影响;以于欢案分析新闻舆论促成司法系统自我纠偏的可行性;以张扣扣案分析新媒体时代复杂舆论环境对司法工作的新机遇新挑战。以比较法视角分析美国、英国和欧洲大陆国家处理新闻报道与司法关系的做法和特点,列举了包括对言论自由、庭审公开、保密制度、隐私权等领域的规定和办法,总结规律性特征,以及为改善国内工作带来的启示。对目前包括5G、人工智能、区块链等在内的信息技术前沿发展和传播环境深刻变革做了简要分析,同时从涉法新闻报道角度对这些新技术可能带来的影响做了前瞻性预判,并针对公共领域和被遗忘权等新媒体环境下愈发突出的问题做了专题研究。最后,从改善司法与媒体报道关系的角度切入,根据前文研究从司法与媒体合作基础、共同任务、有效做法等方面提出构建司法与媒体和谐关系的意见建议。此外还就确立和完善媒体与司法良性互动关系的思路、依法规制司法与媒体报道关系、依法规制司法与新闻的关系等问题进行研究和探讨。
李文杰[9](2020)在《GⅡ码及其编解码器硬件架构研究》文中认为在大多数的数字通信与存储系统中,纠错码(error correction codes,ECC)或者纠删码已经被广泛地用于提高系统的可靠性。作为常见的代数码,RS码和BCH码已经被大量地研究,而且被多个工业标准采纳。通过级联短的代数码,人们可以得到有更好纠错性能的新码。大多数情况下这些代数相关码的解码算法,相较于LDPC和polar码这类的现代编码有着更低的复杂度,并且他们的解码性能可以被精确地分析。Generalized integrated interleaved(GⅡ)码是一种基于RS或者BCH子码的级联码,最早被提出用于分布式存储系统。他们也是一种局部可修复码(locally recoverable codes,LRC codes),在某些情况下可以仅用部分码字实现纠错或者纠删。因为他们能在复杂度和性能上取得很好的折中,GⅡ码已经引起了很多研究兴趣。本文首先通过与传统的广义级联码(generalized concatenated codes,GC codes)对比,给出GⅡ码的一些特点。此外,提出了一个更广义的转移矩阵的定义。传统的转移矩阵只是其一种特殊情况,只要特定的可逆约束被满足,本文提出的广义转移矩阵的定义使得更多的矩阵可以被采纳。本文为GⅡ-RS码设计了高吞吐率的解码器。这是文献中首次实现GⅡ解码器。为 了缩短GⅡ解码器关键路径,reformulated inversionless Berlekamp-Massey(riBM)算法被采用,并且对传统的GⅡ解码算法进行了算法变形。变形后的算法可以解决GⅡ解码器的吞吐率瓶颈问题。本文还提出了一个巧妙的方法解决了由误解码引起的性能损失问题。综合结果表明设计的GⅡ解码器可以达到超过100 Gbps的吞吐率。本文通过修改转移矩阵简化了 GⅡ-BCH码的编码算法,并进一步提出了对应的编码器架构。该架构证明简化后的编码算法能够带来更低的硬件复杂度和更低的延迟,而不引入任何性能损失。传统的GⅡ码可以被看做是两层的码。在文献中,三层的GⅡ码已经被提出。直觉上来讲,多层GⅡ码有着更低的locality。可是,因为层数越多会导致相应的可逆约束越难满足,所以多层GⅡ码很难被构造。本文很好地解决了这个问题并且提出了一种构造多层GII码的方法,并用仿真结果证明多层GII码有着更低的locality。
任小琴[10](2019)在《当代中国大学生幸福观养成教育研究》文中研究说明随着改革开放的脚步越来越深入,我国的物质经济基础得到极大的发展,继建设小康社会、和谐社会被提上日程之后,党和国家更加关注人民的幸福问题。事实上,让人民幸福是党和国家一贯的追求目标和永恒的事业。政府的工作报告越来越多地提到“幸福”。高校的思想政治教育必须围绕党的事业,服务于国家的需要。当我们把关注的目光投向幸福这个终极目的,发现大学生的幸福观至关重要。本研究探索了大学生幸福观养成教育。第一章、第二章为此进行了理论准备,第一章对研究背景及意义、研究思路和方法、分析模式的设定等进行了论述,为研究做前期准备。第二章对幸福观的相关理论资源进行了梳理,在此基础上对幸福观、幸福观养成教育进行理论建构,为研究做了理论准备。第三章是在充分的理论准备之后,研究了我国大学生幸福观养成教育的基本情况。分为三个方面,“时代背景”是首要考察的环节。幸福观养成教育要确立目标,除了传统意义和普适意义上的目标外,在新的时代背景下应当有新的时代性目标,即幸福观养成教育需与中国梦、核心价值体系、健康财富观、市场文化等融合起来。要完成这样的目标,我国当前的时代存在很多机遇,当然也有来自教育客体外部环境、内部环境的各种挑战。“历史考察”回顾了我国计划经济时期的以政治为取向的幸福观教育;经济转型期以经济为取向的幸福观教育;市场经济时期多元取向的幸福观养成教育。“现实状况”则回归当代,通过一系列实证研究发现,大学生幸福感的多少,与其幸福观是紧密相连的。当代中国大学生幸福观总体向好,但也存在很多问题。如幸福感总体并不十分强烈;在对幸福的系列问题的理解和认知上,不少大学生存在偏差;在追求幸福的路径、方式、受挫反应上,部分大学生存在不理性的态度。此外,在幸福观认知领域、追求领域、享有领域的养成教育上,我国采取的通常做法是不够完善的,幸福观教育还面临着一些困境。第四章是在第三章的基础上,从更细致的角度进行分析。运用五元分析模式从政府、社会、高校、家庭、个人进行了全方位的五元分析。首先,从政府层面,政府应当对大学生幸福观养成教育起引领的作用;其次,从社会的层面,社会应当在大学生幸福观养成教育上有积极的影响;再次,从高校的层面,高校是大学生幸福观养成教育的直接承担者,肩负着教育的重任;第四,从家庭的层面,家庭应助推大学生科学幸福观的内化;第五,从大学生个人的层面,个人作为幸福观养成教育的内因和受益者,必须有能力和有觉悟进行自省。这五个方面的应然和实然存在着较大差距,通过大量实证调查,探索了存在差距的原因。第五章在国内分析的基础上,将目光投向国外,以期分析国外在幸福观养成教育上的做法、经验和借鉴。选择美国、英国、法国进行研究,考察了这三个国家在幸福观养成教育上的基本举措,研究起主要特点,并分析了我国在五元视角下可以反思和借鉴的经验。第六章是对策章,基于上述对幸福观养成教育的目标研究、历史考察、现状分析,结合五元分析的结果,同时借鉴西方大学生幸福观养成教育的经验与教训,提出了一系列对策。这些对策形成了一个整体的系统,包括宏观上的顶层设计和微观上的具体设计。具体来看,首先,政府层面的设计。政府当明确幸福观养成的目标要求;坚持幸福观养成的主流声音;构建幸福观养成的纠偏机制;牵引幸福观养成的实践高度。其次,从社会的层面。社会当从社会制度层面夯实幸福观养成的基础;从社会文化的层面营造幸福观养成的氛围;从社会网络层面净化幸福观养成的环境;从社会市场层面提供幸福观养成的支撑;从财富分化层面纠正幸福观养成的误区;从多元载体层面引导幸福观养成的观念。第三,从高校的层面。高校当走出认识误区,设立目标体系,细化目标群体,依托心理科学,进行科际整合,完善现实对接,优化学科设置,发展体验式与价值选择式教学。第四,从家庭的层面。应大力推行家长教育,营造和谐家庭氛围,加强原生家庭的幸福延续和创伤阻断。第五,从个人的层面。个人当增强树立科学幸福观的自觉意识;提高获取幸福的能力;自觉抵制不健康幸福观的冲击;提高精神境界和需要层次。第七章主要针对五元要素之间要互动起来,形成动态与静态的结合,更好地完成大学生幸福观养成教育。第八章是对全文的总结。
二、两个值得纠正的问题(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两个值得纠正的问题(论文提纲范文)
(1)江西高等法院第四分院覆判研究(1935-1949)(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缘起 |
二、学术史回顾 |
三、研究对象的界定 |
四、研究价值与研究方法 |
五、创新与不足 |
第一章 楔子:江西高等法院第四分院与下辖县级司法概述 |
第一节 江西高等法院第四分院 |
一、内设机构与编制 |
二、管辖区域 |
三、与其他法院关系 |
四、推事与检察官 |
五、司法经费 |
第二节 江西高四分院覆判管辖下的县级司法 |
一、从县长兼理司法到县司法处 |
二、县级司法下的司法官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裁判指引:江西高等法院第四分院覆判之核准判决 |
第一节 1935-1936 年的覆判之核准 |
一、罪行无出入:覆判核准的审断依据 |
二、尚无枉纵:覆判核准的基本情况 |
三、情罪相符:覆判核准的程序运转 |
小结 |
第二节 1937 年以后的覆判之核准 |
一、法律事实相符为之核准 |
二、援用法律错误不影响于科刑为之核准 |
三、诉讼程序违背法令而无异于判决为之核准 |
小结 |
第三章 有限监督:江西高等法院第四分院覆判之更正判决 |
第一节 1935-1936 年的覆判之更正 |
一、罪刑失当:覆判更正的审断依据 |
二、显有违误:覆判更正的基本情况 |
三、更而达致:覆判更正的程序运转 |
小结 |
第二节 1937 年以后的覆判之更正 |
一、援用法律错误致罪有失入为之更正 |
二、主刑之量刑失当为之更正 |
小结 |
第四章 形式救济:江西高等法院第四分院覆判之覆审裁定 |
第一节 1935-1936 年的覆判之覆审裁定 |
一、罪刑未合:覆审的裁定依据 |
二、事实不明:覆审的基本情况 |
三、因式而异:覆判覆审的程序运用 |
小结 |
第二节 1937 年以后的覆判之覆审裁定 |
一、行为与结果关系尚待查明为之发回更审 |
二、刑事责任认定不明为之发回更审 |
小结 |
第五章 得失利弊:江西高等法院第四分院覆判评析 |
第一节 运行实效评判 |
一、矫正初判以实现司法指引、监督与救济价值 |
二、统一法律适用标准 |
第二节 制约因素剖析 |
一、司法群体法律素养差异影响着覆判的裁判 |
二、传统司法观念影响着覆判的审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主要研究成果 |
(2)初中生作文中标点符号的误用情况及教学改进建议 ——以上海四所普通公办初中为考察对象(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缘起与意义 |
一 研究缘起 |
二 研究意义 |
第二节 国内研究现状 |
第三节 研究思路与方法 |
第四节 标点符号相关概念界定 |
第一章 初中学生作文中的标点符号误用情况 |
第一节 语料来源分析 |
一 语料选择的说明 |
二 语料中标点符号误用情况统计 |
第二节 误用情况分析 |
一 书写形式误用 |
二 语义功能误用 |
第二章 初中学生作文中的标点符号误用原因分析 |
第一节 学生层面原因分析 |
一 对标点符号作用的认知有偏差 |
二 基本知识、技能欠缺 |
第二节 教师教学层面原因分析 |
一 对基础知识教学不够重视 |
二 缺乏针对性教学和专门训练 |
三 写作教学中对学生的错误纠正不够清楚 |
第三节 社会层面原因分析 |
一 网络环境下对标点符号的模糊 |
二 对国家标准的宣传力度与广度不足 |
第三章 教学改进手段措施 |
第一节 对于基础知识与认识手段的强调 |
一 增强标点符号意识 |
二 选择恰当的标点符号教学方法 |
三 注意提示各类区分方法 |
第二节 借助阅读教学重视标点符号 |
一 实用类文本中的标点符号标准性与规范化 |
二 文学作品中的标点符号丰富性与个性化 |
三 文言文句读的句意停顿训练 |
第三节 写作过程中及时发现改正问题 |
一 划分错误并认清原因 |
二 培养和发展学生的语感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A 徐汇区样本数据详细误用情况梳理 |
附录 B 奉贤区样本数据详细误用情况梳理 |
附录 C 长宁区样本数据详细误用情况梳理 |
附录 D 静安区样本数据详细误用情况梳理 |
致谢 |
(3)都市变革下的近代旧体诗坛(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相关研究回顾 |
二、基本概念、边界与方法 |
三、章节设置 |
第一章 变革的近代都市对旧体诗坛的吸引力 |
第一节 近代都市物质变革及其吸引力 |
一、交通方式:活动距离限制的解除 |
二、通讯媒介:谋生、求知与济世的三重诱惑 |
三、交际场所:诗歌互动新型空间的形成 |
第二节 近代都市的社会变革及其吸引力 |
一、政治环境:提供为理想奋斗的便利 |
二、教育体系:求学、任教成为普遍经历 |
三、思想风潮:走向偏离传统士人的人生道路 |
第三节 近代旧体诗人与都市的基本关系状态 |
一、长住都市 |
二、环绕都市活动 |
三、混合型 |
第二章 近代都市变革与旧体诗坛的生存空间 |
第一节 传统联系从强化到中断:都市幕府与旧体诗坛 |
一、晚清都市幕府与诗坛关系的延续发展 |
二、民国时期都市幕府与诗坛关系的断裂 |
三、都市幕府与旧体诗坛联系从强化到断裂的原因 |
第二节 新诗兴起带来命运转折:都市报刊与旧体诗坛 |
一、新诗兴起前旧体诗坛对报刊空间的接受 |
二、新诗兴起对报刊空间中旧体诗坛的冲击 |
三、旧体诗坛中坚力量的论辩方式与局限:对《学衡》杂志的再考察 |
四、旧体诗坛基层反击的早期困境:以上海《学生文艺丛刊》为例 |
五、旧体诗坛基层的策略转变与局部成功:以天津《益世报》为例 |
六、旧体诗坛的反击对新诗阵营基层之影响 |
第三节 新文化运动后的生命延续:都市高等教育机构与旧体诗坛 |
一、新文化运动前的高等教育机构与旧体诗坛 |
二、新文化运动后大学课程设置对旧体诗坛的制度保障 |
三、新文化运动后大学教师对旧体诗歌互动风气的引导 |
四、新文化运动后大学刊物对旧体诗歌创作成果的呈现 |
第三章 近代都市变革与旧体诗坛的诗歌创作潮流 |
第一节 都市政治场域与旧体诗坛的政治书写模式 |
一、典型积极者的转变:以郑孝胥诗歌的政治书写为例 |
二、典型消极者的转变:以陈衍诗歌的政治书写为例 |
三、非典型诗人的转变:以沈瑜庆、易顺鼎诗歌的政治书写为例 |
第二节 都市物质场域与旧体诗坛的“新名物”书写模式 |
一、初步接触时作为诗歌主题 |
二、认知成熟后作为表意单位及书写模式复合 |
三、回避冲击意识下作为创作背景 |
第三节 都市文化场域与旧体诗坛的“新概念”书写模式 |
一、与传统典故混同的书写模式 |
二、文化普及意识下的书写模式 |
三、对不同书写模式的兼采 |
第四章 近代都市变革与旧体诗坛的诗学批评活动 |
第一节 形式的变异:近代报刊空间中诗话文本生成机制的转型 |
一、传统载体上诗话文本的生成机制 |
二、都市话语空间与诗话的素材来源 |
三、都市话语空间与诗话的反馈修正 |
四、都市话语空间与诗话的创作标准 |
五、传统批评形式的变革对近代诗坛之影响 |
第二节 资源的再挖掘:以黄景仁《绮怀》诗的近代传播为典例 |
一、传统的诗学话语权与《绮怀》诗的流传程度 |
二、都市话语空间中的二次创作与《绮怀》诗的公开流行及范式形成 |
三、都市话语空间中的学术批评与《绮怀》诗的讨论升温及地位上升 |
四、都市话语空间对前代诗歌资源再挖掘的影响 |
第三节 本质的重构:从学校教育角度的考察 |
一、学校教学制度中诗歌定位与知识体系的变化 |
二、教科书中诗歌定位与知识体系的变化 |
三、“一般知识分子”诗歌知识的实际表现 |
四、诗学本质重定位与诗歌知识体系重构的文学史意义 |
第五章 近代都市变革与旧体诗坛的组织结构 |
第一节 诗坛流派的兴替:从“门存唱和”谈起 |
一、“门存唱和”参与诗派与主导权之间的分离 |
二、湖湘诗派被分化与湖湘诗学传承被阻断 |
三、桐城诗派被吸收与桐城诗学体系被覆盖 |
四、“门存唱和”与“都市型诗派”对诗坛的主导 |
第二节 诗坛社群的异变:以都市报刊空间为中心 |
一、士人私谊网络内的传统诗人社群 |
二、报刊诗人社群组建对士人私谊关系的突破:以“同人录”等文件为中心 |
三、报刊诗人社群活动的进一步公开化:以诗歌竞赛为中心 |
四、报刊诗人社群的新型结构特征 |
第三节 诗坛个人的生存选择:由诗歌交易活动观照 |
一、晚清都市与诗歌交易的体系形成 |
二、民国都市与诗歌交易的观念变化 |
三、诗歌交易活动对诗坛结构之影响 |
结语 近代都市变革对旧体诗坛的独特影响 |
一、地理特征层面的去地域化 |
二、社会定位层面的去阶级化 |
三、知识谱系层面的多元专门化 |
主要参考文献 |
后记 |
作者简历及在学期间所取得的科研成果 |
(4)多元系统理论视阈下《毛泽东选集》俄文翻译研究 ——以“文化空缺”现象的翻译研究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1.选题依据 |
2.研究对象及思路 |
3.研究方法 |
4.研究价值和意义 |
5.论文结构 |
第一章 《毛泽东选集》基本概况及其翻译研究 |
1.1 《毛选》的基本概况 |
1.2 《毛选》出版发行概况 |
1.3 《毛选》的外译概况 |
1.4 《毛选》的俄译概况 |
1.5 《毛选》翻译研究现状 |
第二章 《毛泽东选集》俄译研究的理论基础 |
2.1 “空缺”现象及其研究综述 |
2.1.1 “空缺”的定义及研究现状 |
2.1.2 “文化空缺”的概念界定 |
2.1.3 “文化空缺”的分类与《毛选》俄译研究 |
2.2 多元系统理论综述 |
2.2.1 多元系统理论概述 |
2.2.2 多元系统理论与《毛选》俄译研究 |
2.3 研究思路之建构 |
2.3.1 文本分析路径 |
2.3.2 社会分析路径 |
2.3.3 整体研究思路 |
第三章 《毛泽东选集》俄译本中的“文化空缺”现象 |
3.1 物质文化空缺 |
3.1.1 人称文化空缺 |
3.1.2 物称文化空缺 |
3.2 制度文化空缺 |
3.2.1 民俗文化空缺 |
3.2.2 体制文化空缺 |
3.3 精神文化空缺 |
3.3.1 思维方式空缺 |
3.3.2 价值观念空缺 |
3.3.3 审美意识空缺 |
第四章 《毛泽东选集》“文化空缺”现象的俄译方略研究 |
4.1 《毛选》俄译本翻译方法研究 |
4.1.1 文化内涵“共有”:直译法 |
4.1.2 文化内涵“相通”:换译法 |
4.1.3 文化内涵“缺省”:意译法、注释法 |
4.1.4 文化内涵“冗余”:减译法、省译法 |
4.2 《毛选》俄译本翻译策略研究 |
4.2.1 求真保全,原汁原味 |
4.2.2 简明清晰,精确具体 |
4.2.3 语言平实,文风质朴 |
4.2.4 移形换位,闪展腾挪 |
4.2.5 舍“象”取“义”,拨云见日 |
4.2.6 因“境”制“译”,文化融通 |
4.2.7 化繁为简,减负增效 |
4.3 《毛选》俄译本翻译理念研究 |
4.3.1 以我为主,坚守底线 |
4.3.1.1 以我为主 |
4.3.1.2 坚守底线 |
4.3.2 内外有别,有的放矢 |
4.3.2.1 内外有别 |
4.3.2.2 有的放矢 |
4.3.3 群策群力,统筹全局 |
4.3.3.1 群策群力 |
4.3.3.2 统筹全局 |
第五章 当年视角下《毛泽东选集》俄文翻译之审视 |
5.1 政治系统对《毛选》俄文翻译之影响 |
5.1.1 国际政治之影响 |
5.1.1.1 国际政治概况 |
5.1.1.2 国际政治对《毛选》俄译之影响 |
5.1.2 国内政治之影响 |
5.1.2.1 国内政治概况 |
5.1.2.2 国内政治对《毛选》俄译之影响 |
5.2 社会文化系统对《毛选》俄文翻译之影响 |
5.2.1 文化交流之影响 |
5.2.1.1 文化交流概况 |
5.2.1.2 文化交流对《毛选》俄译之影响 |
5.2.2 教育发展之影响 |
5.2.2.1 教育发展概况 |
5.2.2.2 教育发展对《毛选》俄译之影响 |
5.2.3 译学思想之影响 |
5.2.3.1 译学思想概况 |
5.2.3.2 译学思想对《毛选》俄译之影响 |
5.3 当年视角下《毛选》俄文翻译之评析与探讨 |
5.3.1 《毛选》俄文翻译之评析 |
5.3.2 《毛选》俄文翻译之探讨 |
第六章 当今视角下《毛泽东选集》俄文翻译的重新审视 |
6.1 当今时代背景下我国政治和社会文化系统的新变化 |
6.1.1 政治系统的新变化及其影响 |
6.1.1.1 国际政治之变化及影响 |
6.1.1.2 国内政治之变化及影响 |
6.1.2 社会文化系统的新变化及其影响 |
6.1.2.1 文化交流之变化及影响 |
6.1.2.2 教育发展之变化及影响 |
6.1.2.3 译学思想之变化及影响 |
6.2 当今时代背景下中央文献翻译工作的新变化、新要求 |
6.2.1 当前中央文献翻译工作的新变化 |
6.2.2 当前中央文献翻译工作的新要求 |
6.3 当今视角下《毛选》俄文翻译之评析与探讨 |
6.3.1 俄译整体方略的重新审视 |
6.3.2 “文化新空缺”问题之探讨 |
6.3.3 “逆向文化空缺”问题之探讨 |
第七章 《毛泽东选集》俄译研究的启示与展望 |
7.1 《毛选》俄文翻译的历史意义 |
7.1.1 《毛选》译着的历史地位不可替代 |
7.1.2 《毛选》为世界了解中国打开了一扇窗 |
7.2 《毛选》翻译传统的继承与发展 |
7.2.1 集体翻译的工作方法 |
7.2.2 自力更生的顽强作风 |
7.2.3 精益求精的专业精神 |
7.2.4 以我为主的翻译原则 |
结束语 |
1.内容与结论 |
2.研究创新点 |
3.局限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Автореферат |
附录 I:《毛泽东选集》俄译本“文化空缺”典型翻译案例汇编 |
1.物质文化空缺 |
2.制度文化空缺 |
3.精神文化空缺 |
附录 II:编译局版和莫斯科版《毛泽东选集》译文对比研究实录(“文化空缺”翻译案例精选) |
攻读博士期间发表的研究成果 |
(5)清末民国时期利用古文字资料校证《说文》之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凡例 |
绪论 |
一、相关术语的介绍 |
二、清末民国时期利用古文字校证《说文》研究之回顾 |
三、选题目的及意义 |
四、研究思路 |
第一章 清末民国时期利用古文字资料研究《说文》的学术背景 |
第一节 利用金石文字考订《说文》的学术传统 |
第二节 清末民国时期古文字学的发展及其对传统文字学的拓新 |
第三节 出土材料的新发现与研究在《说文》学界的不同反响 |
第二章 清末民国时期利用古文字资料研究《说文》的学术历程 |
第一节 探索尝试时期(1883-1898) |
第二节 初步发展时期(1899-1929) |
第三节 蓬勃发展时期(1930-1949) |
第四节 汉学家利用古文字资料研究《说文》的情况 |
第三章 清末民国时期利用古文字资料校证《说文》例释(上) |
第一节 利用古文字资料印证《说文》保存的单字和古说 |
(一)《说文》保存的单字 |
(二)《说文》保存的古说 |
第二节 利用古文字资料纠正《说文》篆形和说解的错误 |
一、《说文》分爲二字或三字、古实爲一字 |
二、校正《説文》篆形和字形结构分析之失 |
三、纠补《说文》释义之失 |
四、纠正《说文》形义分析俱失 |
第三节 利用古文字资料补苴《说文》漏收偏旁字 |
第四节 利用古文字资料探求文字形体演变之迹 |
第四章 清末民国时期利用古文字资料校证《说文》例释(下) |
第一节 利用古文字资料校证《说文》古文例释 |
第二节 利用古文字资料校证《说文》籀文例释 |
第五章 清末民国时期利用古文字资料校证《说文》研究之失误例析 |
第一节 利用古文字资料校证《说文》失误类型分析 |
一、误析字形结构 |
二、误认文字初形 |
三、误说字本义 |
四、误混二字爲一字 |
第二节 利用古文字资料校证《说文》失误原因分析 |
一、因误据古文字形而误 |
二、因误析古文字形结构而误 |
三、因不明汉字构形演变规律而误 |
四、因囿於《说文》而误 |
五、因不明字词关系而误 |
六、因所见古文字资料有限而误 |
结语 |
附录:清末民国时期利用古文字资料研究《说文》论着目录 |
一、《说文》研究论着目录 |
二、相关古文字学论着目录 |
三、文字学通论着作目录 |
单字索引 |
简称对照表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学术成果 |
(6)监察委员会处置权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选题的背景及意义 |
二、相关研究成果梳理 |
三、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 |
第一章 监察委员会处置权的概念、类型与原则 |
第一节 处置权的概念界定 |
一、处置权的意涵 |
二、处置权的地位 |
三、处置权的双重属性解析 |
第二节 处置权的主要类型 |
一、处置权类型划分的依据与标准 |
二、三种基本处置类型概述 |
三、处置权类型化的意义 |
第三节 处置权的运行原则 |
一、职权法定 |
二、正当程序 |
三、监察独立 |
四、处置协同 |
第二章 人大体制下监委会处置权的宪法地位关系 |
第一节 处置权与人大罢免权的内在张力及协调 |
一、监委会处置权与人大罢免权的关系界定 |
二、处置权与人大罢免权的内在张力 |
三、处置权与人大罢免权的协调机制 |
第二节 检察职能的重新定位及与处置权的配合制约关系 |
一、监察体制改革背景下检察职能的重新定位 |
二、监委会与检察机关的关系界定 |
三、监委会与检察院的职权衔接 |
第三节 审判中心主义下处置权与审判权的配合制约关系 |
一、监察体制改革下审判中心主义的宪法意义 |
二、监委会对审判人员实施监督的边界 |
三、审判机关监督处置权的方式与限度 |
第四节 监察独立原则下处置权与执法部门的配合制约关系 |
一、监察独立原则下“执法部门”的意涵及地位 |
二、处置权与行政惩戒权的关系界定 |
三、处置权与行政惩戒权的衔接机制 |
第三章 建议型处置权的类型、范围与制度完善 |
第一节 监察建议的效力、范围及适用条件 |
一、监察建议的强制效力及与其他监察“建议”的区分 |
二、监察建议适用事由的合理限定 |
三、被派驻监察主体“根据授权”提出监察建议的范围 |
第二节 问责建议的定位、问题及法制完善 |
一、监察问责制度的基本定位 |
二、监察问责制度的供给不足及其问题 |
三、问责建议制度法制完善的具体路径 |
第三节 从宽处罚建议的定位、边界及司法审查 |
一、从宽处罚建议制度的宪法意义 |
二、从宽处罚建议的合理定位 |
三、从宽处罚建议的范围 |
四、从宽处罚建议的制度整合与司法审查 |
第四章 处分型处置权的主体、范围与程序 |
第一节 双轨制处分体制下的处分决定主体及其关系 |
一、“政务处分—行政惩戒”之双轨体制的确立 |
二、双轨处分体制存在的问题 |
三、双轨处分体制下处分决定主体之间的关系 |
第二节 监委会政务处分的适用范围 |
一、政务处分“违法”事由的概念阐释 |
二、“违法”作为政务处分事由的法理基础 |
三、政务处分违法事由的范围界定 |
第三节 监委会政务处分程序的构造 |
一、政务处分程序的功能与特征 |
二、政务处分的一般程序 |
三、政务处分的特别程序 |
四、政务处分的救济程序 |
第四节 问责决定的特征、功能及运行边界 |
一、问责决定的非独立性特征 |
二、问责决定的功能界定:实现对“关键少数”的监督 |
三、问责决定的运行边界 |
第五章 移送型处置权的范围、程序及规制路径 |
第一节 移送审查起诉的范围界定与构成要件 |
一、移送审查起诉的内涵、价值及范围界分 |
二、移送审查起诉的构成要件 |
第二节 移送审查起诉与审查起诉的程序衔接 |
一、监察案件移送至审查起诉阶段的立案衔接 |
二、审查起诉阶段退回补充调查的程序属性 |
三、移送审查起诉与审查起诉的证据衔接 |
第三节 移送审查起诉处置权的内部规制 |
一、强化移送审查起诉处置权内部规制的必要性 |
二、充分发挥案件审理部门的监督职能 |
三、强化层级审批程序的监督功能 |
四、完善监察机关对非法证据排除的规则体系 |
第四节 检察院对移送案件的审查起诉 |
一、检察院对移送案件审查的价值诉求 |
二、监察规范在检察院审查起诉的可适用性 |
三、检察院对移送案件予以审查的内容及后果 |
结语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期间发表的论文 |
致谢 |
(7)刑事错案论(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背景及研究意义 |
二、文献综述 |
三、研究的主要方法及创新之处 |
四、研究的逻辑结构和主要内容 |
第一章 刑事错案概述 |
第一节 “错误”基本问题研究 |
一、错误的含义 |
二、错误的基本特征 |
三、认定错误的方法 |
第二节 刑事错案的认识冲突 |
一、司法实践对刑事错案的认识冲突 |
二、法学理论对刑事错案的认识冲突 |
三、刑事错案认识冲突的根源分析 |
第三节 刑事错案概念重构 |
一、刑事错案的主体 |
二、刑事错案的主观要素 |
三、刑事错案的客体 |
四、刑事错案的对象 |
五、刑事错案范畴外其他错误问题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多元法律价值对刑事错案的影响 |
第一节 刑事错案中涉及的基本法律价值冲突问题 |
一、秩序及冲突 |
二、平等及冲突 |
三、效益及冲突 |
四、价值冲突的调和及对刑事错案的影响 |
第二节 刑事错案中涉及的诉讼法律价值冲突问题 |
一、实体正义 |
二、程序正义 |
三、诉讼法律价值对刑事错案的影响 |
第三节 法律原则中价值冲突对刑事错案的影响 |
一、无罪推定原则 |
二、一事不再理原则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刑事错案中事实认定问题 |
第一节 事实认定的手段——证据 |
一、证据裁判原则的确立 |
二、证据及其对刑事错案的影响 |
三、证据规则及其对刑事错案的影响 |
第二节 事实认定的程度——证明标准 |
一、证明标准的界定 |
二、证明标准的立法选择对刑事错案的影响 |
三、证明标准的兑现对刑事错案的影响 |
第三节 事实认定的证明方式——自由心证 |
一、自由心证原则的确立 |
二、自由心证的实现对刑事错案的影响 |
三、自由心证的抑制对刑事错案的影响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刑事错案中法律适用问题 |
第一节 法律适用中事实问题的界限 |
一、法律问题与事实问题的界限 |
二、构成要件事实中的法律问题 |
三、违法阻却事实的法律问题 |
四、责任阻却事实的法律问题 |
五、量刑事实的法律问题 |
第二节 法律适用中“法律空间”的影响因素 |
一、法律规范 |
二、法律解释与解释法律 |
三、刑事审判中的自由裁量权 |
第三节 法律适用效果的认定 |
一、认定对象 |
二、认定标准 |
三、认定方法 |
四、认定主体 |
五、认定结论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刑事错案的消解 |
第一节 法律适用错误的消解——法律安全区之提倡 |
一、构建法律安全区的必要性 |
二、法律安全区的构成 |
三、法律安全区的实现 |
第二节 事实认定错误的消解——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之完善 |
一、诉讼程序对刑事错案的抑制机理 |
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刑事错案的影响 |
三、相关诉讼制度对正确适用法律的影响 |
第三节 价值冲突调和主体的规制——法官职业评价体系之完善 |
一、我国法官职业责任体系检视 |
二、国外法官职业责任体系探析 |
三、法官职业伦理评价体系之提倡 |
本章小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论文 |
(8)论司法公正与媒体报道之关系(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司法公正与媒体报道关系研究综述 |
二、本文研究的必要性和主要内容 |
三、本文的主要观点 |
四、本文的研究方法 |
第一章 司法公正与媒体报道关系基本原理 |
第一节 司法相关概念的界定 |
一、司法的概念 |
二、司法的功能 |
三、司法权和司法程序 |
四、司法裁决 |
第二节 司法公正的原则 |
一、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 |
二、无罪推定原则 |
三、罪刑法定原则 |
四、罪刑相适应原则 |
五、得知被指控的性质和理由原则 |
六、由合格的法庭进行审理原则 |
七、被告人出庭和辩护原则 |
八、与证人对质原则 |
九、不强迫自证其罪原则 |
第三节 媒体报道司法活动的正当性 |
一、媒体报道的权利根据 |
二、媒体报道是公众表达权的体现 |
三、媒体报道满足公众对司法的知情权 |
四、媒体监督是司法公正的保障 |
第四节 媒体报道与司法公正的主要问题 |
一、信息环境对司法公正的影响 |
二、媒体与司法的工作方式差异 |
三、媒体报道对法官的影响 |
四、假新闻对社会公众的误导 |
五、媒体报道对个人隐私的影响 |
六、媒体审判问题 |
第二章 司法公开问题研究 |
第一节 侦查和检察程序公开问题 |
一、侦查公开的范围 |
二、侦查公开的限制 |
三、检察机关逮捕程序公开 |
四、检察机关起诉程序公开 |
第二节 审判公开问题 |
一、立案公开 |
二、审判程序公开 |
三、审判结果公开 |
四、执行公开和审务公开 |
第三节 司法公开与媒体报道关系 |
一、司法公开与媒体报道关系的发展 |
二、媒体报道对司法公开的价值 |
三、司法公开在司法公正和媒体报道方面存在问题 |
四、依法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与媒体的关系 |
第四节 媒体对不公开审判的异议权问题 |
一、媒体对审前不公开听证程序的异议 |
二、媒体对不公开庭审的异议权 |
三、媒体对不公开的司法案件报道问题之思考 |
第三章 司法公正与媒体报道关系的实证研究 |
第一节 媒体报道在纠正冤假错案方面的作用 |
一、呼格案和赵作海案的基本情况 |
二、媒体关于两件案件的报道对完善司法体制的作用 |
三、从这两个案件看构建冤假错案的预防和救济机制 |
第二节 媒体报道对公正审判的影响 |
一、药家鑫案的基本情况 |
二、新闻报道和舆情在此案中的作用 |
三、药家鑫案件的法律分析 |
四、以药家鑫案为视角思考媒体报道与司法公正关系 |
第三节 媒体报道对司法的纠偏作用 |
一、于欢案的基本情况 |
二、于欢案的法律和媒体报道作用分析 |
三、于欢案件中媒体报道对司法公正的贡献 |
第四节 媒体报道对司法公正的维护 |
一、8·27 昆山砍人案的基本情况 |
二、此案报道和舆论分析 |
三、此案中舆论对刑事司法实体公正的影响 |
四、此案对刑事司法程序公正的影响 |
第五节 新媒体环境下舆论对司法影响 |
一、张扣扣案的基本情况 |
二、案件的舆情讨论 |
三、真相与对真相的想象 |
第四章 媒体报道与司法公正关系比较研究 |
第一节 美国强调保护言论自由模式 |
一、美国的言论自由传统 |
二、美国司法对隐私权的保护与媒体报道的问题 |
三、司法对新闻媒体采访和报道权的保护 |
四、缄口令 |
五、对律师的言论限制 |
六、对司法人员的言论限制 |
七、与陪审团审判有关的限制 |
第二节 英国注重保障司法公正的模式 |
一、英国的司法公开 |
二、英国司法对媒体涉法报道的限制 |
三、英国处理新闻报道与司法关系模式的特点 |
第三节 欧洲国家媒体与司法报道关系 |
一、欧洲关于媒体与司法关系的文件 |
二、欧洲人权公约的规定和欧洲人权法院的实践 |
三、欧洲大陆国家关于司法和媒体关系的规定 |
四、大陆法系国家的司法保密制度和救济手段 |
第五章 新媒体环境下的媒体与司法关系 |
第一节 新媒体技术影响下舆论环境特点 |
一、新传播环境的特点分析 |
二、新传播因素在司法领域影响和体现 |
三、新形势下的司法信息公开工作的短板和不足 |
第二节 影响司法公正的新传播因素考察 |
一、新技术下庭审公开的边界 |
二、新媒体环境下的新闻传播的规制问题 |
三、对司法的匿名评论权问题 |
第三节 网络传播中公众领域问题 |
一、以奈特诉特朗普案看公众人物社交网络管理 |
二、媒体与公众平台的责任划分 |
第四节 媒体新环境下的被遗忘权问题 |
一、被遗忘权原理 |
二、被遗忘权与司法公正的关系 |
三、被遗忘权保护的途径 |
四、被遗忘权保护对于刑事诉讼中被告人的意义 |
第六章 改善媒体报道与司法关系的建议 |
第一节 构建媒体报道与司法公正和谐关系初探 |
一、媒体报道与司法活动的合作基础 |
二、司法和媒体的共同任务 |
三、司法公正原则和媒体报道的兼容 |
四、构建媒体报道与司法公正和谐关系有效做法 |
第二节 确立和完善媒体与司法良性互动关系的思路 |
一、正确认识媒体报道与司法公正的关系 |
二、以主流媒体为抓手营造良好的司法公正舆论环境 |
三、根据舆论建议促进司法公正 |
四、媒体与司法关系之协调 |
第三节 依法规制司法与新闻的关系 |
一、依法行使言论自由权 |
二、制定相关人员的职业准则 |
三、明确媒体在报道司法工作中的社会责任 |
四、司法机关对媒体报道限制 |
五、媒体的自我规制 |
六、新闻媒体的行业规制 |
第四节 媒体侵权行为的法律救济 |
一、新闻侵权行为的界定 |
二、媒体报道侵权法律救济的原理 |
三、媒体侵权的法律救济的方式 |
四、新闻侵权的救济措施 |
结论 |
参考文献 |
(9)GⅡ码及其编解码器硬件架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数字系统中的差错控制编码 |
1.2 GⅡ码的发展与现状 |
1.3 本文主要内容和工作 |
第二章 代数码与GⅡ码 |
2.1 有限域与线性分组码 |
2.2 BCH码和RS码 |
2.3 GⅡ码基础 |
第三章 GⅡ码的转移矩阵 |
3.1 GⅡ-RS码的编解码算法 |
3.2 广义转移矩阵 |
3.3 GⅡ码与GC码的对比 |
3.4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高吞吐率GⅡ解码器设计与实现 |
4.1 基于BM算法的GⅡ解码算法 |
4.2 改进的基于riBM算法的GⅡ解码算法 |
4.3 GⅡ码性能分析及实例构造 |
4.4 GⅡ解码器硬件架构设计 |
4.4.1 解码器顶层架构 |
4.4.2 嵌套校正子计算单元 |
4.4.3 系数更新计算单元 |
4.4.4 其他单元和讨论 |
4.5 实现结果 |
4.6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GⅡ编码算法及其硬件架构设计 |
5.1 对角化转移矩阵后的编码算法 |
5.2 GⅡ-RS编码器硬件架构 |
5.3 GⅡ-BCH编码器硬件架构 |
5.4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多层GⅡ码 |
6.1 GⅡ码的分层 |
6.2 三层GⅡ码 |
6.3 约束矩阵与三层GⅡ码的可逆约束 |
6.4 多层GⅡ码 |
6.5 举例与对比 |
6.6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总结与展望 |
7.1 本文总结 |
7.2 未来研究方向 |
致谢 |
参考文献 |
个人简介和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 |
(10)当代中国大学生幸福观养成教育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内研究 |
1.2.2 国外研究 |
1.2.3 观点评述 |
1.3 研究思路和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4 分析模式的设定 |
1.4.1 模式依据 |
1.4.2 模式设计 |
1.4.3 模式验证 |
1.5 概念与理论基础 |
1.5.1 概念厘定 |
1.5.2 理论基础 |
1.6 研究创新与不足 |
1.6.1 创新之处 |
1.6.2 不足之处 |
第二章 大学生幸福观养成教育的理论准备 |
2.1 幸福观的理论资源 |
2.1.1 马克思主义幸福观 |
2.1.2 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幸福观 |
2.1.3 西方的典型幸福观 |
2.2 幸福观的理论建构 |
2.2.1 幸福观的结构 |
2.2.2 幸福观的特征 |
2.2.3 幸福观的功能 |
2.3 幸福观养成教育的理论建构 |
2.3.1 幸福观养成教育的构成 |
2.3.2 幸福观养成教育的功能 |
2.4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当代中国大学生幸福观养成教育的基本情况 |
3.1 时代背景 |
3.1.1 新时代赋予的目标要求 |
3.1.2 大学生幸福观养成教育面临的挑战 |
3.1.3 大学生幸福观养成教育存在的机遇 |
3.2 历史考察 |
3.2.1 计划经济时期政治取向的幸福观养成教育 |
3.2.2 转型经济时期经济取向的幸福观养成教育 |
3.2.3 市场经济时期多元取向的幸福观养成教育 |
3.3 现实状况 |
3.3.1 大学生幸福感现状 |
3.3.2 大学生幸福观现状 |
3.3.3 大学生幸福观养成教育现状 |
3.4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当代中国大学生幸福观养成教育的五元分析 |
4.1 政府层面的大学生幸福观养成教育 |
4.1.1 应然要求 |
4.1.2 实然状况 |
4.1.3 问题原因 |
4.2 社会层面的大学生幸福观养成教育 |
4.2.1 应然要求 |
4.2.2 实然状况 |
4.2.3 问题原因 |
4.3 高校层面的大学生幸福观养成教育 |
4.3.1 应然要求 |
4.3.2 实然状况 |
4.3.3 问题原因 |
4.4 家庭层面的大学生幸福观养成教育 |
4.4.1 应然要求 |
4.4.2 实然状况 |
4.4.3 问题原因 |
4.5 个人层面的幸福观养成教育 |
4.5.1 应然要求 |
4.5.2 实然状况 |
4.5.3 问题原因 |
4.6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西方大学生幸福观养成教育的反思与借鉴 |
5.1 基本举措 |
5.1.1 美国大学生幸福观养成教育 |
5.1.2 英国大学生幸福观养成教育 |
5.1.3 法国大学生幸福观养成教育 |
5.2 主要特点 |
5.2.1 广泛渗透性 |
5.2.2 目标淡化性 |
5.2.3 科际整合性 |
5.2.4 价值选择性 |
5.2.5 交流对话性 |
5.2.6 现实实用性 |
5.3 经验借鉴 |
5.3.1 政府层面:公民教育的反思与借鉴 |
5.3.2 社会层面:影视与文化的反思借鉴 |
5.3.3 高校层面:校内教学的反思与借鉴 |
5.3.4 个人层面:实践体验的反思与借鉴 |
5.3.5 家庭与个人层面:宗教思想的反思与借鉴 |
5.4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当代中国大学生幸福观养成教育的五元设计 |
6.1 政府层面的设计 |
6.1.1 定位:明确幸福观养成的目标要求 |
6.1.2 导航:坚持幸福观养成的主流声音 |
6.1.3 纠偏:构建幸福观养成的纠偏机制 |
6.1.4 提升:牵引幸福观养成的实践高度 |
6.2 社会层面的设计 |
6.2.1 从社会制度层面夯实幸福观养成的基础 |
6.2.2 从社会文化层面营造幸福观养成的氛围 |
6.2.3 从社会网络层面净化幸福观养成的环境 |
6.2.4 从社会市场层面提供幸福观养成的支撑 |
6.2.5 从社会现象层面纠正幸福观养成的误区 |
6.2.6 从社会载体层面引导幸福观养成的观念 |
6.3 高校层面的设计 |
6.3.1 认识前提:走出认识误区,完善思想政治教育 |
6.3.2 目标设定:设立目标体系,贯穿奋斗幸福观 |
6.3.3 客体细分:细化目标群体,分层实施幸福观教育 |
6.3.4 渠道优化:思政主渠道与科际整合结合 |
6.3.5 保障支撑:现实对接与学科设置相结合 |
6.3.6 实效提升:依托心理科学,提升幸福观教育实效 |
6.4 家庭层面的设计 |
6.4.1 大力推进家长教育,提升家长素质 |
6.4.2 多维度营造和谐幸福的家庭氛围 |
6.4.3 加强原生家庭的幸福延续和创伤阻断 |
6.5 个人层面的设计 |
6.5.1 增强树立科学幸福观的的自觉意识 |
6.5.2 提高获取幸福的能力 |
6.5.3 自觉抵制外界不健康幸福观的冲击 |
6.5.4 提高精神境界与需要层次 |
6.6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五元互动做好大学生幸福观养成教育 |
7.1 五元静态配合织育人之网 |
7.1.1 五元各司其职 |
7.1.2 五元内外结合 |
7.2 五元动态协调育幸福之人 |
7.2.1 五元互相渗透 |
7.2.2 五元互利共生 |
7.3 本章小结 |
第八章 结语 |
致谢 |
参考文献 |
附录 |
附录一 大学生幸福观养成教育现实状况调查 |
附录二 五元分析模式各层次的实然状况调查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取得的成果 |
四、两个值得纠正的问题(论文参考文献)
- [1]江西高等法院第四分院覆判研究(1935-1949)[D]. 徐子越. 贵州师范大学, 2021(11)
- [2]初中生作文中标点符号的误用情况及教学改进建议 ——以上海四所普通公办初中为考察对象[D]. 展嘉易. 上海师范大学, 2021(07)
- [3]都市变革下的近代旧体诗坛[D]. 谢文韬. 浙江大学, 2021(02)
- [4]多元系统理论视阈下《毛泽东选集》俄文翻译研究 ——以“文化空缺”现象的翻译研究为例[D]. 贾一村. 天津外国语大学, 2020(08)
- [5]清末民国时期利用古文字资料校证《说文》之研究[D]. 顾王乐. 吉林大学, 2020(03)
- [6]监察委员会处置权研究[D]. 陈辉. 东南大学, 2020(02)
- [7]刑事错案论[D]. 孙世萍. 黑龙江大学, 2020(03)
- [8]论司法公正与媒体报道之关系[D]. 杨益航. 中国政法大学, 2020(08)
- [9]GⅡ码及其编解码器硬件架构研究[D]. 李文杰. 南京大学, 2020(04)
- [10]当代中国大学生幸福观养成教育研究[D]. 任小琴. 电子科技大学, 2019(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