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浅谈锦州市大气污染现状及防治对策(论文文献综述)
崔磊[1](2021)在《榆林市26家火电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及对当地大气环境影响研究》文中提出本文开展了对榆林市26家具有代表性的火电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及对当地大气环境影响的研究。首先,收集了榆林市26家火电企业大气污染物治理设施超低排放改造前(2015年)、改造完成后(2018年)的活动水平数据、环境统计数据、CEMS在线监测数据、排污许可数据、环评数据等基础数据。其次,根据以上数据建立了榆林市26家火电企业的高分辨率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对这26家火电企业的大气污染源排放量、排放绩效、烟气治理措施等方面进行了分析。然后,采用CALPUFF模型,对这26家火电企业对当地的大气环境影响程度进行模拟。最后,定量给出现阶段榆林市火电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对榆林市榆阳区的4个国控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站点、其他区县的12个省控和市控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站点的影响情况。研究结果显示,通过对火电企业的大气污染治理设施进行超低排放改造,不仅能带来排放总量的直接减少,还能更大程度降低火电企业各污染物的排放绩效。清单纳入的26家火电企业2018年发电总量较2015年增长了22.37%,但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下降,SO2、NOx、颗粒物排放量较2015年分别减少了58.06%、39.35%、44.00%。通过对26家火电企业的单位发电量大气污染物排放绩效数据核算,超低排放改造后,SO2、NOx、颗粒物的排放绩效较2015年分别减少了65.72%、50.43%、54.23%。此外,虽然火电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量较大,对当地的排放量贡献比例不可忽视,但火电行业排放的大气污染物对当地环境空气影响程度较小。本次纳入大气排放清单的26家火电企业SO2、NOx、颗粒物排放量占2018年榆林市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的比例分别为13.18%、30.83%、9.15%;对榆阳区4个国控站点的SO2、NOx、PM10、PM2.5年均贡献浓度占背景浓度的比例分别为2.24~5.86%、1.26~2.75%、0.12~0.24%、0.28~0.58%;对神木市、府谷县的3个省控、市控站点的SO2、NO2、PM10、PM2.5年均贡献浓度占背景浓度的比例分别为2.12~2.66%、1.63~2.05%、0.12~0.17%、0.29~0.40%。
刘裕宁[2](2020)在《船舶硫氧化物排放控制问题及法律应对》文中指出船舶大气污染问题近年来已经成为全世界普遍关注的重要海洋大气环境问题之一。在复杂而脆弱的大气环境面前,积极应对船舶硫氧化物排放并遏制其对大气环境的影响是目前国际社会改善海洋大气环境的重要途径之一。船舶硫氧化物排放控制,又可称为船舶限硫,是指针对航行中的船舶和靠港但未关闭发动机的船舶排放硫氧化物的行为进行严格规制。在这一背景下,国际海事组织(International Maritime Organization,以下简称IMO)制定并通过了《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International Convention for the Prevention of Pollution from Ships,以下简称《MARPOL公约》)的附则Ⅵ——《防止船舶造成空气污染规则》(以下简称附则VI),以国际公约的形式为国际社会进行船舶硫氧化物排放控制活动提供法律依据。本文正文部分除引言和结论外包括四个章节,对船舶硫氧化物排放控制存在的法律问题及其完善对策进行论证分析。第一章主要论述船舶硫氧化物排放控制的国际规定和存在的法律问题。内容上首先针对《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和《MARPOL公约》有关船舶硫氧化物排放控制的规定进行论述。其次,总结现阶段船舶硫氧化物排放控制的发展趋势,并提出目前国际社会在应对船舶硫氧化物排放控制的过程中存在的法律问题,具体包括船舶硫氧化物排放控制国家管辖权的行使问题、国家义务的履行问题以及我国政府监管部门和航运企业在应对船舶限硫合规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第二章围绕船舶硫氧化物排放控制国家管辖权的行使这一问题及其对策展开研究。首先,就船旗国行使船舶硫氧化物排放控制管辖权的问题与对策,基于相关船旗国管辖权的国际法规定,指出在方便旗制度下船旗国的立法管辖权和执行管辖权行使不足的问题,主张应明确方便旗制度下实际控制方(Actual controller)的船舶限硫义务。其次,就港口国行使船舶硫氧化物排放控制管辖权的问题与对策,指出船舶限硫港口国监督(Port State Control,以下简称PSC)方面港口国执行管辖权的行使尚存不足,并提出应以制定船舶限硫PSC检查信息共享与互认协定的方式积极应对。最后,论述沿海国行使船舶硫氧化物排放控制管辖权的具体内容,并分析无害通过权在船舶硫氧化物排放控制沿海国管辖权行使中的适用问题。第三章对船舶硫氧化物排放控制国家义务的履行问题及对策予以论述。本章首先明确船舶硫氧化物排放控制国家义务的来源、目的与基本内容。根据国家义务分类学说,界定船舶硫氧化物排放控制国家义务的范畴,包括尊重义务、保护义务和实现义务。其次,根据国家义务的履行情况,具体论述船旗国、沿海国和港口国国家义务履行的不足。具体表现为,在保护义务方面,国家在船舶废气清洗系统(以下简称EGCS)故障处理和船舶不当滞留争议解决两方面存在义务履行不足的问题;在实现义务方面,国家履行控制船舶硫氧化物技术援助义务存在不足。最后,针对前述不足提出完善对策,包括从立法角度完善EGCS措施故障处理、统一谅解备忘录下滞留审查程序的起算时间点、建立IMO框架下限硫措施的缺陷审查机制,以及在《MARPOL公约》附则VI中明确控制船舶硫氧化物技术援助的相关概念、履行方式等。第四章探讨我国政府监管部门和航运企业应对船舶硫氧化物排放控制的对策。从政府监管部门的角度出发,我国应推动船舶硫氧化物排放控制政府监管执法依据的完善,具体包括完善《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以下简称《大气污染防治法》)的相关规定和与控制船舶硫氧化物排放有关的国家标准,以及明确船舶滞留行政措施的法律依据。同时,我国应完善船舶硫氧化物排放控制政府监管制度,即完善船舶硫氧化物排放联防联控协调机制。从航运企业的角度出发,及时完善公司体系文件、提升船员履约能力、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以下简称《国际海运条例》)规定平衡限硫成本以及积极通过多种法律救济途径应对因限硫缺陷导致船舶不当滞留的问题等都是可行的应对措施。
杨角[3](2020)在《中国绿色城镇化发展水平评价及实现路径研究》文中研究表明加快转变城市发展方式,促进城市发展绿色转型,大力推进绿色城镇化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是当前在绿色发展理念和生态文明建设战略下我国新型城镇化发展所要面临的一个重大而又紧迫的理论问题和现实问题,同时也是今后我国新型城镇化发展的一个重要方向和必然趋势。本文通过综合借鉴政治经济学、城市经济学、发展经济学以及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等学科相关重要理论和研究范式,基于比较客观而又丰富详实的数据资料,通过运用文献分析法、灰色关联度评价法、案例研究法以及比较研究法等研究方法,对1949年新中国成立以来至今我国绿色城镇化发展的历史演变历程、当前所面临的主要问题与挑战及其可能的原因、我国绿色城镇化的理论机理、我国绿色城镇化发展水平综合评价及其影响因素、国内外绿色城镇化实践经验总结及其对我国的借鉴启示以及我国绿色城镇化发展的基本原则和现实路径等诸多重要问题进行了比较全面科学、客观深入、细致严谨地分析、论证和研究。本文研究结果表明:第一,自1949年新中国成立以来至今,我国绿色城镇化发展历程可分为起步发展阶段、稳步发展阶段、深入发展阶段以及蓬勃发展阶段等四个阶段;人口压力问题、资源短缺问题、生态环境污染与破坏问题以及城镇布局不当与规模结构不合理问题是现阶段我国绿色城镇化发展所面临的主要问题与挑战;资源环境承载力薄弱的现实国情、粗放型经济发展方式、不合理的产业结构、经济利益驱动、过快的工业化与城镇化发展速度、城镇化建设重心偏离以及部分城镇居民环保意识观念淡薄、我国民间环保公益组织力量薄弱、新闻媒体与舆论监督作用略显不足等均是造成当前我国绿色城镇化发展所面临的一系列问题与挑战的客观原因。第二,与传统城镇化不同,绿色城镇化是城镇化发展的高级阶段,是追求更高层次的绿色城市建设,从而推动城镇化与生态环境良性互动发展。中国绿色城镇化发展能够优化环境库兹涅茨曲线。这是通过使环境库兹涅茨曲线整体向下移动或使环境库兹涅茨曲线拐点左移两种途径来实现的;城镇化对生态环境系统具有优化或胁迫作用。反过来,生态环境系统对城镇化同样具有促进或约束作用。城镇化系统与生态环境系统两大系统之间这种相互作用和相互影响的交互耦合关系就构成中国绿色城镇化的内在运行机理;中国绿色城镇化的发展演变可划分为绿色治理阶段和绿色文明阶段两个阶段。在不同发展阶段,城镇绿色发展方式不尽相同。第三,从2012—2017年:我国绿色城镇化发展水平虽然有所增加,但增加幅度不大,我国绿色城镇化发展水平整体不高;该阶段我国绿色城镇化发展整体呈现波浪式上升趋势,并且可明确划分为三个演变阶段;我国绿色城镇化发展水平基本呈现出东部地区高于中部地区、西部地区以及东北地区的总体格局,并且这一总体格局尚未出现较大改变,东部地区城市绿色发展实力依然最强,中西部地区和东北地区城市绿色发展实力依然相对较弱,我国绿色城镇化发展水平表现出较大的区域不平衡性和空间分异性,梯度分布特征较为显着;我国绿色城镇化发展状况呈现出显着的规模特征,城市规模越大,其绿色城镇化发展水平和状况就越好;我国绿色城镇化发展状况还呈现出显着的行政级别特征,城市行政自主性权利越大,其绿色城镇化发展水平和状况就越好。经济发展水平、产业结构、技术创新和政府环境规制是影响我国绿色城镇化发展的重要因素。经济发展水平因素、技术创新因素和政府环境规制因素对我国绿色城镇化发展有着显着的正向影响。第二产业产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对我国绿色城镇化发展有着不显着的负向影响。第四,国外绿色城镇化实践起步较早,目前其已积累起极为丰富的成功经验。这些国家既包括美国、日本、德国、瑞典、丹麦、挪威、瑞士、加拿大、英国、澳大利亚、新西兰等众多发达国家,同时也包括巴西、南非等部分发展中国家。北京、上海和贵阳是国内践行绿色城镇化理念和实践非常具有代表性的典型案例。它们在这方面起步较早,发展水平居于国内领先地位,并且已经积累起了比较丰富的成功经验。总结与分析国内外绿色城镇化实践的共同经验与普遍规律对今后推动我国绿色城镇化实践发展具有重要的借鉴与启示意义。第五,要正确处理政府和市场在绿色城镇化发展中的关系、要高度重视绿色城市规划的重要引领作用、要高度重视并充分发挥政府重要的引导作用、要构建与绿色城镇化发展相适应的绿色产业结构、要全力促进社会可持续发展、要不断改进和创新城市管理与运营、要高度重视信息化在绿色城镇化发展过程中的重要作用、要以多元主体共同参与来推动中国绿色城镇化发展以及要以系统思维全面推进中国绿色城镇化发展是推动中国绿色城镇化发展所必须要遵循的九大基本原则。第六,绿色城镇化建设与发展是一项极为复杂的系统工程。中国绿色城镇化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路径并不是单一的,而是由多层次目标路径共同组成的有机统一体。促进经济绿色转型升级、大力弘扬绿色生态文化、着力推动社会绿色进步发展以及切实改善与修复生态环境是中国绿色城镇化发展终极目标实现的有效路径。本文最主要的创新之处在于:第一,研究视角创新。城镇化问题和绿色发展问题是当前国内外学界研究中的两个重点问题和热点问题。以往绝大多数学者都是单独研究这两个问题,要么是单独研究城镇化相关问题,要么是单独研究绿色发展相关问题,较少有学者将这两者结合起来做一交叉研究。本文试图将城镇化问题和绿色发展问题这二者结合起来,基于现阶段我国绿色发展这一全新的现实背景,站在绿色发展这一全新的研究视角下重新审视和看待我国城镇化问题,着重研究中国绿色城镇化发展水平评价及其实现路径问题,以期取得与以往研究成果有所不同的新的研究观点和研究结论,进一步指导今后我国绿色城镇化持续、快速、健康发展,这就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因此,本文最重要和最突出的创新之处就在于研究视角创新。第二,研究方法创新。以往大多数学者在对中国绿色城镇化发展水平进行定量测度和综合评价过程中,绝大多数都选择使用主成分分析法、因子分析法、TOPSIS法等综合评价方法,鲜有学者使用灰色关联度评价法。正是基于这一考虑,并且考虑到研究方法的适用性问题,本文选择使用灰色关联度评价法对中国绿色城镇化发展水平进行定量测度和综合评价。因此,研究方法创新就成为本文的一点创新之处。第三,研究观点创新。本文提出了一些新的研究观点。具体如下:一是,城镇化系统与生态环境系统两大系统之间相互作用和相互影响的交互耦合关系构成中国绿色城镇化的内在运行机理。中国绿色城镇化的发展演变可划分为绿色治理阶段和绿色文明阶段两个阶段。在不同发展阶段,城镇绿色发展方式不尽相同。二是,我国绿色城镇化发展呈现出显着的规模特征和行政级别特征:城市规模越大,其绿色城镇化发展水平越高;城市行政级别越高,其绿色城镇化发展水平也越高。三是,在中国绿色城镇化发展过程中,既要充分发挥市场的主导作用,也要重视发挥政府的重要引导作用,要将二者结合起来,形成合力,共同推动中国绿色城镇化向前发展。四是,要以城市管理与运营方面的不断创新持续推动我国绿色城镇化发展。五是,要促进信息化和绿色城镇化融合发展,以信息化引领和推动我国绿色城镇化发展。这些新观点也是本文的一点创新之处。第四,评价指标体系创新。本文在对中国绿色城镇化发展水平进行定量测度与综合评价过程中,是在对绿色城镇化概念内涵重新界定并基于对前人相关研究成果借鉴的基础上,遵循系统性、科学性、实用性、动态性、典型性与可比性等评价指标体系构建原则,构建了与其他研究成果有所不同的由经济发展、资源高效、环境友好和社会进步等4个一级指标及其所属20个二级指标所组成的比较全面的、科学合理的中国绿色城镇化发展水平评价指标体系,并且在该评价指标体系基础上运用灰色关联度评价法对2012—2017年我国绿色城镇化发展水平进行了定量测度与综合评价,这就具有一定程度的创新性。
邹力子[4](2020)在《产业集聚对环境污染的空间差异影响研究》文中认为改革开放的进程推动了我国经济发展水平的提升,截至今日,我国的国内生产总值已连续多年位居世界第二。但伴随着经济发展,环境污染状况也有所加剧。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指出,要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产业集聚作为目前经济发展的重要模式之一,探究产业集聚对环境污染的影响对我国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本文研究的主要内容在于探究产业集聚的发展对环境污染具有加剧作用还是降低作用,以及如何在产业集聚水平不断提升的同时也能达到环境污染水平不断降低的效果。本文以2008-2017年我国281个地级及以上城市数据为研究对象,选取莫兰指数方法分别测算我国制造业,生产性服务业以及住宿、餐饮业的产业集聚水平,通过构建污染综合指数方法测算我国环境污染水平,并以此为基础,构建空间计量模型分别探究我国制造业、生产性服务业以及住宿、餐饮业集聚水平对环境污染的影响。研究结果如下:我国制造业集聚水平,生产性服务业集聚水平,住宿、餐饮业集聚水平以及环境污染综合指数均具有正空间自相关性;制造业集聚水平以倒“U”型曲线形态对环境污染造成影响,在集聚初期,由于集聚效应、产业结构优化效应所带来的正效应难以抵消由扩散效应以及落后的产业结构带来的负效应,但当制造业集聚水平达到一定水平,跨越曲线的拐点后,制造业集聚会对环境污染产生抑制作用;生产性服务业集聚与环境污染也呈倒“U”型曲线关系;住宿、餐饮业集聚与环境污染也呈倒“U”型曲线关系。因此产业集聚对环境污染的影响呈现出先加剧后降低的趋势,要想达到降低环境污染的目的,必须提升产业集聚水平使其跨越曲线的拐点。
吴爽[5](2020)在《锦州市AC小区项目投资效益评价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随着锦州城市化进程的逐步推进,桥南板块的房地产投资也正在响应锦州南扩东联政策,而且国家对房地产行业也在加大管控,投资环境不断发展变化,房地产开发商不仅需在投资决策前充分考虑其收益能力,而且还要考虑其项目对社会和环境带来的影响,即从国家和社会层面进行全面的效益分析和评价,这为提高项目收益、降低投资风险有着至关重要的意义。本文以AC小区项目为研究对象,首先,通过研究大量国内外投资效益评价的相关文献,为实证分析作理论依据。接着,对AC小区项目位置、规模和配套等基本情况做了介绍,在此基础之上,又从政策环境、经济环境和市场环境三个方面进一步分析了AC小区项目的投资环境,为项目的准确定位提供依据。然后,在搜集和整理有关数据的基础之上,估算了AC小区项目的总投资、有关费用以及利润情况,这位之后的效益分析提供数据支持。其次,从财务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对AC小区项目进行了综合分析。具体表现为从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和不确定性分析三方面进行财务效益分析;从区域发展、社会稳定和人文生活等方面进行社会效益分析;在环境效益分析时,运用外部性理论,不仅对居住环境和节约能源进行了效益分析,还对施工环境污染做了深度剖析。再次,构建评价指标体系,运用层次分析法进行赋权并采用模糊综合评价方法进行投资效益评价,从而得出投资效益评价结果。最后,根据评价结果提出相应的保障措施,有针对性地确保AC小区项目的投资效益。具体表现为从积极筹措资金、增强成本控制和做好决算工作保障财务效益;从实施质量管理、合同管理、借助公关平台保障社会效益;从执行建设标准、投入环保成本和落实环保措施保障环境效益。
贺宇航[6](2020)在《设区的市地方环境立法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在地方立法这一问题上,我国经历了很长一段时间的发展,地市一级的地方立法是以2000年颁布的《立法法》为起点的,当时只有一部分设区的市可以进行地方立法,被称作“较大的市”,在2015年修改的《立法法》上地方立法的主体进一步扩大,设区的市也获得了在环境保护、城乡建设与管理、历史文化保护这三个事项的地方立法权。在环境保护方面,我国在经济高速发展的过程中也使环境遭受到了严重的破坏,中央虽在环境保护方面制定了许多法律法规,但为了更进一步提升地方在环境保护事项上的主动性使得中央与地方能够在环境保护事项上形成更健全的环境保护的法律体系,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环境立法权是有必要的。由于环境具有地域差异性,在设区的市没有获得地方立法权之前,中央层面的法律在地方具体的适用过程中会有与实际情况有些出入的地方,设区的市能够发挥其地方优势,制定出更加符合当地实际情况的地方性法规来解决和改善当地的环境问题。地方环境立法的数量和当地经济发展有着很大的关系,且环境立法多以大气污染防治和水资源保护为主,在实际的地方环境立法过程中存在着四个方面的不足:环境立法的针对性较弱;跨行政区域立法较少;环境立法的相关概念模糊;偏重行政事权,全文共分为以下五个部分:第一部分为设区的市地方环境立法的概述,第一节详细阐述了设区的市立法的概念并以此引出第二节对设区的市地方环境立法的阐述,主要包括了其定义、分类和特点,这一节主要是为了对设区的市地方环境立法进行分析,为下文的展开做好铺垫。第三节和第四节主要是对其原则和设区的市地方立法的作用进行介绍。第二部分为设区的市地方环境立法现状的介绍,在第一节以2015年修改的《立法法》为界点来描述现状,在2015年之前,不是所有的设区的市都拥有地方立法权,而是一部分“较大的市”拥有地方立法权,本文选取了部分“较大的市”的地方环境立法进行分析,在2015年之后,“设区的市”在三大事项上取得了地方立法权,本文利用法律检索工具对其进行了统计和梳理。在第二节本文选取了几部地方性环境法规进行体例及内容上的对比,以期对设区的市地方环境立法的现状能够有更深入的了解。第三部分主要分析了设区的市地方环境立法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地方环境立法的针对性不足、跨行政区域的环境立法较少、《立法法》里的相关概念模糊、偏重行政事权,这些问题对于设区的市环境立法来说是比较普遍的问题,本文结合实际的地方性环境法规以及相关法律的规定进行了阐述。第四部分是对设区的市地方环境立法进行完善的建议,结合上一部分提出的问题,本文提出一些具体的建议。主要有加强地方环境立法的针对性、构建相关的跨行政区域环境立法制度、细化相关的法律概念、强化地方环境立法的协商机制。第五部分是结语,通过前部分阐述的设区的市地方环境立法,指出我国目前在设区的市地方环境立法中虽然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但毕竟环境保护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且设区的市获得地方立法权也只有短短几年的时间,相信经过不断的发展和创新,设区的市地方环境立法会越来越科学,更好的为创建美丽中国提供坚实的法制保障。
李雪超[7](2020)在《兰州地区采暖期空气污染天气分型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城市化、工业化进程加快,以及汽车保有量的大幅度增加,大气污染物的排放量也显着增长,使得很多城市空气污染问题日益严重,污染特征逐步由单一煤烟型污染向复合型污染转变,污染范围也由局地性污染扩展为区域性污染。空气污染不仅会造成呼吸系统和心脑血管等疾病发病率的增加,危害人体健康,其对生态系统、生产生活及天气气候也会产生不利影响。因此,城市大气污染已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空气质量受地形、污染源排放和气象条件等综合因素的影响,风速、大气层结温度等气象条件决定污染物的扩散、传输、干湿沉积及化学转化,而天气形势又对局地气象条件产生重要影响。因此,研究不同天气分型下的大气污染特征,对于识别污染天气类型,提高污染预报的准确性,进而警示重污染天气有着重要的意义。本文首先根据2012-2016年兰州市大气污染物逐时浓度资料,统计分析了兰州市六种标准污染物浓度以及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的时间变化特征。其次,采用PCT客观天气分型方法,对2012-2016年连续4年采暖期逐日08时的850hPa和700hPa位势高度以及温度进行分型,选取最大聚类解释方差(ECV)所对应的31种天气分型结果,通过污染物浓度和空气质量指数AQI的变化特征,识别出九种污染天气型和四种清洁天气型,并进一步分析了不同天气型下环流形势和气象参数变化特征的差异。最后,通过兰州市冬季两次污染天气过程,对天气分型结果的合理性和适用性进行了检验。得到的主要结论如下:(1)空气质量指数AQI的年际变化和月变化特征显示兰州地区污染天气主要集中在采暖期;其中NO2、PM10和PM2.5是兰州地区近几年超标的主要污染物,并且在采暖期以PM10和PM2.5为首要污染物的污染天气居多。(2)利用PCT客观天气分型方法对兰州市采暖期位势高度和温度进行分型研究,并通过聚类解释方差(ECV)评估各分型结果,根据颗粒物浓度和AQI指数的变化特征,可识别出九种污染天气型和四种清洁天气型,占总样本数量的43.8%。(3)九种污染天气型和四种清洁天气型对应的颗粒物浓度以及AQI指数值差异较大,表明本文筛选的天气分型结果所包含的污染超标天气数量、颗粒物浓度以及环境空气质量级别差异明显。(4)通过分析污染天气型和清洁天气型的环流形势及风场分布情况,按照850hPa兰州地区相对于天气系统的位置,将九种污染天气型主观概括为鞍型场、低压型和高压东侧型,当700hPa和850hPa风场以偏西风和偏南风为主时,易发生污染天气;四种清洁天气型均可概括为冷锋后部型,兰州地区主要受高压区域的影响,且多以偏北风为主,气象条件利于污染扩散。(5)不同气象参数与颗粒物浓度的相关性研究发现10米风速、边界层高度和通风系数与采暖期颗粒物浓度的相关性较高,并呈现负相关关系,当风速较大和边界层高度增高时,有利于大气颗粒物的扩散和稀释。(6)通过对兰州市2017-2018年两例采暖期污染天气过程的环流形势分析,检验了本次研究天气分型结果在兰州地区的合理性和适用性。
辛晓红[8](2019)在《辽宁省制革企业环境污染综合治理对策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制革行业是我国具有竞争优势的传统轻工支柱产业,承担着繁荣市场、增加出口、扩大就业、服务“三农”的重要任务。近年来,制革企业环境污染治理问题受到国务院、生态环境部、地方政府与公众的高度重视。辽宁省有制革企业56家,中型规模以上制革企业4家,其中阜新市有3家,大连市有1家。辽宁省响应国家政策要求,加强制革企业环境监管,促进行业污染治理。本论文针对辽宁省制革企业环境污染综合治理现状开展了调查研究,开发了两套适用于不同治理主体的调查问卷,分别对制革企业、企业所在社区的公众开展问卷调查;与制革企业的环保负责人、省生态环境厅和市生态环境局有关负责人和工作人员、皮革行业协会业内人士进行了深度访谈,获得了宝贵的一手资料。本研究还对国家和辽宁省出台的相关政策规定进行了文本梳理,获得二手资料。研究从管理、法律和社会效应三个不同领域的角度出发来梳理辽宁省制革企业环境污染综合治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其中包括制革企业环境污染综合治理主体的职责不明晰、法律法规对环境污染的惩罚力度较为薄弱、现行省内政策针对性不强等。面对这三个主要的问题,本研究认为其成因可以从权责清单的构建、法律法规的局限以及协调合作机制完善三个方面给予相应的分析。本研究结合调查研究获得的建议、国内外制革行业环境治理的经验,建议辽宁省强化重点制革企业的污染防治工作,出台省级层面的制革行业规范条件,健全制革企业环境污染综合治理的协调机制来应对治理过程中产生的相关问题。
王柯菲[9](2019)在《锦州市机动车尾气污染治理的探究》文中研究表明结合锦州市机动车尾气污染现状,提出了减轻机动车污染的治理措施,达到改善锦州市空气环境质量的目的。
王小磊[10](2019)在《基于遥感生态指数的阜新市生态环境质量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生态环境为人类提供自然资源、空间环境和基本的物质条件,是人类生存的基本保障和社会赖以发展的物质基础,因此,生态环境质量状况与人类生活息息相关。如何定量表达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及发展趋向、科学地评价生态环境质量状态,已经逐渐成为当前研究的热门课题之一。本文以辽宁省阜新市为研究对象,选取1996年、2000年、2008年和2016年四期Landsat卫星影像为研究数据,以ENVI 5.1作为遥感数据处理平台,以及数据分析及制图工具,借助新型生态环境质量评价指数RSEI(Remote Sensing Based Ecological Index,RSEI)综合分析评价阜新市1996-2016年间生态环境质量状况,为今后阜新市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提供理论支撑。通过对阜新市四期Landsat影像数据的处理和分析获得各期RSEI指数,其均值分别为0.519、0.576、0.687和0.621。研究表明,阜新市生态环境质量从1996-2016年,20年间生态环境质量评价指数呈现先上升再下降的趋势,生态环境质量总体向好的方向发展。为了更好的了解阜新市的生态环境质量状况,本文将不同年份的RSEI指数值进行等级划分和变化幅度分级,研究结果显示:1996-2016年,阜新市的生态质量总体呈上升趋势;近20年间,研究区RSEI主要由1、2级向3、4、5级转变,生态质量改善面积占总面积的比例高达58.41%,而生态质量变差的面积占总面积的比例较小,生态质量变化明显的区域主要集中在阜新市的东北和西南部地区,原因主要在于阜新市近些年来城镇化的不断推进与发展带来的一系列的环境问题,以及受科尔沁沙地的影响带来的荒漠化问题;能否在进行快速城市化建设的同时给与生态环境以高度重视并全力保护及修复受破坏的生态环境,成为阜新市生态环境质量变化的重要决定因素。根据1996-2016年研究区RSEI指数变化级别显示,阜新市的生态环境整体得到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总体处于“一般”级。虽然阜新市一直注重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环境遭破坏的趋势仍然不容乐观,生态环境仍存在一些问题,因此,该市在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工作有待进一步提高。该论文有图30幅,表10个,参考文献92篇。
二、浅谈锦州市大气污染现状及防治对策(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浅谈锦州市大气污染现状及防治对策(论文提纲范文)
(1)榆林市26家火电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及对当地大气环境影响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 研究背景 |
1.1.1 课题研究背景 |
1.1.2 课题来源 |
1.1.3 国内外火电行业发展现状 |
1.2 排放清单概述 |
1.2.1 排放清单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2 排放清单国内外研究成果 |
1.3 环境空气质量模型 |
1.3.1 环境空气质量模型概述 |
1.3.2 环境空气质量模型在我国的法规应用 |
1.3.3 CALPUFF模型的应用成果 |
1.4 研究意义 |
2.研究内容及方法 |
2.1 研究内容 |
2.2 研究方法 |
2.2.1 研究区域与研究对象 |
2.2.2 排放清单污染物筛选 |
2.2.3 排放清单的编制与校核方法 |
2.3 CALPUFF模型简介 |
2.3.1 CALPUFF模型来源 |
2.3.2 CALPUFF预处理程序 |
2.3.3 本次研究的模型参数设置 |
2.4 本章小结 |
3.研究区域概况 |
3.1 榆林市概况 |
3.2 榆林市气候特征 |
3.3 榆林市空气质量现状 |
3.4 榆林市空气质量监测站布点情况 |
3.5 榆林市大气区域传输分析 |
4.火电企业排放清单结果 |
4.1 火电企业污染物排放清单 |
4.2 火电企业污染物排放量 |
4.3 本章小结 |
5.模型模拟结果及分析 |
5.1 对国控站点的影响结果分析 |
5.1.1 对国控站点的年均浓度分析 |
5.1.2 对国控站点的月均浓度分析 |
5.2 对省控、市控站点的影响结果分析 |
5.3 研究结果验证 |
5.4 本章小结 |
6.结论与展望 |
6.1 研究结论 |
6.2 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附录 |
(2)船舶硫氧化物排放控制问题及法律应对(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第一章 船舶硫氧化物排放控制概述 |
第一节 控制船舶硫氧化物排放的国际规定 |
一、《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对控制船舶硫氧化物排放的规定 |
二、《MARPOL公约》对控制船舶硫氧化物排放的规定 |
第二节 国际社会应对船舶硫氧化物排放控制的发展趋势及法律问题 |
一、国际社会应对船舶硫氧化物排放控制的发展趋势 |
二、国际社会应对船舶硫氧化物排放控制存在的法律问题 |
第二章 船舶硫氧化物排放控制国家管辖权行使问题与对策 |
第一节 船旗国行使船舶硫氧化物排放控制管辖权的问题与对策 |
一、船旗国行使船舶硫氧化物排放控制管辖权的国际规定 |
二、方便旗船旗国行使船舶硫氧化物排放控制管辖权的不足 |
三、明确实际控制方限硫义务弥补方便旗船旗国管辖的不足 |
第二节 港口国行使船舶硫氧化物排放控制管辖权的问题与对策 |
一、国际社会有关船舶硫氧化物排放控制港口国管辖的规定 |
二、船舶限硫PSC检查方面港口国执行管辖权行使存在不足 |
三、制定船舶限硫PSC检查信息共享与互认协定 |
第三节 沿海国对船舶硫氧化物排放控制管辖权的行使 |
一、沿海国行使船舶硫氧化物排放控制管辖权的规定 |
二、无害通过权在船舶硫氧化物排放控制沿海国管辖中的适用 |
第三章 船舶硫氧化物排放控制国家义务履行问题与对策 |
第一节 船舶硫氧化物排放控制国家义务的基本内容 |
一、船舶硫氧化物排放控制国家义务的来源与目的 |
二、船舶硫氧化物排放控制国家义务的分类 |
第二节 船舶硫氧化物排放控制国家义务履行之不足 |
一、EGCS故障处理方面国家义务履行存在不足 |
二、船舶不当滞留争议解决方面国家义务履行存在不足 |
三、控制船舶硫氧化物技术援助的国家义务履行不足 |
第三节 船舶硫氧化物排放控制国家义务履行之法律完善 |
一、从立法角度完善EGCS故障处理方面国家义务的履行 |
二、完善船舶不当滞留争议解决方面国家义务的履行 |
三、完善IMO框架下控制船舶硫氧化物技术援助的国家义务履行 |
第四章 我国监管部门与航运企业应对船舶硫氧化物排放控制的对策分析 |
第一节 推动我国船舶硫氧化物排放控制政府监管执法依据的完善 |
一、我国监管部门应对船舶限硫的执法依据及存在的问题 |
二、完善《大气污染防治法》和船舶硫氧化物排放国家标准 |
三、完善我国监管部门实施船舶滞留行政措施的法律依据 |
第二节 完善我国船舶硫氧化物排放控制政府监管制度 |
一、我国船舶硫氧化物排放控制政府监管制度的现状与问题 |
二、完善我国船舶硫氧化物排放联防联控协调机制 |
第三节 我国航运企业控制船舶硫氧化物排放的对策与建议 |
一、限硫合规视角下航运企业控制船舶硫氧化物排放的对策 |
二、航运企业因限硫缺陷导致船舶不当滞留的法律救济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公开发表论文 |
作者简介 |
(3)中国绿色城镇化发展水平评价及实现路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和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思路与方法 |
1.2.1 研究思路 |
1.2.2 研究方法 |
1.3 研究内容与框架 |
1.3.1 研究内容 |
1.3.2 论文框架 |
1.4 论文的创新之处 |
第二章 文献综述 |
2.1 国外文献 |
2.2 国内文献 |
2.3 文献简要评述 |
第三章 相关概念与理论基础 |
3.1 相关概念界定 |
3.1.1 城镇化 |
3.1.2 “城镇化”与“城市化”概念辨析 |
3.1.3 新型城镇化 |
3.1.4 绿色发展 |
3.1.5 绿色城镇化 |
3.1.6 耦合 |
3.2 相关理论介绍 |
3.2.1 马克思主义绿色发展思想 |
3.2.2 生态马克思主义理论 |
3.2.3 可持续城镇化理论 |
3.2.4 生命周期理论 |
3.2.5 系统理论 |
3.2.6 PSR框架模型 |
第四章 中国绿色城镇化发展历史、面临问题及原因剖析 |
4.1 中国绿色城镇化发展历程 |
4.1.1 起步发展阶段 |
4.1.2 稳步发展阶段 |
4.1.3 深入发展阶段 |
4.1.4 蓬勃发展阶段 |
4.2 中国绿色城镇化发展面临的问题 |
4.2.1 人口问题影响中国绿色城镇化发展 |
4.2.2 资源问题限制中国绿色城镇化发展 |
4.2.3 生态环境问题严重制约中国绿色城镇化发展 |
4.2.4 城镇布局不当与规模结构不合理问题严重影响中国绿色城镇化发展 |
4.3 中国绿色城镇化发展所面临问题的原因剖析 |
4.3.1 资源环境承载力薄弱的现实国情 |
4.3.2 粗放型经济发展方式 |
4.3.3 不合理的产业结构 |
4.3.4 经济利益驱动 |
4.3.5 过快的工业化与城镇化发展速度 |
4.3.6 城镇化建设重心偏离 |
4.3.7 其他原因 |
第五章 中国绿色城镇化的理论机理分析 |
5.1 绿色城镇化的理论依据 |
5.1.1 绿色城镇化的基本内涵 |
5.1.2 绿色城镇化的基本特征 |
5.2 绿色城镇化的库兹涅茨分析 |
5.2.1 环境库兹涅茨曲线 |
5.2.2 绿色城镇化优化环境库兹涅茨曲线 |
5.3 绿色城镇化的作用机理分析 |
5.3.1 城镇化对生态环境系统的作用机理 |
5.3.2 生态环境系统对城镇化的作用机理 |
5.3.3 绿色城镇化的运行机理 |
5.4 绿色城镇化的动态演化分析 |
5.4.1 城镇化与环境压力关系的动态分析 |
5.4.2 绿色城镇化演变的阶段分析 |
第六章 中国绿色城镇化发展水平及影响因素的计量分析 |
6.1 绿色城镇化发展水平评价指标体系构建 |
6.1.1 指标体系构建原则 |
6.1.2 指标体系的构成及其依据 |
6.2 绿色城镇化发展水平评价的方法选择 |
6.2.1 评价方法选择 |
6.2.2 权重的确定 |
6.2.3 评价样本选择 |
6.2.4 数据来源 |
6.3 中国绿色城镇化发展水平评价结果分析 |
6.4 中国绿色城镇化影响因素分析 |
6.4.1 研究假设与影响因素指标选取 |
6.4.2 模型设定与数据来源 |
6.4.3 回归结果与分析 |
第七章 国内外绿色城镇化发展的案例研究 |
7.1 国外绿色城镇化实践经验 |
7.1.1 德国埃朗根 |
7.1.2 瑞典马尔默 |
7.1.3 美国伯克利 |
7.1.4 日本北九州 |
7.1.5 澳大利亚阿德莱德 |
7.1.6 巴西库里蒂巴 |
7.1.7 南非约翰内斯堡 |
7.2 国内绿色城镇化实践经验 |
7.2.1 北京 |
7.2.2 上海 |
7.2.3 贵阳 |
7.3 国内外绿色城镇化实践发展共同经验总结 |
第八章 中国绿色城镇化发展的原则、路径与对策 |
8.1 中国绿色城镇化发展的基本原则 |
8.1.1 要正确处理政府和市场在绿色城镇化发展中的关系 |
8.1.2 要高度重视绿色城市规划的重要引领作用 |
8.1.3 要高度重视并充分发挥政府重要的引导作用 |
8.1.4 要构建与绿色城镇化发展相适应的绿色产业结构 |
8.1.5 要全力促进社会可持续发展 |
8.1.6 要不断改进和创新城市管理与运营 |
8.1.7 要高度重视信息化在绿色城镇化发展过程中的重要作用 |
8.1.8 要以多元主体共同参与来推动中国绿色城镇化发展 |
8.1.9 要以系统思维全面推进中国绿色城镇化发展 |
8.2 中国绿色城镇化发展的实现路径 |
8.2.1 促进经济绿色转型升级 |
8.2.2 大力弘扬绿色生态文化 |
8.2.3 着力推动社会绿色进步发展 |
8.2.4 切实改善修复生态环境 |
8.3 中国绿色城镇化发展的对策建议 |
8.3.1 加快构建绿色产业结构,大力推动城镇经济发展 |
8.3.2 着重加强城市绿色发展薄弱环节投入与建设 |
8.3.3 因地制宜制定差异化的区域城市绿色发展政策 |
8.3.4 不断优化城镇布局,充分发挥大城市的辐射带动作用 |
8.3.5 适当减少城市行政层级,适度扩大城市自主权 |
8.3.6 高度重视城市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修复工作 |
第九章 结论及进一步研究方向 |
9.1 主要结论 |
9.2 研究不足及未来进一步研究方向 |
参考文献 |
附录A 2012—2017年中国绿色城镇化发展水平评价结果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 |
致谢 |
(4)产业集聚对环境污染的空间差异影响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意义 |
1.2.1 理论意义 |
1.2.2 现实意义 |
1.3 论文的研究结构、研究框架与研究方法 |
1.3.1 研究结构 |
1.3.2 研究框架 |
1.3.3 研究方法 |
1.4 论文可能具有的创新点 |
第2章 相关理论与文献综述 |
2.1 相关理论 |
2.1.1 我国三次产业划分相关理论 |
2.1.2 制造业,生产性服务业与住宿、餐饮业 |
2.1.3 产业集聚的相关理论 |
2.1.4 环境污染的相关理论 |
2.2 文献综述 |
2.2.1 产业集聚相关文献综述 |
2.2.2 环境污染相关文献综述 |
2.2.3 产业集聚对环境污染影响的相关文献综述 |
2.2.4 研究述评 |
2.3 本章小结 |
第3章 我国产业集聚与环境的发展分析 |
3.1 我国产业集聚的发展历史 |
3.2 我国产业集聚的发展现状 |
3.2.1 设立开发区 |
3.2.2 发展特色小镇 |
3.3 我国废水、二氧化硫及烟(粉)尘排放现状 |
3.4 我国工业污染治理完成投资现状 |
3.5 本章小结 |
第4章 产业集聚和环境污染的指标测算与空间效应分析 |
4.1 产业集聚指标测算 |
4.1.1 产业集聚测算方法选择 |
4.1.2 产业集聚测算结果分析 |
4.2 环境污染指标测算 |
4.2.1 环境污染测算方法选择 |
4.2.2 环境污染指标测算结果分析 |
4.3 产业集聚与环境污染的空间效应分析 |
4.3.1 空间自相关检验 |
4.3.2 实证结果及分析 |
4.3.3 莫兰散点图 |
4.4 本章小结 |
第5章 产业集聚对环境污染的空间差异实证研究 |
5.1 数据来源及变量说明 |
5.1.1 数据来源 |
5.1.2 变量说明 |
5.2 模型设定 |
5.2.1 空间面板模型介绍 |
5.2.2 模型构建 |
5.3 实证检验结果 |
5.3.1 面板计量模型检验结果 |
5.3.2 空间面板计量模型检验结果 |
5.4 本章小结 |
第6章 结论、建议与展望 |
6.1 主要结论 |
6.2 发展建议 |
6.2.1 政府政策建议 |
6.2.2 企业发展建议 |
6.3 展望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论文 |
附录 |
致谢 |
(5)锦州市AC小区项目投资效益评价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2.3 现状研究述评 |
1.3 研究思路和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4 论文主要创新点 |
2 相关理论研究 |
2.1 项目投资效益评价内容 |
2.1.1 财务效益 |
2.1.2 社会效益 |
2.1.3 环境效益 |
2.2 三种投资效益评价关系 |
2.2.1 三种效益的相互矛盾关系 |
2.2.2 三种效益的相互统一关系 |
2.2.3 正确处理三种效益的关系 |
2.3 项目投资效益评价原则 |
2.3.1 系统性原则 |
2.3.2 时效性原则 |
2.3.3 合理性原则 |
2.3.4 客观性原则 |
2.3.5 综合性原则 |
2.4 项目投资效益评价程序 |
2.4.1 分析房地产项目的投资环境 |
2.4.2 搜集、整理和估算基础数据 |
2.4.3 运用基础数据编制基本报表 |
2.4.4 定性定量全面分析投资效益 |
2.4.5 构建指标体系进行综合评价 |
2.5 模糊综合评价方法 |
2.5.1 模糊综合评价的概念 |
2.5.2 模糊综合评价的步骤 |
2.5.3 模糊综合评价法的优势 |
2.6 本章小结 |
3 AC小区项目概况和投资环境分析 |
3.1 AC小区项目概况 |
3.1.1 项目概况简介 |
3.1.2 项目位置规模 |
3.1.3 项目配套条件 |
3.2 AC小区项目投资环境分析 |
3.2.1 政策环境 |
3.2.2 经济环境 |
3.2.3 市场环境 |
3.2.4 项目定位 |
3.3 本章小结 |
4 AC小区项目投资效益分析 |
4.1 AC小区项目投资数据估算 |
4.1.1 项目投资估算 |
4.1.2 开发资金筹措 |
4.1.3 销售收入估算 |
4.1.4 利润数据估算 |
4.1.5 现金流量估算 |
4.2 AC小区项目财务效益分析 |
4.2.1 盈利能力分析 |
4.2.2 偿债能力分析 |
4.2.3 不确定性分析 |
4.3 AC小区项目社会效益分析 |
4.3.1 区域发展效益分析 |
4.3.2 社会稳定效益分析 |
4.3.3 人文生活效益分析 |
4.4 AC小区项目环境效益分析 |
4.4.1 居住环境效益分析 |
4.4.2 节能环保效益分析 |
4.4.3 施工污染影响分析 |
4.5 本章小结 |
5 AC小区项目投资效益综合评价 |
5.1 AC小区项目投资效益评价指标体系构建 |
5.1.1 投资效益评价指标体系 |
5.1.2 财务效益评价指标体系 |
5.1.3 社会效益评价指标体系 |
5.1.4 环境效益评价指标体系 |
5.2 AC小区项目投资效益评价指标体系赋权 |
5.2.1 运用层次分析方法赋权 |
5.2.2 投资效益评价指标权重 |
5.3 AC小区项目投资效益模糊综合评价 |
5.3.1 统计专家评价 |
5.3.2 财务效益评价 |
5.3.3 社会效益评价 |
5.3.4 环境效益评价 |
5.3.5 投资效益评价 |
5.4 本章小结 |
6 AC小区项目投资效益保障措施 |
6.1 财务效益保障措施 |
6.1.1 积极筹集开发资金,保证项目顺利进行 |
6.1.2 增强施工成本控制,做好成本收益工作 |
6.1.3 谨慎做好决算工作,防范双方利益损失 |
6.2 社会效益保障措施 |
6.2.1 全面实施质量管理,保证达到国家标准 |
6.2.2 加强施工合同管理,保障各参与方权益 |
6.2.3 借助公关团队平台,妥善处理搬迁事宜 |
6.3 环境效益保障措施 |
6.3.1 严格执行建设标准,确保居住环境达标 |
6.3.2 加大投入环保成本,走可持续建设道路 |
6.3.3 有效落实环保措施,降低施工环境污染 |
6.4 本章小结 |
7 结论和展望 |
7.1 研究结论 |
7.2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攻读硕士期间发表学术论文情况 |
致谢 |
(6)设区的市地方环境立法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研究背景和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三)主要研究方法和研究思路 |
一、设区的市地方环境立法概述 |
(一)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概述 |
1.设区的市的含义 |
2.地方立法的定义 |
(二)设区的市地方环境立法的内涵 |
1.设区的市地方环境立法的定义 |
2.设区的市地方环境立法的特点 |
3.设区的市地方环境立法的分类 |
(三)设区的市地方环境立法的原则 |
1.统一性与灵活性相结合原则 |
2.公众参与原则 |
3.有特色可操作性原则 |
4.经济补偿原则 |
(四)设区的市地方环境立法的意义 |
1.更加符合生态环境地区差异性特点 |
2.有利于完善环境保护法律体系 |
3.促进地方环境治理的现代化 |
二、设区的市地方环境立法的发展历程及现状 |
(一)地方环境立法的发展历程 |
1.1979年—2015年的新《立法法》实施前 |
2.2015年新《立法法》实施后至今 |
(二)设区的市地方环境立法内容的对比 |
1.大气污染防治 |
2.水资源保护 |
三、设区的市地方环境立法存在的困境 |
(一)设区的市环境立法针对性较弱 |
(二)设区的市跨行政区域环境立法较少 |
1.跨行政区域环境立法的分类 |
2.跨行政区域环境立法存在的问题 |
(三)设区的市地方环境立法的相关概念模糊 |
1.环境保护的内涵模糊 |
2.地方性事务缺乏判断标准 |
(四)设区的市地方环境立法偏重行政事权 |
1.过多注重公权力 |
2.部门利益法制化 |
3.公众参与程度不高 |
四、设区的市地方环境立法完善的建议 |
(一)加强设区的市地方环境立法的针对性 |
1.在环境立法中更注重实际 |
2.正确理解“不抵触”的内涵 |
(二)构建设区的市地方环境区域立法制度 |
1.上级指导立法 |
2.区域自主立法 |
(三)细化设区的市地方环境立法相关概念的内涵 |
1.规范环境保护的内涵 |
2.对地方性事务进行法律解释 |
(四)强化设区的市地方环境立法的协商机制 |
结语 |
注释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读硕期间发表的论文目录 |
致谢 |
(7)兰州地区采暖期空气污染天气分型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引言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我国大气污染及研究现状 |
1.2.2 天气分型方法及研究现状 |
1.3 研究内容 |
1.4 技术路线 |
第二章 资料与方法 |
2.1 研究区域及研究时段 |
2.2 资料来源 |
2.2.1 环境质量监测资料 |
2.2.2 气象资料 |
2.3 研究方法 |
2.3.1 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 |
2.3.2 天气分型方法 |
2.3.3 聚类解释方差(ECV) |
第三章 兰州市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
3.1 污染物浓度时间变化特征 |
3.1.1 年际变化特征 |
3.1.2 月变化特征 |
3.1.3 日变化特征 |
3.2 空气质量指数AQI时间变化特征 |
3.2.1 年际变化特征 |
3.2.2 月变化特征 |
3.3 首要污染物分布特征 |
3.4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天气分型及污染气象特征研究 |
4.1 天气分型 |
4.1.1 天气分型变量 |
4.1.2 天气分型数量 |
4.1.3 天气分型结果分析 |
4.2 不同天气型大气污染特征 |
4.2.1 污染天气型 |
4.2.2 清洁天气型 |
4.3 不同天气型环流形势和风场特征 |
4.3.1 污染天气型 |
4.3.2 清洁天气型 |
4.4 气象参数分布特征 |
4.4.1 气象参数对颗粒物浓度的影响 |
4.4.2 污染天气过程气象参数分布特征 |
4.4.3 不同天气型气象参数分布特征 |
4.5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天气分型结果检验 |
5.1 2017年个例 |
5.1.1 环流形势特征 |
5.1.2 气象参数和逆温层变化特征 |
5.2 2018年个例 |
5.2.1 环流形势特征 |
5.2.2 气象参数和逆温层变化特征 |
5.3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结论和展望 |
6.1 结论 |
6.2 本文特色 |
6.3 不足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在学期间的研究成果 |
一、发表论文 |
二、参与课题 |
致谢 |
(8)辽宁省制革企业环境污染综合治理对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目的和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目的 |
1.1.3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及发展动态分析 |
1.2.1 国内研究综述 |
1.2.2 国外研究综述 |
1.2.3 研究述评 |
1.3 关键词界定 |
1.3.1 制革企业的环境污染 |
1.3.2 制革企业环境污染的综合治理 |
1.4 研究内容、方法和技术路线 |
1.4.1 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 |
1.4.2 技术路线图 |
2 辽宁省制革企业环境污染综合治理的现状 |
2.1 制革企业发展与环境污染综合治理现状 |
2.1.1 辽宁省制革企业发展现状 |
2.1.2 制革企业环境污染的现状 |
2.1.3 辽宁省制革企业环境污染治理的总体实施情况 |
2.2 调查研究设计与数据收集 |
2.2.1 调查研究设计 |
2.2.2 政策文本的统计分析 |
2.2.3 调查问卷的设计与发放 |
2.2.4 访谈的实施与结论 |
3 辽宁省制革企业环境污染综合治理的问题与成因分析 |
3.1 辽宁省制革企业环境污染综合治理中存在的问题表现 |
3.1.1 制革企业环境污染综合治理主体的职责不明晰 |
3.1.2 法律法规对环境污染的惩罚力度较为薄弱 |
3.1.3 现行省内政策针对性不强 |
3.2 辽宁省制革企业环境污染综合治理问题的原因分析 |
3.2.1 制革企业环境污染治理主体间的边界模糊 |
3.2.2 缺乏具有针对性的法律法规 |
3.2.3 协调合作机制不完善 |
4 辽宁省制革企业环境污染综合治理的对策建议 |
4.1 建议出台制革企业环境污染防治的专项治理方案 |
4.1.1 结合制革企业环境污染的特点出台一套完整的专项治理方案 |
4.1.2 在辽宁省现有政策和标准中增加针对制革行业的具体条款 |
4.2 完善辽宁省制革企业环境污染综合治理的相关立法 |
4.2.1 进一步强化重点企业的污染防治工作的相关立法 |
4.2.2 出台省级层面的制革行业规范条件 |
4.3 健全制革企业环境污染综合治理的协调机制 |
4.3.1 建立辽宁省制革企业环境污染综合治理的合作会议 |
4.3.2 完善日常例行检查与突击行动的合作机制 |
4.3.3 加强非政府组织在制革企业环境污染治理中的参与程度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A 辽宁省制革企业环境污染治理现状公众调查问卷 |
附录B 辽宁省制革企业环境治理现状问卷调查 |
附录C 访谈提纲 |
附录D 辽宁省皮革加工企业名单 |
致谢 |
(9)锦州市机动车尾气污染治理的探究(论文提纲范文)
1 引言 |
2 锦州市机动车尾气污染排放量现状、预测及存在的问题 |
2.1 机动车尾气污染物排放量现状及预测 |
2.2 机动车污染治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
2.2.1 淘汰黄标车 |
2.2.2 新能源汽车配套设备不完善 |
2.2.3 机动车尾气检测较传统 |
3 机动车尾气治理措施 |
3.1 依法淘汰黄标车及环保标志的核发 |
3.2 环保绿标路、区 |
3.3 鼓励新能源汽车的使用 |
3.4 遥感技术的应用 |
4 治理效益 |
5 结语 |
(10)基于遥感生态指数的阜新市生态环境质量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
摘要 |
abstract |
变量注释表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国内外研究进展 |
1.3 研究内容 |
1.4 研究意义 |
1.5 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 |
2 研究区概况 |
2.1 地理及气候条件 |
2.2 生态环境现状 |
3 数据来源及处理 |
3.1 数据来源 |
3.2 生态环境质量评价原理与方法 |
4 遥感生态指数体系构成及区域差异 |
4.1 阜新市遥感影像目视解译 |
4.2 各指标主成分分析结果 |
4.3 生态环境质量指数RSEI各指标计算结果 |
4.4 生态环境质量指数RSEI分级 |
4.5 生态环境状况变化分析 |
4.6 阜新市生态环境变化的影响因素 |
4.7 阜新市生态环境保护对策及建议 |
4.8 本章小结 |
5 结论与展望 |
5.1 结论 |
5.2 展望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历 |
学位论文数据集 |
四、浅谈锦州市大气污染现状及防治对策(论文参考文献)
- [1]榆林市26家火电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及对当地大气环境影响研究[D]. 崔磊.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2021(01)
- [2]船舶硫氧化物排放控制问题及法律应对[D]. 刘裕宁. 大连海事大学, 2020(01)
- [3]中国绿色城镇化发展水平评价及实现路径研究[D]. 杨角. 西北大学, 2020(07)
- [4]产业集聚对环境污染的空间差异影响研究[D]. 邹力子. 苏州大学, 2020(03)
- [5]锦州市AC小区项目投资效益评价研究[D]. 吴爽. 辽宁工业大学, 2020(03)
- [6]设区的市地方环境立法研究[D]. 贺宇航. 广西师范大学, 2020(06)
- [7]兰州地区采暖期空气污染天气分型研究[D]. 李雪超. 兰州大学, 2020(01)
- [8]辽宁省制革企业环境污染综合治理对策研究[D]. 辛晓红. 大连理工大学, 2019(08)
- [9]锦州市机动车尾气污染治理的探究[J]. 王柯菲. 环境保护与循环经济, 2019(07)
- [10]基于遥感生态指数的阜新市生态环境质量研究[D]. 王小磊. 辽宁工程技术大学, 201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