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论我国非营利组织的社会职能与发展模式(论文文献综述)
周笑梅[1](2021)在《新型智库发展优化研究 ——以地方社科院实践为例》文中研究表明智库是国家软实力的表征。自国家启动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以来,新型智库建设取得了显着成效,但智库的政策咨询水平和服务社会能力,与现阶段国家的综合国力及国际地位仍明显不相称。制约智库发展的突出困境在于:在新型智库最重要的关系中,智库与政府双向维度同时存在深层体制改革的阻滞,且彼此复杂纠缠。一方面,这种制约呈现为相应的国家制度供给不足与治理理念、治理方式滞后,另一方面,新型智库在对自我重塑的能动把握上也存在观念滞后、行动迟滞、内部机制创新不足。内外部因素的复杂交错,致使新型智库依然受制于传统治理结构与组织结构,难以支持智库转型所需要的决策研究范式及运营模式的现代跃迁,因而也难以全面达成自身应有的职责担当,在整体上呈现深层结构性矛盾。如果将对这一矛盾的分析,单纯指向智库内部机制,或单纯指向政府制度供给,都难以有效解释问题的深层归因和回应问题的复杂性。本文试图将对这一矛盾的分析,置于国家治理现代化总体背景中,对其进行整体性系统性研究,以期更全面深入地理解与认知新型智库发展的内外部环境,并从中探寻其发展的深层结构性影响因素,进而系统探索对其发展优化更具应用价值的实践对策。这是本文研究的基本问题。新型智库建设关系到国家治理的核心问题,即政府决策的科学性与决策效率,关系到由国家决策体制改革、国家治理体系创新等因素共同构成的国家治理现代化。中国当前在国内国际复杂局势中,同时面临重大机遇与挑战,而信息化网络化智能化对人类经济社会结构及运行模式深刻复杂的改变与形塑,则使这种机遇与挑战空前放大,进而使智库对国家及政府决策能力的重大影响进一步突显,作为决策体制改革及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环节,新型智库的良性发展成为意义重大的现实与理论问题。在国家治理总体架构下,存在三个对新型智库发展具有重要影响的基本维度:国家的制度供给、智库的内部治理、智库的外部关系。这三个维度既决定着智库的发展模式与发展空间,同时也都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因素与重要环节。本文主要依据国家治理、参与式治理、网络化治理、决策过程参与等理论,基于“国家制度供给-智库内部治理-智库外部关系”的研究框架,通过对国内外智库发展经验较为系统的考察,以31个省市自治区省级地方社科院为核心研究案例,分别在三个基本维度下展开深入系统研究,以剖析新型智库发展中的结构性问题及其影响因素,并对其未来发展提出优化路径及对策。在形成对新型智库发展状况及问题判断时,本文做了一定数量国内外实践案例的实证分析,特别是以31个省级地方社科院为核心研究案例详细开展了相关研究。结合学术文献研读及理论资源支撑,基于以上综合考察与研究,提出了相应的新型智库发展优化对策:第一,在政府维度,加大力度扭转突出的制度供给不足问题,加强对新型智库发展的制度供给和赋权。新型智库发展制度供给体系应包括:决策过程参与保障制度、机构主体重塑保障制度、智库市场化运行保障制度、智库现代传播保障机制等内容。第二,在智库内部治理维度,探索法人治理结构改革,并在清晰战略目标定位前提下,对智库的研究机制、管理机制、运营机制等进行系统创新。第三,在智库外部关系维度,围绕新型智库发展所形成的重要外部关系,以激活主体能量与活力为前提,建构政府主导、智库发挥重要作用的网络化治理合作伙伴关系。在三个基本维度分别研究的基础上,本文提出了一些整体性政策建议:优化国家对新型智库建设的总体布局,持续培育现代政治文明;在秉持稳步渐进改革原则的同时,加快提升新型智库发展相关立法层次,以强大的国家立法保障并规范新型智库发展;合理布局新型智库发展体系,以建立和形成有效保障各类智库均衡而充满活力发展的资源配置模式,维护不同类型智库共同构成的整体国家知识资源及决策智慧宝库;积极回应大数据时代要求,推动新型智库信息平台基础设施整体升级,制定并实施涵盖政府、智库、企业及社会的互联互通、共建共治共享的知识管理及数据库网络,为建立国家智慧决策模式做足准备,以提高国家治理效能,进一步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
李小锋[2](2021)在《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发展策略研究 ——以深圳市社工服务机构为例》文中指出随着我国大力推进社会工作体系建设,各地社会工作迅速发展,深圳作为国内较早推进职业化和专业化发展的地区,社会工作发展取得了一定成效,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也得到了长足发展,与此同时,但也面临了一系列问题。本文采用观察和访谈等方法,选取深圳市多家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作为研究案例,通过梳理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的人力资源、内部治理和资金来源等基本情况,了解其发展现状,并总结了目前机构发展中遇到的困境,如愿景使命不清、运营能力不足、资源类型单一、专业服务品质较低、服务创新力度不够和行业服务网络薄弱等。对于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如何应对发展困境,运用了哪些发展策略,本文从组织的外部环境和内部环境两方面进行了分析。在此分析基础上,借鉴陈锦棠提出的拓展策略、提升策略、重组策略和凝固策略,结合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分析不同策略在各机构中的运用,研究中可以看出机构选取了不同的发展策略,促进了自身发展,其不同的发展策略,也为其他地区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发展策略选择提供了很好的参考价值。
刘爽[3](2020)在《民办高校法人治理结构研究 ——基于权力分割与互动的视角》文中研究指明我国民办高等教育复始于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近40年来随着国家改革开放的进程而前行,以办学体制改革为重点不断成长。我国民办高等教育发展的背景、过程和所处的阶段,既不同于欧洲政府烙印深刻的私立高等教育,也不同于美国、新加坡和菲律宾等国家市场化特征明显的私立高等教育,这决定了我国民办高校法人治理问题具有自身的独特性和复杂性,由于受到各种利益的驱动,以及外部监管的不到位,出现了一系列法人治理结构不适的症状,亟待通过加快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民办高校法人治理结构,逐步实现学校决策权、行政权和监督权的适度分离与相互制衡,推动我国民办高校良性运行和健康发展。在大学治理日益复杂的现代趋势中,特别是国家大力倡导治理能力与治理体系现代化的宏观背景下,文章以民办高校法人治理结构为研究靶向和分析核心,根据研究的重点抽取出民办高校、治理结构等核心概念并加以解析,以述评的形式对业界和学界的研究做学术考察,藉由民办高校法人治理结构和公司治理结构之间的区别与联系,将治理思维引入民办高校之中。论文以治理理论为指导,作为在理论层面对主体内容进行研究的方法论;以组织理论为参考,重点分析民办高校法人治理结构的现状与问题;以利益相关者理论为补充,为提升民办高校治理问题与策略提供多维的视角。文章认为民办高校法人治理结构是以能动主体的组织建设为核心,以相关制度的设计为表述的框架性安排。同时,硬性的结构会在民办高校内部孕育出无形的运行机制,共同作用于民办高校的发展。能动主体主要包括董事会、校长(校长班子)、党委、监事会、学术委员会等能够输出思想与意志的权力源。制度安排主要是指与主体建设和功能发挥相对应的制度设计。运行机制是法人治理活动中最抽象的客观存在,其实质是机构“运行方法与关系的总和”,运行机制主要涉及到权力输出与资源配置两块内容,调控着权力主体间管理、监督、制衡和保障的各种关系。文章根据法人治理结构的组成,主要从主体设置及对应的制度安排切入,佐以对相关机制的分析,逐渐厘清法人治理在结构化层面以权力和制度为突出存在的现实矛盾与困境。研究从私立高等教育发达程度与地理文化影响的角度选取美国、日本、台湾的私立大学法人治理结构作为重要参照对象进行梳理分析,以尝试从中获取可资借鉴的经验。文章最后提出了我国民办高校法人治理结构优化的对策建议。策略组块主要从政府、学校、治理结构主体三个维度来思考。政府的政治意志是民办高校法人治理结构安排的刚性指南,民办教育的发展历程表明,外部政策始终是民办高校发展的风向标与土壤,它的每一项“思想”“原则”“规定”都决定着民办高校发展的步伐,甚至是存亡。民办高校自身治理结构的安排本质上就是权力、资源的配置。民办高校的资金来源、发展类型(营利性与非营利性)、发展目标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其治理结构的基本框架。法人决策者、管理者及其他能动主体的“执业能力”综合了“人”的行政气质、思维品质与道德情怀,对完善民办高校法人治理结构、生成组织治理文化起着潜在的基础性的作用。政府主要通过政策调节民办高校法人治理方向与治理环境,从而匡正治理结构。高校自身主要通过内部制度与机制设计破除权力集中的壁垒,平衡各种权力主体力量,实现权力互动,促进资源的有效配置。结构主体中“人”的作用主要体现在能动性的发挥上,通过具体行动直接对法人治理结构做出或正向或负向的安排。
刘彦[4](2020)在《70年中国基层社会治理的演进路径及经验研究 ——以社会组织化治理为视角》文中认为社会治理是人类社会不可或缺的一项重要活动,是世界各国共同面临的一项重大课题。良好的社会治理是人类社会秩序井然、自由演进的根基,也是人类社会走向文明、和谐、繁荣和昌盛的重要保障。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共产党高度重视社会治理与社会建设,始终把善治良序作为中国共产党执政的准绳和目标。治国安邦,重在基层,基层是社会治理的重心和落脚点,基层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的重要支撑和坚实基础,基层社会治理,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民生福祉,事关社会的安定与和谐,事关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地位,事关国家的长治久安。本文以70年中国基层社会治理演进路径及经验研究为题,以社会组织化治理为视角,探究新中国成立70年以来基层社会治理的历史演进路径。纵览新中国70年基层社会治理的演进历程,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探索出了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层社会治理之路。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以其独特领导魅力和力量,通过城市基层社会的单位制、街居制和农村社会的互助组、合作社、以及人民公社,把中国从“一盘散沙”的分散社会组织成“全国一盘棋”的整体社会,在基层社会组织化治理时期,中国基层社会创造出许多奇迹和创举,向世人证明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改革开放以后,党和国家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我国基层社会治理理念和路径与时俱进、不断开拓创新,中国基层社会以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施为标志,开启了基层社会治理去组织化的道路,城市基层社会的去单位化与市场化与时偕行。随着基层社会去组织化发展,社会原子化、阶层分化和社会不公平问题不断出现,基层社会治理面临着新的要求与挑战。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以来,面对社会结构的深刻变动和利益格局的不断调整,中国共产党适时调整执政理念,不断凝聚共识,汇聚合力,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方式,强化基层社会治理的再组织化能力,如何把中国人民再组织化成为新时代中国安邦治国的重大课题。理论源于实践,又指导实践。新中国成立70年以来基层社会治理的路径选择源于马克思主义社会治理思想的强大指引,新中国成立70年以来的基层社会治理实践又丰富和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的思想内涵,拓宽了马克思主义社会治理理论和实践的新境界。本文以组织化、去组织化和再组织化为分析框架,将新中国70年基层社会治理的演进历程分为基层社会治理组织化、基层社会治理去组织化和基层社会治理再组织化三个发展阶段,分析了基层社会治理路径形成的历史背景,梳理基层社会治理路径演进的过程,总结并反思了不同时期基层社会治理路径所取得的成效与局限,最后,对新中国70年基层社会治理的主要经验进行总结与凝练。论文内容由以下五部分构成:第一部分是基层社会治理相关概念的界定与理论的阐释。通过对基层社会治理相关概念的解读与界定,厘清与本论文研究有关的核心概念,避免在概念使用时的误解,通过对基层社会治理相关理论进行梳理和阐释,为本文研究提供了理论分析视角和理论依据;第二部分、第三部分和第四部分探讨基层社会治理的演进路径。基层社会治理路径的演进与史情、世情、国情、党情息息相关,本文将基层社会治理的演进路径从社会组织化视角分为三个阶段,分别结合具体的时代背景,梳理基层社会治理的演进路径,并结合调查研究法和个案访谈法论证了各阶段基层社会治理的路径演进,总结成效并反思局限;第五部分总结基层社会治理经验。总结新中国70年基层社会治理的主要经验,以期待给人以启示。新中国70年基层社会治理的实践经验凝聚了党和人民探索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集体智慧,是对新中国70年来基层社会治理理论与实践的科学总结,是基层社会治理中国经验、中国方案与中国智慧的总体概括。
陈思[5](2020)在《我国社科类社团公共服务能力评价研究》文中研究表明近年来,随着以简政放权和职能转变为主要内容的行政体制改革稳步推进,我国社会结构、利益格局发生了深刻变化。然而,政府公权力的退出使得某些社会领域出现公共服务空白,为以社会组织为代表的多元主体提供了参与社会事务管理的现实基础。改革的稳步推进为社会组织的成长发展带来更大的发展空间,社会发展也对建立完善多层次、多渠道的公共服务体系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我国社会科学类社团是在哲学社会科学领域开展活动的社会组织,是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的重要组成,其发展及公共服务能力水平,事关我国意识形态安全、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以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建设的大局。在这一背景下,社科类社团如何找准定位,在科学分析评价自身生存与服务能力的基础上,有效提升自身公共服务能力,是一个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本文以社科类社团为研究对象,采用深度访谈、焦点小组访谈、问卷调查、实证分析等研究方法,通过对社科类社团公共服务能力的系统解析,构建社科类社团公共服务能力的评价体系,并以湖北省社科类社团为研究样本,采用实证方法评价社科类社团公共服务能力,并根据实证分析结果研究提出提升社科类社团公共服务能力的对策。首先,分析社科类社团公共服务能力的相关基础理论,对新公共服务理论、治理理论、市场/政府失灵理论等重要基础理论进行阐述,分析这些理论对社科类社团公共服务评价带来的借鉴作用。研究我国社科类社团及其公共服务实践,分析社科类社团历史沿革、发展概况及基本特征,深入阐述社科类社团参与公共服务的动力机制,分析其实施效果,并从宏观、中观、微观三个层面研究科类社团参与公共服务的价值作用。其次,通过对社科类社团公共服务实践经验进行提炼,构建社科类社团公共服务能力结构的“五维双层”分析框架,即从科学研究、文化传播、价值引导、政策协调以及学术评估五个维度解析社科类社团公共服务的核心能力,并对每个维度的内容进行分析,在每个维度上提出公共服务能力的亚结构,其中:科学研究能力包含凝聚人才能力、协调资源能力、创新理论能力,文化传播能力涵盖文化传承能力、社科普及能力、扩大交流能力,价值引导能力细分为价值创造能力、价值传递能力、价值践行能力,政策协同能力包括政策吸纳能力和政策传导能力。在此基础上,着重研究社科类社团公共服务能力的评价体系。基于社科类社团公共服务能力的属性识别,从资源管理、公众导向、胜任水平、服务效能四个维度评价社科类社团公共服务能力,构建了包含4个一级指标、17个二级指标在内的社科类社团公共服务能力评价指标体系,相应建立评价社科类社团公共服务能力的因子分析模型。为了全面揭示社科类社团公共服务能力的评价效果,还研究了影响社科类社团公共服务能力的前因变量,并建立了测度前因变量影响效果的SUR模型。然后,通过深度访谈和问卷调查方法,设计相关问卷并搜集数据,运用因子分析方法对社科类社团公共服务能力进行了实证检验,并引用SUR模型检验了前因变量对社科类社团公共服务能力的影响效果。最后,从路径设计、治理建议以及保障措施三个层面提出社科类社团公共服务能力提升的相关对策建议:一是加强组织引导,明确社团自身定位;不断促进社会参与,整合多方资源;同时始终坚持社团使命目标,从提升社会效益意识入手,明确社团公共服务能力提升的路径。二是不断完善社团评价体系,促进多元主体监督,并不断规范内部管理,形成有效的内部制约,以及增强队伍建设,促进人才专业化。三是从政府层面致力于健全相关法律体系,促进社团建设与监督有法可依,同时不断丰富资金支持、提升社会地位,增强社会认同度,以实现社科类社团可持续发展。本文通过理论探索,希望能够丰富社团治理经验,提高社科类社团的影响力和行动力,并建立科学的、符合现实需求的社科类社团公共服务能力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模型,丰富和发展社科类社会组织能力定量评价的理论和方法,为繁荣与发展哲学社会科学事业提供科学的决策支持。
邢伟[6](2020)在《“农村所有权人集体”制度研究》文中指出当前,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中普遍存在以下问题:集体资产股权流转过程中权利边界模糊、交叉,影响部分权能实现;所有权缺位、虚化、弱化,行使主体不明确,造成集体资产流失;部分权能流转范围受限,流转市场不完整,有偿退出难,抵押担保难;农村宅基地、承包地“三权分置”中权属杂糅,财产性权能流动性低,财产性权益难以充分实现,与改革目标相违背;农村集体经营性资源资产产权范围不明,行权主体缺位,管理机制不畅,导致合作制性质不明,股份制作用发挥不畅;农村集体公益性资源资产界定不明、权属缺失,公益性功能发挥不充分,存在管理空白。以上这些问题在不同地区不同程度普遍存在,严重制约着改革进程,阻碍着产权各要素权能的充分实现,影响着农村发展效果和治理效能。本文共分八个部分,第一部分导论,重点阐释本文选题背景与意义、理论综述、研究框架与内容、研究方法以及创新点与不足。第二部分“中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变迁”,以农村集体所有制为基础,论述农村所有权、承包权(资格权)、经营权(使用权)、经营性资源资产产权、公益性资源资产产权等相关概念,结合建国后各个时期农村产权制度过程进行深入剖析。第三部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存在的问题”,依托河北省部分地区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现状,结合全国各地改革情况,深入剖析产权制度改革中存在的现实困境与问题。第四部分“‘农村所有权人集体’制度设计”,探索建立“农村所有权人集体”,分别负责行使农村承包地、宅基地、公益性资源资产和经营性资源资产的所有权人权能。第五部分“‘农村所有权人集体’实施主体”,构建与新时代乡村治理模式相适应的“农村集体产权行权模式”。第六部分“科斯定理视角下农村所有权人集体成本-效益分析”,用法经济学方法对“农村所有权人集体”进行全面剖析。第七部分“完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思考”,以期实现细化各项权能、明晰产权归属、严格产权保护、顺畅产权流转目标。第八部分“结论”,回答了在导论部分提出的、本文致力于研究和解决的问题。本文在研究过程中,注重以土地为主要内容的农村所有资源资产进行了系统梳理,根据不同资源资产的形态、功能、使用方式以及产权构成、行权模式,将其划分为承包地、宅基地、集体经营性资源资产和集体公益性资源资产四种类型。在坚持农村集体制度不变、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底线不变、农村所有权人集体固定不变基础上,剥离土地承包权、宅基地资格权、经营性资源资产股东权、公益性资源资产管理权中所包含的身份性权能,在分权基础上将包含身份属性的权能(成员权)统一归位于所有权,形成所有权权利组织体,即“农村所有权人集体”。根据不同资源资产性质及其权能构成,分别搭建由不同成员组成的“农村承包权人集体”“农村资格权人集体”“农村股东成员集体”和“农村全体农户集体”,分别行使农村承包地、宅基地、经营性资源资产和公益性资源资产的所有权权能和身份权权能。以此为基础,重新构建“农村集体产权行权模式”。在农村集体所有权现行模式向“农村所有权人集体”转换过程中,严把“目标层+准则层+决策层”三大环节,统筹宏观设计与微观运行,找寻出一条可以最大限度明晰产权界限、充分发挥产权权能、实现要素市场化配置的运行体系,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提升农业农村现代化的乡村治理效能。
焦长庚[7](2020)在《网络化治理视域下公共体育服务协同供给研究》文中研究表明大众对于健康追求是人类事物发展的普遍幸福观念与主流价值趋向,群众体育事业的发展关乎到国家民生保障,健全与完善的公共体育服务体系更是实现民族复兴的关键基础,为更好满足民众逐渐增长的多元体育健身需要,需尽可能化解公共体育服务领域“效率”与“公平”的问题,拓展和提升公共体育服务供给的空间维度与内容品质,着重以“协同”的功能角色切入加大公共体育服务供给主体之间的合作,优化公共体育资源配置,破除公共体育服务供给“碎片化”现象,防止多元协同供给运作的“内卷化”效应,基于此提出从网络化治理视域出发构建起公共体育服务协同供给的创新模式,同时寻求探索协同供给机制的内在运行规律,重构理论系统与实践路径以促进公共体育服务体系的健康持续发展。本研究将以人民为中心作为公共体育服务供给的价值导向,以新公共服务理论、公共治理理论、制度变迁理论、协同学理论、多元福利主义理论等为研究的理论基础支撑,以网络化治理作为研究的索引主线,着重对公共体育服务协同供给运作的多维逻辑进行分析探讨,并结合公共体育服务供给的历史变迁历程及当前实际情况,寻觅公共体育服务协同供给的发展思绪,深入挖掘公共体育服务协同供给模式的影响因素与实现机制,使得网络化治理所强调的合作互动、平等互惠、信任互助、责任互利、和谐共生等理念嵌入至公共体育服务协同供给的机理运作中,搭建协同供给的“自组织”弹性网络,发挥协同规则、协同意识、协同环境、协调关系、协同价值等效用机制,创新公共体育服务协同供给的思路与发展策略。论文主要内容有以下几个模块:首先,研究对网络化治理、公共体育服务、公共服务协同等相关概念进行界定,网络化治理主要是以民主协商的形式深化公共体育服务供给的粘合作用,充分体现对于公共体育服务事务的弹性共治,尤其突出在相对同一层级、同一畛域内的政府部门、市场企业、社会组织之间的良性互动合作,以切实提升公共体育服务的供给效率。同时归纳与厘清国内外关于公共服务网络治理、公共体育服务供给、公共服务协同创新等相关研究内容。其次,研究从多个角度切入探寻我国公共体育服务供给机制的演化内容与变迁历程,认为行政体制的管理改革、经济水平的快速运行、社会组织的发展壮大、民众增长的健身需求是公共体育服务演变的主要推动力,点明目前我国公共体育服务供给机制存在的阻滞缘由,思索协同供给方式的运作与发展,并以此分析国外主要发达国家公共体育服务协同供给模式,总结出相应必要条件与共性特征,从而提出对我国公共体育服务协同供给运行的启示。再次,研究对公共体育服务多元协同供给模式的内在逻辑进行剖析,以条件性、必要性、可行性三要素寻找公共体育服务协同供给模式的形成理由,认知到协同供给主体之间的耦合行动与相互对应关系的可行空间是模式形成的基础条件,认识到宏观政治、经济、科技、文化及微观沟通能力、目标导向、人员素养、保障体系等为关联影响介质,认为组织协调、表达决策、沟通共享、监督评价、激励保障是实现公共体育服务多元协同供给优化配置的主要方面。然后,研究重点对网络化治理下的公共体育服务协同供给模式的内涵、要素与机理予以探究,从结构的生成逻辑、机制的核心因素、主体的边界脉络维度发掘协同供给模式的相关网络场域,开展网络化治理下公共体育服务协同供给的组织架构与规划设计,明确协同供给模式的关键要素可在协同的责任规范与权责规定、协同的主观能动性与目标发展意识、协同的要素禀赋与客观资源环境、协同的信任联络与依赖性关系、协同的耦合利益与获得价值等五个领域进行拓展。随后,研究构建了网络化治理下公共体育服务协同供给的指标体系模型,分别由5个一级指标,22个二级指标形成的指标体系框架,并从动力引导、组织协调、评估管控、决策执行等四个方面对其进行效用说明分析,接着以上海市为例开展实证研究,采用层次分析法获得各个指标的权重分值,运用模糊综合评价法与三角白化函数灰色评估法计算得出分值结果为60.17398与3.0832,分析判断上海市公共体育服务协同供给情况为一般及中等水平。最后,研究以网络化治理为基本理论范畴提出公共体育服务协同供给的创新发展路径,在网络化治理背景下建立起一种权责分明、平等合作、互助互惠的弹性网络创新结构,分别从协同的管理规则、动机意识、资源环境、组织关系、多元价值五大方面树立协同供给的主要工作思路,并基于沟通与信任、权责与标准、信息与资源、协作与选择、监督与评价等维度为发展着力点,全面创新升级协同共治的网络组织结构,促进公共体育服务协同供给的长效发展。
郭坤[8](2020)在《我国体育社会组织管理体制历史演进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十九大中社会主要矛盾的转变,由解决原来经济发展需求的问题转化到了社会以及人民群众的需求问题,这是我国社会发展重要的里程碑。体育社会组织是代表广大人民群众体育需求的基础和重要支柱,科学的体育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是实现国家体育资源配置、增强公民社会体育素养、建设体育强国的制度保障。但由于体育全球化带来的公民社会冲击以及传统的官僚化管理使得体育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渐渐成为体育社会组织发展的桎梏。在某种意义上,当前的体育社会组织管理体制存在阻滞继续深化改革的缺陷。因而,回顾体育社会组织管理体制的发展历程,解读时代背景下的逻辑理路,以此作为体育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未来改革的理论借鉴。本研究综合运用文献资料法、历史研究法、对比分析法、逻辑分析法进行研究。本文的研究创新在于:对建国以来70年的体育社会组织管理体制的历史演进通过完整的回顾与梳理,并根据不同时期的社会历史背景将其整体历程划分为五个演进阶段,从根源上明晰体育社会组织管理体制的演变逻辑,并且剖析每个阶段的体制目标指向与社会效应,这样加强了对目前体育社会组织管理体制现存问题的认识,在此基础上综合借鉴第三部门理论、新公共管理理论、治理理论对未来体育社会组织管理体制的改革提供具体的优化策略。本文认为,我国体育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根据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不同特征及需要进行演进的。依据我国体育社会组织管理体制的演进特征,主要分为五个阶段的演进:1949-1966年破旧立新阶段:传统单位体育社会组织管理体制;1966-1976年发展重创阶段:体育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混杂期;1976-1992年复苏与调整阶段:体育社会组织双重管理体制生发期;1992-2004年法规化阶段:市场经济主导的体育社会组织管理体制;2004-至今治理发展阶段:体育社会组织治理体制。本文在主体部分的研究主要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阐释本研究的理论基础及其对体育社会组织管理体制的指导意义。第二部分,从阶段体制概述、形成背景、演进历程、取得成效四方面对体育社会组织管理体制的演进历程进行梳理。第三部分,在体育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演进的基础之上深入剖析演进的规律及其内在逻辑。第四部分,对体育社会组织管理体制的历史成绩和经验教训进行整体评价。第五部分,对体育社会组织管理体制的未来走向进行预测。其一,体育社会组织管理体制向治理体系转变,主要在体育社会组织治理理念和治理体制主体结构上。其二,构建体育社会组织治理体系的具体措施主要包括体育社会组织管理体制的优化策略重点在于进一步加强改革,可以通过明确体育政府部门在体育社会组织管理体制中的职能边界,简化体育政府管理体育社会组织的登记程序;加快体育政府部门下放权力于社会,让体育社会组织发挥更多的话语权;提升体育社会组织内部治理能力,拓展其自主发展的渠道;加强体育社会组织顶层设计,站在更高的起点对体育社会组织进行改革;培育有利于体育社会组织治理机制不断发展的公民社会组织。
许浙川[9](2020)在《学前教育资源承载力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在高质量成为教育发展重要取向的当下,推进学前教育普及依然是当前中国学前教育发展面临的重要任务之一。《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和《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都确定了普及学前教育的重要目标。纵观以往学前教育普及研究多是从某一侧面进行切入或研究某一主体在其中的作用,缺乏对学前教育普及问题的整体性关照。本研究所提出的学前教育资源承载力便是以一种生态性的视角来整体分析学前教育普及的道路选择问题。在微观研究盛行的时代,适当的中宏观研究实属必要。本研究围绕着学前教育资源承载力的理论解读与实践应答而展开,寻求学前教育资源承载力的提升之道,以达到推进学前教育普及的目的。论文整体分为导言、正文(六章)和结语三大部分。导言部分详细介绍了本研究的研究背景、研究问题、研究意义、研究方法、研究的创新与不足,并围绕着承载力、教育资源承载力、学前教育资源配置三个概念对以往研究做出梳理与述评。第一章是学前教育资源承载力的理论初探。本章在对承载力历史发展演变的基础上结合学前教育现实,提出了学前教育资源承载力的概念,并对学前教育资源承载力的承压结构、现实样态、总体特征等进行了深度解构与阐述,为后续论文的展开提供坚实的理论支撑。同时,该章还对支撑承载力研究的可持续发展理论、治理理论、机制设计理论进行了阐释。第二章是学前教育资源承载力的历史循迹。本章以学前教育资源承载力的承压结构为分析框架,系统分析了改革开放以来学前教育资源承载力在历史发展中的演变,即快速恢复期(1979-1992)、持续徘徊期(1993-2009)、优化提升期(2010至今)。学前教育资源承载力的历史追问为后续研究提供了广阔的历史背景与经验启迪。第三章是学前教育资源承载力的困境遭遇。本章以历史背景和园长的访谈资料作为基础,以学前教育资源承载力的现实样态作为问题分析的框架,具体呈现了学前教育资源承载力在情境弹性力方面存在区域供能低下和赋权不足的困境;在资源基础力方面存在资源区域失衡和结构失衡的困境;在管理形塑力方面存在管理缺位、信息时滞和激励阙如的困境。第四章是以静态关照的方式回应承载力的困境遭遇。静态关照的核心便是深入挖掘学前教育资源承载力的静态形态,以更加系统化、全面化的方式呈现出来,即学前教育资源承载力指标建设。指标建设过程采用了三种方法,即用文本分析法从39份政策文件中提取承载力的相关要素;用德尔菲法对所提取的要素及其指标话语表达进行专家判断并生成指标体系;用主成分分析法对省级面板数据进行量化处理生成承载力指数以展示一种承载力的计算方法。通过对省级数据测量,我们发现我国学前教育资源承载力逐步从阶梯状分布转变为“中部塌陷”的状态,东部保持领先优势、西部强势崛起、中部发展滞后。第五章是以动态把握的方式回应承载力的困境遭遇。动态把握的核心便是系统把握学前教育资源承载力的动态形态,即学前教育资源承载力的平衡机制。同时,文章详细解析了平衡机制内部的驱动系统、承压系统和响应系统之间的作用关系,明确高效运行的平衡机制应该具有螺旋上升的线路地图、激励相容的主体关系、信息通畅的系统网络和制度明晰的系统结构。第六章是基于静态关照与动态把握,以及国际经验参考的背景下生成本土的具体行动策略。本章首先扩展了研究的国际视野,选择了两个具有不同学前教育资源承载力提升路径的西方大国(即美国和英国)作为国际经验参考。其次基于前述分析,从理念之维、制度之维、工具之维提出具体的学前教育资源承载力提升的本土策略。在理念层面,需要确立可持续发展与循证实践的理念;在制度层面,需要改革学前教育供给与管理制度;在工具层面,需要组建承载力数据系统和专业评价机构。结语是对学前教育资源承载力研究的未来展望。此部分通过对前述学前教育资源承载力研究的总结,阐述了承载力所应具有的三重向度,即内含可持续发展的价值理念、内置生态型思维的把握方式、内生承载力测量的评价工具,为未来学前教育资源承载力研究提供合理取向。
雷苗苗[10](2020)在《新时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之法构造》文中提出每一种法律体系内的许多法律都必然与权利体系相联系。法律体系中关于权利的定义不仅预先假设了规定权利的法律的特殊内容,而且还假定了他们的具体结构。对于我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体系在法律上构造来说亦是如此。新时代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法构造所提的要求,不仅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进行法构造的必要性要求,也是最终构建起来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对这些必要性要求的有效回应。新时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的法构造,是法律层面有效保障农民权利的规范要求,是政策层面深入推进农村发展的现实需要,是新要素敦促其拓展完善的更高需求。通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的规范构造,可以呼应国家政策战略的高度要求,可以解决法律层面应对纠纷和规范保障的难题,可以回应新要素的影响形成完善体系。新时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的法构造,不仅要建立在特别法人的组织基础之上,还要对其主体、资格、内容、行使和救济全面分析,最终在法律上构造起来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是既规范又完整的综合体系。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的法构造首先应寻找正当的载体,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的组织基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农村集体经济运行的载体,是集体所有制在法权关系中的主体要素,更是新时代在法律上具有民事主体地位的特别法人,是集体所有权主体的组织形式。根据团体法中成员与组织的关系可得,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密切相关,相辅相成。对其不同法律定位的理解有助于更清晰客观地分析特别法人定位,这是构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体系的组织基础。在不同历史发展阶段,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有着不同的内涵和功能定位;在新时代背景下,虽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法律上被归属为特别法人,具有了民事主体地位,但是由于特别法人本身概念的不确定性以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复杂性,对新时代特别法人的定位不仅应包括内涵的特别,还包括存在特性和发展形态的特别,并以此综合特别定位作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构造的组织基础。在明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组织基础的定位之上,便开始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主体的法构造,即在法律上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的权利主体进行界定。权利主体性是法律概念背后更为核心的基础所在。法律是权利的法,但首先是主体的法,权利概念是从属于主体概念的。因此,应当明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的权利主体形态。从现行法律规定和农村实践来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主体包含农户和个人两种形态。从权利主体和权利行使主体的关系出发,权利主体才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的主体,权利行使主体只是在特殊成员权行使中的外观形式。因此,作为私法权利本身的成员权主体而言,自然人(个体)才是符合民法意义上权利的主体定位。如何让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的主体不仅符合私法权利本身理念,更遵循现实的实际情况,从而在法律上规范构造成员权主体,就需要在衡平二者的基础之上,探寻较为妥当的制度安排。总体而言,必须明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的权利主体是个人,农户是行使主体;具体操作上,现阶段还不能完全忽视农户在特殊成员权利行使中的作用,在未来循序渐进的改革中应确立以个人为利益归属点的成员权主体形态。在确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主体之后,随之而来的就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的问题,尤其是在法律上对成员资格认定标准的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不仅关乎民法典物权编所有权制度的修改和完善,也是农村集体产权改革中落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涉农民事权利和权益享有的前置环节。从中央政策到地方实践,从立法规范到司法意见都对此问题给予高度重视,但囿于该问题本身的复杂性和长期性一直都未得到有效解决。如果成员资格认定问题一直得不到解决,极易引发农村集体产权改革后续问题,激起各种矛盾甚至演化为群体性事件,对农村社会及至整个社会稳定造成严重危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的盘根复杂归根结底是因为各地标准适用不一,缺乏总体规范标准体系。当前在综合了其他配套标准基础上仍以掺杂行政意蕴的“户籍”标准作为常用识别标准。在户籍改革的大力冲击下,未来成员资格认定标准的构建应区分形式和实质标准从而形成综合标准,并在不同集体经济组织内考虑融入新的标准,形成类型化标准体系。在构建认定实现机制的基础上,不仅适用于一般成员资格认定,也能更好地适应特殊成员资格认定的选择。如果说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是享有成员权的前提,那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的内容便是成员权法构造的核心血液。目前关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仅散见于一些法条规定,成员权内容仍然没有被法律具体明确。随着社会变迁的发展和农村改革的不断推进,也会涌现出一些新的权利内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从性质上来看属于独立的民事权利束,不仅包括基础的宪法权源,也包含本质的成员权权源和直接的农民集体所有权权源。对当前已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梳理的基础上,融入新时代的权利内容,根据不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形态的要求,按照一定的逻辑标准将这些权利进行体系整理,最终形成以财产性、经营管理性、变动性和救济性权利为类型化构造的,法律上实化的、有内容的、具体的权利。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内容的法律实化是为了权利被落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的最终目标是成员的权利得以顺利实现。权利被法定化与权利有效实现都属于权利体系中不可或缺的部分,前者的规范构造能为立法者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内容在选择法定权利类别方面提供智力支撑,后者能为权利运行尤其是切实实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提供法律保障。权利的实现包括权利的行使和权利的救济两大方面,因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的实现不仅要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的行使机制落实和完善,还要对行使权利过程中的侵害行为做出有力回击,从而真正彻底地落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在法律上有效实现的完整保障。
二、论我国非营利组织的社会职能与发展模式(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论我国非营利组织的社会职能与发展模式(论文提纲范文)
(1)新型智库发展优化研究 ——以地方社科院实践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的缘起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研究的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一)国外相关研究 |
(二)国内相关研究 |
(三)研究现状评析 |
三、研究思路与论文结构 |
(一)研究思路 |
(二)论文结构 |
四、研究的方法 |
(一)案例研究法与网络调研法 |
(二)参与式观察与深度访谈 |
(三)比较研究法 |
五、可能的创新点与不足 |
(一)可能的创新点 |
(二)有待改善之处 |
第一章 概念界定与理论基础 |
一、概念界定 |
(一)智库与新型智库 |
(二)社科院与地方社科院 |
二、理论基础 |
(一)治理理论 |
(二)公共政策理论 |
(三)制度供给理论 |
(四)知识管理理论 |
第二章 新型智库发展的实践逻辑 |
一、新型智库发展的政策背景与战略目标 |
(一)新型智库发展的政策背景 |
(二)新型智库发展的战略目标 |
二、新型智库实践需求的三个基本维度 |
(一)新型智库实践需求的政府维度:制度供给 |
(二)新型智库实践需求的自身维度:内部治理 |
(三)新型智库实践需求的关系维度:主体互动 |
三、新型智库实践需求三个基本维度的关系 |
(一)三个基本维度的内在关系 |
(二)三个基本维度在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中的关系 |
(三)三个基本维度在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关系 |
第三章 新型智库发展成效、困境及归因:地方社科院案例研究 |
一、案例选择的典型意义 |
(一)五种主要智库类型比较 |
(二)地方社科院智库的特殊性与代表性 |
二、地方社科院智库的历史演进 |
(一)地方社科院智库初步发展阶段(1949-1979年) |
(二)地方社科院智库稳步探索阶段(1980-1999年) |
(三)地方社科院智库快速发展阶段(2000 年至今) |
三、地方社科院新型智库发展的基本成效 |
(一)地方社学院新型智库决策影响力提升 |
(二)地方社科院新型智库传播影响力提升 |
(三)地方社科院新型智库社会影响力提升 |
四、地方社科院新型智库发展的深层困境 |
(一)地方社科院新型智库的身份困境 |
(二)地方社科院新型智库的资政困境 |
(三)地方社科院新型智库的资金困境 |
(四)地方社科院新型智库的人才困境 |
五、地方社科院新型智库发展的影响因素 |
(一)制度供给维度的制约 |
(二)内部治理维度的制约 |
(三)外部关系维度的制约 |
第四章 智库发展的国内外实践经验镜鉴 |
一、国外智库发展经验 |
(一)国外智库的国家制度供给 |
(二)国外智库的内部治理机制 |
(三)国外智库的外部关系建构 |
二、国内智库发展经验(地方社科院以外的案例研究) |
(一)中国社科院——国情调研中的智库科研管理机制创新 |
(二)国经中心——理事会模式的智库内部治理探索 |
(三)人大国发院——跨学科研究中的智库组织结构创新 |
第五章 新型智库发展优化之政府维度:制度供给 |
一、新型智库发展的国家制度供给体系 |
(一)政治环境根本支撑 |
(二)决策参与保障制度 |
(三)机构体制改革制度 |
(四)市场运行保障制度 |
(五)舆论引导保障机制 |
二、加强新型智库发展的国家制度供给 |
(一)优化国家总体战略布局 |
(二)健全决策参与制度保障 |
(三)加强机构重塑制度保障 |
(四)强化市场运行制度保障 |
(五)提升舆论引导机制保障 |
第六章 新型智库发展优化之自身维度:内部治理 |
一、探索新型智库法人治理结构 |
(一)法人治理结构改革国家相关政策 |
(二)国外法人治理结构发展脉络溯源 |
(三)国内事业单位相关改革基本经验 |
(四)法人治理结构的智库适应性探讨 |
(五)新型智库法人治理结构改革对策 |
二、创新新型智库内部治理机制 |
(一)新型智库战略目标清晰定位 |
(二)新型智库决策研究机制优化 |
(三)新型智库科研管理机制创新 |
(四)新型智库知识管理机制拓新 |
(五)新型智库现代运营机制强化 |
第七章 新型智库发展优化之关系维度:主体互动 |
一、新型智库与政府的关系 |
(一)共同培育智库与政府协同研究机制 |
(二)共同营造智库与政府沟通交流平台 |
(三)共同打造智库与政府人员互动通道 |
二、新型智库与媒体的关系 |
(一)积极支撑新闻媒体深度政策宣传 |
(二)紧密结合网络媒体推动品牌传播 |
(三)完善自身媒体建设拓展潜在关系 |
三、新型智库与公众的关系 |
(一)以公众为智库营养源泉 |
(二)恰当参与公共舆论引导 |
(三)成为政府与公众的纽带 |
四、新型智库与同行的关系 |
(一)拓展国内同行合作关系 |
(二)拓展国际同行合作关系 |
结论 |
参考文献 |
在学期间主要科研成果 |
致谢 |
(2)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发展策略研究 ——以深圳市社工服务机构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缘起与研究意义 |
一、研究缘起 |
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文献综述 |
一、关于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现状的研究 |
二、关于社会工作服务机构面临困境的研究 |
三、关于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发展策略的研究 |
四、对已有文献的述评 |
第三节 概念界定和理论工具 |
一、概念界定 |
二、理论基础及分析工具 |
第四节 研究方法 |
一、文献法 |
二、观察法 |
三、访谈法 |
第二章 当前深圳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发展现状及困境 |
第一节 深圳市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发展现状 |
一、深圳社会工作发展整体情况 |
二、内部治理基本情况 |
三、资金来源基本情况 |
四、人力资源基本情况 |
第二节 深圳市社会工作服务机构面临的困境 |
一、机构存在的内部困境 |
二、机构面临的外部挑战 |
第三章 当前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发展策略 |
第一节 社会服务机构的战略分析 |
一、组织的战略分析 |
二、发展策略不同路径分析 |
第二节 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发展策略选择 |
一、对内策略之提升策略的运用 |
二、对内策略之凝固策略的运用 |
三、对外策略之拓展策略的运用 |
四、对外策略之重组策略的运用 |
第四章 总结反思 |
第一节 研究总结 |
一、机构快速发展同时面临内外部挑战 |
二、机构发展策略虽有差异但更趋综合 |
第二节 研究反思 |
一、研究反思 |
二、研究局限 |
参考文献 |
附录 深圳市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发展情况访谈提纲 |
致谢 |
(3)民办高校法人治理结构研究 ——基于权力分割与互动的视角(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一、研究缘起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的意义 |
二、概念辨析 |
(一)民办高校 |
(二)法人制度 |
(三)民办高校法人 |
(四)法人治理结构 |
(五)权力 |
三、研究述评 |
(一)关于高校治理的研究 |
(二)关于民办高校法人治理结构内涵的相关研究 |
(三)关于民办高校法人治理结构问题的相关研究 |
(四)关于民办高校法人治理结构优化策略的相关研究 |
(五)对现有研究的简要评述 |
四、研究设计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三)研究的创新 |
第二章 民办高校法人治理结构的理论基础 |
一、治理理论 |
(一)治理理论的一般表述 |
(二)治理理论的内涵特性 |
(三)治理理论在民办高校运行中应用的适切性 |
二、组织理论 |
(一)科学组织理论代表性观点及其适切性 |
(二)行为科学组织理论代表性观点及其适切性 |
(三)丛林阶段组织理论代表性观点及其适切性 |
(四)当代组织理论代表性观点及其适切性 |
三、利益相关者理论 |
(一)利益相关者理论的形成 |
(二)利益相关者的划分方法 |
(三)利益相关者理论对民办高校法人治理的适切性 |
第三章 我国民办高校法人治理结构现状 |
一、决策机构——董事会的民本化 |
(一)民办高校董事会的由来 |
(二)民办高校董事会的组成与职能 |
(三)民办高校董事会的制度规定 |
二、行政管理机构——校长班子的民办化 |
(一)民办高校校长的遴选 |
(二)民办高校校长的制度规定 |
三、学术评议机构——学术委员会的建制迁转 |
(一)民办高校学术委员会的产生 |
(二)民办高校学术委员会的功能 |
四、监督机构——监事会的主体培育 |
(一)民办高校监事会的来源 |
(二)民办高校监事会的存在与构成 |
五、政治保障机构——党委的空间拓展 |
(一)民办高校党委的定位与功能 |
(二)民办高校党委的制度安排 |
第四章 我国民办高校法人治理结构问题剖析 |
一、法人治理主体权力配置失衡 |
(一)董事会权力一支独大 |
(二)“党、政、监、学”权力集体式微 |
(三)师生权力严重缺位 |
二、法人治理制度设计乏力 |
(一)董事会相关制度过于松散 |
(二)党建相关制度尚不完善 |
(三)“校、监、学”相关制度缺乏特色 |
第五章 域外私立大学法人治理结构经验参考 |
一、美国私立大学内部治理结构:泛化均权型 |
(一)美国私立大学的董事会 |
(二)美国私立大学的校长 |
(三)美国私立大学的教授委员会 |
(四)美国私立大学的学生组织 |
二、日本私立大学内部治理结构:政府控权性 |
(一)日本私立大学的理事会 |
(二)日本私立大学的监事会 |
(三)日本私立大学的评议会 |
(四)日本私立大学的校长 |
(五)日本私立大学的教授会 |
三、台湾私立大学内部治理结构:专业分权型 |
(一)台湾私立大学的董事会 |
(二)台湾私立大学的监察人 |
(三)台湾私立大学的校长 |
(四)台湾私立大学的校务会 |
(五)台湾私立大学的师生组织 |
第六章 我国民办高校法人治理结构的路径优化 |
一、从缺位到归位:政府的责任担当 |
(一)完善民办高校法人分类管理政策体系 |
(二)明确利益相关者的责任和权利 |
(三)扩大办学自主权,激发高校治理活力 |
二、权力分割与互动:民办高校的制度与机制设计 |
(一)规范治理主体的权力运行 |
(二)建构“多向进入、交叉任职”的制度框架 |
(三)完善公益性“市场运行”机制 |
三、角色调适与身份认同:“主体人”的资质修为 |
(一)董事长:治理格局与公益情怀 |
(二)校长:运营思维与多维意识 |
(三)党委书记:政治意识与权力格局 |
(四)监事会主席:制衡能力与专业素质 |
(五)学术委员会主席:学术权威与学术能力 |
参考文献 |
附录 民办高校法人治理结构调查问卷 |
攻读博士期间取得的部分相关研究成果 |
致谢 |
(4)70年中国基层社会治理的演进路径及经验研究 ——以社会组织化治理为视角(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研究背景 |
二、文献研究综述 |
(一)国内研究现状 |
(二)国外研究现状 |
(三)文献述评 |
三、研究的基本思路、主要内容、重点难点、创新不足和研究方法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内容 |
(三)重点难点 |
(四)创新点与不足 |
(五)研究方法 |
四、研究意义 |
(一)理论意义 |
(二)现实意义 |
第一章 基层社会治理的相关概念和理论阐释 |
一、相关概念的界定 |
(一)基层/基层社会治理 |
(二)社会管控/社会管理/社会治理 |
(三)组织化/去组织化/再组织化 |
(四)单位/单位制 |
二、基层社会治理的理论阐释 |
(一)马克思和恩格斯的合作社理论 |
(二)列宁和斯大林的社会治理思想 |
(三)毛泽东的社会治理思想 |
(四)邓小平的社会治理思想 |
(五)江泽民的社会治理思想 |
(六)胡锦涛的社会治理思想 |
(七)习近平的社会治理思想 |
第二章 基层社会治理的组织化实践路径(1949-1977) |
一、基层社会治理组织化的时代背景 |
(一)基层社会治理组织化的国际背景 |
(二)基层社会治理组织化的国内背景 |
二、城市基层社会治理组织化的路径 |
(一)单位是城市基层社会治理组织化的主要路径 |
(二)街居制是城市基层社会治理组织化的辅助路径 |
三、农村基层社会治理组织化的路径 |
(一)互助组是农村组织化治理的初级形式 |
(二)合作社是农村组织化治理的中级形式 |
(三)人民公社是农村组织化治理的高级形式 |
四、基层社会治理组织化的评价与反思 |
(一)基层社会治理组织化的成就 |
(二)基层社会治理组织化的弊端 |
(三)基层社会治理组织化的反思 |
第三章 基层社会治理的去组织化实践路径(1978-2012) |
一、基层社会治理去组织化的时代背景 |
(一)世界范围内的政府改革运动 |
(二)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及改革开放的提出 |
二、农村基层社会治理的去组织化路径 |
(一)经济自主: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施 |
(二)村民自治:村民自我管理 |
三、城市基层社会治理的去组织化路径 |
(一)单位制的解体:国家、单位与个人关系的变革 |
(二)社区逐渐成为城市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力量 |
(三)政府从“全能”到“有限”,社会治理下移到基层 |
四、基层社会治理去组织化的评价与反思 |
(一)基层社会治理去组织化的成就 |
(二)基层社会治理去组织化模式的弊端 |
(三)基层社会治理去组织化的反思 |
第四章 基层社会治理的再组织化实践路径(2012-2020) |
一、基层社会治理再组织化的时代背景 |
(一)“社会治理”的提出 |
(二)社会再组织化的现实需要 |
二、城市基层社会治理的再组织化实践路径 |
(一)社区是实现城市基层社会治理再组织化的主要力量 |
(二)社会组织是基层社会治理再组织化的重要力量 |
三、农村基层社会治理再组织化的实践路径 |
(一)农村基层党组织引领农村社会再组织化 |
(二)农村基层政权和村委会是农村社会再组织化的基础力量 |
(三)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农村社会再组织化的重要途径 |
四、基层社会治理再组织化的评价与思考 |
(一)基层社会治理再组织化的优势 |
(二)基层社会治理再组织化面临的阻力 |
(三)基层社会治理再组织化的思考 |
第五章 70年中国基层社会治理路径的经验总结 |
一、基层社会治理要始终坚持中国共产党的正确领导 |
(一)中国共产党是基层社会治理的领导核心 |
(二)基层党组织是基层社会治理的根本保障 |
二、基层社会治理的路径选择要与国情紧密结合 |
(一)基层社会治理的路径要根据国情变化适时转变 |
(二)基层社会治理路径选择的启示 |
三、基层社会治理要不断创新 |
(一)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是长久之计策 |
(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有利于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 |
(三)创新基层社会治理要坚持不断解放思想 |
四、基层社会治理要有制度保障 |
(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基层社会治理的根本保障 |
(二)基层社会治理是国家制度的内在本质要求 |
五、基层社会治理要有广大人民群众的主体参与 |
(一)基层社会治理始终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
(二)基层社会治理要始终依靠人民群众 |
(三)基层社会治理要坚持改善和增加人民群众的民生福祉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后记 |
在学期间公开发表论文及着作情况 |
(5)我国社科类社团公共服务能力评价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选题背景与研究意义 |
1.2 相关概念界定 |
1.3 国内外文献综述 |
1.4 研究内容及研究方法 |
1.5 论文创新点 |
2 相关理论基础 |
2.1 新公共服务理论 |
2.2 治理理论 |
2.3 市场/政府失灵理论 |
2.4 理论述评与运用 |
3 我国社科类社团公共服务实践与价值分析 |
3.1 社科类社团规模与构成 |
3.2 社科类社团发展历程 |
3.3 社科类社团参与公共服务供给的动力机制 |
3.4 社科类社团公共服务的效能分析 |
3.5 社科类社团公共服务的价值分析 |
3.6 本章小结 |
4 我国社科类社团公共服务能力的系统解析 |
4.1 科学研究能力 |
4.2 文化传播能力 |
4.3 价值引导能力 |
4.4 政策协同能力 |
4.5 学术评定能力 |
4.6 本章小结 |
5 我国社科类社团公共服务能力的评价 |
5.1 评价的属性识别 |
5.2 评价维度 |
5.3 评价指标体系 |
5.4 评价的前因变量 |
5.5 评价模型 |
5.6 本章小结 |
6 我国社科类社团公共服务能力评价的实证分析 |
6.1 问卷设计与数据收集 |
6.2 描述性统计分析 |
6.3 基于因子分析模型的评价 |
6.4 基于SUR模型的前因变量评价 |
6.5 本章小结 |
7 我国社科类社团公共服务能力提升对策 |
7.1 完善社科类社团发展路径规划 |
7.2 加强社科类社团内部治理能力 |
7.3 构建社科类社团外部保障体系 |
7.4 本章小结 |
8 结论与展望 |
8.1 研究结论 |
8.2 研究不足 |
8.3 研究展望 |
致谢 |
参考文献 |
附录1: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学术科研成果 |
附录2:调查问卷 |
(6)“农村所有权人集体”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选题意义 |
二、理论综述 |
三、研究框架与内容 |
四、研究方法与重点、难点 |
五、主要创新点与不足 |
第一章 中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变迁 |
第一节 农村土地产权制度的相关理论 |
一、农村土地产权制度 |
二、法与经济学视角下中国农村土地产权构成 |
三、中国农村土地产权权能分析 |
四、国外土地产权构成及权能分析 |
第二节 1949 年以来中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变迁概况 |
一、第一阶段(1949 年—1956 年):合作化运动时期 |
二、第二阶段(1956 年—1978 年):人民公社时期 |
三、第三阶段(1978 年—2012 年):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时期 |
四、第四阶段(2013 年至今):“三权分置”改革实施期 |
第三节 中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变迁的博弈分析 |
一、演化博弈理论与中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变迁 |
二、对各个阶段产权变革的演化博弈分析 |
第二章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存在的问题——以河北省部分地区产权制度改革实践为样本 |
第一节 河北省个别地区农村土地产权改革基本情况 |
一、邢台市农村土地产权改革基本现状 |
二、定州市农村土地产权改革基本现状 |
第二节 农村集体产权改革中存在的困境与问题 |
一、农村集体资产难核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难确定、集体资产股权难设定 |
二、农村集体资产股权流转难、抵押担保难和有偿退出难 |
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权能规则不完善 |
四、农村宅基地、承包地“三权分置”中权属杂糅 |
五、农村集体公益性资源资产界定不明、权属不清 |
六、农村集体经营性资源资产范围不明、改革不畅 |
第三节 农村集体产权改革中产生问题的主要原因 |
一、乡村治理机制不完善,影响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进程 |
二、统分结合经营体制长期失衡,制约集体产权改革进程 |
三、法律法规不健全,影响集体产权改革进程 |
第三章 “农村所有权人集体”制度设计 |
第一节 “农村所有权人集体”的概念界定 |
一、“农村所有权人集体”的内涵与外延 |
二、“农村所有权人集体”的性质与特征 |
第二节 “农村所有权人集体”的治理作用 |
一、明晰产权结构、释放产权权能 |
二、实化农村所有权 |
三、推进乡村振兴 |
四、优化乡村治理机制 |
第三节 “农村所有权人集体”的治理路径 |
一、提升农村各治理主体间的协调性 |
二、提升农村治理主体及体系的科学性 |
三、提升农村治理主体及体系的保障性 |
四、提升农村治理主体及体系的合法性 |
第四节 农村产权现行模式向“农村所有权人集体”的转换路径 |
一、“农村所有权人集体”模型架构的静态设计 |
二、“农村所有权人集体”架构的动态运行 |
第四章 “农村所有权人集体”实施主体 |
第一节 “农村所有权人集体”四大行权主体 |
一、“农村承包权人集体”——承包地所有权 |
二、“农村资格权人集体”——宅基地所有权 |
三、“农村股东成员集体”——农村集体经营性资源资产所有权 |
四、“农村全体农户集体”——农村集体公益性资源资产所有权 |
第二节 “农村所有权人集体”行权模式 |
第三节 “农村集体产权行权模式”架构 |
第四节 “农村所有权人集体”实施主体的治理问题分析 |
第五章 科斯定理视角下“农村所有权人集体”架构的成本效益分析 |
第一节 科斯定理及成本—效益分析 |
第二节 科斯定理视角下“农村所有权人集体”运行审视 |
一、“农村所有权人集体”的决策事项与程序 |
二、“农村所有权人集体”的科斯定理审视 |
第三节 “农村所有权人集体”架构的成本——效益分析 |
一、“农村所有权人集体”成本—效益分析的前提 |
二、“农村所有权人集体”成本—效益分析的关键 |
三、“农村所有权人集体”模型成本效益SWOT分析 |
第四节 经济绩效管理视角下的“农村集体产权行权模式” |
一、绩效管理与“农村集体产权行权模式” |
二、“农村集体产权行权模式”绩效管理剖析 |
第六章 完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思考 |
第一节 产权归属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化 |
一、构建流程规范、账实清晰、公开公正的清产核资大格局 |
二、构建设置科学、动静结合、权能完整的股权管理模式 |
三、构建主体明确、范围清晰、分配合理、渠道科学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体系 |
第二节 产权流转与农村集体产权的市场化 |
一、基础——由“确权确地”向“确权确股不确地”转变 |
二、关键——由“政府干预”向“市场运作”转变 |
三、核心——由“单一形式”向“协调联动”转变 |
四、支撑——由“重流转轻保障”向“流转保障并重”转变 |
五、突破——由“权能杂糅”向“赋权明责”转变 |
第三节 产权保护与农村集体产权的法治化 |
一、制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 |
二、完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确认的相关规定 |
三、成立独立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机构 |
第四节 智慧产权与农村集体产权的科技化 |
一、区块链技术作为关键支撑 |
二、构建“区块链+农村土地确权及流转”模型体系 |
第五节 信息披露与农村集体产权的公开化 |
一、农村集体产权信息披露原则 |
二、农村集体产权信息披露内容、标准与方式 |
三、农村集体产权信息披露风险 |
四、农村集体产权信息披露结果保障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期间的学术成果 |
致谢 |
(7)网络化治理视域下公共体育服务协同供给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缘起与意义 |
1.1.1 研究的背景 |
1.1.2 研究的目的 |
1.1.3 研究的意义 |
1.2 相关概念厘清与界定 |
1.2.1 网络化治理 |
1.2.2 公共体育服务 |
1.2.3 公共服务协同供给 |
1.3 研究思路、内容与方法 |
1.3.1 研究思路与技术路线 |
1.3.2 研究内容 |
1.3.3 研究对象、方法及细则 |
1.4 研究创新之处 |
1.5 本章小结 |
第2章 研究综述与理论基础 |
2.1 国内外相关研究现状及其述评 |
2.1.1 关于公共服务网络治理的研究现状 |
2.1.2 关于公共体育服务供给的研究现状 |
2.1.3 关于公共服务协同创新的研究现状 |
2.1.4 国内外研究现状的评述 |
2.2 研究理论基础阐释 |
2.2.1 新公共服务理论 |
2.2.2 公共治理理论 |
2.2.3 制度变迁理论 |
2.2.4 协同学理论 |
2.2.5 福利多元主义理论 |
2.3 本章小结 |
第3章 我国公共体育服务供给机制的演化与变迁 |
3.1 特征与动力:我国公共体育服务供给机制演化 |
3.1.1 公共体育服务供给机制演化的特征分析 |
3.1.2 公共体育服务供给机制演化的动力分析 |
3.2 历程与阶段:我国公共体育服务供给机制的变迁 |
3.2.1 政府单一供给建立阶段(1949年-1978年) |
3.2.2 部门合作供给初探阶段(1979年-1992年) |
3.2.3 市场嵌入供给萌发阶段(1992年-2008年) |
3.2.4 多元混合供给发展阶段(2008年至今) |
3.3 趋势与困境:新时代我国公共体育服务供给机制发展 |
3.3.1 我国公共体育服务供给机制发展的趋势分析 |
3.3.2 我国公共体育服务供给机制发展的困境分析 |
3.3.3 对我国公共体育服务供给机制发展的思索 |
3.4 本章小结 |
第4章 国外公共体育服务协同供给的经验与启示 |
4.1 国外主要发达国家公共体育服务协同供给的运作模式 |
4.1.1 美国公共体育服务协同供给的运作模式 |
4.1.2 英国公共体育服务协同供给的运作模式 |
4.1.3 日本公共体育服务协同供给的运作模式 |
4.1.4 澳大利亚公共体育服务协同供给的运作模式 |
4.2 国外公共体育服务协同供给的必要条件与共性特征 |
4.2.1 以制度创新发挥非政府部门的供给力量 |
4.2.2 多渠道拓展公共体育服务合作伙伴关系 |
4.2.3 明确公共体育服务协同供给的权责边界 |
4.2.4 协同驱动公共体育服务供给的行为意识 |
4.2.5 重视公共体育服务协同供给的监督评价 |
4.3 国外公共体育服务协同供给对我国发展的启示 |
4.3.1 提升公共体育服务协同供给主体的自身能力与制度建设 |
4.3.2 丰富公共体育服务协同供给的运作模式与网络组织框架 |
4.3.3 健全公共体育服务协同供给之间的功能定位与规则边界 |
4.3.4 强化公共体育服务协同供给主体的行动意愿与竞争机制 |
4.3.5 创新公共体育协同供给的监督管理体系与评价标准系统 |
4.4 本章小结 |
第5章 公共体育服务协同供给模式的内在逻辑:形成理由、影响因素与实现机制 |
5.1 公共体育服务协同供给模式的形成理由分析 |
5.1.1 公共体育服务协同供给形成的条件性 |
5.1.2 公共体育服务协同供给形成的必要性 |
5.2 公共体育服务协同供给模式的影响因素分析 |
5.2.1 公共体育服务协同供给的宏观环境影响因素 |
5.2.2 公共体育服务协同供给的微观环境影响因素 |
5.3 公共体育服务协同供给模式的实现机制分析 |
5.3.1 公共体育服务协同供给实现的主体角色 |
5.3.2 公共体育服务协同供给实现的基础环境 |
5.3.3 公共体育服务协同供给实现的运行机制 |
5.4 本章小结 |
第6章 网络化治理下公共体育服务协同供给模式的内涵、要素与机理 |
6.1 网络化治理下公共体育服务协同供给模式的内涵与意义 |
6.1.1 网络化治理下公共体育服务协同供给模式的内涵 |
6.1.2 网络化治理下公共体育服务协同供给模式的意义 |
6.2 网络化治理下公共体育服务协同供给模式的要素与场域 |
6.2.1 网络化治理下公共体育服务协同供给结构的生成逻辑 |
6.2.2 网络化治理下公共体育服务协同供给机制的核心因素 |
6.2.3 网络化治理下公共体育服务协同供给主体的边界脉络 |
6.3 网络化治理下公共体育服务协同供给模式的SWOT范式分析 |
6.3.1 网络化治理下公共体育服务协同供给运行模式形成的内部优势 |
6.3.2 网络化治理下公共体育服务协同供给运行模式可能的内部缺陷 |
6.3.3 网络化治理下公共体育服务协同供给运行模式存在的外部机遇 |
6.3.4 网络化治理下公共体育服务协同供给运行模式出现的外部挑战 |
6.4 网络化治理下公共体育服务协同供给模式的机理架设 |
6.4.1 网络化治理下公共体育服务协同供给模式的范畴刍议 |
6.4.2 网络化治理下公共体育服务协同供给模式的组织构架 |
6.4.3 网络化治理下公共体育服务协同供给模式的内容设计 |
6.5 本章小结 |
第7章 网络化治理下公共体育服务协同供给模型的构建与效用 |
7.1 网络化治理下公共体育服务协同供给指标体系模型的构建原则与方法 |
7.1.1 网络化治理下公共体育服务协同供给指标体系模型的构建思路 |
7.1.2 网络化治理下公共体育服务协同供给模型指标体系的构建原则 |
7.1.3 网络化治理下公共体育服务协同供给指标体系模型的构建方法 |
7.2 网络化治理下公共体育服务协同供给指标体系模型的指标筛选过程 |
7.2.1 协同供给指标体系模型的初级架构 |
7.2.2 确立专家咨询小组 |
7.2.3 拟制定专家调查咨询表 |
7.2.4 对咨询专家的评价 |
7.2.5 指标的修正调整情况与基本框架内容 |
7.3 网络化治理下公共体育服务协同供给模型的效用分析 |
7.3.1 网络化治理下公共体育服务协同供给模型的动力引导效用 |
7.3.2 网络化治理下公共体育服务协同供给模型的组织协调效用 |
7.3.3 网络化治理下公共体育服务协同供给模型的评估管控效用 |
7.3.4 网络化治理下公共体育服务协同供给模型的决策执行效用 |
7.4 本章小结 |
第8章 网络化治理下公共体育服务协同供给的识别与评价——以上海市为例 |
8.1 上海市公共体育服务协同供给的主体识别与界定 |
8.1.1 上海市公共体育服务供给的总体概况 |
8.1.2 上海市公共体育服务协同供给主体的识别定位 |
8.2 上海市公共体育服务协同供给评价的思路与方式选择 |
8.2.1 上海市公共体育服务协同供给评价的基本思路 |
8.2.2 上海市公共体育服务协同供给评价的方法选择 |
8.2.3 上海市公共体育服务协同供给评价的实证数据搜集与处理说明 |
8.3 上海市公共体育服务协同供给评价的步骤演绎与具体过程 |
8.3.1 建立协同供给评价的层次评价结构 |
8.3.2 构建两两对比判断矩阵 |
8.3.3 计算权重及一致性检验 |
8.3.4 获得各指标权重的分值 |
8.3.5 确定协同供给评价因素集合与等级标准论域 |
8.3.6 确立隶属度矩阵进行模糊综合评价 |
8.3.7 基于三角白化权函数灰色评估分析 |
8.4 上海市公共体育服务协同供给评价结果分析 |
8.4.1 上海市公共体育服务协同供给整体评价结果分析 |
8.4.2 上海市公共体育服务协同供给分类评价结果分析 |
8.5 本章小结 |
第9章 网络化治理下公共体育服务协同供给的创新发展路径 |
9.1 网络化治理下公共体育服务协同供给的创新发展理念 |
9.1.1 网络化治理下公共体育服务协同供给创新发展的目标与原则 |
9.1.2 网络化治理下公共体育服务协同供给创新发展的外延与形态 |
9.2 网络化治理下公共体育服务协同供给创新发展的核心要素 |
9.2.1 以人民群众的体育锻炼需求为协同导向——中心要素 |
9.2.2 以政府部门的组织引导监督为协同基础——主导要素 |
9.2.3 以市场企业的责任效率运作为协同载体——充分要素 |
9.2.4 以社会组织的灵活多元配置为协同纽带——调节要素 |
9.3 网络化治理下公共体育服务协同供给创新发展的主要思路 |
9.3.1 夯实公共体育服务协同供给的管理规则 |
9.3.2 激发公共体育服务协同供给的动机意识 |
9.3.3 营造公共体育服务协同供给的资源环境 |
9.3.4 升华公共体育服务协同供给的组织关系 |
9.3.5 实现公共体育服务协同供给的多元价值 |
9.4 网络化治理下公共体育服务协同供给的具体创新发展策略 |
9.4.1 遵循协商沟通与行为信任,践行公共体育服务协同供给的创新理念 |
9.4.2 明晰任务权责与参与标准,规范公共体育服务协同供给的创新制度 |
9.4.3 整合系统信息与优质资源,扩充公共体育服务协同供给的创新渠道 |
9.4.4 优化网络协作与伙伴选择,加强公共体育服务协同供给的创新能力 |
9.4.5 推进立体监督与过程评价,巩固公共体育服务协同供给的创新保障 |
9.5 本章小结 |
第10章 结论与展望 |
10.1 主要研究结论 |
10.2 研究的不足之处 |
10.3 未来研究的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
附录1 访谈提纲 |
附录2 调查问卷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科研成果 |
致谢 |
(8)我国体育社会组织管理体制历史演进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前言 |
1.1 选题依据 |
1.1.1 加强体育社会组织管理体制研究,是满足时代发展的要求 |
1.1.2 加强体育社会组织管理体制研究,是建设体育强国的要求 |
1.1.3 加强体育社会组织管理体制研究,是体育社会组织自身发展的要求 |
1.2 研究问题 |
1.3 研究目的与研究意义 |
1.3.1 研究目的 |
1.3.2 研究意义 |
1.4 研究现状 |
1.4.1 体育社会组织的概念与内涵研究 |
1.4.2 体育社会组织发展历程相关研究 |
1.4.3 体育社会组织功能及价值研究 |
1.4.4 体育社会组织体制相关研究 |
1.4.5 “国家-社会”框架下体育社会组织相关研究 |
1.4.6 体育社会组织现实困境相关研究 |
1.4.7 体育社会组织发展策略相关研究 |
1.4.8 研究述评 |
2 研究对象与研究方法 |
2.1 研究对象 |
2.2 研究方法 |
2.2.1 文献资料法 |
2.2.2 历史研究法 |
2.2.3 比较分析法 |
2.2.4 逻辑分析法 |
2.3 整体分析思路 |
3 理论基础与概念界定 |
3.1 理论基础 |
3.1.1 第三部门理论 |
3.1.2 新公共管理理论 |
3.1.3 治理理论 |
3.1.4 理论基础对体育社会组织管理体制研究的指导意义 |
3.2 概念界定 |
3.2.1 社会组织 |
3.2.2 体育社会组织 |
3.2.3 体育社会组织管理体制 |
4 结果与分析 |
4.1 体育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演进历程 |
4.1.1 1949-1966年破旧立新阶段 |
4.1.1.1 阶段体制概述 |
4.1.1.2 阶段体制形成背景分析 |
4.1.1.3 阶段体制演进分析 |
4.1.1.4 阶段体制成效分析 |
4.1.2 1966-1976年发展断裂阶段 |
4.1.2.1 阶段体制概述 |
4.1.2.2 阶段体制形成背景分析 |
4.1.2.3 阶段体制演进分析 |
4.1.2.4 阶段体制成效分析 |
4.1.3 1978-1992年复苏与调整阶段 |
4.1.3.1 阶段体制概述 |
4.1.3.2 阶段体制形成背景分析 |
4.1.3.3 阶段体制演进分析 |
4.1.3.4 阶段体制成效分析 |
4.1.4 1992-2013年法规化阶段 |
4.1.4.1 阶段体制概述 |
4.1.4.2 阶段体制形成背景分析 |
4.1.4.3 阶段体制演进分析 |
4.1.4.4 阶段体制成效分析 |
4.1.5 2012-至今治理发展阶段 |
4.1.5.1 阶段体制概述 |
4.1.5.2 阶段体制形成背景分析 |
4.1.5.3 阶段体制演进分析 |
4.1.5.4 阶段体制成效分析 |
4.2 体育社会组织管理体制历史演进的规律及其内在逻辑 |
4.2.1 体育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演进主要以国家权力结构为主线展开 |
4.2.1.1 权力结构始终是体育社会组织管理体制的集中表现 |
4.2.1.2 权力结构边缘区为体育社会组织管理体制争取公共管理制度空间 |
4.2.2 社会体制转型成为体育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演进的主要推动力 |
4.2.3 传统政治观念成为体育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演进的阻力 |
4.2.4 体育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演进以社会关系联结为纽带 |
4.2.5 体育社会组织管理体制运行主体呈现“上下结合”发展趋势 |
4.3 体育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演进的历史评价 |
4.3.1 体育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演进的历史成绩 |
4.3.2 体育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演进的经验教训与不足 |
4.4 我国体育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未来走向 |
4.4.1 体育社会组织管理体制向治理体系理念转变 |
4.4.2 体育社会组织治理体制主体结构 |
4.4.3 构建体育社会组织治理体系的具体措施 |
4.4.3.1 简化体育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有效运转的政府职能体系 |
4.4.3.2 提升体育社会组织内部治理能力 |
4.4.3.3 加强体育社会组织管理体制建设的顶层设计 |
4.4.3.4 培育有利于体育社会组织治理机制不断发展的公民社会组织 |
5 结论 |
5.1 结论 |
5.1.1 体育社会组织管理体制的内涵 |
5.1.2 体育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演进历程 |
5.1.3 体育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演进的规律与内在逻辑 |
5.1.4 体育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演进的历史评价 |
5.1.5 体育社会组织管理体制的未来走向 |
5.2 研究不足与展望 |
5.2.1 研究不足 |
5.2.1.1 研究资料未能进一步穷尽 |
5.2.1.2 缺乏实证性现实支撑 |
5.2.2 研究展望 |
5.2.2.1 继续深化体育体制改革为体育社会管理体制提供持久的动力 |
5.2.2.2 加强对西方国家体育社会组织管理经验的研究 |
5.2.2.3 系统完善有关体育社会组织管理的法律法规 |
参考文献 |
致谢 |
(9)学前教育资源承载力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研究缘起 |
(一)普及学前教育是当下发展学前教育的重要议程 |
(二)普及学前教育需要学前教育资源的有效供给 |
(三)学前教育资源供给研究缺少生态性的思维方式 |
二、研究问题 |
(一)理论本体问题—学前教育资源承载力为何? |
(二)客观现实问题—历史与现实中的状况如何? |
(三)实践应答问题—提升路径与具体策略是何? |
三、研究意义 |
(一)理论意义 |
(二)实践意义 |
四、文献综述 |
(一)承载力相关研究述评 |
(二)教育资源承载力相关研究述评 |
(三)学前教育资源配置相关研究述评 |
五、研究方法 |
(一)文献法 |
(二)访谈法 |
(三)德尔菲法 |
六、研究的创新与不足 |
(一)可能的创新 |
(二)研究的不足 |
第一章 理论摸索:学前教育资源承载力的理论初探 |
一、学前教育资源承载力的概念解读 |
(一)承载力的内涵流变 |
(二)学前教育资源承载力的概念释义 |
(三)资源承载力与资源配置的关系 |
二、学前教育资源承载力的承压结构 |
(一)施压方—承载对象 |
(二)承载方—支撑结构 |
(三)承压结果—承载水平 |
三、学前教育资源承载力的现实样态 |
(一)现实总样态—指向有质量的学位供给 |
(二)情境弹性力—学前教育资源承载力的支撑条件 |
(三)资源基础力—学前教育资源承载力的基础条件 |
(四)管理形塑力—学前教育资源承载力的约束条件 |
四、学前教育资源承载力的特征 |
(一)目标的双向寻优性 |
(二)结构的系统性 |
(三)边界的有限性与开放性 |
(四)关系的递阶性与相互性 |
五、学前教育资源承载力研究的理论基础 |
(一)机制设计理论 |
(二)治理理论 |
(三)可持续发展理论 |
第二章 历史循迹:学前教育资源承载力的历史演进 |
一、学前教育资源承载力的快速恢复期(1978—1992) |
(一)政府主导与市场引入开启了承载主体多元化进程 |
(二)承载媒介的空间附着导致了承载力边界的闭合性 |
(三)承载标准的初步规定刻画了承载力的总体轮廓 |
(四)学前教育的福利定位造成承载水平的普遍低质量 |
二、学前教育资源承载力的持续徘徊期(1993—2009) |
(一)政府将责任推向市场造成了承载主体的结构失衡 |
(二)承载媒介的空间流动推动了承载力边界走向开放 |
(三)承载标准的逐步颁布刻画了承载力的内部结构 |
(四)学前教育的市场定位造成承载水平非公平低质量 |
三、学前教育资源承载力的优化提升期(2010—至今) |
(一)政府强化责任的承担促进了承载主体趋向于稳态 |
(二)承载媒介质与量的提升标志着承载力的巨大进步 |
(三)承载标准精确化规定提升了承载力的质量要求 |
(四)学前教育的普惠定位促进承载水平的有质量均衡 |
四、学前教育资源承载力演进的思考 |
(一)多主体协同是主体结构趋向稳态的重要保证 |
(二)资源流动的互补功能有利于区域分异的消解 |
(三)标准精确化保证质量的同时不利于资源汇聚 |
(四)合理的学前教育定位有利于承载水平的提升 |
第三章 现实审视:学前教育资源承载力的困境遭遇 |
一、情境弹性力层面的困境 |
(一)供能低下:区域可用资源的限制 |
(二)赋权不足:区域自主能力的低下 |
二、资源基础力层面的困境 |
(一)区域失衡:资源空间分布的不均 |
(二)结构失衡:教师队伍补充的滞后 |
三、管理形塑力层面的困境 |
(一)管理缺位:专业力量建设的不足 |
(二)信息时滞:政策响应对象的偏差 |
(三)激励阙如:市场资源汇聚的乏力 |
第四章 静态关照:学前教育资源承载力的指标建设 |
一、指标建设对于困境突破何以必要 |
(一)探寻区域学前教育资源短板,推动学前教育均衡发展 |
(二)明确区域生境有效支撑能力,合理规划政府参与层级 |
二、学前教育资源承载力指标建设的思路 |
(一)教育资源承载力指标构建的相关研究经验 |
(二)学前教育资源承载力指标设计原则与依据 |
(三)学前教育资源承载力评价的核心要素提取 |
三、主成分分析法在测量中的应用—以省级面板数据为例 |
(一)2011—2017年省级承载力的测评过程 |
(二)2011—2017年省级承载力的简要分析 |
第五章 动态把握:学前教育资源承载力的平衡机制 |
一、平衡机制对于困境突破何以必要 |
(一)展现承载力的运作路径,促进平衡路径的谋划 |
(二)解析承载力的动态困境,提升管理形塑的能力 |
二、学前教育资源承载力平衡机制的分析 |
(一)承载力非平衡状态的动因—驱动系统 |
(二)非平衡压力在结构中传导—承压系统 |
(三)非平衡向平衡状态的复归—响应系统 |
三、平衡机制高效运行的总体特征 |
(一)运行的线路地图:螺旋上升 |
(二)运行的主体关系:激励相容 |
(三)运行的系统联结:信息通畅 |
(四)运行的结构支持:制度保障 |
第六章 行动生成:学前教育资源承载力的提升举措 |
一、学前教育资源承载力提升的美英经验参考 |
(一)以强化公共部门介入为特征提升承载力的美国经验 |
(二)以推动私人市场发展为特征提升承载力的英国经验 |
二、学前教育资源承载力提升的本土策略构建 |
(一)理念之维:可持续发展与循证实践理念的确立 |
(二)制度之维:学前教育供给侧与管理制度的改革 |
(三)工具之维:承载力数据系统与专业机构的组建 |
结语—学前教育资源承载力的三重向度 |
参考文献 |
附录 |
后记 |
在学期间公开发表论文及着作情况 |
(10)新时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之法构造(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论题及研究目的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研究目的 |
二、研究背景 |
(一)社会背景 |
(二)时代背景 |
(三)法律背景 |
三、研究价值 |
(一)理论价值 |
(二)实践价值 |
四、研究现状综述 |
(一)国内研究现状综述 |
(二)国外研究现状综述 |
五、研究思路和方法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六、创新与不足 |
(一)创新之处 |
(二)不足之处 |
第一章 新时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法构造的必要性 |
一、法律层面有效保障农民权利的规范要求 |
(一)立法层面需完成成员权体系的具体实化 |
(二)司法层面需确定成员权纠纷的法律适用 |
二、政策层面深入推进农村发展的现实需要 |
(一)三农问题关于农民权利持续保障的要求 |
(二)国家政策关于农民权利有效保障的要求 |
三、新要素的产生需将成员权研究拓展完善 |
(一)户籍制度改革的影响 |
(二)特别法人地位的影响 |
(三)市场经济理念的影响 |
(四)三权分置改革的影响 |
第二章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组织基础的法律定位 |
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成员权之间的关系 |
(一)成员权的构建必须以团体组织为依托 |
(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集体成员权的团体组织 |
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特别法人定位的由来 |
(一)农村生产合作社 |
(二)劳动群众集体组织 |
(三)非法人组织 |
(四)特别法人 |
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特别法人法律定位的意义 |
(一)实现农村集体所有权实质化 |
(二)促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本原主体性回归 |
(三)便利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参与市场交易 |
(四)保障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的有效实现 |
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特别法人的特性 |
(一)社区性与非社区性的结合 |
(二)职能与宗旨的多元融合 |
(三)行政色彩与市场主体的复合性 |
(四)多形式与多类型的发展模式 |
五、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特别法人的形态 |
(一)初级形态的集体经济组织 |
(二)中级形态的集体经济组织 |
(三)高级形态的集体经济组织 |
(四)顶级形态的集体经济组织 |
第三章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主体的法律界定 |
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主体形态概述 |
(一)以农户(家庭)为主体 |
(二)以个人为主体 |
(三)以个人与农户并存为主体 |
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农户主体形态之评价 |
(一)不利于成员变动中的成员权认定和保护 |
(二)不利于成员资格制度有效建立 |
(三)导致成员权形同虚设 |
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个人主体形态之评价 |
(一)符合成员权私法权利属性 |
(二)有利于成员权益得到切实保护 |
(三)契合集体资产量化与股权改革方向 |
四、确立以个人为权益归属点的成员权主体形态 |
(一)区分权利主体与权利行使主体的关系 |
(二)现阶段农户是成员权的行使主体 |
(三)未来应确立个人成员权主体形态 |
第四章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法律认定 |
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标准现状 |
(一)单纯的户籍标准 |
(二)“户籍+”复合标准 |
(三)对各类标准的评价 |
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一般成员资格认定标准之分类设计 |
(一)单一标准和复合标准 |
(二)经营资格标准和保障资格标准 |
(三)短期性标准和长期性标准 |
(四)特定贡献标准 |
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标准的一般确定 |
(一)一般标准确定的基本原则 |
(二)以户籍标准为形式标准 |
(三)以其他标准为实质标准 |
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特殊成员资格认定标准之确定 |
(一)外嫁女和入赘婿 |
(二)离婚、丧偶和再婚的妇女或入赘婿 |
(三)在校学生、服兵役人员、监狱服刑人员 |
(四)收养子女、超生子女和继子女 |
(五)外出务工人员、经商人员 |
(六)空挂户人员 |
(七)户籍已迁入城镇的人员和城市退休返乡人员 |
五、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的实现机制 |
(一)明确取得和丧失情形 |
(二)明确认定主体 |
(三)规范认定程序 |
(四)建立成员数据库 |
第五章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内容的法律实化 |
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的权利来源 |
(一)宪法权利是基础权源 |
(二)成员权是本质权源 |
(三)农民集体所有权是直接权源 |
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的权利现状考察 |
(一)学理上分类的认知现状 |
(二)地方立法对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的规范现状 |
(三)实践中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的享有现状 |
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的权利形态划分 |
(一)初级形态的成员权 |
(二)中级形态的成员权 |
(三)高级形态的成员权 |
(四)顶级形态的成员权 |
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的权利内容解构 |
(一)以集体土地分配请求权和集体利益分配权为主的财产性权利 |
(二)以集体事务参与权为主的管理经营性权利 |
(三)以退出权为主的变动性权利 |
(四)以撤销权和代表诉权为主的救济性权利 |
第六章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实现的法律保障 |
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实现之概述 |
(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的行使 |
(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的救济 |
二、健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的行使机制 |
(一)集体土地承包请求权的行使 |
(二)宅基地分配权的行使 |
(三)集体收益分配权的行使 |
(四)集体事务参与权的行使 |
(五)退出权的行使 |
三、完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的救济措施 |
(一)撤销权诉讼 |
(二)成员代表诉讼 |
(三)制度上的配套保障措施 |
结语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作者简介 |
四、论我国非营利组织的社会职能与发展模式(论文参考文献)
- [1]新型智库发展优化研究 ——以地方社科院实践为例[D]. 周笑梅. 吉林大学, 2021(12)
- [2]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发展策略研究 ——以深圳市社工服务机构为例[D]. 李小锋. 西北民族大学, 2021(09)
- [3]民办高校法人治理结构研究 ——基于权力分割与互动的视角[D]. 刘爽. 吉林大学, 2020(03)
- [4]70年中国基层社会治理的演进路径及经验研究 ——以社会组织化治理为视角[D]. 刘彦. 东北师范大学, 2020(06)
- [5]我国社科类社团公共服务能力评价研究[D]. 陈思. 华中科技大学, 2020(01)
- [6]“农村所有权人集体”制度研究[D]. 邢伟. 中国政法大学, 2020(08)
- [7]网络化治理视域下公共体育服务协同供给研究[D]. 焦长庚. 上海体育学院, 2020(12)
- [8]我国体育社会组织管理体制历史演进研究[D]. 郭坤. 东北师范大学, 2020(07)
- [9]学前教育资源承载力研究[D]. 许浙川. 东北师范大学, 2020(07)
- [10]新时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之法构造[D]. 雷苗苗. 安徽大学, 2020(07)
标签:社会组织论文; 承载力论文;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论文; 治理理论论文; 美国智库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