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科各方同意参加巴黎和会(论文文献综述)
王敏[1](2021)在《国际性、地方性与利益共同体——以上海公共租界华人代表权问题为线索》文中研究指明对于第一次世界大战后凸显的上海公共租界的华人代表权问题,出于调整对华政策的考虑,英国表示支持,并且形成了以本地化和渐进化为原则的解决思路。但是,在落实过程中却引发了不同方面、不同层次的矛盾和竞争。为维护既得利益和地位,上海公共租界当局以保持自治地位为由,将排除来自租界以外的政治势力作为首要关切;为遏制日本在上海公共租界势力的增长,美国支持华人代表权;日本亦积极支持华人代表权,其动因是希望改变英、美籍董事在工部局中的绝对多数地位;意大利等国则趁机提出工部局多元化和国际化的诉求,谋求借此提升自身的地位。这些矛盾和竞争及其解决之道反映出上海公共租界既具有高度国际性,又具有地方性,而将二者统一起来的则是依托上海城市的繁荣所形成的利益共同体。
丁伟航[2](2020)在《区域共识的制度化 ——多案例比较研究》文中认为长期以来,对区域制度和区域治理的研究在国际关系理论中一直都占有一席之地。区域作为沟通国家和全球的桥梁,这一桥梁的实质性作用是“建构”。而区域和国家、区域和全球的关系,从某种意义上来讲,是相互建构的。国家作为行动者通过国际互动建构区域性社会结构,区域性社会结构反过来也约束并建构着国家的利益和认同。区域可以理解为一种由观念建构的制度化结构。观念往往是行动的理由,而非行动的原因,由于存在这一理由,所以因果性因素才会产生具体的作用。如果没有这类“前提理由”,同样的“因素”就无法产生同样的因果性效应。因此,强调观念或共有观念在建构区域制度中的作用是本文的理论基础,研究区域共识的制度化是本文的核心。为研究区域共识的制度化,本文主要采用了以社会学为主体的建构主义方法,强调主体间性和社会事实等概念。此外,考虑到建构主义的理论局限,还借鉴了历史唯物主义方法、历史比较制度分析等方法。为深入剖析这一过程,研究选取了危机管理、共同利益、国际协调和集体意向四个变量,并就这四个变量间的建构或因果关系进行了充分论证。其中,与“危机管理”相关的概念如“临界点、决定性事件、外部刺激、共同威胁与共同命运”等;“国际协调”一般包括“国际谈判、多边会议”等;与“集体意向”相关的概念如“主体间性、共有观念、集体承诺、集体理性与互信”等。基于这四个变量,本文提出以下假设:1.区域共识的制度化主要发生在由霍布斯无政府文化向洛克式无政府文化和康德式无政府文化转化的过程中,也可以理解为从“对抗性”共识走向“竞争性”或“合作性”共识,这一过程是国际实践与互动建构的结果。2.区域内各行为主体就某一问题达成合作的集体意向,才能进一步建构区域制度性事实。3.区域共识的制度化是指在区域国际社会中,各国基于共同利益和危机管理的需要,通过国际协调建构集体意向;在达成集体意向后,继续经国际协调建构为国际制度,国际协调贯穿整个制度化进程。4.区域共识的制度化,一般从小规模的成员国为代表的次区域共识开始,逐渐由核心扩散至边缘。或曰,次区域性国际制度可以通过某种方式扩展为区域/跨区域性国际制度。为便于观察区域共识的制度化进程,以及四个变量在不同案例中的异同,我们在充分综述各类区域性/全球性国际制度案例的基础上,将依据“次区域–区域/跨区域–全球”分三个维度。首先,在“跨区域”扩展至“全球”这一维度,我们分别选取了“欧洲协调–国际联盟–联合国”和“七国集团–二十国集团”这两组案例进行比较分析。其次,在“次区域”扩展至“区域”这一维度,我们重点以“法德煤钢联营–西欧联盟–欧共体–欧洲联盟”这一典型的区域制度化进程为样本。第三,在“次区域”维度,分别选取了三个制度化空间较大的案例,即维谢格拉德集团,上合组织和“东盟+”制度群。这三个维度不仅用于验证研究变量和假设,还将为区域共识的制度化提供多种可能性。通过对变量的论证和案例的考察,得出结论如下:首先,区域共识的制度化之一般经验基本上是与研究假定一致的。其中,共同利益是区域共识形成与发展的前提;危机管理为区域共识的形成创造了条件,为制度化进程提供了机遇;国际协调是区域共识的形成与制度化之必要途径;集体意向是制度化的初始状态。若要实现制度化,各行为主体间必须先形成集体意向。其次,区域共识是区域社会在三种无政府文化(霍布斯文化、洛克文化和康德文化)间转换的产物,是国家互动建构的结果,是区域内国家间共有的观念结构;区域共识是国家间在相互依赖条件下形成的共识,并以此为基础推动区域共识的制度化。第三,关于区域共识的制度化,还有以下影响因素如区域大国、行为体的数目、功能外溢、相互依赖程度等。最后,区域层面比全球层面更容易达成共识,也更容易制度化。研究区域共识的制度化有助于丰富区域主义理论,有助于更好地保障“一带一路”倡议推进过程中的国际制度建设,为“一带一路”倡议的制度化建设提供制度“接口”。
王海月[3](2020)在《张绍曾内阁研究》文中认为张绍曾内阁是“法统重光”后的第一届正式内阁,其实际运行时间为1923年1月4日张绍曾内阁全体阁员被派署到6月6日内阁总辞职。张绍曾内阁成功上台得缘于各方势力形成的相对均衡状态,而这种状态在一开始就存在致命的隐患,最终这种脆弱的平衡被打破,直接促使张阁走向终结。在此期间,张绍曾内阁深陷政争泥潭,直系、国务院、总统府以及国会四方围绕内阁席位分配、金法郎案、“二十一条”问题、统一问题、最高问题等展开激烈博弈。其中直系作为北京政府的实际操控者,他所关心的统一问题与最高问题成为贯穿张绍曾内阁的两大主线问题,但张绍曾内阁未能妥善应对这两个问题,成为内阁倒台的最重要的原因。文章将通过四章对张绍曾内阁进行全面分析:第一章主要介绍张绍曾内阁同意案与阁员同意案从提交国会、中间经历近两个月的接洽疏通到最终通过的完整历程,探讨张绍曾内阁组阁背后的派系斗争、利益交换等因素。第二章主要论述张绍曾内阁的重大外交事件,聚焦政府应对金法郎案与中日“二十一条”交涉的做法及其引发的国会讨伐,来探究北京政府时期,外交与内政的交互作用。第三章主要论述张绍曾内阁最重要的内政实践,即闽粤督理令的发表。本章从直系与张绍曾关于统一南北采用和平还是武力方式的分歧入手,揭示张绍曾内阁夹在直系与总统府、国会之间进退两难的处境,深入探讨张绍曾拒发闽粤督理令,并提出辞职,到复职后迅速将闽粤督理令发表,前后态度发生一百八十度转变的原因。第四章主要论述各方势力的倒阁运动。闽粤督理令发布后,深埋在张绍曾上台所凭借的各方势力均衡状态之下的倒阁隐患彻底爆发,国会与津保派阁员先后发起倒阁运动,张绍曾内阁自救无果,最终走向宿命般的倒台结局。选择张绍曾内阁作为研究对象,细致梳理张绍曾内阁的政治实践,有利于客观公正地认识这届内阁。通过分析张绍曾内阁兴衰的原因,揭示纠缠在张阁背后的派系、政争与宪政因素,也可对民初北京政府的政治生态有所了解。
郭宁[4](2020)在《退避三舍:一战初期中国的中立(1914.7—1915.1)》文中认为一战初期,中国的中立历经主动宣布中立,被迫局部中立,中立被完全破坏,直到1915年1月才恢复名义上的完全中立。而这每一步都与远东国际关系,尤其是与日本密切相关。正是由于日本,一战的战火蔓延至远东地区,中国山东成为战场,而青岛成为了中国与大战的连接点,成为从巴黎和会到华盛顿会议中中日关系的核心。也是在这一背景下,中国开始在中立国的身份下,筹备参与战后和会。
张丽滢[5](2019)在《美国崛起与国际法创制研究》文中研究说明从大国崛起的历史来看,成功的大国崛起都伴随着国际法的理念创新和国际法律制度的创新,荷兰、英国、美国的崛起就是伴随着理念创新和国际法律制度创新,成功地推动了国际法律制度的变革。虽然美国崛起后对其在二战后建立的国际法律秩序采取“实用主义”、“双重标准”的态度,处处体现了霸权主义的国际法观。但不可忽视的是,美国在崛起过程中对现代国际法发展的推动作用。而对这一问题的研究国内外学界还没有进行深入的分析。基于此,论文以《美国崛起与国际法创制研究》为选题,以美国崛起为线索,从国际政治和国际法交叉研究的视角出发,通过文献研究、历史研究、比较研究、个案研究,考察美国在不同的历史发展阶段从推动美洲、亚非区域国际法制建设到实现全球国际法律制度的变革。从中发现美国崛起过程中是如何处理与当时已有大国主导下的国际法律秩序的关系;崛起的美国是如何处理与区域国际法制的关系;崛起的美国推动国际法创新的理念和方式及影响美国推动国际法创制的因素。通过上述分析,我们发现:美国崛起过程中以理念为引领、以权力为保障、以国家利益为核心、以国际社会的发展方向为观照,通过国际条约、国际习惯甚至是单边行为等方式推动国际法律制度的创制。尽管美国在崛起的过程中推动国际法的创制存在着“双重标准”、“实用主义”的倾向,但其对国际法律制度的参与和引领的经验和教训及其规律对研究大国崛起与国际法的关系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为我国新时期引领和推动国际法的变革提供了历史借鉴。全文内容由引言、正文和结论三个部分组成,其中正文部分共分为五章。第一部分是引言,主要对选题依据、背景和研究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研究内容与方法以及创新和不足等四个部分进行总体概况,从整体上介绍本文的研究脉络。第二部分是正文,即本文的主体部分,共分为五章。第一章是国际法创制的要素及机制研究。这一章是本文的理论创新部分,围绕国际法创制的基本理论问题进行展开。主要回答:国际法是什么?国际法的表现形式;国际法创制的方式等。通过这一基本理论问题的分析和说明,为其余各章的展开打下基础。第二章是美国推动美洲区域国际法创制的理念与实践。侧重考察在美洲区域内,不同实力阶段的美国在国际法创制方面的理念以及实践方式,在第一阶段通过民族自决、扩张等理念,采用单边行为和双边条约的方式创制美洲区域国际法律制度;在第二阶段则通过联盟理念,采用以多边条约为主导创制美洲区域国际法的方式,从而总结美国在不同阶段推动美洲区域国际法创制的特点和规律。第三章是美国在亚非推动国际法发展的理念与实践。排除美国在美洲的地缘优势,美国在实力不同的两个阶段,在亚洲和非洲通过国际条约和国际习惯等方式推动国际法的发展,用自由贸易理念来指导其权力运用,并通过两个个案研究进一步总结美国在亚非推动国际法发展的经验和规律。第四章是美国推动全球性的国际法律制度——国际组织法创制的理念和实践。以国际组织作为美国推动全球性国际法创制的主要方式之一。本章以国际联盟和联合国的建立为切入点,通过研究世界性国际组织建立和现代国际法形成的过程来发掘国际法形成中大国的作用及理念认同、权力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从中发现崛起的美国在推动现代国际法形成过程中的作用及规律。第五章是美国推动全球性国际法律制度——国际争端解决法创制的理念和实践。美国推动全球性国际法律制度创制的另一主要手段即为国际争端解决法律制度。本章从美国的和平理念入手,考察崛起中的美国推动和平解决国际争端国际法制化的方式,从国内到国外、从双边到多边、从区域到国际、从判例、实践、国际习惯法到国际条约等多个角度进行,发现和总结美国推动国际争端解决法创制的作用、经验以及规律。第三部分是本文的结论。主要是对本文的整体研究进行理论总结,通过各章的论述印证美国崛起过程中国际法创制的机制和影响因素,并总结大国崛起与国际法创新的规律。
高嘉[6](2019)在《王正廷与关税自主》文中认为海关主权大致上包括三方面的内容,即关税自主权、海关行政管理权及海关税款保管权。中国的关税自主权自《南京条约》开始逐渐落入外人手中,“协定关税”使中国的进口税率长期处于极低的位置。之后,随着大量“不平等条约”的签订,中国的海关行政管理权和关税保管权也操于洋人之手。在这种情况下,中国的财政受到极大的冲击,国家主权受到巨大的损害,民族工商业更是举步维艰。随着清政府被推翻及中华民国的建立,中国人民族意识的觉醒,中国的政府和人民开始了恢复国家主权、要求关税自主的伟大斗争。在巴黎和会和华盛顿会议中,中国政府就提出了要求关税自主的正当提案,但是因当时的国际形势和国内种种因素,提案最终失败了。但是中国人民并没有因此停下要求关税自主的脚步,北京政府于1925年10月26日召开关税特别会议,连中国在内共有十三国代表列席参会。这次会议由王正廷主持,声势浩大,耗费颇多,北京政府希望能够毕其功于一役,尽快实现关税自主。但是,事与愿违,各国代表并无承认中国关税自主权的诚意。根据中国同各国签订的条约规定,中国要想取得关税自主权必须经过签约国的一致同意方可,这样就给中国的关税自主造成了很大困难,十三国众口难调,很难达成一致。尤其是美、英、日等大国出于对本国利益的考虑提出许多苛刻的要求作为承认关税自主的交换条件。最后,关税特别会议因为中国的政局问题被迫停会,不了了之。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王正廷就任外交部长,继续进行关税自主运动。吸取关税特别会议失败的教训,王正廷改变了策略,不再一味要求取得各条约国的一致同意,而是选取其中有影响力的国家进行突破。于是,王正廷提议首先同美国谈判并单独订约,取得了美国对中国关税自主权的承认,这一行动对其他国家产生了不小的影响,英、日等国不得不谨慎考虑中国关税自主的要求。继美国之后,德国也同中国签订新关税条约,承认中国拥有关税自主权。此后,挪威、荷兰、比利时、意大利、丹麦、葡萄牙、瑞典相继与中国签订新关税条约,同样承认中国拥有关税自主权。英国在中国海关的利益最大,起初拒绝无条件承认中国恢复关税主权,但是随着美国的表态,各国与中国签约潮流的形成,最终同意中国拥有关税主权。在英国的带动下,法国、西班牙也同中国签订了新关税条约,承认中国拥有关税主权。到此为止,共有十二个国家与中国签订新关税条约,承认中国拥有关税自主权,中国的关税自主取得了初步实现。日本对中国的关税自主最为不满,因此成为最后一个承认中国拥有关税主权的国家,而时间也比其他各国晚了将近一年半。王正廷始终坚持推动关税自主的进行,与帝国主义进行了多次交锋,并不断吸取失败教训,最终实现了中国关税的自主,提高了国家财政收入,保护了民族工商业,维护了国家主权,得到了社会各界的支持。但是,王正廷所要求的关税自主政治意义远大于经济意义,建立在只有政治维系基础上的关税自主有很大的有限性,这样的关税自主一旦失去经济的支撑就会迅速崩溃,同时一旦国际局势发生变化,海关势必会随之动荡。
张义梅[7](2019)在《英国对津巴布韦的非殖民化政策研究(1965—1980年)》文中认为二战后,国际局势发生了深刻变化。西方的老牌殖民国家已无力支撑庞大的海外殖民地,加之殖民地人民民族意识的觉醒,与民族解放运动的蓬勃发展,亚非拉地区的原殖民地、附属国纷纷独立。从殖民地人民的视角来看,这是一场“民族独立”或“民族解放”运动;对西方殖民者而言,这是其主动或被迫的“殖民撤退”或“权力转移”,即所谓的“非殖民化”。本文受研究视角与档案史料所限,将从殖民者英国的视角出发,运用英国解密的史料文献,详细论述1965—1980年之间英国对津巴布韦的非殖民化政策。文章主体共分三章。第一章“战后英国的‘非殖民化’政策缘起与南罗得西亚危机”,论述二战后英国开始推行“非殖民化”政策的背景以及南罗得西亚危机的由来。二战后,随着国际国内形势的不断变化,英国不得不调整在南罗得西亚的殖民政策。1953年,英国采用“合而治之”的殖民主义手法,建立了中非联邦,但联邦并不稳固,于1963年解体。联邦解体后北罗得西亚和尼亚萨兰获得独立,南罗得西亚也积极谋求独立,但英国唯恐其利益受损,一直拖延不同意,这直接导致南罗得西亚问题的出现。史密斯当政后,单方面宣布独立,建立了少数白人占据统治地位的政府,引起国内外的反对。此时英国仅采取协商谈判和经济制裁解决问题,而谈判、经济制裁所取得的效果有限,南罗得西亚问题未获解决。第二章“英国与南罗得西亚白人政权的谈判”,主要是英国与史密斯白人政权之间进行的四次会谈。四次会谈分别是:卢萨卡会谈;维多利亚瀑布会谈;基辛格与日内瓦会谈;内部解决的谈判。进入70年代,英国、美国为防止苏联插手南部非洲,维护自己的利益,英美政府发起关于南罗得西亚问题的和谈,由于史密斯的不妥协,会谈均以失败告终。第三章“兰开斯特会议与津巴布韦的真正独立”。70年代后期,随着国际国内形势的发展变化,英国决心摆脱罗得西亚这个包袱。1979年9月10日,兰开斯特会议开幕。会议各方主要就三个大问题进行谈判:一是制宪问题;二是过渡期的安排问题;三是交战双方实现停火的问题。此次会议召开时间长达3个月,历经波折,最终成功签订了兰开斯特协议。根据各方签署的兰开斯特宪法,1980年2月底,在联合国军队的监督下举行了以一人一票为基础的大选。津巴布韦民盟在选举中得到了最多的票数,获得了胜利。穆加贝出任政府总理。1980年4月18日,一个新的独立主权的国家——津巴布韦共和国宣告成立。文章最后就英国非殖民化政策进行简单评价。津巴布韦人民虽然通过十几年的民族斗争获得了独立。但英国殖民主义者所推行“非殖民化”政策,其实质是放弃旧有的殖民体系,代之以一种新殖民主义,以继续维护其在津巴布韦的利益,南部非洲地区在经济、文化等领域的非殖民化进程依旧任重道远。
谈笑[8](2018)在《近代中国政府与外国银行订立之契约研究》文中研究表明近代中国政府与外国银行订立之契约(简称近代中外间银行契约)是指从鸦片战争始,经晚清、中华民国北京政府、中华民国南京政府,直至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一百年间,由中国政府、各地方政府、中国政府各部门、由政府所有或得到政府担保的官办(国有)公司等为代表的主体与外国银行、中外合办银行、国际银行团、以银行为主要参与方的国际辛迪加以及代表外国银行(财团)的个人等外国私人之间确定、变更、终止权利义务关系的意思表示一致的法律行为。绪论部分主要论述近代中外间银行契约的定义及研究意义,指出其与近代条约制度的关系,认为研究近代中外间银行契约需要涉及到准条约、政府涉外经济契约、国家契约、国际贷款协议、BOT特许协议等现当代法学概念。并从历史、法律、经济三个方面阐述本论文的研究创新之处。同时回顾了近代以来关于政府涉外经济契约的研究状况。第一章论述近代中外间银行契约的法律关系。分析中外间银行契约法律关系中外主体性质和类别。并根据该法律关系客体和内容的不同组合,将近代中外间银行契约法律关系分为借款、工程建设、合伙、买卖、租赁、特许经营等类型。指出近代中外间银行契约属于包含涉外因素、公法因素、经济因素的私法契约。第二章将近代中外间银行契约(涉外经济契约)与契约、条约进行法理概念上的比较,讨论契约与条约、政府涉外经济契约与准条约、政府涉外经济契约与近代条约体系的关系。并从法的形式(分为法的渊源、法的分类、法的效力);法律关系(主体、内容与客体);法的实施(法的适用、法的遵守、法律责任)三大层面进行系统比较。指出近代中外间银行契约所隐含的极为复杂的法律原理。第三章论述近代中外间银行契约的发展分期,分为晚清时期、民国北京政府时期和南京国民政府时期三个阶段,介绍各个时期契约订立的时代背景,契约特点以及演变情况。第四章分析契约主体外国银行在近代条约体系下的特殊法律经济地位。指出近代在华外国银行与国际政治、领事裁判权、中国国内经济金融政策的关系,认为其优势地位的取得与近代条约制度密不可分,属于近代历史上在中国经营货币信贷业务的外国私法人,而不是受中国法律管辖的内国法人。第五章论述近代中外间银行契约与国际政治的复杂关系。在广义上,外国银行与中国政府的订约行为受到世界范围内的国际关系的影响。从狭义上看,近代中外间银行契约受到近代中外条约关系的直接制约,属于近代条约制度的一部分。第六章论述近代中国政府与外国银行订立契约的过程。分为中方决策、外方决策、中外交涉三个层面。指出中方政府政治决策和外方企业市场决策的特点,并分析近代中外交涉交易的过程和特点。第七章论述近代中外间银行契约的核心部分——近代中外间国际贷款契约。根据法学、经济学的有关理论,对近代外国银行与中国政府订立的国际贷款契约进行分类整理,对契约的结构、条款进行解剖分析,指出近代国际贷款契约的发展变化和特点。第八章论述近代中外间银行契约类型之一——近代中外间国际工程建设契约。重点分析近代铁路投资领域中国政府与外国银行、财团订立的国际工程建设契约。指出其类别、条款和有关特点。第九章论述近代中外间银行契约类型之一——近代中外合资合作经营契约。对其定义、类别、条款及内容特点进行分析。第十章以1887年李鸿章与美国费城辛迪加订立的中外合办华美银行契约事件为例,论述近代中国政府与外国银行(财团)进行经济合作,在国际与国内,政治与经济各个方面所受到的影响,展示近代中国政府涉外经济活动所面临的困难处境。
朝鲁孟[9](2017)在《自治与革命:内蒙古人民革命党历史研究(1917—1947)》文中研究表明本文主要围绕蒙古盟旗传统权利、近代民族自决自治理论以及内蒙古人民革命党的思想主张与政治军事活动,对成立于1925年的内蒙古人民革命党与1945年宣布恢复的内蒙古人民革命党两段历史进行融会贯通,开展综合研究。在研究方法上,注重放宽视野,将宏观角度与微观分析相结合,把内蒙古人民革命党所发起的内蒙古自治运动置于20世纪上半期的国内外大环境中进行阐述、分析,探讨该党在近代内蒙古自治运动中所发挥的历史作用。全文由引言、正文、结论三个部分组成。引言内容包括选题意义、国内外研究概况与研究目标、创新点、论文撰写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以及相关名词术语说明。正文共有五章。第一章论述近代内蒙古自治运动的基础与背景,内容包含清代蒙古传统权利及其丧失、民国初期的内蒙古处境、近代民族自决自治理论的产生及其对内蒙古的早期影响。第二章论述内蒙古人民革命党创立时期的国内外政治大环境、内蒙古各有关政治力量的早期活动与他们在内蒙古人民革命党旗帜下的首次联合、内蒙古人民革命党临时中央委员会的成立与活动等。第三章论述内蒙古人民革命党第一次大会的召开过程,该党于1925-1927年的军队建设、地方组织与宣传工作、干部储备以及相关政治军事活动,该党政治宗旨及其对内蒙古自治运动产生的影响。第四章论述内蒙古人民革命党的内部分裂、新中央委员会的产生及其与内蒙古政治的关系、于1928年在内蒙古发生的一系列武装运动等。第五章主要探讨内蒙古人民革命党在日本占领期间的自行解散、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国内外大环境、内蒙古人民革命党宣布恢复事件及该党东蒙古本部的成立与初期活动、内蒙古人民革命党与国内外各方的联系、内蒙古人民革命党的撤销并归于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内蒙古自治运动联合会的过程、内蒙古自治政府的成立等。结论对本文内容进行归纳,阐述对内蒙古人民革命党历史的思考,对该党对内蒙古自治运动的影响以及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内蒙古自治运动胜利进行分析、总结。
陈廷湘,李彬[10](2017)在《日本对一战后世界秩序的挑战与失败》文中研究指明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后,协约国处理德国的巴黎和会和其后的华盛顿会议建立了新的国际秩序,形成了人人熟知的史称"凡尔赛-华盛顿"体系的国际关系格局。日本是建立这一国际新秩序的主要参与国之一。但是,由于新国际关系格局未能完全满足日本的利益,该国在十年后对一战后国际新秩序发起严重挑战,给中国、亚洲的太平洋广大地区带来了空前的灾难,也给日本带来了灭顶之灾。二战后,日本并未对战败加以深刻反省,军国主义的影响依然存在,仍需致力清除。
二、科各方同意参加巴黎和会(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科各方同意参加巴黎和会(论文提纲范文)
(1)国际性、地方性与利益共同体——以上海公共租界华人代表权问题为线索(论文提纲范文)
一、 华人代表权问题的缘起和英国的态度 |
二、 上海公共租界当局的考量 |
三、 美日竞争与去欧美化 |
四、 工部局董事会的多元化与国际化 |
结语 |
(2)区域共识的制度化 ——多案例比较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第一节 选题渊源与研究意义 |
第二节 概念阐释与文献综述 |
一、核心概念的研究 |
二、区域主义理论的研究 |
三、区域共识制度化的变量综述与选择 |
四、区域共识制度化的案例综述与选择 |
第三节 研究方法与分析思路 |
一、概念诠释与描述性推论 |
二、比较案例分析与因果推论 |
三、过程追踪与历史制度分析 |
第一章 区域共识的形成 |
第一节 共识的内涵 |
一、观念与共享观念 |
二、意向与集体意向 |
三、语言与共同承诺 |
四、认同与集体认同 |
第二节 共识的建构 |
一、利益与共识 |
二、危机与共识 |
三、交往与共识 |
第三节 区域共识的建构 |
一、共同利益与区域共识 |
二、危机管理与区域共识 |
三、国际互动与区域共识 |
第二章 区域共识的制度化:一般规律 |
第一节 制度与制度化 |
一、制度的构成 |
二、制度化动因 |
第二节 国际制度及其制度化 |
一、国际安全共识的制度化 |
二、国际经济共识的制度化 |
三、国际环境共识的制度化 |
第三节 区域制度及其制度化 |
一、制度化:动态的社会实践过程 |
二、区域共识的制度化变量与假设 |
第三章 区域共识的制度化:主要变量 |
第一节 共同利益 |
一、利益协调需要制度保障 |
二、共同利益促进制度合作 |
三、利益扩大推动再制度化 |
第二节 危机管理 |
一、危机化解需要制度安排 |
二、危机管理依靠制度协调 |
三、危机管理迫使制度合作 |
第三节 国际协调 |
一、国际协调奠定制度基础 |
二、国际协调促进制度合作 |
三、国际协调推进制度建设 |
第四节 集体意向 |
一、集体意向决定集体行动 |
二、集体意向建构社会实在 |
三、集体意向建构制度事实 |
第四章 国际共识的制度化案例:全球与区域 |
第一节 全球性国际共识的制度化:从跨区域到全球 |
一、国际安全“共识”:从欧洲协调、国际联盟到联合国 |
二、国际经济“共识”:从七国集团到二十国集团 |
第二节 区域性国际共识的制度化:从次区域到区域 |
一、西欧联合:从思想理念到煤钢共同体 |
二、欧洲联合:从“三大共同体”到欧盟的成立 |
第三节 全球和区域共识制度化的关系 |
第五章 国际共识的制度化案例:次区域与区域 |
第一节 “维谢格拉德集团”共识的制度化 |
一、危机管理:东欧剧变推动中欧制度合作 |
二、共同利益:集体安全需要中欧制度安排 |
三、国际协调:维谢格拉德会晤与“V4+N”会晤机制 |
四、集体意向:共同加入欧盟与加强中欧身份 |
五、维谢格拉德共识的制度化思考 |
第二节 “上合组织”共识的制度化 |
一、危机管理:反恐国际合作启动共识的制度化 |
二、共同利益:能源与安全利益奠定制度化基础 |
三、国际协调:从“双边”上海峰会到“多边”杜尚别会晤 |
四、集体意向:《上合宣言》与《打击三股势力公约》 |
五、上合组织共识的制度化思考 |
第三节 “东盟+”共识的制度化 |
一、危机管理:内忧外患推动共识的制度化 |
二、共同利益:利益范围扩大助力制度合作 |
三、国际协调:从邦胜聚会到东亚峰会 |
四、集体意向:从《东盟宣言》到《东盟宪章》 |
五、“东盟+”区域共识的制度化思考 |
第四节 区域共识制度化的“接口”:“扩员”与“+N”模式 |
结论 |
一、区域共识制度化的一般经验 |
二、区域共识制度化的理论限定与局限 |
三、区域共识制度化的其他变量与假定 |
四、中国等新兴国家引领的区域共识制度化 |
英文参考文献 |
中文参考文献 |
(3)张绍曾内阁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缘起 |
二、学术前史 |
(一) 民初内阁政体研究现状 |
(二) 军阀与内阁的关系研究 |
(三) 具体内阁的研究状况 |
(四) 张绍曾及张绍曾内阁研究状况 |
三、研究方法 |
(一) 文献研究法 |
(二) 以小见大的微观视角 |
四、研究思路 |
第一章 张绍曾内阁的组建 |
一、一波三折:张绍曾内阁同意案的遭遇 |
(一) 津保派:筹备最高问题,消极对待张阁 |
(二) 众议院:反对包办内阁,阁席竞争激烈 |
(三) 参议院:参议院议长决选,同意案被搁置 |
二、阁员同意案:府、院、国会、津保派四方围绕阁员同意案的拉锯 |
(一) 津保派与院方的阁席角力 |
(二) 府方与院方的矛盾之处 |
(三) 与各政团的接洽以及国会的索薪 |
三、小结 |
第二章 张绍曾内阁的外交实践 |
一、贸然承认金法郎案 |
(一) 张绍曾内阁承认金法郎案的原因 |
(二) 国会对于承认金法郎案的表态 |
二、擅自改动“二十一条”交涉方针 |
(一) 黄郛改动交涉方针的初衷 |
(二) 日方拒绝中国的照会 |
三、小结 |
第三章 闽粤督理的任命风波 |
一、保洛联袂逼发闽粤督理令 |
(一) 闽粤督理问题的缘起 |
(二) 张绍曾拒发督理令的考量 |
二、张绍曾发表闽粤督理令 |
(一) 张绍曾内阁的辞职、复职风波 |
(二) 各方对于发表督理令的反应 |
三、小结 |
第四章 围绕张绍曾内阁的倒阁风潮 |
一、国会的倒阁运动 |
(一) 参议院通过不信任案 |
(二) 众议院通过不信任案 |
二、津保派的倒阁运动 |
(一) 阁员拆台内阁 |
(二) 制宪经费问题 |
三、小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4)退避三舍:一战初期中国的中立(1914.7—1915.1)(论文提纲范文)
一、中国宣布中立与寻求限制战区 |
二、在中立与参战之间 |
三、中国实行局部中立及日本的破坏 |
四、中国取消行军区域与恢复完全中立 |
余论 |
(5)美国崛起与国际法创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问题缘起与意义 |
(一)问题缘起 |
(二)研究意义 |
二、研究现状 |
(一)国内研究现状 |
(二)国外研究现状 |
(三)国内外研究述评 |
(四)相关概念界定 |
三、研究思路和方法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四、创新点和不足 |
(一)创新点 |
(二)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
第一章 国际法创制的理论与实践 |
一、国际法创制的理论基础 |
(一)国际法与国际法的创制 |
(二)国际法创制的相关要素 |
(三)国际法律制度的创制机制 |
二、美国的国际法创制实践分析 |
(一)美国崛起过程中参与和引领国际法创制的情况分析 |
(二)美国对现代国际法发展的贡献 |
(三)美国创制国际法的主要理念 |
第二章 美国推动美洲区域国际法创制的理念与实践 |
一、19 世纪90年代以前美国推动美洲区域国际法创制的理念和实践 |
(一)美国的国际法理念 |
(二)19世纪90年代以前美国推动美洲区域国际法创制的方式 |
二、19世纪90年代以后美国推动美洲区域国际法创制的理念和实践 |
(一)美国推动和主导美洲区域国际法律制度创制的理念 |
(二)19世纪90年代以后美国推动美洲区域国际法创制的方式 |
三、影响美国推动美洲区域国际法创制的主要因素 |
(一)影响美国创制国际法的主观因素 |
(二)影响美国创制国际法的客观因素 |
(三)影响美国国际法创制的核心因素 |
四、美国创制美洲区域国际法的规律总结 |
(一)在领土问题上美国针对不同的国家采取不同的实践方式 |
(二)以政治动员推动国际法规则的制定 |
(三)争取掌握美洲联盟的控制权 |
(四)以妥协让步换取成果 |
(五)美国在美洲的布局:以国际法为基础发展经济、建立同盟、军事部署 |
第三章 美国在亚非推动国际法创制中的理念与实践 |
一、19世纪美国在亚非国际法创制中的理念与实践 |
(一)美国追求和尝试的国际法理念 |
(二)19世纪美国在亚非创制国际法的方式 |
二、20世纪初美国在亚非推动国际法发展的理念和实践 |
(一)20世纪初美国通过门户开放政策推动亚洲国际法的发展 |
(二)支持日本在亚洲推行门罗主义 |
(三)20世纪初美国在非洲的国际法实践 |
三、美国推动亚非地区国际法发展的特点分析 |
(一)以理念或政策为指引、以实现其国家利益为核心目标 |
(二)随着国家实力的变化,美国在亚非的国际法实践方式也发生了变化 |
(三)美国国家实力的提升通过条约带给美国更多的条约利益 |
(四)不平等性是美国与亚非国家条约关系的共同特征 |
四、通过条约对比,总结美国在亚非推动国际法发展的规律 |
(一)通过条约比较,美国比英国攫取更多特权 |
(二)通过条约比较,美国的条约利益随着实力的增长而增长 |
第四章 美国推动全球性国际法律制度创制:国际组织法 |
一、美国推动一战后国际法律制度创制的理念与实践 |
(一)“十四点计划”:国际联盟建立的思想基础 |
(二)美国推动一战后国际法律发展的主要方式 |
(三)美国推动一战后国际法律秩序形成的作用及特点分析 |
二、美国推动二战后国际法律制度创制的理念与实践 |
(一)美国在二战期间推动各国就战后国际法律制度创制形成共识. |
(二)美国推动二战后国际法律制度形成的方式 |
(三)美国主导创制的国际组织——联合国对推动现代国际法发展的作用 |
(四)影响美国推动国际组织法创制的因素 |
第五章 美国推动全球性国际法律制度创制:国际争端解决法 |
一、19世纪美国推动国际争端解决法创制的理念和实践 |
(一)19世纪美国和平解决国际争端理念的发展 |
(二)19世纪美国推动国际争端解决法发展的实践方式 |
二、20世纪美国推动国际争端解决法发展的理论与实践 |
(一)20世纪美国推动国际争端解决法理论的进一步发展 |
(二)20世纪美国推动国际争端解决法发展的实践 |
三、美国推动国际争端解决法发展的特点 |
(一)将国内制度推行为国际制度 |
(二)推动了仲裁作为和平解决争端的主要方法 |
(三)美国杰出的外交人员是推动国际争端解决法发展的主要力量. |
四、美国推动国际争端解决法发展的规律总结 |
(一)美国推动国际争端解决法的发展从双边条约和习惯法入手 |
(二)国家实力是美国拥有国际话语权的物质基础 |
(三)外交人员的法律素养助推了美国推动国际争端法国际法制化. |
(四)区域法律制度的建立为推行世界性法律制度积累经验 |
结论 |
参考文献 |
后记 |
在学期间公开发表论文及着作情况 |
(6)王正廷与关税自主(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意义 |
二、学术史回顾 |
三、档案资料 |
第一章 王正廷与关税自主的初次尝试 |
第一节 王正廷其人 |
第二节 海关主权的旁落 |
一、关税自主权的丧失 |
二、海关行政管理权的丧失及海关税款保管权的丧失 |
第三节 华盛顿会议中中国关税自主的提出与决议 |
一、“中国关税案”的提出 |
二、要求关税主权的失败 |
第四节 王正廷主持关税特别会议 |
一、关税特别会议筹备处的成立及王正廷的态度 |
二、关税特别会议的开幕 |
三、关税特别会议的搁浅 |
第二章 王正廷与关税自主的再度推进 |
第一节 王正廷就任南京国民政府外长与关税自主运动的兴起 |
第二节 二次北伐的成功与关税自主的初步实现 |
一、南京国民政府“统一告成” |
二、废除不平等条约运动的开展 |
三、王正廷与条约各国的正式接触 |
四、美国对中国关税自主权的首先承认与其他各国的非议 |
五、新关税条约的签订与关税自主的初步实现 |
六、社会各界对王正廷及关税自主的支持 |
第三节 对日交涉的曲折与《中日关税协定》的签订 |
第四节 关税自主与加税裁厘 |
第三章 王正廷推动关税自主的连续性与有限性 |
第一节 实现关税自主的重要价值 |
一、关税自主与国家财政 |
二、关税自主与国家主权 |
第二节 王正廷推动关税自主的连续性 |
第三节 王正廷推动关税自主的有限性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7)英国对津巴布韦的非殖民化政策研究(1965—1980年)(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 选题依据 |
二 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三 研究思路及方法 |
第一 战后英国的“非殖民化”政策缘起与南罗得西亚危机 |
一 战后英国的“非殖民化”政策缘起 |
二 英国与中非联邦的兴衰 |
三 南罗得西亚白人政权的独立闹剧 |
四 英国应对南罗得西亚危机的政策 |
第二 英国与罗得西亚白人政权的谈判 |
一 卢萨卡会谈 |
二 维多利亚瀑布会谈 |
三 基辛格与日内瓦会谈 |
四 内部解决的谈判 |
第三 兰开斯特会议与津巴布韦的真正独立 |
一 召开背景 |
二 独立宪法 |
三 过渡安排 |
四 停火问题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后记 |
(8)近代中国政府与外国银行订立之契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第一节 定义及研究意义 |
一、定义及有关概念解释 |
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近代中国政府涉外经济契约研究综述 |
一、1949年前政府涉外经济契约有关研究 |
二、1949年后近代政府涉外经济契约研究 |
三、小结 |
第三节 研究创新 |
一、研究内容创新 |
二、研究方法创新 |
第一章 中外间银行契约的法律关系 |
第一节 法律关系的主体 |
一、中方主体 |
二、外方主体 |
第二节 法律关系的内容与客体 |
一、借款法律关系 |
二、建设工程法律关系 |
三、合伙法律关系 |
四、买卖法律关系 |
五、租赁法律关系 |
六、特许经营法律关系 |
七、其他类型法律关系 |
第三节 法律关系的特性 |
一、公私混合主体 |
二、私法性的内容 |
三、公法性的内容 |
四、契约涉外因素 |
五、国际经济因素 |
第二章 政府涉外经济契约与契约、条约之比较 |
第一节 概念辨析 |
一、契约与条约 |
二、准条约与政府涉外经济契约 |
三、政府涉外经济契约与条约体系的关系 |
第二节 法理比较 |
一、法的形式比较 |
二、法律关系比较 |
三、法的实施比较 |
第三章 近代中外间银行契约的发展分期 |
第一节 晚清产生发展成型期(1840年至1912年) |
一、1840年至1870年 |
二、1870年至1894年 |
三、1894年至1912年 |
第二节 民国北京政府泡沫期(1912年至1927年) |
一、时代背景 |
二、时代分期 |
三、契约特点 |
第三节 南京国民政府消亡期(1927年至1949年) |
一、时代背景 |
二、时代分期 |
三、契约特点 |
第四章 近代条约体系下外国银行之地位 |
第一节 近代外国在华银行的法律地位 |
一、“治外法权银行”概念 |
二、外国在华银行与条约制度 |
三、约束外国在华银行的法律制度 |
第二节 近代外国在华银行特殊地位的取得 |
一、晚清的金融商业政策 |
二、晚清及民国的银行货币制度 |
第三节 近代外国在华银行的优势地位 |
一、法律地位优势 |
二、经营实力优势 |
三、优势地位的丧失 |
第五章 近代中外间银行契约与国际政治 |
第一节 国际关系的影响 |
一、国际强权的基石 |
二、国际争霸的魅影 |
三、外交开路的投资 |
四、政治优先于经济 |
第二节 中外关系的制约 |
一、国际条约的直接制约 |
二、外交承认与契约继承 |
三、交战状态与契约终止 |
四、外交敌对与契约履行 |
第六章 近代中外间银行契约的订立 |
第一节 影响契约订立的因素、订约人员及交涉方式 |
一、影响订约的因素 |
二、参与订约的人员 |
三、订约交涉的方式 |
第二节 中方订约程序——以政府决策为中心 |
一、中方决策的特点 |
二、中方决策的过程 |
第三节 外方订约程序——以市场决策为中心 |
一、外方决策的特点 |
二、外方决策的过程 |
第四节 中外交易程序——经济与政治的互动 |
一、询盘 |
二、发盘 |
三、还盘 |
四、接受 |
第七章 近代中外间国际贷款契约 |
第一节 定义与演变 |
一、定义 |
二、形式演变 |
第二节 契约结构 |
一、契约首部 |
二、契约尾部 |
三、契约附件 |
四、契约正文 |
第三节 主要条款 |
一、财务条款 |
二、管理条款 |
三、格式条款 |
第八章 近代中外间国际工程建设契约 |
第一节 定义、分类与特性 |
一、定义 |
二、分类 |
三、特性 |
第二节 契约产生背景与演变历史 |
一、舰炮与条约奠定的基石 |
二、早期国际工程建设草案 |
三、政治斗争与国际工程建设 |
第三节 主要条款 |
一、一般性条款 |
二、法律条款 |
三、技术及商务条款 |
四、附件和补充条款 |
第九章 近代中外间合资合作经营契约 |
第一节 定义与类别 |
一、定义 |
二、分类 |
第二节 主要条款 |
一、一般条款 |
二、法律条款 |
三、商务技术条款 |
第十章 案例研究——以华美银行契约为例 |
第一节 时代背景 |
一、举办银行的思潮 |
二、清政府内部争议 |
三、主要参与人物 |
四、“轰传世界”的华美银行协议 |
第二节 中美双方往来经过 |
一、中美合作的缘起 |
二、美方在中国的活动 |
三、中方赴美谈判 |
四、中外媒体有关报道 |
第三节 内外政治经济矛盾与契约订立 |
一、清政府内部强大的反对力量 |
二、美国政府的局外人态度 |
三、广泛的外国反对力量 |
四、失败的内部及客观原因 |
第四节 事件后续 |
结语 |
一、近代中外间银行契约是一种法律关系 |
二、同一法律现象在不同历史语境下的解读 |
三、政府涉外经济活动与政治的互动关系 |
四、终止履行政府涉外经济契约的方式与结果 |
五、客观看待政府涉外经济契约的公法性质 |
六、倒影民族资本处境的一面镜子 |
附录 |
一、1887年华美银行事件稀见史料 |
(一) 李鸿章致美国国务卿巴夏的信 |
(二) 《李鸿章咨周馥盛宣怀马建忠文》英文件 |
(三) 李鸿章致美国费城商人黄腾派克的两封信 |
(四) 美国驻天津总领事致米建威的信 |
(五) 美国驻上海总领事为马建常(马相伯)开具的介绍信 |
二、近代中国政府与外国银行订立之契约目录表 |
(一) 说明 |
参考书目 |
一、档案文献、资料汇编、文集 |
二、报刊 |
三、历史政治类着作论文 |
(一) 着作 |
(二) 论文 |
四、法律经济类着作论文 |
(一) 着作 |
(二) 论文 |
五、外人论着 |
(一)中文 |
(二)英文 |
后记 |
(9)自治与革命:内蒙古人民革命党历史研究(1917—1947)(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选题依据 |
(一) 研究意义 |
(二) 国内外研究概况 |
二、研究目标与研究价值 |
三、研究方法 |
四、创新点 |
五、遇到的问题与不足之处 |
六、说明 |
第一章 近代内蒙古自治运动的基础与背景 |
第一节 清代内蒙古传统权利及其丧失 |
一、清代蒙古藩部地位及传统权利 |
(一) 外藩蒙古的传统权利 |
(二) 内属蒙古的"特殊"权利 |
二、内蒙古传统权利的丧失 |
第二节 清末民初的内蒙古与民族自决自治理论的输入 |
一、清末民初的内蒙古处境 |
(一) 清末内蒙古保护传统权利的斗争 |
(二) "蒙古特别待遇"与《蒙古待遇条例》 |
(三) 民国初期的内蒙古处境 |
二、民族自决自治理论向内蒙古的输入 |
(一) 呼伦贝尔学生会的成立 |
(二) 列宁与威尔逊的民族自决自治理论 |
(三) 墨尔色与蒙古民族自决自治问题 |
第二章 内蒙古人民革命党的筹建 |
第一节 苏联、共产国际与内蒙古人民革命党的成立背景 |
一、苏联远东政策与共产国际世界革命理论、实践的结合 |
二、苏联、共产国际与张作霖的"恩怨" |
三、反帝革命统一战线 |
(一) 苏联、共产国际与中国国民党 |
(二) 蒙古人民革命党代表巴·丹赞的中国之行 |
第二节 内蒙古民族民主运动各派的聚合 |
一、"内蒙古人民党"计划的产生 |
(一) 东蒙古知识分子与广州非常国会 |
(二) 白云梯在中国国民党与蒙古人民革命党之间 |
1. 中国国民党第一次大会与"新三民主义"之民族主义 |
2. 白云梯的蒙古国之行 |
3. 白云梯与"七项协议" |
二、呼伦贝尔青年党的成立 |
(一) 呼伦贝尔青年党的成立 |
1. 墨尔色与布里亚特民族革命家 |
2. 墨尔色对内蒙古问题的见解 |
3. 呼伦贝尔青年党——蒙古人民革命党东疆支部 |
(二) 蒙古人民革命党的民族纲领 |
(三) 共产国际对内蒙古问题的态度 |
三、鄂尔多斯独贵龙运动 |
(一) 鄂尔多斯独贵龙与"新喇嘛" |
(二)鄂尔多斯独贵龙代表向蒙古国求援 |
第三节 内蒙古人民革命党临时中央委员会的活动 |
一、内蒙古人民革命党临时中央委员会与冯玉祥国民军 |
(一) 内蒙古人民革命党临时中央委员会的成立 |
(二) 蒙古国与冯玉祥谈判中的内蒙古问题 |
1. 苏联对冯玉祥的援助 |
2. 蒙古国代表团与冯玉祥的谈判 |
(三) 内蒙古人民革命党临时中央委员会与冯玉祥的合作 |
1. 内蒙古人民革命党联冯反张决定 |
2. 冯玉祥对内蒙古人民革命党与内蒙古问题的态度 |
二、苏联与蒙古国对内蒙古人民革命党的援助 |
(一) 苏联大使加拉罕的承诺 |
(二) 蒙古人民革命党的援助 |
1. 内蒙古人民革命党临时中央委员会向蒙古人民革命党求援 |
2. 蒙古人民革命党的态度与共产国际的干预 |
三、内蒙古人民革命党第一次大会的筹备 |
(一) 从临时会议到内蒙古人民革命党第一次大会 |
(二) 内蒙古青年团加入内蒙古人民革命党 |
1. 中国共产党的民族政策 |
2. 内蒙古青年团的成立及其对内蒙古人民革命党的态度 |
第三章 内蒙古人民革命党的正式成立与发展 |
第一节 内蒙古人民革命党第一次大会与军队建设 |
一、内蒙古人民革命党第一次大会的召开 |
二、内蒙古人民革命党军——蒙古骑兵队的成立 |
第二节 内蒙古人民革命党的组织、宣传工作与干部储备 |
一、内蒙古人民革命党的地方组织 |
二、内蒙古人民革命党的宣传工作与干部储备 |
第三节 内蒙古人民革命党的"统一内蒙古计划" |
一、蒙古骑兵队参加反奉战争 |
二、内蒙古国民代表大会预备会议的召开 |
第四节 内蒙古人民革命党的"根据地计划" |
一、内蒙古人民革命党在鄂尔多斯、乌拉特地区 |
(一) 内蒙古人民革命党进入鄂尔多斯 |
(二) 内蒙古人民革命党与"三方协议" |
(三) 内蒙古人民革命党的"乌拉特根据地计划" |
1. "乌拉特根据地计划"的制定与内蒙古人民革命党军——内蒙古人民革命军的成立 |
2. 内蒙古人民革命党向中国国民党求援 |
3. "乌拉特根据地计划"的落空 |
二、内蒙古人民革命党的"阿拉善根据地计划" |
(一) 阿拉善旗的"旗域独立意识" |
(二) 墨尔色与阿拉善旗衙门的较量 |
第四章 中央委员会分裂后的内蒙古人民革命党与内蒙古政治 |
第一节 内蒙古人民革命党内部矛盾及其分裂 |
一、乌兰巴托特别大会的背景 |
二、乌兰巴托特别大会的召开 |
三、内蒙古人民革命党宁夏中央委员会的结局 |
(一) 宁夏中央委员会与中国国民党 |
(二) 宁夏中央委员会在鄂尔多斯 |
第二节 内蒙古人民革命党新中央委员会与内蒙古政治 |
一、内蒙古人民革命党新中央委员会的活动 |
二、1928年内蒙古各地武装事件 |
(一) "蒙古红党运动":呼伦贝尔暴动 |
1. 呼伦贝尔暴动的开始 |
2. 呼伦贝尔暴动的经过 |
3. 呼伦贝尔暴动的结局 |
(二) "越境撤退":乌拉特前旗暴动 |
(三) "革命约孙"与"蒙古约孙":阿拉善旗"小三爷"事件 |
三、内蒙古革命青年团的成立 |
第三节 内蒙古人民革命党内部矛盾的加剧 |
一、呼伦贝尔暴动的余波 |
二、内蒙古人民革命党新一轮宣传 |
三、内蒙古人民革命党新中央委员会与乌审旗党部 |
四、内蒙古人民革命党新中央委员会反福明泰事件 |
五、福明泰的反击及其"内蒙古工作计划" |
第五章 内蒙古自治运动的胜利与内蒙古人民革命党的归宿 |
第一节 日本占领时期的内蒙古人民革命党去向 |
一、内蒙古人民革命党的自行解散 |
(一) 在东蒙古的内蒙古人民革命党员与共产国际"指示" |
(二) 潜入伪满政府的原内蒙古人民革命党员 |
二、原内蒙古人民革命党重要人物活动 |
(一) 墨尔色的结局 |
1. 1928-1931年墨尔色的思想主张与社会活动 |
2. 墨尔色的"呼伦贝尔自治计划"与苏联的"惩罚" |
(二) 白云梯与中国国民党 |
(三) 原内蒙古人民革命党其他重要人物活动 |
第二节 内蒙古人民革命党宣布恢复 |
一、国际政治环境与内蒙古问题 |
(一) 《雅尔塔协定》的签订 |
(二) 《中苏友好同盟条约》的签订 |
二、内蒙古人民革命党东蒙古本部的成立 |
三、内蒙古人民革命党东蒙古本部的初期活动 |
(一) 内蒙古人民革命党东蒙古本部的组织、宣传与联络工作 |
(二) 内蒙古人民革命青年团的成立 |
(三) 内蒙古人民革命党东蒙古本部向蒙古国请愿 |
1. 东蒙古人民代表团的乌兰巴托之行 |
2. 蒙古国的立场 |
四、东蒙古人民自治政府的成立 |
第三节 内蒙古自治政府的成立与内蒙古人民革命党的归宿 |
一、东蒙古与中国国民党 |
(一) 中国国民党战后对内蒙古政策 |
(二) 东蒙古代表团与中国国民党 |
二、东蒙古与中国共产党 |
(一) 美苏国共在东北的角逐 |
(二) 中国共产党战后对内蒙古政策 |
三、内蒙古自治运动的统一 |
(一) "四三"会议与内蒙古自治运动联合会东蒙总分会的成立 |
(二) 内蒙古自治运动联合会东蒙总分会的活动 |
(三) 内蒙古自治政府的成立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目录 |
(10)日本对一战后世界秩序的挑战与失败(论文提纲范文)
一、乘一战之机夺取亚洲霸权 |
二、对战后国际秩序的挑战 |
三、挑战国际秩序的失败及其对失败的认知 |
结语 |
四、科各方同意参加巴黎和会(论文参考文献)
- [1]国际性、地方性与利益共同体——以上海公共租界华人代表权问题为线索[J]. 王敏. 近代史研究, 2021(02)
- [2]区域共识的制度化 ——多案例比较研究[D]. 丁伟航. 上海外国语大学, 2020(07)
- [3]张绍曾内阁研究[D]. 王海月. 华中师范大学, 2020(02)
- [4]退避三舍:一战初期中国的中立(1914.7—1915.1)[J]. 郭宁. 民国档案, 2020(01)
- [5]美国崛起与国际法创制研究[D]. 张丽滢. 东北师范大学, 2019(09)
- [6]王正廷与关税自主[D]. 高嘉. 上海师范大学, 2019(08)
- [7]英国对津巴布韦的非殖民化政策研究(1965—1980年)[D]. 张义梅. 东北师范大学, 2019(09)
- [8]近代中国政府与外国银行订立之契约研究[D]. 谈笑. 湖南师范大学, 2018(01)
- [9]自治与革命:内蒙古人民革命党历史研究(1917—1947)[D]. 朝鲁孟. 内蒙古大学, 2017(08)
- [10]日本对一战后世界秩序的挑战与失败[J]. 陈廷湘,李彬. 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 201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