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银行防范道德风险的设想(论文文献综述)
吴云[1](2020)在《NZ证券公司投资银行从业人员道德风险管控研究》文中提出随着证券发行注册制改革不断推进,我国资本市场进入崭新阶段。作为资本市场的重要参与者之一的证券行业,其肩负的职责重大。与此同时,金融市场开放提速后各类境外主体的不断进入加剧行业竞争,证券行业格局重构,券商优胜劣汰是可以预见的大趋势。未来券商头部效应凸显、外资开放、监管机构风险把控从严,进一步压实中介机构责任,均为中小投行的发展带来挑战和压力。投资银行从业人员队伍素质将在竞争中起到关键作用。关注投行从业人员道德风险问题,防范风险事件的发生,将为保障证券公司投资银行业务健康发展,维护资本市场的安全、公平和稳定,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基于国际金融界的教训、国内经济发展的现实需要、NZ证券公司发展面临的现实问题与挑战三个方面考虑,本文从证券公司内部管理的角度,选择NZ证券公司投资银行部门防范和管控从业人员道德风险问题作为研究对象。本文对已有理论进行梳理,并在此基础上结合投资银行业务特点,证券监管数据资料,以及证券公司投资银行从业人员道德风险管控现状,剖析从业人员道德风险的成因。据此,从事前预防与制度保障、过程控制与完善、事后监督考核、文化导向与声誉建设四个方向,具体地从制度与体系建设、完善入职考察和团队建设、加强项目内部控制、建立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培育企业文化与投行声誉等方面,对投资银行从业人员道德风险管控提出对策和建议。旨在借此研究合理规避、及时预警、有效化解投资银行从业人员道德风险,使公司业务健康发展。同时借此引起国内金融界对从业人员道德风险问题的关注,防范风险事件的发生,维护资本市场的安全、公平和稳定。
谭俐[2](2020)在《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资产证券化风险防范的法律研究》文中指出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繁荣发展,金融市场的活跃程度也越来越高,但是与此同时,金融市场的风险也随之而来。作为我国金融市场主体部分的商业银行,承担着稳定金融市场化解金融风险的重要任务。近几年,我国商业银行信贷业务得到了很大的发展,但是不良贷款余额和不良贷款率持续上升,截止2018年年末,达到近十年新高。严重影响了我国金融市场秩序的稳定,解决不良资产问题对于商业银行来说至关重要。不良资产证券化是世界金融领域近三十年来最为重要的金融创新之一,不仅盘活了商业银行的存量资产,而且活跃了银行间的债券市场,促进了金融市场的协调发展,更好地完成服务实体经济的使命,使世界金融体系发生深刻变革。但目前我国的不良资产证券化过程还存在很多风险问题,防范风险,建立适合我国的不良资产证券化制度,处置好这些法律风险是我国商业银行的主要任务。本文通过以商业银行不良资产证券化的现状和流程为理论基础,详细陈述了商业银行在不良资产证券化过程中存在的风险,并就当前我国对于该风险的防范的立法现状,分析出商业银行不良资产证券化风险防范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借鉴美国等商业银行不良资产证券化的管理经验,提出完善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资产证券化风险防范的法律对策和建议,使我国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证券化能够健康稳定发展。
滕飞[3](2021)在《商业银行金融创新与实体经济增长 ——基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背景》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改革开放40年中国经济取得了快速发展,但在经济高速增长时期也积累不少结构性矛盾。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党中央审时度势,在2015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提出了“经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战略”为新形势下经济高质量发展转型指明了新方向。实体经济的转型与升级无疑将对中国商业银行金融创新提出了新的需求:一方面供给侧改革背景下实体经济增长需要商业银行通过金融创新增加有效金融供给与提高金融配置效率;另一方面,去杠杆与严监管的趋势下,外部环境对商业银行稳健经营提出更严峻挑战。实体经济调整与金融深化改革都在呼唤商业银行金融创新,因此,探析商业银行金融创新的现状与存在问题,分析商业银行金融创新对实体经济增长的影响效应及作用传导机制进而提出供给侧改革背景下商业银行支持实体经济增长金融创新的总体方向与路径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与现实意义。本文按照“需求分析-现状与问题梳理-相关性与作用机制分析-路径政策建议”的逻辑框架开展研究。首先对供给侧改革背景下实体经济增长对商业银行金融创新需求进行了系统性分析进而对中国商业银行金融创新现状与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剖析,指出商业银行有效金融创新对实体经济持续增长的重要性与必要性。在此基础上,深入研究了商业银行金融创新对实体经济增长的影响及其直接和间接的作用机理,并结合2006-2018年13年省域横向面板数据和2009年3季度至2019年2季度共40期全国纵向时序数据对商业银行金融创新与实体经济增长的相关性及其直接和间接的作用机制进行实证验证。最后借鉴国外商业银行金融创新经验与教训,从“紧扣供给侧主旋律、坚持适度创新抑制过度创新以及因地制宜展开创新”等方面提出了在供给侧改革背景下,基于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中国商业银行金融创新的总体方向,并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现代前沿底层技术围绕实体重点产业链发展与补充薄弱环节从“业务创新、金融科技创新、组织与制度创新”等三方面提出商业银行支持实体经济增长金融创新的行动路径。本文将围绕以下几个部分展开:第一部分:绪论和理论分析,包括本文第一章和第二章。第一章主要阐述本文的研究背景与意义,对相关文献进行梳理,并总结了本文的技术路线和主要创新处等;第二章对相关重要概念和理论进行梳理,包括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供给侧改革理论、金融发展理论以及商业银行金融创新运行机制理论等进行系统梳理和评析,进而提炼出相关理论对本文研究的启示。第二部分:现状与需求分析,即第三章,系统分析了在供给侧改革背景下实体经济增长对商业银行金融创新需求,进而深入分析了中国商业银行金融创新的历程、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剖析了国外商业银行金融创新的经验与教训,从而充分揭示了在供给侧改革背景下实体经济增长对商业银行金融创新的深层次需求以及对商业银行金融创新的适度性要求。具体包括:(1)供给侧改革背景下实体经济增长对商业银行金融创新需求分析。首先,运用拓展费雪方程式(Fisher Extension)论证实体经济与虚拟经济融合发展的重要性,而这需要商业银行通过金融创新更好向实体经济发挥正向反馈作用;其次,运用银行博弈均衡模型(Bank gambling equilibrium model)进行参数模拟,揭示商业银行金融创新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商业银行金融创新须通过有效创新(如降低监督成本)引导资金流入实体经济并确保自身业务可持续性,以更好地融入到供给侧改革之中。(2)分析中国商业银行金融创新动因、历程、现状及存在问题。基于事实与数据分析,本文认为中国商业银行金融创新通过扩大供给和丰富产品等方式支持经济发展与转型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无法有效满足实体金融需求存在结构性矛盾、支持重点领域存在创新不足等问题。(3)分析国外商业银行金融创新的经验与教训,特别应吸取国外商业银行金融过度创新导致非理性扩张以及与实体经济需求脱节方面的教训。第三部分:运用规范性分析方法分析系统分析商业银行金融创新对实体经济的影响效应及其作用机制,即本文第四章。包括:(1)分析商业银行金融创新对实体经济的积极影响和过度创新对实体经济的负面影响,说明商业银行金融创新对实体经济增长的影响存在两面性。(2)系统归纳了商业银行金融创新对实体经济增长的作用机制。本文将商业银行金融创新通过影响消费需求、资本积累、技术进步以及推动产业升级,从而促进实体经济增长的作用机制称为商业银行金融创新对实体经济增长的间接作用机制(要素与结构路径);将商业银行金融创新增加金融供给、优化金融配置、增强金融功能,进而促进实体经济增长的作用机制称之为商业银行金融创新对实体经济增长的直接作用机制(金融发展路径)。(3)运用数理推导的方法论证商业银行金融创新对实体经济增长的影响效应。通过搭建六部门柯布道格拉斯生产函数框架的内生经济增长模型,通过数理推导剖析商业银行存贷和金融创新部门与实体经济下资源要素作用的内生机制,求解最优增长路径。结果表明商业银行金融创新对经济增长具有非线性的拉动作用,且金融创新效率弹性对经济稳态增速拉动作用比较显着,产品弹性(即业务规模)对经济稳态增速同样具有非线性效应。第四部分:实证分析供给侧改革背景下商业银行金融创新对实体经济增长相关性及作用机制,主要从省域横向面板和全国纵向时序两个角度展开研究分析,包括本文第五章、第六章。具体包括:第五章,本文利用面板平滑转换模型(PSTR),基于2006-2018年31个省市相关数据,从面板横向角度实证分析供给侧改革背景下商业银行金融创新与实体经济增长的非线性关系及所呈现的区域差异与阶段差异,得出如下结论:(1)中国商业银行金融创新对实体经济增长的影响效应总体是积极的,但存在区域不均衡性。实证表明,商业银行金融创新规模与效率指标处于低体制时,其对实体经济增长影响效应较弱甚至是负面的;当商业银行金融创新规模与效率指标处于高体制时,其对实体经济增长影响呈现正向效应且逐步增强,基准模型在体制转换过程中整体呈现渐进正向的非线性转换趋势,上述结果说明中国商业银行金融创新支持实体经济增长总体效应是适度的。但是,通过对PSTR模型的非线性转换体制分析,发现不同省市转换函数值(g值)分布范围广且体制转换速度较慢,结合各省市商业银行金融创新指标样本期间所处体制情况,说明不同省市商业银行金融创新存在严重的不均衡性。(2)中国商业银行应保持适度创新规模的同时注重开展内涵式效率创新。通过比较商业银行金融创新规模指标与金融创新效率指标的非线性效应,金融创新规模指标的非线性效应更强体制转换速度更快。本文发现:目前中国商业银行主要依靠“金融创新规模效应”拉动实体经济增长,但是商业银行金融创新效率指标对实体经济增长促进作用要优于金融创新规模指标,说明商业银行应保持适度金融创新规模的同时更应着眼于提高金融创新效率。(3)中国商业银行金融创新影响效应存在阶段性差异。供给侧改革后商业银行金融创新对实体经济增长发挥的促进作用较供给侧改革前更显着,说明供给侧改革后商业银行为更好服务实体经济采取的金融创新措施是有效的。(4)中国商业银行金融创新存在区域差异性。本文通过分区域实证分析可得:当前我国商业银行金融创新存在局部过度创新(东部、中部)和创新不足(西部)并存的现象,东部和中部区域商业银行金融创新存在规模经济边际递减现象。(5)中国商业银行金融创新对实体核心产业(制造业)发展同样具有渐进正向的非线性影响。通过替换自变量的稳健性检验得到基准模型相似结果,其中对制造业增长指标的正向影响较为显着但对制造业结构优化指标的正向影响效应较弱。(6)中国商业银行金融创新存在协同不足的问题。通过加入交互项的稳健性检验验证了基准模型结果的稳定性,并可得:中国商业银行金融创新存在协同效应差异性,商业银行金融创新与资本积累指标对实体经济增长发挥协同效应趋于正向,商业银行金融创新与科技研发指标发挥协同效应则趋于负向。第六章,主要基于2009年3季度至2019年2季度共40期的全国经济变量数据和十六家主要上市商业银行数据,从时间序列角度纵向验证商业银行微观主体的金融创新对宏观实体经济增长“微观-宏观”的作用机制。具体包括:(1)本文选取金融业务创新发展(规模)维度、金融业务创新效能维度、金融创新风控维度、金融科技创新维度以及创新支持实体经济需求维度等五大维度下16家中国上市商业银行2009Q3-2019Q2的15项相关指标,通过主成分分析法(PCA)量化微观视角下各商业银行金融创新指数,结果表明: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以及交通银行金融创新指数占据前四位主要得益于上述银行业务创新规模较大,而北京银行、招商银行以及中信银行等创新效能高的中型银行紧随其后。(2)基于16家上市商业银行金融创新指数构建商业银行金融创新指数(BII)并观察该指数趋势,分析其阶段特征。结果表明:该指数在样本期间内呈现平稳增长趋势,分阶段来看,BII经历持续增长期(2009Q2-2012Q4),波动调整期(2013Q1-2017Q4)以及转型回升期(2018Q1-2019Q2)等三个阶段。供给侧改革背景下,在经历一段时期的波动后,商业银行经过业务转型与调整金融创新指数稳步回升。(3)构建供给侧背景下商业银行金融创新与实体经济增长间接作用机制(包含资本积累、技术进步以及产业升级等宏观指标)和直接作用机制(包含实体经济融资规模与融资成本、储蓄投资转换等金融指标)的SVAR实证模型并验证其有效性。实证结果表明:第一,无论是在间接作用机制还是直接作用机制下,商业银行金融创新对实体经济增长都具有拉动作用并呈现短期快速拉动,中期波动,长期相对平稳的态势且商业银行金融创新对实体经济增长的贡献度最高;第二,间接作用机制下商业银行金融创新对实体经济增长的促进作用较直接作用机制更明显相关系数更大,商业银行金融创新应更注重精准支持实体经济要素积累与结构优化;第三,间接作用机制下商业银行金融创新对资本积累影响存在反复,对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具有积极影响但持续时间较短;第四,直接作用机制下,商业银行金融创新对融资规模具有微弱正向作用且存在时滞性,但有利于融资成本降低,有利于优化储蓄投资转换职能。第五部分,基于第三章需求分析、第四章机理分析与数理推导、第五章和第六章实证分析提出供给侧改革背景下商业银行金融创新支持实体经济增长的总体方向和行动路径建议,即本文第七章。具体包括:(1)提出供给侧改革背景下商业银行金融创新支持实体经济增长的总体方向。即:紧扣供给侧改革主旋律,优化资源要素配置;坚持适度创新、抑制过度创新;因地制宜开展差异化金融创新;有效促进科技与金融融合以及建立适应外部经济转型特征的组织架构和制度等。(2)提出供给侧改革背景下商业银行支持实体经济增长的业务创新行动路径,包括:开发符合动能转换需求的的金融产品支持产业优化升级、整合综合金融服务能力支持“三去一补”、完善融资产品利率定价机制以缓解企业融资约束、线上与线下业务融合发展以及优化资产负债管理等。(3)提出供给侧改革背景下商业银行支持实体经济增长的金融科技创新行动路径,包括:运用大数据技术发掘和评价客户、运用云计算技术搭建业务平台、运用人工智能技术推动关键领域智能化改造、运用区块链技术打造高效产品和服务体系以及综合应用技术实现融合创新等。(4)提出供给侧改革背景下商业银行支持实体经济增长的组织与制度创新行动路径,包括:搭建以业务为导向的矩阵式组织架构、完善金融创新制度、构建金融创新协同保障机制等。总之,本文通过相关研究丰富商业银行金融创新促进实体经济增长的相关理论,为供给侧改革背景下商业银行如何有效开展金融创新以更好地支持实体经济增长提供可行建议。
王诗慧[4](2020)在《跨境电商金融生态圈及其风险防范》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在世界经济一体化背景下,互联网技术的不断创新有力地促进了进出口领域电子商务(跨境电商)的快速发展。当前,我国从事跨境电子商务业务的多数企业由于规模较小、实力较弱很难通过传统融资模式获得足够的现金流。而近年来线上供应链金融的出现和应用为解决这一问题提供了可能的路径。电商平台、物流/仓储企业、上下游企业等主体通过形式多样的联结与协作,共同构成了跨境电商金融生态圈,为跨境电商企业提供多种线上供应链融资模式。但是这在解决跨境电商融资难问题的同时,也带来了新的风险。风险防范的研究对跨境电商金融生态圈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但在现有研究中较少被关注。本文从跨境电商金融生态圈中三种典型的融资模式出发,以识别风险、分析风险、防范风险为重点,为跨境电商金融生态圈风险防范提供参考。本文提出跨境电商金融生态圈的概念,并对跨境电商金融生态圈的组成、现状、发展趋势进行了总结分析。通过文献的梳理和现实的考察,本文选取了跨境电商电子订单融资、电子仓单融资、数据质押融资三种典型的跨境电商线上供应链融资模式作为主要研究对象。根据跨境电商线上供应链融资的授信机制分析和有关融资风险的文献研究,发现影响跨境电商金融生态圈风险防范效果的关键因素主要为:信息共享、制度建设、系统建设,从三个关键因素出发可寻找风险防范的具体方向和路径。由此,本文搭建了跨境电商金融生态圈风险防范的分析框架。在分析框架的指导下,本文从三种典型融资模式出发,通过业务流程中风险的提取-分类-归纳,识别跨境电商金融生态圈中的具体风险,确定风险防范的重要方向;通过构建与融资模式相匹配的博弈模型,关注主体间博弈过程中可能产生的风险;采用案例研究法,对不同模式具有代表性的案例从风险防范的角度进行解读。博弈论与案例研究法的应用分别从理论和实证的角度印证了跨境电商金融生态圈中风险的来源和防范风险的方向,同时为跨境电商金融生态圈风险防范的具体路径提供启示。最后,从三种典型融资模式的风险防范和影响跨境电商金融生态圈风险防范效果的三个关键因素出发总结本文研究,并为跨境电商、银行、电商平台、物流等第三方企业以及政府部门提供了相关建议。本文认为,信息共享程度低所导致的生态圈主体间能力与道德因素的识别困难,是风险的主要来源,因此必须集合生态圈中各主体的力量提高信息共享程度;制度建设的改善不仅需要从行业规范和各主体自身的行为规范出发,还应关注主体间的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等机制建设;在系统建设方面,金融业对系统的几乎零容错率,要求系统建设确保安全和稳定,同时大数据应用情境下,需要重视系统对数据的获取和处理能力,并关注数据存储、传输过程的安全性。本文的研究主要有以下意义:理论意义层面上,聚焦于“跨境+供应链+互联网”的跨境电商金融生态圈,弥补了目前已有文献在该领域缺乏焦点性关注的不足;采用过程分析结合博弈理论印证和案例实证印证的方法,丰富了对跨境电商金融生态圈问题的研究手段;在一定程度上拓展了供应链金融理论、博弈论在跨境电商领域的应用。现实意义层面上,本文对跨境电商金融生态圈及其风险防范研究,不仅明确了跨境电商融资中风险防范的方向,更总结了具有一定启发意义的具体路径,对跨境电商、电商平台、银行、第三方企业等在参与共建跨境电商金融生态圈时,做好自身风险防范和提高整体效益有一定的意义。
胡章显[5](2020)在《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研究 ——以民生银行假理财案件为例》文中提出操作风险与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并列为金融业三大风险。近年来我国银行业操作风险事故不断发生,但由于我国对操作风险的关注和研究起步较晚,对银行操作风险的防范研究还不够成熟,银行风险管理尚不能很好的与国际标准接轨,基于此,本文以我国商业银行操作风险问题开展研究。本文采用案例分析法,文献分析法,实证分析法,结合笔者外资银行从业经验,以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理论基础为核心,分析中国民生银行假理财案件中的操作风险管理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商业银行操作风险防范的合理化建议。首先,通过梳理国内外文献资料和国内外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实践,总结了操作风险产生的众多原因和防范策略。其次,本文以民生银行假理财案为例,分析了民生银行假理财案件的背景、影响及原因等方面,运用案件利益相关方和内外因分析法,结合操作风险的定义、特点和分类,以及商业银行操作风险防控流程等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理论,重点从人力资源管理,内部控制机制和操作风险控制体系的角度揭示了民生银行假理财案所暴露的操作风险管理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点:民生银行未建立有效薪酬激励机制、未实行员工定期轮岗机制和未确立有效的惩戒机制;民生银行风险管理部门风险意识不到位、账户监管不到位、公章管理不到位、组织架构不完善和信息披露制度不健全;民生银行操作风险识别体系不完善、评估体系不全面、监测系统不到位、未能充分有效运用缓释工具和风险报告制度不完善。最后,针对这些问题,结合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理论和国内外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实践,提出了加强人力资源管理、完善内部控制机制和全面建立操作风险控制体系等具体建议。
安强身[6](2020)在《信任视角下的网贷投资者决策行为及其风险缓释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凭依互联网、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网络借贷曾以去中介化的“脱媒”优势在降低借贷双方交易成本、提高交易效率、拓展交易范围以及提升社会资金配置效率上显示其价值。但自2007年网络借贷在我国出现以来,偏离信息中介定位的“异化”趋势日渐明显,风险不断集聚。基于市场风险频发、行业生态环境恶化的客观情况,理解、剖析网络借贷在我国的运行特征,分析风险根源,提出风险防范以及规范路径成为本文研究的主要诉求。为实现这一研究目的,本文沿袭诺思(1994)“形塑制度变迁方向的主角是组织及其企业家”以及马尔科姆·卢瑟福(1999)“众多个体相同目标下的决策行为将促进组织、系统甚至社会变迁”的理论思想,将研究对象设定为网贷模式运行主角——“出借人”的决策行为。作为网贷风险的主要承接者,出借人的投资风险主要集中于平台和借款人违约风险、道德风险,考虑已有文献有关出借人对借款人、投资标的选择的研究异常丰富,加之平台在出借人投资决策中的首位性和重要性,本文将研究切入点定于出借人对异质化平台的选择决策及其风险防范。进一步地,考虑到新古典经济学的主观模型并不适合信息不完全的网贷市场,借鉴行为金融学以及社会学、心理学相关理论,从信任这一借贷交易基石入手,分析出借人对异质化平台的信任倾向、选择决策成为本文与已有研究的区别所在。同时,将行为人个体决策分析引入制度变迁理论,构建一个基于行为人决策分析视角下的制度变迁研究框架,融合并发展信任理论、信息不对称理论以及羊群行为等不同学科理论,由个体的决策行为特征分析风险根源,进而提出市场风险防范与制度规范路径,成为本文在理论与实践上尝试性的边际贡献。在整体内容上,本文在考察我国网贷市场发展现状基础上,借助交易信任相关理论,深入分析信息不对称条件下的网贷市场交易信任困境以及缓释机理;并借助网贷市场交易数据进行实证检验,厘清影响出借人对异质化平台选择的影响因素以及信任倾向,研究出借人的平台选择是否存在羊群行为及其是否理性;对信息披露与声誉约束在缓解信息不对称、降低出借人资金安全风险的作用加以实证检验,最终提出规范网贷行业发展的具体建议。在理论分析部分,借助信任理论、模糊规避理论以及博弈论方法,本文首先就信息不对称条件下的出借人决策影响因素加以理论分析,为后文实证检验出借人的平台选择影响因素提供支撑;进而在平台交易信任理论模型构建基础上,分析出借人投资决策与交易信任倾向的关系,剖析“委托-代理”关系下平台与借款人的道德风险与逆向选择行为,在理论上对出借人决策风险根源加以阐释,也为后文出借人在平台选择上的羊群行为及其理性判断提供理论支持;最后,通过信息披露机制、声誉约束机制等不同理论模型分析缓释逆向选择与道德风险行为的作用机理,为本文相关建议提供理论依据。在实证分析部分,本文利用网贷市场交易数据,验证影响出借人决策的平台因素及交易信任决策倾向;检验出借人在平台选择上是否存在羊群行为及是否理性;验证信号传递、声誉约束在降低信息不对称、缓释风险上具有的作用,从而为相关建议奠定实证基础。相关研究的主要结论有:(1)不同平台因素对出借人投资均具有正向作用,但认知型信任对出借人投资决策的影响强于制度信任。本文将出借人对平台信息的信任类型划分为制度信任与认知型信任,实证检验出借人的平台决策影响因素以及两种信任在出借人平台选择决策中的权重差异。实证结果表明,不同平台信息所对应的各解释变量对出借人投资均具有正向作用。网贷平台合规性以及风险保障机制的完善,有助于提高出借人的制度信任水平;网贷平台在规模、知名度以及背景上的特性差异,显着影响出借人的认知信任水平。利用主成分分析的实证研究进一步发现,虽然出借人的投资决策由制度信任与认知信任共同驱动,但认知型信任对投资者决策的影响要强于制度信任。(2)出借人的平台选择决策存在显着羊群行为,且并非完全理性。本文基于市场不同平台数据,利用面板固定效应模型以及系统GMM估计检验出借人在网贷平台选择决策上是否存在羊群行为,并利用Logit模型检验出借人羊群行为的理性程度。实证结果表明:网贷市场中出借人的平台选择决策存在显着的羊群行为,而且该行为并非完全理性,具有一定程度的真羊群行为特征。虽然有银行托管、发展排名靠前、国资系、银行系等不同标签的平台在保障出借人资金安全上具有优势,但出借人在面对不同平台披露的信息时并不能选择最优平台,出借人根据平台属性进行投资时无法达到完全理性。(3)投资者基本能够有效识别平台披露信息的价值,因此,信号传递和声誉约束在一定程度上能缓解平台和投资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有助于投资者识别和缓解决策风险。本文使用信息披露数量和质量衡量信号传递,使用平台有无提供高管信息衡量声誉约束,采用Logit模型和OLS分别进行回归,实证检验信号传递和声誉约束在降低信息不对称上的作用。研究发现:平台信息披露数量越多、质量越高,平台为问题平台的概率越低、投资者人数越多,由此表明,投资者借助平台的信号传递识别了平台信息和风险;另一方面,主动披露高管信息且高管教育背景越好,平台是问题平台的概率越小,且投资者人数越多,这表明投资者可识别高管声誉约束价值,并以此来辨别平台风险。基于理论分析与实证研究,本文认为降低信息不对称,提高出借人决策理性,健全网贷监管相关制度是防范网络借贷风险、规范网贷行业发展和良性制度变迁的基本路径。具体上,一是要进一步完善信息披露制度,强化网贷平台的信息披露主体责任,降低信息不对称,引导投资者由认知信任向制度信任转变;二要加强网贷金融消费者教育,强化投资者风险意识,提高出借人决策理性水平,并积极推进网贷平台纳入第三方征信系统,完善平台信息报送管理制度。同时,要建立监管沙盒制度,发展数字化监管科技,从源头入手防范网贷风险。借鉴己有研究成果,本文创新点集中于以下几方面:一是在研究内容上,引入制度变迁思想,借助不同学科理论,研究出借人的平台信任倾向、平台选择决策行为以及风险缓释机制,构建了一个基于个体决策分析视角下的网贷规范发展理论研究框架;二是有别于己有研究更多集中于出借人对借款人及借款标的选择决策的现状,本文在交易信任理论基础上构建了网贷市场交易信任理论模型,探讨了网贷交易的信任困境和缓释机制,并选取出借人对平台的信任倾向、选择决策行为及理性问题进行实证研究,以更为真实地解释当前的网贷市场风险;三是针对现有研究主要在理论上分析信号传递、声誉约束在降低信息不对称中的作用,实证研究不足的现状,本文在实证上分别检验了信号传递、声誉约束在降低网贷市场信息不对称、缓释市场风险的价值,不仅完善了该领域研究,对网贷平台、监管者和投资者的运营、监督与决策也具有积极意义。
黄慧微[7](2020)在《马克思信用理论视角下我国商业信用风险防范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市场经济的发展离不开信用制度的支撑和促进作用。党的十八大提出,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中,要尽快建立符合本国国情的信用体系,加强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等领域建设,来规范市场经济的发展秩序,形成社会运行的良性格局。习近平总书记在多次重要会议讲话中,将风险防范提高到新的高度,强调要在经济全局、系统中化解风险,“防止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是金融工作的永恒主题”。近年全国工业企业应收账款数据显示,应收账款及其占流动性资产的比重逐渐增加,在经济转型调整的关键之年,多重因素叠加下,坏账风险也在相应提高;尽管商业票据融资业务尚不够成熟,但需求日益增加,使得商业票据业务在我国金融市场的份额不断提高,2016年票据风险事件爆出后,票据业务量开始持续减少,但2019年我国商业票据业务再次呈现集体非理性的快速扩张趋势,潜在风险极容易在企业和银行间传导,扩大风险范围。无论理论研究本身还是对现代金融危机实践的反思,马克思的货币、信用和危机理论都常常被当作一个系统、有机的分析框架。尽管其中对应资本主义的具体结论不能直接照搬到我国实践,但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信用一般理论、资本积累、扩张以及商品经济的一般规律,对分析和解决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的商业信用风险依然具有重要的理论指导价值,且其中蕴含着不少前瞻性、现代性的观点和洞察力。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同样面临市场自发调节下的各种失衡或失灵,更需要我们始终坚持坚持马克思宏观经济思想和信用理论的基本逻辑,继续创造性解决信用制度二重性下的各种现实问题。基于此,针对当前我国商业信用发展中的主要现实风险及潜在风险,依据马克思的商业信用循环条件,以商业信用与生产过剩、货币理论、经济周期之间的相互作用为理论支撑,本文采用平行式行文结构,从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和投机风险三个方面探索我国商业信用风险的形成及防范。遵循马克思从抽象到具体、从本质到现象、从简单到复杂、从一般到特殊再到个别的逻辑顺序,剖析市场经济条件下商业信用风险的外在表现和产生的一般原因;坚持理论的实践性、开放性和发展性,探索信用基本理论与我国商业信用风险防范的具体应用相结合;为更契合当代商业信用风险特征,采用了金融学、行为经济学、演化经济学、财务管理等多学科交叉、综合分析。马克思的信用理论包含了信用产生及其作用、信用在生产、分配、消费等环节加速资本主义经济各要素间对立的机理和表象,在资本主义社会,这种对立最终的发展趋势便是彼此分离并以危机的形式趋于统一,且具有周期性。统一的过程中,部分则以具体信用风险形式呈现出来,商业信用风险便是其中之一。第一部分介绍了马克思信用理论的基本观点,包括核心概念界定、信用制度的二重性以及马克思的信用思想逻辑分析。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下的“信用”范畴,形式上指以债权债务关系为核心的交易行为,是一种经济关系,从属于商品交换和货币流通;商业信用则是社会再生产中以商品为借贷对象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具有商品让渡与价格实现分离、商品为对象、链条性的特征,风险也相应表现为锁链式扩散性、双向性、可转移性特点,但同样具备信用制度的二重性作用,即促进生产力发展的同时,也在加深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中要素间的冲突。整理、归纳了商业信用扩张与风险形成相关理论,一是商业信用循环条件,即“1.产业资本家和商人的财富,即在回流延迟时他们所能支付的准备资本,2.这种回流本身”;二是商业信用扩张加剧和掩盖生产过剩的机理;三是商业信用对货币流通速度、流通数量的影响;四是归纳了经济周期中的商业信用与银行信用的共同作用及演变。梳理了习近平总书记风险治理思想中居于核心地位的金融风险防范框架,金融发展“回归本源”的论断正是对马克思关于货币、信用与危机基本理论的继承与发展。该部分也成为下文具体分析我国商业信用风险的直接理论依据。第二部分概括了我国商业信用产生、发展历程,重点分析了应收账款和商业票据的整体现状、新发展:应收账款方面,当前部分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流动资金偏紧,呈现比较稳定的行业集中分布,应收账款保理、应收账款质押及应收账款证券化三种应收展账款融资模式快速发展趋势明显,并逐渐平台化;商业票据方面,业务经营以银行承兑汇票为主,票据市场的参与主体范围不断扩大,票据业务电子化水平显着提升,电子票据、数字票据带动票据融资业务增加,但随着国家逐步推进金融去杠杆和强化监管,票据市场进入调整、转型期,从而回归服务实体经济之本源。总体看,新常态下商业信用发展主要面临着突出的信用风险、不断增强的流动性风险、投机盛行三方面风险。第三部分从伦理维度分析了商业信用道德弱化下的信用风险及防范对策。成因:商业信用道德形态的不完备、道德契约的脆弱性;提出相应防范建议,即辩证看待马克思关于信用资本的道德批判,弘扬社会主义道德观体系下的诚信美德,健全相关法律法规以强化对失信行为的惩戒,培育企业信用文化。从经济维度分析了商业信用风险评估、企业风险管理方面导致的信用风险,主张多渠道提高商业信用评估的科学性,全过程提高企业信用治理水平,完善社会征信服务系统。第四部分围绕马克思的商业信用循环条件分析流动性风险形成及防范。其中外部可支配的准备资本条件的分析综合了马克思经济学、西方经济学关于商业信用与银行信用关系的研究,同时结合经济周期原理,从部分产能过剩、产业比例失调、利润率下降、市场竞争压力分析了我国商业信用回流本身的风险。提出了优化外部准备资本配置、控制企业商业信用扩张边界、优化产业结构、构建公平、理性的市场竞争机制和环境的具体建议。第五部分为关于投机风险的分析,主要针对商业票据投机问题展开,也有部分兼具实体交易和金融衍生交易特征的投机风险形式。依据投机形成条件,从商业信用融资工具、供给、收益实现、有限理性等方面分析投机风险的形成。建议从完善商业票据融资市场供给、提升理性决策水平、强化制度、监管、服务一体化三方面抑制投机。第六部分总结、梳理了三种具体风险形成机理上的内在联系。主张整体中考量商业信用风险形成的各类因素;从防范措施中概括、提炼出我国商业信用风险防范的基本原则,即遵循经济规律、货币流通规律,科学化解风险;优化信用制度安排,调控政府行为边界;强化企业主体“志诚”的内在支撑。整体看,论文运用了马克思宏观经济思想、信用理论的研究方法和体系,又结合我国商业信用发展、经济转型的时期特征,把握信用杠杆和经济发展方式调整的机遇,在创新发展中化解风险,在实践中继承、丰富马克思信用思想。
祝雅柠[8](2020)在《金融机构公司治理改革研究 ——以规制道德风险为核心》文中认为金融机构道德风险是金融市场的“灰犀牛”,几乎每一次金融危机都与其密切相关,如何解决金融机构道德风险一直以来都是金融监管领域的重要命题。2008年金融危机使学术界与金融监管部门意识到金融机构行为监管已经不足以规制金融机构道德风险,故提出金融机构公司治理监管,以进一步完善与强化金融监管。2019年,帕特里克·博尔顿(Patrick Bolton)等四位欧洲经济政策研究中心研究员发表《金融体系终于稳健了吗?近十年全球金融监管改革的回顾与评估》研究报告,从经济学角度来看,金融监管改革尚未有效规制金融机构道德风险,后危机时代金融机构公司治理监管并未遏制其过度风险经营倾向。实际上,以公司为组织形式的金融机构是法律抽象的结果,法律是公司治理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并对其形成与运作产生重要影响。实践中,金融监管规制金融机构道德风险缺乏自足性,通过金融机构公司治理解决其道德风险问题是后危机时代金融法与公司法交互与融合的重要命题,须针对金融机构的特殊公司治理改革公司治理法律制度,从而改变其行为动机与风险偏好,进一步规制金融机构道德风险。尽管,我国金融系统并未受到2008年金融危机的直接冲击,但我国特殊金融市场体制存在极为突出的金融机构道德风险问题。并且,我国金融市场化正进入提速期,民营资本不断进入银行业,人民币国际化与资本可兑换的推进使金融业在更大范围、更深层次与更宽领域开放,金融机构道德风险规制与金融系统的安全与稳定意味着更高的制度要求与更国际化的视野。本文以我国金融市场为研究背景,结合金融机构公司治理法律制度存在的本土问题,借鉴域外金融机构公司治理相关理论成果与制度改革经验,对金融机构公司治理展开具有前瞻性的法律制度改革研究:突破金融机构公司治理的路径依赖,以公司治理法律制度改革为路径规制金融机构道德风险,从而为我国金融体制的市场化转型、金融系统的安全与稳定提供法律保障。本文对以公司治理法律制度改革为路径规制金融机构道德风险的问题进行研究,主要包括以下五个方面:一、金融机构公司治理法律制度改革规制其道德风险的必要性与可行性道德风险是一个经济学概念,却被广泛适用于法学领域研究。从信息经济学角度来看,道德风险并非风险而是由事后信息不对称形成的、产生或扩大风险的行为机制。规制道德风险的基本原理是激励相容理论,即对代理人的奖惩与其行为相关信息相联系,从而将委托人的成本与收益内部化为代理人的成本与收益,换言之,通过激励机制促使代理人为委托人利益行事。法律作为重要的激励机制之一,其通过要求行为人对自身行为承担法律责任,使相关社会成本与收益转化为私人成本与收益,从而通过个体行为的最优选择实现社会整体利益的最优状态。金融机构道德风险发生机制是多元的,包括金融安全网的设立、金融市场的创新等,其法律制度根源则是权利义务的失衡。以公司为组织形式的金融机构是法律抽象的结果,其行为不可避免地受到自然人意志的影响,相较于侵权责任法、合同法等行为法维度上的权利义务失衡,金融机构公司治理法律制度在组织法层面形成的权利义务失衡亦不容忽视。后危机时代,金融机构道德风险监管既有传统的命令与控制型监管,也逐步确立了金融机构后设型监管,前者包括金融机构资本监管与结构性监管等措施,后者则是围绕金融机构公司治理展开的董事会构成、董事、高管薪酬奖励等公司治理监管措施。但是,公司治理法律制度与金融机构特殊公司治理错位、现代公司法激励机制缺失体系化的公司治理法律责任制度等因素进一步加剧了金融机构权利义务失衡,使金融机构公司治理监管对金融机构道德风险的激励相容作用极为有限。并且,我国金融机构道德风险发生与规制上存在本土化问题,即金融市场存在突出的政府隐性担保,且其正处于市场化提速期,金融体系的结构性变革、金融市场的不断开放进一步诱发金融机构道德风险问题,但目前金融机构道德风险的规制仍依赖于金融监管的强化,对我国金融机构隐性道德风险的规制效果极为有限。因此,有必要基于我国金融机构公司治理特点,改革现行公司治理法律制度,重塑金融机构公司治理相关权力配置、行为规则与权利义务安排,以填补金融监管空隙,调整金融机构行为动机与风险偏好,从而进一步解决我国政府隐性担保与金融市场化交织为主要发生机制的金融机构道德风险问题。二、金融机构公司治理理论演进与基本原则的确立当下是一个复杂多变的“公司的时代”,任何一种单一理论都不可能为公司治理的所有问题提供全部答案。后危机时代,金融机构公司治理已经成为一个独立的研究领域,基于其与传统公司治理实践的客观差异,金融机构公司治理需要理论上的演进指导制度上的改革。股东利益至上被认为是导致2008年金融危机的重要因素之一,但英美等国在后危机时代针对金融机构公司治理的监管与立法上的改革,仍深受股东利益最大化理论的影响,聚焦于股东与经营者代理利益冲突,通过股东赋权强化监督经营者行为,实现股东与经营者利益的统一,实质上进一步加剧了金融机构道德风险;利益相关者理论在公司利益以何为准的问题上给出与股东利益至上理论截然相反的答案。但是,以德国为代表,适用利益相关者保护公司治理目标的公司法国家,其在金融危机中的表现同样差强人意,一方面,利益相关者理论受制于难以界定利益相关者范围的固有问题,不仅存在较高的制度成本,还易引发金融机构经营者机会主义行为;另一方面,后危机时代,诸多学者围绕利益相关者理念提出了金融机构公司治理改革思路,即以董事信义义务制度为依托,引入债权治理。但是,与非金融业公司债权人风险厌恶不同,金融监管与金融安全网机制形成了债权人的风险中立,其缺乏激励与能力参与金融机构公司治理。后危机时代,金融机构公司治理已然是一个更为独立的研究领域,英国学者安德烈亚斯·科基尼斯(Andreas Kokkinis)基于安德鲁·凯伊(Andrew Keay)提出的实体最大化与可持续发展(EMS)公司治理理论,针对金融机构公司治理提出金融可持续发展(Financial Sustainability)理论,以规制道德风险,遏制金融机构过度风险经营,从而确保金融系统的安全与稳定,维护社会整体利益。该理论对以公司治理为路径规制金融机构道德风险具有重大的理论启发:以社会整体利益为金融机构公司治理终极目标,立足于金融机构可持续发展,体系化地重构金融机构公司治理法律责任制度,克服金融机构道德风险的制度内生因素,从而为以规制道德风险为核心的金融机构公司治理改革提供理论上的支持。三、金融机构股东责任制度重构对金融机构股东道德风险的直接规制股东有限责任是金融机构道德风险的重要制度根源,公司人格否认适用条件缺乏预测性与可操作性、法官对否认公司独立人格的审慎态度、非自愿债权人集体行动困境等问题使其在实践中适用范围极为有限,难以解决股东有限责任的道德风险问题。以2008年金融危机为背景,金融市场与金融机构为场域,影子银行的产生与扩张以及机构投资者的兴起表明,金融机构特殊性实质上改变了股东有限责任的理性预设,从而加剧金融机构道德风险问题,最终导致金融机构股东有限责任负外部性问题产生的社会成本高于其带来的制度收益。实际上,相较于非金融业公司股东有限责任,金融机构股东有限责任的立法确认较晚,但其发展迅速,推动金融市场发展的同时,也不断积聚金融系统性风险,现有商事风险分配与控制机制不足以解决金融机构股东有限责任的道德风险问题,故通过考察与梳理金融法与公司法学者提出的股东有限责任改革建议与方案,包括股东双倍责任、股东比例责任、选择性股东责任、金融系统性风险基金与比例责任以及股东加重责任,结合我国金融市场发展阶段、金融体制特点以及相关立法现状,以类型化金融机构为前提,以“事实状态预设、权利与义务规则以及法律后果”为逻辑结构,重构金融机构股东责任制度,即银行业金融机构适用股东加重责任,非银行业金融机构适用金融系统性风险基金与股东比例责任。四、金融机构董事信义义务重塑对金融机构道德风险的直接规制以2008年金融危机与我国金融市场实践为研究场域,现行公司治理法律制度造成董事治理职责与激励机制的结构性扭曲,形成了金融机构公司治理实践与理念的偏差,从而诱发金融机构道德风险;在路径依赖理论框架内,通过检视与反思金融机构内部公司治理改革实践,金融机构公司治理监管强化对道德风险的规制作用极为有限,有必要在金融可持续发展理论指导下重塑金融机构董事信义义务,进一步改革违反信义义务的损害赔偿责任;考察并分析既有董事信义义务制度改革建议与方案,包括直接扩张董事勤勉义务适用范围、引入董事诚信义务与董事公共治理义务;在我国金融机构公司治理视阈下,结合金融立法现状,在不完备法律理论指导下,重置“强监管、弱司法”的权力配置格局,以渐进主义法律改革模式,在现行法律框架中嵌入金融机构董事信义义务规则,构建董事信义义务三元结构体系。以区分银行业与非银行业金融机构为前提,前者应引入董事公共治理义务以解决我国银行依赖政府隐性担保产生的道德风险问题;后者则通过引入董事诚信义务,纳入债权人利益,构建董事信义义务的三元结构,以实现金融机构可持续发展的治理目标,从而起到规制道德风险的作用;反思与重构金融机构董事违反信义义务的损害赔偿责任制度,构建利益相关者派生诉讼制度,使其成为实现金融机构公司治理目标,规制金融机构道德风险的重要制度依托。五、金融机构监事会职能完善对道德风险的间接规制相较于其他行业公司的监事会制度,我国金融机构监事会的运作对银行业金融机构风险管控具有重要作用,应在“强化监事会实质性监督权力、优化监事会与独立董事会监督权限配置以及构建金融机构监事会激励与约束制度”问题上作出实质性的制度改革。与德国等国一样,我国监事会制度固有缺陷使其面临严重的公司治理困境,造成监事信义义务制度虚置,且我国公司监事会还存在独立性缺失、公司法激励与约束制度的结构性扭曲等本土化问题。以金融机构可持续发展为公司治理目标,结合我国公司内部特殊的监事会——独立董事复合监督结构,借鉴德日等国监事制度相关立法经验,通过构建金融机构监事会信息权、同意保留权与风险管理监督职责赋予其实质性的监督权力;构建针对监事会监督职能特点的薪酬制度与信义义务制度,确保监事会独立性的同时,激励其充分行使监督职权,从而在金融机构道德风险问题上发挥金融机构监事会内生的、间接的规制作用。
郭千钰[9](2020)在《网络借贷出借人权利法律保护研究》文中指出P2P网络借贷是随着互联网技术发展而出现的一种新型融资模式,2005年英国和美国都纷纷出现了利用网络平台让借款人和出借人自行成交的新型借贷模式,这一新型业务模式迅速发展,并于2007年引入中国,促成了中国P2P网络借贷平台的繁荣。但今日中国P2P网贷平台的畸形发展——平台非法集资、卷款跑路、经营不善导致无法兑付等事件层出不穷——严重侵害了网贷出借人的合法权益,使网贷出借人的财产权利和人身权利保护成为迫在眉睫的问题。反思P2P网络借贷交易市场一系列的违约或暴雷事件等恶性事件的主要受害者就是网贷交易中的出借人。为何网络借贷作为新兴、普惠的交易模式在国外发展势头正好,而在我国无法行得通。在此背景下,本文通过法学与经济学领域两个维度研究网络借贷交易出借人在交易中的法律地位,分析网贷出借人权利保护的现实困境,建构网贷出借人权利保障和权利救济规则,试图从理论上来寻求一条我国网贷交易出借人权利保护之路。网络借贷缘起于穆罕默德·尤努斯的穷人银行,并在全球范围内迅速发展成为新兴的互联网金融的一个分支领域,我国网贷发展得益于我国寡占型的金融抑制以及利基人群的投融资需求和金融信贷权利意识的觉醒的市场基础。网络借贷交易的最大特点是完全依靠信息来达成合意,网贷交易的基本逻辑就是依靠信用——信任——信息来产生、推进、完成整个交易。我国的网贷交易模式主要分为纯信息中介模式以及复合型中介平台。无论何种交易模式,确定主要交易主体的法律地位是研究出借人权利保护制度的基础。对于网贷经营者而言,结合我国当下的市场经济环境以及市场需求来看,承认并确定平台信息中介和信用中介的双重属性既是迎合了我国网贷市场的需要,也能保证网贷交易借贷双方基本权利的实现。出借人的利基人群特性决定了应将其上升为金融消费者的高度并予以保护。对于其三者之间的法律关系,除了基础的出借双方的借款合同法律关系以及居间合同法律关系之外,网贷交易特殊性决定了平台与借贷双方的服务合同要对委托合同的适当延展,以及承认双方代理的合法性与正当性,并在此基础上来考虑出借人权利保护的规则设计以及对平台义务的重新界定。网贷出借人权利保护从法学和经济学以及社会学角度理论上来看均具有必要性。网贷出借人权利保护从民法和经济法角度来看是实现诚实信用原则和公共利益原则的需要。网贷交易的信息不对称在我国的征信体系下无法予以矫正,网贷交易蕴含的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无法缓解,投资者的理性偏差进一步加剧了交易风险,使出借人权利保护问题成为网贷交易规则设计上最为重要的一环。而从实践上来看,网贷出借人权利实现面临的现实困境主要体现在交易安全权遭受严峻的考验,交易知情权在整个交易环节中无法保证,甚至是人身权中的金融隐私权也面临着被侵害的风险,面临种种权利可能受到侵害的的现实困境下,纠纷解决机制的不足使出借人权利受到损害后无法予以保障和救济。以英国和美国的网贷出借人保护机制为参照,各个国家因网贷交易模式以及监管模式的不同,对出借人权利保护的方式亦有不同。英国更加强调信用审查、自律管理和底线监管、投资者风险教育以及多元的救济途径。而美国以证券形式对网络借贷进行监管,从理念上更加强调消费者主权的立法思想,通过完善的市场化征信和信息审查、社交平台以及利率限制等方式降低交易风险来保护出借人的合法权益。结合我国网贷出借人面临的权利侵害的现状以及借鉴域外网贷发展的先进经验。提出了符合我国国情的出借人权利保障机制。首先,构建完善的互联网融资征信体系,实现传统征信与新兴的市场化征信有效对接,打破征信孤岛,实现信息共享机制,在信息共享的同时也要平衡信息支配权与金融隐私权之间的边界。其次,强化信息披露义务确保出借人知情权的实现,信息披露是缓解信息不对称的重要方法,但是信息披露是为了保障出借人知情权利实现为出发点,因此应当从出借人友好的角度来进行信息披露规则设计。再次,考虑到我国普通民众接触投资的时间较短,缺乏充分的风险防范意识,因此应当充分提供出借人获得投资教育的机会,确保出借人教育的预防功能,使出借人树立正确的风险防范意识,使出借人理性投资,避免受到欺诈等风险。最后实现行业自律有效参与互联网金融治理的路径选择,平衡自律组织、自律成员、政府之间的关系,通过行业规范和自律管理来实现自律成员的自我治理和自觉履行的目的。如果说权利保障机制更多是起到防范于未然的目的,那么如果出借人权利受到了损害,如何进行事后救济是学界和实务界更为关心的问题。首先,面临网贷平台经营不善,通过破产程序来确保大多数出借人的权利损失降到最低的方案设计。其次,从侵权责任为路径来保障出借人的金融债权,将董监高的勤勉义务作为侵权责任的认定标准,明晰董监高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和责任分配方式。最后,结合域外的多元纠纷解决机制,丰富我国交易主体遇到纠纷后解决的模式选择——建立内部纠纷处理机制和强化投诉救济渠道,并探索特色的商事调解制度为出借人提供更多的救济手段。本文试图从法律原理上研究网贷交易出借人的权利保障路径,探讨网络借贷交易出借人的权利保护方式,为我国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权利保护规则和制度构建提供理论铺垫,以期能够为中国互联网金融法学理论研究的深化和法律理念的创新提供参考。
陆海天[10](2020)在《问题金融机构处置的法治构造》文中指出
二、关于银行防范道德风险的设想(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关于银行防范道德风险的设想(论文提纲范文)
(1)NZ证券公司投资银行从业人员道德风险管控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和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目的和内容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内容 |
1.3 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 |
1.3.1 研究方法 |
1.3.2 技术路线 |
1.4 本文的创新之处 |
第2章 文献综述与相关理论基础 |
2.1 文献综述 |
2.1.1 国内外关于道德风险的概念界定 |
2.1.2 国内外关于金融行业道德风险危害及成因的研究 |
2.1.3 国内外关于金融道德风险管控方法的研究 |
2.2 相关理论基础 |
2.2.1 信息不对称理论 |
2.2.2 委托—代理理论 |
2.2.3 公平理论 |
第3章 中国证券市场监管现状及NZ证券公司简介 |
3.1 中国证券市场监管及从业人员道德风险的表现与危害 |
3.1.1 中国证券市场监管现状 |
3.1.2 证券从业人员道德风险的主要表现与危害 |
3.2 NZ 证券公司及投资银行部简介 |
3.2.1 NZ证券公司简介 |
3.2.2 NZ证券公司投资银行部简介 |
第4章 NZ证券公司投资银行从业人员道德风险管控存在问题及成因分析 |
4.1 NZ证券公司投资银行从业人员道德风险管控存在的问题 |
4.1.1 NZ证券公司对从业人员道德风险防范的制度建设情况 |
4.1.2 投资银行业务特点及存在的道德风险隐患 |
4.1.3 NZ公司对投行从业人员的合规管理情况 |
4.2 NZ证券公司投资银行从业人员道德风险隐患的成因分析 |
4.2.1 信息不对称条件下的入职考察 |
4.2.2 激励约束机制不科学 |
4.2.3 投资银行项目的内控管理待完善 |
第5章 NZ证券公司投资银行从业人员道德风险管控的对策与建议 |
5.1 NZ证券公司投资银行从业人员道德风险管控的优化策略 |
5.1.1 完善道德风险防范制度、体系建设 |
5.1.2 完善入职考察,加强团队建设 |
5.1.3 完善激励约束机制 |
5.1.4 加强项目内部风险控制 |
5.2 行业、企业文化导向与声誉建设 |
第6章 研究结论与展望 |
6.1 研究结论 |
6.2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2)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资产证券化风险防范的法律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0 引言 |
0.1 研究背景和意义 |
0.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0.3 论文结构安排 |
0.4 研究的思路和方法 |
1 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资产证券化风险防范概述 |
1.1 商业银行不良资产证券化的概念和现状 |
1.1.1 不良资产证券化的概念 |
1.1.2 不良资产证券化的现状 |
1.2 商业银行不良资产证券化的一般流程 |
1.3 商业银行不良资产证券化的风险概述 |
1.3.1 不良资产证券化发起人的信用风险 |
1.3.2 信用评级机构的道德风险 |
1.3.3 不良资产转移中的不真实出售风险 |
1.4 不良资产证券化风险防范的现状 |
1.4.1 我国信用风险自留制度的发展及现状 |
1.4.2 信用评级机构监督制度的现状 |
1.4.3 不真实出售风险防范的现状 |
2 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资产证券化风险防范存在的问题 |
2.1 我国信用风险自留制度的不足 |
2.1.1 单一风险自留比例的缺陷 |
2.1.2 风险自留豁免制度的缺失 |
2.1.3 缺少违反风险自留要求的法律归责 |
2.2 信用评级机构的监督制度存在的问题 |
2.2.1 统一的法律监管体系的缺失 |
2.2.2 缺少统一的监管机构 |
2.2.3 缺乏有效的行业自律机制 |
2.3 不真实出售风险防范存在的问题 |
2.3.1 现存风险防范的法律位阶过低 |
2.3.2 真实出售法律标准的缺失 |
3 美国不良资产证券化风险防范法律措施的经验借鉴 |
3.1 美国信用风险自留的资产证券化模式 |
3.1.1 美国信用风险留存及豁免规则 |
3.1.2 美国信用风险留存及豁免规则经验借鉴 |
3.2 美国对信用评级机构的监督制度 |
3.2.1 美国信用评级机构的监管历史阶段 |
3.2.2 美国信用评级机构监管制度的经验借鉴 |
3.3 美国法律对资产证券化真实出售的认定标准 |
3.3.1 真实出售认定标准的特征 |
3.3.2 美国真实出售认定标准的经验借鉴 |
4 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资产证券化风险防范的法律对策 |
4.1 完善信用风险自留及其豁免制度 |
4.1.1 增加发起人信用自留比例的灵活性 |
4.1.2 建立明确的风险自留豁免标准 |
4.1.3 明确违反风险自留规则的法律责任 |
4.2 加强信用评级机构的监管制度 |
4.2.1 建立健全信用评级的法律法规体系 |
4.2.2 明确信用评级机构的监管组织体系 |
4.2.3 建立信用评级行业协会 |
4.3 确立“真实出售”法律标准的原则 |
4.3.1“真实出售”法律标准的形式要件 |
4.3.2 “真实出售”法律标准的实质要件 |
5 结语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历 |
致谢 |
学位论文数据集 |
(3)商业银行金融创新与实体经济增长 ——基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背景(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1.1 选题的背景与意义 |
1.1.1. 选题的背景 |
1.1.2. 选题的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有关实体经济增长的文献综述 |
1.2.2. 有关金融发展的文献综述 |
1.2.3. 有关商业银行金融创新的文献综述 |
1.2.4. 有关商业银行金融创新与实体经济关系的文献综述 |
1.2.5. 文献简评与本文努力方向 |
1.3 研究内容与方法 |
1.3.1. 研究框架 |
1.3.2. 研究方法 |
1.4 研究的技术路线及主要创新之处 |
1.4.1. 技术路线 |
1.4.2. 主要创新点 |
第二章 相关理论基础 |
2.1 相关概念的界定 |
2.1.1 有关商业银行金融创新的概念与分类 |
2.1.2 有关实体经济的界定 |
2.2 相关理论 |
2.2.1.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 |
2.2.2. 供给侧改革理论 |
2.2.3. 金融发展理论 |
2.2.4. 关于商业银行金融创新运行机制理论 |
2.3 相关理论对本文研究的启示 |
第三章供给侧改革背景下商业银行金融创新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
3.1. 供给侧改革背景下实体经济增长对商业银行创新的需求分析 |
3.1.1. 实体经济与虚拟经济的融合发展是经济增长的基础 |
3.1.2. 供给侧改革是实体经济增长的根本动力 |
3.1.3. 商业银行金融创新的本质是供给侧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 |
3.1.4. 供给侧改革背景下实体经济增长要求商业银行持续开展金融创新 |
3.2. 中国商业银行金融创新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
3.2.1. 中国商业银行金融创新动因 |
3.2.2. 中国商业银行金融创新历程 |
3.2.3. 中国商业银行金融创新现状与成效 |
3.2.4. 中国商业银行金融创新存在问题 |
3.3. 国外商业银行金融创新经验与教训 |
3.3.1. 国外商业银行金融创新经验 |
3.3.2. 国外商业银行金融创新教训 |
3.4.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商业银行金融创新影响实体经济增长的机理分析 |
4.1 商业银行金融创新对实体经济的影响效应分析 |
4.1.1. 商业银行金融创新的积极作用 |
4.1.2. 商业银行金融过度创新的消极作用 |
4.2 商业银行金融创新对实体经济增长的间接作用机制分析 |
4.2.1. 加强资本积累 |
4.2.2. 推动技术进步 |
4.2.3. 升级供给端 |
4.2.4. 优化需求端 |
4.3 商业银行金融创新对实体经济增长的直接作用机制分析 |
4.3.1. 增强金融功能 |
4.3.2. 推动金融发展 |
4.3.3. 优化金融结构 |
4.3.4. 影响货币深化 |
4.4 商业银行金融创新与实体经济增长关系的数理分析 |
4.4.1 假设 |
4.4.2 最优路径推导 |
4.4.3 平衡增长路径 |
4.4.4 数值模拟 |
4.5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供给侧改革背景下商业银行金融创新与实体经济增长非线性关系的实证分析-基于面板平滑转换模型(PSTR) |
5.1. 关系特征及实证假设 |
5.2. 模型建立与变量选取 |
5.2.1. 计量模型的建立与说明 |
5.2.2. 变量选取 |
5.2.3. 数据描述性统计 |
5.3. 相关检验 |
5.3.1. 线性检验与剩余非线性检验 |
5.3.2. 位置参数的确定 |
5.4. 实证结果 |
5.4.1. 线性模型的结果分析 |
5.4.2. 非线性模型的结果分析 |
5.4.3. 非线性转换体制的分析 |
5.5. 商业银行金融创新对实体经济增长影响的差异分析 |
5.5.1. 商业银行金融创新对实体经济增长影响的阶段差异分析 |
5.5.2. 商业银行金融创新对实体经济增长影响的区域差异分析 |
5.6. 稳健性检验 |
5.6.1. 替换自变量-商业银行金融创新与核心实体产业(制造业)发展的非线性关系 |
5.6.2. 加入交互项-商业银行金融创新的协同效应 |
5.7.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供给侧改革背景下商业银行金融创新与实体经济增长作用机制的实证分析-基于结构向量自回归(SVAR)模型 |
6.1. 商业银行金融创新指数的创建与衡量 |
6.1.1. 金融创新指数构建思路 |
6.1.2. 金融创新指数维度与指标选取的说明 |
6.1.3. 金融创新指数测度过程 |
6.1.4. 商业银行金融创新指数测度结果 |
6.2. 商业银行金融创新与实体经济增长作用机制的实证分析 |
6.2.1. 商业银行金融创新的作用机制分析和实证模型构建 |
6.2.2. 变量选取和数据说明 |
6.2.3. 模型稳定性与格兰杰检验 |
6.2.4. 商业银行金融创新与实体经济增长的间接作用机制实证研究结果 |
6.2.5. 商业银行金融创新与实体经济增长的直接作用机制实证研究结果 |
6.3.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供给侧改革背景下商业银行支持实体经济增长的金融创新总体方向及行动路径 |
7.1 供给侧改革背景下商业银行支持实体经济增长的金融创新总体方向 |
7.1.1 紧扣供给侧主旋律,优化资源要素配置 |
7.1.2 坚持适度创新,抑制过度创新 |
7.1.3 因地制宜,实行区域差异化金融创新 |
7.1.4 推进科技和金融的深度融合,提升商业银行金融创新效能 |
7.1.5 建立适应外部经济转型特征的组织架构和制度 |
7.2 供给侧改革背景下商业银行支持实体经济增长的业务创新行动路径 |
7.2.1. 开发符合动能转换需求的金融产品支持产业优化升级 |
7.2.2. 整合金融综合服务能力,支持三去一补 |
7.2.3. 完善融资产品利率定价机制,缓解企业融资约束 |
7.2.4. 线上与线下业务融合发展,丰富民生类金融产品 |
7.2.5. 优化资产负债管理,提升银行经营稳健性 |
7.3 供给侧改革下商业银行支持实体经济增长的金融科技创新行动路径 |
7.3.1. 运用大数据技术发掘和评价客户 |
7.3.2. 运用云计算技术搭建集约化业务平台 |
7.3.3. 运用人工智能技术推动关键领域的智能化改造 |
7.3.4. 运用区块链技术打造高效产品和服务体系 |
7.3.5. 综合应用多种技术实现融合创新 |
7.4 供给侧改革背景下商业银行支持实体经济增长的组织与制度创新行动路径 |
7.4.1. 商业银行主业经营组织架构创新的框架设计 |
7.4.2. 商业银行混业经营组织架构创新的框架设计 |
7.4.3. 建立与完善适应商业银行金融创新的制度 |
7.4.4. 构建商业银行组织架构与制度协同运行保障机制 |
第八章 主要结论与研究展望 |
8.1. 主要研究结论 |
8.2. 本文研究不足 |
8.3. 未来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论文发表情况 |
(4)跨境电商金融生态圈及其风险防范(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
摘要 |
abstract |
1 引言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内容 |
1.3 研究思路 |
1.4 研究方法 |
1.5 可能的创新 |
2 文献综述 |
2.1 关于跨境电商生态圈的研究 |
2.1.1 跨境电商生态圈的提出 |
2.1.2 跨境电商生态圈的运作 |
2.2 关于供应链金融的研究 |
2.2.1 传统供应链金融 |
2.2.2 线上供应链金融 |
2.2.3 供应链金融风险防范 |
2.3 关于跨境电商金融生态圈的研究 |
2.3.1 跨境电商金融生态圈模式 |
2.3.2 跨境电商金融生态圈风险防范 |
2.4 本章小结 |
3 跨境电商金融生态圈现状及其发展趋势 |
3.1 跨境电商金融生态圈概述 |
3.2 跨境电商金融生态圈现状 |
3.3 跨境电商金融生态圈发展趋势 |
3.4 本章小结 |
4 跨境电商金融生态圈风险防范及其分析框架 |
4.1 跨境电商金融生态圈风险防范的主要内容 |
4.2 影响跨境电商金融生态圈风险防范效果的关键因素 |
4.3 跨境电商金融生态圈风险防范的分析框架 |
4.4 本章小结 |
5 电子订单融资与跨境电商金融生态圈风险防范 |
5.1 问题的提出 |
5.2 电子订单融资模式 |
5.3 跨境电商金融生态圈风险防范:基于电子订单融资模式 |
5.4 电子订单融资与跨境电商金融生态圈风险防范:一个博弈理论印证 |
5.4.1 博弈模型设定 |
5.4.2 占优策略分析 |
5.4.3 博弈结果解释 |
5.5 电子订单融资与跨境电商金融生态圈风险防范:一个案例实证印证 |
5.5.1 样本选择与资料获取 |
5.5.2 案例融资模式分析 |
5.5.3 案例风险防范分析 |
5.6 本章小结 |
6 电子仓单融资与跨境电商金融生态圈风险防范 |
6.1 问题的提出 |
6.2 电子仓单融资模式 |
6.3 跨境电商金融生态圈风险防范:基于电子仓单融资模式 |
6.4 电子仓单融资与跨境电商金融生态圈风险防范:一个博弈理论印证 |
6.4.1 博弈模型设定 |
6.4.2 博弈均衡分析 |
6.4.3 博弈结果解释 |
6.5 电子仓单融资与跨境电商金融生态圈风险防范:一个案例实证印证 |
6.5.1 样本选择与资料获取 |
6.5.2 案例融资模式分析 |
6.5.3 案例风险防范分析 |
6.6 本章小结 |
7 数据质押融资与跨境电商金融生态圈风险防范 |
7.1 问题的提出 |
7.2 数据质押融资模式 |
7.3 跨境电商金融生态圈风险防范:基于数据质押融资模式 |
7.4 数据质押融资与跨境电商金融生态圈风险防范:一个博弈理论印证 |
7.4.1 博弈模型设定 |
7.4.2 稳定性分析 |
7.4.3 博弈结果解释 |
7.5 数据质押融资与跨境电商金融生态圈风险防范:一个案例实证印证 |
7.5.1 样本选择与资料获取 |
7.5.2 案例融资模式分析 |
7.5.3 案例风险防范分析 |
7.6 本章小结 |
8 研究结论与对策建议 |
8.1 研究结论 |
8.2 对策建议 |
8.3 不足之处与未来研究展望 |
8.3.1 不足之处 |
8.3.2 未来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5)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研究 ——以民生银行假理财案件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方法及意义 |
1.3 研究框架和创新点 |
1.4 文献综述 |
1.4.1 国外文献综述 |
1.4.2 国内文献综述 |
2 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理论基础 |
2.1 操作风险的定义,特点和分类 |
2.1.1 操作风险的定义 |
2.1.2 操作风险的特点 |
2.1.3 操作风险的分类 |
2.2 商业银行操作风险防控流程 |
2.2.1 操作风险的识别 |
2.2.2 操作风险的评估 |
2.2.3 操作风险的监测 |
2.2.4 操作风险的缓释 |
2.2.5 操作风险的报告 |
3 国内外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实践 |
3.1 国外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实践 |
3.2 国内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实践 |
4 民生银行假理财案件分析 |
4.1 民生银行概况 |
4.2 民生银行假理财案的背景、影响及原因 |
4.2.1 民生银行假理财案的背景 |
4.2.2 民生银行假理财案的影响 |
4.2.3 民生银行假理财案的原因 |
5 民生银行假理财案件折射出的操作风险管理问题 |
5.1 人力资源管理不到位 |
5.1.1 未建立有效薪酬激励机制 |
5.1.2 未执行员工定期轮岗机制 |
5.1.3 未确立有效的惩戒机制 |
5.2 内部控制机制不完善 |
5.2.1 风险管理部门风险意识不到位 |
5.2.2 账户监管不到位 |
5.2.3 公章管理不到位 |
5.2.4 组织架构不完善 |
5.2.5 信息披露制度不健全 |
5.3 操作风险控制体系不全面 |
5.3.1 操作风险识别体系不完善 |
5.3.2 操作风险评估体系不全面 |
5.3.3 监测体系不到位 |
5.3.4 未能充分有效运用缓释工具 |
5.3.5 风险报告制度不完善 |
6 完善民生银行操作风险管理的建议 |
6.1 加强人力资源管理 |
6.1.1 制定完备的薪酬制度 |
6.1.2 执行员工轮岗机制 |
6.1.3 加强员工职业道德建设 |
6.2 完善内部控制机制 |
6.2.1 加强操作风险防范意识 |
6.2.2 加强账户监管 |
6.2.3 加强银行公章管理 |
6.2.4 完善银行组织架构 |
6.2.5 加强信息披露制度 |
6.3 全面建立操作风险控制体系 |
6.3.1 完善操作风险识别体系 |
6.3.2 运用标准法计量零售银行业务操作风险资本金 |
6.3.3 建立准确而长久的损失数据库 |
6.3.4 选择合理的风险缓释工具 |
6.3.5 建立完善的操作风险报告制度 |
7 结论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历 |
学位论文数据集 |
(6)信任视角下的网贷投资者决策行为及其风险缓释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问题的提出 |
1.3 研究意义 |
1.3.1 理论意义 |
1.3.2 现实意义 |
1.4 研究思路与结构安排 |
1.4.1 研究思路 |
1.4.2 结构安排 |
1.5 研究方法 |
1.6 主要创新与不足 |
1.6.1 主要创新点 |
1.6.2 研究不足 |
第二章 文献综述 |
2.1 信任、信任机制与出借人决策 |
2.1.1 信任与信任模式 |
2.1.2 网络信任与出借人决策信任影响因素 |
2.1.3 网络借贷信任机制与出借人决策 |
2.2 出借人行为与投资决策 |
2.2.1 信息识别与出借人行为决策 |
2.2.2 理性学习、羊群行为与出借人行为决策 |
2.2.3 本地偏好的出借人投资行为偏差 |
2.3 网络借贷市场的信息不对称、逆向选择与道德风险 |
2.3.1 网络借贷市场的信息不对称 |
2.3.2 网络借贷市场的逆向选择与道德风险 |
2.4 网络借贷风险与监管 |
2.4.1 网络借贷风险的分类认识 |
2.4.2 网络借贷风险防范与监管研究 |
2.5 文献述评 |
第三章 我国网贷行业发展的现实考察 |
3.1 网络借贷在我国的发展及其特征 |
3.1.1 网络借贷及其基本流程 |
3.1.2 我国网贷行业发展回顾 |
3.1.3 我国网贷行业发展的基本特征 |
3.2 我国网贷平台运营基本模式 |
3.2.1 “纯线上+无担保”模式 |
3.2.2 “担保机构担保/保险公司保障”模式 |
3.2.3 “线上线下结合+风险缓释金”模式 |
3.2.4 “抵押/质押借款”模式 |
3.3 我国网贷平台信息披露现状与存在问题 |
3.3.1 监管层网贷平台信息披露相关政策演进 |
3.3.2 我国网贷平台信息披露现状及存在问题考察 |
3.4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信息不对称条件下的出借人决策信任理论分析 |
4.1 信息不对称下的网贷市场出借人决策 |
4.1.1 信息不对称下的模糊规避与出借人决策 |
4.1.2 信息不对称与出借人决策信息甄别 |
4.2 网贷市场交易信任理论模型 |
4.2.1 出借人决策行为理论基础 |
4.2.2 网贷平台交易信任理论模型 |
4.3 网贷市场交易信任困境溯源 |
4.3.1 委托-代理关系下的逆向选择与出借人信任 |
4.3.2 委托-代理关系下出借人所面临的道德风险分析 |
4.4 信息披露、声誉约束与信任机制构建 |
4.4.1 信息披露制度降低逆向选择的作用机制 |
4.4.2 风险保障机制防范道德风险的作用机理 |
4.4.3 声誉约束机制提升信任水平机理 |
4.5 本章小节 |
第五章 平台异质性、信任倾向与出借人决策 |
5.1 问题的提出 |
5.2 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
5.2.1 理论分析 |
5.2.2 研究假设 |
5.3 样本选取、变量描述与模型设定 |
5.3.1 样本选取与来源 |
5.3.2 变量描述 |
5.3.3 模型设定 |
5.3.4 描述性统计 |
5.4 实证结果及分析 |
5.4.1 基准回归结果分析 |
5.4.2 稳健性检验 |
5.4.3 制度信任与认知信任的主成分分析检验 |
5.5 本章小节 |
第六章 网贷市场投资者羊群行为与决策理性 |
6.1 引言 |
6.2 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
6.3 研究设计 |
6.3.1 出借人平台选择的羊群行为存在性检验 |
6.3.2 出借人平台选择决策中羊群行为的理性检验 |
6.4 变量选取与统计描述 |
6.5 实证分析 |
6.5.1 出借人平台选择决策的羊群行为存在检验 |
6.5.2 出借人平台选择决策中羊群行为的理性检验 |
6.5.3 稳健性检验 |
6.6 本章小节 |
第7章 信息不对称条件下的出借人决策风险缓释 |
7.1 引言 |
7.2 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
7.2.1 信号传递与信息不对称 |
7.2.2 声誉约束与信息不对称 |
7.3 研究设计 |
7.3.1 数据来源与变量选取 |
7.3.2 计量模型设定 |
7.4 实证结果分析 |
7.4.1 信号传递、平台风险与投资者决策 |
7.4.2 声誉约束、平台风险与投资者决策 |
7.4.3 稳健性检验 |
7.5 本章小结 |
第八章 研究结论与政策建议 |
8.1 研究结论 |
8.2 政策建议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科研成果 |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
(7)马克思信用理论视角下我国商业信用风险防范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选题背景与研究意义 |
(一) 选题背景 |
(二) 研究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综述 |
(一) 国内研究现状 |
(二) 国外研究现状 |
(三) 国内外研究现状评述 |
三、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一) 研究思路 |
(二) 研究方法 |
四、重点难点与创新点 |
(一) 重点 |
(二) 难点 |
(三) 创新点 |
第一章 马克思的信用理论 |
一、马克思信用理论核心概念界定 |
(一) 信用 |
(二) 商业信用 |
(三) 信用风险 |
(四) 商业信用风险的含义及特征 |
二、信用的作用 |
(一) 信用对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 |
(二) 信用加速危机的爆发 |
三、商业信用的产生与发展 |
(一) 商业信用的产生 |
(二) 商业信用的发展 |
四、马克思商业信用风险形成理论 |
(一) 商业信用自身的界限 |
(二) 信用扩张与生产过剩 |
(三) 信用与货币流回规律 |
(四) 经济周期中的信用作用及演变 |
五、马克思信用理论的时代价值 |
(一) 对我国市场经济运行效率提升的指导价值 |
(二) 研究当代金融风险的重要理论支撑 |
(三) 对我国社会信用体系构建的指导意义 |
第二章 我国商业信用发展现状及主要风险 |
一、我国商业信用发展现状 |
(一) 发展概述 |
(二) 传统商业信用形式的发展现状 |
(三) 商业信用模式的新发展 |
二、当前商业信用发展中的主要风险隐患 |
(一) 信用风险突出 |
(二) 流动性风险增强趋势明显 |
(三) 投机活动难以有效遏制 |
第三章 信用风险形成及防范 |
一、信用风险形成 |
(一) 伦理维度的商业信用道德弱化成因 |
(二) 经济维度的信用风险成因 |
二、信用风险防范 |
(一) 强化商业信用伦理道德建设 |
(二) 提高商业信用风险评估的科学性 |
(三) 提高企业信用治理水平 |
(四) 完善征信服务系统 |
第四章 流动性风险形成及防范 |
一、流动性风险形成 |
(一) 企业所能支配的准备资本不足 |
(二) 回流本身的风险 |
二、流动性风险防范 |
(一) 优化外部准备资本配置 |
(二) 商业信用扩张以产业资本边界为限 |
(三) 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
(四) 进一步构建公平、理性的市场竞争机制和环境 |
第五章 投机风险形成及防范 |
一、投机风险形成逻辑 |
(一) 商业信用基础工具及金融衍生品融合的风险 |
(二) 有限理性下的决策偏差 |
(三) 商业票据融资制度、监管机制不够完备 |
二、投机风险防范 |
(一) 完善商业票据融资市场供给 |
(二) 提升理性决策水平 |
(三) 制度、监管、服务一体化 |
第六章 系统把握三种商业信用风险的防范 |
一、贯彻习近平现代信用风险治理念和新时代经济思想 |
(一) 立足新时代的风险治理战略部署 |
(二) 金融风险治理 |
(三) 金融风险治理是对马克思信用理论的继承和发展 |
二、整体考量商业信用风险形成因素 |
(一) 坚持马克思信用风险的基本立场 |
(二) 理顺商业信用风险成因的内在联系 |
三、遵循客观经济规律,科学化解风险 |
(一) 尊重市场经济规律,回归信用服务实体经济之本源 |
(二) 尊重货币流通规律,调控信用规模 |
四、优化信用制度安排,调控政府行为边界 |
(一) 优化相关信用制度安排,提高市场的资源配置效率 |
(二) 把握信用功能发挥中政府与市场合理边界 |
五、强化企业主体“志诚”的内在支撑 |
(一) 信用道德提升有助于信用风险与投机风险控制 |
(二) 流动性问题的解决为企业诚信提供物质保障和凝聚力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后记 |
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清单 |
(8)金融机构公司治理改革研究 ——以规制道德风险为核心(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选题背景与意义 |
二、研究现状 |
三、概念界定 |
四、研究框架 |
五、研究方法 |
第一章 金融机构公司治理改革的前提问题:廓清规制道德风险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
第一节 金融机构道德风险的基本认识 |
一、金融机构道德风险的内涵 |
二、金融机构道德风险的表现 |
三、金融机构道德风险的危害性 |
第二节 金融机构道德风险形成的理论探析 |
一、金融机构道德风险形成的信息经济学解释 |
二、金融机构道德风险形成的法理解释:权利义务失衡 |
三、我国金融机构道德风险发生机制的本土化问题 |
第三节 后危机时代金融机构道德风险规制的检视与反思 |
一、金融机构道德风险规制的基本原理:激励相容 |
二、金融机构道德风险监管实践的困境与局限 |
三、金融机构特殊公司治理及其法律意义 |
四、我国金融机构道德风险规制的公司治理路径 |
第二章 金融机构公司治理改革的理论演进与基本原则 |
第一节 金融机构公司治理的股东利益至上理论 |
一、股东利益至上的理性基础与理论范式 |
二、股东利益至上的金融机构公司治理法律实践 |
三、金融机构公司治理视阈下股东利益至上的价值困境 |
第二节 金融机构公司治理的利益相关者理论 |
一、利益相关者利益保护的基本原理 |
二、利益相关者利益保护的金融机构公司治理法律实践 |
三、金融机构公司治理视阈下利益相关者理论的适用迷局 |
第三节 后危机时代金融机构公司治理改革基本原则 |
一、原则一:金融机构公司治理法律制度应服务于社会整体利益 |
二、原则二:以金融可持续发展为公司治理目标维护社会整体利益 |
三、原则三:金融可持续发展下改革金融机构公司治理法律制度 |
第三章 直接规制股东道德风险:金融机构股东责任制度重构 |
第一节 金融机构股东道德风险的形成:有限责任 |
一、股东道德风险的形成机理 |
二、股东道德风险的公司法规制:公司人格否认 |
第二节 金融机构股东有限责任的检视与改革 |
一、金融机构股东有限责任的制度沿革 |
二、金融机构股东有限责任的制度异化与规制虚空 |
三、金融机构股东有限责任限度突破的理论基础 |
第三节 我国金融机构股东责任的反思与重构 |
一、金融机构股东责任的路径选择与立法模式 |
二、金融机构股东责任规则的建构思路 |
三、金融机构股东责任的规则设计 |
第四章 直接规制道德风险:金融机构董事信义义务重塑 |
第一节 传统公司治理中董事激励与约束机制诱发金融机构道德风险 |
一、全球金融危机与我国金融实践视阈下董事激励与约束的法律考察 |
二、后危机时代金融机构董事激励与约束机制改革之检视 |
三、后危机时代金融机构董事激励与约束机制改革之反思 |
第二节 金融机构董事信义义务重塑 |
一、金融机构董事信义义务重塑必要性 |
二、金融机构董事信义义务重塑路径 |
三、我国金融机构董事信义义务重塑方案 |
第三节 金融机构董事违反信义义务的责任强化 |
一、我国金融领域监管与司法的权力配置格局重置 |
二、我国金融机构董事责任强化的立法路径 |
三、我国金融机构董事责任强化的司法路径 |
第五章 间接规制道德风险:金融机构监事职能完善 |
第一节 金融机构监事规制道德风险的原理与现实困境 |
一、金融机构监事规制道德风险的基本原理 |
二、金融机构监事规制道德风险的现实困境 |
第二节 金融机构监事会监督职能之完善 |
一、金融机构监事会信息权制度 |
二、金融机构监事会同意保留权与风险管理职责 |
三、金融机构监事会激励与约束机制 |
第三节 我国金融机构监事会本土化问题与制度改革 |
一、金融机构内部监督机制的法律供给现状 |
二、金融机构监事会法律制度评估 |
三、金融机构监事会制度改革建议 |
结论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及在学期间所取得的科研成果 |
后记 |
(9)网络借贷出借人权利法律保护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第一章 网贷出借人权利保护法律理论概述 |
第一节 网络借贷基本概念及类型 |
一、P2P缘起及基本概念 |
二、网贷交易发展的理论基础 |
三、网贷交易的类型化分析 |
第二节 厘定多元化的法律主体地位 |
一、网贷平台的适格性 |
二、网贷平台法律定位的观点梳理 |
三、出借人金融消费者身份的界定 |
第三节 廓清网贷多层次的民事法律关系 |
一、出借双方的借款合同 |
二、服务合同中的居间合同内容 |
三、服务合同对委托合同规则的准用 |
四、二元说代理权源及双方代理的正当性 |
五、网贷平台义务的认定标准 |
第二章 网贷出借人权利保护法律适应性问题 |
第一节 网贷出借人权利保护的必要性 |
一、网贷出借人权利保护的法理依据 |
二、网贷交易的信息不对称性 |
三、网贷交易蕴含的风险分析 |
四、网贷的非有效市场:投资者的理性偏差 |
第二节 网贷出借人权利实现面临的现实困境 |
一、交易安全权遭遇挑战 |
二、交易知情权难以保证 |
三、金融隐私权屡被侵犯 |
四、纠纷解决机制不完善 |
第三章 域外网贷出借人权利保护的经验 |
第一节 英国模式 |
一、英国网贷平台的商业模式 |
二、英国网贷出借人权利保护措施 |
第二节 美国模式 |
一、美国网贷平台的商业模式 |
二、美国网贷出借人权利保护措施 |
第三节 其他国家网贷出借人权利保护措施 |
一、韩国 |
二、日本 |
三、澳大利亚 |
第四章 网贷出借人权利保障机制的完善 |
第一节 构建完善的互联网融资征信体系 |
一、完善互联网金融下的个人信用征信体系 |
二、市场化征信发展模式的法律建构 |
三、确定金融隐私权的边界问题 |
第二节 强化信披义务确保出借人知情权的实现 |
一、信息披露的价值意蕴 |
二、构建出借人友好的制度取向 |
三、建立分类式的信息披露规则 |
第三节 发挥出借人教育的预防式功能 |
一、树立出借人风险防范意识 |
二、明确出借人教育方式方法 |
第四节 实现行业自律有效参与互联网金融治理的路径选择 |
一、发挥软约束力的功能优势 |
二、行业自律的实施前提 |
三、行业自律的实施机制 |
第五章 网贷出借人权利救济制度的构建 |
第一节 通过破产程序完善网贷平台退出机制 |
一、破产程序保障金融债权的路径探索 |
二、破产程序保障金融债权的制度安排 |
第二节 以侵权责任为路径保障金融债权 |
一、董监高的勤勉义务在责任认定中的核心地位 |
二、董监高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 |
三、划分责任分配方式 |
第三节 导入多元化纠纷解决的权利救济渠道 |
一、多元化纠纷解决的优势 |
二、建立内部纠纷处理机制 |
三、强化投诉的救济渠道 |
四、探索特色商事调解制度 |
五、调解协议法律约束力的适当延展 |
结论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及在学期间的科研成果 |
后记 |
四、关于银行防范道德风险的设想(论文参考文献)
- [1]NZ证券公司投资银行从业人员道德风险管控研究[D]. 吴云. 南京师范大学, 2020(07)
- [2]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资产证券化风险防范的法律研究[D]. 谭俐. 山东科技大学, 2020(05)
- [3]商业银行金融创新与实体经济增长 ——基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背景[D]. 滕飞. 广西大学, 2021(07)
- [4]跨境电商金融生态圈及其风险防范[D]. 王诗慧. 浙江大学, 2020
- [5]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研究 ——以民生银行假理财案件为例[D]. 胡章显. 北京交通大学, 2020(04)
- [6]信任视角下的网贷投资者决策行为及其风险缓释研究[D]. 安强身. 山东大学, 2020(08)
- [7]马克思信用理论视角下我国商业信用风险防范研究[D]. 黄慧微. 河北师范大学, 2020(07)
- [8]金融机构公司治理改革研究 ——以规制道德风险为核心[D]. 祝雅柠. 吉林大学, 2020(08)
- [9]网络借贷出借人权利法律保护研究[D]. 郭千钰. 吉林大学, 2020(08)
- [10]问题金融机构处置的法治构造[D]. 陆海天. 上海交通大学,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