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试论退耕还林还草的成本与效益(论文文献综述)
丁振民[1](2021)在《退耕还林工程有效性研究 ——以陕西省为例》文中提出有效性是生态补偿项目可行性与持续性评估的重要标准,包含环境有效性和成本有效性两个方面。然而,退耕还林工程作为中国覆盖范围最广、财政投资最多的生态补偿项目,由于中国农户生产呈现出耕地面积小且分散的典型特点,其有效性难以在农户层面的调研予以反映。以地理信息系统和遥感技术为基础的土地利用变化探测是全球变化和可持续发展研究的核心领域,可以通过衡量景观层面特定时间段内的土地利用、生态系统服务以及植被覆盖的变化情况评价生态环境质量的改善程度。以地理学和生态学为主要的自然学科采用对比分析的方法描述退耕还林工程实施以后土地利用、植被覆盖以及生态系统服务等生态环境指标的变化及其时空差异,而对于退耕还林工程有效性缺乏系统的、定量的研究,特别是对成本有效性的关注不够。另外,对于工程作用范围、林草空间配置、区域投资选择、林种投资结构以及交易模式等方面研究的仍存一些改进空间。本文以陕西省为例,利用经济学、生态学以及地理学等学科交叉的优势对退耕还林工程有效性进行研究,包含环境有效性和成本有效性两个方面。对于环境有效性,首先运用地理信息系统和遥感技术探测退耕还林工程实施以后土地利用以及生态系统服务价值等生态环境指标的变化情况;其次,总结土地利用转移的一般规律及其动机,并设计生态敏感性因子识别模型考察退耕还林工程作用范围的有效性。其次,在利用处理效应模型估计退耕还林工程对植被恢复的边际贡献的基础之上,构建相对优势指数用以评价林草空间配置的有效性。对于成本有效性,首先运用带有虚拟变量的面板固定效应模型估计陕西省不同空间尺度(流域、自然地理分区以及县区)的财政投资效率用以识别具有高回报率的投资区域;其次,考察林种投资对植被恢复的边际贡献及其空间异质性,并分析林种投资之间的替代效应;以植被恢复为目标,以成本有效性最大化为原则,利用面板门槛模型估计林种投资的最优结构;最后,分析了跨区域的横向生态退耕交易模式的优势以及可行性,并在耕地可持续利用的目标下构建了生态退耕的定价理论模型,为推动退耕还林工程建立跨区域的横向交易模式提供解决方案。本文的主要结论如下:(1)陕西省土地利用转移具有理性动机,并遵循一般的经济规律。在经济刺激条件下,耕地会向具有更高经济价值的城乡建设用地转移;而在退耕还林工程的推动下,耕地会选择向具有低转换成本的林地、草地等生态用地转移。在1990~2000年间,陕西省土地利用转移过程沿着“未利用地?草地?耕地?城乡建设用地”的经济流进行转移;而在2000~2015年间,其土地利用转移过程沿着“耕地?林、草地”的生态流和“耕地?城乡建设用地”的经济流进行转移。由于城乡建设用地的经济价值较高,其转出的机会成本远远大于城乡建设用地转出的收益;无论外部是否存在经济机会或者生态环境政策的干预,城乡建设用地很难向其他用地类型转出。(2)陕西省退耕还林工程具有环境有效性,但是其作用范围主要在陕北高原,并且陕北高原存在严重的林草空间错配。2000~2015年间,陕西省生态系统服务价值增加27.096亿元,是1990~2000年生态系统服务价值增加值的3.5倍,但“资金价值—生态系统服务价值”的转化率仅为10.28%左右。2015年陕西省植被NDVI值为0.831,相比2000年增长了15.097%;黄河流域的植被NDVI平均增长率约为长江流域的3.042倍;并且植被NDVI重心整体上向东北方向移动,退耕还林工程在北方的实施效果好于南方,但退耕还林工程后期由于造林规模减少以及复垦等原因导致植被存在退化的风险。生态敏感性因子识别模型可以有效地判断退耕还林工程的主要作用范围。陕西省1990~2000年间由破坏型因子主导,而在2000~2015年间由生态保护型因子为主导;特别是陕北高原最主要敏感因子是“耕地?草地”与“耕地?林地”,说明2000年以来退耕还林工程在陕北高原起到一定的生态保护作用。在反事实框架下,陕北高原退耕还林工程区的植被NDVI值比非退耕还林工程区的植被NDVI值平均高0.0426,并且退耕还林的边际贡献是退耕还草边际贡献的1.8717倍。通过相对优势指数可以比较准确地设计更为有效的林草空间配置方案。陕北高原适宜退耕还林的地区主要布在南部地区,特别是黄龙县、黄陵县、富县以及宜川县等县(区),而其他区域适合退耕还草。值得注意的是,吴起县、安塞县、志丹县、子长县等重点退耕还林工程区存在严重的林草空间错配,这些区域应该选择退耕还草而不是退耕还林。(3)陕西省退耕还林工程成本有效性存在改进的机会。从投资区域选择来看,相对于南方地区(陕南山区)陕西省退耕还林工程在北方地区(黄河流域、陕北高原和关中平原)更具有成本有效性,但北方地区的吴起县、安塞县以及志丹县等退耕还林工程重点实施区存在财政投资效率低下的问题。从林种投资选择来看,生态林投资比经济林投资在促进植被恢复方面更具有成本有效性;并且生态林投资在北方地区(黄河流域或陕北高原、关中平原)比在南方地区(长江流域或陕南山区)效果更为显着;另外,两类林种投资存在明显的替代效应,这种替代效应无疑会加剧退耕还林工程财政投资效率的损失;当退耕还林工程全部投资生态林时,其成本有效性达到最大;从交易模式来看,跨区域的横向生态退耕交易模式更具有优势,并且在陕西省具有可行性。陕西省生态退耕的机会成本总体呈现“中间高、南北低”的分布格局;另外,陕西省生态退耕补偿区主要分布在关中平原、汉中盆地以及安康盆地,总体与耕地分布的格局较为相似,并且与具有高生态退耕机会成本地区的分布较为一致;而耕地生态受偿区主要与高原、山地以及丘陵分布格局基本保持一致,并且总体上位于具有低生态退耕机会成本的区域。在新一轮的退耕还林工程中,政府需要完善退耕还林工程的激励方案,提高退耕还林工程的区域瞄准性,并且引导工程参与者在有效性的基础上选择适宜的植被恢复类型。其次,在现有的支付标准下,陕西省应该重点财政投资于北方地区(陕北高原或者黄河流域),而南方地区(陕南山区)应该坚持以自然恢复为主,人工恢复为辅的生态修复策略,或按照“绩效支付法”对区域进行补偿,降低陕南山区的退耕还林工程的补偿标准或者投资规模,退耕还林工程重点实施区应加强财政绩效评价与监督。其次,政府应谨慎对待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相关政策的变化,以防范生态恶化的可能;应该提高农户种植生态林的相对补贴标准,而降低种植经济林的相对补贴标准,激励更多的农户选择种植生态林而不是种植经济林。最后,国家应逐步转变退耕还林工程的激励体制,探索并建立跨区域的横向生态退耕交易模式,在提高退耕还林工程成本有效性的基础上实现区域生态环境自治格局。
杨均华[2](2020)在《退耕还林工程的农户福利效应研究》文中指出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关系到人类的福利和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森林生态文明建设是实现恢复和保护良好生态环境的关键,而退耕还林工程则是中国实现良好生态环境的重要工具和抓手。生态环境具有公共产品属性,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并且,生态环境既是人类赖以生存基础,又是保护和发展生产力的前提条件,影响到人类福利和社会经济向高质量发展。面临日益严峻的生态退化、资源枯竭、水土流失、土地沙化、肥力下降和灾害频发的形势,中国政府在1999年开始试点实施退耕还林工程。退耕还林是一项中国甚至世界范围内资金投入规模最大、覆盖面最广、政策性最强和农户参与程度最高的公共生态工程。作为一项公共政策,退耕还林的实施方案和原则分别采取“退耕还林、封山绿化、以粮代赈、个体承包”和“谁退耕、谁造林、谁经营、谁受益”。退耕还林投资是政府利用公共财政资金开展生态建设,具有转移支付功能,但其实施方案和原则又是以私人承包制为基础,农户是退耕还林的供给主体,而不是公共组织,是借助寻求私人利益的退耕户参与,有助于促进生态公共产品供给的效率激励。从福利经济学视角出发,农户福利改善既是生态治理的前提条件,也是生态治理的重要目标。随着退耕还林的可持续实施,政府赋予退耕还林的改善农户民生的福利目标更加突出,从生态优先,兼顾农户生产结构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目标,再到促进农民脱贫致富和增加农民收入目标,进一步发挥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可持续发展、集中连片地区的扶贫开发、增强农业绿色生产发展能力和精准脱贫目标。可见,改善农户福利成为退耕还林工程的重要目标。那么,在退耕还林工程可持续实施的背景下,退耕还林如何影响农户福利及其效果究竟如何?这是评估退耕还林工程绩效的关键所在,也是解决“三农”问题重要途径,更是优化和完善退耕还林政策的实际证据。因此,退耕还林工程实施已20年有余,评估退耕还林工程的农户福利效果对完善退耕还林政策和实现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本研究基于福利经济学视角,在公共物品理论、外部性理论、可持续发展理论、二元经济结构理论和福利经济学理论等多维理论体系的指导下,在全面地和系统地梳理国内外文献的基础上,构建退耕还林工程影响农户福利的理论分析框架,并在全面回顾退耕还林发展进程及其主要成效的基础上,利用长期大样本农户追踪调研数据,首先,分析退耕区农户福利动态变化现状;其次,采用Ordered Probit模型评估退耕还林工程对农户生活满意度的主观福利影响,运用倾向得分匹配双差分模型(PSM-DID)和中介效应模型分析退耕还林工程对农户收入增长的客观福利影响,运用倾向得分匹配和双差分模型(PSM-DID)以及回归分解法探究退耕还林工程对农户扶贫客观福利的影响,采用Logit模型和聚类固定效应模型分析退耕还林工程对农户非农就业客观福利的影响;最后,在上述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优化退耕还林政策建议,为进一步改善农户福利状况和提高农户福利水平提供理论和现实依据。本研究的结论如下:(1)通过对退耕区农户福利现状分析,在主观福利方面,退耕区农户生活满意度明显提升。退耕户的生活满意的户数高于非退耕户的户数,分别为596户和402户;退耕还林与农户平均生活满意度的相关系数为0.0547,表现为正相关关系,散点图的趋势线的截距为1.5967,其斜度略微向右上方倾斜。在客观福利方面,首先,样本总体、长江流域、黄河流域、东部地区、中部地区和西部地区农户收入水平及增速不断显着提高,收入来源和结构呈现多样化,农户获得的退耕补贴超过农业补贴,其比较优势在逐步下降,退耕补贴呈现倒“U”型状,农户获得的年均退耕补贴为360.73元,农业补贴(包括粮食补贴、农资补贴、农机补贴和良种补贴)为98.92元,退耕补贴是农业补贴的近4倍。其次,退耕区农户贫困程度变化受到国家贫困线标准变动的影响大,随着贫困人数的减少,农户贫困内部收入分配更加不平等;农户贫困广度、贫困深度和贫困强度在1999~2006年间都呈现下降趋势,且贫困广度下降幅度大;在2007~2014年间农户贫困广度、贫困深度和贫困强度都呈现了在波动中上升趋势。最后,与非退耕户相比,退耕户的劳动力利用结构发生了显着调整。1999~2014年,退耕户外出打工投劳的均值为168天、林牧渔业投劳为均值为116天、种植业投劳均值为100天、非农经营投劳均值为36天,退耕户以土地为基础投劳为均值216天,非农就业投劳均值为204天。(2)运用Ordered Probit模型实证检验了退耕还林工程对农户生活满意度主观福利效应的影响。结果表明,就样本总体看,退耕还林工程能够改善和提高农户生活满意度的可能性。具体而言,农户若参与退耕还林,能使其生活的“不满意”和“一般”的概率分别降低3.9%和4.79%,并使农户的生活感到“满意”的概率提高52.86%。就贫困户和非贫困不同群体看,退耕还林工程不仅能够促进贫困户的生活满意度,也可以促进非农困户的生活满意,贫困户和非贫困户都从退耕还林工程实施中受益,增进了两类群体的主观福利水平,并且退耕还林提升贫困户生活满意度的可能性大于非贫困户。就不同区域看,退耕还林影响不同区域农户生活满意度呈现出明显的区域性差异,其大小依次为西部地区、长江流域、东部地区、中部地区和黄河流域。(3)运用倾向得分匹配双差分模型(PSM-DID)和中介效应模型探究了退耕还林工程对农户收入增长客观福利效应的影响。结果表明,就样本总体看,在控制诸多决定因素的条件下,退耕还林工程促进农户短期收入增长和长期收入增长,其幅度分别为175元和148元,在不考虑退耕补贴的情况下,农户增收水平有所下降,但仍能实现长期收入增长;将退耕还林参与变量分解为退耕年份变量后,由于政府为强化退耕还林成果,不断出台相关政策,研究发现退耕还林对农户收入增长影响存在阶段性波动,农户增收存在着年份差异。在考察退耕还林工程对农户收入增长来源和结构中,退耕还林促进了农户增收来源多样化,其工资增收为38元,本地增加20元,外地增加41元外地工资贡献大;退耕后,农户经营行为变化显着,其生产经营结构调整明显,农业经营增幅为15元,其中,种植业为31元、林牧渔业12元;二三产业(非农经营)收入增幅为21元。就不同区域看,退耕还林对不同区域农户都实现了增收,但存在显着地区域性差异。东部地区、中部地区、西部地区、黄河流域和长江流域的农户增收幅度依次为106元、113元、120元、64元和76元。农户生产结构、就业结构和耕地生产力对退耕还林的农户增收福利发挥了显着的中介作用。(4)运用倾向得分匹配双差分模型((PSM-DID)和回归分解法探究了退耕还林工程对农户扶贫客观福利的影响,并建立退耕还林扶贫瞄准分析指标。结果显示,退耕还林工程农户扶贫瞄准效果不高,1999~2014年的退耕瞄准率为44%,且随着工程可持续推进,退耕瞄准率整体逐步上升,最高达到2008年的59%;相应的退耕漏出率整体上为56%,且随着工程推进,漏出率在下降;退耕有效覆盖率为8%。退耕还林工程对样本总体农户扶贫效果显着,并且退耕还林工程农户扶贫效果是存在显着的年份差异和区域差异。在国家绝对贫困标准下,就退耕参与看,1999~2014年间,退耕还林扶贫效果的贡献率为1.18%。就退耕年份看,退耕第二至八年具有脱贫作用,同样地,其脱贫贡献小,脱贫效果不大;另一方面,退耕第一年、第九至十六年脱贫贡献呈反向状态。就退耕区域看,退耕参与在国家绝对贫困标准下的脱贫贡献大小依次为西部地区(11.32%)、黄河流域(9.16%)、东部地区(6.41%)、长江流域(4.17%)和中部地区(1.23%)。(5)运用面板数据logit模型和聚类固定效应模型分析退耕还林工程对农户非农就业客观福利的影响。结果表明,农户参与退耕还林工程,土地对农村劳动力约束得到放松,农业剩余劳动力流动和转移倾向较快,农户非农就业、外出务工和非农经营就业参与的可能性显着提高。退耕还林促进了非农就业参与、外出务工参与和非农经营劳动参与,较未退耕户分别显着地提高了20.1%、15.7%和4.4%的可能性。退耕还林释放的部分农业劳动时间,退耕还林工程促进了农户非农就业、外出务工和非农经营劳动供给,其中,外出务工劳动供给贡献大。退耕第2年至第7年对非农就业、外出务工和非农经营劳动供给的促进作用逐步增强,但在之后的退耕年份,非农就业、外出务工和非农经营劳动供给逐步降低,并逐步变得不显着。退耕还林工程促进了不同区域农户非农就业、外出务工和非经营就业劳动时间,但存在显着区域差异。
马国红[3](2020)在《固原市退耕还林的法律制度研究》文中研究指明“退耕还林”是我国为积极应对生态环境恶化而于本世纪初推行的一套生态治理制度。本文作者曾实地参与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的退耕还林工作。作为西部干旱地区,固原市的生态治理工作有着典型的标本意义,其具有积极的体系化治沙探索经验,但亦有诸多尚不完善之处。具体到法律层面,该市的法律规制与退耕还林实践有着明显的脱节现象。而这种制定法与社会实践的不协调并非仅在固原一地存在,国内外其他地区的相关治理实践中也或多或少存在着相似问题。对退耕还林工作中存在的实践与法律规制不协调的现象进行研究,有助于找寻到更为有效的法律管理方式。本文以作者在固原市实地调查取得的真实数据为依托,以思索法律规制与社会实践之间的关系为逻辑进路,通过比照分析国内外其他地区的相关制度设计与实践,在理论上分析讨论生态治理中法律规制与治理实践的互动作用;再结合固原市生态治理实践中的本地特色及在退耕还林过程中所存在的各种具体问题为具体对象加以分析讨论。在此基础之上,探讨固原市退耕还林的立法现状,肯定其本地化的立法特色,并评析其立法的不足之处,主要是从退耕还林的立法体系和配套制度两方面进行讨论分析。通过分析讨论,学习国内外相关领域的经验教训以为借鉴,以期得出有助于固原市退耕还林工作中完善退耕还林的法律制度及当地规范性法律文件的合理化建议,并最终提出对退耕还林制度的立法建议。希望能对固原市退耕还林法律制度的完善有所帮助。
罗万云[4](2019)在《干旱内陆河流域生态资本补偿问题研究 ——以甘肃省石羊河流域为例》文中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政府将生态文明建设提到事关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战略高度。当前,在干旱内陆河流域生态文明建设进程中,仍然面临着生态资本内涵不清,服务价值核算困难、生态补偿粗放等基础性难题。对于干旱内陆河流域来说,水源涵养服务是生态系统向人类提供的一种可再生的“生态资本”,只要我们谨慎使用,积极保护,生态系统就会持续的向外界供给。但是,由于自然和人文因素导致石羊河流域水源涵养功能萎缩、土地沙化加剧,荒漠植被衰败,生态退化导致了石羊河生态资本供给量下降,“绿水青山”难以实现向“金山银山”转换。本研究以甘肃省石羊河为案例区,将生态系统向人类提供的水源涵养服务视为一种重要的“生态资本”,运用生态经济方法对生态资本补偿问题展开分析。本文在已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界定了干旱内陆河流域生态资本概念,从经济学视角对生态资本补偿逻辑做了分析,试图解决生态资本补偿中的如下问题:第一,石羊河的生态资本供给量究竟有多少?其服务价值又是多少?第二,模拟土地利用情景与生态资本供给量变化的关系?明确生态资本补偿的目标。第三,分析土地利用转换过程中补偿价格、转换比例与生态资本补偿标准存在的联系?第四,农户作为生态资本供给者,其受偿意愿额多少?又存在那些因素影响受偿意愿额?基于上述问题,本研究试图对生态资本补偿需要回答的关键问题做有益尝试。分别得到以下结论:第一,通过对石羊河流域正在实施的退耕还林(草)、草地禁牧等土地利用转换工程进行分析,搜集统计资料,结合多次实地调查结果,运用动态博弈分析方法,对现行生态资本补偿进行评价,分析背后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政府和农户的博弈行为和机理。结果表明:(1)中央政府制度的生态资本补偿应该考虑地方政府在土地利用转换项目中的工作积极程度和风险规避特征以及生态资本供给量等因素,实现委托双方利益最大化。(2)政府作为生态补偿的“制定者”和“实施者”,在生态补偿设计之初,补偿标准并不能有效弥补农户参与成本和机会成本,农户的生计诉求常常被忽视,造成了较低效的子博弈精炼纳什均衡(不足额补偿,消极参与)。政府应该在土地利用转换中选择足额补偿策略,以解决农户消极参与问题,提高土地利用转换面积,实现生态资本供给量的增加。第二,本文运用InVEST模型,经过参数本地化处理,定量分析了2000年和2015年石羊河流域生态资本供给量和空间格局变化。结果表明:(1)石羊河流域生态资本供给能力有所提升,生态资本的单元栅格价值由2000年的67679.61元/年上升到2015年的75541.11元/年,单元栅格价值的空间分布格局由上游向下游逐渐递减趋势。(2)从生态资本供给价值总量来看,石羊河流域由2000年的40.09×108元/年上升到2015年的44.79×108元/年,上游肃南县、天祝县的生态资本供给价值最高,为12.27×108元/年和15.71×108元/年;下游地区是生态资本供给能力的低值区域,主要分布在民勤、金昌等地。(3)不同土地利用类型的生态资本供给能力各有差异,依次为林地>高覆盖草地>中覆盖草地>低覆盖草地>耕地>水域>建设用地>未利用土地。第三,2000-2015年,石羊河流域土地利用变化主要集中在耕地、林地、草地、未利用土地之间转换。从土地利用转换与生态资本供给量来看,退耕还林对提升生态资本供给量的贡献最高,其次是退耕还草、草地禁牧。结果表明:(1)通过InVEST模拟,石羊河流域将适宜的土地进行“退耕还林”、“退耕还草”、“草地禁牧”转换,生态资本供给量达到59.68×108元/年、56.58×108元/年、48.99×108元/年。(2)本文运用Matlab2017a中全局优化工具箱(Matlab Global Optimization Toolbox),得到“保留耕地”、“退耕还草”、“草地禁牧”、“退耕还林”转换类型的分类条件(T1=11.98、T2=30.11、T3=59.97),确定石羊河流域适宜退耕还草区域为6588.57万亩、适宜草地禁牧区域为2455.33万亩、适宜退耕还林区域为1110.36万亩。第四,通过问卷调查方法获取到生态资本供给者的土地利用转换成本,根据现有退耕还林(草)、草地禁牧等工程执行情况,运用最小数据方法,利用Matlab2017a软件模拟了不同土地利用情景下的生态资本供给量与生态补偿标准的关系。结果表明:(1)现行给予土地利用转换而实施的补偿标准严重偏低,“退耕还林(草)”工程若按照模拟出的情景3(天祝县569.14元/亩,肃南县538.68元/亩,民勤县1490元/亩,1671.44元/亩,永昌县1907.92元,金昌市1380.41元/亩,古浪县651.45元/亩)对农户展开补偿,可以激励大部分农户的耕地转化为林地或者草地,实现“退耕还林(草)”所能达到的生态资本供给量的理想目标(天祝县1.97×108立方米/年、肃南县1.46×108立方米/年、民勤县0.12×108立方米/年、武威市0.39×108立方米/年,永昌县0.41×108立方米/年、金昌市5.37×104立方米/年、古浪县0.51×108立方米/年)。(2)“草地禁牧”工程若能够按照模拟出的情景3(天祝县247.94元/亩、肃南县120.43元/亩)对农户进行补偿,可以实现“草地禁牧”所能达到的生态资本供给量(天祝县0.35×108立方米/年、肃南县0.42×108立方米/年)。(3)现行生态补偿难以弥补地方政府和农户参与土地利用转换的成本支出,若按照情景3执行,石羊河流域生态补偿资金比低于1542083.34万元(天祝县245323.2万元、肃南县205977.53万元、民勤县52761.06万元、武威市425603.06万元、永昌县409192.36万元、金昌市4085.97万元、古浪县199140.16万元)。第五,通过贝叶斯估计可以看出,石羊河流域农户的受偿意愿额是存在明显土地类型差异以及空间差异。结果显示:(1)从土地类型来看,石羊河流域农户的耕地受偿意愿额明显高于草地(耕地828.97元/亩,草地185.51元/亩)。(2)从空间来看,上游天祝县、肃南县的农户受偿意愿额明显低于中下游民勤县、永昌县、金昌市、武威市、古浪县的。(3)运用线性回归分析方法和分位数回归分析方法,农户受偿意愿额的影响因素包括农户年龄、受访者教育程度、家庭劳动力数量、家庭耕地/草地数量、家庭年收入、水资源紧缺程度、耕地/草地转换的生态效益评价、生态资本认知等。
李玥[5](2019)在《黄土丘陵区退耕与农业生态经济社会系统协同发展研究 ——以安塞县为例》文中提出陕北黄土丘陵区水土流失严重,生态系统退化,退耕还林还草工程的实施,使该区生态系统得到修复和改善,经济社会系统得到了发展。科学评估该工程效果,揭示退耕与农业生态经济社会系统协同关系成为当前生态恢复研究的热点。本文以黄土丘陵生态脆弱区安塞县为例,基于调研数据及模型构建等方法,研究退耕与农业生态经济社会系统之间的协同效应、协同态势及协同方向与强度,探索退耕与农业生态经济社会系统之间的相互作用与协同关系,进而提出系统良性发展的措施或建议,为退耕区域的可持续发展提供科学依据。主要研究结论如下:(1)论证了退耕与农业生态经济社会系统的可协同性基于生态学理论、经济学理论、社会学理论等,分析了退耕与农业生态经济社会系统可协同性的理论基础;参照关于恢复力的研究框架,结合已有研究,建立了退耕还林还草与农业生态经济社会系统协同演变过程的理论框架;以退耕典型代表流域-安塞县纸坊沟流域为例,通过对其1938-2015年期间退耕与农业生态经济社会系统关系的演变过程的实证,剖析了农业生态经济社会系统与退耕的相互作用过程:表明纸坊沟流域退耕与农业生态经济社会系统的协同关系经历了负向协同(1938-1972)、协同-负向协同-协同(1973-1998)、协同化持续发展(1999-2015)三个阶段,显示了现实发展中退耕与农业生态经济社会系统之间存在协同关系;利用VAR模型对安塞县退耕与农业生态经济社会系统之间的关系进行研究,进一步明确了退耕对农业生态经济社会系统的发展产生了作用,农业生态经济社会系统的发展也反作用于退耕,退耕与农业生态经济社会系统之间存在协同互馈关系。从理论基础、理论框架、案例区实际发展过程、模型运算相结合视角论证了退耕与农业生态经济社会系统的可协同性。(2)明确了退耕与农业生态经济社会系统的协同效应采用遥感与GIS等空间技术及归一化植被指数NDVI剖析了退耕背景下农业生态经济社会系统的实施效果,发现安塞县2000年至2013年间退耕区域土壤侵蚀强度明显减小,土壤侵蚀面积(除微度侵蚀外)占比从95.31%减少至38.19%,减少了57.12%,明确了退耕的实施是降低研究区土壤侵蚀强度的关键因素,同时发现土壤侵蚀综合指数较小的区域产值较高;退耕的实施改变了区域内土地利用结构、农林牧产业结构及劳动力结构。在此基础上,运用向量自回归模型(VAR)定量计算出退耕与农业生态经济社会系统之间的协同效应,计算结果表明:退耕对农业经济系统的贡献率最高点为20.28%,对农业社会系统贡献率最高点为26.77%,低于退耕对农业生态系统34%的贡献率;农业生态系统对退耕的冲击感长期稳定在6%-7%左右,农业经济系统对退耕的影响程度最为明显,贡献率最高点达55.3%,且常年稳定,结果与现实状况相一致。(3)退耕与农业生态经济社会系统协同态势演变过程可以划分为4个阶段利用1995-2014年安塞县统计年鉴资料及相关人员的调查问卷所得数据,系统分析了在1995-2014年间安塞县退耕和农业生态经济社会系统综合指数变化趋势:1995-2014年间安塞县退耕与农业生态经济社会系统总体上呈上升趋势,二者的变化趋势基本一致;2014年的退耕综合指数较1995年上升了近两倍。农业生态经济社会系统在2012年达到峰值后略微下降。2014年较1995年增长了56.8%。在综合指数分析基础之上,通过建立耦合度模型,将退耕与农业生态经济社会系统协同关系划分为四个阶段:Ⅰ.协作推进与发展阶段、Ⅱ.相悖阶段、Ⅲ.无序失衡阶段、Ⅳ.抑制发展阶段,其中阶段Ⅲ仅是理论结果,在实际政策约束等要素的影响下一般不会出现;而阶段Ⅱ和阶段Ⅳ可能会短期出现。1995–2014年,安塞县先后经历了相悖阶段和协作推进与发展阶段,目前处于协作推进与发展阶段的下降时期。(4)确定了目前退耕与农业生态经济社会系统协同方向及强度利用结构方程模型,通过安塞县2015年494户农户调研资料的分析,明确了退耕与农业生态经济社会系统之间的协同作用及协同强度。结果表明农业生态经济社会系统是退耕与农业生态经济社会系统协同发展的核心,退耕通过农业生态经济社会系统各个链网结对协同效果产生作用,在退耕的作用下,生态系统与协同效果局部协调,其直接影响系数为0.87,表明现阶段安塞县的农业生态系统的优化为退耕与农业生态经济社会系统的协同发展提供了基础的物质能量支撑。经济系统与协同效果局部相悖,其直接影响系数为-0.76,即现阶段区域内农业发展未能很好将农业资源转化为农业经济优势,致使区域内农业经济系统发展相对滞后。最终导致退耕与农业生态经济社会系统未能形成良好的协同发展。(5)提出了优化退耕与农业生态经济社会系统协同发展的政策建议在短期生态修复及长期生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双重目标下,应以促使退耕区域潜在生态功能显化为前提,在不断提高林分质量与结构的基础上,构建以提高林草资源率为核心的农业产业链网结构,从而推动退耕与农业生态经济社会系统的优化协同。
梁书林[6](2019)在《四川省新一轮退耕还林建设存在问题及对策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退耕还林是我国在新世纪生态建设方面的一项伟大工程,在前一轮退耕还林建设工程取得巨大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基础上,我国于2014年开始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建设。新一轮退耕还林建设任务虽然已经实施四年,但是要完成新一轮退耕还林建设任务并完全兑现现有补助政策要到2025年方才结束,要实现新一轮退耕还林建设的战略目标,稳定发挥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还有很多管理工作要做。本文从公共产品理论视角认识研究新一轮退耕还林,退耕还林作为一种准公共产品,兼具公益属性和经济属性,政府承担公共产品供给的主要职责,同时用市场机制解决项目经济效益实现路径,提出通过政府部门、林业新型经营主体和退耕农户的多元协作解决新一轮退耕还林建设面临现实问题的对策。在公共产品理论和协同治理理论成果的指导下,首先从四川省新一轮退耕还林的背景、项目落地情况、任务完成情况、经营管理情况等建设现状出发,对当前四川省新一轮退耕还林建设的现状进行深入分析研究,归纳出目前存在的落实退耕还林土地越来越困难,退耕还林地用途和林木权属不明晰,后期经营管理责任没有全面落实到位、退耕还林建设成功巩固存在较大风险和充分实现项目经济效益存在较大风险等问题。然后再深入分析存在问题的内在原因,即土地利用政策不协调,退耕还林地用途变更和确权登记不及时,后期经营管理模式和考核机制不健全,财政补助政策无比较优势和未充分发挥新型林业经营主体的特殊优势。最后针对性的提出政府部门协同优化土地利用政策,加快推进退耕还林地用途变更及确权登记,创新后期经营管理模式并建立考核机制,优化完善财政补助政策和引导鼓励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参与新一轮退耕还林建设等五项对策建议,本研究能够为四川省新一轮退耕还林建设尤其是后期经营管理、成果巩固和充分实现经济效益等提供理论参考和实践路径。
张单[7](2016)在《基于水土保持效益的黄土高原退耕还林政策评价 ——以陕西渭河流域为例》文中认为黄河中上游的黄土高原地区一直是我国水土流失最为严重的地区。尤其在1998年特大洪灾发生之后,国务院通过了一系列的生态修复措施的行政条例,来防治生态破坏的扩大化。第一轮退耕还林政策推行之后,群众积极响应,退耕面积扩张可观,退耕还林效果显着。但同时也暴露出了一些退耕还林上的严重问题。一方面由于生态恢复的长时期性,退耕还林需要成为一项可持续的维系的生态工程,其可持续性在各个方面受到限制,如退耕还林政策过于激进使得政策并不符合我国退耕还林的实际情况;农民的种植技术限制使得一部分退耕还林的生态恢复效果并不显着,一些地区还存在着复耕的问题;还有资金投入过快,并且没有专项的补贴资金使得农户的福利并没有落实到位,退耕还林进行下去困难。另一方面退耕还林的过快扩张使得粮食安全受到一定程度的威胁,基本农田的生产压力增加。过快的扩张退耕还林还使得接下来的两轮退耕还林的土地一定程度的碎片化,执行的难度有所增加。种种问题表明,退耕还林需要继续,但是需要合理的制定退耕还林政策。既要满足退耕还林达到最优的生态效益,又要考虑退耕还林所需要的成本限制,要更加有效的利用退耕还林可利用的资金。这就需要退耕还林的政策进行基于成本效益的评价。本文通过土地利用方式的变更(LUCC)的纽带来建立退耕还林政策与生态效益的联系。一方面退耕还林的政策选择了一定的土地利用方式变换(耕地转林地或草地)的范围,从而产生了不同的土地利用方式成本的变化。另一方面,不同的土地利用方式变换的范围,有着不同的退耕还林生态效果。因此可以通过土地利用变化来研究不同退耕还林政策制定的情景下,退耕还林成本与生态效益之间的关系。研究方法上,本文首先采用了美国农业部(USDA)开发的SWAT模型,通过数字高程、土地利用、土壤类型、气象以及泥沙径流等方面信息的获取,搭建了渭河流域的SWAT模型,通过参数率定的方式使模型与实际流域情况进行拟合。在通过不同的政策设定情景(不同的起始退耕坡度,还林地还是草地)来进行对不同土地利用变化下的退耕还林泥沙径流等方面效果的模拟。再根据不同的退耕还林政策所需要的不同退耕还林成本(政策不同,所以总共需要退耕补贴数量也不同),来进行退耕还林不同政策下成本效益的比较,查看每一种情形下退耕还林的边际成本与边际效益的变化(起始退耕坡度的下降导致退耕还林面积的增加,从而导致退耕还林政策补贴的增加)。通过研究表明,在涵养水源的功能方面退耕还林在渭河流域内的边际生态效益最大处的坡度值为10°,且退耕还草作为其相关的项目,在陡坡出的涵养水源效果出色,可以结合退耕还林来在研究区域内进行综合的退耕方案。
齐拓野[8](2014)在《基于能值分析的黄土高原丘陵区退耕还林还草效益研究 ——以宁夏彭阳县为例》文中研究指明退耕还林还草工程效益一直是学术界争相研究的热点问题。由于工程中存在大量物质流、货币流、能量流,不同类型的投入与产出之间难于比较;且工程的时间跨度较长,一般为数年时间,用于工程建设的生产资料和产出产品都存在较大的价格波动,因此难于评估工程效益。能值评价法可以将不同类别的投入和产出全部转化为太阳能,统一进行比较分析。基于此,本文将能值分析法引入黄土高原丘陵区退耕还林还草工程效益研究,这一方面打破了工程中不同类别投入、产出之间难以比较的壁垒,另一方面排除了价格波动的因素,从而使评估结果更加客观。文章首先对研究背景进行了分析,结合全国范围内退耕还林还草工程实施现状,阐释了研究目的和研究意义。在此基础上,文章从退耕还林还草研究和能值研究两个角度对国内外研究成果进行了梳理,发现将能值和退耕还林还草相结合的研究成果较少。文章选取宁夏彭阳县为研究区域,从五个方面对研究区概况进行了介绍,并阐述了研究涉及的相关问题。在研究的主体部分,文章对宁夏彭阳县退耕还林还草工程中涉及的农田、草地、林地三个子系统进行了能值分析,包括拟物化能值图的绘制、2000——2010年间每年的能值分析表的编制、投入能值和产出能值的计算、以及主要能值指标的分析。基于能值分析结果,本文选取了三个复合系统指标对退耕还林还草工程效益进行了综合评价。此外,文章基于遥感影像数据计算了工程实施期间彭阳县农田、草地、林地生态系统服务价值的变化情况,据此对工程效益做了辅助评价。综合能值和生态系统服务价值两部分的评价结果,文章得出如下主要结论:(1)能值和生态系统服务价值的分析结果都表明,彭阳县退耕还林还草工程总体而言取得了较好的效益;生态系统服务价值的分析结果表明,退耕还林还草工程的实施并未从根本上改变彭阳县生态系统格局。(2)能值分析中,“农田——林地——草地”复合系统的能值产投比表明,彭阳县退耕还林还草工程收益从数值上看依然偏低;林地、草地生态系统的环境负载率表明,林地建设和草地建设造成的环境压力还远未达到当地的环境承载力。未来可加大林草建设强度,并进一步优化能值结构,使工程取得更好的效益。(3)生态系统服务价值的分析结果表明,彭阳县退耕还林还草工程中过分注重林地建设,林草建设不均衡:能值分析中“林地——草地”复合系统稳定性指数表明,工程构建的林草复合系统内的物质网、能量网欠发达,系统调节能力差,容易遭到破坏。这些不足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工程的整体效益。(4)能值分析中,农田生态系统能值产投比和净能值产出率的分析结果表明,国家对于彭阳县退耕地的补助标准过低,长此以往将严重影响农民参与退耕的积极性和退耕还林还草工程的进一步实施,未来应加大退耕补助粮或退耕补助款的补助力度。(5)林地生态系统的主要能值指标分析结果表明,彭阳县退耕还林还草工程中的林地建设存在许多问题。(6)草地生态系统的主要能值指标分析结果表明,彭阳县退耕还林还草工程中的草地建设工程质量低。
刘虎[9](2014)在《武威市古浪县退耕还林还草效益评价与补偿政策研究》文中研究说明退耕还林还草工程是一项重要的国策,迄今为止,该工程已经实施了几年,已经对西部地区的生态和经济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对于该工程后续还将发挥怎样的作用,产生怎样的影响,以及退耕补偿方面,这些都是我们十分关注的问题。本研究将以武威市古浪县为例,采用环境经济学中的一些方法,如直接市场法中的几种方法来估量该地区退耕还林还草的土壤保持效益。武威市古浪县退耕还林还草工程实施之后,每年的保土效益达到了8576万元,这其中土壤养分的价值保持为8134万元,土地废弃恢复价值为18万元,淤泥减少价值为424万元。在发挥效益的林草植被中,按照功能大小为:乔木林,灌木林,草地,经济林。另外,通过对武威市古浪县退耕还林还草状况的调查研究,发现国家的退耕补偿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作用巨大,存在不可延续性。所以建立更为合理的,科学的补偿政策是急需解决的事情。鉴于此,本研究应用外部性理论和资源价值理论,将退耕区的环境,植被,社会,经济等各项因素综合考虑,提出了一些诸如制定分区分等的补偿标准,对可延续的生态补偿政策提出了建议。
邢祥娟[10](2014)在《退耕还林对农户收入的影响研究》文中研究说明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着工业化及城市化进程的快速发展,我国的生态环境也日益恶化,保护并建设良好生态环境,以实现社会可持续发展成为一个紧迫的问题。退耕还林工程是我国林业生态建设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我国政府目前进行生态环境建设的重大举措,为我国实现可持续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也是我国为世界生态文明建设作出的重大贡献。随着项目的不断深入,其政策目标不再是单一的改善生态环境,而是逐渐发展为综合性目标体系,具体包括优化产业结构、增加农民收入、缩小地区差距、推动地区的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等。目前相当一部分地区的经济林第一轮补助已经到期,生态林的补助也有一部分到期,而伴随着第一轮补助期的结束,部分农户出现返耕现象,这使得人们开始关注退耕还林工程长期生态效果的风险分析。本文利用林业重点工程与消除贫困课题组四次大型农户调查的数据,运用资源经济学、公共经济学、制度经济学等经济学理论,采用相关计量模型、数据包络分析等研究工具,深入研究了退耕还林工程对农民收入的影响。首先,对柯布—道格拉斯生产函数进行了改进,构建了农民收入的扩展生产函数模型,运用平衡面板数据对退耕还林工程对农户收入的影响进行了分析。研究表明,退耕还林工程对农户的总收入的影响是正的,由于农户各项收入的增长不平衡,所以不同来源收入对收入增长的贡献也有差异。退耕还林工程并没有减少农户的家庭经营性收入。农民的工资性收入所占比例呈逐年稳定上升的势头,说明退耕还林工程减少了耕地面积,释放了劳动力,客观上促进了劳动力的转移,对农户工资性收入产生显着的正向影响,但后期工资性收入的相对增长率逐渐减小其次,引入收入结构相似度概念,对参与退耕还林工程的农户和未参与退耕还林的农户的收入结构进行比较,发现收入结构相似度先下降,经过一段时间调整又上升,收入结构的趋同表明工程补贴并不是农户收入的主要来源,而且考虑到农户的补贴收入,其他收入应该也是较非退耕户高的。退耕户的收入结构绝对值变动高于非退耕户,但其波动幅度相对较低,说明退耕还林工程对农户的收入稳定性有一定的作用。第三,运用DEA非参数效率对收入结构的合理性进行了估计,样本总体的纯技术效率和规模效率都偏小,说明农业生产依然处在速度型阶段,打工效率同样偏低。就样本农户参与工程与未参与工程的比较来看,参与退耕还林工程的农户退耕农户经营效率中的技术效率和规模效率都低于非退耕户,从打工效率来看参与退耕还林工程的农户技术效率和规模效率低于未参与工程的农户,表明政策的实施仅仅为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和农民的收入增加提供了可能性并没有促进收入结构的稳定转换。最后,在理论分析和实证分析的基础上,本文剖析了退耕还林工程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借鉴美国生态修复工程,提出了把实施退耕还林工程同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引导后续产业发展相结合;进一步完善土地流转、林权流转制度,发展集约型农业;加强技术和资金投入,加大教育投入力度以及完善退耕补助制度,积极探索生态补偿体制创新等相关政策建议。
二、试论退耕还林还草的成本与效益(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试论退耕还林还草的成本与效益(论文提纲范文)
(1)退耕还林工程有效性研究 ——以陕西省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目的与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进展与述评 |
1.3.1 国内外研究进展 |
1.3.2 文献述评 |
1.4 研究思路、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法 |
1.4.1 研究思路 |
1.4.2 研究内容 |
1.4.3 研究方法 |
1.5 可能创新的之处 |
第二章 概念、理论与评估框架 |
2.1 概念界定 |
2.1.1 有效性 |
2.1.2 林种 |
2.1.3 交易模式 |
2.1.4 生态系统服务 |
2.1.5 生态系统服务价值 |
2.2 理论基础 |
2.2.1 外部性理论 |
2.2.2 生态资本理论 |
2.2.3 科斯产权定理 |
2.3 有效性评估框架 |
2.3.1 判定标准 |
2.3.2 政策分析 |
2.3.3 研究框架 |
2.4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陕西省退耕还林工程实施及环境成效概述 |
3.1 研究区介绍 |
3.1.1 地理气候条件 |
3.1.2 社会经济条件 |
3.2 退耕还林工程实施概况 |
3.2.1 实施历程 |
3.2.2 投资与造林情况 |
3.3 环境成效概述 |
3.3.1 森林资源 |
3.3.2 土地利用结构 |
3.3.3 水土流失治理 |
3.3.4 土地沙化、荒漠化治理 |
3.4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工程作用范围有效性识别 |
4.1 理论分析 |
4.1.1 土地利用转移路径假说与经济学解释 |
4.1.2 生态敏感性因子识别的理论模型设计 |
4.2 研究方法与数据来源 |
4.2.1 研究方法 |
4.2.2 数据来源 |
4.3 结果分析 |
4.3.1 土地利用的时空变化 |
4.3.2 生态系统服务价值的变化 |
4.3.3 工程作用范围有效性识别 |
4.4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林草空间配置有效性分析 |
5.1 林草空间配置有效性的理论模型 |
5.2 材料与方法 |
5.2.1 研究区域概况 |
5.2.2 研究方法 |
5.2.3 变量设计与数据来源 |
5.3 研究结果 |
5.3.1 陕北高原的土地利用变化 |
5.3.2 陕北高原的植被NDVI的时空演变特征 |
5.3.3 林草配置有效性评价 |
5.3.4 林草空间配置设计 |
5.4 讨论 |
5.5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区域投资选择有效性评价 |
6.1 工程财政投资效应分析 |
6.2 研究方法与数据处理 |
6.2.1 研究方法 |
6.2.2 数据处理 |
6.3 结果分析 |
6.3.1 工程财政投资的时空分布特征 |
6.3.2 植被NDVI的时空演变特点 |
6.3.3 区域投资选择有效性评价 |
6.4 讨论 |
6.5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林种投资结构有效性研究 |
7.1 农户林种选择偏好分析 |
7.2 研究方法与变量设计 |
7.2.1 研究方法 |
7.2.2 变量设计 |
7.3 研究结果 |
7.3.1 工程经济林和生态林投资状况 |
7.3.2 投资结构的门槛效应分析 |
7.3.3 林种投资结构的有效性评价 |
7.4 讨论 |
7.5 本章小结 |
第八章 交易模式有效性改进 |
8.1 理论分析 |
8.1.1 横向和纵向生态退耕交易模式有效性比较分析 |
8.1.2 横向生态退耕交易模式运行机理分析 |
8.1.3 横向交易模式下生态退耕差异化定价模型 |
8.2 研究方法与数据处理 |
8.2.1 研究方法 |
8.2.2 数据处理与来源 |
8.3 结果分析 |
8.3.1 耕地生态足迹的价值生产弹性估计 |
8.3.2 生态退耕机会成本的时空分布 |
8.3.3 生态退耕补偿金额的时空变化 |
8.4 讨论 |
8.5 本章小结 |
第九章 结论与建议 |
9.1 结论 |
9.2 建议 |
9.3 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个人简历 |
(2)退耕还林工程的农户福利效应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目的和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现状与述评 |
1.3.1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3.2 国内外研究述评 |
1.4 研究思路、数据来源与研究方法 |
1.4.1 研究思路 |
1.4.2 研究方法 |
1.4.3 数据来源 |
1.5 研究创新之处 |
第二章 概念界定与理论基础 |
2.1 概念界定 |
2.1.1 退耕还林工程 |
2.1.2 农户、退耕户、非退耕户 |
2.1.3 福利、福利分类、福利度量方法、福利效应、农户福利 |
2.1.4 生活满意度、收入增长、扶贫 |
2.1.5 非农就业 |
2.2 理论基础 |
2.2.1 公共物品理论 |
2.2.2 外部性理论 |
2.2.3 二元经济结构理论 |
2.2.4 可持续发展理论 |
2.2.5 福利经济学理论 |
2.3 退耕还林工程对农户福利效应的影响机理 |
2.3.1 研究视角的再诠释 |
2.3.2 退耕还林工程影响农户福利效应的研究维度 |
2.3.3 作用机理分析 |
2.4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退耕还林工程发展历程与农户福利现状分析 |
3.1 退耕还林工程发展历程 |
3.1.1 启蒙与初创阶段 |
3.1.2 恢复与探索阶段 |
3.1.3 试点与示范阶段 |
3.1.4 启动与调整阶段 |
3.1.5 巩固与发展阶段 |
3.1.6 担当新任务与新使命阶段 |
3.2 退耕区农户福利发展的现状分析 |
3.2.1 退耕区农户主观福利的现状分析 |
3.2.2 退耕区农户客观福利的现状分析 |
3.3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退耕还林工程对农户生活满意度主观福利的影响分析 |
4.1 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说 |
4.2 模型构建 |
4.2.1 Ordered Probit模型 |
4.2.2 Binary Probit模型 |
4.3 变量选择与描述性统计 |
4.3.1 变量选择 |
4.3.2 描述性统计 |
4.4 计量回归结果与分析 |
4.4.1 .多重共线性检验 |
4.4.2 退耕还林对样本总体农户生活满意度福利的影响 |
4.4.3 退耕还林对贫困户与非贫困户生活满意度福利的影响 |
4.4.4 退耕还林对不同区域农户生活满意度福利的影响 |
4.5 稳健性检验 |
4.6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退耕还林工程对农户收入增长客观福利的影响分析 |
5.1 退耕还林对农户收入增长福利的影响机理 |
5.2 计量模型构建与方法说明 |
5.2.1 计量模型构建 |
5.2.2 方法说明 |
5.3 变量定义、样本匹配与描述统计 |
5.3.1 变量定义 |
5.3.2 样本匹配(PSM)及其匹配质量检验 |
5.3.3 描述性统计 |
5.4 计量经验结果与分析 |
5.4.1 退耕还林对农户收入增长福利的影响 |
5.4.2 退耕还林对农户分项收入增长福利的影响 |
5.4.3 退耕年份对农户收入增长福利的影响 |
5.4.4 退耕还林对不同区域农户农户收入增长福利的影响 |
5.4.5 中介效应检验 |
5.5 稳健性检验 |
5.6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退耕还林工程对农户扶贫客观福利的影响分析 |
6.1 退耕还林对农户扶贫福利的影响机理分析及研究假设 |
6.2 计量模型构建 |
6.2.1 双差分模型(DID)的适应性分析 |
6.2.2 双差分(DID)模型的构建 |
6.2.3 回归分解计量模型构建 |
6.3 变量设置、样本匹配、贫困判定标准与描述性统计 |
6.3.1 变量设置 |
6.3.2 样本匹配(PSM)及其匹配质量检验 |
6.3.3 贫困判定标准 |
6.3.4 退耕还林扶贫福利瞄准效率情况 |
6.3.5 描述性统计 |
6.4 计量回归结果与分析 |
6.4.1 退耕还林对农户扶贫效果福利的影响 |
6.4.2 退耕年份对农户扶贫效果福利的影响 |
6.4.3 不同区域退耕还林对农户扶贫福利的影响 |
6.4.4 退耕还林对农户扶贫福利贡献的影响 |
6.5 稳健性检验 |
6.6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退耕还林对农户非农就业客观福利的影响分析 |
7.1 退耕还林对农户非农就业福利的影响机理分析 |
7.2 变量设置与描述性统计 |
7.2.1 变量设置 |
7.2.2 统计性描述 |
7.3 计量模型的构建和方法说明 |
7.3.1 计量模型的构建 |
7.3.2 方法说明 |
7.4 计量回归结果与分析 |
7.4.1 退耕还林对农户非农就业参与福利的影响 |
7.4.2 退耕还林对农户非农就业劳动供给福利的影响 |
7.4.3 退耕年份对农户非农就业劳动供给福利的影响 |
7.4.4 不同区域退耕还林对农户非农就业劳动供给福利的影响 |
7.5 稳健性检验 |
7.6 本章小结 |
第八章 研究结论、政策建议与展望 |
8.1 研究结论 |
8.2 政策建议 |
8.2.1 创新农户增收福利的退耕补偿机制,提高退耕补贴标准 |
8.2.2 建立和完善农户增收福利的还林生态补偿机制 |
8.2.3 促进农户增收福利的退耕后续产业向新型农林经营模式转变 |
8.2.4 搭建和完善农户非农就业福利平台 |
8.2.5 提高退耕还林扶贫瞄准扶持机制 |
8.2.6 提升农户生活满意度福利水平的认知导向 |
8.3 本研究的不足和进一步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作者介绍 |
(3)固原市退耕还林的法律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背景及意义 |
二、研究现状综述 |
三、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 |
第一章 退耕还林实施现状及其法律规范概述 |
第一节 退耕还林历史演变及其发展现状 |
一、退耕还林政策演变 |
二、我国退耕还林发展现状概述 |
第二节 域外退耕还林相关法律制度 |
一、各国退耕还林立法体系 |
二、域外退耕还林的相关制度 |
第三节 我国全国性退耕还林的法律规范 |
一、退耕还林的立法体系 |
二、退耕还林的技术规定 |
三、退耕还林的管理规定 |
第四节 我国地方性的退耕还林规范及其评价 |
一、退耕还林的管理规范 |
二、退耕还林的成果巩固及其他规范 |
第二章 固原市退耕还林实施现状调查与分析 |
第一节 农户参与退耕还林的基本情况 |
一、调查农户基本情况 |
二、对退耕还林的认知程度和参与自主权 |
三、参与退耕土地的质量与面积变化 |
第二节 退耕还林的管理情况 |
一、退耕还林的作业技术与成活率 |
二、退耕还林的管护与林权问题 |
三、退耕还林的补助情况 |
第三节 退耕前后效益变化及农户的期望 |
一、退耕前后效益情况 |
二、农户对退耕还林的评价及期待 |
第四节 固原市退耕还林实践存在的问题 |
第三章 固原市退耕还林法律制度评析 |
第一节 固原市退耕还林管理规范的优势 |
一、较为科学的补植补造与检查验收规范 |
二、管护等管理规范比较健全 |
三、新一轮退耕还林实施管理规范具针对性 |
第二节 固原市退耕还林法律与管理规范存在不足 |
一、退耕还林法律规范不健全 |
二、退耕还林管理规范不完善 |
第三节 退耕还林相关配套制度存在的问题 |
一、生态补偿制度尚不健全 |
二、管护制度不完善 |
三、公众参与制度不完善 |
第四章 固原市退耕还林法律制度的合理化建议 |
第一节 退耕还林法律与管理规范的完善 |
一、出台《固原市退耕还林保护条例》 |
二、补充管理规范的具体内容 |
第二节 退耕还林重点配套制度的完善 |
一、健全和落实退耕还林生态补偿制度 |
二、完善退耕还林管护制度 |
三、公众参与制度的改进 |
第三节 借鉴域外及我国地方性法律制度的先进经验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在学期间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附录一 关于固原市退耕还林情况调查问卷 |
附录二 访谈提纲:对农户和村委干部的访谈 |
(4)干旱内陆河流域生态资本补偿问题研究 ——以甘肃省石羊河流域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1.1 选题背景与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研究目标 |
1.1.3 研究意义 |
1.2 研究思路、技术路线和方法 |
1.2.1 研究思路 |
1.2.2 技术路线 |
1.2.3 研究方法 |
1.3 研究难点与可能的创新点 |
1.3.1 研究难点 |
1.3.2 可能的创新点 |
1.4 现有研究的基本概况 |
1.4.1 文献数量 |
1.4.2 期刊分布 |
1.4.3 高产作者 |
1.4.4 被引情况 |
1.4.5 热点分布 |
第二章 概念界定与理论基础 |
2.1 概念界定 |
2.1.1 生态资本概念 |
2.1.2 生态资本与相关概念的比较 |
2.1.3 生态资本补偿内涵与框架 |
2.2 文献综述 |
2.2.1 国外相关研究 |
2.2.2 国内相关研究 |
2.3 核心理论 |
2.3.1 生态系统理论 |
2.3.2 生态资本理论 |
2.3.3 生态安全理论 |
2.3.4 公共物品理论 |
2.3.5 博弈理论 |
2.3.6 契约理论 |
2.4 本章小结与对本研究的启示 |
第三章 干旱内陆河流域生态资本补偿的研究逻辑 |
3.1 生态资本补偿的必要性 |
3.1.1 生态资本补偿的自然过程 |
3.1.2 生态资本补偿的人文过程 |
3.2 生态资本补偿的主客体界定 |
3.2.1 生态资本的“购买者”(补偿主体) |
3.2.2 生态资本的“供给者”(补偿客体) |
3.3 生态资本供给量确定以及价值评估 |
3.3.1 确定生态资本的供给量 |
3.3.2 生态资本供给价值的评估 |
3.4 生态资本补偿的情景模拟 |
3.4.1 生态安全条件下生态资本补偿目标的厘定 |
3.4.2 土地适宜性判别与补偿目标选择 |
3.5 不同情景下生态资本补偿的标准计算 |
3.5.1 生态资本补偿标准计算 |
3.5.2 生态资本补偿总额计算 |
3.6 生态资本补偿中农户受偿意愿分析 |
第四章 研究区概况与调研过程 |
4.1 研究区概况 |
4.1.1 区域选择说明及功能定位 |
4.1.2 自然地理概况及项目政策执行情况 |
4.1.3 经济社会发展概况 |
4.2 石羊河流域生态补偿项目执行概况 |
4.2.1 现有生态补偿项目执行情况 |
4.2.2 生态补偿项目执行面临的问题 |
4.3 调研过程及数据来源 |
4.3.1 调研过程 |
4.3.2 数据处理及调查对象分析 |
第五章 现有生态补偿政策面临的利益冲突 |
5.1 生态补偿主体界定和利益冲突分析 |
5.1.1 相关利益主体界定 |
5.1.2 生态资本补偿的涵盖内容 |
5.2 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行为博弈分析 |
5.2.1 委托双方的成本支出与期望收益分析 |
5.2.2 土地利用转换中双重委托代理模型构建 |
5.2.3 模型求解及分析 |
5.3 政府与农户的行为博弈分析 |
5.3.1 政府与农户的动态博弈构成分析 |
5.3.2 政府与农户的动态博弈模型构建与解释 |
5.3.3 结果与分析 |
5.4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生态资本供给量确定与价值评估 |
6.1 生态资本供给量确定的遥感模型 |
6.1.1 InVEST模型原理与算法 |
6.1.2 影子工程法 |
6.2 模型参数获取与处理分析 |
6.2.1 模型参数获取与来源 |
6.2.2 主要模型参数处理与分析 |
6.3 生态资本供给量确定与价值评估 |
6.3.1 生态资本供给量 |
6.3.2 生态资本供给量价值评估 |
6.4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生态资本补偿的情景模拟 |
7.1 土地利用与生态资本供给的关系 |
7.1.1 土地利用与生态资本供给的关联逻辑 |
7.1.2 土地利用现状分析 |
7.1.3 土地利用的情景判别 |
7.2 土地利用特征分析 |
7.2.1 土地利用特征 |
7.2.2 土地利用的转换矩阵分析 |
7.3 土地利用转换情景模拟 |
7.3.1 土地利用情景设置 |
7.3.2 模拟不同土地利用情景下生态资本供给量 |
7.3.3 适宜土地利用情景判别 |
7.4 本章小结 |
第八章 不同情景下生态资本补偿的标准计算 |
8.1 确定生态资本补偿标准的思路 |
8.2 研究方法与数据来源 |
8.2.1 最小数据方法 |
8.2.2 生态资本供给量确定 |
8.2.3 数据来源与处理 |
8.3 研究结论 |
8.3.1 概率模型模拟 |
8.3.2 农户机会成本与生态资本补偿标准 |
8.3.3 不同补偿价格下的实施成本与交易成本 |
8.4 本章小结 |
第九章 生态资本补偿中农户受偿意愿分析 |
9.1 农户受偿意愿额的估计 |
9.1.1 耕地转换与农户受偿意愿估计值 |
9.1.2 草地转换与农户受偿意愿额估计 |
9.1.3 农户受偿意愿额与生态补偿成本测算 |
9.2 农户受偿意愿的影响因素分析 |
9.2.1 分位数回归方法在农户受偿意愿额影响因素的应用 |
9.2.2 变量选取和测量 |
9.2.3 结果与分析 |
9.3 本章小结 |
第十章 主要研究结论和展望 |
10.1 主要研究结论 |
10.2 研究不足与政策建议 |
10.2.1 研究不足 |
10.2.2 政策建议 |
参考文献 |
附录 |
附录1:石羊河流域农户调查问卷 |
附录2:石羊河流域社区情况调查问卷 |
附录3:石羊河流域考察提要及访谈录音整理报告 |
附录4:资料清单 |
附录5:实地考察和调研照片 |
在学期间研究成果 |
致谢 |
(5)黄土丘陵区退耕与农业生态经济社会系统协同发展研究 ——以安塞县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和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进展 |
1.2.1 退耕及其演变过程 |
1.2.2 退耕与农业生态经济社会系统的关系及演变 |
1.2.3 简评 |
1.3 研究内容和实施方案 |
1.3.1 研究目标和内容 |
1.3.2 实施方案 |
第二章 研究区概况 |
2.1 自然概况 |
2.1.1 安塞县地理位置 |
2.1.2 交通区位 |
2.1.3 生态区位 |
2.1.4 地形地貌 |
2.1.5 气候 |
2.1.6 水文 |
2.1.7 土壤 |
2.1.8 植被资源 |
2.1.9 矿产资源 |
2.2 安塞县社会经济状况 |
2.2.1 行政区划 |
2.2.2 人口 |
2.2.3 经济发展情况 |
2.3 安塞县退耕背景与过程 |
2.3.1 退耕实施背景 |
2.3.2 退耕实施过程 |
2.3.3 退耕实施成效 |
第三章 退耕与农业生态经济社会系统可协同性论证 |
3.1 基本概念 |
3.1.1 退耕 |
3.1.2 农业生态经济社会系统 |
3.2 退耕与农业生态经济社会系统可协同性涉及的相关理论 |
3.2.1 一般性理论 |
3.2.2 生态学相关理论 |
3.2.3 生态经济学相关理论 |
3.2.4 社会学相关理论 |
3.2.5 可持续发展理论 |
3.3 退耕与农业生态经济社会系统协同演变过程 |
3.3.1 退耕与农业生态经济社会系统协同演变的理论框架 |
3.3.2 纸坊沟流域退耕与农业生态经济社会系统协同演变过程 |
3.4 小结与讨论 |
第四章 退耕与农业生态经济社会系统协同效应的分析 |
4.1 研究方法与数据来源 |
4.1.1 研究方法 |
4.1.2 数据来源 |
4.2 退耕背景下农业生态经济社会系统的实施效果 |
4.2.1 退耕背景下土壤侵蚀环境时空变化 |
4.2.2 退耕背景下生产总值及产业结构的变化 |
4.2.3 退耕背景下人口密度与劳动力的变化 |
4.3 基于VAR模型下的退耕与农业生态经济社会系统协同效应分析 |
4.3.1 分析指标提取与初步分析 |
4.3.2 VAR模型的构建与分析 |
4.4 小结与讨论 |
第五章 退耕与农业生态经济社会系统协同态势演变过程 |
5.1 指标体系、权重确定及数据来源 |
5.1.1 指标体系 |
5.1.2 指标权重确定 |
5.1.3 数据来源 |
5.2 耦合度模型构建 |
5.2.1 系统耦合 |
5.2.2 耦合度模型 |
5.2.3 退耕系统和农业生态经济社会系统耦合度分析 |
5.3 退耕与农业生态经济社会系统的态势及演变过程的分析 |
5.3.1 退耕与农业生态经济社会系统协同性演变阶段 |
5.3.2 安塞县退耕与农业生态经济社会系统协同性分析 |
5.4 小结与讨论 |
第六章 退耕与农业生态经济社会系统协同路径分析 |
6.1 基础资料(数据)采集与调查户基本特征 |
6.1.1 问卷设计 |
6.1.2 样本点确定与调查简况 |
6.1.3 调查户特征 |
6.2 退耕与农业生态经济社会系统概念模型构建 |
6.2.1 模型的选择 |
6.2.2 模型的构建 |
6.3 退耕与农业生态经济社会系统协同路径的测算与分析 |
6.3.1 协同路径的测算 |
6.3.2 协同路径的分析与解释 |
6.4 小结与讨论 |
第七章 主要结论与研究展望 |
7.1 主要结论 |
7.2 政策建议 |
7.3 主要创新点 |
7.4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个人简历 |
(6)四川省新一轮退耕还林建设存在问题及对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研究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2.1 国外研究综述 |
1.2.2 国内研究综述 |
1.3 研究思路及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第二章 相关概念与理论依据 |
2.1 相关概念 |
2.1.1 退耕还林与新一轮退耕还林 |
2.1.2 新型林业经营主体 |
2.2 相关理论 |
2.2.1 协同治理理论 |
2.2.2 公共产品理论 |
第三章 四川省新一轮退耕还林建设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
3.1 四川省新一轮退耕还林建设的现状分析 |
3.1.1 四川省新一轮退耕还林建设规划情况 |
3.1.2 四川省新一轮退耕还林建设财政补助政策及落实情况 |
3.1.3 四川省新一轮退耕还林建设管理协调机制及实施流程 |
3.1.4 四川省新一轮退耕还林建设任务完成及经营管理情况 |
3.2 四川省新一轮退耕还林建设存在的问题 |
3.2.1 落实退耕还林土地越来越困难 |
3.2.2 退耕还林地用途和林木权属不明晰 |
3.2.3 后期经营管理责任没有全面落实到位 |
3.2.4 退耕还林建设成果巩固存在风险 |
3.2.5 项目经济效益尚未充分实现 |
第四章 四川省新一轮退耕还林建设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
4.1 土地利用政策不协调 |
4.1.1 事实耕种的部分坡耕地未进入土地调查成果数据库 |
4.1.2 全省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有量任务不利于新一轮退耕还林 |
4.1.3 土地利用规划布局不协调 |
4.2 退耕还林地用途变更和确权登记不及时 |
4.2.1 退耕还林地用途变更和确权登记程序和要求不清晰 |
4.2.2 相关部门和乡镇村组干部主动服务不够 |
4.2.3 用途变更和确权登记未纳入工作考核 |
4.3 后期经营管理模式和考核机制不健全 |
4.3.1 经营管理模式单一 |
4.3.2 经营管理考核指标单一 |
4.3.3 经营管理考核制度不健全 |
4.4 财政补助政策无比较优势 |
4.4.1 与前一轮退耕还林直接补助比无优势 |
4.4.2 与农业生产直接补贴相比无优势 |
4.5 未充分发挥新型林业经营主体的特殊优势 |
4.5.1 未充分发挥新型林业经营主体的融资优势 |
4.5.2 未充分发挥新型林业经营主体的技术优势 |
4.5.3 未充分发挥新型林业经营主体的市场优势 |
4.5.4 未充分发挥新型林业经营主体的规模优势 |
第五章 加强四川省新一轮退耕还林建设管理的对策建议 |
5.1 政府部门协同优化土地利用政策 |
5.1.1 实事求是完善耕地面积 |
5.1.2 依规调减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有量指标 |
5.1.3 统筹调整耕地和基本农田空间布局 |
5.1.4 部门协同配合做好土地落实和管理工作 |
5.2 加快推进新一轮退耕还林地用途变更和确权登记 |
5.2.1 优化用途变更和确权登记办理程序 |
5.2.2 加强用途变更和确权登记主动服务 |
5.2.3 加强用途变更和确权登记工作考核 |
5.3 创新后期经营管理模式并建立考核机制 |
5.3.1 创新后期经营管理模式 |
5.3.2 优化经营管理考核指标体系 |
5.3.3 建立健全经营管理考核制度 |
5.4 优化完善财政补助政策 |
5.4.1 尽快出台后续财政补助政策 |
5.4.2 优化财政补助政策支持方向 |
5.4.3 统筹用好现有其他财政政策 |
5.5 鼓励引导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参与新一轮退耕还林建设 |
5.5.1 营造新型主体参与新一轮退耕还林建设的政策环境 |
5.5.2 鼓励引导新型主体采用流转方式实施规模化经营 |
5.5.3 鼓励引导新型主体与退耕农户建立多种利益联结机制 |
第六章 结论 |
致谢 |
参考文献 |
(7)基于水土保持效益的黄土高原退耕还林政策评价 ——以陕西渭河流域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研究及选题背景 |
1.1 选题背景 |
1.2 研究目的及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及可能创新之处 |
1.3 研究现状 |
1.3.1 国外研究现状 |
1.3.2 国内研究现状 |
1.3.3 国内外研究评述 |
第二章 研究方法及相关理论 |
2.1 指标定义及理论基础 |
2.1.1 经济学理论基础 |
2.1.1.1 生态资本理论 |
2.1.1.2 边际成本与边际效益 |
2.1.1.3 生态经济学理论 |
2.1.1.4 生态服务价值理论 |
2.1.2 生态及水文学 |
2.1.2.1 森林与水文以及土壤侵蚀的关系 |
2.1.2.2 SWAT模型原理 |
2.1.3 相关定义及概念 |
2.1.3.1 坡耕地 |
2.1.3.2 起始退耕坡度 |
2.1.3.3 退耕还林政策成本C |
2.1.3.4 水源涵养效益R |
2.1.3.5 生态边际效益M |
2.2 研究方法 |
2.2.1 综合了各种生态功能的综合评价 |
2.2.2 对单项退耕还林功能进行的评价 |
2.2.3 BMP与SWAT模型的研究方法 |
2.2.3.1 最优管理措施 |
2.2.3.2 SWAT模型 |
第三章 模型构建及运算结果 |
3.1 研究区域概况 |
3.2 SWAT模型的建立及运行 |
3.2.1 数据准备 |
3.2.2 数据的录入和模型的运行 |
3.2.3 模型参数的率定和验证 |
3.2.4 模型模拟 |
第四章 不同退耕还林还草方案下的生态效益分析 |
4.1 退耕还林还草方案综合分析 |
4.2 退耕还林方案边际效益分析 |
4.3 退耕还草方案边际效益分析 |
第五章 结论与讨论 |
5.1 结论 |
5.2 讨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作者简介 |
(8)基于能值分析的黄土高原丘陵区退耕还林还草效益研究 ——以宁夏彭阳县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的背景、目的和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进展 |
第二章 研究内容与方法 |
2.1 研究的理论基础 |
2.2 研究内容 |
2.3 研究方法 |
2.4 研究的技术路线 |
2.5 研究的创新点 |
第三章 研究区概况 |
3.1 地理区位 |
3.2 地质地貌 |
3.3 气候概况 |
3.4 植被及土壤概况 |
3.5 退耕还林还草工程概况 |
第四章 宁夏彭阳县农田生态系统能值分析 |
4.1 拟物化能值图 |
4.2 农田生态系统能值投入情况 |
4.3 农田生态系统能值产出情况 |
4.4 农田生态系统主要能值指标分析 |
4.5 小结 |
第五章 宁夏彭阳县林地生态系统能值分析 |
5.1 拟物化能值图 |
5.2 林地生态系统能值投入情况 |
5.3 林地生态系统能值产出情况 |
5.4 林地生态系统主要能值指标分析 |
5.5 小结 |
第六章 宁夏彭阳县草地生态系统能值分析 |
6.1 拟物化能值图 |
6.2 草地生态系统能值投入情况 |
6.3 草地生态系统能值产出情况 |
6.4 草地生态系统主要能值指标分析 |
6.5 小结 |
第七章 宁夏彭阳县退耕还林还草效益综合评价 |
7.1 “林地——草地”复合系统生产优势度 |
7.2 “林地——草地”复合系统稳定性指数 |
7.3 “农田——林地——草地”复合系统能值产投比 |
7.4 小结 |
第八章 基于GIS的宁夏彭阳县退耕还林还草效益辅助评价 |
8.1 遥感影像解译 |
8.2 生态系统服务价值计算 |
8.3 退耕还林还草工程效益评价 |
第九章 结论 |
9.1 结论 |
9.2 研究的不足之处 |
附录 能量计算公式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 |
致谢 |
(9)武威市古浪县退耕还林还草效益评价与补偿政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文献综述 |
1.1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1.1 退耕还林还草项目价值评估方面的研究现状 |
1.1.2 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价值评价的研究进展 |
1.1.3 国内关于退耕还林还草项目的补贴办法研究 |
1.2 研究背景和意义 |
1.2.1 水土流失的危害 |
1.2.2 我国退耕还林还草的基本政策和施行状况 |
1.2.3 研究意义 |
第二章 研究区概况和研究方法 |
2.1 研究区概况 |
2.2 研究目标和内容 |
2.3 研究方法和研究思路 |
2.3.1 研究方法 |
2.3.2 研究思路 |
第三章 退耕还林还草工程实行的生态价值评估 |
3.1 退耕还林还草工程实行的生态价值确定 |
3.1.1 退耕还林还草项目对保土的作用 |
3.1.2 水源涵养的作用 |
3.1.3 地表植物层对防洪防涝的影响 |
3.1.4 对局部生态气候的改善 |
3.1.5 对大气的净化作用 |
3.2 退耕还林还草工程生态价值的评估办法 |
3.2.1 费用--效益的相关分析方法 |
3.2.2 小结 |
3.3 武威市古浪县退耕还林还草项目的保土效益的评价 |
3.3.1 土壤保持量的估算办法 |
3.3.2 退耕还林还草项目的保土价值计算 |
3.3.3 武威市古浪县退耕还林还草项目的保土效益评价结果 |
3.4 生态价值评估结果 |
第四章 退耕还林还草项目实行的社会经济价值评估 |
4.1 退耕的实际情况 |
4.1.1 农户退耕地的面积情况 |
4.1.2 农户退耕地的质量状况 |
4.1.3 农户的收入水平状况 |
4.2 退耕对农民收入的影响分析 |
4.2.1 退耕对提高农户收入的影响原理 |
4.3 退耕还林还草对当地经济的作用 |
4.3.1 对畜牧业的积极作用 |
4.3.2 对产业结构调节的作用 |
第五章 对健全退耕还林还草补贴政策的建议 |
5.1 目前退耕还林还草补贴政策现状及和存在的问题 |
5.1.1 补贴的标准方面 |
5.1.2 补贴的期限方面 |
5.1.3 补贴款项的来源方面 |
5.2 退耕还林还草持续性补助的理论支持 |
5.2.1 外部性理论 |
5.2.2 资源环境的价值理论 |
5.3 对补贴标准的建议 |
5.3.1 补贴标准的依据问题 |
5.3.2 补贴标准的确定办法 |
5.4 退耕还林还草的相应措施的建议 |
5.4.1 保证耕地建设和产出 |
5.4.2 产业结构的调节 |
5.4.3 转移剩余劳动力 |
5.4.4 健全使用权政策 |
第六章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10)退耕还林对农户收入的影响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导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目的和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研究内容和框架结构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3.3. 研究假设 |
1.3.4. 技术路线 |
2. 研究基础 |
2.1. 研究涉及的相关概念界定 |
2.1.1. 农民收入 |
2.1.2. 退耕还林 |
2.2. 农民收入问题研究综述 |
2.2.1. 公共财政理论视角下的农民收入研究 |
2.2.2. 对农民收入结构转化的研究 |
2.3. 退耕还林及其对农户收入影响的研究综述 |
2.3.1. 国内退耕还林研究综述 |
2.3.2. 退耕还林对农民收入的影响研究 |
2.3.3. 国外退耕还林研究 |
2.4. 退耕还林的相关经济学理论基础 |
2.4.1. 有限理性小农说 |
2.4.2. 外部性理论 |
2.4.3. 刘易斯的二元结构理论 |
3. 中国退耕还林政策与美国生态政策比较研究 |
3.1. 退耕还林工程总体情况介绍 |
3.1.1. 我国退耕还林还草的基本概况 |
3.1.2. 退耕还林经济补偿政策的渐进过程 |
3.2. 美国生态政策介绍 |
3.2.1. 土地休耕保护计划(CRP) |
3.2.2. 环境质量激励计划(EQIP) |
3.2.3. 保护支持计划(CSP) |
4. 方案选择及样本介绍 |
4.1. 方案、样本的选择 |
4.2. 调查问卷设计及调查方案实施 |
4.2.1. 调查问卷的设计 |
4.2.2. 调查方案的实施 |
4.3. 样本省退耕还林工程实施概况 |
4.3.1. 四川省退耕还林工程实施概况 |
4.3.2. 江西省退耕还林工程实施概况 |
4.3.3. 河北省退耕还林工程实施概况 |
4.3.4. 陕西省退耕还林工程概况 |
4.3.5. 广西省退耕还林工程实施概况 |
4.4. 样本县概况 |
4.4.1. 四川省样本县介绍 |
4.4.2. 江西省样本县介绍 |
4.4.3. 河北省样本县介绍 |
4.4.4. 陕西省样本县介绍 |
4.4.5. 广西省样本县介绍 |
4.5. 样本农户分析 |
4.5.1. 样本农户收入概况 |
4.5.2. 样本农户个体特征 |
4.5.3. 样本农户分类特征统计指标 |
5. 退耕还林对农户收入总量影响的实证分析 |
5.1. 退耕还林工程对农户收入影响的发生机理 |
5.2. 数据分析方法 |
5.2.1. 面板数据分析方法 |
5.2.2. 研究变量测量指标设计 |
5.3. 实证分析 |
5.3.1. 关于农户收入差异的曼—惠特尼(Mann-Whitney)U检验 |
5.3.2. 实证研究模型 |
5.4. 数据结果与讨论 |
5.4.1. 对农户家庭收入的经验性结果 |
5.4.2. 对农户家庭经营性收入的经验性结果 |
5.4.3. 对农户家庭工资性收入的经验性结果 |
5.4.4. 对农户家庭人均收入的经验性结果 |
5.5. 退耕还林农民增收的一个成功案例 |
5.6. 本章小结 |
6. 退耕还林对农户收入结构的影响研究 |
6.1. 相关指标介绍及收入结构比较 |
6.1.1. 指标介绍 |
6.1.2. 农户收入来源结构的比较 |
6.2. 对样本农户收入结构变化影响的定量分析 |
6.2.1. 样本农户收入来源结构相似度比较 |
6.2.2 农户收入来源结构变动值 |
6.3. 收入来源结构变动的增长效应 |
6.4. 样本农户收入结构合理性研究 |
6.4.1. 判断样本农户收入结构合理性的原则 |
6.4.2. DEA非参数效率估计收入结构合理性 |
6.5. 本章小结 |
7. 结论与政策建议 |
7.1. 研究主要结论 |
7.2. 存在问题及相关政策建议 |
7.3. 本研究可能的创新 |
7.4. 研究的不足和展望 |
7.5. 结束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个人简介 |
导师简介 |
获得成果目录 |
致谢 |
四、试论退耕还林还草的成本与效益(论文参考文献)
- [1]退耕还林工程有效性研究 ——以陕西省为例[D]. 丁振民.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2021
- [2]退耕还林工程的农户福利效应研究[D]. 杨均华.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2020(02)
- [3]固原市退耕还林的法律制度研究[D]. 马国红. 兰州大学, 2020(01)
- [4]干旱内陆河流域生态资本补偿问题研究 ——以甘肃省石羊河流域为例[D]. 罗万云. 兰州大学, 2019(02)
- [5]黄土丘陵区退耕与农业生态经济社会系统协同发展研究 ——以安塞县为例[D]. 李玥.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2019
- [6]四川省新一轮退耕还林建设存在问题及对策研究[D]. 梁书林. 电子科技大学, 2019(04)
- [7]基于水土保持效益的黄土高原退耕还林政策评价 ——以陕西渭河流域为例[D]. 张单.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2016(11)
- [8]基于能值分析的黄土高原丘陵区退耕还林还草效益研究 ——以宁夏彭阳县为例[D]. 齐拓野. 宁夏大学, 2014(05)
- [9]武威市古浪县退耕还林还草效益评价与补偿政策研究[D]. 刘虎. 兰州大学, 2014(03)
- [10]退耕还林对农户收入的影响研究[D]. 邢祥娟. 北京林业大学, 201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