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会会计制度》应进一步完善(论文文献综述)
江景[1](2022)在《浅析新《工会会计制度》实施对基层工会财务管理的影响》文中研究表明近年来,随着我国工运事业的蓬勃发展和工会改革持续深化,工会财务管理体系发生较大变化。为适应工会财务改革的需要,进一步规范工会会计核算,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财政部于2021年4月发布新修订的《工会会计制度》,从2022年1月1日起在全国各级工会组织范围内实施。本文结合基层工会实际,对新《工会会计制度》重大变化内容进行梳理,对基层工会财务管理体系产生的影响进行分析,并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与建议。一、新《工会会计制度》主要亮点变化
财政部会计司[2](2021)在《深化政府及非营利组织会计改革 夯实现代财政制度基础》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政府及非营利组织会计是财政管理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会计改革与发展“十四五”规划纲要》(以下简称《规划纲要》)紧密围绕财政中心工作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站在会计改革与发展全局高度,提出了“十四五”时期政府及非营利组织会计改革?
白万成[3](2021)在《工会经费绩效审计研究——基于平衡计分卡的视角》文中提出2022年1月1日起将开始执行新的《工会会计制度》,它是我国进一步完善工会会计制度,推进工会会计改革,规范工会会计核算,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的又一重要举措。如何处理好经费绩效审计(以下称经审)工作与业务发展的关系,加强经审队伍、经审规范和审计技术等"三项"建设,练好内功,提高经费审计工作质量和有效性,是工会经费审计部门和审计人员在当前乃至今后一个时期所面临和要努力探讨的问题。通过对工会经费绩效审计指标体系及框架分析探讨的基础上,从平衡计分卡的角度建立经费绩效审计体系,并对保障绩效审计质量体系进行延伸探讨,最后对如何运用经费绩效审查结果提供了参考建议。
财政部办公厅,全国总工会办公厅[4](2021)在《财政部办公厅 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做好《工会会计制度》贯彻实施准备工作的通知》文中提出财办会[2021]2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总工会,中华全国铁路总工会、中国民航工会、中国金融工会,中央和国家机关工会联合会:2021年4月14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了《工会会计制度》(财会[2021]7号),自2022年1月1日起在全国各级工会组织范围内施行。为了做好新制度贯彻实施的准备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董林蔚[5](2021)在《工会会计制度文献综述》文中指出2021年4月,新《工会会计制度》修订发布。本文通过对工会会计制度相关文献的梳理,从工会会计制度的历史变迁、工会会计制度改革方向探索、对新《工会会计制度》的学习与解读三个方面进行相关文献综述,为后续开展相关研究奠定基础。
郭继宏,王磊[6](2021)在《新《工会会计制度》的十大亮点》文中研究说明财政部于2020年10月20日发布关于征求《〈工会会计制度(修订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向社会征求对《工会会计制度(修订征求意见稿)》的看法,以期进一步完善工会会计制度,宣传贯彻实施新工会会计制度。笔者研读《工会会计制度(修订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深受启发,认为征求意见稿具有十大亮点。
宋铁勇[7](2020)在《被抛弃、被掠夺与回归祖国:民族交错地带边陲矿区兴衰 ——基于扎赉诺尔煤矿的研究(1902-1952)》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扎赉诺尔”地方之名来源于蒙古语对“达赉湖”(呼伦湖)的称呼,经俄语音译再转译为汉语后,演变为“扎赉诺尔”,地域表达范围也从整个达赉湖地区,定位于今内蒙古呼伦贝尔市扎赉诺尔区。历史上,位于多民族交错地带、濒临沙俄(苏联)的扎赉诺尔地区本是蒙古族游牧之地,因《中俄密约》的签订,清廷实质上主动抛弃包括扎赉诺尔煤矿经营权在内的中东铁路及其沿线附属地域、企业的主权与相应利权而被迫卷入“世界体系”。兹后,该地因煤而兴,进而形成文化与政治多元的边陲社会。从1902年扎赉诺尔煤矿开办至1952年扎赉诺尔煤矿随中长铁路一齐回归祖国这一期间,扎赉诺尔地区经历了“边疆民族游牧地——煤矿——矿区——城镇”四个阶段的发展历程。这一过程中,既可以管窥到殖民者或强权者对中国施行的资源掠夺、资本输出、产品倾销等政策,以及殖民地单一产业结构的畸形发展特征,也能体察到该矿区社会由无到有,由小而大,多元复杂的样态。煤矿与矿区的发展变迁映射出了具有时代特色的国际关系、中外博弈、列强之间相互牵制、我国东北地区部分外来输入型能源工业与重工业特征,以及边疆地区各民族应对不同政权所产生的共处共生机理、不同时期的中国边疆治理范式等问题。同时,为探索地方社区形态变迁、殖民主义或强权主义统治下的矿区经济社会结构的调适、边疆区域经济社会的发展趋势以及国际政治影响等问题提供了典型案例。论文分为“序章”“正文”“终章”三大部分。“序章”旨在提出问题、阐明研究意义并通过对先行研究成果的翔实评述,提出本文拟借助的理论范式、研究方法与拟达到的目标。正文分为七章,旨在对“序章”提出的问题予以实证、阐释与研讨。第一章以“近代边疆危机:民族交错地带资源所有权的丧失”为题,阐述本论文研究主要对象所处的时空背景;第二章以“被抛弃的边陲矿业:沙俄对扎赉诺尔煤矿的掠夺”为题,细述东清铁路办矿、俄商包办时期,沙俄对扎赉诺尔煤矿及其矿区的掠夺;第三章以“中苏合办:苏联的隐蔽掠夺策略与其工业化模式在中国的早期试验”为题,通过对扎赉诺尔煤矿产量的统计,分析苏联对扎赉诺尔煤矿资源的掠夺及相关政策和经营手段;第四章以“统制与统治:伪满时期日本对扎赉诺尔煤矿及矿区的管控”为题,分析日本产业统制政策在扎赉诺尔煤矿及矿区施行的阶段性内容与影响。第五章以“中苏共管:工会制度与“一长制”在扎赉诺尔煤矿及矿区的作用”为题,详述边陲经济社会国民经济的恢复与社会秩序的确立过程中,工会制度与“一长制”的作用;第六章以“回归祖国:扎赉诺尔煤矿国有化进程”为题,论述1952年扎赉诺尔煤矿回归祖国后,扎赉诺尔煤矿运营管理的调适。第七章以“遥远的边陲社会:二十世纪上半叶的扎赉诺尔”为题,分析扎赉诺尔煤矿矿工社区的变迁和边陲社会的发展形态。“终章”重在回答“序章”提出的问题,总结全文并得出结论。本文认为扎赉诺尔的“地方性”显现出了汉族移民文化、俄(苏)日殖民者或强权者文化和本地蒙古族文化之间交汇融合的社会性表征。借助于煤矿的“单位”社会化和“地方社会”的单位化之间不间断的互动与互构,扎赉诺尔地方社会得以不断发展,最后进化为城镇。俄-苏占领或租借时期,虽然该地主权在国际法上仍属于中国,当地的中国地方政府仍然存在,俄-苏只是该地的租借者,但因当时中国国家力量羸弱,难以伸张应有的权利,故该地显现出了完全从属于俄-苏政府的“地方性”,该煤矿及地方秩序与中国国家秩序之间难以同调,中国人长期处于社会最底层、中国地方政府始终居于被动地位。日伪统治时期,因中国在该地的主权被完全侵夺,中国的国家秩序自然是荡然无存。中国共产党自1945年日本投降后在该矿所做的一系列秘密和公开工作,卓有成效,事实上将“地方”和“单位”的语义逐渐导向了“国家单元”表意上,为地方秩序与国家秩序之间的渐趋一致打下了坚实的基础,直至1953年苏联将该矿归还中国之际,“国家中心性”对“地方性”的整合过程随即完成。
艾尼瓦尔·吐尔逊[8](2020)在《国有企业员工持股制度改革研究》文中提出企业员工持股具有提高员工收入、促进员工积极性和提升企业经济绩效的潜力,因而受到世界上许多国家的青睐。在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明确提出:“允许混合所有制经济实行企业员工持股,形成资本所有者和劳动者利益共同体。”国有企业重启员工持股制度,员工持股制度上升到了国有企业改革的前沿,这充分体现了中央对员工持股制度的高度关注。国有企业推行员工持股制度有助于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整体发展。广大企业员工和资本所有者共同分享企业收益,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以“形成资本所有者和劳动者利益共同体”为目标的国有企业员工持股制度改革,有利于完善国有企业经济民主建设、促进国有企业创新、改善国有企业公司治理、完善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机制。实际上,我国现代意义上的员工持股制度始于上世纪80年代初,是伴随着国有企业的股份制改造逐步发展起来的。在这三十多年期间,我国员工持股制度几经沉浮,经历过大力推广,也数次因各种问题而被紧急“叫停”,其发展历程比较曲折。主要是因为我国关于企业员工持股的具体制度安排不够完善、相关理论基础不够成熟。与过去相比,我国推行员工持股的市场经济条件和法律制度相对成熟,但整体而言,相关法律法规非系统化、非细致化问题仍然存在,这不利于员工持股的顺利推行。从当前一些国有企业的实践情况来看,有些企业实践者仍然缺乏对员工持股制度功能作用的深入了解,只是把员工持股制度作为为员工谋短期福利的工具。理论界也有观点认为,员工持股具体的权利内容应该限定在分配领域,否则会降低企业决策效率。在理论和实践层面,对员工持股制度的功能的侧重点不同,那么得到的结论和实际效果也有所不同。现阶段我国国有企业推行员工持股制度的目标是要“形成资本所有者和劳动者利益共同体”,就其追求的“利益共同体”理念而言,必须对员工持股制度的经济激励功能、公司治理功能、收入分配功能都给予同等的重视。如果仅仅强调员工持股的收益机制,而缺乏持股员工参与企业管理的有效制度性保障,难以让员工产生主人翁意识。收益分享为员工带来提高工作效率的正向激励,而员工参与管理则为提高工作效率提供有效路径。现阶段为了保障国有企业员工持股制度的顺利推行,仍然需要强化对员工持股制度的理论认识、完善相关的法律制度和配套政策措施。此轮国有企业员工持股股制度改革还应坚持分类实施原则、公开透明原则、自愿入股原则。在绪论中介绍了本文的研究背景及意义、研究内容、研究方法、创新点和研究中存在的不足;第二章阐述了员工持股制度的概念性框架、国内外的相关理论;第三章解析了国有企业实行员工持股制度的重要意义;第四章介绍了我国国有企业员工持股制度的演进阶段,并对各阶段实行员工持股的目的、特征、相关法律政策、问题进行归纳说明;第五章对国有企业推行员工持股的现状进行阐述,并用实证研究方法检验了国有上市公司当前员工持股模式对企业业绩的影响,还用案例法具体介绍了个体国有企业中员工持股制度的推行情况,最后总结了现阶段国有企业推行员工持股制度面临的困境;第六章介绍了美国、英国和法国等西方发达国家的员工持股制度,以便为我国的员工持股制度改革提供经验借鉴;第七章首先提出了国有企业员工持股制度改革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最后给出政策建议。
中国人民银行会计财务司[9](2020)在《2019年第四季度金融会计动态(2019年9月16日-2019年12月15日)》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一、国内动态(一)财政部发布《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9月19日,财政部发布《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旨在解决企业在合并财务报表编制中的实际问题。主要内容如下:一是明确各类企业编制合并财务报表要求。已执行新金融准则、新收入准则和新租赁准则的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本通知附件的要求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未执行新准则的企业,应结合此通知及其他相关要求进行相应调整。
刘刚[10](2019)在《行业法治研究》文中认为当前,我国提出了“法治国家、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思想。到2035年,我国还要实现“法治国家、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基本建成”的目标。如何判断法治社会基本建成,既是重大的理论问题,也是迫切的实践问题。社会是由行业组成的,法治社会的建成可以走一条行业法治之路。法治社会是社会领域实现法治化的治理状态,而行业法治可以理解为是指行业领域的法治化的治理过程。先有法而后才有法治,先有行业法而后才有行业法治。因此,要研究行业法治,需要先研究行业法;而要研究行业法,则需要先研究“行业”。改革开放后,我国立法实践中出现了大量“行业”入法现象,汇聚成“法律中的行业”这个独特命题。对“行业”入法现象的实证分析表明,“行业”已经从一个古老的经济概念变成一个新生的法律概念。“行业”入法现象在所有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中总体上占到了三成,席卷了除诉讼法及非诉讼程序法之外的所有部门法,甚至现行宪法也对“行业”做出了明确规定,宣示了“行业”的宪法地位。“行业”在法律条文中的形式样态,包括行业规划、行业标准、行业自律、行业诚信、行业垄断、行业主体、行业协会和从业人员等。“行业”入法现象有力的支撑了行业法的存在,宣告了行业法治的潜在可能。“行业”入法现象是对行业在社会结构中的变迁的法律响应,行业法是法律社会化发展的最新表现。系统梳理行业法的历史研究成果,可以发现,虽然学界还存在分歧,但也形成了一些理论共识,即行业法是兼顾“硬法”和“软法”在内的体系。新兴的行业法有助于一并解决传统部门法体系的学科壁垒问题、稳定性不足的问题以及部门法的局限性问题。行业法应该继部门法之后,成为我国法律体系和法学体系中的新成员。行业法与部门法之间存在着两种关系:一是交叉与重叠关系,二是包含与被包含关系。提出行业法治的逻辑,建基于法治概念的宽泛性和灵活性。行业法治是一种“混合”法治,其内涵表现为“硬法”之治和“软法”之治的结合、依法监管与依法自治的结合、横向体系(各行各业的法治)和纵向体系(包括行业立法、行业监管、行业纠纷化解和行业自治在内)的结合。行业法治是一种“复杂”法治,其特性包括法治主体的多元性、法律规范的复合性、行业治理的差异性、运行机制的共治性和调整范围的全面性。行业法治是一种真法治,而不是假法治,其理念包括权利保护理念、公平正义理念、科学发展理念和自治理念。行业法治是一种有意义的法治。从法治发展维度看,行业法治既有助于拓展法治的理论空间,也有助于填补传统法治的短板,还有助于国家治理体系的完善。从行业发展维度看,行业法治既有助于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促进行业发展,也有助于确立行业治理的标准、规范行业发展,还有助于为新兴行业保驾护航。行业法治体现了行业与法治的互动关系,促进了法治发展和行业发展之间的良性循环。行业法治的产生基础包括经济基础、政治基础、社会基础、法律基础四个方面。其中,经济基础是指社会分工的进一步发展;政治基础是指政企分开、政事分开的体制逐步建立;社会基础是指行业组织的大量出现;法律基础是指行业法律体系的逐步完善。与法治社会一样,行业法治也包括主体要素、制度要素与实践要素。这三种要素共同促进行业法治的发展。与“行业”在法律条文中的主要形式样态基本一致,行业标准、行业协会和行业自治构成了行业法治的基本要素。行业法治中的行业标准是广义的行业标准,行业标准是一种“软法”,可以进一步促进行业法治的社会化、柔性化和可操作性。行业协会是行业法治的重要主体,行业协会通过参与行业立法、行业纠纷化解、行业监管和行业管理等来促进行业法治的发展。行业法治中的行业自治既是权利,也是权力。行业自治首先通过行业自治规范促进行业法治的发展,但是,在行业法治的运行中,行业监管与行业自治始终需要处于动态平衡的态势中,只有这样,行业自治才能最大限度的促进行业法治的发展。理想的行业法治是完美的,但是行业法治的现实运行,包括行业立法、行业监管、行业纠纷化解和行业自治等,还存在若干缺陷,因而需要采取有针对性的完善措施。其中,行业立法存在着行业分类难以精确、狭隘的部门本位主义、行业法律滞后、行业协会立法不完备、缺失跨行业的标准化协调机制等缺陷。对此,一是可建立专业工作委员会提出立法草案的体制,取代现有的行业主管部门主导立法的立法体制,并建立第三方如行业协会等接受立法机关委托起草行业立法的立法体制;二是应将行业标准的制定权赋予行业协会,取代现有的行政机关制定行业标准的体制,并建立跨行业的标准协调制度,加大推广综合标准制度;三是应及时修订行业立法。行业监管存在的问题包括重审批轻监管、事中事后监管体系不健全,信用监管存在体制机制缺陷,综合监管仍有待完善等。对此,一是需要将监管理念从“重审批轻监管”转变为“轻审批重监管”,同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二是政府应建立包括企业、非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在内的全国统一信息共享平台,并进一步发挥行业协会在信用监管中的作用;三是应当从监管主体、监管模式、监管手段和监管过程等四个方面完善综合监管体制;四是对新兴行业应遵循政府适度监管的原则。行业纠纷化解存在行业调解制度公信力有待加强、认同度和成功率都不高、行业调解程序和行业仲裁等相关法律制度缺失等问题。对此,一是应进一步增强行业协会的代表性,提升行业调解的公信力;二是应积极推动行业协会设立专业性调解组织,提高行业调解人员的准入资格条件,以提升行业调解制度的利用率和成功率;三是应当建立专门的行业调解程序;四是健全行业仲裁制度,可考虑由行业协会组建行业仲裁委员会,并修订《仲裁法》,赋予行业仲裁应有的法律地位;五是鼓励行业组织制定标准化法律文本,尽可能减少行业纠纷的产生。行业自治方面,存在着立法上重“行业自律”轻“行业自治”、行业协会自治权力不够、不利于行业自治的固有缺陷难以消除等不足。对此,一是应该突出“行业自治”的理念,将法律条文中的“行业自律”修改为“行业自治”;二是政府彻底退出行业协会的运作,不再干预行业协会的内部事务;三是赋予行业协会完整的自治权力,只要不违反法律,行业运行过程中产生的问题皆由行业协会自行解决。同时,国家需保留对行业协会的行政监督和司法监督。综上,通过对“行业”入法现象进行实证分析,对行业法和行业法治的研究成果进行历史分析,对行业法治的内涵、特性、理念、实践意义等问题进行概念分析、对行业法治的产生基础和基本要素等问题进行综合分析,行业法治的理论框架体系得以初步建立。只要有效解决行业法治在现实运行中的不足,作为法治社会的建设途径,行业法治一定会拥有美好的未来。期待有朝一日,行业法治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行业法治理论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有机组成部分。
二、《工会会计制度》应进一步完善(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工会会计制度》应进一步完善(论文提纲范文)
(1)浅析新《工会会计制度》实施对基层工会财务管理的影响(论文提纲范文)
一、新《工会会计制度》主要亮点变化 |
二、新制度对工会财务管理的影响 |
三、对策与建议 |
(2)深化政府及非营利组织会计改革 夯实现代财政制度基础(论文提纲范文)
一、“十三五”时期政府及非营利组织会计改革成果丰硕 |
二、“十四五”时期政府及非营利组织会计改革面临的形势和挑战 |
三、“十四五”时期政府及非营利组织会计改革工作重点及具体举措 |
四、密切配合,确保“十四五”时期各项任务取得实效 |
(4)财政部办公厅 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做好《工会会计制度》贯彻实施准备工作的通知(论文提纲范文)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
二、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
三、加强培训,全面覆盖 |
四、夯实基础,有效衔接 |
五、补齐短板,提升水平 |
(一)强化绩效管理意识。 |
(二)加强资产管理。 |
(三)加强工会账户管理。 |
(四)加强财会人员队伍建设。 |
(五)大力加强工会财务信息化建设。 |
(5)工会会计制度文献综述(论文提纲范文)
一、引言 |
二、文献综述 |
(一)工会会计制度历史变迁方面 |
(二)工会会计制度改革方向的探索方面 |
(三)对新《制度》的学习、解读方面 |
三、结论与展望 |
(6)新《工会会计制度》的十大亮点(论文提纲范文)
一、简化核算程序,提高信息质量 |
二、结合《会计档案管理办法》,鼓励开展会计信息化工作 |
三、引入改革理念,调整会计要素内涵 |
四、增设“在建工程”科目,将基建项目并入大账 |
五、根据经济形势发展,重新划分固定资产标准 |
六、真实反映资产价值,虚拟折旧和摊销 |
七、增加无形资产项目,强化无形资产核算 |
八、调整净资产科目,细化净资产核算 |
九、完善《工会会计制度》,规范支出预算编制 |
十、加强成本绩效管理,增设成本费用表 |
(7)被抛弃、被掠夺与回归祖国:民族交错地带边陲矿区兴衰 ——基于扎赉诺尔煤矿的研究(1902-1952)(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序章 |
第一节 研究背景与意义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先行研究述评 |
一、1934 年以前沙俄与苏联对扎赉诺尔煤矿的调查研究 |
二、日本占领及伪满洲国统治时期对扎赉诺尔煤矿的研究 |
三、中苏共管时期与新中国成立后的相关研究 |
第三节 研究问题与方法 |
一、研究的对象与问题 |
二、研究方法 |
第一章 近代边疆危机:民族交错地带资源所有权的丧失 |
引言 |
第一节 近代边疆危机态势 |
一、列强对中国边疆大面积领土强占与资源掠夺 |
二、俄国攫取中国东北大片领土及其将东北残存领土“俄罗斯化”企图 |
三、英国强行牛庄开港及其在东北的利益 |
四、日本对东北边疆地区的觊觎与渗透 |
五、美国的门户开放政策 |
第二节 列强对中国民族交错地带的矿产资源调查 |
一、俄国在中东铁路沿线的资源调查 |
二、日本对中国东北地区资源的调查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被抛弃的边陲矿业:沙俄对扎赉诺尔煤矿的掠夺 |
引言 |
第一节 东清铁路计划出笼及沙俄对矿权的掠夺 |
一、东清铁路计划出笼与实施 |
二、沙俄对东清铁路沿线矿权的侵夺 |
第二节 扎赉诺尔煤矿开设与运营 |
一、扎赉诺尔煤矿开设与东清铁路的初期经营 |
二、俄商包办下的扎赉诺尔煤矿 |
第三节 中东铁路燃料供应与煤矿的掠夺式开采 |
一、中东铁路的燃料需求 |
二、东清铁路公司与俄商对煤炭资源的掠夺 |
三、煤炭资源开采于呼伦贝尔地方的经济意义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中苏合办:苏联的隐蔽掠夺策略与其工业化模式在中国的早期试验 |
引言 |
第一节 苏联对扎赉诺尔煤炭的掠夺 |
一、苏联对扎赉诺尔煤田的地质探查 |
二、中东路事件前苏联对扎赉诺尔煤的掠夺 |
三、中东路事件后苏联对扎赉诺尔煤矿的抛弃 |
第二节 中苏合办对扎赉诺尔煤矿的影响 |
一、苏联工矿企业运营经验的引入 |
二、中东路事件对扎赉诺尔煤矿的影响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统制与统治:伪满洲国时期日本对扎赉诺尔煤矿及矿区的管控 |
引言 |
第一节 日本产业统制政策下的扎赉诺尔煤矿 |
一、日苏交接扎赉诺尔煤矿过程 |
二、满炭系统对扎赉诺尔煤矿的统制 |
三、日本殖民后期统制政策的调整 |
第二节 伪满洲国统治下的煤炭资源掠夺 |
一、日本人对扎赉诺尔煤田的地质勘测 |
二、日本对扎赉诺尔煤炭的掠夺 |
三、日本煤炭资源掠夺对“兴安北省”经济发展的影响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中苏共管:工会制度与“一长制”在扎赉诺尔煤矿及矿区的作用 |
引言 |
第一节 扎赉诺尔光复与中国共产党对煤矿的军事接管 |
一、扎赉诺尔光复 |
二、中国共产党对扎赉诺尔煤矿的军事接管 |
三、秘密建党建政背景下的煤矿恢复 |
第二节 煤矿工会在中苏共管期间的作用 |
一、煤矿工会的筹建与基层动员 |
二、苏联一长制与工会在煤矿运营中的协调 |
三、煤矿公开建党与工会面向的转变 |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回归祖国:扎赉诺尔煤矿国有化的进程 |
引言 |
第一节 中苏关于交还中长铁路的谈判 |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前中国共产党与苏联的交涉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中苏谈判 |
第二节 扎赉诺尔煤矿回归祖国 |
一、扎赉诺尔煤矿回归祖国的具体过程 |
二、扎赉诺尔煤矿在回归缓冲期的基本情况 |
第三节 回归祖国初期扎赉诺尔煤矿的调整与发展 |
一、扎赉诺尔煤矿回归祖国后的调整 |
二、扎赉诺尔煤矿回归祖国后的发展 |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遥远的边陲社会:20世纪上半叶的扎赉诺尔 |
引言 |
第一节 扎赉诺尔地方早期历史与矿区的形成 |
一、扎赉诺尔地方早期历史 |
二、扎赉诺尔行政建置变迁 |
三、扎赉诺尔矿区的形成与发展 |
第二节 煤矿招工与扎赉诺尔移民社会的形成根源 |
一、扎赉诺尔煤矿招工与地方人口结构演变 |
二、扎赉诺尔地方经济结构 |
三、扎赉诺尔社会生活 |
第三节 以煤矿为核心的单位体制形成 |
一、煤矿的“单位”化进程 |
二、单位制社区 |
本章小结 |
终章 |
第一节 扎赉诺尔煤矿与扎赉诺尔地方社会发展过程中显现的社会表征 |
第二节 “国家中心性”对于“地方性”的整合 |
参考文献 |
在学期间公开发表论文及着作情况 |
致谢 |
(8)国有企业员工持股制度改革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内容 |
1.3 研究方法 |
1.4 创新与不足之处 |
1.4.1 创新点 |
1.4.2 不足之处 |
第2章 员工持股制度的概念性框架与相关理论 |
2.1 员工持股制度的概念性框架 |
2.1.1 所有权 |
2.1.2 员工持股方式 |
2.1.3 员工股份获得方式 |
2.1.4 员工持股结构 |
2.2 国外相关理论 |
2.2.1 双因素经济论 |
2.2.2 分享经济论 |
2.2.3 民主公司论 |
2.2.4 利益相关者共同治理论 |
2.2.5 委托代理理论 |
2.2.6 心理所有权理论 |
2.3 国内相关理论 |
2.3.1 职工主体论 |
2.3.2 劳动力产权论 |
2.3.3 劳者有其股思想 |
2.3.4 人力资本产权论 |
第3章 国有企业推行员工持股制度的重要意义 |
3.1 有助于完善国有企业经济民主建设 |
3.1.1 国有企业历来重视经济民主建设 |
3.1.2 员工持股制度可补充国有企业原有经济民主制度 |
3.2 有利于促进国有企业创新 |
3.2.1 员工持股制度促进创新投入和创新投入效率的路径解析 |
3.2.2 员工持股制度促进员工创新意愿和知识分享的路径解析 |
3.3 有利于改善国有企业公司治理 |
3.3.1 国有企业公司治理存在的问题 |
3.3.2 员工持股制度改善企业公司治理的路径解析 |
3.4 有助于完善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机制 |
第4章 国有企业员工持股制度的演进历程 |
4.1 国有企业员工持股制度的起源 |
4.1.1 国有企业产权改革的动因 |
4.1.2 重新强调物质利益原则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
4.1.3 国有企业员工持股制度的雏形 |
4.1.4 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造与员工持股制度 |
4.2 探索阶段(1980 年代初期-1991 年) |
4.2.1 国有企业员工持股制度获得认可 |
4.2.2 出现的问题 |
4.3 规范化阶段(1992 年-1998 年) |
4.3.1 相关政策法规及其演变 |
4.3.2 发展概况 |
4.3.3 员工持股方式与资金来源 |
4.3.4 员工持股模式的创新 |
4.3.5 出现的问题 |
4.4 以股权激励为核心的发展阶段(1999 年-2012 年) |
4.4.1 相关政策法规及其演变 |
4.4.2 发展概况 |
4.4.3 出现的问题 |
4.5 有序稳定推进阶段(2013 年至今) |
4.5.1 员工持股成为混合所有制改革的重要实现路径 |
4.5.2 上市公司员工持股制度政策 |
4.5.3 国有控股企业员工持股制度政策 |
第5章 现阶段国有企业员工持股制度改革的实践 |
5.1 国有上市公司员工持股制度 |
5.1.1 基本情况 |
5.1.2 主要特征 |
5.1.3 实施员工持股制度的目的 |
5.1.4 国有上市公司当前员工持股模式的缺陷 |
5.1.5 国有上市公司当前员工持股计划与企业绩效之间的关系 |
5.2 员工持股试点企业中国电器院案例分析 |
5.2.1 公司介绍 |
5.2.2 员工持股方案 |
5.2.3 值得借鉴的重要经验 |
5.2.4 员工持股制度改革成效 |
5.3 国有企业员工持股制度改革面临的困境 |
5.3.1 国有资产流失担忧影响员工持股制度的推行进程 |
5.3.2 对员工持股制度的认识不够成熟 |
5.3.3 持股员工参与企业管理的权利并未得到重视 |
5.3.4 相关员工持股法律规定不衔接 |
5.3.5 员工持股资金来源单一 |
5.3.6 相关税收政策存在尚不明确的地方 |
第6章 西方发达国家员工持股制度及其启示 |
6.1 美国员工持股计划 |
6.1.1 美国ESOP的运作机制 |
6.1.2 美国ESOP的特征 |
6.1.3 ESOP—美国流行的员工所有制形式 |
6.2 英国的员工持股制度 |
6.2.1 英国员工持股制度发展的背景 |
6.2.2 英国员工股持股计划的主要类型与相关制度安排 |
6.2.3 英国税收优惠型员工持股计划的发展概况 |
6.2.4 实行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 |
6.3 法国利润分享和员工持股制度 |
6.3.1 法国利润分享和员工持股的发展背景 |
6.3.2 法国当前流行的四种计划 |
6.3.3 法国的员工董事制度 |
6.3.4 法国员工持股和利润分享的发展概况 |
6.4 西方发达国家员工持股制度的启示 |
6.4.1 以完善的法律法规支持和引导员工持股的发展 |
6.4.2 利用税收优惠刺激员工持股的推广 |
6.4.3 鼓励企业员工广泛参与 |
6.4.4 注重员工持股期限的长期化 |
6.4.5 工会积极参与员工持股制度的实施 |
第7章 我国国有企业员工持股制度改革的原则及建议 |
7.1 坚持的原则 |
7.1.1 分类实施原则 |
7.1.2 公开透明原则 |
7.1.3 自愿入股原则 |
7.2 政策建议 |
7.2.1 完善和建立有关员工持股制度的法律法规 |
7.2.2 为员工持股制度提供税收和信贷支持 |
7.2.3 适当扩大持股员工范围 |
7.2.4 员工股份的转让应受到一定的限制 |
7.2.5 建立国有企业员工持股制度改革容错机制 |
7.2.6 加强所有权文化建设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学术研究成果 |
致谢 |
(9)2019年第四季度金融会计动态(2019年9月16日-2019年12月15日)(论文提纲范文)
一、国内动态 |
(一)财政部发布《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 |
(二)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征求意见稿)》 |
(三)财政部发布《金融企业财务规则(征求意见稿)》 |
(四)财政部发布《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解释第2号(征求意见稿)》 |
(五)中国银保监会发布《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结构性存款业务的通知》 |
(六)财政部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 |
(七)财政部发布《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解释第1号(征求意见稿)》 |
(八)中国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商业银行资本工具创新的指导意见(修订)》 |
(九)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征求意见稿)》 |
(十)财政部发布《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 |
二、IASB相关会计动态 |
(一)IASB发布《利率基准改革》会计准则更新 |
(二)IASB发布《2019年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分类标准》更新征求意见稿 |
三、FASB等其他组织会计动态 |
(一)FASB发布《负债》会计准则更新征求意见稿 |
1、引入对债务工具或其他工具划分为非流动负债的原则: |
2、上述原则的例外情况: |
3、此更新可能导致一些债务工具在非流动负债和流动负债之间重新分类: |
(二)FASB发布《薪酬——股票薪酬》《源自客户合同的收入》会计准则更新 |
(三)FASB发布《衍生工具和套期》会计准则更新征求意见稿 |
1、关于现金流量套期6中被套期风险的变化。 |
2、关于非金融预期交易的现金流量套期中合同性文件。 |
3、以外币计价的债务工具作为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二重套期8)。 |
4、更新“预付(Prepayable)”的定义。 |
5、生效日期。 |
(四)FASB发布《金融服务——保险》会计准则更新 |
(五)FASB发布《金融工具——信用损失、衍生工具和套期、租赁》会计准则更新 |
(六)FASB发布《对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汇编改进》会计准则更新 |
(10)行业法治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背景 |
二、文献综述 |
三、研究思路和方法 |
第一章 法律中的“行业”与行业法 |
第一节 相关概念的比较 |
一、行业与事业 |
二、行业与产业 |
第二节 “行业”入法的实证分析 |
一、法律文本的选择 |
二、“行业”的检索结果 |
三、“行业”入法的主要领域 |
四、部门法中的“行业” |
(一)宪法中的“行业” |
(二)经济法中的“行业” |
(三)行政法中的“行业” |
(四)社会法中的“行业” |
(五)民商法中的“行业” |
(六)刑法中的“行业” |
五、“行业”在法律条文中的形式样态 |
(一)行业规划 |
(二)行业标准 |
(三)行业主体 |
(四)行业协会 |
(五)行业垄断 |
(六)行业自律 |
(七)行业诚信 |
(八)从业人员 |
第三节 行业法的提出 |
一、行业法研究的历史沿革 |
(一)从部门法的角度来理解行业法 |
(二)从非正式制度的角度理解行业法 |
(三)对行业法的深入研究 |
(四)行业法与领域法的比较研究 |
二、行业法研究的理论共识 |
三、行业法与部门法的关系 |
(一)交叉与重叠关系 |
(二)包含与被包含关系 |
第二章 行业法治的概念分析 |
第一节 行业法治的提出 |
一、提出行业法治的逻辑 |
二、行业法治研究的历史沿革 |
三、行业法治的理论主张 |
第二节 行业法治的内涵 |
一、“硬法”之治与“软法”之治的结合 |
二、依法监管与依法自治的结合 |
三、横向体系和纵向体系的结合 |
第三节 行业法治的特性 |
一、法治主体的多元性 |
二、法律规范的复合性 |
三、行业治理的差异性 |
四、运行机制的共治性 |
五、调整范围的全面性 |
第四节 行业法治的理念 |
一、权利保护理念 |
(一)通过公众参与实行权利保护 |
(二)通过救济实现权利保护 |
(三)通过行业监管实行权利保护 |
二、公平正义理念 |
(一)行业准入公平 |
(二)行业运行公平 |
(三)行业结果公平 |
三、科学发展理念 |
(一)创新理念 |
(二)协调理念 |
(三)绿色理念 |
(四)开放理念 |
(五)共享理念 |
四、自治理念 |
第五节 行业法治的实践意义 |
一、法治发展维度 |
(一)有助于拓展法治的理论空间 |
(二)有助于填补传统法治的短板 |
(三)有助于国家治理体系的完善 |
二、行业发展维度 |
(一)有助于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促进行业发展 |
(二)有助于确立行业治理的标准,规范行业发展 |
(三)有助于为新兴行业保驾护航 |
第三章 行业法治的产生基础 |
第一节 经济基础:社会分工的进一步发展 |
第二节 政治基础:政企分开、政事分开的体制逐渐确立 |
一、政企分开或政事分开的检索结果 |
二、各行业推进政企分开或政事分开的情况举例 |
三、对政企分开或政事分开检索结果的分析 |
第三节 社会基础:行业组织的大量涌现 |
一、政策和法律对行业组织的扶持 |
二、行业组织数量显着增长 |
第四节 法律基础:行业法律体系的逐步完善 |
一、第一阶段:改革开放后到九十年代中期 |
二、第二阶段:九十年代后期至今 |
第四章 行业法治的基本要素 |
第一节 行业法治中的行业标准 |
一、行业标准的广义界定 |
二、标准化对国家治理的作用 |
三、行业标准的法律性质 |
四、行业标准对行业法治的促进 |
(一)行业标准进一步促进行业法治的社会化 |
(二)行业标准使行业法治进一步柔性化 |
(三)行业标准使行业法治进一步具有可操作性 |
第二节 行业法治中的行业协会 |
一、行业协会的法律定位 |
二、行业协会对行业法治的促进 |
(一)行业协会参与行业立法 |
(二)行业协会参与行业纠纷化解 |
(三)行业协会参与行业监管 |
(四)行业协会参与行业管理 |
第三节 行业法治中的行业自治 |
一、行业自治的法律性质 |
二、行业自治对行业法治的促进 |
第五章 行业法治存在的问题及完善 |
第一节 完善行业立法机制 |
一、行业立法存在的问题 |
(一)行业分类难以精确 |
(二)狭隘的部门本位主义 |
(三)行业法律的滞后性 |
(四)行业协会立法不完备 |
(五)缺失跨行业的标准化协调机制 |
二、行业立法问题的完善 |
(一)完善行业立法体制 |
(二)完善行业标准立法 |
(三)及时修订行业立法 |
第二节 完善行业监管机制 |
一、行业监管存在的问题 |
(一)重审批轻监管的传统仍然存在,事中事后监管不健全 |
(二)传统监管不适应新的形势,信用监管存在体制机制缺陷 |
(三)传统监管缺乏有效的协调机制,综合监管仍有待完善 |
二、行业监管问题的完善 |
(一)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完善信用监管和综合监管 |
(二)贯彻政府适度监管原则 |
第三节 完善行业纠纷化解机制 |
一、行业纠纷化解存在的问题 |
(一)行业调解组织主要靠公权力推动,公信力有待加强 |
(二)行业调解制度的认同度不高,导致利用率过低 |
(三)行业调解的成功率不高,没有实质性发挥作用 |
(四)行业调解程序和行业仲裁等相关法律制度缺失 |
二、行业纠纷化解问题的完善 |
(一)完善行业调解制度 |
(二)健全行业仲裁制度 |
(三)鼓励行业组织制定标准化法律文本,预防行业纠纷的产生 |
第四节 完善行业自治机制 |
一、行业自治存在的问题 |
(一)立法和政策上重行业自律,轻行业自治 |
(二)行业协会自治权力不够 |
(三)不利于行业自治的固有缺陷难以根除 |
二、行业自治问题的完善 |
(一)将立法上的“行业自律”修改为“行业自治” |
(二)政府彻底退出行业协会的运作 |
(三)赋予行业协会完整的自治权力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A 主要行业法律的梳理 |
附录 B 国务院行政审批改革政策性文件清单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成果 |
后记 |
四、《工会会计制度》应进一步完善(论文参考文献)
- [1]浅析新《工会会计制度》实施对基层工会财务管理的影响[J]. 江景. 中国工会财会, 2022(01)
- [2]深化政府及非营利组织会计改革 夯实现代财政制度基础[N]. 财政部会计司. 中国会计报, 2021
- [3]工会经费绩效审计研究——基于平衡计分卡的视角[J]. 白万成. 青海金融, 2021(11)
- [4]财政部办公厅 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做好《工会会计制度》贯彻实施准备工作的通知[J]. 财政部办公厅,全国总工会办公厅. 中国工会财会, 2021(11)
- [5]工会会计制度文献综述[J]. 董林蔚. 会计师, 2021(11)
- [6]新《工会会计制度》的十大亮点[J]. 郭继宏,王磊. 齐鲁珠坛, 2021(02)
- [7]被抛弃、被掠夺与回归祖国:民族交错地带边陲矿区兴衰 ——基于扎赉诺尔煤矿的研究(1902-1952)[D]. 宋铁勇. 长春师范大学, 2020(08)
- [8]国有企业员工持股制度改革研究[D]. 艾尼瓦尔·吐尔逊. 吉林大学, 2020(08)
- [9]2019年第四季度金融会计动态(2019年9月16日-2019年12月15日)[J]. 中国人民银行会计财务司. 金融会计, 2020(02)
- [10]行业法治研究[D]. 刘刚. 吉林大学, 201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