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卫生部发出通知严查大米及食用油市场(论文文献综述)
康俊莲[1](2020)在《中国食品安全的政府监管权力配置问题研究》文中提出如何对食品安全监管进行权力配置,实现对食品安全监管的科学协同有效治理,是贯彻落实习近平同志提出的“四个最严”要求,(1)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满意度、幸福感、安全感的具体体现。本文围绕“食品安全监管政府权力配置”这一核心问题,从政府监管权力配置的空间、时间、制度三维一体角度,探究政府监管权力的内在逻辑,针对现实问题提出科学优化、系统完善的路径。本文遵循“四个最严”要求,依据协同治理和跨部门合作等理论,采用比较制度分析法,论域方面选择政府监管控管层次多、管理幅度宽泛的典型国家作为参照进行对比分析,剖析了制度背后权力配置结构及其演化方式,比较在不同制度下,食品安全政府监管权力在特定历史时期,如何实现监管权力配置效用的最大化。同时,分析了我国食品安全政府监管权力配置不同历史时期的发展历程、政府权力配置存在的争议和挑战、政府监管权力配置采取的措施与体现的特征,从空间维度改革、时间维度改革、制度维度三维一体角度,结合我国国情,提出了政府食品监管权力配置协同治理的建构路径。本文第一部分,介绍研究背景,包含食品安全监管、政府权力配置、协同治理等相关理论和制度架构,为后续研究奠定理论基础。第二部分,回答了中国食品安全监管,在不同历史时期监管权力的现实配置,及监管权力行使产生的内在逻辑。从空间、时间、制度三个维度,阐释了不同历史时期食品安全监管政府权力配置的基本概况、监管存在的问题、采取的改革举措、政府权力配置的改革特征。基于此,对我国食品安全监管政府权力配置在改革实践过程中存在的历史遗留问题进行归纳提炼。同时,从府际关系角度,对食品安全政府纵向权力配置、横向权力配置进行分析,研究其结构转变中的内在联系,为推进食品安全全面深化改革,实现政府协同治理不断走向深入奠定基础。在协同治理等相关理论基础上,回答第二个问题,即食品安全监管权力由哪些因素导致变迁?从空间、时间、制度三个维度,阐释政府监管权力行政化,部门分割的高度集权,由于社会秩序的高度扩展,使得行政分割高度集权的政府权力,呈现出具体监管越来越属地化,抽象监管越来越集权的现象。此部分分析,以协同治理理论核心内涵为指导,以跨部门合作理论与政府协同理论为支撑,从政府失灵、市场失灵、社会监管缺失三个层次,阐述食品安全政府监管权力配置,在空间维度上,由于跨部门间食品安全监管权责利益均衡问题,导致“权力越位”,需要进一步通过协同治理优化提升食品监管政府权力配置;在时间维度由于监管权责不清、行政壁垒、监管遗漏导致“权力缺位”,会直接影响在危害食品安全事件发生时,政府能否快速反应、迅速行动,从快将危害食品安全事件处理在萌芽状态,反映着政府的应急和统筹协同调度能力。因此,在时间维度要突出“早一步”“快一步”,必须通过实现制度做保障和空间维度跨部门的相互协同、配合;在制度维度由于监管中的权力异化、监管过程的渎职行为、监管中出现的违章违规导致“权力错位”,容易引发政企合谋、监管腐败等问题的产生。第三部分,分析了在大部制改革的背景下,我国食品安全面临的争议和挑战,以及通过域的选定,借鉴国内外食品安全政府监管权力配置经验,依据“四个最严”的要求展开分析,结合我国实际,归纳提炼有益于我国政府协同治理的食品安全政府监管体系。空间维度改革,解决外部硬性边界跨部门间协同治理,出了问题谁说了算的问题;时间维度改革,解决内部构架基础降低危害食品带来的风险,实现早发现、早识别、快处置的问题;制度维度改革,解决单元间协商机制制度系统化、体系化、完整化的问题,形成以食品安全法为主干,各相关管理条例、管理办法体系化、完整化相互协同、互为补充的制度体系。通过研究,本文力求在以下几个层面做出努力,取得如下研究结论:其一,针对“权力越位”,解决跨部门间“政出多门”、相互协同的问题。通过强化中央一级政府食品监管,构建全国自上而下统筹监管“一盘棋”,实现危害食品安全事件的快速应对和处置。既而发挥中央政府监管权力灵活调度功能,实现“中央精神”掷地有声的贯彻、落实的同时,实现地方政府因地制宜,结合本地区实际,展开创新监管的实践。作为中央政府还肩负着全球食品监管风险治理中发挥多元治理的功能。通过发挥中央政府、食品跨国企业等在国际舞台的影响力,在参与国际事务食品安全治理规制的制定,主动参与,积极作为,化解中西方在食品监管领域文化认识的鸿沟,提升在国际食品监管中的话语权和主导权。另外构建起跨部门间食品安全协同机制和治理机制,通过部门间的责任分担、沟通协商、协同治理运行,实现食品监管的协同治理。其二,针对监管权责不清、行政壁垒、监管遗漏导致的“权力缺位”,解决危害食品带来的安全风险,需要通过建立食品安全预警监测机制,实现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早发现、早预警,同时提高科学防控的能力,做到快速反应,实现从快处置。建构公开透明的信息通报体系,不仅要形成日常检测公告制度,还要突出危害食品事件发生时,让公众及时了解实情,消除社会公众心理恐慌,有效参与积极应对食品风险,逐步引导社会公众参与食品安全治理的意识和能动力。在协同治理视域下,构建起对监管事前、事中、事后的协同治理权力监督机制,调动社会各界力量,积极参与其中。同时在时间维度下,还应将权力行使的重点,放在食品安全风险的预防上来,只有将风险点控制住,才能从源头上控管住,保障安全食品“产”出来的有效性。风险预防应突出其独立性、透明性以及全程采取的开放方式,实现过程的监督性。以此来保障食品安全风险预防的科学性和自然性。其三,针对监管中的权力异化、监管过程的渎职行为、监管中出现的违章违规导致的“权力错位”,引发政企合谋、监管腐败等问题的产生。从制度维度,认真梳理,提出解决《食品安全法》与各监管部门间出台相关管理办法、细则等,形成系统性、完整性、相互协同互补、衔接的制度化体系。通过协同治理导向的政府重塑,建构起彼此之间互为协作的服务型政府,以推动食品安全监管政府治理理念的质性转变。其四,本文认为,食品安全问题是事关政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大事。食品安全协同治理问题,说到底是加强党的领导,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问题。因此,应该将政府食品安全监管问题上升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建设层面,强化党对一切工作的统一领导,发挥党的引领作用,形成监管合力;同时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食品安全大数据标准体系,将其作为国家管理的一项制度,打通政府跨部门监测的数据链,实现全链条数据关联的融合,实现日常监管的有序性和应对突发事件的系统科学性;从完善体制机制上,建议完善食品召回制度,建立从生产到销售都可相互追溯、追查、倒查、溯源的机制,保障“以人民为中心”,为实现“健康中国”,助力食品企业健康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樊菁[2](2020)在《FSSC 22000在航空配餐业中的应用研究》文中研究说明航空配餐企业相比一般食品制造企业,具有产品种类繁多、结构复杂的特点,相比一般快餐、酒店等餐饮企业,又具有产品储存时间长、冷链运输、二次加热、空中食用等特点,而且航空食品不仅提供给旅客,也提供给机组人员,因此航空食品的安全与飞行安全密切相关。航空配餐食品生产质量安全控制体系的建设,一直是航空配餐业关注的焦点。食品安全体系认证(简称FSSC 22000)是一项全球性的、可审核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结合了行业特定的前提方案、ISO 22000以及其他附加要求。本课题对FSSC 22000在航空配餐业中的应用进行研究,探讨FSSC22000如何在航空配餐企业中实施。本文主要研究成果如下:1.探讨了FSSC 22000的由来、结构和认证范围,其拥有完整的前提方案、先进的附加要求,覆盖了来料、仓管、生产、配送、垃圾处理等完整的食品供应链,涵盖了传统的食品安全问题和当下的食品安全风险,因此更适合航空配餐企业的安全需求;2.构建航空配餐企业FSSC 22000中的前提方案和附加要求。通过对比GB31641和ISO/TS 22002-2:2013,评估差异性前提方案条款,确定FSSC 22000的前提方案;通过建立航空配餐企业的食品防护程序、预防食品欺诈程序和过敏原管理程序,从而落实航空配餐企业FSSC 22000的附加要求;3.构建航空配餐企业FSSC 22000中对标ISO 22000的质量控制体系文件,包括核心原理HACCP、食品安全目标、应急准备和响应、可追溯性系统等;4.以厦门航空有限公司配餐部为例,引入FSSC 22000后,旅客投诉量率连续三年下降,食品安全目标均能较好完成,体系文件增加“过敏原的管控”、“食品防护计划”、“食品欺诈预防控制程序”等内容,监控范围更加全面,证明FSSC 22000适合且有助于航空配餐企业的食品安全管理。
潘玉[3](2019)在《沟通“不确定性”:转基因议题的知识建构研究》文中研究表明2000年以来,转基因议题逐渐转变为全球性的社会公共议题,引发广泛关注。转基因技术与应用迅速发展的同时,社会各方对转基因的争论从未终止,科学的“不确定性”特征突显。相对于其他公共议题的知识构建,科学议题有其特殊性:一方面,由于科学议题造成的风险与“不确定性”,媒介场域中的各利益相关者都可能会传达有效信息之外的信息,造成科学认知的混乱;另一方面,社会公众由于知识结构与个人经历的局限,很难直接对某一科学知识进行全面、深入地了解。因而,公众对于转基因议题的科学认知与理解往往更容易受到媒介场域的影响,媒体在转基因议题的知识建构中承担重要作用。由此,本研究通过对转基因这一科学争议中的“不确定性”进行综合而深入的考察,帮助社会各方更好地理解科学知识内涵,参与科学决策,从而缓解当前日趋矛盾的科学争议。媒体通过转基因议题的知识表征,可以更好地发挥其社会功用,为科学的“不确定性”沟通提供知识对话空间与传播平台,在一定程度上化解与规避转基因所引发的科学风险,从而减缓社会公共危机。同时,转基因议题的知识建构过程反映出科学议题的知识表征特征、实践规律与协商机制的转向,研究试图从理论层面完善与扩展科学知识传播内涵与理论框架。本研究较全面地论述了媒介与科学知识建构的关联性研究,搭建了媒介建构科学知识、引导科学理性的阐释框架,体现了科学传播领域的现实关切与理论关照,赋予该研究领域一定的创新性。本研究基于知识社会学视角,围绕科学的“不确定性”这一核心话题,就转基因议题的“不确定”语境及其要素研究、“不确定性”呈现内容研究、“不确定性”沟通意义研究、“不确定性”管理研究逻辑,探究转基因议题的知识建构过程——转基因议题的知识表征、知识实践、知识争论与知识共享。研究分为四大部分:第一,转基因议题的“不确定性”语境考察。“不确定”语境有哪些要素?呈现出怎样的语境特征?第二,转基因议题的话语变迁与知识实践研究。基于“不确定性”语境特征,从历时性维度,研究选择中美媒体关于转基因议题的媒体报道为研究文本进行梳理与总结,进而探讨不同社会语境下转基因议题的媒体“注意周期”与空间互动特征;从共时性维度,研究就议题内容、消息来源、话语立场与知识属性四个方面考察转基因议题的媒体框架与知识实践过程。第三,转基因议题的知识争论研究。依据反思冲突、化解冲突、超越冲突的研究逻辑,探讨不同相关利益主体如何围绕科学争议的“不确定性”展开知识的协商与对话?媒体在其中扮演什么样的角色?采用哪些话语修辞策略?科学与社会之间如何达成知识对话与共识?第四,转基因议题的知识共享与“不确定性”管理探究。如何反思风险社会的转基因科学知识的生产与传播?怎样完善与提升社会公众对转基因科学知识的理解?进而对我们反思科学知识传播的理念与模式有何启示?研究试图通过对上述研究问题的探讨,考察转基因议题的话语实践,并基于更宏观地社会语境,思考科学与社会之间的互动关系与影响。研究以转基因这一争议性科学议题为研究对象,选择2000-2018年期间的媒体报道本文进行话语分析、对比分析与个案探究。通过阐释转基因议题的话语建构特征反映科学议题的知识建构过程。转基因议题的知识实践最终目的是为了使社会各相关利益主体更好地理解科学知识,并在科学话语的互动协商中将专业的科学知识进行整合,形成日常化的、已被社会接受的“公共知识”,进而参与到科学知识的再生产与“不确定性”管理过程中。因此,在一个日益多元化社会中,不同文化、价值观之间的争议与冲突的释放与调试需要科学的对话与理解,完善与提升社会公众的科学素养以加强科学知识理解,搭建基于科学议题的“知识联盟”可实现转基因这一争议性科学议题传播的知识共享与理解,探索和推动多样化社会讨论与科学对话方式的形成,以消除知识间的差异与不对等,管理争议性知识建构过程中的科学“不确定性”,进而助力科学决策的制定与完善。
吴淙斌[4](2018)在《东山县餐饮业食品安全现状分析与对策》文中指出食品安全与每个人的健康、生活、工作都息息相关,食品安全不仅影响个人生活,还关系到社会和谐稳定与经济可持续发展。在食品行业链条中,餐饮业是与消费者接触的最后环节,因此餐饮业食品安全十分重要。本文对东山县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和消费者分别进行问卷调查,调查内容包括食品安全知识、对食品安全问题的态度、食品安全行为等。对餐饮服务从业人员调查共收集612份有效问卷,经统计,东山县餐饮从业人员持有健康证的比例为89.1%,从业人员文化程度小学、中学、大专、大学人数比例分别为20.1%、32.7%、39.9%、7.3%,员工参加餐饮安全培训情况为一年中参加过1次、2次、3次培训以上的人员比例分别为50%、30.1%、15.0%,尚有4.9%的人员全年未参加过食品安全相关的培训教育。从问卷中反映出监管部门在监管上存在一些漏洞,对餐饮从业人员尚未建立科学有效的培训和考核机制,培训不足。对东山县消费者调查共收集612份有效问卷,东山县居民购买海鲜产品的主要场所以菜市场为主,比例达45.8%;购买海鲜产品时关注项目主要为新鲜度、保质期、价格、口感,各项目的关注度分别为70.3%、20.4%、5.4%、3.9%;海鲜烹饪方式最多的是水煮处置,比例达55.9%;98.0%的人群通过网络获取饮食安全的信息;55.0%居民对东山县餐饮安全是非常满意,5%的居民对市场上的餐饮安全感到不满意;面对食物中毒事件时,其中有10.9%的人群选择默默接受,说明还有部分人群缺乏法律意识。从问卷中反映出东山消费者在消费海鲜产品较为关注新鲜程度,消费者关注食品安全信息,但维权意识待提高。本文收集了2015年-2017年东山县大米、蔬菜、水果、食用油、海产品、餐饮具和生活饮用水的监测数据,近三年的抽检样品总数分别为1229批次、1293批次、1525批次,合格率分别为92%、91.7%、93.6%,不合格食品种类和项目分别为蔬菜中克百威、海产品中氯霉素、餐饮具中大肠菌群、生活饮用水中菌落总数。反映出东山县食品安全存在一定隐患,同时也反映出监管部门抽样管理工作中存在设计项目不够完善,发现问题后未能有效改进、监管力量不足等问题。通过分析2013年-2017年东山县5起食物中毒数据,表明东山县食物中毒以细菌性和河豚毒素为主。其中食物中毒高发时间为6月至10月,主要为食用海产品发生的细菌性食物中毒,常见的食源性病原微生物为副溶血性弧菌和肠侵袭性大肠杆菌。对HACCP体系在东山县A酒店的运用进行了实地调研和分析,A酒店通过建立HACCP小组、实施HACCP管理细则,在原料采购验收、原料存放、食品加工等环节进行了危害分析与识别,并制定了关键控制点。通过实施HACCP,A酒店加强了人员培训和强化了食品安全管理措施。针对东山县餐饮业食品安全现状中存在的不足之处,提出改善东山县食品安全监管的对策。建议加大推广HACCP体系运用、增强联合执法、加大餐饮行业抽检力度、加大餐饮业专项整治力度、宣传普及餐饮知识、加快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多措并举预防食物中毒,做好预防监管工作,为东山县餐饮业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提供可参考借鉴资料。
刘婷[5](2016)在《国际贸易中的转基因食品标识问题研究 ——以美欧转基因食品贸易争端为切入点》文中研究指明本文以美国和欧盟的转基因食品贸易争端为切入点,提出国际贸易中转基因食品标识制度差异问题。美国法对转基因食品标识的规定与欧盟法的规定有显着不同,这些差异已经突破国内法的层面,上升并演变为国际法问题。因此,本文对美国倡导的自愿标识制度和欧盟倡导的强制标识制度进行了多方面、深层次的剖析并进一步揭示出转基因食品标识制度差异导致的严重问题。转基因食品标识制度差异不仅使得有关转基因食品贸易的国际争端凸显,非关税壁垒增加;还导致地理标志失去其原有的意义,影响消费者的选择与判断;更严重影响了经济自由化和贸易的公平性。基于国际贸易中现有的转基因食品标识问题,本文通过对美国的转基因食品监管路径的历史演变进行梳理,以及对美国转基因食品规制的现状的分析,进而揭示出美国自愿标识制度的理论基础和特点,最后对美国转基因食品标识制度进行了深层的总结与剖析。与美国不同,欧盟的转基因食品强制标识制度建立在欧盟的转基因生物监管框架下,强制标识制度的形成有着多方面的深刻原因,制度本身特点鲜明。目前,国际贸易中转基因食品标识的国际协调存在着一些棘手的问题。在WTO框架下,转基因食品标识问题的解决仍然存在着很多障碍,诸如同类产品的认定问题、WTO规则与多边环境协议的优先性问题和SPS协议与《生物安全议定书》的适用问题。虽然国际协调乏力,但是多种规则的协同与差异还是为转基因食品标识问题解决留有一定的商榷空间。WTO的法律制度为国际贸易中的食品标识问题的解决提供了可能性。无论是限定地理标志,还是基于SPS协议建立一套新的监管评级制度,都是力求通过完善WTO规则来解决问题。2015年TPP协议达成,TPP协议中对于SPS措施的规定,为WTO的SPS协议的完善带来了一些新的思考。从目前各国对转基因食品的标识与监管中,可以看出尽管各国对转基因食品标识的立法和规则并不相同,但总体来说,无论是美国还是欧盟,他们在转基因食品的监管问题上都持有谨慎态度。我国的转基因食品标识立法并不完善,转基因食品发展中也存在着较多问题。因此,完善我国的转基因食品标识制度,建立可追溯的监管机制势在必行。
李忠远[6](2015)在《中国食用油安全规制研究》文中研究表明食用油是人们日常生活的必需品,据测算,我国食用油年人均消费量已经从90年代初的不足6公斤猛增至22.5公斤(1),消费量迅猛增加。近年来,食用油安全问题日益突出,“地沟油”事件、食用油中毒及掺假事件引起人们的高度关注。食用油与其它食品相比有其独特性,食用油在食用过程中一般不是单独存在的,而是广泛存在于各种食品之中,食用油安全一旦出现问题,食品安全必然无法得到保障,另外,食用油产业链很长,从油料作物的种植、存储、运输、食用油的生产加工、存储、运输、批发、零售、食用油消费一系列环节涉及到的市场主体众多,利益诉求各不相同,每一环节都存在着潜在的不安全因素。为了消除潜在威胁,营造安全、可以信赖的食用油市场环境,本文突出全程规制理念,重点运用信息不对称、外部性、规制俘虏、风险累加性等经济学理论,采用微观与宏观相结合的原则、运用博弈分析等方法,对食用油安全规制市场失灵的几个问题进行分析,对建立和完善中国食用油安全规制体制和体系提出对策。本文共分七章:第一章绪论。介绍食用油安全规制的研究背景与意义,通过对国内外食用油安全规制理论与实践文献的梳理,确定文章的研究方法、逻辑结构和基本内容,并提出文章的创新点。第二章食用油安全规制的理论分析。系统阐述外部性理论、信息不对称理论、政府俘虏理论等基础理论和安全风险累加性理论、后经验产品属性理论、公共产品理论等食用油安全相关理论,并对食用油安全对相关主体的影响进行了分析。第三章构建食用油安全规制多方博弈模型。首先对食用油安全规制主体之间的关系进行说明,指出影响食用油安全规制绩效的因素;着重提出社会中间组织这个容易被人们忽视的规制主体,强调了除了国家力量、市场力量之外社会力量在规制中的重要作用。在此基础上构建了食用油安全规制博弈模型,从国家、市场、社会三方力量对食用油安全规制博弈进行了全方位分析。第四章中国食用油安全规制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对食用油安全规制发展的历史沿革进行了梳理,并对食用油安全现状进行了分析,指出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为提出完善我国食用油安全规制的对策措施打好基础。第五章食用油安全规制的国际经验与启示。采用比较制度分析方法,既对美国、日本为代表的多部门食用油安全规制的特点进行了分析,又对欧盟为代表的单一机构规制模式进行了研究,同时也对我国食用油主要进口国家——巴西的食用油安全规制情况进行了探讨,从中得到启示,为完善我国食用油安全规制的体制与体系提供借鉴。第六章完善中国食用油安全规制的对策分析。探索食用油安全规制体制创新的可行性,树立食用油安全全程规制理念,在健全和完善我国食用油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加强食用油安全规制环境建设、加强社会中间组织建设等方面提出了对策措施。第七章中国食用油安全全程规制体系的构建。在第六章完善中国食用油安全规制对策措施的基础上,以全程规制理念为先导,着力构建我国食用油安全规制的四大标准体系。本文的创新点:一是提出了食用油安全全程规制理念,突出了在目前我国实行多部门分段监管的食用油安全规制模式下实现各部门监管协同配合的重要性,由此引入了食用油供应链概念,在理论上构建了一个基于供应链的食用油安全规制分析框架;二是通过引入社会中间组织,构建了一个多主体博弈模型。
梁秋桦[7](2014)在《清远市食用油质量安全的政府监管研究》文中提出中国经济的发展和人类对饮食安全的重视,推动了食品工业的进一步改革,地沟油事件、苏丹红事件、注水猪肉事件、三鹿奶粉事件等的出现,让当代人对饮食健康和饮食文化的追求有了新的标准,食品安全问题成为当前食品发展较为热门的话题。就当前市场的食品发展来看,随着当前社会对食品安全卫生问题的日益重视,食用油作为食品的重要调剂,在直接影响食品安全的同时,也日渐成为一个重要的社会公共研究问题。以当前市场上食用油的质量情况来看,价格和质量不成比例,食用油的质量参差不齐,各种“以次充好”的食用油在我国特殊国情的前提下,被默认流入市场,而食用油市场缺乏基本审核标准和监督机构的前提下,食用油的“潜在规则”普遍存在,私自制造和回收再利用等的行为无法受到公共监督,“地沟油事件”时有发生。本文以笔者所在单位的清远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就食用油质量安全方面的质检行为和质监标准为基础,结合现实实践来对清远市的食用油质量安全问题进行分析,并以政府监管作用的切实应用为主要的研究对象,结合前人理论中对“食用油”的探究成果、对“政府质量安全监管”等理念的现有分析为基础,将政府监管理论融合到笔者对清远市食用油使用和研究现状的分析中来,对当前的食用油质量严峻形势进行分析,并找出问题存在的主要原因。在清远市食用油质量安全的研究过程中,笔者搜索了国内外关于食用油质量研究的大量文献和相关资料,并运用了文献综合法、对比分析法、定性分析法和图表解析法等,在结合国外先进的管理经验的同时,提炼出我国食用油质量安全监管的新思路。此外,针对我国食用油发展中存在问题的严峻性,提出建立食用油新的标准检测体系、构建健全的食用油整体监管体制、以市场为导向,建立起以食用油制造商、经销商为主体的产品责任制度和产品质量监督和管理体系、建议政府调整资金投入力度,加大对食用油质量安全的科研投入等,最后,从法律保护和监管角度出发,建议扩大宣传来提升消费群体的维权意识。
吴恒[8](2013)在《舌尖上的安全》文中研究指明民以食为天。舌尖上的安全,是大众最普遍的关注,也是民族强盛的重要前提。面对目前食品安全犯罪的高发态势,全国公安机关铁拳出击,深挖严打,对食品安全犯罪"零容忍",同时,工商、司法、农业等相关部门联合行动,从监管、立法、生产链条等各个层面完善食品安全管理机制,用严刑峻法确保百姓餐桌上的安全。
王宏宇[9](2013)在《非传统视角下的粮食安全》文中认为自上世纪70年代以来,以美国孟山都、嘉吉、ADM、邦吉为首的跨国农业企业加快了全球的扩张。在美国政府对农业高额补贴的财政支持下,跨国农企利用粮食的价格优势冲击发展中国家农业体系,大量能够自给自足的国家在低价粮的冲击下丧失了“粮食自主权”,成为进口粮食的依赖者;孟山都等生物科技公司利用研发的转基因种子迅速占领了阿根廷、巴西等南美主要粮食生产地;嘉吉、ADM等粮食巨头利用其强大的物流网、购销网,几乎垄断了全球的粮食贸易。与此同时,气候变化引起的全球极端气候事件开始持续性爆发。2007-2008年,全世界范围的干旱、洪涝及暴雪灾害使粮食生产遭受严重影响,全球性粮食危机爆发,进而引发埃及、喀麦隆、海地、科特迪瓦等多个国家政治动荡。2012年,类似的极端气候事件再次“光顾”,引发全球粮食价格高涨,“粮食骚乱”此起彼伏。至此,非传统领域中的粮食安全问题已演变为一个持续性的世界主题。随着全球粮食市场的动荡,国内与粮食安全相关的话题也逐渐与日常生活紧密起来,先是一波“逗你玩”、“蒜你狠”、“糖高宗”系列,紧跟着又是“转基因”汹涌袭来。在这个全球化、一体化的大背景下,和平年代没有硝烟的“战争”似乎离我们越来越近,如何应对这种非传统安全带来的挑战成为更加值得关注的焦点。现阶段,我国的粮食生产已经保持了连续九年增长的良好态势,并且从目前来看,粮食供给比较充裕,自给率较高。但是,在这相对平稳的背后,存在着诸多不稳定影响因素:第一,传统性因素,即长期以来一直存在着的影响因素。(1)我国人口仍在以每年800-1000万左右的速度持续增长,预计到2030年达到峰值,从而造成对粮食的刚性需求不断增长。(2)工业化和城镇化发展加剧了与农业争水的矛盾,使本就短缺的农业水资源雪上加霜;同时,城镇化进程引发大量农村劳动力外流,不仅直接对农业生产造成了影响,还促成了粮食生产者向粮食消费者的转变,进而增加了粮食供给压力。(3)耕地减少趋势虽有所缓解,但“占大于补”的势头并未扭转。第二,非传统因素。(1)一直以“偶然发生”状态存在,但近期转变为“常态化发生”的影响因素。自然灾害对农业和粮食安全的影响自古就存在,只是发生频率较低。然而,随着气候变化进程加快,近年来全球温度持续升高,干旱、强降雨、极端天气的发生频率和强度都呈明显增加的趋势,对农业生产已构成常态化威胁。(2)一直“潜伏”着,近期开始浮出水面的影响因素。从我国加入WTO开始,跨国农业企业对我国的渗透便开始加快。2004年的“大豆危机”,使我国的大豆话语权完全被跨国农企掌控。目前,大豆的进口量已达到自产大豆的4倍,且进口的都是转基因大豆。与进口大豆相比,自产大豆在价格和出油率方面都处于劣势,为了获得更多的收益,国内压榨厂更愿意加工转基因大豆,农民也更愿意种植转基因大豆,由此进一步加剧了跨国农企对大豆的垄断性。此外,玉米和小麦的净进口量从2008年开始明显增加,其发展趋势值得注意。总体看,跨国农企正凭借其资本和技术优势,通过大范围扩张、抢占市场份额、利用专利和技术控制产品、迂回绕开我国监管等方式,加快在我国进行战略布局,并已逐渐形成从种子培育、粮食收储、粮食生产、运输、进出口贸易等全方位、全产业链的发展模式,对我国整个粮食市场的影响力越来越大。为了避免这些新的非传统影响因素对粮食安全造成进一步的威胁,本文提出了一些应对性措施和建议:对于气候变化,一方面,可以通过改善农业生产结构、加快发展农业生产和生物技术、培育适应气候变化的新作物品种、改善农业基础设施、建立气象灾害保险体系等适应性应对措施,尽可能增强防范和适应能力,减小气候变化带来的影响;另一方面,要积极主动的采取措施,从源头上减小对气候变化的影响,降低各种持续性灾害发生的频率和强度。这主要包括两方面的措施,一是适度调整我国能源结构,大力提高能源使用效率并发展可再生能源,以控制温室气体排放;二是通过适当调整日常行为方式,为减排分压。对于跨国农业企业,首先,要制定并调整有关法规,从法律上确保跨国农业巨头规范性经营,从法律层面加强对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管。同时,加强法律的执行力,加大对管理部门违法、违规操作行为的惩治力度,确保行政管理部门对跨国农业企业准入及经营的严格把控。其次,建立及时、准确、可信的信息发布和外资监测评估体系,确保有效调控,避免跨国农业企业以虚假信息哄抬价格,引发社会不安;再次,加快国有企业发展,发挥国有经济在稳定粮食安全方面的主导作用,并适时加大对民营企业的扶持,形成外资-国企-民企三足竞相的局面。此外,我们还应进一步保持和完善现有的粮食成果。本文认为,完善现有粮食储备体系和加强粮食节约对确保我国粮食供给稳定和粮食安全具有显着作用。关于完善现有粮食储备体系方面,本文提出了三个建议探讨,包括健全粮食储备体系的建议探讨、健全粮食储备信息系统的建议探讨和建立中央-地方-家庭三级储备体系的建议探讨。关于粮食节约方面,本文认为现行的措施“宏观重视”有余,“微观体现”不足;“号召宣传”有余,“执行操作”不足。其困境不在于政府高层没有意识到,而在于没有完整的制度和有效的执行。因此,本文建议,应针对不同的群体采用引导性和强制性相结合的措施,才能有效解决粮食浪费严重的问题。
王宇红[10](2012)在《我国转基因食品安全政府规制研究》文中研究说明转基因技术的飞速发展和广泛应用给人类生活带来深刻的变化,在产生巨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应的同时,转基因食品安全问题也日益凸显,受到国际社会、各国政府和公众的高度关注,从一个单纯的科学问题,演变成为一个涉及政治、经济、法律、伦理等因素的复杂的社会问题,关乎国家、转基因技术拥有者、转基因食品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的根本利益。转基因食品安全风险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对政府规制提出更高的要求。近年来,我国的转基因技术研发取得突破性进展,转基因作物种植面积逐步扩大,转基因食品安全的政府规制体系初成。与此同时,政府、媒体、专家、技术研发者对转基因食品安全与否说法不一,公众对转基因食品安全问题的担忧和对政府规制信用、能力的质疑与日俱增。我国转基因食品安全政府规制正面临着考验。对我国转基因食品安全政府规制进行系统深入地研究,进而提出可行的政策建议具有积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本文以规制经济学、公共管理学和法学等学科的基本理论为指导,运用规范分析、社会统计分析、案例分析、历史分析和比较分析等方法,阐述了转基因食品安全政府规制的理论基础;考察了我国转基因食品生产经营者、消费者以及政府自身对转基因食品安全政府规制的需求;评析了我国转基因食品安全政府规制供给及规制失灵原因;在比较和借鉴国际社会及代表性国家政府规制政策立法和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完善我国政府规制体系的对策建议。本文的主要结论是:转基因食品安全包含食用安全、生态安全和经济社会安全等多层涵义。转基因食品安全的政府规制本质上是风险高度复杂和不确定背景下政府依法实施的风险规制和公共服务。应在全面考量利益相关主体的规制需求与政府规制理念、能力和制度的基础上优化政府规制供给,借鉴国际经验,建立“定位准确、体制合理、制度健全、立法完善、执法有力”的转基因食品安全政府规制体系。本文研究内容共分为八章:第一章,导论。本章介绍了论文的研究背景,阐明了论文的研究目的和意义,综述了转基因食品安全政府规制领域的国内外研究进展,明确了论文的研究思路、逻辑框架和研究方法,总结了论文的创新之处。第二章,转基因食品安全政府规制的理论基础。本章界定了转基因食品安全、政府规制等基本概念及其内涵,基于政府社会性规制、风险规制、市场失灵与政府失灵、规制均衡与博弈论、依法规制等理论视角,探讨了转基因食品安全政府规制的理论基础。第三章,转基因食品安全政府规制的必要性、构成和有效性。本章阐明了转基因食品安全政府规制的必要性,概括了政府规制的基本构成要素,运用博弈分析方法论证了政府规制的有效性。研究认为,转基因食品安全风险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要求政府实施有效规制,规制制度的构建应遵循生产者与消费者、规制者与生产者以及规制者之间的博弈规律,注重政府风险评价和管理的特有功能;应考察相关利益主体的规制需求,分析政府的规制理念和供给能力;政府规制必须建立在法制完善的基础之上,以克服市场和政府规制的双重失灵,实现公共利益最大化。第四章,我国转基因食品安全政府规制需求分析。本章采用社会统计和案例分析等方法,考察了转基因技术研发者、作物种植者、食品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以及政府自身的规制需求,为客观评价和完善我国转基因食品安全政府规制体系提供实证基础。研究认为,转基因食品生产经营者希望政府加大研发投入、适度保护知识产权和种植者权益、进行知识普及和正向信息传递、减少规制成本;消费者希望政府加强信息披露、改进标识管理、健全风险评价和交流机制、完善立法、强化执法;政府自身希望规制决策建立在对转基因食品风险全面评估和预测、信息完整充分的基础之上。第五章,我国转基因食品安全政府规制供给分析。本章从政府规制法律体系、规制体制、规制制度和规制执法等方面全面梳理和总结了我国转基因食品安全政府规制的发展和运行现状,客观评价了现有规制体系的成绩和不足,结合典型案例评析揭示了政府规制失灵的原因。研究认为,我国转基因食品安全政府规制立法渐成体系,基本制度框架日趋明晰,转基因食品安全执法初见成效。但仍存在立法层级偏低,规制体制不尽合理,基本制度和配套机制尚不健全,规制执法能力有待提升等诸多不足。第六章,转基因食品安全政府规制国际经验及启示。本章考察了国际社会及代表性国家、地区转基因食品安全政府规制的立法和实践发展,从规制理念和原则、规制体制、规制立法、制度和措施等方面比较了国际组织、各国政府规制制度的历史变迁和基本模式,总结如下经验和启示:应遵从和有效利用转基因食品安全的国际规则;应立足现实国情,全面衡量转基因技术发展的利弊影响,选择利于保护本国利益的规制政策和立法;应建立协调机制以确保多机构规制体制的有效运行;在既有法律传统和制度框架内完善立法,加大执法和监督力度;增加立法的透明度,健全公众参与机制,提高公众的理解和接受程度。第七章,完善我国转基因食品安全政府规制的对策。本章认为:我国应树立“在稳步发展中行规制,在审慎规制中求安全”的基本理念;明确以风险预防为核心的基本原则体系;构建专门立法和配套法规相结合的法律体系;优化规制机构和规制职能,加强规制能力建设;完善风险评价、标识管理等基本制度,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公众参与和知识产权保护配套机制;建立综合执法机制、加大执法和监督力度,提高规制实效。第八章,结论与展望。本章归纳和总结了论文的主要研究结论,指出研究的不足之处,为进一步深入的研究指明方向。
二、卫生部发出通知严查大米及食用油市场(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卫生部发出通知严查大米及食用油市场(论文提纲范文)
(1)中国食品安全的政府监管权力配置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英文摘要 |
引言 |
一、选题的缘由 |
(一)选题的背景 |
(二)问题的提出 |
二、研究的意义 |
(一)理论意义 |
(二)实践意义 |
三、国内外研究综述 |
(一)关于食品安全监管的研究 |
(二)关于政府权力配置的研究 |
(三)关于协同治理问题的研究 |
四、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五、研究的创新点与不足 |
(一)研究的创新点 |
(二)研究的不足 |
第一章 相关概念的界定及基础理论 |
一、相关基本概念的界定 |
(一)食品安全 |
(二)食品监管 |
(三)权力配置 |
(四)政府权力配置 |
二、政府权力配置的相关理论 |
(一)权力政治学基本理论 |
(二)协同治理理论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中国食品安全政府监管权力配置的分析 |
一、中国食品监管政府责任与权力配置的发展轨迹 |
(一)改革开放之前食品安全政府监管权力的配置 |
(二)改革开放之后食品安全政府监管权力的配置 |
二、现行中国食品安全政府监管权力的配置 |
(一)食品安全政府监管权力的横向配置 |
(二)食品安全政府监管权力的纵向配置 |
(三)食品安全政府监管权力的结构性变革 |
三、现行食品安全政府监管权力的综合分析 |
(一)食品安全政府监管权力配置的根据 |
(二)食品安全政府监管权力配置的原则 |
(三)食品安全政府监管权力配置的合理性 |
(四)食品安全政府监管权力配置的实效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中国食品安全政府监管权力配置与实效分析 |
一、中国食品安全政府监管权力配置的成效 |
(一)食品安全中央政府监管权力强化的效应 |
(二)食品安全地方政府监管权力增强的效应 |
(三)食品监管社会协同治理的实际效应 |
二、中国食品安全政府监管权力配置与行使中问题的呈现 |
(一)政府权力越位导致食品安全监管的政府失灵 |
(二)政府权力缺位导致食品安全监管的市场失灵 |
(三)政府权力错位导致食品安全的社会监管缺失 |
三、政府监管权力配置不当引发的食品安全风险分析 |
(一)政府权责失衡导致的食品安全风险 |
(二)政府权力结构失衡导致的食品安全风险 |
(三)政府与社会协同缺失导致的食品安全风险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食品安全监管权力配置的国际比较 |
一、食品安全政府监管权力配置典型国家的基本形态 |
(一)食品安全政府监管权力配置比较论域的选定 |
(二)不同国家食品监管政府权力配置类型的比较分析 |
(三)不同国家政府权力配置制度管理幅度的比较分析 |
二、国外食品安全政府监管权力配置模式的比较与借鉴 |
(一)国外食品安全政府法律体系的形成 |
(二)国外食品安全政府监管体制的形成 |
(三)国外食品安全监管政府权力的空间配置 |
三、国外食品安全政府监管权力配置与行使的综合分析 |
(一)日本政府监管权力配置与行使 |
(二)美国政府监管权力配置与行使 |
(三)德国政府监管权力配置与行使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国家食品安全监管政府权力配置的体制改革 |
一、食品安全监管政府权力配置的体制改革的目标 |
(一)强化中央政府食品安全监管的力度 |
(二)保障食品安全监管权力的灵活调度 |
(三)发挥食品安全监管多元治理功能 |
二、构建跨部门食品监管政府权力配置结构 |
(一)构建食品安全监管跨部门协同权力结构 |
(二)建立食品监管跨地区协同治理的权力结构 |
(三)建立食品监管政府多部门协同的权力结构 |
三、构建跨部门食品监管政府权力配置治理机制 |
(一)建立食品监管跨部门责任分担机制 |
(二)建立食品监管跨部门沟通协商机制 |
(三)建立跨部门治理运行机制 |
本章小节 |
第六章 国家食品监管权力良性运行机制的建构 |
一、食品监管政府权力配置的制度化建设 |
(一)构建食品安全政府监管权力配置的法规体系 |
(二)设置食品安全协同治理的行政权力配置制度 |
(三)完善食品安全政府监管权力配置的领导责任制度 |
二、构建食品安全政府监管权力配置与行使的倒查机制 |
(一)建立食品监管协同治理的召回机制 |
(二)建立食品监管政府履职制度化评估体系 |
(三)优化食品监管政府权力协同治理水平 |
三、建立食品安全政府监管权力配置的监督机制 |
(一)完善食品安全政府监管权力配置行政问责机制 |
(二)建构食品安全政府监管权力配置的党内监督机制 |
(三)建立食品安全政府监管权力配置的社会监督机制 |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结语 |
一、研究结论 |
二、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
后记 |
在学期间公开发表论文及着作情况 |
(2)FSSC 22000在航空配餐业中的应用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引言 |
1.1 FSSC 22000概况 |
1.1.1 FSSC 22000由来 |
1.1.2 FSSC 22000结构 |
1.1.3 FSSC 22000认证范围 |
1.1.4 FSSC 22000研究与应用现状 |
1.2 航空食品的安全管理 |
1.2.1 航空食品的特点 |
1.2.2 航空食品安全管理研究现状 |
1.2.3 常见的安全隐患和面临的新挑战 |
1.2.4 航空配餐业中引入FSSC 22000的重要性和适宜性 |
1.3 主要研究内容 |
第2章 航空配餐企业FSSC 22000的前提方案和附加要求 |
2.1 前提方案 |
2.1.1 条款对照及差异分析 |
2.1.2 评估及更改前提方案 |
2.1.3 检查前提方案的执行情况 |
2.2 附加要求 |
2.2.1 食品防护 |
2.2.2 预防食品欺诈 |
2.2.3 过敏原管理 |
第3章 航空配餐企业FSSC 22000 对标ISO22000 的质量控制体系文件 |
3.1 核心原理HACCP |
3.1.1 实施危害分析的预备步骤 |
3.1.2 危害分析 |
3.1.3 确定关键控制点 |
3.1.4 建立关键限值和操作限值 |
3.1.5 建立监控程序 |
3.1.6 建立纠正措施 |
3.1.7 建立验证程序 |
3.1.8 建立文件和记录保持 |
3.2 食品安全目标 |
3.2.1 食品安全目标的制定 |
3.2.2 食品安全目标的实施 |
3.3 应急准备和响应 |
3.3.1 成立应急处置小组 |
3.3.2 突发事件的预测预警 |
3.3.3 制定应急响应措施 |
3.3.4 保障措施 |
3.3.5 后期处理 |
3.3.6 应急演练及培训 |
3.4 可追溯性系统 |
3.5 过程风险管控 |
3.5.1 新原料风险评估 |
3.5.2 新产品风险评估 |
3.5.3 新设备风险评估 |
3.5.4 新餐谱分析 |
3.6 建立监管机制 |
3.6.1 专项验证 |
3.6.2 实验检测和验证 |
3.6.3 内部审核 |
3.7 验证活动结果分析 |
3.8 改进工作 |
第4章 FSSC 22000运行效果评价 |
4.1 旅客投诉指标 |
4.2 食品安全目标完成情况 |
4.2.1 异物检出率 |
4.2.2 食品召回事件 |
4.3 体系文件 |
4.3.1 食品防护计划 |
4.3.2 食品欺诈预防控制程序 |
4.4 审核发现 |
4.4.1 内部审核 |
4.4.2 外部审核 |
4.5 总结 |
第5章 结论与展望 |
5.1 研究结论 |
5.2 未来展望 |
致谢 |
参考文献 |
(3)沟通“不确定性”:转基因议题的知识建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转基因议题的发展与影响 |
第一节 研究缘起:作为社会公共议题的科学知识传播 |
一、科学知识传播的演变与实践 |
二、“科学媒体化”:转基因议题的媒体呈现 |
三、转基因议题带来的“不确定性”沟通与知识争论 |
第二节 文献综述:转基因议题、沟通“不确定性”与知识传播 |
一、科学知识传播中的转基因议题研究 |
二、媒体与转基因议题的“不确定性”沟通研究 |
三、媒体与科学家、社会公众的关系探讨 |
四、转基因议题的知识建构研究 |
第三节 理论工具:理解科学的知识社会学取向 |
一、作为知识的转基因议题 |
二、科学知识与社会的互动关系 |
三、语境成为科学知识传播的重要变量 |
第四节 研究意义与研究目的 |
一、研究意义与价值 |
二、研究目的与内容 |
第五节 研究方法与设计 |
一、研究方法 |
二、研究文本选择与说明 |
第二章 转基因议题的知识表征与“不确定性”语境 |
第一节 转基因议题的演变逻辑与知识特征 |
一、转基因议题的演变逻辑 |
二、转基因议题的知识构成要素及特征 |
第二节 转基因议题的多元知识争论 |
一、转基因技术与产品的安全性问题 |
二、转基因的引进与商业化推广问题 |
三、转基因技术与产品对人类社会生活的影响问题 |
第三节 转基因议题的“不确定性”语境特征 |
一、科学技术自身的“不确定性” |
二、被媒体建构的科学“不确定性” |
三、被各相关利益主体认知的科学“不确定性” |
第三章 转基因议题的知识实践与“不确定性”呈现 |
第一节 中美转基因议题的媒体报道趋势变化 |
一、我国转基因议题的“注意周期” |
二、美国转基因议题的“注意周期” |
三、中美转基因议题的空间互动 |
第二节 我国转基因议题的媒体框架与知识实践 |
一、议题内容与分布:经济与全球化议题占据主导 |
二、消息来源:科学专家成为重要信源 |
三、话语立场:先“挺”后“反”的话语实践 |
四、知识属性:陈述性知识与程序性知识生产呈现不对等特征 |
第三节 转基因议题的科学“不确定性”呈现 |
第四章 转基因议题的知识争论与“不确定性”沟通 |
第一节 反思冲突:转基因议题的知识生产困境 |
一、“挺转”、“反转”之争背后的冲突性科学话语 |
二、转基因议题的理性冲突与多元对话 |
三、冲突性科学话语开启“不确定性”沟通的可能性 |
第二节 化解冲突:转基因议题传播的修辞策略 |
一、修辞资源:运用科学理论与论证依据 |
二、修辞工具:引入专业身份与知识背景 |
三、修辞技巧:使用数据/实例 |
四、修辞手段:诉诸于权威声誉 |
第三节 超越冲突:科学与媒体的冲突与合作 |
一、媒体在转基因议题传播中的角色功能 |
二、科学家与媒体的互动关系 |
三、科学家与媒体的知识对话与沟通 |
第四节 转基因议题的科学“不确定性”沟通 |
第五章 转基因议题的知识共享与“不确定性”管理 |
第一节 由“专业知识”到“公共知识”:转基因议题的知识共享 |
一、新的科学概念与转基因议题的勾连关系 |
二、由“科学问题”向“社会公共议题”的构建 |
三、转基因议题的知识协商与共享 |
第二节 由“知晓”到“理解”:公众科学素养的完善与提升 |
一、跨越公众与科学之间的知识鸿沟 |
二、打破公众与专家之间的专业壁垒 |
三、建立公众与政府之间的对话关系 |
第三节 “知识联盟”:转基因议题的“不确定性”管理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后记 |
作者简历及在学期间所取得的科研成果 |
(4)东山县餐饮业食品安全现状分析与对策(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引言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餐饮业食品安全研究进展 |
1.2.1 餐饮业发展现状 |
1.2.2 餐饮业存在食品安全问题现状 |
1.2.3 各国餐饮业监管模式 |
1.2.4 中国食品安全体系发展历程 |
1.2.5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现状 |
1.3 本文研究内容与方法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4 创新点 |
第2章 东山县餐饮业食品安全现状问卷调查 |
2.1 东山县简介 |
2.1.1 东山县介绍 |
2.1.2 海鲜特产 |
2.2 东山县餐饮业现状 |
2.2.1 东山县餐饮业发展背景 |
2.2.2 餐饮单位分类 |
2.3 东山县餐饮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意识问卷调查 |
2.3.1 调查目的 |
2.3.2 问卷方式 |
2.3.3 调查对象 |
2.3.4 调查分析 |
2.4 东山县餐饮消费者食品安全意识问卷调查 |
2.4.1 基本情况 |
2.4.2 调查分析 |
2.5 本章小结 |
第3章 东山县食品安全监测现状 |
3.1 餐饮行业食品安全抽检情况 |
3.1.1 基本情况 |
3.1.2 存在问题分析 |
3.2 东山县食物中毒情况 |
3.2.1 食物中毒数据分析 |
3.2.2 一起食物中毒案例分析 |
3.3 本章小结 |
第4章 东山县餐饮业监管现状与问题分析 |
4.1 东山县餐饮业食品安全监管体系 |
4.1.1 监管主体 |
4.1.2 东山县餐饮业食品安全监管制度 |
4.1.3 东山县餐饮业食品安全监管具体措施 |
4.2 东山县餐饮业食品安全监管存在的问题 |
第5章 HACCP体系在东山县A酒店的运用分析 |
5.1 A酒店实施HACCP过程 |
5.1.1 成立酒店HACCP小组 |
5.1.2 人员培训 |
5.1.3 A酒店食品加工流程 |
5.1.4 危害识别与分析 |
5.1.5 确立关键控制点 |
5.1.6 关键限值的建立 |
5.2 A酒店实施HACCP体系的运用效果分析 |
5.2.1 重大活动安全保障 |
5.2.2 原料采购验收 |
5.2.3 抽样检测 |
5.2.4 从业人员卫生知识 |
第6章 东山县餐饮业食品安全控制对策 |
6.1 进一步推广体系运用,完善餐饮服务管理 |
6.2 进一步加强餐饮行业抽检力度,严惩不法行为 |
6.3 进一步加大餐饮专项整治力度,提高执法水平 |
6.4 进一步加大餐饮知识普及,提高餐饮从业人员素质 |
6.5 进一步完善信息共享平台,接受群众监督 |
6.6 进一步做好食物中毒预防监管,防范未然 |
第7章 结论与展望 |
致谢 |
参考文献 |
附录 |
附录 A |
附录 B |
(5)国际贸易中的转基因食品标识问题研究 ——以美欧转基因食品贸易争端为切入点(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主要缩略语与专有名词对照表 |
导论 |
一、本文的研究背景 |
二、研究现状 |
三、本文的研究内容与方法 |
第一章 国际贸易中的转基因食品标识问题——影响与成因 |
第一节 国际贸易中转基因食品标识问题的影响:争端与壁垒 |
一、国际贸易争端凸显 |
二、非关税壁垒的增加 |
第二节 国际贸易中转基因食品标识问题的成因 |
一、农业贸易政策的分歧 |
二、对待转基因食品的立场分歧 |
三、复杂的农产品贸易关系 |
第三节 转基因食品的国内法标识:自愿与强制 |
一、自愿标识制度 |
二、强制标识制度 |
三、制度差异协调乏力 |
第二章 国际贸易中转基因食品标识问题的国际协调——WTO规则与《生物安全议定书》的协同与差异 |
第一节 WTO框架下的转基因食品标识问题的解决 |
一、问题解决的障碍之同类产品认定 |
二、问题解决的障碍之WTO与 MEA的优先适用 |
三、SPS协议的适用 |
第二节 《生物安全议定书》框架下转基因食品标识问题的解决 |
一、问题解决的障碍性——《生物安全议定书》的适用范围 |
二、问题解决的可能性 |
第三节 多种国际规则的协同与差异 |
一、《生物安全议定书》与WTO规则的差异点 |
二、《生物安全议定书》与WTO规则的相同点 |
三、《生物安全议定书》与WTO规则的优先性 |
四、多种规则与转基因食品标识问题的解决 |
第三章 自愿标识的倡导—美国的侵权保障与联邦法制 |
第一节 美国的转基因食品监管路径演进:从过程到产品 |
一、美国对转基因产品规制的早期:EPA主导下的基于过程的监管 |
二、美国对转基因产品规制的中期:OSTP下基于产品的监管 |
三、美国对转基因食品规制的近期:FDA的主要权责 |
第二节 美国的转基因食品标识制度:从自愿标识到强制标识 |
一、美国的转基因食品标识制度的理论基础 |
二、《联邦食品、药品、化妆品法案》与自愿标识制度的特点剖析 |
三、美国转基因食品标识制度的综合评述 |
第三节 美国的转基因食品标识制度:侵权保障与联邦法律 |
一、侵权保障 |
二、联邦法制 |
第四章 强制标识的代表—欧盟的层级监管与政治考量 |
第一节 欧盟对于GMO的安全立法框架 |
一、初期监管 |
二、中期监管 |
三、公约义务 |
第二节 欧盟的转基因食品标识制度分析 |
一、欧盟的转基因食品管制的理论基础 |
二、强制标识制度与1829/2003 条例 |
三、强制标识制度与1830/2003 条例 |
第三节 欧盟的转基因食品强制标识制度特点评析 |
一、标识的性质 |
二、标识的特点 |
三、链条式监管 |
第四节 欧盟的转基因食品标识制度:层级监管的政治考量 |
一、层级监管 |
二、政治考量 |
第五章 国际贸易中转基因食品标识问题解决——WTO框架下的可行性方案探讨 |
第一节 地理标志的限定 |
一、地理标志在国际贸易中的意义 |
二、地理标志与转基因食品 |
三、地理标志的限定与转基因食品标识问题的解决 |
第二节 SPS协议框架下的转基因食品监管评级 |
一、转基因食品监管评级制度构建概述 |
二、转基因食品监管评级制度构建的目标和标准 |
三、转基因食品监管评级制度的基本内容 |
第三节 TPP协议带来的新思考 |
一、TPP卫生和植物检疫措施文本解读 |
二、TPP的 SPS措施与欧盟转基因案 |
三、TPP对 SPS协议的发展是否适用于转基因食品? |
第六章 国际贸易中转基因食品标识的问题解决与中国路径 |
第一节 我国的转基因食品立法与问题 |
一、我国的转基因食品发展存在的问题 |
二、我国关于GMO的立法框架 |
三、我国的转基因食品标识制度 |
四、我国GMO立法与标识制度的特点与缺憾 |
第二节 国际贸易中转基因食品标识问题对中国的启示 |
一、各国对转基因食品及标识管制严格 |
二、各国对转基因食品标识管制差异明显 |
三、三种模式与中国选择 |
第三节 中国路径 |
一、我国转基因食品标识立法完善的基本思路 |
二、我国转基因食品标识制度的完善 |
三、我国转基因食品标识制度的法律保障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目录 |
(6)中国食用油安全规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
1.1.1 单独提出食用油安全规制研究的必要性 |
1.1.2 食用油安全规制研究的特殊性 |
1.1.3 食用油安全规制研究的复杂性 |
1.2 文献综述 |
1.2.1 国外研究综述 |
1.2.2 国内研究综述 |
1.3 研究方法与逻辑结构 |
1.3.1 研究方法 |
1.3.2 逻辑结构 |
1.4 论文的创新点 |
第2章 食用油安全规制的理论分析 |
2.1 基础性理论 |
2.1.1 外部性理论 |
2.1.2 信息不对称理论 |
2.1.3 政府规制俘虏理论 |
2.2 食用油安全相关理论 |
2.2.1 食用油安全风险的累加性理论 |
2.2.2 食用油的后经验产品属性理论 |
2.2.3 食用油质量安全的公共产品理论 |
2.3 食用油安全对相关主体的影响分析 |
2.3.1 对消费者的影响 |
2.3.2 对企业的影响 |
2.3.3 对政府的影响 |
第3章 食用油安全规制的博弈分析 |
3.1 食用油安全规制各行为主体及其相互关系 |
3.1.1 食用油安全规制的行为主体 |
3.1.2 规制行为主体之间的关系 |
3.2 食用油安全规制的多方博弈分析 |
3.2.1 规制者内部的博弈 |
3.2.2 规制者和被规制者之间的博弈 |
3.2.3 被规制者内部的博弈 |
3.2.4 被规制者和消费者之间的博弈 |
3.2.5 规制者和消费者之间的博弈 |
3.2.6 社会中间组织和被规制者之间的博弈 |
第4章 中国食用油安全规制现状及主要问题 |
4.1 中国食用油安全规制的历史演进 |
4.1.1 以主管部门管控为主、卫生部门监督管理为辅的食用油安全规制阶段(1949年-1978年) |
4.1.2 经济转轨时期,混合型的食用油安全规制阶段(1979年-1992年) |
4.1.3 分段管理雏形初现,以卫生部为主导的食用油规制阶段(1993年-2003年) |
4.1.4 市场经济条件下多部门分段管理的食用油安全规制阶段(2003年-2013年) |
4.1.5 多部门分段监管向集中监管过渡的食用油安全规制阶段(2013年-) |
4.2 中国食用油安全规制现状分析 |
4.2.1 中国食用油安全规制体制现状 |
4.2.2 中国食用油安全规制体系现状 |
4.2.3 中国食用油供应链发展现状 |
4.3 中国食用油安全规制存在的主要问题 |
4.3.1 食用油安全规制体制问题 |
4.3.2 食用油安全规制体系问题 |
4.3.3 食用油供应链存在的问题 |
4.3.4 食用油安全规制环境存在的主要问题 |
第5章 食用油安全规制国际经验与启示 |
5.1 美国的食用油安全规制 |
5.1.1 美国的食用油安全规制机构 |
5.1.2 美国食用油安全规制的法律法规及标准 |
5.1.3 美国食用油安全规制的运行机制 |
5.2 日本的食用油安全规制 |
5.2.1 日本的食用油安全规制机构 |
5.2.2 日本食用油安全规制的法律法规 |
5.2.3 日本食用油安全规制的运行机制 |
5.3 欧盟的食用油安全规制 |
5.3.1 欧盟食用油安全的规制机构 |
5.3.2 欧盟食用油安全规制的法律法规 |
5.3.3 欧盟食用油安全规制的运行机制 |
5.4 巴西的食用油安全规制 |
5.4.1 巴西食用油安全的规制机构 |
5.4.2 巴西食用油安全规制的法律法规 |
5.4.3 巴西食用油安全规制的运行机制 |
5.5 食用油安全规制的国际启示 |
5.5.1 在食用油安全规制机构上的国际启示 |
5.5.2 在食用油安全规制法律法规及标准上的国际启示 |
5.5.3 在食用油安全规制运行机制上的国际启示 |
5.5.4 食用油安全规制的国际共同趋势分析 |
第6章 完善中国食用油安全规制的对策分析 |
6.1 探索食用油安全规制体制创新的可行性 |
6.2 树立食用油安全全程规制理念 |
6.3 加强食用油安全法律法规建设 |
6.3.1 梳理和修正现有的食用油安全法规 |
6.3.2 制定新的食用油法规要树立消费者优先理念 |
6.3.3 加大处罚力度,提升法律法规的威慑力 |
6.3.4 实行食用油安全问责制度 |
6.4 加强食用油安全标准建设 |
6.4.1 加快步伐,实现食用油安全标准的规范化 |
6.4.2 加强研究,实现食用油安全标准的统一化 |
6.4.3 加大投入,实现食用油安全标准制定过程的专业化和程序化 |
6.5 加强食用油安全规制环境建设 |
6.5.1 提高食用油消费者维权水平 |
6.5.2 增强食用油行业自律水平 |
6.5.3 加强社会舆论的监督作用 |
6.6 加强食用油行业社会中间组织建设 |
6.6.1 为社会中间组织提供良好的法律和制度环境 |
6.6.2 加强社会中间组织与政府的合作互动 |
6.6.3 加强社会中间组织之间的协调配合 |
6.6.4 加强社会中间组织自身建设 |
第7章 中国食用油安全全程规制体系的构建 |
7.1 建立食用油安全预警体系 |
7.1.1 食用油质量安全预警指标体系构成 |
7.1.2 食用油质量安全预警系统的建立和实施 |
7.2 建立食用油安全监控体系 |
7.2.1 食用油质量安全监控体系的构成 |
7.2.2 食用油质量安全监控体系的建立和实施 |
7.3 建立食用油安全溯源体系 |
7.3.1 食用油安全溯源管理系统的内涵和作用 |
7.3.2 食用油安全溯源管理系统的构建 |
7.4 建立食用油安全信用体系 |
7.4.1 食用油安全信用管理系统的内涵及其运行模式 |
7.4.2 食用油安全信用管理系统的构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论文以及参加科研情况 |
(7)清远市食用油质量安全的政府监管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 |
1.2 选题意义 |
1.2.1 理论意义 |
1.2.2 现实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3.1 国外研究现状 |
1.3.2 国内研究现状 |
1.4 研究思路 |
1.5 研究方法 |
第二章 食用油质量安全政府监管的基本理阐释 |
2.1 相关概念 |
2.1.1 食用油概念 |
2.1.2 安全监管概念 |
2.2 食用油质量安全监管的结构要素分析 |
2.2.1 政府食用油安全监管主体 |
2.2.2 政府监管模式 |
2.2.3 政府监管手段 |
2.2.4 行业监管技术 |
2.2.5 企业监管方式 |
2.3 相关理论 |
2.3.1 跨域治理理论 |
2.3.2 企业型政府理论 |
2.4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清远市食用质量安全政府监管现状分析 |
3.1 清远市食用油质量安全政府监管现状 |
3.1.1 清远市食用油质量安全状况 |
3.1.2 清远市食用油质量安全政府监管状况 |
3.2 清远市食用油政府质量安全监管存在的问题 |
3.2.1 法律法规标准体系不完善 |
3.2.2 监督管理缺乏手段 |
3.2.3 科研投入严重不足 |
3.2.4 部门监管力度有限,联动不够 |
3.3 问题产生的原因 |
3.3.1 立法体系存在缺陷 |
3.3.2 政府监督管理力度不大 |
3.3.3 行政体制改革不到位 |
3.3.4 信息系统构建缓慢 |
3.4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国内外管理经验借鉴 |
4.1 主要发达国家食品安全管理的特点 |
4.1.1 美国食品安全管理的特点 |
4.1.2 日本食品安全管理的特点 |
4.2 港台食品安全管理的特点 |
4.2.1 中国境外地区食品安全管理的特点 |
4.3 国内食用油安全监管经验借鉴 |
4.3.1 武汉食用油安全监管经验 |
4.3.2 武汉市食用油质量安全监管经验借鉴 |
4.4 我们从中得到的启示 |
4.4.1 营造新型的食品安全文化 |
4.4.2 充分发挥政府的监控 |
4.4.3 发挥行业协会等非政府组织的作用 |
4.4.4 促成完善相关的餐厨垃圾法律体系 |
4.4.5 发挥媒体和消费者的监督作用 |
4.5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完善清远市食用油质量安全政府监管的对策建议 |
5.1 建立清远市新的食用油标准检测体系 |
5.1.1 完善标准体系 |
5.1.2 统一认定违法行为和确定惩罚标准的构建 |
5.2 完善食用油监管体制 |
5.2.1 完善系统监管模式 |
5.2.2 实施动态监管 |
5.2.3 强化分类监管模式 |
5.2.4 进一步实行指导性监管模式 |
5.3 清远市政府应加大食用油安全的科研投入 |
5.3.1 提高检验人员的综合素质 |
5.3.2 提高相关实验室的检验能力 |
5.3.3 帮扶企业提高相关的检测能力 |
5.4 加大宣传,提高消费者维权意识 |
5.4.1 大力提高消费者维权意识 |
5.4.2 以媒体提升消费者维权意识 |
5.4.3 借助保险准入促使企业承担主要的风险 |
5.4.4 促使企业主体责任深入民心 |
5.5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附件 |
(8)舌尖上的安全(论文提纲范文)
一、毒从口入 |
米 |
油 |
肉 |
生姜 |
二、间接中毒 |
爆米花桶 |
纯净水桶 |
一次性餐具 |
三、难以察觉 |
甲醇 |
亚硝酸盐 |
甲醛 |
四、事出有因 |
信仰的缺失 |
金钱的诱惑 |
处罚过轻 |
五、与此关联 |
九龙治水 |
“同流合污” |
六、谁能独善其身? |
七、未完待续 |
(9)非传统视角下的粮食安全(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目录 |
第1章 绪论 |
1.1 粮食安全的概念 |
1.1.1 国内外粮食及粮食安全的细微区别 |
1.1.2 粮食安全概念的提出 |
1.1.3 粮食安全的评价指标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3 研究方法和研究目的 |
1.3.1 主要研究方法 |
1.3.2 研究目的 |
1.4 选题意义及创新和不足之处 |
1.4.1 选题意义 |
1.4.2 创新之处 |
1.4.3 存在的不足之处 |
第2章 非传统安全与粮食安全 |
2.1 非传统安全的定义、内容、演化及特征 |
2.1.1 非传统安全的定义及内容 |
2.1.2 非传统安全问题的演化 |
2.1.3 非传统安全问题的特征 |
2.2 粮食安全的非传统特征及影响因素分析 |
2.2.1 粮食安全的非传统特征 |
2.2.2 影响粮食安全的因素 |
第3章 中国粮食安全状况及影响因素分析 |
3.1 中国粮食安全现状 |
3.1.1 播种面积现状 |
3.1.2 粮食产量现状 |
3.1.3 单产水平现状 |
3.1.4 进出口现状 |
3.1.5 供给紧平衡状态持续,风险承受力相对较低 |
3.1.6 依靠传统粮食生产方式提升产量难度加大,并易引发次生安全问题 |
3.1.7 供需在区域分布上失衡,增加粮食安全调控难度 |
3.1.8 农业生产配套设施落后,科技支撑力弱,增加粮食安全不稳定性 |
3.2 中国粮食安全的影响因素 |
3.2.1 传统的影响因素 |
3.2.2 非传统的影响因素 |
第4章 气候变化对粮食安全的影响分析 |
4.1 气候变化对粮食安全的影响 |
4.1.1 气候变化的总体趋势是全球变暖、气温升高 |
4.1.2 气候变化的主要表现是干旱、极端天气增加 |
4.1.3 气温上升、干旱、极端天气对农业及粮食生产的影响 |
4.2 气候变化由人类活动引起 |
第5章 跨国农业企业对粮食安全的影响分析 |
5.1 跨国农业企业的情况概述 |
5.1.1 美国嘉吉公司(Cargill) |
5.1.2 美国ADM公司(Archer Daniels Midland) |
5.1.3 美国邦吉公司(Bunge) |
5.1.4 美国杜邦公司(DuPont)旗下的先锋公司(Pioneer) |
5.1.5 美国孟山都公司(Monsanto) |
5.1.6 瑞士先正达公司(Syngenta) |
5.1.7 法国路易达孚公司(Louis Dreyfus) |
5.1.8 丰益国际(Wilmar International)及旗下的益海嘉里(Yihai Kerry) |
5.2 跨国农业企业通过大范围布局控制产业链 |
5.2.1 增加投资,扩大在华规模 |
5.2.2 继续抢占市场份额,向粮食全产业推进 |
5.3 跨国农业企业通过技术和专利控制产品和市场 |
5.3.1 研发新品种,扩大市场份额 |
5.3.2 通过申请专利保护,控制产品 |
5.4 跨国农业企业采取迂回方式绕开监管 |
5.4.1 多种方式变换“身份”,“稀释”外资成分 |
5.4.2 暗中使力,借内资之壳,遮外资之实 |
5.4.3 “冠冕堂皇”的以内资姿态亮相市场 |
5.5 小结 |
5.5.1 关于跨国农业企业的扩张 |
5.5.2 关于跨国农业企业大肆推广的转基因品种 |
第6章 粮食安全保障措施分析 |
6.1 传统农业大国粮食安全保障情况总结及结论 |
6.1.1 国外主要经济体粮食安全保障措施总结 |
6.1.2 结论 |
6.2 对跨国农业企业的管控 |
6.2.1 从法律层面加强对跨国农业巨头和粮食管理部门的监管 |
6.2.2 建立相关信息发布和监测平台,确保有效调控 |
6.2.3 提高国企和民企的协调作战能力 |
6.3 对气候变化影响的应对 |
6.3.1 对气候变化的“被动应战” |
6.3.2 对气候变化的“主动接招” |
6.4 现有保障措施的创新性建议 |
6.4.1 关于对粮食储备体系的建议探讨 |
6.4.2 关于反对浪费的建议探讨 |
参考文献 |
附录:粮食法(征求意见稿) |
后记 |
学术论文发表情况 |
(10)我国转基因食品安全政府规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目的和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的理论意义 |
1.2.3 研究的现实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述评 |
1.3.1 国外研究综述 |
1.3.2 国内研究综述 |
1.3.3 国内外研究评价 |
1.4 研究思路和方法 |
1.4.1 研究思路 |
1.4.2 研究方法 |
1.5 论文的创新之处 |
第二章 转基因食品安全政府规制的理论基础 |
2.1 研究对象界定 |
2.1.1 转基因食品 |
2.1.2 转基因食品安全 |
2.1.3 转基因食品安全政府规制 |
2.2 转基因食品安全政府规制相关理论 |
2.2.1 风险规制理论 |
2.2.2 市场失灵理论 |
2.2.3 规制失灵理论 |
2.2.4 规制供需均衡理论 |
2.2.5 博弈论 |
2.2.6 依法规制理论 |
2.3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转基因食品安全政府规制的必要性、构成及有效性 |
3.1 转基因食品安全政府规制的必要性 |
3.1.1 转基因食品安全风险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要求政府规制 |
3.1.2 转基因食品安全面临信息不完全和负外部性需要政府规制 |
3.1.3 转基因食品安全存在规制失灵要求改进政府规制 |
3.1.4 转基因食品安全规制的需求冲突亟待加强政府规制 |
3.1.5 依法规制是转基因食品安全政府规制的基本路径 |
3.2 转基因食品安全政府规制的构成要素 |
3.2.1 规制主体 |
3.2.2 规制客体 |
3.2.3 规制手段 |
3.3 转基因食品安全政府规制有效性的博弈分析 |
3.3.1 基于静态博弈的转基因食品安全政府规制有效性分析 |
3.3.2 基于动态博弈的转基因食品安全政府规制有效性分析 |
3.4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我国转基因食品安全政府规制需求分析 |
4.1 生产经营者对政府规制的需求 |
4.1.1 转基因技术研发者规制需求 |
4.1.2 转基因作物种植者规制需求 |
4.1.3 转基因食品加工销售者规制需求——以转基因食用油为例 |
4.2 消费者对政府规制的需求 |
4.2.1 消费者规制需求研究方法 |
4.2.2 消费者规制需求数据分析 |
4.2.3 消费者规制需求研究结论 |
4.3 政府自身的规制需求 |
4.3.1 转基因食品与国家粮食安全 |
4.3.2 转基因食品与农业产业安全——以国内大豆产业为例 |
4.4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我国转基因食品安全政府规制供给分析 |
5.1 我国转基因食品安全政府规制立法供给 |
5.1.1 政府规制现有法律体系 |
5.1.2 政府规制立法不足评析 |
5.2 我国转基因食品安全政府规制体制供给 |
5.2.1 政府规制现有体制 |
5.2.2 政府规制体制缺陷评析 |
5.3 我国转基因食品安全政府规制制度供给 |
5.3.1 政府规制基本制度 |
5.3.2 政府规制制度缺陷评析 |
5.4 我国转基因食品安全政府规制执法供给 |
5.4.1 政府规制执法环境 |
5.4.2 政府规制执法失灵评析 |
5.5 我国转基因食品安全政府规制供给典型案例评析 |
5.5.1 对金龙鱼转基因大豆油事件的进一步思考 |
5.5.2 朱燕翎诉雀巢公司转基因食品案评析 |
5.5.3 福建省多部门联合加强转基因大米监管事件评析 |
5.6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转基因食品安全政府规制国际经验及启示 |
6.1 转基因食品安全规制的国际规则 |
6.1.1 《生物安全议定书》与转基因食品安全 |
6.1.2 WTO 框架与转基因食品安全 |
6.1.3 其他国际组织的贡献 |
6.1.4 转基因食品安全国际规范的冲突及对我国的影响 |
6.2 代表性国家和地区转基因食品安全政府规制模式比较 |
6.2.1 美国的允许式规制模式 |
6.2.2 欧盟的预防式规制模式 |
6.2.3 日本的折中式规制模式 |
6.2.4 其他国家的规制立法和实践 |
6.2.5 比较与启示 |
6.3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完善我国转基因食品安全政府规制的对策 |
7.1 树立“在稳步发展中审慎规制”的理念 |
7.2 明确以风险预防为核心的基本原则 |
7.2.1 风险预防原则 |
7.2.2 全程适度控制原则 |
7.2.3 国际合作原则 |
7.3 完善规制立法 |
7.3.1 构建完备的法规体系 |
7.3.2 细化基本制度规范 |
7.4 优化规制体制 |
7.4.1 改革机构设置 |
7.4.2 合理配置规制职能 |
7.4.3 加强规制能力建设 |
7.5 健全核心制度和配套机制 |
7.5.1 完善风险评价制度 |
7.5.2 建立统一明确的标识制度 |
7.5.3 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
7.5.4 构建合理的公众参与机制 |
7.5.5 选择适度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 |
7.6 加大规制执法力度 |
7.6.1 建立综合执法机制 |
7.6.2 完善执法依据 |
7.6.3 加强执法监督 |
7.7 本章小结 |
第八章 结论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作者简介 |
四、卫生部发出通知严查大米及食用油市场(论文参考文献)
- [1]中国食品安全的政府监管权力配置问题研究[D]. 康俊莲. 东北师范大学, 2020(06)
- [2]FSSC 22000在航空配餐业中的应用研究[D]. 樊菁. 集美大学, 2020(05)
- [3]沟通“不确定性”:转基因议题的知识建构研究[D]. 潘玉. 华东师范大学, 2019(09)
- [4]东山县餐饮业食品安全现状分析与对策[D]. 吴淙斌. 集美大学, 2018(01)
- [5]国际贸易中的转基因食品标识问题研究 ——以美欧转基因食品贸易争端为切入点[D]. 刘婷. 上海交通大学, 2016(03)
- [6]中国食用油安全规制研究[D]. 李忠远. 辽宁大学, 2015(06)
- [7]清远市食用油质量安全的政府监管研究[D]. 梁秋桦. 华南理工大学, 2014(02)
- [8]舌尖上的安全[J]. 吴恒. 啄木鸟, 2013(10)
- [9]非传统视角下的粮食安全[D]. 王宏宇. 中央民族大学, 2013(11)
- [10]我国转基因食品安全政府规制研究[D]. 王宇红.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201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