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疆国有资产运行效率分析(论文文献综述)
许鹏[1](2021)在《中国地方政府债券信用评级体系研究 ——国际经验借鉴》文中认为债券信用评级是对某一发行人所面临的信用风险总体程度或某一特定债券按期还本付息的可靠程度进行评估,并按一定标准分类标示高低等级的经济活动。中国地方政府债券信用评级随着地方债券发行应运而生,为市场相关方评估地方政府债务偿付能力和信用风险状况提供信息服务,并成为推动地方债券发展不可或缺的要素之一。目前,国内学者对中国地方政府债券的研究多集中于债券运行机制或发行定价等方面,少有基于国际经验,从信用评级层面展开讨论,相关理论研究和实践经验都尚较薄弱,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本文的研究价值。本文认为,首先,信用评级是地方债券发行的必备要件,是对地方政府信用风险和总体信誉度的综合评估,贯穿于债券注册、发行及存续期间的各个环节,对债券定价、市场交易、风险管理等方面起到制度保障作用。其次,当前中国地方债务存在管理不规范、过度举债以及隐性负债风险聚集等问题。信用评级可以详细、全面地揭示地方财政收支和债务管理状况,对发挥市场化约束机制,规范地方举债行为,化解隐性债务风险,强化信息披露制度均有重要推动作用。第三,国外成熟市场的地方债券信用评级发展时间较长,在评级方法、配套制度和监管环境等方面上积累了大量先进做法,中国可以取长避短,充分借鉴有益的国际经验,推动自身地方债券信用评级体系建设。第四,未来随着不同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和政府治理能力的不断分化,地方债券信用利差势必进一步走阔,从而放大市场投资人面临的信用风险。信用评级是对地方政府信用风险最直观、专业的综合评价,可以降低市场信息不对称性影响,减少信息获取成本,为投资人提供决策依据。第五,加强中国信用评级体系建设关系到本土评级机构发展和评级行业质量整体提升,有助于增强中国在评级领域的权威性和话语权,抵制国际评级霸权主义,维护中国政府和企业的信用安全和经济利益。本文指出,地方政府债券已经成为近年来中国债券市场上发展最快的品种之一,其既是一种创新型财政政策工具,又是规范地方债务管理,防范化解债务风险的重要抓手。目前,中国地方政府债券发行过程中存在信用评级失效,市场定价失真,信息披露不足,地方政府行政干预等问题。本文从发挥债券信用评级作用、改进债券监管制度、建立债券保险制度和设立地方债务数据库和风险预警机制等四个方面提出相应对策。在中国地方政府债券信用评级初登历史舞台之时,国外市场发展已相对成熟,如美国三大评级公司开展市政债券评级业务已近百年历史,评级体系完备,评级框架、方法和理念成为国际公认标准,评级质量在充分的历史数据中得到验证;日本本土评级机构在行业政策扶持下发展迅速,在与国际评级公司的市场竞争不落下风,占据国内地方债券评级业务的半壁江山;澳大利亚州政府债券信用评级的国际化和市场化水平高,为本国债券市场吸引到大量外国资本;印度作为新兴市场国家代表,在市政债券评级领域也进行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改革尝试。本文通过国际比较分析,充分论述了美国、日本、澳大利亚和印度等国的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和信用评级在运行机制、制度设计、监管政策和市场环境等方面的各自特点和发展经验,对其中优缺点加以深入分析,并结合中国国情,提出四方面借鉴之处,一是充分认识地方债券和信用评级的重要作用;二是优化国内信用评级制度环境;三是培育本土评级机构,抵制国际评级机构的垄断行为;四是推动信用评级国际化进程。在实践地方政府债券信用评级方法方面,本文阐述了国际评级机构关于市政债券信用评级的模式、流程和应用,并以此为基础,结合中国实际情况,在评级指标选取和结构设计方面做出针对性安排,构建了多层次的地方债券信用评级指标体系,并以2015至2018年中国地方政府债券相关样本数据为基础,运用熵值法测算出各层级评级指标的权重,具有一定的创新意义,可以说,本文开展的地方政府债券信用评级的独立性更强,评级结果的区分度和准确度更高,评级信息更加公开与透明。最后,对改进中国地方政府债券信用评级体系提出政策建议,包括打破市场对中央财政隐性担保的预期;着力解决隐性债务问题;改进地方政府债券信息披露制度;建立“政府+市场”的双信用评级制度;削弱监管制度对信用评级的过度依赖;建立跨市场的评级监管协调机制;增强市场评级机构独立性;扩大评级市场对外开放,增强中国信用评级话语权等方面。总体上,本文从历史脉络出发,对中国地方政府债券运行和信用评级的演化历程和发展趋势,方法应用和制度安排进行全面总结梳理,论述了其内在逻辑和外在表现。从国际视角出发,对国内外地方债券特征和信用评级机制加以多方位对比分析,总结其中的优缺点,并汲取有益经验,提出对中国的借鉴之处;从理论研究和实证分析出发,创新性地设计并运用更贴近中国国情且更具有效性的地方政府债券信用评级方法。可以说,本文对进一步完善中国地方政府债券信用评级体系,发挥信用评级在规范地方债务管理,提升债券市场化水平,增强市场各方信息获取能力等方面均有积极意义。
王友武[2](2020)在《监察委员会调查权研究》文中认为监察调查是监察职能的核心权能,对监察监督和监察处置具有决定性的影响,其基本属性是学界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比如,关于调查权的属性问题、调查权的权能问题、调查权的规范运行问题、被调查人的权益保障问题、非法证据排除的排除问题、调查权与司法权的衔接问题等等,这些问题至今尚处在各执一词的探索阶段。基于现实和理论双重考量,有必要从调查权的本体、渊源、特征、构造、配置、功能、运行等多重维度,对学界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作出积极回应。本研究共八章,具体包括以下内容:第一章为绪论:交待研究背景,对国内外相关研究进行梳理,阐述研究方法和可能的创新之处,描绘本研究的基本内容和整体结构。第二章为监察调查权的形成和确立。主要从纵向和横向两个方面对监察调查权进行考察,包括监察调查权的历史考察、域外借鉴和当代中国的监察调查权的发展沿革。第三章为监察调查权性质、地位及特征,描绘监察调查权的外在表现。阐述监察调查权反腐败调查权的性质及其在监察权中的地位。从内涵机理、具体表现和现实需要三个方面阐释监察调查权的政治性、法定性、程序性、政策性和有限性特征。第四章为监察调查权的配置。监察调查权的配置以人民主权理论、正当程序理论、公正效率理论和制度变迁理论为指导,遵循合理配置原则、集权分权原则、权力制约原则和权责对等原则。第五章为监察调查权的功能。通过具体案例演绎监察调查权揭露和证实腐败违法犯罪的案件调查功能,惩戒与教育相结合的警示教育功能,保障被留置人基本人权的人权保障功能,监督权力合法运行的权力监督功能,提出监察建议的漏洞防补功能。第六章为监察调查权的构成。从腐败案件调查的流程和调查措施的性质将监察调查权分为线索受理权、初核调查权、立案调查权、调查终结权、调查建议权等五种类型的权力,其中立案调查权包含常规调查权、特殊调查权、协同调查权等表现形态。第七章为监察调查权的运行。结合腐败案件的查办过程,阐述监察调查权独立性、效率性和规范性的运行特征。第八章是监察调查权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及完善。一是初核阶段的线索收集和管理问题、二是立案阶段调查权运行的问题、三是调查权协调配合方面的问题。通过健全初核线索的信息化管理制度、解决各类管辖冲突、优化与相关机关的衔接机制加以完善解决。本研究着眼于《监察法》实施后新旧体制磨合中存在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实证分析和对策研究,以期构建监察调查权的学理、法理体系,逻辑、话语体系和科学运行体系,推进中国特色的国家监察调查制度行稳致远。
林明灯[3](2020)在《母国制度对企业OFDI影响研究 ——来自中国上市公司的证据》文中研究说明对外直接投资(Outward Foreign Direct Investment,简称OFDI)曾经是发达经济体跨国企业特有的经济现象,传统的国际投资理论也以其为研究对象,成果丰富且已形成较为完善理论体系。然而近十年,中国OFDI呈几何式增长,即使受全球金融危机影响,全球资本流动规模持续下滑,中国对外直接投资额仍逆势上扬,并于2016年首次成为全球第二大对外投资国。中企“走出去”发展轨迹,无法用传统OFDI理论中利益最大化解释:在经济飞速增长的趋势下,中企留在国内深耕发展才是合理选择,加之中企整体呈现国际化经验匮乏,自主品牌与技术拥有度较低等特征。传统理论无法从微观视域对中企OFDI行为做出合理解释,究其原因,发达经济体国内制度质量较高,营商环境优越,企业开展跨境投资无“后顾之忧”,无需考虑制度成本与政府寻租,母国制度可视为基本“背景”,但以中国为代表的新兴经济体普遍制度建设滞后,政府干预较高,尤其是处于转轨时期的中企OFDI收益更多体现宏观经济利益,而企业微观利益是被兼顾的,其OFDI行为势必受区域制度政策、地方政府治理、国际双边关系等因素的影响。基于上述背景,本文试图探讨和回应下述核心问题:国际投资领域中,母国制度包含哪些维度?它们间关系是什么?是否都能显着影响企业OFDI?母国制度能否与经典OFDI理论中的资源观、区位观相结合?最后,基于中国幅员辽阔、地域广袤,区域间制度体系演化差异大,地方政府调控力度高、范围广,涉外(投资)协议种类多、缔约频繁的特点,区域制度质量和企业OFDI选择是否具有显着的空间相关性?据此,本文从以下四个方面展开研究:(1)在梳理现有国际投资理论与研究基础上,综合中国对外投资制度变迁的历史背景有效评估母国制度影响中企OFDI的有效性。(2)以新制度经济学等经典理论为基础,解析母国制度的理论内涵与框架结构,并在修订OLI范式基础上构建母国制度嵌入的OFDI-S模型。(3)以2003-2015年上市企业OFDI决策为样本,通过Logit模型实证检验母国制度对中企国际化选择的直接影响与调节效应。(4)为中国政府提升区域OFDI水平提供政策建议。基于上述研究思路线索,本文得出结论可归纳为下:(1)母国制度分为国内层面(制度环境、政府治理)与国际层面(涉外制度),共三个维度。国内层面:税制结构优化、信贷制度改革、技术市场成熟、知识产权完善,政府干预降低,补助补贴增多、审批效能提升,腐败活动减少,都能激励中企境外投资,呈现对OFDI的“挤入”效应,另一方面,物权保护力度提升,契约机制有效实施,政府支出规模增加,公共品高质量供给,反而会抑制中企“走出去”,呈现对OFDI的“挤出”效应。国际层面:避免双重征税制度与双边投资协议多以资本流入国身份签订,中企在“走出去”进程中无法得到缔约国高标准待遇,因而两类协议无法促使中企OFDI,甚至避免双重征税制度更多呈现对OFDI的“挤出”效应,与之相反,自由贸易协定与境外经贸合作区对投资保护与投资激励态度更为积极、开放程度更高、范围更广、条款更具操作性,激励中企到缔约国投资作用效果更佳。(2)母国制度也能以企业所有权优势(或东道国区位优势)为媒介,间接影响企业OFDI选择。国内层面:物权制度、契约制度、信贷制度、技术交易市场与知识产权制度提升,以及政府干涉降低,补贴规模增大,寻租行为减少,都能赋予创新型中企更高水平的技术所有权优势,呈现母国制度“强化”技术所有权优势特征;而企业承担税率降低,公共品供给效率提升,研发投入较多企业倾向留在国内发展,呈现母国制度“弱化”创新型企业OFDI意愿特征。国际层面:涉外制度能优化东道国较低的法治质量与营商环境(如双边投资协议与自由贸易协定),降低东道国沉重的税收负担与不完善的基础设施对中资流入的抑制作用(如境外经贸合作区),鼓励中企到制度区位优势缺失的缔约国OFDI,呈现涉外制度“强化”东道国区位优势特征。(3)从“两个统筹”到“三个统筹”是中国加快对外开放水平战略思想的重大创新:国内层面,制度环境作为母国制度最为稳定的制度内核,其本身是静态框架,需要政府构建与之适应的执行机制,才能充分发挥其优越性,本文考察国内制度的十二个子制度对微观特征异质企业OFDI影响差异,可以帮助地方政府重新审视如何利用中企在OFDI决策上表现出对国内制度的“异质性偏好”,精准激励目标企业“走出去”;国际层面,既需要中国研究借鉴国际经济规则调整国内制度,为中企培育“走出去”能力提供良好的国内环境,也要求政府调整国内制度政策工具,配合涉外(投资)制度体系效率效能发挥,以争取国际投资领域更大的制度性权力。本文考察中企至签订不同涉外(投资)制度的缔约国OFDI呈现出对国内制度的“异质性偏好”,所得结论能帮助中国在参与国际经济活动进程中更好实现“统筹国际国内规则”。本文的主要贡献在于:第一,从母国制度视角对OFDI研究,建立对以中国为代表的新兴经济体OFDI具有更强解释力的理论框架。第二,本文将母国制度与国际生产折衷理论中的OL优势有机结合,丰富和发展了国际投资理论。第三,本文的研究对将从国际规则国内化以及国内规则国际化两条路径着手,推动现有治理机制和规则体系变革的中国具有较大的实践价值。
陈洋洋[4](2020)在《企业信用不平等与政府隐性担保强度测度研究》文中研究说明改革开放四十年的实践表明,在我国迅速崛起的过程中,民营经济无论是在促进经济增长还是在解决就业压力等方面都发挥着重要的作用,2017年,我国民营经济所创造的GDP占全社会的60%以上,民营企业吸纳的就业人数占全社会就业总量的80%以上。然而,在民营企业创造巨大社会财富与实现社会经济稳定做出巨大贡献的同时,其占用的社会信贷资源却表现出极端的不对称,“融资难、融资贵”一直是困扰着我国民营经济的发展,这种格局不利于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而且在相当程度上制约了民营经济的结构性调整与升级,尤其在宏观经济处于下行压力下,甚至在一定程度上危及民营企业的生存。如何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下,破除我国经济发展过程中民营企业发展的瓶颈,实现国有经济与民营经济均衡发展,既充分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优越性,又能最大限度地实现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这不仅是一个重大的理论问题,更是当前我国深化经济体制改革所面临的重大现实问题。毫无疑问,要疏通我国经济发展过程中民营企业发展的瓶颈,首要的问题是要搞清导致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原因,而民营企业融资困境本身是相对国有企业而言的。也就是说,在企业融资活动中商业银行赋予了同类国有企业更高的信用等级,因此,问题的关键便归结为:为什么商业银行会赋予同类国有企业更高的信用等级,其程度如何。本文试图采用数据驱动型的研究范式对这一问题进行全面系统的研究,以期为进一步深化经济体制改革提供基础性的参考依据。本文在对相关研究文献进行系统梳理的基础上,结合我国上市公司的相关实际数据,借鉴KMV模型和PSM模型分别对我国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在融资活动中所获得的信用状况进行了测度与比较,首先从实践证据的角度证实了国有企业信用增级的存在性;其次依据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公司治理结构上的异质性特征,通过引入国有企业经营活动中所存在的政府“父爱主义”因素,从理论与实践上论证了企业融资过程中国有企业信用增级源于政府隐性担保,赋予国有企业信用增级只是在政府隐性担保下商业银行的市场选择行为,并且这种行为具有明显的行政层级异质性;再次根据我国省级政府隐性担保能力异质性的现实,从实践上论证了国有企业信用增级程度的区域异质性,并对政府隐性担保强度进行了区域比较分析;最后针对国有企业在政府“父爱主义”下由政府隐性担保所导致的信用增级的现实,进一步分析了这种现实背景所带来的经济后果以及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路径选择。全文的分析得到如下基本结论:(1)在我国企业融资活动中,商业银行的确赋予了国有企业更高的信用等级,这是造成企业信用不平等的直接原因;(2)商业银行赋予国有企业更高信用等级是其在政府“父爱主义”下由政府隐性担保决定的市场选择行为;(3)国有企业信用增级程度不仅存在行政层级异质性,而且也存在明显的区域异质性;(4)国有企业信用增级一方面导致了社会资源配置的扭曲,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宏观经济运行效率,另一方面它使企业经营风险向政府转移,增大了系统性风险爆发的可能性,其中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地方政府债务风险;(5)破解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途径在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全力落实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将国有企业由股权控制改造成资本参与,以此弱化政府“父爱主义”下的隐性担保。本文的创新之处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采用数据驱动的研究范式从实践上证实了国有企业信用增级的存在性,揭示了我国企业信用不平等的直接原因;二是论证了国有企业信用增级的根源在于政府“父爱主义”下的政府隐性担保,实践中赋予国有企业信用增级只是商业银行的市场选择行为,而非对民营企业的歧视;三是国有企业信用增级程度既存在行政层级的异质性,也存在行政区域的异质性。
赵华美[5](2019)在《新时代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思想研究》文中提出伴随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也同步进入新时代。站在崭新的历史方位,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从哪里来,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向何处去,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基于怎样的价值立场与路径安排,这些不仅关系到国有企业自身的前途命运,而且更是决定着党和国家伟大事业的兴衰成败。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道路绝不是光明平坦、一帆风顺的,作为“共和国长子”的国有企业一直在荆棘密布中攻坚克难、在毁誉参半中砥砺前行。历史和现实已经并将继续证明,国有企业在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各个时期始终充当着“顶梁柱”的作用,为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提供了坚实的物质支撑和政治基础。时代孕育着问题,现实叩问着理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一直心系牵挂着国有企业的改革发展,在多个场合反复强调要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在全面深化改革中实现国有企业的全面发展,并由此逐渐形成了一个系统科学的新时代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思想理论,指出了当前国企改革发展的总方向。新时代各种矛盾的叠加,意味着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也必将成为在新时期下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不可或缺的牵引力量,成为当前全面深化改革不容回避的焦点议题,因此要求具备科学完整的理论对国企改革进行指导。基于这种思考,本文以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为指导,立足于当前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生动实践经验,通过追溯新时代国企改革发展思想以马学为体、西学为用和国学为根的理论根源,阐明了这一思想形成的历史依据。新时代国企改革发展思想充分体现了马克思主义哲学世界观,是灵活运用唯物史观、唯物辩证法和认识论等方法论的深刻实践。根据马克思主义的总体性特征,新时代国企改革发展思想涵盖了国企改革发展的各方面,包括国有企业的地位与作用、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立场、国企党建等问题,并对国企分类改革、混合所有制改革、国资监管等问题进行了讨论。同时将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在贯彻新发展理念、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一带一路”开放战略中践行国企改革。新时代国企改革发展思想对指导当前国企改革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为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理论生长点的形成、新型“市场-政府”关系的构建、市场经济于社会主义制度有机结合的内生场域提供了重要理论支撑,同时还为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化解、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和党执政基础的巩固提供了实践路径。更为重要的是,新时代国企改革发展思想的论述阐明了国有企业改革的小逻辑与全面深化改革大逻辑的内在机理,澄清了学界关于国企改革的各种错误言论,驳斥了国企低效论、国企垄断论和国企私有化等错误论断,增强了国企改革发展的自信。
曹书[6](2019)在《资源型城市横向补偿法律机制研究》文中指出随着我国现代经济体系改革的日益深化,在为国民经济发展做出特殊贡献的过程中,资源型城市国家能源、资源安全保障义务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权利间的矛盾冲突愈演愈烈,通过利益补偿机制化解该项“非对称性矛盾”已然成为区域协调发展紧迫的现实需求。为此,国家通过资源税改革及中央财政专项拨付等方式为资源型城市提供了纵向补偿,形成了补偿机制“纵多横少”的格局。但是财税体系的纵向补偿因周期性与有限性无法独力扭转资源型城市颓势,还须为资源型城市脱困振兴提供长效性横向补偿机制。2018年11月1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关于建立更加有效的区域协调发展新机制的意见》,在“健全区际利益补偿机制”当中将“健全资源输出地与输入地之间利益补偿机制”予以重点强调,指出“围绕煤炭、石油及其他矿产等重要资源,坚持市场导向和政府调控相结合,加快完善资源开采、生态治理等外部成本内部化的资源价格形成机制,鼓励资源输入地通过共建园区、产业合作、飞地经济等形式支持输出地发展接续产业和替代产业,加快建立支持资源型地区经济转型长效机制。”可见,作为资源输出地的资源型城市获得作为资源输入地的非资源型城市横向利益补偿之正当性已经得到国家认可,资源型城市要避免矿竭城衰的悲剧,必须构建切实可行的横向补偿机制,引导非资源型城市利益回流,让资源红利反哺当地。但在当前,资源型城市横向补偿问题仍停留在战略与指导思想层面,其具体机制的构建问题亟待学界破题。横向补偿研究的滞后主要表现于补偿主体、补偿客体、补偿权利义务关系、补偿原则、补偿标准、具体补偿方式等要素尚未制度化、权利化与法律化,一套科学合理的横向补偿法律机制能够为资源型城市的横向补偿提供理论基础与权利依据,以权利结构为指引设计横向补偿技术性措施,并在确权入法中引导和鼓励作为资源输出地的资源型城市与作为资源输入地的非资源型城市间建立约束性横向补偿关系,落实横向补偿效应,从而推动资源型城市利益横向补偿向权利化、法律化及常态化的补偿路径倾斜。截至目前,法学界对资源型城市横向补偿法律机制的理论研究还很少,无法为操作层面提供有效支撑。本文对资源型城市横向补偿的法律机制展开研究,其目的即是为了从经济法学角度填补这个法律机制短板。因此,该项研究具备一定的理论价值、现实迫切性与实践指导意义。本文主文部分共分为六章,形成递进与总分的逻辑结构。首先以资源型城市补偿机制的演变为开端,指出横向补偿机制对资源型城市的重要意义;随后分析资源型城市横向补偿法律机制的核心构成;紧接着探讨资源型城市横向补偿法律机制的补偿技术;在前三章所述内容的基础上,对资源型城市横向补偿具体方式展开论证,包括横向补偿基金的规则设计、横向补偿PPP项目的引导与规制及对口合作的横向补偿路径三种类型。具体要点如下:第一章——“资源型城市补偿机制的演变”。本章主要讨论资源型城市与非资源型城市损益间的因果律、资源型城市纵向补偿的不足、横向补偿机制的价值与缺陷,以及横向补偿法律机制的作用。首先,界定资源型城市的基本内涵与外延。尽管人们对“资源型城市”一词早已熟知,但其具体内涵与外延却在随情势变更而不断变动,对其作出限定实有必要。同时,经济发展停滞、社会保障落后及生态环境恶化构成了我国资源型城市的发展障碍。因此,本文在深入探讨资源型城市横向补偿法律机制之前,有必要将资源型城市的基本范畴与所面临的主要问题阐述清楚;其次,明确横向补偿机制的应有之义。补偿机制在各学科及同一学科不同领域均有广泛且深入的研究与应用,并衍生出众多的研究范畴。究竟是哪一学科最早将补偿机制作为一种专业术语加以使用,现已无从考证,但近些年在法学领域对补偿机制的研究持续升温却是不争的事实。法学的初期研究领域主要在于国家合法行为对公民损失的行政补偿机制,而后开始转向生态补偿机制的各要素研究。随着研究的深入,补偿机制开始分化为政府补偿与市场补偿、纵向补偿与横向补偿等机制类型,各自的内涵与外延也在不断丰富、发展与演进。故此,在本文深入研究横向补偿法律机制之前,对横向补偿机制的限定也十分必要;再次,提出资源型城市与非资源型城市损益间的因果律,找准现有横向补偿机制的症结,为法律机制研究提供价值依据。从现实国情角度看,对资源的大量开发与过度开采,导致资源型城市的迅速崛起,为国民经济做出了巨大贡献,但因资源的有限性与不可再生性,长期开发后的资源型城市也必将面临资源储备量递减甚至枯竭,资源型城市也随之衰落,并引发了产业升级转型、下岗就业与再就业、社会保障不足、生态环境修复等一系列问题,这些问题仅靠资源型城市自身是无法承受的,也不该让其独立承担,亟待外部大量的资金、资本及其他带有活力的生产要素投入。相较而言,非资源型城市的经济社会发展程度要远高于资源型城市,这些城市在资金、资本及优质生产要素方面具有显着的比较优势,是改革发展成果的实际享有者。因此,本章揭示出资源型城市发展滞后与非资源型城市“受益板块”的高速发展之间存在显着关联性,提出“两类城市的损益之间具有因果关系”的观点,并在梳理我国资源型城市的补偿机制之后,发现横向补偿机制的症结所在,为后续法律机制的构建指明了方向。第二章——“资源型城市横向补偿法律机制的构成”。本章主要讨论横向补偿机制的权利化意义、横向补偿权存在的必要性、生成的可行性,以及横向补偿权的基本内涵、生成逻辑与权利结构等问题。首先,明确由横向补偿机制向法律机制蜕变的路径。法律机制是有关权利与义务的规范工具,法学领域业已关注法律机制在资源型城市补偿实践中的重要作用。然而,对法律机制的含义、机制向法律机制转化的路径以及权利作为法律机制核心的认识等方面仍未深入,只谈法律机制之形,不谈法律机制之魂,造成机制与法律机制混为一谈。因此,在探讨资源型城市横向补偿法律机制的具体措施之前,应率先对机制向法律机制转化路径予以界定,并对横向补偿权的内容进行深入研究,以描述出该法律机制权利化的具体形态;其次,证明横向补偿权存在的必要性与生成的可行性。资源型城市的补偿权最早出现于因资源开采引发生态环境问题所进行的补偿实践,但资源型城市能源资源安全、生态安全等多重保障义务对传统补偿权提出了挑战。考察横向补偿权存在的必要性与生成的可行性,有助于更准确的理顺新型补偿权的内在法律逻辑,指导资源型城市横向补偿具体举措的设计;再次,揭示横向补偿权的内涵、生成逻辑与权利结构。由于资源型城市的横向补偿属于现有行政区域关系的横向化,主要以横向补偿权为核心的法律机制来完成,故而将横向补偿权称为该法律机制的核心构成。此外,与传统生态补偿权不同,资源型城市横向补偿权涉及的利益相关者众多且错综复杂,因此在阐述横向补偿权基本内涵与权利结构的基础上,应在不同类型利益关系中界定权利主体与义务主体。第三章——“资源型城市横向补偿法律机制的补偿技术”。本章主要讨论横向补偿的原则、横向补偿方式的总体设计及横向补偿标准的设定三方面。首先,在进行资源型城市横向补偿时,具体的横向补偿措施与补偿标准应当依据一定的原则设定。资源型城市的横向补偿须遵循区域利益协调、社会福利增加、多元主体参与及比较优势互补四大原则。其中,区域利益协调原则为资源型城市横向补偿机制设计的基本原则,社会福利增加原则为横向补偿措施的评价原则,多元主体参与及比较优势互补则为横向补偿行为的适用原则;其次,总体设计横向补偿方式。基于前述分析,资源型城市确实存在“资金、公共事业与生产要素跨区域补偿”之客观需要,且该横向补偿客观需要具有显着的层次性。⑴资源型城市公共事业横向补偿因主要围绕民生改善,可被界定为满足生存需要的补偿,即生存性补偿方式,其在横向补偿方式体系中处于基础地位;⑵对资源型城市资源价值、生态保护、公共事业及经济可持续的资金横向补偿虽可对资源型城市系统生存与发展各方面予以全面补偿,但无法做到按需补偿,是在保障资源型城市基本生存条件的基础上为其提供发展机会的适当补偿,即兼具生存性与发展性的适当补偿方式;⑶资源型城市经济可持续需要新兴产业的培育和接续产业的选择,关键在于劳动力、土地、资本、信息、科技及企业家才能等优质生产要素的引入,非资源型城市在良性资产充裕度和优质生产要素活跃度等方面均具有显着的比较优势,这些优质生产要素的跨区域补偿属于发展性补偿方式。本文认为,基金、公私合作PPP模式及对口合作三种制度的功能性与资源型城市横向补偿的客观需要具有一致性。三种制度与具体补偿领域相结合,能够形成横向补偿基金、横向补偿PPP项目和短缺生产要素的对口合作三大横向补偿方式。三大横向补偿方式只有紧急结合,形成合力,方能全方位保障资源型城市的资源有效输出、经济可持续发展、民生改善及生态保护等多元任务的落实;再次,设定横向补偿标准。在将经济学外部性理论确定为横向补偿标准的理论依据后,本文深入探讨了横向补偿标准的量化方法、量化障碍与创新路径。第四章——“横向补偿基金的规则设计”。本章主要讨论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中的资金不足问题、可持续发展准备金的应对思路与缺陷,以及横向补偿基金的修正路径。首先,指出补偿资金不足与补偿需求充裕的矛盾。“资金不足”是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进程中亟待解决的首要问题。资源型城市的资源价格与价值剪刀差、生态环境的恢复与建设、产业升级与转型及民生福祉的提升均需要大量资金的注入,但资源型城市现有的地方财政收入及中央财政纵向补偿规模与上述事权并不匹配,资金缺口很大,亟需另觅补偿资金来源;其次,归纳可持续发展准备金的应对思路与缺陷。如前所述,资金缺乏是资源城市面临的共同问题,绝非某类资源型城市所独有。就此而言,中央财政专项划拨对资源枯竭型城市的补偿实质上是一种应急措施。早在首批资源枯竭型城市评选之前(2007年),国家就着手设计能够全覆盖各类资源型城市的基础性、长效性的资金补偿筹措机制——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准备金,并由国家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准备金管理试行办法》,希望在2015年中央财力性转移支付结束之季由准备金制度接力,继续对资源型城市转型提供资金保障。但时至今日,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准备金制度仍未出台,中央财政对资源枯竭型城市的补偿也已疲态尽显。那么,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准备金在理论上如何设计的?是否在实践中已有试点?相关指引迟迟无法出台的原因为何?存在哪些缺陷?上述疑问均须作出准确解答;再次,总结横向补偿基金的修正路径。横向补偿基金具有多元的资金来源、分散的资金用途与多变的资金管理三大典型特征,将有效弥补可持续发展准备金的缺陷。横向补偿基金与可持续发展准备金既有相同点,又存在显着的差异。二者的相同点体现于资金用途的分散性,即所提取的资金均被用于资源型产业的升级、接续与转型、战略新兴产业的培育、生态环境治理、民生福祉的改善等资源型城市系统问题的解决,而非专门用于某方面问题的风险处置,这是横向补偿基金与可持续发展准备金之间形成合作关系的基础。二者的不同点在于:⑴资金来源方面。可持续发展准备金源于当地资源型企业,准备金的多寡与企业的资源开采数量正相关;横向补偿基金则由原始资金与积累资金组成。其中,原始资金来源于非资源型城市政府横向财政转移支付、非资源型地区资源使用权市场交易额的提成及经国务院批准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积累资金为原始资金的投资收益,原始资金与积累资金所形成的基金由中央政府集中用于资源型城市系统建设。⑵资金使用方面。总体而言,可持续发展准备金所负担的任务过重,有些任务并非仅凭资金支持即可解决,还须其他方式配套进行。同时,可持续发展准备金对政府与市场在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中的分工作出了明确划分,但分配给资源型企业的负担过重,政府应承担的责任过轻;横向补偿基金在使用上须明确补偿基金的专用性与适当性,并须强调“哪些问题应该由政府承担、哪些方面要由市场实现”,充分考量政府与市场能力范围的前提下实现其责权利的平衡。⑶资金管理方面。可持续发展准备金不具备增值功能,横向补偿基金则应在保证基金资产安全性、流动性的前提下,通过投融资市场实现基金资产的保值与增值。总之,正是基于可持续发展准备金与横向补偿基金的异同关系,二者方能相互补充,形成合力,共同保障资源型城市的可持续发展资金的充裕。第五章——“横向补偿PPP项目的引导与规制”。本章主要讨论PPP模式的横向补偿品质、横向补偿PPP项目的评审对象及横向补偿PPP项目的锁定期制度。首先,挖掘PPP模式的横向补偿品质。在资源型城市横向补偿中,不仅可以通过设立横向补偿基金实现对资源型城市的资金补偿,还可以由非资源型城市优质社会资本方与资源型城市政府间通过PPP项目实现资本补偿,以大幅度提升资源型城市公共基础设施的质量与公共服务的效率。“他山之石,可以攻玉”是PPP模式的精髓,这一精髓决定PPP模式具有横向补偿的品质;其次,设计横向补偿PPP项目的评审对象。资源型城市能够运用PPP模式在与非资源型城市公私合作中实现资本的跨区域补偿,横向补偿PPP项目可以成为资源型城市横向补偿的主要方式。与一般PPP项目相比较,横向补偿PPP项目更加强调公私合作对资源型城市的补偿效果,这种补偿效果的落实须依赖横向补偿PPP项目评审对象的合理设计,主要包括适用范围及相应合作类型、实施主体、采购方式、特定融资方式及评估方式五个方面;再次,规范与重构横向补偿PPP项目的锁定期制度。作为横向补偿PPP项目的先行者,国有资本应起到样板作用。但是,横向补偿PPP行业有效市场的形成更须充分激发民营资本的参与热情,PPP制度优势才能得以发挥。同时,也应清醒的意识到,由于资源型城市营商环境的恶化、机制体系的陈旧及支付与消费观念的落后,致使非资源型城市民营资本对该区域的PPP项目必将保持更加谨慎的态度。民企的谨慎态度主要源于因股权变更限制所导致的横向补偿PPP项目投资回报周期长和资本运营效率偏低问题。作为平衡政府与民企对股权变更限制与自由的重要工具,我国PPP模式锁定期制度应发挥消除民企参与横向补偿PPP项目的顾虑,确保横向补偿PPP行业形成有效的市场环境。第六章——“对口合作的横向补偿路径”。本章主要讨论对口合作的源流与横向补偿效应、对口合作的横向补偿思路与缺陷,以及对口合作的横向补偿法制化路径。首先,梳理对口合作的源流,抽象其横向补偿效应。在横向补偿中,资源型城市与非资源型城市不仅可以通过资金、PPP项目方式对横向补偿权予以具体化,还可以结成对口关系,以对口合作机制促成二者间的横向补偿关系。对口合作源于对口支援,但并非仅限于对口支援的适用范畴,将对口合作机制引入资源型城市与非资源型城市的结对关系中,能够起到横向补偿资源型城市的效应。其次,指出对口合作的横向补偿思路及缺陷。对口合作横向补偿应然效果以“飞地经济”为理论基础,但其应然状态转化为实然状态还须配备可行性路径。当前,资源型城市与非资源型城市间对口合作主要以中央积极参与和地方主动对接为主要推动力,但存在“领导力与执行力”不足的风险;再次,设计对口合作的横向补偿法制化路径。法制化能够为资源型省市与非资源型省市政府间对口合作提供稳定的领导力与执行力。法制建设的内在逻辑品质是从实践经验出发,发现规范对象的内在规律性、存在使命与本来面目,不仅要回答“是什么”,还须回答“为什么”的问题,只有实然与应然的结合才能够理解法制建设对于资源型省市与非资源型省市协调发展战略不可替代的现实意义。对口合作横向补偿效应的法制化是其“领导力与执行力”的长效来源,但地方立法对“对口关系”方互补共赢的规范力度不足,无法胜任该法制化要求,唯有跨区域经济法制建设才能满足对口合作横向补偿效应法制化的客观需要。为此,须在地方协同立法的基础上,加强国家层面的综合性立法与专门性立法,以便真正落实资源型城市与非资源型城市间的对口合作横向补偿的实效性。
张飞雁[7](2019)在《中国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路径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目前很难找到不存在国有经济的国家,承担国有经济的载体是国有企业,在不同制度下国有企业承担的功能和作用不同,资本主义制度下国有企业的存在是为其政党服务,而社会主义制度下的国有企业是为人民服务,所以在不同制度下国有企业的发展路径不同。纵观国有企业演变历程,几乎世界上所有国家的国有企业都经历改革,在不同的制度下国有企业的改革目的与路径必然不同,资本主义制度下国有企业私有化改革有其制度的必然性,而社会主义制度下国有企业改革必然不能走私有化的道路,这是由社会主义公有制性质所决定。中国国有企业作为中国国民经济的重要载体,在创造“中国奇迹”的伟大进程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取得巨大成就。回顾中国国企发展和改革路径,改革开放前30年,建成了“统购统销”、“统分统包”、“一大二公”的单一公有制国有企业。改革开放后40年,中国国有企业基本上是围绕国有企业控制权进行改革,从“简政放权”、“股份制”、到目前的混合所有制改革,国有企业基本上具备现代企业特征的基本构件。中国经过40年的改革,当前的国企再也不再是单一公有制的国有企业,已是产权多元化的现代企业组织,基本上已经同市场经济相融合。但是,国有企业也积累一些问题、存在一些弊端,需要进一步推进改革。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允许更多国有经济和其他所有制经济发展成为混合所有制经济”,并把混合所有制经济提升到制度层面,作为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写进国家重要文件,这为中国国有企业未来发展提出明确的发展路径——混合所有制。文章就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路径问题进行分析,从国有企业发展改革的实践路径入手,对国企改革路径以及典型案例进行分析,借鉴中西方的相关理论,提出解释国企混改的理论框架,用以分析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路径中的问题,并结合国内外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典型案例进行分析,最终提出混合所有制改革实现路径的优化方式。文章主要研究方法包括文献研究法、描述性分析、案例分析、比较分析法。笔者比较分析国内外国企改革的路径特点以及国外成熟市场经济的国有企业改革路径的实践,为构建中国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理论与实践路径提供有益的借鉴。文章主要包括五部分内容:第一部分,即本文绪论部分,主要对中国国企混改的背景和理论与现实意义。对国内外关于国有企业改革的文献和研究现状进行梳理,总结既有的研究成果,分析现有研究的不足,理清本文写作可行性、目的及意义;确定本文的研究方法;明确本文可能创新点和难点。第二部分,即第一章,首先通过梳理国内外国有企业改革的相关理论,为分析国有企业改革奠定理论基础;其次,通过分析国有企业混合改革的逻辑发现公有制制度前提下可以实现生产资料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从理论上解决了公有制与市场经济融合的问题,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问题就成为现代企业制度的治理问题,在此基础上提出中国混合所有制企业改革的分析框架。第三部分,即第二章主要梳理中国国有企业的来源、发展历程,以及从整体和局部对国有企业治理的现状、运行状况进行统计性描述分析。从整体上看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过程就是中国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萌芽、形成、发展并不断向成熟推进的过程,在国有企业发展的特定历史阶段所表现出不同的内容和特征。第四部分,即文章的第三、四、五章,这部分主要是对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实践分析,首先分析现阶段实现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的几种主要路径的模式的内涵、特征,并从整体上对各种路径的效果进行统计性描述分析。其次是分析对国有企业改革中两个典型案例和国外比较成熟的市场经济中国有企业改革实现路径中典型的模式特点研究,分析国有企业在实践的路径中出现的问题及国企改革的启示;第三,通过对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模式和国内典型案例分析,提出混合所有制改革的问题。第五部分,即第六章,是在以上理论和实践的基础上,提出国企混改优化的具体路径和政策建议,为国企改革实践提供切实可行的方案,并提出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政策建议。可能创新之处与不足之处:(一)许多学者认为微观层面的混合所有制企业是国有经济主要载体和实现形式。笔者认为国有经济的实现形式并不仅仅通过国有企业这种企业组织形式实现,只要是符合三个“有利于”标准的实现形式都可以是国有经济的实现形式。(二)实践中认为混合所有制改革是国有企业改革的突破点,笔者认为,混合所有制改革路径的突破点要注重人力资本在价值增中的作用,形成人力资本与物质资本的要素利益共同体。(三)学术界与理论界一致认为,混合所有改革的关键是市场化改革,引入市场化体制机制打破行政垄断,而没有指出切实可行的实现市场化的路径。笔者认为职经理人的市场化机制是实现市场化的重要方式,最主要是政府放弃对国有企业人事的行政垄断权,使职业经理人选聘完全由市场决定。进一步探讨的意义:在一定程度上企业的运行需要市场经济驱动,但政府也要发挥作用,需要市场与政府二者共同协调。随着经济的演化与发展,国有经济的运行在资本主义国家和社会主义国家都是崭新的课题。进一步深入研究国有企业改革问题,有助于解决公有制制度体系下国有企业发展的问题,揭示社会主义国家国有企业发展的一般规律,探索公有制的多种实现形式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李巧[8](2019)在《我国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运行效率评价及提升路径研究》文中研究说明为了解决地方财政资金有限和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需求巨大的矛盾,各地纷纷成立政府投融资平台。近二十年来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作为我国基础设施建设的主要投资者,为推动城镇化建设、完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做出了巨大贡献。但是政府投融资平台在快速扩张发展的同时,过度依赖债务融资形成严重的债务风险,并进一步转移给地方政府形成地方债务危机。尽管政府从2010年来出台一系列政策来规范投融资平台的融资行为,促进其市场化转型发展,但目前我国投融资平台运行效率仍然不高。不少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债务存量大,内部管理混乱,合理配置资源的能力和产出效益的效率较低;同时各地区的政府投融资平台规模和发展水平参差不齐,导致各区域间的投融资平台运行效率差异很大,需要根据其不同的发展阶段和特点差异化管理。在这样的背景下,分析我国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的现有运行效率和区域差异,对促进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发展,推动各地区经济发展和城镇化进程,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具有重要意义。论文以分析和提升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运行效率为目标展开研究。首先,在文献收集分类的基础上对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和企业效率等概念进行描述,梳理资源基础理论、效率理论等相关理论。并收集我国样本政府投融资平台2017年的财务报表数据,对政府投融资平台的发展历程和资产规模、盈利能力和偿债能力进行分析,总结我国政府投融资平台目前存在的问题。然后,比较分析多种方法并结合投融资平台特点选择适宜的评价方法----DEA数据包络分析,通过CCR、BCC及Malmquist指数构建投融资平台运行效率评价模型,并用文献分析法识别投融资平台运行效率评价指标,根据DEA投入产出指标特点筛选确定投融资平台运行效率评价指标体系。其次,基于115个投融资平台的投入产出数据对我国政府投融资平台运行效率进行静态和动态分析,对比不同种类的投融资平台运行效率,并对投融资平台运行效率的区域差异进行进一步讨论。最后,根据投融资平台效率分析和国外优秀地方债务管理经验,提出我国政府投融资平台的运行效率的提升思路和具体措施。研究发现我国投融资平台整体运行效率不高,技术水平和规模不匹配,纯技术效率不高是阻碍我国投融资平台效率提升的主要原因;从时间动态维度看我国投融资平台运行效率是逐年缓慢上升的,但规模经济已经处于一个相对稳定的状态,未来需要通过重点提高技术水平和管理运营能力来提升我国投融资平台的运行效率;东中西三大区域间的效率水平和发展趋势有很大差异,且区域内部各行政区的投融资平台运行效率也不均衡。最后,在借鉴国外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的先进经验的基础上,明确投融资平台运行效率提升的原则和思路,从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企业和配套制度三个方面提出了我国政府投融资平台运行效率的提升路径。为投融资平台企业的转型发展提供参考思路,促进我国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健康高效发展。
和晓平[9](2018)在《山东省临清市农村集体“三类”资产管理绩效研究》文中研究表明随着中国农村集体经济快速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拥有的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资产和资源性资产(以下简称“三类”资产)管理问题已成为政府部门工作的重点和难点。面对新形势,临清市不断完善和创新农村集体“三类”资产管理模式,以适应新常态。但临清市农村集体“三类”资产管理仍存在诸多问题,制约了临清市农村集体“三类”资产管理的健康发展。首先,结合国内外相关文献,并根据过往文献中所涉及的公共部门、行政事业单位、上市公司和高校“三类”资产管理绩效评估的研究,为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资产和资源性资产分别设计出一套不同的指标体系。其次,通过了解临清市12个乡镇情况,决定从有代表性的烟店、金郝庄、八岔路三个乡镇中各选出一个村,比较分析三个村集体“三类”资产管理绩效。然后,汇总乡镇报表数据及本次问卷调查数据,基于AHP赋权方法,对“三类”资产各个指标分别赋以权重。再综合采用标准分数法和累计分数法对农村集体“三类”资产管理绩效进行评价。最后,比较分析临清市三个样本村的集体“三类”资产管理绩效,总结归纳学习三个村中“三类”资产管理绩效较强村的管理方法,发现管理仍存在的问题:资产家底不清、产权不明,管理不规范,基础工作不足,管理力度不强,专业人员缺乏。并有针对性的提出了完善网络监管平台、规范资产管理制度、落实基础工作、强化村级财会、规范村务公开的建议及对策。
冯志峰[10](2018)在《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运行与制约机制研究》文中研究指明中国政治组织体系主要分为中央政权、地方政权和基层政权,由中央、省、市、县、乡五个层级组成。相对于中央政权和基层政权而言,地方政权包括省市县三级,成为我国政权系统承上启下、协调各方、高效运转、强本固基的关键枢纽,对维护党中央权威、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凝聚党心民心、决胜全面小康、不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中国共产党的组织体系分为中央组织、地方组织和基层组织三个层级。地方党委组织承上启下、统揽大局、协调各方、强本固基,既是中央精神的执行者和建议者,又是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者与领导者,承载着领导地方党的组织建设,履行落实“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职责,成为加强地方治理能力建设条块结合的交汇点,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关键力量。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运行与制约机制的科学与否,直接影响到党的执政基础。地方党委书记角色定位、职位属性与运行特性,内在地反映了地方党委组织的执政规律,蕴含着党组织权力运行与制约之道。遵循其行为之内在逻辑,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运行规律可提炼为“弹性定律”,鲜明地体现出独特的“二重”性,表现为“双刃剑”的作用,既能够实现有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也有可能引发权力腐败、危害人民利益,销蚀党的执政基础。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腐败在内外不良因素的交互作用下,总体呈现出“十大特征”,体现为“多面人”角色,其演化逻辑可归纳为“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腐败强化跃迁定律”,作为地方主导改革的改革者反而成为改革阻力制造者。为扎实有效地“改革改革者”,破除权力制约“悖论”,就必须统筹“个人修养教化、体制机制转化、社会风气净化”,构建科学系统、务实管用、操作简便的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运行与制约机制。为此,必须立足于中外权力制约理论基础之上,深刻把握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运行“弹性定律”诱致成因,认真分析其生成逻辑,精准提炼地方党委书记权力制约之道,努力促进“文本规定”与“实践运行”的有机融合,将“自我律动法”与“一制九转法”深度融入到地方党委书记权力制约机制之中,努力实现权力高效运行与有效制约的动态平衡,着力提高地方党委书记执政本领,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坚强的领导核心、组织保证和力量保障,为人民群众创造美好生活。
二、新疆国有资产运行效率分析(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新疆国有资产运行效率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1)中国地方政府债券信用评级体系研究 ——国际经验借鉴(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文献综述与评析 |
1.2.1 地方政府债券融资 |
1.2.2 地方政府偿债能力 |
1.2.3 地方政府债务风险 |
1.2.4 地方政府债券信用评级 |
1.2.5 信用评级模型构建 |
1.2.6 国际信用评级的垄断与霸权 |
1.2.7 对相关研究的评析 |
1.3 研究方法、框架与主要内容 |
1.3.1 研究方法 |
1.3.2 研究框架 |
1.3.3 研究的主要内容 |
1.4 研究的创新与不足 |
第2章 地方政府债券涵义与相关理论 |
2.1 涵义界定与辨析 |
2.1.1 地方政府债务 |
2.1.2 地方政府债券 |
2.1.3 地方政府信用评级 |
2.1.4 地方政府债券信用评级 |
2.2 相关理论及评述 |
2.2.1 财政分权理论 |
2.2.2 发行债券风险理论 |
2.2.3 政府债务风险理论 |
2.2.4 信用风险理论 |
2.2.5 信用评级理论 |
2.2.6 相关理论评述 |
第3章 中国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历程分析 |
3.1 地方政府债务现状和成因 |
3.1.1 地方债务现状 |
3.1.2 地方债务演化进程和成因分析 |
3.2 地方政府债券发展历程及发行情况 |
3.2.1 地方政府债券发展历程 |
3.2.2 地方政府债券发行情况 |
3.3 地方政府债券发行总结 |
3.3.1 地方政府债券发行的可行性与必要性 |
3.3.2 地方政府债券发行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
第4章 中国地方政府债券信用评级发展演进过程 |
4.1 地方政府债券信用评级模式 |
4.1.1 地方政府债券信用评级基本原则 |
4.1.2 两种地方政府债券信用评级模式对比分析 |
4.1.3 地方政府债券信用评级的必要性 |
4.2 地方政府债券信用评级流程与现状 |
4.2.1 地方政府债券信用评级流程 |
4.2.2 地方政府债券信用评级发展历程 |
4.2.3 地方政府债券信用评级现状 |
4.3 当前地方政府债券信用评级的市场吻合度分析 |
4.3.1 地方债务的软预算约束导致评级结果同质化 |
4.3.2 评级信息披露不充分使评级缺乏可信度 |
4.3.3 债券市场发展滞后制约了评级业务发展 |
4.3.4 评级行业监管机制尚未健全 |
第5章 地方政府债券运行及信用评级的国际经验 |
5.1 美国市政债券运行经验 |
5.1.1 市政债券特征 |
5.1.2 市政债券监管制度 |
5.1.3 市政债券信用评级 |
5.1.4 信用评级优缺点分析 |
5.2 日本地方政府债券运行经验 |
5.2.1 债券特征 |
5.2.2 债券监管制度 |
5.2.3 债券信用评级 |
5.2.4 信用评级优缺点分析 |
5.3 澳大利亚州政府债券运行经验 |
5.3.1 债券特征 |
5.3.2 债券监管制度 |
5.3.3 债券信用评级 |
5.3.4 信用评级优缺点分析 |
5.4 印度市政债券运行经验 |
5.4.1 市政债券特征 |
5.4.2 信用评级优缺点分析 |
5.5 国际评级机构的地方政府债券信用评级方法分析 |
5.5.1 标准普尔公司评级方法 |
5.5.2 穆迪公司评级方法 |
5.6 国际经验总结和借鉴 |
5.6.1 充分认识地方债券和信用评级的重要作用 |
5.6.2 优化国内信用评级制度环境 |
5.6.3 培育本土评级机构,抵制国际评级机构的垄断行为 |
5.6.4 推动信用评级国际化进程 |
第6章 中国地方政府债券信用评级方法设计与应用 |
6.1 信用评级指标体系构建 |
6.1.1 基本原则和评估步骤 |
6.1.2 评级指标选取与样本描述 |
6.1.3 评级指标权重确认 |
6.2 评级指标得分和评级结果测算 |
6.2.1 评级指标得分处理过程 |
6.2.2 评级结果分布状况 |
6.3 信用评级结果的区域性分析 |
6.4 本章信用评级方法评价 |
6.4.1 本章信用评级方法对国际经验的借鉴与创新 |
6.4.2 本章信用评级方法有效性分析 |
第7章 结论与政策建议 |
7.1 结论 |
7.2 政策建议 |
7.2.1 打破市场对中央财政隐性担保的预期 |
7.2.2 着力解决隐性债务问题 |
7.2.3 改进地方政府债券信息披露制度 |
7.2.4 建立“政府+市场”的双信用评级制度 |
7.2.5 削弱监管制度对信用评级的过度依赖 |
7.2.6 建立跨市场的评级监管协调机制 |
7.2.7 增强市场评级机构独立性 |
7.2.8 扩大评级市场对外开放,增强中国信用评级话语权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及在学期间的科研成果 |
致谢 |
(2)监察委员会调查权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引言 |
1.2 研究现状 |
1.2.1 监察调查权性质的研究 |
1.2.2 监察调查权基本权能研究 |
1.2.3 监察调查权规范运行的研究 |
1.2.4 保障被调查人权益的研究 |
1.2.5 监察调查中非法证据排除研究 |
1.3 研究思路、方法和创新之处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3.3 创新之处 |
第2章 监察调查权的发展沿革 |
2.1 中国古代的监察调查权 |
2.1.1 古代监察制度的发展 |
2.1.2 古代监察权的功能 |
2.1.3 古代监察权的借鉴 |
2.2 国家监察调查权的形成和确立 |
2.2.1 行政监察制度调查权 |
2.2.2 检察监督制度侦查权 |
2.2.3 监察体制改革试点调查权 |
2.2.4 国家监察调查权的确立 |
2.3 域外监察调查权的参考借鉴 |
2.3.1 瑞典议会监察专员制度 |
2.3.2 新加坡贪污调查局制度 |
2.3.3 香港地区廉政公署制度 |
第3章 监察调查权性质、地位及特征 |
3.1 调查权的性质 |
3.1.1 调查权的概念 |
3.1.2 调查权的性质 |
3.2 调查权的地位 |
3.2.1 调查权地位概述 |
3.2.2 调查权与监督、处置权的关系 |
3.3 调查权的特征 |
3.3.1 调查权的政治性 |
3.3.2 调查权的法定性 |
3.3.3 调查权的程序性 |
3.3.4 调查权的政策性 |
3.3.5 调查权的有限性 |
第4章 监察调查权的配置 |
4.1 调查权配置的理论基础 |
4.1.1 人民主权理论 |
4.1.2 正当程序理论 |
4.1.3 公正效率理论 |
4.1.4 制度变迁理论 |
4.2 调查权配置的基本特征 |
4.2.1 合理配置 |
4.2.2 集权分权 |
4.2.3 权力制约 |
4.2.4 权责对等 |
第5章 监察调查权的功能 |
5.1 案件查证功能 |
5.1.1 案件查证功能的含义 |
5.1.2 案件查证功能的实现 |
5.2 权力监督功能 |
5.2.1 权力监督功能的含义 |
5.2.2 权力监督功能的实现 |
5.3 人权保障功能 |
5.3.1 人权保障功能的含义 |
5.3.2 人权保障功能的实现 |
5.4 堵漏建制功能 |
5.4.1 堵漏建制功能的含义 |
5.4.2 堵漏建制功能的实现 |
5.5 警示教育功能 |
5.5.1 警示教育功能的含义 |
5.5.2 警示教育功能的实现 |
第6章 监察调查权的构成 |
6.1 线索受理权 |
6.1.1 问题线索的概念 |
6.1.2 问题线索的处置 |
6.2 初核调查权 |
6.2.1 初核调查的含义 |
6.2.2 初核调查的程序 |
6.2.3 初核调查的运行 |
6.3 立案调查权 |
6.3.1 立案准备 |
6.3.2 回避程序 |
6.3.3 常规调查权 |
6.3.4 特殊调查权 |
6.3.5 协同调查权 |
6.4 调查终结权 |
6.4.1 调查终结权的概念 |
6.4.2 调查终结权的规范 |
6.5 调查建议权 |
6.5.1 自首从宽建议 |
6.5.2 退赃从宽建议 |
6.5.3 立功从宽建议 |
第7章 监察调查权的运行 |
7.1 调查权运行特征 |
7.1.1 运行的独立性 |
7.1.2 运行的效率性 |
7.1.3 运行的规范性 |
7.2 调查权运行原则 |
7.2.1 运行的合法原则 |
7.2.2 运行的客观原则 |
7.2.3 运行的公正原则 |
7.3 调查权运行方式 |
7.3.1 以党的领导为前提 |
7.3.2 以集体决策为主导 |
7.3.3 以严格依法为关键 |
7.3.4 以查证事实为依规 |
7.3.5 以办案绩效为要旨 |
第8章 监察调查权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及完善 |
8.1 初核阶段线索收集与管理中的问题及完善 |
8.1.1 线索收集与管理的问题 |
8.1.2 线索收集与管理制度的完善 |
8.2 立案调查阶段调查权运行的问题及完善 |
8.2.1 相关犯罪的管辖问题 |
8.2.2 解决立案阶段的管辖冲突 |
8.3 调查权协同配合方面的问题 |
8.3.1 相关机关的配合问题 |
8.3.2 协同配合的完善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发表的论文 |
(3)母国制度对企业OFDI影响研究 ——来自中国上市公司的证据(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选题意义 |
1.2 研究内容与研究框架 |
1.3 研究方法 |
1.4 可能创新点与难点 |
第二章 理论述评与文献综述 |
2.1 传统OFDI理论 |
2.1.1 垄断优势理论 |
2.1.2 内部化理论 |
2.1.3 产品生命周期理论 |
2.1.4 比较优势投资论 |
2.1.5 国际生产折衷理论 |
2.2 发展中国家OFDI理论 |
2.2.1 小规模技术理论 |
2.2.2 技术地方理论 |
2.2.3 技术创新产业升级理论 |
2.2.4 投资发展周期理论 |
2.3 OFDI理论的新发展 |
2.3.1 战略管理理论—产业观、资源观、制度观 |
2.3.2 投资诱发要素组合理论 |
2.3.3 新新贸易理论 |
2.4 关于中国OFDI的研究 |
2.5 中国OFDI的竞争优势与来源——制度视角提出 |
2.5.1 传统理论对中国OFDI行为的适用性分析 |
2.5.2 制度因素的提出 |
2.6 制度视角下的OFDI研究 |
2.6.1 东道国视角 |
2.6.2 制度距离视角 |
2.6.3 母国制度视角 |
2.7 理论述评 |
第三章 中国OFDI制度变迁与发展现状 |
3.1 制度视角下中国OFDI发展历程 |
3.2 当前中国OFDI突出问题 |
3.2.1 境内主体结构失衡 |
3.2.2 投资产业结构失衡 |
3.2.3 投资区域结构失衡 |
3.3 制度视角下原因分析 |
3.3.1 非国有资本在境外投资重点领域的“母国制度优势”有待提升 |
3.3.2 金融税收制度改革滞后与外企超国民待遇造成大量的返程投资 |
3.3.3 区域市场化改革进程差异造成各地投资主体结构分布差异显着 |
第四章 母国制度影响企业OFDI理论模型构建 |
4.1 理论基础 |
4.1.1 母国制度的定义与构成 |
4.1.2 母国制度三个维度的框架构建 |
4.1.3 新兴经济体跨国企业竞争优势来源:母国制度安排 |
4.2 母国制度嵌入的OFDI-S理论模型构建 |
4.2.1 前提假设 |
4.2.2 函数设定 |
4.2.3 母国制度嵌入的OFDI-S模型的经济学分析 |
4.3 本章小节 |
第五章 制度环境与企业OFDI关系研究 |
5.1 研究假设 |
5.1.1 产权制度 |
5.1.2 经济制度 |
5.1.3 创新制度 |
5.2 研究设计 |
5.2.1 样本与数据来源 |
5.2.2 计量模型构建 |
5.2.3 变量说明 |
5.3 实证检验结果与分析 |
5.3.1 制度环境对中企OFDI行为的直接影响 |
5.3.2 制度环境对东部企业OFDI行为的调节效应 |
5.4 异质性检验 |
5.4.1 所有制差异 |
5.4.2 要素密集度差异 |
5.4.3 产业差异 |
5.4.4 行业集中度 |
5.5 稳健性与内生性 |
5.6 本章小节 |
第六章 政府治理与企业OFDI关系研究 |
6.1 研究假设 |
6.1.1 财政资源配置效率 |
6.1.2 市场主体激活效率 |
6.1.3 行政权利运行效率 |
6.2 研究设计 |
6.3 实证检验结果与分析 |
6.3.1 政府治理对中企OFDI决策的直接影响 |
6.3.2 政府治理对东部企业OFDI决策的调节效应 |
6.4 异质性检验 |
6.4.1 所有制异质性 |
6.4.2 要素密集异质性 |
6.4.3 产业异质性 |
6.4.4 行业集中度异质性 |
6.5 稳健性与内生性 |
6.6 母国制度环境、政府治理与异质性企业OFDI关系综合研究 |
6.7 本章小节 |
第七章 涉外(投资)制度与企业OFDI关系研究 |
7.1 研究背景与理论假设 |
7.1.1 避免双重征税制度 |
7.1.2 国际投资协定——双边投资协定(BIT)与自由贸易协定(FTA) |
7.1.3 境外经贸合作区 |
7.2 研究设计 |
7.2.1 样本选择与数据来源 |
7.2.2 回归模型设定与变量说明 |
7.2.3 描述性统计 |
7.3 实证检验及结果分析 |
7.3.1 涉外(投资)制度对中企OFDI的直接影响 |
7.3.2 涉外(投资)制度对中企OFDI的调节效应 |
7.4 异质性检验 |
7.4.1 以自然资源寻求为动机 |
7.4.2 以战略资源寻求为动机 |
7.4.3 以廉价劳动力寻求为动机 |
7.4.4 以规避贸易壁垒为动机 |
7.5 稳健性与内生性 |
7.6 制度环境、政府治理、涉外(投资)制度与企业OFDI关系综合研究 |
7.7 本章小节 |
第八章 研究结论与政策建议 |
8.1 完善母国制度环境 |
8.1.1 契约制度 |
8.1.2 物权制度 |
8.1.3 税收制度 |
8.1.4 信贷制度 |
8.1.5 知识产权制度 |
8.1.6 技术交易市场 |
8.2 提升政府治理水平 |
8.2.1 政府支出 |
8.2.2 供给效率 |
8.2.3 政府干预 |
8.2.4 政府补贴 |
8.2.5 行政审批 |
8.2.6 政府腐败 |
8.3 构建涉外(投资)制度体系 |
8.3.1 避免双重征税制度 |
8.3.2 国际投资协定 |
8.3.3 境外经贸合作区 |
8.4 管理启示 |
8.4.1 对政府的启示 |
8.4.2 对企业的启示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科研成果 |
一、公开发表学术论文 |
二、主持及参与项目 |
致谢 |
(4)企业信用不平等与政府隐性担保强度测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思路与方法 |
1.2.1 研究思路 |
1.2.2 研究方法 |
1.3 研究设计和主要内容 |
1.3.1 总体研究设计框架 |
1.3.2 研究主要内容 |
1.4 重要概念的界定 |
1.4.1 企业信用增级 |
1.4.2 政府隐性担保 |
1.5 创新与不足 |
1.5.1 创新点 |
1.5.2 研究不足 |
第2章 国内外文献综述 |
2.1 企业信用风险的测度技术 |
2.1.1 违约与违约概率概念的界定 |
2.1.2 违约概率的测度技术研究与比较 |
2.2 政府与国有企业关系 |
2.2.1 政府干预国有企业经营动机 |
2.2.2 政府干预国有企业经营途径 |
2.3 简要述评 |
第3章 企业信用不平等的统计描述及其特点 |
3.1 企业信用评价理论与模型 |
3.1.1 信用风险测度KMV模型 |
3.1.2 PSM模型匹配分析 |
3.2 相同所有制企业信用评价一致性的检验 |
3.2.1 研究假设 |
3.2.2 研究样本处理 |
3.2.3 相同所有制企业信用评价一致性分析 |
3.3 不同所有制企业间信用差异性检验 |
3.3.1 研究假设 |
3.3.2 国企与民企违约概率差异的实证分析 |
3.3.3 不同行政层级违约概率差异的实证分析 |
3.4 本章小结 |
第4章 企业信用评价不平等与政府隐性担保 |
4.1 政府“父爱主义”与国有企业的信用增级 |
4.2 基于政府隐性担保对国企影响的扩展KMV模型 |
4.2.1 “父爱主义”对国有企业担保价值影响的理论分析 |
4.2.2 基于“父爱主义”的KMV模型扩展 |
4.2.3 数值模拟担保价值变化对国企信用影响 |
4.3 国有企业信用增级程度测定 |
4.4 国有企业信用增级程度实证分析 |
4.4.1 模型及变量选择 |
4.4.2 样本数据 |
4.4.3 实证分析 |
4.5 本章小结 |
第5章 政府隐性担保强度测度及区域比较 |
5.1 政府隐性担保强度测度及影响因素 |
5.1.1 政府隐性担保强度测度模型 |
5.1.2 我国不同层级国有企业政府隐性担保强度估计 |
5.1.3 政府隐性担保影响因素模型 |
5.2 省级政府隐性担保强度异质性与企业信用不平等程度 |
5.3 省级政府隐性担保强度的区域比较 |
5.3.1 关键变量说明 |
5.3.2 模型设计 |
5.3.3 样本数据 |
5.4 省级信用不平等的区域比较 |
5.4.1 模型选择 |
5.4.2 回归分析 |
5.4.3 稳健性检验 |
5.5 本章小结 |
第6章 企业信用评价不平等的资源配置效率与系统性金融风险 |
6.1 企业信用评价不平等的资源配置效率分析 |
6.1.1 资源配置效率测度方法文献回顾 |
6.1.2 资源配置效率的测度方法 |
6.1.3 实证分析 |
6.2 企业信用评价不平等的风险分析 |
6.2.1 国有企业信用增级引发的过度投资 |
6.2.2 国企信用增级引发的产能过剩 |
6.2.3 国企信用增级引发的不良贷款 |
6.3 企业信用评价不平等与政府信用风险 |
6.3.1 过度信用增级引发的地方偿还道德风险 |
6.3.2 信用增级与地方政府财政危机 |
6.3.3 信用增级引发区域性财政风险 |
6.4 企业信用评价不平等与系统性金融风险 |
6.4.1 国企信用增级引发系统性金融风险途径 |
6.4.2 主要理论模型 |
6.4.3 信用增级与系统性风险实证分析 |
6.5 本章小结 |
第7章 企业信用不平等改革的路径选择 |
7.1 股权结构与信用增级程度关系 |
7.1.1 股权改革背景 |
7.1.2 国有股权与国有企业信用间关系 |
7.1.3 研究设计 |
7.1.4 实证结果分析 |
7.2 优化股权结构明晰政企责任边界 |
7.2.1 优化一般商业类国有企业股权结构提升非国有性质控股比例 |
7.2.2 对特定功能类企业保持股权不变同时降低投票率 |
7.3 完善国有资产制度设计、改革激励机制 |
7.3.1 构建完善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 |
7.3.2 建立国企市场化选聘与激励机制 |
7.4 本章小结 |
第8章 结论与展望 |
8.1 结论 |
8.2 展望 |
参考文献 |
在学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致谢 |
(5)新时代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思想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第一节 选题依据和选题意义 |
一、选题依据 |
二、选题意义 |
第二节 相关文献综述 |
一、关于国有企业的地位和作用 |
二、关于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 |
三、关于中国特色现代国企制度 |
四、关于界定国企改革的各种争论 |
第三节 研究方法与结构安排 |
一、研究方法 |
二、结构安排 |
第四节 论文创新与不足 |
一、论文的创新之处 |
二、论文的不足之处 |
第一章 新时代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思想的形成依据 |
第一节 新时代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思想的历史轨迹 |
第二节 新时代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思想产生的现实条件 |
一、回应风云诡谲的国际经济环境 |
二、反映国内经济新常态的深刻变化 |
三、总结新时代国有企业发展的丰富实践 |
第三节 新时代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思想产生的理论基础 |
一、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社会主义所有制思想 |
二、西方国家国有企业治理思想 |
三、中国传统文化蕴含的集体主义思想 |
第二章 新时代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思想的方法论研究 |
第一节 蕴含唯物史观的厚重底蕴 |
一、坚持生产资料所有制的基础性作用 |
二、坚持经济与政治的互动规律 |
三、坚持群众史观的价值理念 |
第二节 闪烁唯物辩证法的耀眼光芒 |
一、坚持顶层设计与“摸着石头过河”相结合 |
二、坚持“两点论”与重点论相结合 |
三、坚持民族性与世界性相结合 |
四、坚持底线思维与系统思维相结合 |
第三节 遵循认识论的基本路线 |
一、坚持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相统一 |
二、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统一 |
三、坚持继承与创新相统一 |
第三章 新时代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思想的核心内容 |
第一节 新时代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思想的核心理念 |
一、明确方向,理直气壮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 |
二、站稳立场,恪守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立场 |
三、统筹协调,共写“两个毫不动摇”的奋进之笔 |
四、培根铸魂,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绝对领导 |
第二节 新时代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思想的战略布局 |
一、推进国有企业建设和加强党的领导 |
二、推进国有企业进行分类改革 |
三、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 |
四、推动建立和完善国有资本监管机制 |
第三节 新时代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思想的实践路径 |
一、“转观念”:深入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 |
二、“强自身”:切实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
三、“借东风”:践行“一带一路”开放倡议 |
第四章 新时代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思想的重大意义 |
第一节 新时代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思想的理论意义 |
一、构成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的理论生长点 |
二、构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政府”的新型关系 |
三、构建市场经济与社会主义制度有机结合的内生场域 |
第二节 新时代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思想的实践意义 |
一、重塑新时代现代化经济体系 |
二、破解新时代发生转化的社会主要矛盾 |
三、提升新时代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说服力 |
四、巩固新时代党的全面领导与建设 |
尾论:坚守国企本性,永葆改革初心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6)资源型城市横向补偿法律机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言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研究价值及意义 |
三、文献综述 |
四、主要研究方法 |
五、论文结构 |
六、论文主要创新 |
第一章 资源型城市补偿机制的演变 |
第一节 资源型城市的范畴与问题 |
一、资源型城市的内涵 |
二、我国资源型城市的分布与类型 |
三、我国资源型城市的经济发展困境与成因分析 |
第二节 补偿机制的分析 |
一、补偿机制的语义分析 |
二、纵向补偿机制与横向补偿机制的区分 |
三、本文语境下资源型城市横向补偿机制的涵义与特征 |
第三节 我国资源型城市补偿机制辩考 |
一、纵向补偿机制的实效与资源型城市的补偿预期不契合 |
二、仅靠市场亦或自愿协商无法驱动横向补偿 |
三、横向补偿法律机制:对市场与自愿协商“不健全”的法律回应 |
第二章 资源型城市横向补偿法律机制核心构成 |
第一节 由机制到法律机制的蜕变 |
一、机制与法律机制的法理界分 |
二、权利化:资源型城市横向补偿法律机制生成的核心步骤 |
第二节 横向补偿权的证成 |
一、横向补偿权存在的必要性 |
二、横向补偿权生成的可行性 |
第三节 横向补偿权的内涵、生成逻辑与权利结构 |
一、横向补偿权的含义与特征 |
二、横向补偿权生成的宪法逻辑 |
三、横向补偿权的权利结构与类型 |
第三章 资源型城市横向补偿法律机制的补偿技术 |
第一节 横向补偿的原则 |
一、区域利益协调原则 |
二、发展成果共享原则 |
三、多元主体参与原则 |
四、比较优势互补原则 |
第二节 横向补偿方式的总体设计 |
一、横向补偿基金先行 |
二、横向补偿PPP项目筑巢引凤 |
三、生产要素的对口合作催动经济振兴 |
第三节 横向补偿标准的设定 |
一、确定横向补偿标准的理论依据 |
二、横向补偿标准的量化方法 |
三、横向补偿标准的量化障碍与创新路径 |
第四章 横向补偿基金的规则体系 |
第一节 补偿资金不足与补偿需求充裕的矛盾 |
第二节 可持续发展准备金的应对思路与缺陷 |
一、国内可持续发展准备金的理论与实践 |
二、我国可持续发展准备金的缺陷 |
第三节 横向补偿基金的修正路径 |
一、与横向补偿基金相关的立法规范及缺陷 |
二、横向补偿基金中原始资金的来源 |
三、横向补偿基金的用途 |
四、横向补偿基金的运营模式 |
第五章 横向补偿PPP项目的引导与规制 |
第一节 PPP模式的横向补偿品质 |
第二节 横向补偿PPP项目的评审对象 |
一、横向补偿PPP的项目范围、合作类型及具体方案 |
二、横向补偿PPP项目的实施主体 |
三、横向补偿PPP项目的采购方式 |
四、横向补偿PPP项目的评估方式 |
第三节 锁定期制度在横向补偿PPP项目中的重构 |
一、我国PPP锁定期制度的现实缺陷 |
二、锁定期制度在横向补偿PPP项目中的修正 |
第六章 对口合作的横向补偿路径 |
第一节 对口合作的源流及其横向补偿效应 |
一、由对口支援到对口合作的演进 |
二、资源型地区与非资源型地区间的对口合作 |
三、对口合作的横向补偿效应 |
第二节 对口合作的横向补偿思路及缺陷 |
一、对口合作横向补偿的理论基础 |
二、对口合作横向补偿的现实障碍与应对思路 |
三、基本思路的缺陷 |
第三节 对口合作的横向补偿法制化 |
一、省内经济法制的自足与对口区域间协同立法的空白 |
二、区域间协同立法的经验借鉴 |
三、国家层面立法的应有形态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后记 |
(7)中国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路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背景及意义 |
(一)选题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二、国内外相关文献综述 |
(一)混合经济思想 |
(二)国外国有企业改革相关文献 |
(三)国内国有企业改革相关文献 |
(四)文献分析 |
三、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 |
(一)研究内容 |
(二)研究方法 |
四、文章创新与进一步研究的意义 |
第一章 中国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理论来源与理论分析 |
第一节 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相关概念界定 |
一、所有制、所有权和产权 |
二、混合所有制 |
三、企业 |
第二节 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理论来源 |
一、马克思的相关理论 |
二、西方经济学相关理论 |
三、启示 |
第三节 混合所有制改革理论分析框架 |
一、混合所有制改革理论的基本逻辑 |
二、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根本制度——产权制度 |
三、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治理模式——公司治理 |
四、混合所有制改革的保障机制——监督机制 |
第二章 中国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发展历程 |
第一节 国有企业的来源 |
第二节 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实践过程 |
一、混合所有制萌芽阶段 |
二、混合所有制产生阶段 |
三、混合所有制的发展阶段 |
四、新时代混合所有制深化阶段 |
第三节 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现状分析 |
一、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的整体运行状况 |
二、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的行业与地区分布状况 |
三、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的公司治理状况 |
第三章 中国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路径分析 |
第一节 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缘由 |
一、混合所有制改革动因 |
二、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条件 |
第二节 混合所有制改革主要路径分析 |
一、混合所有制改革的主要模式 |
二、并购和重组模式特点分析 |
三、整体上市模式特点分析 |
四、公私合营模式特点分析 |
五、员工持股模式特点分析 |
第三节 混合所有制改革路径特点分析 |
一、推进国企产权多元化改革 |
二、以构建资本所有者和劳动者的利益共同体为目的 |
三、资产监管方式从“管企业”为主向“管资本”为主转变 |
第四章 中国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路径存在的问题分析 |
第一节 混合所有制改革实现路径的思维怪圈 |
一、概念认识误区:混合所有制概念的误区 |
二、围绕产权和控股权的争论 |
三、“国进民退”和“国退民进”的争论 |
第二节 混合所有制改革实现路径的制度缺陷 |
一、产权制度缺陷 |
二、国有企业治理结构存在的缺陷 |
三、国有资产管理存在的缺陷 |
第三节 混合所有制企业不同产权主体的矛盾问题 |
第五章 国内外国有企业改革的典型路径及启示 |
第一节 中国联通混合所有制改革模式分析 |
一、联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动因与改革方案介绍 |
二、联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路径和效果分析 |
三、联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意义 |
第二节 中钢集团案例分析 |
一、中钢集团并购重组简单回顾 |
二、中钢集团扩张过程 |
三、中钢集团并购重组分析 |
四、中钢集团重组给其他国企的启示 |
第三节 国外国有企业改革典型路径模式分析 |
一、新加坡的国有企业改革典型路径模式 |
二、法国的国有企业改革典型路径模式 |
三、英国的国有企业改革典型路径模式 |
四、金股制度 |
第六章 混合所有制改革实现路径的优化 |
第一节 混合所有制改革实现路径的突破口 |
一、重视国企的人力资本 |
二、分类改革 |
第二节 混合所有制改革路径优化 |
一、优化的原则 |
二、适合混合所有制改革的企业范围 |
三、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步骤 |
四、优化方案 |
第三节 混合所有制改革实现路径应该注意的问题 |
一、要坚持增量改革,不轻易放弃控股权 |
二、国有资本要积极入股非国有企业 |
三、要注重员工持股公平公正与激励机制的建立 |
四、要对混合所有制企业正确的定位 |
五、正确认识“管企业”为主向“管资本”为主转变 |
第四节 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政策建议 |
一、加强国有企业混合所有改革顶层制度设计 |
二、打破“政企不分”的瓶颈方法 |
三、国有企业产权改革方向 |
四、完善混合所有制企业的治理机制 |
五、完善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保障机制 |
参考文献 |
博士学习期间学术成果 |
致谢 |
(8)我国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运行效率评价及提升路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英文摘要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目的与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现状分析 |
1.3.1 政府投融资平台研究现状 |
1.3.2 企业运行效率研究现状 |
1.3.3 国内外研究现状评述 |
1.4 研究内容、方法及技术路线 |
1.4.1 研究内容 |
1.4.2 研究方法 |
1.4.3 技术路线 |
1.5 论文框架结构 |
2 相关概述与理论基础 |
2.1 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相关概述 |
2.1.1 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运行效率概念 |
2.1.2 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概述 |
2.2 理论基础 |
2.2.1 产权理论 |
2.2.2 资源基础理论 |
2.2.3 效率理论 |
2.2.4 区域经济非均衡理论 |
2.3 本章小结 |
3 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发展历程及现状问题 |
3.1 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发展历程 |
3.2 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发展现状 |
3.2.1 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资产质量分析 |
3.2.2 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盈利和偿债能力分析 |
3.2.3 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现状小结 |
3.3 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问题分析 |
3.4 本章小结 |
4 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运行效率评价模型构建 |
4.1 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运行效率评价方法选择 |
4.1.1 评价方法选择 |
4.1.2 评价方法介绍 |
4.2 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运行效率评价指标选择 |
4.2.1 评价指标选取原则 |
4.2.2 评价指标选取方法 |
4.2.3 评价指标构建 |
4.3 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运行效率评价模型构建 |
4.4 本章小结 |
5 我国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运行效率评价实证分析 |
5.1 样本数据的选择与处理 |
5.1.1 样本数据的选择 |
5.1.2 样本数据的处理 |
5.2 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运行效率评价结果分析 |
5.2.1 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效率值静态分析 |
5.2.2 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效率动态分析 |
5.2.3 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运行效率交叉分析 |
5.2.4 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运行效率分类分析 |
5.3 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运行效率区域差异分析 |
5.3.1 投融资平台综合效率区域差异分析 |
5.3.2 投融资平台纯技术效率和规模效率区域差异分析 |
5.3.3 各区域投融资平台运行效率总结分析 |
5.4 分析总结 |
5.5 本章小结 |
6 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运行效率提升路径研究 |
6.1 国外优秀经验借鉴 |
6.1.1 联邦国家地方政府债务管理 |
6.1.2 单一制国家地方政府债务管理 |
6.1.3 经验总结 |
6.2 提升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运行效率路径设计原则与思路 |
6.2.1 提升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运行效率路径设计原则 |
6.2.2 提升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运行效率路径设计思路 |
6.3 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运行效率提升路径 |
6.3.1 地方政府改革措施 |
6.3.2 投融资平台企业发展措施 |
6.3.3 配套制度保障 |
7 研究结论与展望 |
7.1 结论 |
7.2 不足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
A.作者在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目录: |
B.数据附表 |
附表1. 政府投融资平台2013-2017 年投入产出指标数据 |
附表1. 政府投融资平台2013-2017 年投入产出指标数据(续) |
附表1. 政府投融资平台2013-2017 年投入产出指标数据(续) |
附表2. 2017年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运行效率值 |
C.学位论文数据集 |
致谢 |
(9)山东省临清市农村集体“三类”资产管理绩效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3 研究内容及研究方法 |
1.4 特色与新颖之处 |
第2章 农村集体“三类”资产管理绩效评价的基本理论 |
2.1 相关概念界定 |
2.2 “三类”资产管理绩效评价的理论依据 |
第3章 农村“三类”资产管理绩效评价体系的构建 |
3.1 评价工作机制和实施流程 |
3.2 “三类”资产管理绩效评价的基本原则 |
3.3 绩效评价指标的设计及赋权 |
3.4 指标权重的赋权方法 |
3.5 评价指标度量 |
3.6 综合评价结果计算 |
第4章 山东省临清市三个村集体“三类”资产管理绩效评价研究 |
4.1 临清市农村集体“三类”资产管理概况 |
4.2 临清市三个村集体“三类”资产管理绩效评价 |
第5章 临清市农村集体“三类”资产管理的问题及建议 |
5.1 临清市农村集体“三类”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 |
5.2 完善临清市农村集体“三类”资产管理的建议 |
第6章 结论及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作者简历 |
(10)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运行与制约机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第一章 导论 |
一、问题聚焦与研究意义 |
(一)现实问题聚焦 |
(二)问题研究意义 |
(三)问题研究价值 |
二、文献综述与相关评论 |
(一)国内外相关研究文献综述与评论 |
(二)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运行与制约机制研究现状 |
(三)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运行研究方向 |
三、研究设计与主要框架 |
(一)明确调查研究要素 |
(二)科学选取研究方法 |
(三)合理设计研究框架 |
四、资料来源与数据说明 |
(一)历史文献资料来源 |
(二)实地访谈资料来源 |
(三)核心概念内涵界定 |
第二章 中外权力制约思想比较 |
一、权力制约的理论内涵 |
(一)权力的本质定义 |
(二)权力的固有特征 |
(三)制约与监督辨析 |
二、中国传统权力制约理论脉络 |
(一)中国古代权力制约思想 |
(二)中国近代权力制约思想 |
(三)中国现代权力制约思想 |
三、西方历代权力制约理论脉络 |
(一)西方古代权力制约思想 |
(二)西方中世纪权力制约思想 |
(三)西方近代权力制约思想 |
(四)西方现代权力制约思想 |
四、马克思主义权力制约理论脉络 |
(一)马克思主义理论原创性权力制约思想 |
(二)马克思主义实践开创性权力制约思想 |
(三)马克思主义中国主体化权力制约思想 |
五、中外权力制约理论体系 |
(一)以道德制约权力是实现权力制衡的先导 |
(二)以法律制约权力是实现权力制衡的保障 |
(三)以权力制约权力是实现权力制衡的核心 |
(四)以权利制约权力是实现权力制衡的根本 |
(五)以社会制约权力是实现权力制衡的依据 |
第三章 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运行现状 |
一、中国共产党地方党委建制的演变 |
(一)中国共产党成立初期地方党委建制的雏形 |
(二)土地革命时期地方党委建制的形成 |
(三)抗日战争时期地方党委建制的发展 |
(四)解放战争时期地方党委建制的调整 |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地方党委建制的成熟 |
二、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运行与制约的经验做法 |
(一)地方党委书记选拔标准逐步得到明确,凸现党性坚定首要性 |
(二)地方党委书记任用程序逐步得到规范,呈现环节设计科学性 |
(三)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运行逐步得到控制,体现流程管理严肃性 |
(四)地方党委书记绩效考核逐步得到优化,实现评价方式合理性 |
(五)地方党委书记权力监督逐步得到健全,展现腐败整治威慑性 |
三、地方党委书记队伍构成要素 |
(一)地方党委书记职位厘定 |
(二)地方党委书记队伍构成分析 |
(三)地方党委书记队伍成长特征 |
四、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运行“弹性模量定律” |
(一)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运行弹性定律的含义 |
(二)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运行弹性定律的特征 |
(三)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运行弹性定律的成因 |
第四章 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腐败行为 |
一、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腐败标准的衡量 |
(一)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腐败现象的界定 |
(二)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腐败标准的认定 |
(三)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腐败定义的确定 |
二、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腐败行为的要件 |
(一)“落马”地方党委书记性别构成 |
(二)“落马”地方党委书记级别构成 |
(三)“落马”地方党委书记地域分布 |
(四)“落马”地方党委书记案发期间 |
(五)“落马”地方党委书记案发年龄 |
(六)“落马”地方党委书记潜伏时长 |
(七)“落马”地方党委书记腐败类型 |
(八)“落马”地方党委书记罪名分布 |
(九)“落马”地方党委书记判处结果 |
三、地方党委书记违法乱纪的行为特征 |
(一)违反政治纪律,挑战党中央权威 |
(二)违反组织纪律,干部选任藏猫腻 |
(三)违反廉洁纪律,官商勾结搞腐败 |
(四)违反群众纪律,脱离群众捞名利 |
(五)违反工作纪律,言行不一污形象 |
(六)违反生活纪律,贪图享受堕牢笼 |
四、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腐败运行轨迹 |
(一)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腐败心理的形成 |
(二)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腐败心理的转化 |
(三)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腐败心理的强化 |
(四)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腐败行为的重复 |
(五)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腐败行为的惩罚 |
五、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腐败成因追问 |
(一)地方党委书记心理贪欲强化是权力腐败的原始驱动力 |
(二)地方党委书记制度规定泛化是权力腐败的外在驱动力 |
(三)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运行异化是权力腐败的内在驱动力 |
(四)地方党委书记管理监督弱化是权力腐败的间接驱动力 |
(五)地方党委书记人情交往物化是权力腐败的直接驱动力 |
第五章 地方党委书记权力制约机制 |
一、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运行“自我律动法”的实施途径 |
(一)加强党性修养,坚定对党忠诚执政立场 |
(二)明确主攻方向,树立稳中求进执政目标 |
(三)提高领导水平 带好立党为公执政队伍 |
(四)坚持服务群众 打牢为民造福执政基础 |
(五)发扬民主作风 完善求真务实执政机制 |
(六)勤于学习调研 提高实干兴邦执政魄力 |
(七)践行法治思维 形成改革创新执政方法 |
(八)锐意攻坚克难 肩负敢于担当执政责任 |
(九)保持党员本色 固守清正廉洁执政底线 |
(十)加强官德修养 涵泳诚信平实执政道德 |
二、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运行的他律途径 |
(一)加强人才储备精准“育权”、好中选优正本清源 |
(二)改进选任方式法定“授权”、坚持标准严格程序 |
(三)明确权力边界科学“厘权”、合理定位职责明晰 |
(四)科学划分权责依法“制权”、坚持原则恪守规矩 |
(五)推进党务公开全程“晒权”、公布清单职责法定 |
(六)设计权力流程依规“行权”、固化程序规范运行 |
(七)加强权力制约有效“控权”、严格制度强化监督 |
(八)优化考评机制公正“评权”、创新方式科学考核 |
(九)完善奖惩机制规范“退权”、优胜劣汰吐故纳新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件 |
附件1 “现任”地方党委书记简明表 |
附件2 “落马”地方党委书记简明表 |
附件3 党中央制定的权力监督制度简明表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相关学术研究成果 |
后记 |
四、新疆国有资产运行效率分析(论文参考文献)
- [1]中国地方政府债券信用评级体系研究 ——国际经验借鉴[D]. 许鹏. 吉林大学, 2021(01)
- [2]监察委员会调查权研究[D]. 王友武. 湘潭大学, 2020(12)
- [3]母国制度对企业OFDI影响研究 ——来自中国上市公司的证据[D]. 林明灯. 苏州大学, 2020(06)
- [4]企业信用不平等与政府隐性担保强度测度研究[D]. 陈洋洋. 天津财经大学, 2020(06)
- [5]新时代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思想研究[D]. 赵华美. 厦门大学, 2019(08)
- [6]资源型城市横向补偿法律机制研究[D]. 曹书. 华东政法大学, 2019(02)
- [7]中国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路径研究[D]. 张飞雁. 中共中央党校, 2019(01)
- [8]我国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运行效率评价及提升路径研究[D]. 李巧. 重庆大学, 2019(01)
- [9]山东省临清市农村集体“三类”资产管理绩效研究[D]. 和晓平. 新疆农业大学, 2018(05)
- [10]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运行与制约机制研究[D]. 冯志峰. 中共中央党校, 2018(02)